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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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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方案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方案 篇一:广州市南沙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综合考评方案(4253字)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改善城市面貌,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建立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考核机制,做细、做优、做靓后亚运城市管理工作,依据《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考评试行方案》和后创文时期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综合考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方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整合资源、健全机制,按照“谁 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

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方案
城市管理综合考评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篇一:广州市南沙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综合考评方案(4253字)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改善城市面貌,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建立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考核机制,做细、做优、做靓后亚运城市管理工作,依据《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考评试行方案》和后创文时期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综合考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方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整合资源、健全机制,按照“谁 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对各镇、街城市管理工作的定性定量考核,推动区各职能部门强化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合理评价城市管理绩效,形成权责明确、监管到位、奖惩分明、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全面提升城市环境秩序和市容市貌水平,做细、做优、做靓后创文时期城市管理工作,加快实现城市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转变。 二、考评对象 各镇、街 三、组织机构 区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综合考评工 作进行全面领导,下设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综合考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考评办),与区城管办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制定检查考评办法、规则和标准;对各镇、街城市管理工作绩效实施检查考核;公示、通报检查考核结果;督促各镇、街及时解决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对城市管理工作绩效综合考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督办。 区考评办根据工作需要,统筹组织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农林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分局等部门,组成10个专项考评组,对各镇、街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进行考评。 四、考评内容和要求 城市管理工作绩效综合考评工作依据《广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pdf信访条例下载信访条例下载问刑条例下载新准则、条例下载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广州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办法》、《广州市文明城市考核标准》、《广州市城市管理综 合提升考评标准》、《广州市市容环境双竞赛考核办法》等法规、规章的有关内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及后创文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需求,确定10个方面的考评内容,并根据以下内容分别制定南沙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综合考评明检表和暗检表,逐一进行考核。 (一)组织管理 各镇、街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部署,把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列入辖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有组织领导机构,镇、街主要领导重视,亲自抓,建立城市管理工作定期研究例会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城市管理有全年、半年工作计划和总结,各部门管理责任落实,定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镇(街)明确安排落实城市管理工作经费,并逐年增加投入;镇(街)配备专职城市管理人员。 本项考评工作由区考评办牵头负责,仅限于明检考核。 (二)市容景观管理 辖区内道路可视范围内建(构)筑物(含立交桥)外立面整洁,无明显污迹、锈迹、脱落和严重变色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现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到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告知率及知晓率达到90%;镇、街“三线”专项整治工作执行情况,包括:年度整治计划、年度资金投入和整治工作效果,辖区范围内每年有2个以上试点社区(村居)开展“三线”整治工作,试点社区(村居)内“三线”整齐规范,废旧线路及时剪除清理。基建工地围墙、广告、宣传画整洁完好,无污染、破损的现象;户外广告、牌匾符合设置规划和标准,要牢固、整洁、美观。 本项考评工作由区城管局组织实施。 (三)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管理 严格按照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时间落实清扫保洁。道路(含主干道、一级道路、二级道路)、商业街、广场、内街巷、小区等公共区域实施快速保洁机制,按照标准清扫保洁,巡回保洁频率高。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达到要求的机械化作业程度。水域(包括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江河、河涌、湖泊、水库等)按照标准保洁。建筑废弃物按照标准排放、收运、处置。公厕配置合理,管养有制度、有管理办法、有专人管理,确保正常使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采取密闭方式,转运过程不占道、无污染、不妨碍交通。垃圾日产日清,不满溢、不洒漏、无积压。城市道路果皮箱(垃圾桶)专人负责,清掏及时。环卫工具房美观整洁,定点规范设置。开展环卫作业人员清扫保洁业务技术培训,岗位标准、规范明确,环卫工人合法权益落实。推行城区道路环卫作业机械化清扫、冲洗为主、人工保洁为辅的道路清扫作业新模式力度大。水域(包括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江河、河涌、湖泊、水库等)环境卫生管理良好。 本项考评工作由区城管局、区水务局按照工作职能分别组织实施。 (四)城市环境秩序管理 主要道路、重点地区及严禁乱摆卖区域无“六乱”。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市容环境服务保障良好。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控制,未出现大规模的违法抢建行为。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基本无新增违法户外广告(招牌);区下达的违法户外广告(招牌)清拆任务全面完成。在建工地无证施工、夜间超时施工、扬尘污染等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出泥工地源头监管到位,“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落到实处;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从严打击无证运输、余泥洒漏、偷排偷倒等行为,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秩序持续好转。 本项考评工作由区城管局组织实施。 (五)园林绿化管理 公共绿地绿化项目景观效果好,植物种类丰富,景观点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园林艺术品味高。绿化园林养护修剪及时,花草树木无缺株、无枯萎,植物生长良好,无因绿化修剪不及时而遮挡交通标志、灯号、信号,影响车行道行车安全。绿地内园林设施建设保持完好,无悬挂物,护栏、花基侧石、园路等园林设施修缮良好,无缺损,无黄土裸露。绿地内排水通畅,无积水,无污水溢流,环境卫生整洁,基本无烟头、纸屑、果皮等杂物。落叶枯枝等绿化垃圾清理及时。植物枝干无刻划、无悬挂物品;无擅自占用公共绿地;绿地内环境卫生良好。 本项考评工作由区农林局组织实施。 (六)市政设施管理 镇、街井盖设施监管履责好。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到位;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置井盖设施破损问题。发现或接到缺损信息后能够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处置完毕;对于暂时未能明确井盖权属单位的,镇、街监管部门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进行应急处置,确保安全。 辖区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按照国家、省、市和行业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养护维修;辖区内公共设施包括路名牌、坐椅、报刊亭、电话亭、候车亭、报(宣传)栏等设置规范,维护管理好。 