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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项目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项目 (广东重竞技综合馆) 设计招标竞赛文件 招 标 人: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2008年6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竞赛公告 ............................................................................................................................ 2 1. 项目概况 ...................

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项目
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项目 (广东重竞技综合馆) 设计招标竞赛文件 招 标 人: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2008年6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竞赛公告 ............................................................................................................................ 2 1. 项目概况 .......................................................................................................................................... 2 2. 招标人 .............................................................................................................................................. 2 3. 招标代理机构 ................................................................................................................................... 2 4. 监督机构 .......................................................................................................................................... 3 5. 交易服务机构 ................................................................................................................................... 3 6. 招标方式 .......................................................................................................................................... 3 7. 投标资格 .......................................................................................................................................... 3 8. 招标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 4 9. 工程设计费和设计工期 .................................................................................................................... 4 10. 招标费用和投标补偿........................................................................................................................ 5 11. 投标人承诺 ....................................................................................................................................... 5 12. 其他事项 .......................................................................................................................................... 6 附录1.1 投标申请表(3-1) .................................................................................................................. 7 附录1.2 投标申请表(3-2) .................................................................................................................. 8 附录1.3 投标申请表(3-3) .................................................................................................................. 9 附录1.4 正式投标人名单...................................................................................................................... 10 第二部分 招标竞赛程序和规则 ................................................................................................................ 11 1. 释义 ................................................................................................................................................ 11 2. 免责条款 ........................................................................................................................................ 11 3. 发出招标文件 ................................................................................................................................. 12 4. 投标人备案 ..................................................................................................................................... 12 5. 投标登记 ........................................................................................................................................ 12 6. 现场考察 ........................................................................................................................................ 13 7. 投标人的质疑 ................................................................................................................................. 13 8.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13 9. 延期 ................................................................................................................................................ 13 10. 投标文件的提交、接收和编号 ...................................................................................................... 13 11. 投标保证 ........................................................................................................................................ 14 12. 废标 ................................................................................................................................................ 14 13. 评标委员会 ..................................................................................................................................... 15 14. 评标原则 ........................................................................................................................................ 15 15. 评标程序 ........................................................................................................................................ 16 16. 确定中标人 ..................................................................................................................................... 16 17. 授予合同 ........................................................................................................................................ 17 18. 知识产权 ........................................................................................................................................ 17 19. 其他 ................................................................................................................................................ 18 附录2.1 投标书 ...................................................................................................................................... 19 附录2.2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 20 附录2.3 投票表格 .................................................................................................................................. 21 附录2.4 投票汇总表格 ........................................................................................................................... 22 附录2.5 建筑工程 设计方案 关于薪酬设计方案通用技术作品设计方案停车场设计方案多媒体教室设计方案农贸市场设计方案 评审记录表 ................................................................................................ 23 附录2.6 评标委员会名单 ....................................................................................................................... 25 附录2.7投标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评语 ........................................................................................................................... 26 第三部分 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27 1. 基本要求 ........................................................................................................................................ 27 2. 保密要求 ........................................................................................................................................ 27 3. 开标信封 ........................................................................................................................................ 27 4. 保密信封 ........................................................................................................................................ 27 5. 文本文件 ........................................................................................................................................ 27 附录3.1 设计费计算依据 ....................................................................................................................... 30 第四部分 合同通用条件............................................................................................................................ 31 第五部分 合同专用条件............................................................................................................................ 35 第六部分 用户需求书 ............................................................................................................................... 36 第五章 附则 ............................................................................................................................................. 37 第七部分 设计合同(项目专用本)........................................................................................................... 44 第1条 协议书 ......................................................................................................................................... 45 第2条 合同条款 ..................................................................................................................................... 50 第一章 一般规定 ................................................................................................................................ 50 第二章 设计内容 ............................................................................................................................... 52 第三章 设计资料及文件 .................................................................................................................... 52 第四章 设计费的计取及支付 ............................................................................................................ 54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 57 第六章 设计要求 ............................................................................................................................... 61 第七章 设计分包管理 ....................................................................................................................... 66 第八章 设计周期和设计文件的交付 ................................................................................................. 67 第九章 人员管理 ............................................................................................................................... 72 第十章 设计服务 ............................................................................................................................... 75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 76 第十二章 税费 ................................................................................................................................... 79 第十三章 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 ............................................................................................. 79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 79 第十五章 文字约定、档案管理 ........................................................................................................ 80 第十六章 法律适用及仲裁 ................................................................................................................ 80 第十七章 合同生效、解除与其他 .................................................................................................... 80 合同附件一:各阶段、各版次设计成果文件组成及要求 .................................................................. 82 合同附件二:拟委派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 .............................................................................. 85 1 第一部分 招标竞赛公告 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项目(广东重竞技综合馆)设计招标公告 编号:第 号 受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委托,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发起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项目(广东重竞技综合馆)设计招标活动。本次招标面向全国范围,公开邀请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公布招标信息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项目(广东重竞技综合馆) 1.2 项目位置: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256号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内 1.3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24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2872平方米,机 动车位49个,非机动车位124个;地上主体工程9368平方米。 1.4 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 1.5 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为6073.6万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5164.9万元。 1.6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 1.7 项目批准文件:粤发改社[2008]458号。 1.8 规划用地文件: 。 1.9 发包范围包括下列内容: 方案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现场指导与监督。 