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实验动物工作的方针、政策;为
学校制定有关实验动物的繁育、使用与处置的政策、规定
提供咨询和建议,并起草相应的草案。
2、为学校有关的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如何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
相关法律使用实验动物的咨询;提供如何按照人道主义原
则使用活脊椎动物的咨询。
3、指导和协调全校各有关部门开展实验动物工作;审查和评
议有关实验动物工作的发展
规划
污水管网监理规划下载职业规划大学生职业规划个人职业规划职业规划论文
和年度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 4、管理学校实验动物管理人员和使用者的相关许可证及其他
证书。
5、对全校范围内教学科研中如何使用实验动物进行监管。根
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 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参
考国际相关准则, 审核、批准所有有关教学实验和科学研
究课题的实验动物的实验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protocols);审批所有拟
使用实验动物的教学与科研的课题申请(包括国家、省、
市及本校的基金的申请),并监督课题的开展。 6、对本校的动物房、设施及其运作进行现场督察监管, 提出
改进工作的建议.
7、总结实验动物工作经验,并表彰、奖励在实验动物饲育管
理、科研、生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审理
违反国家《实验动物管理
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pdf信访条例下载信访条例下载问刑条例下载新准则、条例下载
》和《福建省实验动物许可
证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试行)》规定的重大事件,并提出处罚意见。 8、本职责由厦门大学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9、本职责自2007年5月2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