本项考评工作由区城管局、区建设局按照工作职能分别组织实施。 (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镇、街组织贯彻落实《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和运行体系(挂牌公示)。机构、人员、经费落实,规划、计划、制度完善;镇、街成立两支队伍(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和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开展三个活动(垃圾分类宣传推广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的“四进宣传推广活动”、“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活动”和“环境友好家庭创建活动”);积极做好设施建设和配套工作,不断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线和作业方式;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做好奖励先进、文明执法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实施区域居民知晓率达90%,居民参与率达80%,投放准确率达60%。镇、街资源化利用比例达30%(逐年提高,至20XX年达50%),年度减量率达3%(至20XX年,在20XX年的基础上减量10%,各镇、街年度具体指标由区城管局按照市下达的工作指标于每年年初制定发布)。 本项考评工作由区城管局组织实施。 (八)爱国卫生管理 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镇、街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镇、街主要领导重视,亲自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爱卫机构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爱卫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镇、街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村居)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坚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控烟等多种形式及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大于等于90%。 本项考评工作由区城管局组织实施。 (九)城管信访投诉处理 城管信访投诉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制度完善、程序规范、受理及时、限时办理、整改到位,城管工作交办、督办事项及时办理、回复,办复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对新闻媒体曝光具有影响较大负面影响的事件,迅速处理,及时消除社会影响。 本项考评工作由区城管局组织实施。 (十)建筑废弃物(余泥渣土)管理 建立无主建筑废弃物堆放的巡检、执法、清理机制,辖区市政道路、内街内巷没有乱堆乱放的无主建筑废弃物,及时清理建筑废弃物污染马路。 本项考评工作由区城管局组织实施。 六、考评方法 城市管理工作绩效综合考评采取月度暗检与季度明检相结合、综合考核与专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注重经常性暗检。 (一)考评形式 分类实施、分组考评,突出重点、统一规范,明暗结合、综合评定,定期公布、奖罚分明。 1.月度暗检。各专项考评组按照职责分工,每月不定期、不定点自行组织对各镇、街进行专项暗检考评。月度暗检依据暗检表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考评得分由各专项考评组报区考评办汇总,由区考评办按照各专项考评项目所占的权重,综合评定各镇、街月度总分,每月定期在全区通报。 2.季度明检。明检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区考评办牵头组织、各相关业务对口职能部门参与,组成联合明检考评组。明检着重于镇、街城市管理工作整体情况的检查考核,主要检查镇、街重点区域(含示范点所在区域)的管理升级和建设改造情况。季度明检内容包括三个方面:资料审查(占20%)、现场明检(30%)、示范点建设验收(占50%),每个单项均采取百分制打分。区考评办按照各专项考评项目所占的权重,综合评定各镇、街季度明检总分,分别于每个季度在全区通报,并按权重纳入年度综合考评总分。 (二)考评分值 各专项考评以及各镇、街的月度、季度、年度考评分数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年度考核总分由月度暗检、季度明检(4次)等加权累积形成。 1.月度专项考评总分:由各专项考评得分乘以该项目所占的权重后累计得出。 2.季度综合考评总分由二部分组成:一是每季度的月度暗检考评总分的平均分,各占季度总分的60%;二是季度明检综合考评得分,占总分的40%。 3.年度综合考评总分由二部分组成:一是1,12月份月度暗检考评总分的平均分,占总分的60%;二是每季度明检综合考评得分,各占总分10%,共占总分的40%。 七、考评奖惩 各镇、街城市管理工作绩效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年度“南沙区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比的依据,也作为各镇、街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中“城市管理工作”项目的分数,直接与各镇、街绩效考核奖金挂钩。 