包括主体建筑物(含建筑、结构、基坑支护设计、给排水、通风空调、强电、弱电智能建筑、消防、人防、防雷、环保、电梯、装修、室内声学、体育工艺、比赛灯光和音响系统、幕墙系统、燃气等专业设计)、设计红线范围内建筑物周边的室外景观(含环境、绿化、小品、景观照明等)、道路、室外广场、室外停车场、综合管线等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施工及设备招标配合(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等)、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相关报建配合(包括建筑报建及为配合建筑报建所需的规划报建等)(注:相关报建配合是指:招标人协调,设计单位负责技术性工作及事务性工作)。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适当合理的调整。 1.10 前期服务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 如果前期参与本项目咨询及设计服务的机构参加本次投标竞赛,必须在本公告公开披露其名称,并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2. 招标人 2.1 名称: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2.2 地址: 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珠江规划大厦15楼 。 2.3 邮政编码: 510060 ,电子邮箱:laozhicong@126.com 2.4 电话: 87365820 ,传真:87371858 2.5 联系人: 劳先生 3. 招标代理机构 3.1 名称: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 3.2 地址: 广州市东兴南路39号招标代理部 。 3.3 邮政编码: 510600 ,电子邮箱: 87371500@163.com 3.4 电话: ,传真: 3.5 联系人 : 刘一剑 ,手机: 2 4. 监督机构 4.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 4.2 地址: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 4.3 邮政编码: 510032 ,电子邮箱: ljx@gzcc.gov.cn 4.4 电话: ,传真: 4.5 联系人: 刘坚雄 ,手机号码: 5. 交易服务机构 5.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 5.2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 5.3 邮政编码: 510635 ,网址: 5.4 电话: ,传真: 5.5 联系人: ,手机号码: 6. 招标管理机构 6.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6.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6.3 邮政编码:510635 , 电子邮箱: 6.4 电话: ,传真: 6.5 联系人: 手机号码: [注释] 投标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 招标方式 7.1 招标采用公开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发出之前已提交监督 机构备案。 7.2 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方式在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全文公开登载(以公开出售的招标文件为准)。 7.3 如果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足5人,修正招标方案,报主管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8. 投标资格 8.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8.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的主项资质证书为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注释] 查《工程设计资质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 8.3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的副项资质证书为 无 ; 注释] 不具备副项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以凭主项资质证书参加投标,在中标后选择经招标人同意的具备副项资质证书的单位合作完成任务。 8.4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 8.5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8.6 申请人须由正职或副职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8.7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a)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 (b) 结构工程: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c) 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d) 其他工程: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8.8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 (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8.9 投标人提供资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资格; 3 9. 招标计划 8.1 招标活动的初步安排如下: 8.1.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报名投标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携带下列资料 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逾期申请不受理。 (1) 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项目总负责人的职务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 拟投入到本项目中的设计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 (6) 驻场安排表(格式自定); (7) 填妥并盖公章的《投标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附录1.1、1.2、1.3); (8) 填妥并盖公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 服务指南下载; 8.1.2 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办理投标人备案手续(即《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表》,已办理 的在有效期内无须重复办理),列入监督机构备案名单。 8.1.3 申请人报名时必须交纳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购买招标竞赛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两项费用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费用交纳后不予退回。 8.1.4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8.1.5 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0 日,具 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 8.1.6 截止投标后10日内完成评标; 8.1.7 招标人自发出中标公示之日起7日内确认中标通知书(如无异议); 8.1.8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监督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8.1.9 招标人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订立书面合同。 8.2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最新通知为准。 10. 工程设计费和设计工期 9.1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 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工程设计计费额以5164.9万元为计算依据。 9.2 各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如下: 9.2.1 方案设计阶段占全部工作量的 15 %; 9.2.2 初步设计阶段占全部工作量的 30 %; 9.2.3 施工图设计阶段占全部工作量的 55 %。 [注释] 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配合工程建设需要提供现场指导与配合服务。 9.3 下浮后基本设计收费定为134.89万元,计算依据包括以下内容: 9.3.1 工程设计计费额定为5164.9万元; 9.3.2 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 1.0 ; 9.3.3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暂定为1.0; 9.3.4 附加调整系数暂定为 1.0 。 9.3.5 工程设计费总额为:139.89万元,其中,134.89万元为工程设计计费,5万元为专费具 体详见12.7条。 [注释] 1、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20%);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 费+其他设计收费;3、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 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查《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按直线内插法计 算;调整系数见《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工程复杂程度表》、设计收费标准 的总则和有关章节的附注。 9.4 其他设计收费暂定为 —— 万元,计算依据包括以下内容: 9.4.1 主体设计协调费暂定为 —— 万元; 9.4.2 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暂定为 —— 万元; 9.4.3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暂定为 ---- 万元; 9.4.4 竣工图编制费暂定为 —— 万元。 4 9.5 工程设计收费定为 134.89万元。 9.6 工程设计费的支付安排如下: 9.6.1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由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付清方案阶段设计费(投标补偿、 设计任务书编制费);如果重新招标,在重新招标前给付; 9.6.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费按本招标项目专用合同《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项目(广东重 竞技综合馆)设计合同》规定支付。 9.7 设计工期如下: 9.7.1 自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单体方案报建需要的全部设计文件; 9.7.2 单体方案批复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完成报建需要的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 9.7.3 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9.7.4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9.8 因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及图纸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工期要求,而导致工期延误,招标 人可无条件地按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中的相应条例对投标人进行处理。如因此造成本项目无法 满足第16届亚运会正常使用的,招标人还可继续追究投标人其他相应的责任。 9.9 本项目的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为止。 9.10 本项目工程设计费限价为:134.89万元,投标单位应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功能规模进行设计, 初步设计概算严格控制在可研批复的估算内,如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超出限价,则按限价向 投标单位支付设计费。 11. 招标费用和投标补偿 10.1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0.2 方案设计竞赛阶段设计方案投标补偿费合计为人民币 25.5万元,用途如下: 10.2.1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投标补偿费5.1万元。; 10.2.2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3.825万元。; 10.2.3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2.55 万元。 10.2.4 全部的投标补偿费包含在总设计费用内,招标人在中标人的总设计费中扣除全部设计 方案的投标补偿费,对1-8名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给予补偿,投标人凭合法发票收费, 税金自理,投标补偿领取时间为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其余投标人费用 自理,招标人不再给予投标人投标补偿。 10.2.5 如果投标人少于8名,剩余的投标补偿支付给中标人。 10.3 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的,或者串通投 标的,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10.4 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非中标人(参加本次招标但未获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作为 本项目最终实施方案,由中标人支付该非中标人的设计方案使用费人民币8.0万元,此费 用包含在总设计费内。 10.5 交易服务机构收取的场地使用费由招标人支付,投标报名费由投标人支付,交易服务费由 中标人支付。 10.6 揭晓评标结果后,招标人允许按评审名次规定不能获得投标补偿的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取回 投标方案,但不允许在可获得经济补偿范围内的投标人取回投标方案。 12. 投标人承诺 11.1 中标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金额的10%,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银行帐 户内。如果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履约保证金,则同意自动放弃本项目设计,承担合同 规定的相应违约责任,并且同意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11.2 设计进度控制节点按第9.7条执行,并保证严格按照招标人制定的项目实施时间完成出图; 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的设计人员投入到本项目中。如果因提交的设计文件及图纸未能 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工期要求,而导致工期延误,招标人可无条件按合同违约条款中的相 应条例对投标人进行处理。如因此造成本项目无法满足第16届亚运会正常使用的,招标人 还可继续追究投标人其他相应的责任; 11.3 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超出招标人规定的设计限额,必须根据评审专家和招标人、业主的意 见,进行方案修改和深化,并承诺该修改不改变有关设计和规划的原则、内容与要求;不 改变原方案设计的构思;不降低使用功能与设计质量标准;不增加设计费用;并承担一切 5 的责任和损失。如果施工图预算超出经确认的初步设计概算,须保证无偿在初步设计的基 础上对施工图进行修改;否则按超出金额全额赔偿; 11.4 如果政府批复的规划设计依据与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依据不符,由此而产生的设计修改 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总额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另外,如果由于使用单位对功能要求 改变而产生的规划、设计的变更及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后,也必须完成设计修改,不再另 外收取设计修改费用; 11.5 若中标成为中标人,但设计方案未能作为本项目的最终选定实施方案,而需要使用其他投 标人的设计方案作为本项目最终选定实施方案时,中标人承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提交最终 选定实施方案的投标人支付人民币8.0万元方案使用费。中标人同意在本项目使用其他投 标人的设计方案,但该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 除外); 11.6 若设计方案成为本项目的最终选定实施方案,但未能成为中标人,则同意在获得人民币8.0 万元方案使用费后,招标人、中标人可无条件使用该设计方案,并且该设计方案的著作权、 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11.7 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最终选定实施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擅 自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 11.8 最近90天内没有因不良行为被监督机构通报;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关 联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没有在商业或职业过程中严重渎职或者触犯刑法;提供资料信 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资格。 13. 其他事项 12.1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2.2 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12.3 投标人凭合法发票收费,税金、投标报名费和交易服务费自理。 12.4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选择satellite(卫星 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2.5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 以招标文件为准。 12.6 所有投标方案和评审结果在监督部门或交易服务机构指定媒体上免费公开展示。 12.7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资格审查专家费、评标专家费、评标餐费、公告刊登报纸费用 等,由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按实际结算,费用约为50000 元。 二??八年六月 日 6 附录1.1 投标申请表(3-1) 投标申请表(3-1) 序号 内容 申请人 1. 名称(盖章) 2. 法定代表人 3.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4. 总部电话号码 5. 总部传真号码 6.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7.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8. 本地电话号码 9. 本地传真号码 10.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11. 电子邮箱 12. 本地监督机构公布的备案号 13.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14.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15. ISO9000认证号、范围 16. 简介(宜300字以内) 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 17. (宜200字以内)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7 附录1.2 投标申请表(3-2) 投标申请表(3-2) 合同额 序号 投标人 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简介 完成日期 (万元)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8 附录1.3 投标申请表(3-3) 投标申请表(3-3) 工龄 序号 姓名 专业分工 专业职称 主要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年) 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专业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专业设计人 结构专业负责人 一级结构工程师 结构专业设计人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 电气专业负责人 电气专业设计人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暖通空调专业设计人 概预算专业负责人 注册造价工程师 概预算专业编制人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9 附录1.4 正式投标人名单 (资格审查结束后,本表送交易服务机构备案) 正式投标人名单 招标项目名称: 序电话号码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联络人 号 (移动电话) 日期 投标人应注意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的日期。 经办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10 第二部分 招标竞赛程序和规则 1. 释义 1.1 “设计”是指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 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1.2 “勘察”是指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 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1.3 “设计招标”是指发包人通过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招标,将工程设计任务发包给符合 资质条件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的行为。 1.4 “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5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 机构承担的职责包括下列内容: (1) 编制招标文件; (2) 办理招标登记; (3) 校对招标文件; (4) 协助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 (5) 收集投标人的质疑; (6) 办理招标文件补遗; (7) 协助业主评标; (8) 办理中标通知书; (9) 编制招标报告。 1.6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7 “监督机构”是指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机构。 1.8 “交易服务机构”是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见证招标过程, 确认中标通知书的服务机构。 1.9 “招标文件”是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和提供的下列资料及其电子文件: (1) 投资立项批准文件; (2) 规划用地批准文件; (3) 招标预告、招标公告、招标程序和规则、技术规范、合同条件、附录; (4) 介绍项目背景、周边环境、设计要求的多媒体电子文件; (5) 与招标项目相关的说明、图表、图形、声音、影象等辅助资料; (6) 补遗。 2. 免责条款 2.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竞赛活 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 2.3 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 或部分内容。 2.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 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5 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 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1 2.6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专门负责 跟踪、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发出质疑,检查 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 2.7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除评 标酬金和招标人提供的差旅费用外,招标人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8 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竞赛文件、参加投标并缴纳各种 费用,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该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 何责任。 2.9 招标文件由监督机构审查备案,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异议, 应在招标文件公布10日内向监督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2.10 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依据仅为参考,最终以政府规划部门批复的相关文件为准,如政 府批复的规划设计依据与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依据不符,由此而产生的的设计修改费用 已包含在设计费总额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3. 发出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开登载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可以下载招标文 件及其补遗,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3.2 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使用电子邮箱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者盖章发出的文 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4. 投标人备案 4.1 投标人列入监督机构的备案名单,在备案有效期内方可进行投标登记,投标人的备案 情况在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开登载。 4.2 投标人的备案办法如下: (2) 登陆交易服务机构 www.gzzb.gd.cn 网址,进行企业会员注册; (3) 按规定在网上申报投标人及其专业人员的信息; (4) 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的 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立即退回; (5) 监督机构审核后,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出备案证明。 4.3 投标人延长备案有效期的办法如下: (1) 登陆交易服务机构 www.gzzb.gd.cn 网址,验证用户名和密码; (2) 按规定在网上更新投标人及其专业人员的信息; (3) 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变更信 息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立即退回;; (4) 监督机构审核后,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出备案证明。 5. 投标登记 5.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登记,成为本项目的正式投标人。 5.2 投标登记办法如下: (1) 登陆交易服务机构 www.gzzb.gd.cn 网址,验证用户名和密码; (2) 在投标报名选项中选择本项目; (3) 确认投标。 12 6. 现场考察 6.1 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获 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 6.2 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3人。 6.3 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 7. 投标人的质疑 7.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 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随 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文件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提出意见,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7.2 投标人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应尽快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 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或者在交易服 务机构网上公开登载。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 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7.3 投标人收到的书面补充材料后,应该在首页上签字盖章,并立即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 理机构,说明收到有关资料。 8.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8.1 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 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 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8.2 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 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8.3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呈交其他建议或者提供替代方案。只有在投标人提交了符合 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条件下,才考虑替代方案。为了能对替代方案作出公平的评估,在 投标文件替代方案中必须全面准确地说明招标文件中的更改部分,包括涉及更换的那 部分工程的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计算书、环境影响以及费用的详细情况。招标人 可以接受经评审有利的替代方案。 8.4 投标人必须确保投标文件及密封包装准确无误,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将不会给予 投标人主动改正的机会,以免产生对其他投标人的歧视性做法。 9. 延期 9.1 如果招标过程出现监督机构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项期限相应 延长。 9.2 假如在截标当日的早上8时至截标时间,本地气象台的暴雨或台风警告仍然生效,截 标时间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相同截标时间。如遇这种情况,投标人应提前与招标 人和代理机构联系确认截标时间。 9.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考虑进去, 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10. 投标文件的提交、接收和编号 10.1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日程表,如有变动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 13 为准。临近截标时间,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核实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和 地址,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10.2 截标当日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不少于2小时。 10.3 投标人到达开标地点后,按以下程序递交投标文件: (1) 保密信封交给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原封保存; (2) 投标文件交给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原封保存; (3) 开标信封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立即启封检查投标书是否已签字盖章, 如不符合要求,可退回投标人进行更正,投标人应当在截标当日递交符合要求的投 标书; (4) 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上签署相关内容,向工作人员索取回执后 离开开标地点。 10.4 设计投标文件开标前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监督人员或者交易服务机构见证 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 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 10.5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板)和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10.6 招标人对超过规定时限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承认,其投标文件不给予开封并由该投标 人签名确认后退回所有投标资料。 11. 投标保证 11.1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寻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 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11.2 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果揭晓后,中标候选人所得投标补偿转作保证 金,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完毕后立即返还,其中中标人的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立即返还。 如果重新招标,保证金立即返还。 11.3 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 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 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1.4 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而不被没收 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对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 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 12. 废标 12.1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在截止投标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 (2) 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12.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废标: (1) 《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2) 《投标书》包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并且投标人拒绝书面撤回偏差。 (3) 未按要求密封; (4) 设计投标人在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板)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 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 (5) 有互相雷同的现象和串通投标的嫌疑; (6) 有明显抄袭行为; 14 (7) 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 (8) 本次投标作品曾参加过其他竞赛,或在其他竞赛中获奖的作品。 12.3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1) 投标人少于三人,或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人; (2) 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 (3) 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 (4) 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12.4 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标日期和截止时间的决定由招标人作出,废标的决定由招标人或 者评标委员会作出,其他投标人无权干涉。 12.5 投标文件如果隐瞒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事实,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3. 评标委员会 13.1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分设招标人代表评审组(3名)和专家评审 组(6名)。 13.2 招标人代表评审组成员由招标人代表组成,具有投票表决权的成员人数不超过评标委 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13.3 专家评审组成员人数由政府评标专家库的专家组成。一般项目的专家应当随机抽取; 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13.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结果 在评标结束后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13.5 评标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该向招标人澄清有关利益冲突的问题,并对照下列条件确 认自己是否符合评标资格,下列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1) 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不满八年(招标人代表除外); (2) 不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招标人代表除外); (3) 不熟悉评审本项目所必须的专业知识(招标人代表除外); (4) 评标前浏览过投标文件; (5)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 (6) 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 13.6 如果评标专家到达评标地点后发现不符合本项目评标资格,本地评标专家可获得招标 人支付半天酬金,外地评标专家可另获得招标人支付往返交通费用。 13.7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13.8 评标委员会开展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和劳务报酬由招标人承担,若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机构另有协议,按协议执行。 13.9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 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评审原则进一 步细化,但不得更改评审原则的主要内容。 14. 评标原则 14.1 招标人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招标人代表评审组和专家评审组各自独立评 审、共同投票,互不干扰。 14.2 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主要对投标方案的经济性、独创性、优越 性、功能和造型、运行和维护费用、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比选、评价和裁定,确定方 案的优劣。 15 14.3 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中选出三个中标候选方案,并标明排列顺序。 14.4 开标、评标过程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裁决前,评标委 员会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规定,并征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服务机构、招 标管理机构等各方代表的意见。 14.5 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 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 当在讨论和现场讲解时提出,投票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 结果的依据。 15. 评标程序 15.1 招标人可以组织技术班子先行对投标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审查,审查意见供评标委员会 参考。 15.2 评标程序包括以下内容: (1) 第一阶段:招标人代表评审组成员进入评标地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记录投标文件的优点和缺陷,对投标文件进行讨论,评审结束后,离开评标地点; (2) 第二阶段:专家评审组成员进入评标地点,推荐一名首席评委,主持评审工作, 首席评委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播放介绍项目背景、周边环境、设计要求的 多媒体电子文件;专家评审组成员阅读和研究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由招标人代表 负责澄清。评标委员会成员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 术要求和标准、商务条款、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专家评审组成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记录投标文件的优点和缺陷;专家 评审组成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讨论,评审结束后,召集招标人代表评审组返回评标 地点; (3) 第三阶段: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表决。采用综合评估法,以差额 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每一轮投票都应当在所有评 标委员会成员递交投票表格后才开始统计,统计结果应当立即公布,并记录在投 票汇总表格上; (4) 第四阶段:揭晓评标结果。招标人提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参加揭晓投标结果会议, 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评标委员会当众开启投标保密信封,依次 揭晓投标人名字,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开标的投标人; (5) 第五阶段:编写、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三个中标候选方案 (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 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向招标人 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 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 15.3 投票规则附于投票表格上。 16. 确定中标人 16.1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人。但是,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 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依法重新招标。 16.2 招标人一般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 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 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6.3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与中标人落实以下事项: 16 (1) 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 (2) 协商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的配备和保障设计工作的措施; (3) 协商联营和分包的事项; (4) 协商专项工程设计的事项; (5) 协商招标竞赛文件未明确的事项。 