篇二: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综合考评方案(4745字)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形成 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考核机制,营造整洁有序、优美靓丽的城市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沈阳经济区、加速东北大振兴”的发展战略,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市政设施“平安杯”、园林绿化“玫瑰杯”、市容景观“靓丽杯”、环境卫生“形象杯”为内容,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建立起科学的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的责任机制、投入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形成市区联动、全面覆盖、精细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城市管理效能的最大化,确保全面完成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目标,打造城市管理“沈阳模式”。 二、考评范围 (一)甲组 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铁西区、大东区、于洪区、浑南新区、苏家屯区、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沈北新区。 (二)乙组 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新民市。 三、考评内容 (一)行业管理专项考核 1.市政设施 考核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设施及检查井、雨水井的维护管理,计划、报表统计的报送情况,汛期城市防汛工作等内容。 2.环境卫生 考核城市道路、街巷路、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小区、市场摊区、临街单位、施工工地、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情况以及各类环卫设施的养护管理等内容。 3.园林绿化 考核城市公园、绿地、游园、行道树的养护管理,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等内容。 4.市容景观 考核城市道路两侧店招牌匾设置、招贴喷涂整治、夜景灯饰巡管维护、“门前三包”管理等内容。 (二)综合监管考核 综合考核市政、环卫、绿化、市容行业各类问题的及时修复和应急处置反应速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社会监督的落实,以及政务活动保障和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 四、考评办法 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行业管理专项考核(权重比例80%) 1.市政设施考核(权重比例25%) 按《沈阳市市政设施“平安杯”竞赛活动实施细则》考核。 2.环境卫生考核(权重比例25%) 按《沈阳市环境卫生“形象杯”竞赛活动实施细则》考核。 3.园林绿化考核(权重比例15%) 按《沈阳市园林绿化“玫瑰杯”竞赛活动实施细则》考核。 4.市容景观考核(权重比例15%) 按《沈阳市市容景观“靓丽杯”竞赛活动实施细则》考核。 (二)综合监管考核(权重比例20%) 按《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监管考核实施细则》考核。 五、组织机构 成立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 强 王海玉 副组长:罗光祥 刘 聪 张露丽 姚 敏 刘 伟 梁银龙 林柏春 杨万成 李荣波 成 员:万宝良 刘 刚 洪 毅 纪春生 陈宝东 田 伟 鲁 瑶 张玉清 张洪流 王维良 徐 泽 陆庆轩 徐志钊 杨绍福 郝铁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审批办,负责考评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各专项考核的汇总工作。 六、考核方式 甲组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社会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通报考核结果。 乙组采取定期检查,每季通报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通报范围: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各区(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各区局,并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布。 七、奖惩办法 (一)甲组 年终汇总综合考评得分,平均得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按照得分高低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从“以奖代拨”资金中拨付。平均得分低于90分的,不予奖励。 (二)乙组 年终汇总综合考评得分进行排名通报。 附件:1.沈阳市市政设施“平安杯”竞赛活动实施细则 2.沈阳市环境卫生“形象杯”竞赛活动实施细则 3.沈阳市园林绿化“玫瑰杯”竞赛活动实施细则 4.沈阳市市容景观“靓丽杯”竞赛活动实施细则 5.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监管考核实施细则 沈阳市市政设施“平安杯”竞赛活动实施细则 一、考核机构 组长:局长助理兼局市政处处长李荣波。 