16.4 如果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招标人的修正备 忘录在得到中标候选人的同意后向其颁发中标通知书。 16.5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 告。 16.6 因中标人没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应由中标人提交专业设计单位相应资质及业绩资料 给招标人,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 16.7 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确认,该中标无 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 不能兑现投标承诺; (2) 误解招标文件内容,并且拒绝修正; (3)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 在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代理机构、其他投标 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利诱、欺诈或者施加影响; (5) 擅自将任务转包其他单位; (6) 中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 (7)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排除投标人的准则;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17. 授予合同 17.1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有碍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行动。 17.2 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合同版本订立书面 合同。 17.3 中标人必须签署并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件,如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条件(报价、 工期、估算工程造价)比其他投标异常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遵守参加投标的各 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保证。 17.4 中标人于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金额的10%,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 定银行帐户内。 18. 知识产权 18.1 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得方案补偿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 后公开展示获得方案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 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 费用。 18.2 授予合同后,中标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18.3 如果招标人、使用单位、中标人使用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作为本项目最终选定实施 方案,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提交最终选定实施方案的投标人付给8.0万元方案使 用费后,该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招标 人、使用单位、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方案。 17 18.4 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使用已支付方案设计费的方案,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方 案使用费,有权根据需要对选定最终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18.5 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8.6 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8.7 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 擅自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 18.8 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 19. 其他 19.1 不中标的投标文件可于投标有效期满起计3个月后销毁,中标的投标文件必须在履行 合同后保留最少3年。 19.2 本次招标由交易服务机构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和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予以见证,若 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 19.3 凡是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投标人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的名义投标承揽业 务的,均属违法行为,招标人对这些单位或个人的损失概不负责,对这些单位或个人 的投诉概不受理。 19.4 中标人必须承担本项目方案修改任务,招标人不再零星支付方案修改费用,因使用单 位功能要求改变而产生设计变更及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必须完成设计修改, 中标人不得再另外收取设计修改费用。 19.5 如果中标人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超出招标人规定的设计限额,中标人必须根据评审专 家和招标人、业主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和深化,并承诺该修改不改变有关设计和规 划的原则、内容与要求,不改变原方案设计的构思,不降低使用功能与设计质量标准, 不增加设计费用,并承担一切的责任和损失。如果施工图预算超出经确认的初步设计 概算,中标人须保证无偿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施工图进行修改,由于修改原因造成 的工期延误,将追究中标人相应的责任。 19.6 投标人凭合法发票收费,税金、投标报名费和交易服务费自理。 18 附录2.1 投标书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并索取回执) 投标书 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投标人的简称)已收到并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招标人要求、资料表、附件、补充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按照本投标书,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所附建议书,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 我方遵守本投标书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在该日期前,本投标书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中标。我方承认所附投标文件资料为本投标书的一部分。如果我方投标书含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修正。我方接受你方关于任命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建议。 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我方理解你方没有必须接受你方可能收到的最低标或任何投标的义务。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供规定的履约担保,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工,并在竣工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 除非制订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本投标书以及你方中标通知书,应构成你我双方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本投标书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FAX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名称、帐号: 开户行地址/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19 附录2.2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本页接收投标文件时使用,结束时收回存档备查)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序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 手机号码 号 接收情况 签名 为方便联络,请投标人代表的手机保持开启状态。 代理机构代表: 见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20 附录2.3 投票表格 (本页发给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束时收回) 投票表格 项目名称: 第 轮 第 轮 第 轮 第 轮 正式投票规则:以上表格用于正式投票,从上到下每轮投票限使用一行空格,每个空格限填一个方案编号,同一行空格内的方案编号不得重复。每轮投票允许选择的总数即下一轮候选总数,以得票多的方案当选为下一轮投票的候选方案。不能进入下一轮的方案,根据本轮得票数量确定名次。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名次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方案进行附加投票,决出排序。若投标人数为9人或以上,第一轮投票从第1行空格开始;若投标人数为5至8人,第一轮投票从上表第2行空格开始;若投标人数为3至4人,第一轮投票从上表第3行空格开始。每轮正式投票允许选择投标方案总数如下: 每轮正式投票允许选择总数 投标人数 3至4 5至8 9人或以上 第1轮 2 4 8 第2轮 1 2 4 第3轮 1 2 第4轮 1 附加投票规则:当正式投票或附加投票出现票数相同时,通过附加投票决出顺序。若候选方案总数为奇数,应选方案总数=(候选方案总数+1)?2;若候选方案总数为偶数,应选方案总数=候选方案总数?2。 附加投票1 附加投票2 附加投票3 (1) 投票结束后,点票人员对投票人数、票数和每票应选方案总数加以核对和统计,作废的选票不得统计,并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投票,自投票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过程,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不得使用通信联络工具。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1 附录2.4 投票汇总表格 (本页发给计票人、见证人,评标结束时收回) 投票汇总表格 项目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方案编号 第一轮得票 第二轮得票 第三轮得票 第四轮得票 附加投票 排列名次 投标人名称 建筑师 1 2 3 4 5 6 7 8 9 10 计票人: 见证人: 代理机构代表: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22 附录2.5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本页发给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束时收回)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2-1) 项目名称: 序号 主要评判因素 较好方案 一般方案 较差方案 1基本原则 适用、坚固和美观 结合地理、气候、风俗、文化和个性特点,反映时代精神、具有创新的风格和意识, 富有特色和吸引力,体现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特色。 2规划 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条件,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损害 建筑环境与空间造型和谐统一,充分协调好周边建筑景观的关系 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主要轴线布置合理 3景观 视野开阔、利用自然风光,合理布置绿化、水体,方便户外交流休息 4建筑 把构造、功能和视觉效果完美结合,建筑形式清晰、细腻、精致、简洁 建筑形式清晰、细腻、精致、简洁,视觉效果良好,建筑外观与传统文化及周边环境 整体和谐 提高生活环境质量,重视自然采光、通风,朝向和开窗合理 多功能使用的灵活性,舒适实用,功能齐全、满足使用要求,有充分的可实施性 采用可循环利用的材料 5结构 结构简洁可靠,结构技术与建筑艺术完美结合 采用成熟的结构 6室内 室内空间布局合理,噪声隔绝,避免视线干扰,室内空间流通,房屋散热 从使用者的角度考虑单元设计,功能完善,具有预见性和适应性 采用轻质分隔技术,可再调整分隔,迅速、廉价地改变布局,采用可回收、环保材料 7交通专项 交通流线清晰,可快速疏通人流,连接方便,避免交通阻隔和绕行,根据机动车、自 行车、行人的行为规律,减少无效路程,提高交通效率 停车体系(地面、路边、地下室) 经济、技术、体制、环境、业主、建筑师、评标委员会等都是决定建筑好坏的制约因素,评价一个设计的好坏,有太多的无形因素,无法使用一套刻板的打分系统,因此不宜设置权重和分值。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类型、特点、设计价值观等情况增删评判因素。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3 附录2.5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本页发给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束时收回)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2-2) 项目名称: 序号 主要评判因素 较好方案 一般方案 较差方案 8无障碍专项 残疾人专用通道、扶手、卫生间 轮椅从行人道上应能无障碍地到达公共建筑的任何房间,无障碍地到达建筑的首层电梯 间或楼梯间。 建筑物入口或地下停车库电梯间附近设置残疾人停车位。 9地下空间 与周边地块地下空间、地铁的衔接,预留衔接通道 综合利用地下空间 10配套系统 设置地下管道共同沟 照明系统,灯光照度达到要求 空气循环与控制系统 消防系统 防盗安全系统 楼梯设置位置和数量合理 节电节水自动控制系统 网络会议系统 运动、购物、餐饮、休闲娱乐设施 11经济 造价合理、指标准确,工程造价估算不突破规定的控制要求 应用成熟并且价格适当的先进技术,材料与构造符合国情并适用于华南地区 节约用地,减少建筑材料用量,减少建筑过程和维护过程的能源消耗,建成后节省管理 和维护费用 12投标文件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工期合理 设计模数协调,符合设计标准、规范 13其他 体育工艺:视线、声学、灯光、计时计分系统、比赛专用设备及器材、符合亚组会要求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4 附录2.6 评标委员会名单 (本页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妥后收回)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姓名 工作单位 专业 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代理机构代表: 见证人: 25 附录2.7投标方案评语 (本页发给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束时收回) 投标方案评语 项目名称: 方案编号 评 语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6 第三部分 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 基本要求 1.1 投标文件应达到表达设计方案、设计概念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 1.2 设计成果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划条件、有关规范和政策法规的要求。 1.3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所有设计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采用中文,投标文件报价 均为人民币。 1.4 所有设计成果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长度单位:总平面图标注尺寸以 2米(m)为单位,建筑设计图标注尺寸以毫米(mm)为单位。面积以平方米(m)为单位。体 3积以立方米(m)为单位。 1.5 设计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当尽量 统一 2. 保密要求 2.1 投标文件由开标信封、保密信封、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方案展示图纸(板)、组成。 2.2 投标文件的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方案展示图纸(板)、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 人员的名称,投标人不得在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方案展示图纸(板)上标注或做 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 3. 开标信封 3.1 开标信封内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书》(格式见附录2.1)。 3.2 开标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 4. 保密信封 4.1 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作者签章。表现图内容应与文 本文件一致,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 4.2 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 5. 文本文件 5.1 文本文件以A3(297mm×420mm)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一式4份(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 的数量另外免费提供投标文件6份),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3 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包括以下内容: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设计作品主题(不宜超过20个字)、编制年月; (2) 目录; (3) 设计说明书; (4) 设计图纸; (5) 《设计方案估算》 (6) 《设计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 (7) 《设计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 (8) 设计进度安排、供图计划 (9) 投标人提出的建议、工程创新和替代方案(如果有); (10) 完成本项目的难点,保障工期、质量的主要措施; (11) 提供设计优质服务的保证措施 27 (12) 工程施工期间设计配合措施 (13)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2 文本文件与计算机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 5.3 总平面布局设计成果要求 5.3.1 文本文件要求 总体构思与总平面设计说明、总体环境(与周边环境、景观的协调处理)规划设计 说明、交通组织说明、竖向设计说明、广场设计说明、、园林绿化及小品等的规划设 计说明,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 5.3.2 设计图纸要求 (1) 基地区位图:图纸比例自定; (2) 基地现状图:图纸比例1:500为宜; (3) 基地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分析;图纸比例自定; (4) 总平面图:图纸比例1:500为宜;内容包括基地内主题建筑、广场、公共空 间、道路、绿化、小品、构筑物等的平面布置与空间组织; (5) 基地剖面图(含地下空间部分):图纸比例1:500为宜; (6) 地下空间利用总平面图;内容包括地下空间的布置、功能划分、人车交通组织 等; (7) 功能结构分析图:图纸比例自定; (8) 道路交通组织示意图;内容包括动态与静态交通规划、停车场(库)界线等, 图纸比例自定; (9) 绿化景观与环境设计图;内容包括绿化种类配置、景观组织及构成环境要素的 规划设计,图纸比例自定; (10) 建筑控制及景观分析示意图;图纸比例自定; (11) 建筑(群体)鸟瞰透视图、主体建筑透视图、主要景点景观透视图。效果图 可以采用手绘图、手绘建筑画、电脑渲染图等表达形式,彩色或黑白均可,图纸比 例自定; (12) 展示图(日景、夜景);图纸比例自定; (13) 正面效果图(日景、夜景);图纸比例自定; (14) 设计单位可根据表达需要增加若干分析图和局部地段透视图; (15) 体育馆的各层平面图、主要立面图、主要剖面图。 5.4 建筑设计成果要求: 5.4.1 文本文件要求 (1) 建筑设计方案立意、构思与方案说明、结构造型方案说明、节能消防安全系统说 明、技术设计。设备系统说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面积分配、工程造价估算及 施工工期参考意见。 (2) 建筑单体方案设计立意与构思的说明或示意图,结构形式及选用理由,消防、环 保节能、人防、卫生防疫、园林绿化、供水、供电、交通、无障碍、设备系统等 各方面的考虑,拟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说明,主要建筑室内 外装饰材料说明和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建筑面积分配参考意见。 (3) 工程造价按下列格式估算,并纳入设计成果文本文件: 土建装修造价(万元人民币) 供配电工程造价(万元人民币) 空调与通风造价(万元人民币) 弱电工程造价(万元人民币)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万元人民币) 比赛场地和体育比赛设施(万元人民币) 28 其它辅助设备设施(万元人民币) 5.4.2 设计图纸要求 (1) 鸟瞰透视图:比例不限,要求清楚表达建筑与周边环境的整体关系; (2) 主要视点透视图:比例不限; (3) 各层建筑平面图、主要立面图、主要剖面图;比例1:200为宜; (4) 交通系统规划和相关分析图:比例1:500为宜,内容包括动态与静态交通规划、 停车场(库)界线等; (5) 地下空间利用平面图:比例1:500为宜,内容包括地下空间的规划布置、功能划 分、人车交通组织等; (6) 绿化景观与环境设计图;比例1:500为宜;内容包括绿化配置、景观组织及构成 环境要的规划设计; (7) 竖向设计图;比例1:500为宜; (8) 主要公共空间与广场设计图:比例1:500为宜: (9) 可根据设计表达需要增加若干图纸文件。 5.5 计算机文件 计算机文件刻录在光盘和U盘上,复制2套,包括以下内容: (1) 电子版文本文件,内容要与提交的文本文件相同,采用PDF格式或PPT格式文件; (2) 设计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格式文件; (3) 表现图、渲染图采用JPG或TIF格式,手绘图、手绘建筑画扫描成JPG格式; 5.6 展示图纸(板) 5.6.1 建筑设计图纸:包括主要视点透视图(每栋单体)、主要立面图、主要剖面图(要 求包括地下空间部分),主要平面图,结构说明及设计概念分析图。 5.6.2 提供展示图一套,展示图板宜以A0(1189 MM×84l mm)规格制作(不少于6幅), 比例不限。展示图均应规格统一并贴裱在轻质板上。图纸内容:包括总平面图、 规划结构分析图、道路交通组织示意图和鸟瞰图(要求清楚表达建筑与周边环境 的整体关系)等; 5.7 深度要求 5.7.1 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需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 年版)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5.7.2 市政工程设计投标文件需达到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5.7.3 装饰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应提供效果图、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立面图, 以及《材料表》和《投资估算表》。《投资估算表》应列出明细表,豪华灯具、 地毯、洁具、重要设备应列出品牌、型号、数量和价格,所有活动家具不包括 在工程造价估算以内。 5.7.4 设计独特具有独创性的节点位置,应该提供示意图。 5.8 包装要求 5.10.1 开标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 5.10.2 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 5.10.3 文本文件与计算机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 5.10.4 设计方案展示图纸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 29 附录3.1 设计费计算依据 设计费计算依据 序号 设计费计算依据 实际值 备注 1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元) 1=2+3+4 2 建筑安装工程费(元) 3 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元) 4 联合试运转费(元) 5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元) 查《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按直线内插法计算 6 专业调整系数 1.0 查《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7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 查《工程复杂程度表》 8 附加调整系数 1.0 查总则和有关章节的附注 9 基本设计收费(元) 9=5×6×7×8 10 其他设计收费 10=(11至14)+(17至19) 11 总体设计费(元) —— 12 主体设计协调费(元) 基本设计收费的5% 13 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元) —— 14 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元) —— 15 非标准设备计费额(元) —— 16 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 —— 17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元) —— 18 竣工图编制费(元) —— 19 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元) —— 20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元) 20=9+10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工21 85 查设计收费标准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 作量的比例(%) 22 浮动幅度值 查招标公告文件 23 工程设计收费(元) 22=20×21×(100%-20%) 不超过设计费5%,招标人和设计人员参加,并24 其中:工程考察调研费(元) 由设计人申报,经招标人审核后实施。 25 方案(总体)阶段设计费(元) 200000 查招标竞赛文件 26 工程设计费总额(元) 26=23+25 本表格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编制,若投标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本表格不包括岩土工程设计收费、工程勘察收费。 30 第四部分 合同通用条件 1. 定义 1.1 合同包括专用条件和通用条件。 1.2 合同是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本合同条件、发包人要求、承包人 投标文件(包括建议书和资料表),以及在合同协议书中列出的其他进一步的文件(如 果有)。 1.3 发包人要求是指合同中列明工程的目的、范围、设计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以及对 此类文件的任何补充和修改。 2. 通信交流 2.1 无论在任何场合给予或颁发批准、证明、同意、确定、通知和请求时,这些通信信 息都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交付、传送或传输到合同中注明的收件人地址;如果收件 人通知了另外地址时,随后通信信息应按新址发送。 2.2 批准、证明、同意、确定不得无故被扣押或拖延。 2.3 承包人负责保存和照管每份承包人文件,直到被发包人接收为止。 3. 法律和语言 3.1 合同受发包人所在国家和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管辖。 3.2 争端裁决委员会由三位成员组成,其中承发包双方各一人,双方认可人士一人。 3.3 当合同任何部分的文本使用一种以上语言编写,以中文为准。 3.4 通信交流应使用约定的语言,如未约定,应使用中文。 4. 文件优先次序 4.1 合同协议书; 4.2 中标通知书; 4.3 投标书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4.4 招标文件; 4.5 招标人要求; 4.6 投标文件。 5. 权益转让 5.1 承包人不得擅自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出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权益,承包人须视履行合 同为本身的责任。 5.2 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合同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 成。除采购和施工分包外,分包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值的30%。接受分包的人 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 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不论其权利义务、分工如何约定,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承 担全部责任。 31 6. 合同价格和付款 6.1 发包人支付的费用已包括承包人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支出,承包人收款同时开具发 票,税金由承包人自理。 6.2 各种审查费用和税金分别由相应的征收对象承担。 6.3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评标委员会、政府审查机构的评审意见修改工作成果,不另行 收费。 6.4 承包人提交服务成果文件前实施新规范造成修改或返工,不另行收费;提交服务成 果文件后实施新规范必须修改的,发包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偿。 6.5 承包人的服务成果文件经发包人确认后,因发包人的修改而使承包人已经提供的服 务作废或者需要重新修改的,发包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用计算办法另行支付补偿 费用。 6.6 除非承包人与发包人均同意,否则有关修改不能将合同所定价格增加或减少超逾百 分之二十,或将合同所定期限延长或缩短多于6个月。 6.7 凡承包人根据合同欠发包人或须付予发包人的款项,发包人可以从有关合同或其他 发包人合同已经到期或将会到期须支付予承包人的款项中,悉数将有关款额扣除。 6.8 发包人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为承包人与本项目有关的唯一报酬,承包人在与本项目 有关的活动中,或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费用, 一经发现该部分款项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中扣减。 6.9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合同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 日期和期限 7.1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交一份详细的进度计划。当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不符 时,承包人还应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每份进度计划应包括: 7.1.1 工作顺序和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安排; 7.1.2 需要发包人进行审核、批准的期限; 7.1.3 合同和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各项检验和试验的顺序和时间安排。 7.2 除非发包人收到进度计划后指出其中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否则承包人应按照进 度计划,并遵守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进行工作。承包人开工后应以正当的速度, 不拖延地进行工作。 7.3 承包人应及时将未来可能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增加合同价格、延误工期的事件或 情况,通知发包人。承包人在其他项目承包过程中需要办理的任何手续,应将这些 手续告知发包人,以免发包人延误或遗漏有关手续而影响工程建设。 7.4 如果由于下列原因,致使竣工日期受到延误,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延长竣工时 间: 7.4.1 变更; 7.4.2 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7.4.3 由于流行病造成可用资源的短缺; 7.4.4 由于政府行为造成不可预见的情况; 7.4.5 由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承包商造成或引起的任何延误、妨碍或阻碍。 7.5 如果实际进度过于缓慢,不能在发包人批准的竣工时间内完工,或者实际进度已落 后于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增加资源(工时、人员、货物、设备等),并自担风险和费 用。 7.6 如果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批准的竣工时间内完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损害 赔偿费。这些误期损害赔偿费不应解除承包人完成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义务和职 32 责。 7.7 发包人可以随时指示承包人暂停合同项目的全部或某一部分,在暂停期间,承包人 应保护、保管并保证该项目不致产生任何损失和损害。如果承包人因暂停和复工而 遭受延误和招致增加费用,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通知。如果暂停是为弥补承包人 的缺陷,则承包人无权得到延长期或费用。 7.8 如果暂停持续90天以上,承包人可要求复工。如果提出复工要求后30天内,发包 人没有给予许可,承包人可以通知发包人,将项目受暂停影响的部分视为删减项目。 如果暂停影响到整个项目,承包人可以发出终止的通知。 7.9 缺陷通知期限自工程竣工起计365天。 8. 关键人员 8.1 承包人承诺履行合同时不雇佣非法劳工或雇员,并保障其雇员的合法权益。如承包 人违反承诺,发包人会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承包人无权索偿,并承担发包人因终 止合同而带来的所有开支。 8.2 承包人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按发包人认可的进度计划组织实施承包项目,每 周定期向发包人报告工作进展的真实情况。项目负责人自合同生效起履行职责,至 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8.3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 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认为承包方不称职的人员,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的书 面通知14天内更换。 8.4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关键人员,发包人可以按每人次向承包人索赔合同价 的0.5%。 8.5 承包人提交给发包人的服务成果文件,必须经过有注册资格人员的验证和签名,加 盖承包人出图专用章和注册章,必要时须在成果文件上标注专业负责人的身份号码。 8.6 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发包人的要求,派出各专业人员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 问题。承包人提供的现场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9. 风险与保险 9.1 由于承包人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 接受损失部分的费用。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承包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 赔偿金,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100,,但不超过发包人已支付给承包人费用的2倍。 9.2 发包人借给承包人的物品,若这些物品在承包人、其雇员、工人或代理人保管或使 用期间,无论任何原因遗失或损坏,承包人须赔偿遗失或损坏物品的价钱,另加原 价20%。 9.3 承包人所用工具、设备及车辆的安全问题,以及这些运输工具停泊在发包人处所或 沿着这些地方行驶时的安全事宜,概由承包人负责。其间若对上述发包人处所造成 任何损失或损坏,承包人须向发包人作出赔偿。 9.4 发包人及其雇员或代理人对承包人或其雇员的受伤或死亡,以及任何财物蒙受损失 或损坏无须负上任何法律责任,除非该伤亡事件是由发包人疏忽所致。 9.5 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雇员疏忽,以致第三者蒙受损失、受伤及死亡,概由承包人负 赔偿责任(因发包人或其任何雇员疏忽而引致的受伤或死亡除外)。 9.6 若因承包人或其任何雇员的疏忽,以致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任何雇员受伤及死亡,以 及财物蒙受损失或损坏,承包人必须对发包人作出赔偿。 9.7 若发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必须针对本合同规定索偿、索求及责任,向一家发包人 认可(即发包人不会无理拒绝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在合同期内,必须保持保单 33 有效。承包人必须将保单连同已付保金的收据,在合同期内交由发包人代表保管。 9.8 若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投保或购买其他的保险,并保持保单有效,发包人 可以自行投保,保持保单有效和缴付所需保金,以符合有关条款的规定,并不时将 上述发包人支出款额,从任何已经到期或将会到期须付予承包人的款项中悉数扣除, 或将这些款项列为欠款,向承包人追讨。 9.9 当承包人被判破产,发包人可以随时循简易程序,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承包 人无权获得任何补偿。 9.10 假如承包人或其任何雇员于履行合同时,被发现触犯任何防止贿赂的法规,发包人 可以循简易程序终止有关合同,而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补偿。发包人因上述情况终 止合同而需承担的所有费用,概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0. 服务规范 10.1 发包人委派的检查人员提出要求时,承包人须依照其指示履行合约,达到令检查人 员满意的程度。合同和指示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承包人根据口头指示提供的服务, 发包人概不负责。 10.2 接获发包人的投诉时,承包人的最高管理者和顶级专业人员应当亲自过问并监督解 决。 10.3 除另有规定外,发包人可以在合同期内,以书面形式指示承包人就合同所述的服务 或合同期限作出更改、修订、省略、增添或其他修改,承包人必须依照指示作出修 改。 10.4 发包人可以拒绝接受任何没有遵守本合同规定而提供的服务(或其中任何部分),拒 绝接纳服务不损及发包人的任何法定权利。 10.5 在合理范围内,承包人可获免费提供所需的图纸及资料,作为履行合同的指引。承 包人于合同完成后须将图纸及资料交还。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 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10.6 承包人根据合同获发包人发给的物品,承包人须负责妥善归还。承包人保管发包人 的物品期间,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点算这些物品或物料,承包人须协助完成点算工 作。 10.7 发包人要求保密的资料,承包人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10.8 若有关服务是在承包人的处所提供,承包人必须让发包人代表或检查人员在任何合 理时间进入有关处所检查。 10.9 承包人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伤亡事件,无论有关人士有否提出索偿,承包人均须于 事发后7个工作天内,以书面将有关伤亡事件通知发包人代表。 10.10 承包人对服务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10.11 承包人应当对项目跟踪负责,与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必要的沟通,从履约开始直至项 目建成,始终坚持高质量。若承包人未能于合同期内,或根据发包人同意延长的时 间内,提供合同所载的全部服务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服务,发包人有绝对酌情权,以 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整份或部分合同。 11. 成果质量要求及标准 11.1 承包人交付的成果必须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 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1.2 承包人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 34 第五部分 合同专用条件 1.1 工程设计是指承包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 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设计方案修改、初 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指导和监督。 1.2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民用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 1.3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专业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 1.4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和最低保修期限应该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1.5 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限额设计,按发包人的要求落实投资控制目标。 1.6 设计文件满足施工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 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应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7 承包人进行设计修改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并负责通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 1.8 承包人在本项目各阶段施工开始前,按约定的分工,参与组织工程设计图纸技术交 底活动,答复有关技术问题。 1.9 专项设计需要由发包人另择承包人设计的,相应扣减计费额,承包人收取分包款5% 作为总体费用,承担总体协调职责。 1.10 除《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图纸或文件的标准份数外,发包人需要加印的, 另行支付印制工本费。双方约定每张A0、A1、A2、A3、A4规格的工本费,加长图纸 按长度折算为相应数量的标准规格图纸。 1.11 除合同已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派驻现场设计人员及支援人员的,需按高级、 中级、初级职称分别约定收费标准,另行支付费用。 1.12 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按工程总造价购买单项工程设计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招标人 另行支付。 1.13 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 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承包人配合加工定货时, 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得到的任何折扣、佣金和回扣都应归发包人所有。 详见第七部分设计合同(本项目专用本) 35 第六部分 用户需求书 36 第五章 附则 相关设计规范 l、《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2、《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J265—2003):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6、《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7、《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号): 8、《广州体育学院修建怀详细规划(调整)》; 9、《建筑设计资料集》(第二版)第7集; 10、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规、规范。 