成员单位:局市政处,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市政工程建设处及各区、县(市)市政管理部门。 下设考核评比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政处。 二、考核内容 (一)计划统计项,包括:年度、季、月和临时计划;月、年报表和临时报表。 (二)道路设施项,包括:设施维护;管沟恢复;文明施工;行政管理。 (三)桥梁设施项,包括:设施维护;安全检测;文明施工;行政管理。 (四)排水设施项,包括:设施清扫; 城市防汛;文明施工;行政管理。 (五)检查井、雨水井设施项,包括:设施维护;文明施工;行政管理。 (六)社会监督项,包括: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政府转办件;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新闻媒体曝光;主管部门督办件。 三、计分标准 (一)计划统计项(10分) 1.计划(5分) (1)年计划:每年3月20 日前,向行政主管部门提报年度计划,每迟误1日,扣0.2分。 (2)月计划:每月底前,向行政主管部门提报下月份维护计划,每迟误1日,扣0.1分。 (3)临时计划: 每迟误1日,扣0.1分。 2.统计(5分) (1)月报:每月3日前,向行政主管部门提报上月份维护进度报表,每迟误1日,扣0.1分。 (2)年报:年度报表,按规定时间每迟误1日,扣0.2分。 (3)临时报表: 每迟误1日,扣0.1分。 (二)道路设施项(30分) 1.设施维护(15分) (1)坑槽:每一条受检路段中检查3个点,每点距离20米,每点深度超过25毫米,面积大于0.02平方米扣0.1分。 (2)平整度: 每一条受检路段中检查3个点,每点距离20米,用3米直尺检查, 每点超过7毫米扣0.1分。 (3)拥包:在1米范围内隆起高度大于20毫米扣0.1分。 (4)沉陷(含挖掘未补及补后下沉):在3米直尺范围内沉陷深度大于30毫米/处,扣0.1分。 (5)裂缝:宽度大于10毫米/处,扣0.1分。 (6)接茬:维护衔接边缘高差大于5毫米的,扣0.1分。 (7)景观效果:几何边线不齐整的,扣0.1分。 (8)边石:每发现缺损1块/处的,扣0.1分。 (9)黑色人行路面:坑槽深度大于20毫米/0.02平方米处,扣0.1分;沉陷深度大于20毫米/0.5平方米处,扣0.1分。 (10)方砖、彩砖:每发现缺损1块扣0.1分。 2.管沟恢复(10分) (1)接茬:每条管沟恢复检查3点,每点接茬边缘高差超过7毫米的,每点扣0.5分。 (2)轮迹:恢复范围内轮迹明显的每处扣0.2分。 (3)平整度:恢复面积范围内平整高差超过7毫米的,每处扣1分。 (4)景观效果: 边线不齐、不顺直的,扣0.2分。 3.文明施工(2分) (1)安全标志:施工现场无安全围档等设施或标志的, 每处扣0.5分。 (2)现场清理:残土、残料每次每平方米,扣0.5分。 4.行政管理(3分) (1)失管:违章挖掘每处每平方米,扣1分。 (2)失修:因巡管不到位或因报、修脱节引起的信访或投诉,扣0.5分。 (三)桥梁设施项(25分) 1.设施维护(15分) (1)桥面坑槽:每一座受检桥梁检查5个点,每点距离40米,每点坑槽深度超过20毫米,面积大于0.1平方米扣0.1分。 (2)桥面铺装破碎: 每一座受检桥梁检查5个点,每点距离40米,每点破碎面积大于0.1平方米扣0.1分。 (3)伸缩缝缝内堵塞:缝内有垃圾、泥土等杂物,每处扣0.1分。 (4)伸缩装置保护带:开裂、松散、坑洞面积大于0.1平方米,深度大于20毫米,扣0.1分。 (5)伸缩装置钢材缺失变形:钢材构件缺失或有不均匀变形,每处扣0.1分。 (6)排水管堵塞:每一座受检桥梁检查5处,每处扣0.1分。 (7)护栏混凝土破损:破损面积大于0.01平方米,每处扣0.1分。 (8)梁体混凝土剥落:剥落面积大于0.01平方米,每处扣0.2分。 (9)墩台表面风化剥落:剥落面积大于0.01平方米,深度大于20毫米,扣0.1分。 2.安全检测(5分) (1)常规定期检测:每座桥梁每年检测一次,检测不及时或未进行检测,1座次扣1分。 (2)结构定期检测:根据桥梁养护类别,确定检测周期,进行结构检测,检测不及时或未进行检测,1座次扣2分。 (3)检测报告:每座桥梁每检测一次,提报一份检测报告,报告内容不完整或缺失,1座次扣0.5分。 (4)档案更新:桥梁档案应每桥一档,更新不及时,1座次扣0.5分,档案内容不完整或缺失,1座次扣0.5分。 3.文明施工(2分) (1)安全标志:施工现场无安全围档等设施或标志的,每处扣0.5分。 (2)现场清理:现场留有残土、残料,每处扣0.5分。 4.行政管理(3分) (1)失管: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设立警示标志或维修,扣1分。 (2)失修:因巡管不到位或因报、修脱节引起的信访或投诉,扣0.5分。 (四)排水设施项(20分) 1.设施清扫(10分) (1)检查井:淤积深度超过5厘米/座,扣0.1分,在超过5毫米基础上, 每超过5毫米加扣0.2分;发现淤积堵死/座,扣3分。 (2)雨水井:淤积深度超过5厘米/座,扣0.1分;发现淤积堵死/座,扣1分。 (3)管渠:淤积深度超过管渠直径1/6的,每处扣1分;发现(含雨水管)淤积堵死,每处扣2分。 2.城市防汛(5分) (1)指挥调度:防汛期间进行指挥调度时,无应答的每次扣0.5分,不服从指挥调度安排或未按指挥调度要求执行的,每次扣1分。 (2)防汛值班:防汛期间检查发现1次漏岗的,扣1分。 (3)应急抢险:未及时到现场进行排险的,每延误一次扣1分,未按时完成抢险任务的,每次扣2分。 3.文明施工(2分) (1)安全标志: 施工现场无安全围档等设施或标志的,每处扣0.5分。 (2)污泥清运:每发现1处污泥落地,扣0.5分。 (3)现场清理:翻修、维修现场留有残土、残料,每处扣0.5分。 4.行政管理(3分) (1)水患:发现1处水患,扣0.5分。 (2)违章接设:发现检查井内违章接设管道的,每次每处扣1分;雨水井内发现接设户线管道的, 每次每处扣0.5分。 (五)检查井、雨水井设施项(10分) 1.设施维护(5分): (1)检查井盖座:与路面高差超过?5毫米/座,扣0.1分。 (2)雨水井箅座:以低于路面20毫米为标准, 井箅座高度?路面高程或高度低于路面并超过20毫米的,每座扣0.1分。 (3)检查井盖:缺损1个,扣0.5分; 井盖松动或过车有声响,每座扣0.1分;井盖翻盖,每座扣0.1分。 (4)雨水井箅:缺损1个扣0.5分;井箅松动、错位、不配套,每座扣0.1分。 (5)井体:井体产生沉陷的,每座扣0.5分。 (6)井周路面:井周路面出现沉陷、突起及破损的,每座扣0.1分;产生塌陷的,每座扣0.5分。 2.文明施工(2分) (1)安全标志:施工现场无安全围档等设施或标志的,每处扣0.5分。 (2)现场清理:现场留有残土、残料,每处扣0.5分。 3.行政管理(3分) (1)失管: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设立警示标志或维修,扣1分。 (2)失修:因巡管不到位或因报、修脱节引起的信访或投诉,扣0.5分。 (六)社会监督项(5分) 1.新闻监督(3分) (1)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确有直接责任的,每发生1次,扣0.1 分。 (2)群众信访、电话投诉:经查实确有直接责任的,每发生1次,扣0.1分。 2.行政监督(2分) (1)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督办的工作,规定时限内没有明确答复的扣0.5分。 (2)规定时限内,既无明确答复,又没有处理解决的,扣1分。 四、考核方式 (一)定期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次检查成绩得分作为全年总成绩分数的积累。 (二)不定期检查:结合国家、省和市政府等大型活动安排进行临时性检查、随机抽查。 (三)社会监督检查:(1)各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的处理满意率;(2)对行政主管部门督办问题的处理及时性和满意程度。 五、奖惩办法 (一)根据考核结果年终评出“沈阳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优秀单位”, “沈阳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达标单位”, 并予以奖励。 (二)考核结果纳入《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综合考评方案》综合评比总成绩。 六、附则 此实施细则由市城建局市政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3987102,23987035。 篇三:城市管理工作督查考核方案(282 0字 个人自传范文3000字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故事100字新时代好少年事迹1500字绑架的故事5000字个人自传范文2000字 )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改善城市环境,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市民群众满意度,根据市委、市政府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城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目标,借助“12345”热线、数字城管、公众微信“衡阳城管”等信息平台,增强督查考核效力,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全面营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的城市环境。 二、考核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现场整改;坚持统一标准,分类对待;坚持全面覆盖,不留盲区;坚持管干同步,既重结果,又重过程;坚持精确高效,精细管理,快速反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考核对象 四城区(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城管局、环卫局、园林局,“两区一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木经济开发区、白沙洲工业园)城市管理部门。 四、考核范围 四城区、“两区一园”的全部管辖区域,具体涵盖到乡镇、街道、社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地下通道、城郊结合部 等。 五、考核标准 以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为标准,结合衡阳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数字城管、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队容风纪、社会评价及加分项目等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作为考核评比具体标准。 六、考核内容 将四城区及“两区一园”分为A、B两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A类,四城区、松木经济开发区和白沙洲工业园为B类,A类要比B类要求更高、更细、更严。具体各单位考核内容如下: (一)四城区城管局:考核市容秩序方面的工作,具体包括占道经营作业堆物(含门店外摆、搭拱门气球舞台帐篷、庆典促销展览演出、棚亭管理、殡葬管理、围挡作业、破路施工等)、牛皮癣、乱搭乱建、乱吊乱挂、三车停放、门店招牌广告、农贸市场周边、夜市、孔明灯、中元节祭祀、风光带管理、文明执法、队容风纪、社会评价等管理情况。具体扣分细则见附件1、2、5。 (二)四城区环卫局:考核环境卫生方面的工作,具体包括道路清扫保洁、道路清洗、垃圾清运、垃圾容器管护、公厕管护、垃圾收集站管理、市容监察、渣土管理、风光带卫生、乡镇卫生、社区清扫、文明执法、队容风纪、社会评价等。具体扣分细则见附件1、3、5。 (三)“两区一园”城管大队:主要考核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两个方面工作,考核内容同四城区城管局、环卫局。