l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 0009—2001): 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l一2001): 1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02): 1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 001 0—2 002): 1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 6-92: 17、《1 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1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 1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20、《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 0; 2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37 22、《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23、《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055-93; 2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数据手册》。 25、《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2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2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8、《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2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200-94: 30、《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32、《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33、《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1994: 34、《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GB79—85: 35、《工业企业程控用户交换机工程设计规范》: 36、《软件工程国家标准》。 3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3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GB50155-92; 39、《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 40、《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6BJ50015-2003); 4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4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4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38 44、《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4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46、《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 号); 47、《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4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334-004); 4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5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1、《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建科[2005]78号); 52、《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 39 附录6.1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项目基础资料 项目背景: 1、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成立于2003 年,并于 2006 年正式独立运转,目前有摔跤、柔道、跆拳道、拳击八支重竞技队伍及蹼泳队, 有一线队员300多名,二线队员200 多名。重竞技中心现有世界冠军12人,2006、2007年更有 28 人次获得世界冠军;女子柔道队的主教练是国家女子柔道队的总教练,拳击队的总教练是国家拳击队总教练,女子摔跤队主教练是国家女子摔跤队教练组长。然而,从重竞技训练中心独立运转至今,重竞技训练中心既无训练场馆,也无管理用房,现在使用的管理用房及训练场馆均借自省体校。且借用的重竞技训练馆十分狭小、破旧,不仅落后于上海、北京、江苏、山东、浙江 等经济发达省市,也落后于新疆、内蒙、山西、湖北、贵州等经济落后或边远省市,已成为制约我省重竞争技项目发展的瓶颈。目前,中心的四个重竞技项目的八支队伍300 多名运动员拥挤在借来的两层楼里训练,导致队伍要分批轮流上垫训练。同时,还有八支二线队伍200多名运动员也要进行训练,导致二线队员只能将训练时间压缩在每天13:00-14:30,场馆不足直接导致了训练时间不足,既不利一线队伍水平的提高,也不利于二线后备人才的培养,因此,抓住2010广州亚运会契机,将重竞技训练馆纳入亚运会工程,建设一个高水平,集训练、运动康复、体育科研及住宿等功能为一体的重竞技综合馆不仅能够很好的满足亚运会重竞技项目训练需要,也为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提供了一个高水平的基地,对于广东省重竞训练中心的发展及提高广东省重竞技体育的水平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 2、广东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广州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在广州市成功取得2010年第十六届亚运会的主办权后,承诺要将广州亚运会举办成为有史以来最出色、最成功的一届亚运会。广东重竞技综合馆是2010年亚运会的主要比赛场馆之一。第十六届亚运会将设41项比赛项目,所有比赛项目要求在15天完成,共需比赛场馆60个,经广东省体育局统筹安排,总共有49个场馆可用于承担亚运会比赛任务,比赛场馆缺口11个。根据广东省体育局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比赛场馆及相关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穗发改社[2006]3号、2007年2月(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7]25号)十届109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建设广东重竞技综合馆项目。 40 第一条 自然条件 项目所在区域属南亚热带季风性气候,气候特点是高温多雨。据广州市气象台近50年的气象资料,多年平均气温21.8?,常年平均霜降日为10天,具有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能力强、热量资源丰富等特点。多年均降雨量1735.7毫米,雨季为4,9月,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8%。 本地区风向在秋冬季(10,3月)以吹东北到西北风为主,夏季吹东南风为主,春季(4、5月)和9月为季风转换季节,偏北风与偏南风频度相当,无特别明显的长年盛行风。常年主导风向为南向略偏东,最大风速28-32米/秒。本工区多年平均热带气旋登陆次数4.7次,集中影响广州的月份是7,9月。 广州地区主要自然灾害有:寒潮和冷空气、低温和霜冻、低温阴雨、强对流天气、暴雨、热带气旋、高温、干时旱、强风、地震等。 第二条 工程地质条件 工程地质 由于项目尚未进行地质勘探,现以项目附近的饭堂的地质资料作为参考依据。 1、 土层分布及特点 该区域地层为第四系人工填土层、冲积层、残积层及白垩系沉积岩层,自上而下分别为: (1)、人工填土层。 以素填土为主,局部为杂填土,主要由碎石、碎砖及粘土等组成,为新填土,平均厚2.20 米。该层未完成自重固结,物理力学性质不稳定。 (2)、冲积层。 按岩性不同,该层分为两个亚层: 粉质粘土:为浅灰色,黄红间白色,可塑,局部软可塑,含中粗砂、砾砂,层厚0.50,2.40 米,平均厚1.46 米,层顶埋深1.80,3.30米,平均2.20 米。该层做标准贯入试验4 次,N,4.6,18 击,平均11 击,查承载力fk,280Kpa。 砾砂、粗砂、中细砂:以砾砂为主,其次中细砂及粗砂,呈白色,局部灰色,黄色,松散,稍密,含少量泥质,厚1.30,4.00 米,平均2.50 米,层顶埋深3.00,4.50 米,平均3.70 米。该层做标准贯入试验7次,N,12.9,33 击,平均17 击,查承载力fk,260Kpa,建议承载力fk,220Kpa。 (3)、残积层。 该层为基岩全风化土,按土的塑性状态分两个亚层: 可塑粉质粘土:褐红色,可塑,分布不连续。层厚2.60,6.90米,平均4.30 米,层顶埋深5.20,6.40 米,平均5.90 米。该层 41 做标准贯入试验3次,N,10,13 击,平均12击,查承载力fk,300Kpa, 建议承载力fk,220Kpa。硬塑粉质粘土:褐红色,硬塑,坚硬,下部含原岩碎块,局部夹强风化岩。层厚1.50,6.30米,平均3.80米,层顶埋深5.40,12.70米,平均8.00 米。该层做标准贯入试验11次,N,13.9,45 击,平均18 击,查承载力fk,460Kpa,建议承载力fk,280Kpa。 (4)、白垩系沉积岩层。 岩性分为粉砂岩,呈粉砂质结构,泥质铁质胶结,按照岩石风化程度可分为三个风化带,自上而下为:强风化带:岩石风化十分强烈,风化裂隙发育,多呈现半岩半土状,颜色为褐红色,夹有中风化粉砂岩薄层。厚约2.10,8.00 米,平均4.70 米,层顶埋深8.50,15.70 米,平均11.80 米。该层fr,0.4,5.1Mpa,做标准贯入试验4次,N,50,119击,建议承载力fk,400Kpa。中风化带:岩石风化较强烈,风化裂隙发育,岩质稍硬,岩心呈块状-柱状,局部饼状,颜色为褐红色,局部夹有强风化岩薄层,揭露厚度1.50,6.80 米,平均4.40 米;埋深14.30,20.80米,平均16.50 米。该层fr,2.2,12.2Mpa,平均6.5 Mpa,建议承载力fk,2000Kpa。 微风化带:岩石风化裂隙不甚发育,岩质较硬,岩芯完整呈柱状-长柱状,颜色以褐灰色为主,岩芯面光滑,断面较新鲜,揭露厚度1.20,4.80 米,平均 3.00 米;埋深15.80,24.80 米,平均20.70 米。 该层fr,35.3,52.3Mpa,平均43.8Mpa,建议承载力fk,5000Kpa。 2、地下水概况 场地的冲积砂层,结构松散-稍密,孔隙大,透水性强,是该区的主要含水层;基岩强风化带,裂隙较发育,含一些裂隙水,从场地的地貌及地质判定,其地下水水量较丰富,属于?类地下水环境,地下水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及场区西侧水沟地表水的侧向补给,水位埋深2.0,3.05米。根据水质分析报告,SO4 42 =127.82mg/L,小于250mg/L,对砼无结晶腐蚀性;PH,7.28,大于 6.5,对砼无酸型腐蚀性; 2 3侵蚀CO ,3.78mg/L,小于15 mg/L,对砼无碳酸型腐蚀性;HCO -,652.59 mg/L,1.07me/L,大于1.0 me/L,故对砼无微矿化水型腐蚀。 3、工程地质评价及建议 区内地势平坦,地下水对砼无腐蚀性,未发现软弱土层,据广东省地震烈度区划图,本场区基本烈度为?度区。 根据以上分析,场地的素填土力学性质不稳定,冲积粉质粘土层不宜作基础持力层,冲积砂层与可塑残积土不宜作基础持力层,硬塑 残积土下部可考虑作摩擦桩持力层,强风化岩可用作摩擦桩持力层而 不宜作端承桩基础持力层,中风化岩则是理想持力层,微风化岩则是 高层建筑的理想持力层。 4、基础设施条件 项目用地所处的广东重竞技训练中心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地理位置优越,对外交通方便;水、电、道路、通信、排污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已具备施工条件。 43 第七部分 设计合同(项目专用本)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乙方(设计人): _ 44 第1条 协议书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甲方或发包人)通过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项目(广东重竞技综合馆)设计招标竞赛确定(以下简称乙方或设计人)为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项目(广东重竞技综合馆)的方案实施单位,负责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配合及招标配合、施工配合、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为明确甲、乙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国际商业惯例的原则,就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7、《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03年版,建质[2003]84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及广州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9、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0、《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项目(广东重竞技综合馆)设计招标竞赛文件》 11、投标文件及附件 二、项目概况:名称、规模、阶段、提交设计成果版次及内容、总投资额、限额设计控制目标及合同条款见下表。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总合 投同各阶段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版次 价资 额款方案优化 初步 施工图 竣工图 费))率建筑 设计 设计 设计 设计配合 亿万规划高)面积元元,度(m) 2版 版版版版版版版版 人人(m) ) 民民次 次 次次次次次次次 币币1 2 3 4 5 6 7 8 9 )) 以政府批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版次说明、设计内容见下本合同条款及 准的概算 附件 为准 45 版次说明 所有版次文件均为最终完成并经甲方和政府相关部门确认的设计成果文件,乙方要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交(完成)相应的版次文件。 (1) 版次1文件:方案的修改和完善(包括估算书),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 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中关于方案设计应达到的设计 深度要求,同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政府职能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在设计竞赛 阶段最终选定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最终完成的经甲方确认的方案设计成果 文件。 (2) 版次2文件:为向广州市规划局进行规划报建的“五图一书”,以及专项设计/咨询 专项分包人提交的前期咨询文件等设计成果文件。 (3) 版次3文件:为向广州市规划局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单体方案报建(专业报建) 的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估算书)。 (4) 版次4文件:为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包括文本说明、图纸、工程造价控制所需的工 程量分解文件及概算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 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中关于初步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进行编制,且此 文件符合初步设计审查的各项要求。 (5) 版次5文件:为扩大初步设计文件(包括文本说明、图纸、工程造价控制所需的工 程量分解文件及概算书),以及甲方需要的招标技术文件。 (6) 版次6文件: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计算书、施工图预算、工程造价控制 所需的工程量分解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 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中关于施工图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 进行编制,且此文件符合向广州市规划局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的施工图报建(专 业报建)所需的设计成果文件及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各项要求。 (7) 版次7文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和备案,用于现场施工的施工图。 (8) 版次8文件:为各专项专业设计施工图、施工深化图,包括二次装修。 (9) 版次9文件:竣工图设计配合。乙方将编制竣工图所需的电子版图纸(包括报政府 竣工备案的电子文件)提供给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并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进 行盖章确认。 三、设计内容 46 设计内容以甲方发布的《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项目(广东重竞技综合馆)1设计招标竞赛文件》和亚组委批准的本项目功能需求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的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及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 2.限额设计:按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03版)中关于设计应该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制定限额设计方案,确保工程概算不突破。 3. 主要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设计:包括总平面范围内主体建筑、附属建筑和精装修设计(含二次装修)。 (2)室外市政、园林工程设计:包括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室外广场、停车场、供电系统、照明系统、景观照明、小品、广播音响系统、安全防范监视系统、标识系统、室外给排水系统的设计等工程设计,以及室外各种管线综合设计。 (3)结构设计:包括总平面范围内主体建筑和附属的结构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装修工程的结构设计由装修设计单位完成(乙方对其进行审核)、室外工程及建筑物的结构设计。 (4)给排水设计:给排水系统、热水系统、循环处理系统、室外绿化喷淋系统。 (5)强电设计:高低压变配电系统(须分包给有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需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核)、EPS不间断电源、备用电源系统、动力供电系统、 室内外照明系统(含智能照明设计)、防雷接地系统等。 (6)弱电与智能化系统的设计:综合网络布线系统、比赛计时计分系统、楼宇自控BA系统、中低压供配电监控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网络通信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门禁、防盗、巡更)、背景音乐及广播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控制中心机房工程、信息显示集成管理系统、中央集成管理系统等。 (7)空调设计:建筑物内部通风系统、建筑物内部空气调节系统、中央洗尘系统、中央供冷、多联空调、供热系统等设计。 (8)消防设计: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9)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各专业设备、系统的管线在建筑物内部通道走线平衡设计。 (10)体育工艺设计:观众座位、时钟、显示屏及计时计分系统、体育比赛专用设备及器材。 (11)幕墙设计(如果有) (12)环保工程 (13)燃气工程 (14)节能设计 (15)人防工程 (16)设备选型的意见:设计方应就本项目拟采用的专用机电设备、专用电子设备的选型于施工图设计开始前向甲方体现出书面意见,但不设计专用设备。 (17)编制方案设计投资估算、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并提交 47 工程量清单。 (18)应对节点试验、消防性能化分析、防雷风险化评估等及有关专项试验、研究与论证提出有关技术要求。对甲方协助的专项设计进行配合并提供接口技术条件。 (19)地质勘察、地震评估、环境评估、风洞试验不在承包范畴内,但需要时应提出有关技术要求。 本项目中,在规划范围内,设计人应保证按规划及建筑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完成本工程造价中包含的全部项目的专业专项设计。限于专业资质问题不能进行的专项设计,由设计人报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专项分包设计费由设计人承担。专项分包施工图设计文件中,需设计人校核确认的部分由设计人及专项分包方人员进行会签并盖章确认。 四、设计规范、质量标准与计价依据 1、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03年版)要求。 2、设计方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应按国家、地区及相关体育组织现行的设计规范、质量标准及计价依据的相关规定执行。如在项目运作中遇国家、地区或相关体育组织颁布新的标准、规定、依据,按新标准、规定、依据执行。设计中如遇到国家、地区及相关体育组织无相应规范、标准、依据的,由设计人提出建议,由甲方报送有关部门审查确认所采用的标准、规定、依据或其解释。 五、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部分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 1、广东省、广州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项目(广东重竞技综合馆)的有关文件; 2、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或修正文件; 3、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组织的专家研讨论证会的会议纪要或相关汇总文件; 4、合同书(含附件) 5、设计方案中标通知书; 6、设计招标竞赛文件及其附件; 7、设计方案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8、甲方针对本项目工程建设而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只有根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共同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更改和补充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的来往电报、信函、 48 传真、会议纪要、有关本项目补充的书面协议以及经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文件等,均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关于仲裁条款的约定处理。