具体扣分细则 见附件1、2、3、5。 (四)四城区园林局及“两区一园”园林部门:考核园林绿化方面的工作,具体包括景观效果、行道树及乔木管护、绿篱及花灌木管护、草坪管护、花卉管护、绿地管理、病虫害防治、城市绿线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执法、队容风纪、社会评价等。具体扣分细则见附件1、4、5。 七、考核方式 (一)对四城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考核。采取数字城管考核、随机督查、专项考核、月度考核、队容风纪考核、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数字城管考核。一是指挥中心对城区路段市容、环卫、园林管理作业情况进行监控考核;二是指挥中心对转接交办12345政府热线、公众微信“衡阳城管”反馈、城管通上报、领导批示或市民投诉举报等问题的办结、回复情况进行考核;三是指挥中心对数字城管设备管护情况或上线作业情况进行考核;四是指挥中心呼叫城管执法车辆或环卫、园林作业车辆利用车载设备对路段管理或作业效果进行考核。 2.随机督查。即随机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按考核标准扣分,并当即进行交办,交办后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加倍扣分。主要领导日常发现相关问题按考核标准扣分。 3.专项考核。不定期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次只对某特定事项进行考核。具体包括:重大活动、重点工作或重要事项;接待重宾视察来访;早夜市、孔明灯及中元节祭祀等管理情况;道路清扫保洁及清洗;公厕、垃圾中转站、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及各类执法作业车辆的管护;专项督查督办事项等。对反复出现的问题或通过数字城管中心交办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下达专项督办函, 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未整改到位的,每次扣5分。 4.月度考核。每月开展一次,即对城区所有乡镇、街道、社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地下通道、城郊结合部的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评。 5.队容风纪考核。主要是对城管执法人员、城管协管员及环卫监察人员的日常着装、仪容风纪、行为举止、到岗到位及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 6.社会评价。主要指对媒体曝光、市民投诉、领导批示等方面内容进行考核。 (二)对松木经济开发区及白沙洲工业园职能部门的考核。主要 采取数字城管考核、随机督查、月度考核及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八、组织实施 市城管执法局成立业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谢茂文,副组长谭长青、席晓平,成员为考核督查科、市容管理科、园林绿化科、市城管执法支队、环卫处、园林局、数字城管办公室、各区城管局、环卫局、园林局及“两区一园”城市管理部门等相关负责人,负责全局系统的业务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考核督查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结果汇总、情况通报等。每次考核,由副组长带队,相关单位共同参与,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及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各城区(园区)进行交叉考核。具体考核分工:考核督查科负责市容管理、城管执法工作考核;考核督查科、市容管理科、市环卫处负责环卫工作考核;园林绿化科、市园林局负责园林绿化工作考核;市城管执法支队负责队容风纪考核;数字城管办公室负责数字城管考核。 为了提高考核的工作效率,月度考核分城管、环卫、园林三组进行,分别由分管城管、环卫、园林工作领导带队,相关科室、市环卫处、园林局派人参加。具体考核时间、集合地点及被考单位由考核办统一安排,三组同时进入一个城区考核,时间每个区半天。考核完毕即进行现场讲评,考核结果由相应责任科室汇总。 九、计分办法 月度基准分为100分,月度成绩=100分+加分事项-数字城管考核累计扣分-随机督查累计扣分-专项考核累计扣分-月度考核总扣分-队容风纪考核累计扣分-社会评价累计扣分。如某项考核方式未纳入当月考核,该项扣分记0分。年度成绩=月度成绩总和?12。年终不再单独组织年度考核,年度排名依据月度成绩综合计算的年度成绩高低依次排位。 加分项目由各单位月底统一报送考核督查科,并经局领导审定同意后再加分。 十、奖惩措施 对四城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职能部门的考核,设立达标和不达标分值,月度成绩?70分为达标,,70分为不达标。考核按照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三个板块,每月分块进行奖惩,具体奖惩按照市政府20XX年城市管理考核方案执行。对松木经济开发区及白沙洲工业园职能部门的考核奖惩也按照市政府20XX年城市管理考核方案执行。 各考核单位每月3日前需将上月考核扣分情况报考核督查科汇总,交由局领导审定后统一发布月度成绩。考核结果实行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讲评,每季度一小结,年终结总账。每月考核结果 在新闻媒体公布,对于连续两个月排名末位或者不达标单位进行 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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