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八、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九、设计开工时间:以方案设计竞赛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后满三年自动终止。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副本拾捌份,甲方执十二份,乙方执六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49 第2条 合同条款 总 则 1、根据项目设计管理相关规定和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项目(广东重竞技综合馆)建设实际,本项目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 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严格控制设计进度、质量和投资,严格管理设计合同及设计信息,协调处理现场有关的设计问题。 3、设计人承诺遵守甲方所制订的针对本工程设计的各项制度、规定,这些管理制度、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原则: 3.1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 3.2符合本合同对项目设计的基本精神和要求; 3.3为确保设计协作、质量、进度、效果所必须; 3.4不是针对某一特定的设计人。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词语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合同: 1.1项目:指发包人在本合同范围内约定的设计项目总和,并由乙方承揽本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并交付勘察设计成果。 1.2工程:指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项目(广东重竞技综合馆)。 1.3业主:本合同中特指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及其合法继承人(承接人)。 1.4甲方(发包人):指具有工程设计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设计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在本合同中特指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1.5乙方(设计人):指被委托并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设计单位。 1.6专项分包方(设计人):指被甲方、乙方接受的具有专项工程设计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接人)。 1.7设计负责人:指乙方提供的本项目设计人员架构中指定的负责设计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8设计咨询(监理)单位:指负责本项目设计咨询并取得相应设计咨询资格等级证书的单位。 1.9甲方驻场代表:指甲方委派的履行本合同的驻场代表。 1.10乙方驻场代表:指设计人委派的履行本合同的驻场代表。 1.11设计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机构。 1.12设计: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和设计服务。 1.13设计成果文件:指由乙方提交的,供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满足投资与质量控制 50 要求的,能作为下阶段设计输入依据或能指导施工实施的各阶段设计图纸、文件、计算书及说明书(含设计变更)、效果图、三维动画,政府报批所需的模型及存有AutoCADR14或AutoCAD2000软件生成的电子格式文件的光盘,工程估算、概算等技术资料。 1.14工程投资估算:指由乙方委托具有造价咨询(管理)专业资质单位,以方案设计为基础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甲方评审通过的工程造价文件。 1.15初步设计概算:指由乙方委托具有造价咨询(管理)专业资质单位,以初步设计为基础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省发改委和省建委评审通过的工程造价文件。 1.16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由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预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设计及服务的款项。 1.17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书面确定增加的合同价款。 1.18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1.19设计周期: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的天数。 1.20设计服务:指甲、乙方在实施本项目方案修改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配合、设计现场各阶段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与管理咨询的活动以及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设计问题,协助甲方开展设计交底、专项审查、向政府汇报设计工作的材料,工程、设备与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参加设备与材料的看样定板、技术调研及工程验收等活动(包括乙方委派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设计服务)。 1.21完整性:指提交人每次交付的文件是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文件,并保证与提交人自己保留的该部分文件完全一致。 1.22有效性:指提交人每次交付的文件均符合合同约定的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要求。 1.23违约责任:指合同人一当事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他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他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设计周期顺延的要求。 1.25通知、同意、指令、证明和决定:均指经甲方合法或按公开规范的程序授权的驻场代表、设计咨询工程师、设计负责人分别签字或盖章的书面通知、同意、指令、证明和决定。 1.26书面材料: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文件。 1.27天或月: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指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月指日历月。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51 2.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2.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的要求。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方无相应规范、标准、依据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由甲方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所采用的标准、规定、依据或其解释。 2.3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双方另有约定时除外。 第二章 设计内容 设计内容以甲方发布的《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项目(广东重竞技综合馆)设计招标竞赛文件》和亚组委批准的亚运场馆建设要求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及投资估算、设计方案的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等及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 2.方案修改和完善:按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03版)中关于方案设计应该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制定限额设计方案,同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政府职能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在设计竞赛阶段最终选定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3. 主要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设计:包括总平面范围内主体建筑、附属建筑和精装修设计(含二次装修)。 (2)室外市政、园林工程设计:包括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室外广场、停车场、供电系统、照明系统、景观照明、小品、广播音响系统、安全防范监视系统、标识系统、室外给排水系统的设计等工程设计,以及室外各种管线综合设计。 (3)结构设计:包括总平面范围内主体建筑和附属的结构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装修工程的结构设计由装修设计单位完成(乙方对其进行审核)、室外工程及建筑物的结构设计。 (4)给排水设计:给排水系统、热水系统、循环处理系统、室外绿化喷淋系统。 (5)强电设计:高低压变配电系统(须分包给有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需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核)、EPS不间断电源、备用电源系统、动力供电系统、 室内外照明系统(含智能照明设计)、防雷接地系统等。 (6)弱电与智能化系统的设计:综合网络布线系统、比赛计时计分系统、楼宇自控BA系统、中低压供配电监控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网络通信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门禁、防盗、巡更)、背景音乐及广播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控制中心机房工程、信息显示集成管理系统、中央集成管理系统等。 (7)空调设计:建筑物内部通风系统、建筑物内部空气调节系统、中央洗尘系统、中央供冷、多联空调、供热系统等设计。 (8)消防设计: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9)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各专业设备、系统的管线在建筑物内部通道走线平衡设计。 52 (10)体育工艺设计:观众座位、时钟、显示屏及计时计分系统、体育比赛专用设备及器材。 (11)幕墙设计(如果有) (12)环保工程 (13)燃气工程 (14)节能设计 (15)人防工程 (16)设备选型的意见:设计方应就本项目拟采用的专用机电设备、专用电子设备的选型于施工图设计开始前向甲方体现出书面意见,但不设计专用设备。 (17)编制方案设计投资估算、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并提交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 (18)应对节点试验、消防性能化分析、防雷风险化评估等及有关专项试验、研究与论证提出有关技术要求。对甲方协助的专项设计进行配合并提供接口技术条件。 (19)地质勘察、地震评估、环境评估、风洞试验不在承包范畴内,但需要时应提出有关技术要求。 本项目中,在规划范围内,设计人应保证按规划及建筑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完成本工程造价中包含的全部项目的专业专项设计。限于专业资质问题不能进行的专项设计,由设计人报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专项分包设计费由设计人承担。专项分包施工图设计文件中,需设计人校核确认的部分由设计人及专项分包方人员进行会签并盖章确认。 53 第三章 设计资料及文件 1.发包人应向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号 1 区域规划成果及基础设计资料(地形、道路标高等) 1 方案工作开始之前5天 2 用地红线图及用地批文 1 方案工作开始之前5天 3 项目设计任务书 1 方案工作开始之前5天 4 政府有关批文及各阶段批复文件 1 下一阶段工作开始前5天 5 本区工程地质报告 1 涉及工作开始前5天 6 1/500地形图 另行商定 7 市政管道施工图 1 施工图设计前7天 有关民航、交通、环保、卫生、人防、消防、航运的8 1 有关涉及内容工作开始前5天 要求批文 注1:发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的文字应为中文简体,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广州市的相关法规。 注2:电子文件提供份数可为2份。 第四章 设计费的计取及支付 1、设计费的计取 1.1基本原则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设计收费执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及本合同约定的计费方式。按上述原则,本合同设计收费按5164.9万人民币作为计费基数,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规定的标准下浮20%计算,本项目设计费总额为134.89万元。 1.2本项目方案设计竞赛阶段投标补偿费合计人民币25.5万元(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投标补偿费5.1万元。;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3.825万元。;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2.55万元。;全部的投标补偿费包含在本项目设计费总额134.89万元中,发包人在乙方的总设计费中扣除全部设计方案的投标补偿费,对1-8名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给予补偿。 投标人凭合法发票收费,税金自理,投标补偿领取时间为签定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再给予投标人投标补偿。如果投标人少于8名,剩余的投标补偿支付给中标人。 1.3如果发包人使用非中标人(参加本次招标但未获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作为本项目最终实施方案,由发包人支付该非中标人设计方案使用费人民币8.0万元,由发包方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此费用包含在设计费总额 万元内。 1.4本合同约定项目的最终设计费为人民币 万元,此价格为设计费最终结算价,在结 54 算时将不再调整(合同有约定的除外)。 1.5按本章1.4条约定支付给乙的金额已包含本合同约定项目的全部设计费用、设计文件修改费用、招标配合费用、驻场服务费用、设计调研费、配合甲方进行报建、报审、验收费用、乙方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的费用以及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变更设计费用等。甲方不再支付合同中指明费用内的任何其他费用。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外的服务,费用另行协商。 2、设计费的支付: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占最终付费额 付费次序 付费时间 设计费 (万元) 签订合同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承包方将金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的履 第一次付费 20% 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经甲方审核后按规定办理完付 款手续; 第二次付费 10% 完成全部方案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后20天内办理完付款手续; 全部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准后20天内办理完第三次付费 20% 付款手续; 全部建筑总平面图、场地施工图、基础施工图、防雷接地施工图文件第四次付费 15% 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20天内办理完付款手续; 第五次付费 20% 全部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20天内办理完付款手续; 第六次付费 10% 主体结构验收后及机电系统调试完后20天内办理完付款手续; 所有尾第七次付费 工程竣工验收后1年内办理完付款手续。 款 合计 100% 说明: 1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 2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下浮率。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经计划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 ?附加调整系数: 1.0; ?下浮率:20% 。 3本项目设计费总额中包括投标时对投标单位的投标补偿费用及最终选定未中标人设计方案的补偿费用,详见本项目的设计竞赛文件。本条中所指最终设计费及其比例均指扣除投标单位的投标补偿费用及最终选定未中标人设计方案的使用费用后的设计费。 4 发包人支付的设计费中包含了设计人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支出,设计人收款时同时开据发票,税金由设计人自理。 55 5 设计费结算以广东省财政厅审定为准。 6 发包人付给设计人的款项为设计人与本项目有关的唯一报酬,设计人在与本项目有关的活动中,或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费用,一经发现该部分款项从发包人支付给设计人的费用中扣减。 7最终设计费(扣除投标补偿费和方案使用费)中的5%作为本项目实施中甲方和乙方外出参观考察的调研费。该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再支付。 8上述所有费用的支付时间不包含政府审批时间。 56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的权利: 1.1.1甲方具有向乙方提出各项功能需求和相关的建设标准的权利。 1.1.2甲方具有参与各项技术、设计审核的权利。 1.1.3享有乙方设计文件的全部使用权。 1.1.4乙方在设计进度、设计质量、指派人员、提供服务、协作等方面义务的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有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等权利。 1.1.5甲方有权聘请设计咨询(监理)单位作为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设计咨询和设计监理,乙方应接受该设计咨询(监理)单位按照相关设计咨询法规和甲方赋予的权利所进行的咨询及监理工作。 1.1.6除甲方已批准的设计文件组成清单内容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充完成增加工程实际所需要的相关的设计图纸。 1.1.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工作月报及专项报告。 1.1.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设计人员和专项分包方。 1.1.9设计变更的审批权,设计进度的监督权。 1.1.10甲方对项目外观、标志性结构、室内装饰等关键部位使用的材料或设备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等,有最终确定权。 1.1.11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属于甲方的权利。 1.2甲方的义务: 1.2.1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1.2.2发包人对设计人提出的付款申请复核无误后进行支付,并按合同指定银行将合同价款分别汇至乙方的账户。 1.2.3发包人负责组织中国建设程序规定的外部评审及确认活动,并负责完成设计文件报建、报批手续。并根据时间表的规定将必要的审批件交付设计人。 1.2.4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的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的活动除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及其它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各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场地。 1.2.5发包人驻场代表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向设计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发包人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驻场代表的指令、通知应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设计负责人或设计人驻场代表,设计负责人或设计人驻场代表应立即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指令、通知同时生效。 57 1.2.6发包人驻场代表是发包人的履约代表,设计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文件经发包人驻场代表签收后即视为已送达发包人。 1.2.7发包人参与设计人要求进行的设计协调会议,协助解决设计中出现的商务与技术问题。 1.2.8因发包人原因而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发包人承担相应的义务。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设计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派人与设计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1.2.9发包人及设计咨询(监理)单位在收到设计人有关设计问题及确认问题的函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乙方的权利: 2.1.1收取设计费。 2.1.2拥有设计成果的署名权。 2.1.3在设计方案、图纸未审批之前和不影响工期的情况下,有权提出修改方案、图纸的建议。 2.1.4有义务依据甲方的意图和本项目设计工作进展情况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 2.1.5组织各阶段设计设计人与专项分包人的技术协调和交底工作。 2.1.6对设计的进度、质量和投资进行管理。 2.1.7对参与专项设计的单位具有直接管理权。 2.1.8按规定及合同向专项分包人支付设计费。 2.2乙方的义务: 2.2.1设计人交付的成果必须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竞赛文件的规定,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的要求,设计人须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2.2设计人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 2.2.3设计人提交给发包人的设计成果文件,必须经过有注册资格人员的验证和签名,加盖设计人出图专用章和注册章,必要时须在成果文件上标注专业负责人的身份号码。 2.2.4设计人应在各阶段施工开始前,按约定的设计分工,参与组织工程设计图纸技术交底活动,答复有关技术问题。 2.4.5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本项目涉及到的详细的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所需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进行备案。 2.2.6设计人应配合发包人组织各阶段相关专业(课题)的专家研讨论证,配合发包人开展施工招标和设备、材料采购预询价、技术谈判及招标等工作。 2.2.7设计人应积极配合设计咨询(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经济资料。 2.2.8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作必要调整 58 补充。 2.2.9按发包人的要求完成各项目的工程报批手续所需的设计文件数据。 2.2.10设计人对于发包人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2.2.11在设计各阶段,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5天内修改、完善设计,负责完成由于设计失误未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 2.2.12设计人应积极主动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内、外协调工作,积极配合与规划、市政、交通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保证设计文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2.2.13设计人应接受发包人根据合同和进度计划进行的各种设计跟踪、工作检查和协调要求。 2.2.14设计人根据设计开展情况编制月工作汇报和下月进度计划,提供有关设计信息,协助发包人掌握设计工作的整体进展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修改、调整进度计划并要求设计人执行。 2.2.15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设计竞赛评标委员会、设计咨询(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政府审查部门的评审意见修改工作或成果,进行设计深化、优化,不另行收费。 2.2.16在施工阶段,设计人应对项目组人员进行适当调整,必须按要求派出项目总负责人、专业设计人员,及时为施工现场提供服务。 2.2.17设计人参加现场设计和服务管理的人员要求予以具体明确如下: 1)方案深化设计阶段需要委派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4名。 其中: 设计院副院长或总工程师1 名充当设计代表总负责人; 建筑工程专业 1 名(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1名); 结构工程专业 1 名(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师1名); 建筑工程经济专业 1 名(注册造价工程师)。 2)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阶段需要委派各专业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6名。 其中: 设计院副院长或总工程师 1 名担当设计代表总负责人。 建筑工程专业: 1 名(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1名); 结构工程专业: 1 名(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 市政给排水工程专业: 1 名; 电气安装工程专业: 1 名; 建筑工程经济专业 1 名(注册造价工程师)。 3)施工阶段需要委派各专业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 6 名。 其中: 设计院副院长或总工程师 1 名担当设计代表总负责人。 建筑工程专业: 1 名(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1名); 结构工程专业: 1 名(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 59 市政给排水工程专业: 1 名; 电气安装工程专业: 1 名; 建筑工程经济专业 1 名(注册造价工程师)。 各阶段拟委派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及个人业绩、资历情况,按下列格式提供作为合同的附件二:拟委派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技术职称 专业 上岗证号 备注 2.2.18设计人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发包人的要求,派出各专业人员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与设计有关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设计人提供的现场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2.19如果设计人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人支付误期赔偿费给发包人用于另行聘请设计人员。误期赔偿费按本合同违约责任相关约定处理。这些误期赔偿费不应解除设计人完成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义务和职责。 2.2.20设计项目组必须服从发包人统一管理。设计项目组办公场所房租、办公设备、交通设备以及设计人员住宿、餐饮等后勤服务均由设计人自行解决。 2.2.21 考虑到该项目的重要性、特殊性、复杂性,发包人将设计人的人员落实作为设计管理工作考核的重点。如设计人的人员投入未能达到要求,设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2.22发包人可以随时指示设计人暂停合同项目的全部或某一部分,在暂停期间,设计人应保护、保管并保证该项目不致产生任何损失和损害。如果设计人因暂停和复工而遭受延误和招致增加费用,设计人应向发包人发出通知。如果暂停是为弥补设计人的缺陷,则设计人无权得到延长期或费用。 2.2.23设计项目的缺陷通知期限自工程竣工起计两年。 2.2.24设计人除了配合招标人已获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外,还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对本项目在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方面应开展不少于一项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由设计单位和业主、发包人共同申报,共享此科研和技术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和收益权)。设计单位在科研课题攻关研究过程中开展的调研、技术交流、专项技术方案论证等工作所需的差旅费、交通费、专家费、会务费等各种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中。 2.2.25设计人所用工具、设备及车辆的安全问题,以及这些运输工具停泊在发包人处所、施工现场或沿着这些地方行驶时的安全事宜,概由设计人负责。其间若对上述发包人处所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坏,设计人须向发包人作出赔偿。 2.2.26发包人及其雇员或代理人对设计人或其雇员的受伤或死亡,以及任何财物蒙受损失或损坏无须负上任何法律责任,除非该伤亡事件是由发包人责任所致。 2.2.27由于设计人或其任何雇员责任,以致第三者蒙受损失、受伤及死亡,概由设计人负赔偿责任(因发包人或其任何雇员责任而引致的受伤或死亡除外)。 60 2.2.28若因设计人或其任何雇员的责任,以致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任何雇员受伤及死亡,以及财物蒙受损失或损坏,设计人必须对发包人作出赔偿。 2.2.29若发包人提出要求,设计人必须针对本合同规定索偿、索求及责任,向一家发包人认可(即发包人不会无理拒绝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在合同期内,必须保持保单有效。设计人必须将保单连同已付保金的收据,在合同期内交由发包人代表保管。 2.2.30 保险:为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在签定合同后10天内,向发包人出具有效设计责任保险合同,保险期限为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开工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同时,应当为全部驻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的相关险种。 2.2.31当设计人被判破产,发包人可以随时循简易程序,书面通知设计人终止合同,设计人无权获得任何补偿。 2.2.3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总额为设计合同价款的10%的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履约保证金的担保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起至工程综合验收后一年止。 第六章 设计要求 1对设计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符合性要求 1.1 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文件应符合中国现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 1.2 设计人应在设计文件中列出设计所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名称、编号与版本。 1.3 如果工程某部分设计中遇到如果工程某部分设计中,中国和国内地区无没有相应的工程设计工程设计技术规范、标准、依据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采用推荐国际成熟、先进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并将所采用的设计技术规范、标准提供给甲方,由甲方组织专家论证确定所采用的国际标准;若出现各国均没有明确规范、标准的设计分项,由乙方提请甲方,且协助甲方组织中外专家专题研讨,并按经甲方确认的专家评审书面意见作为设计指导标准。 1.4 由于工程设计的特殊需要对设计规范、规程中非强制性的条文,允许稍有选择和突破,但设计人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提交充分的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发包人论证同意后以文件形式认可。 1.5项目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国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1.6在设计人进行设计过程中,遇到中国或广东(广州)地区设计规范、规定、标准等条款发生修订与变更而失效时,设计人要按新的(修订后的)规范、规定和标准执行,并进行必要的设计修改,因此发生的设计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的设计费内。 2 对各阶段设计文件设计深度的要求 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03年版)中对各阶段、各专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及国家的有关规定。 3 对设计质量的要求 61 3.1本项目的设计应符合国际通用的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对于工程设计所规定的标准及质量。 3.2设计应体现发包人的建设意图,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在控制投资的同时,做到美观、适用、安全、经济,并具备良好的环保特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3.3设计范围和内容必须符合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的规定。 3.4设计人保证每次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的设计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3.4.1“完整”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是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设计文件。 3.4.2 “正确”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均符合本章1.1条关于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本章1.2条关于各阶段设计文件内容与设计深度的规定;同时保证设计输入的基础资料完整、正确,设计方法、计算方法与结果、技术参数的选用正确,构造合理,图面表达清楚、文字叙述准确,各专业设计协调统一。 3.4.3 “清晰”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中的图样、线条、术语、符号、尺寸标准、文字说明等清楚准确。 3.5 设计人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发包人对设计文件的审核意见,在原定设计范围内对设计进行必要的修改。 3.6 如果乙方交付的文件或图纸不符合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要求,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5天 内免费将所有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给甲方,且文件交付时间仍应符合本合同要求,否则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3.7 本项目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3.8方案设计的全部文件、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设计)的全部文件中需设计人审核确认的由设计人进行会签并盖章。施工图设计的全部文件由设计人及相关设计单位签字盖章。 3.9其他 3.9.1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文件、数据进行认真研究,对本项目的特点和不确定因素进行认真考虑,并提出合理建议和评价,,对影响设计质量的重大问题要进行多方案比较选择。 3.9.2对涉及建筑安全或对投资影响重大的有关计算,在业主、甲方提出特别要求时,乙方必须提供设计输入条件、基础数据、计算原理和方法、以及计算成果,方便业主、甲方在必要时使用其他计算程序进行验算。乙方有解释的义务,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 3.9.3本项目设计的计算机文件要求:设计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Office软件制作的格式文件,设计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中文版软件制作的dwg格式文件,其它使用特殊软件编制的设计成果计算机文件(如建筑效果图、结构计算书和估算、概算成果等),应用国内相关行业的通用软件,且提交时应注明软件名称、版本。 3.9.4乙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进行项目设计策划,建立质量目标,规定质量要求,编制服从甲方总体实施计划的详细设计计划,安排应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向甲方提交设计策划文件。保证不因设计的因素使设计进度、质量与施工服务的完整性、连贯性和可靠性受到影响。 62 3.9.5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工程的可实施性,对方案的实施工序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特别是关键工序,应明确提出工艺要求、质量控制要求。超越目前国内施工单位技术水平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法,乙方应提出合理理由和可行的实施方案,报甲方同意后方可采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设计。 3.9.6乙方应加强设计标准化工作,组织采用统一的模数、参数和标准构配件,推广标准设计的运用,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提出标准化设计建议,如标准平面、标准断面、标准设备选用等,将设计人积累的经验加以总结,提高设计水平和工作效率。 3.9.7甲方重视处理好投资、设计费和设计质量之间的关系,充分重视发挥乙方人员积极性在保证项目质量、投资控制方面的作用,使设计费与设计工作量匹配,尽量避免各系统、工点项目在设计取费上的不均衡。 3.9.8设计文件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长度单位:总平面图标注尺寸以米(m)为单位;其余设计图标注尺寸以毫米(mm)为单位,标高以米(m)为单位;面积均以平方米 3(?)为单位;体积均以立方米(m)为单位。 3.9.9保证设计质量的基本措施 (1) 编制好设计纲要等指导性文件,对大型或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设计纲要,应组织会审。纲要应体现规划、设计意图,符合规范、规程的规定,满足可行性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的要求,依据齐全可靠,方案合理可行,投资控制合理(估算大于概算,概算大于预算),以统一技术条件与工作安排,同时积极改革传统设计方法和手段,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 (2) 建立健全原始资料,落实自检、互检和专检职责等相关制度。设计原始资料必须符合规范、规程的规定,及时编录、核对、整理,不得遗失或任意涂改。设计单位也要及时征询施工中和使用后对设计质量的意见,建立工程设计质量档案,进行分析研究,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设计质量。 (3) 建立健全成品校审制度。对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质量,按规定程序进行严格校审并签字,具体包括对计算依据的可靠性;成果资料的数据和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论证证据和结论的合理性;现行标准规范的执行,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文字说明的准确性;图纸的清晰与准确,成果资料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等内容。大型或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应组织会审,对检查、验收或审核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设计成果都要推倒重来,不得盖章出图。 (4) 加强设计标准化工作。重视企业标准的编制,推广标准设计的应用和国际专业标准的采用。经常搜集、应用先进设计技术和设计方法的信息,以保持设计质量和水平的稳定提高。 4 对设计与设备、材料选购及施工组织配合方面的要求 4.1 设计方应负责编制设备、材料采购的技术文件,内容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清单、技术要求、必要的附图、技术参数表、采购说明和采购时间表等,并包含施工要求、安装说明,并对国内规范以外设计文件涉及的内容提出验收标准。 4.2 设计文件对于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选用应该满足施工工期的要求,充分考虑设计的可实施性,重视和吸收施工单位对施工安装提出的意见,并充分考虑中国承建商的施工能 63 力。 4.3设计服务应符合国际通用 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对于工程设计所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 4.4设计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包括各专业采用的材料、设备),在进行性能价格的比较分析后,原则上优先采用国内的产品。国内没有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或国内材料和设备性能无法达到设计要求以及价格高于进口价格时,才采用进口材料和设备。设计中采用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按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提供明确的技术资料(包括性能指标、规格、型号等方面的资料)。 4.5 对于由甲方推荐的候选建筑材料和设备,在厂商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技术资料后,设计方须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设计意见。 4.6 本项目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等(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设计方原则上须向甲方推荐三家以上可供货的国内或国外厂商名称、以往业绩、产品质量标准、价格资料及样板等,并提出评估意见。 4.7 设计方应对本项目中可能采用的特殊设备和材料进行分析,若在设计过程中需要预先选定相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商,以便为设计过程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设计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选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建议(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 4.8 设计方应详细了解市场上本项目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生产厂商的供货能力和供货周期(包括生产时间和运输时间),并据此向甲方提出各种主要材料和设备(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的提前订货时间的建议。 4.9对新材料及特殊结构应提供国际权威或国内有关部门的试验报告。 5 投资控制 本项目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以经过发包人审查、政府主管部门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为准进行限额设计。设计人承诺在保证建筑功能与质量的前提下进实行限额设计,确保工程总投资不突破限额目标,若超出设计限额设计人无条件进行修改并不收取任何费用。 5.1 工程投资的控制 5.1.1乙方必须在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时提交相应深度的投资估算、概算,对投资限额目标作进一步的细化,并按设计深度提供相应的工程量清单、主要材料工程数量表、设备清单、数量及询价数据,工程量计算书、编制说明书。 5.1.2设计概算的计算指标分析应提供依据,计算资料应经有关部门或人员确认,确认后不得随意修改。没有定额的指标必须进行指标分析,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合理确定,杜绝机械性地套用广州其它类似工程指针的做法。 5.1.3乙方应对概算的准确性负责,认真分析可能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如自然条件、生产工 64 艺和施工条件等),准确选用定额、费用和价格等各项编制依据,使概算能够完整地反映设计内容,合理地反映施工条件,准确地确定工程造价。 5.1.4设计概算应结合工程招投标的需要编制,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必须统一,编码必须一致,便于投资分析和验工计价时的检索。编制单元及章节划分应符合投资控制的需要,方便发包人根据工程招投标灵活组合。 5.1.5如果工程造价超出广东省财政厅初步设计概算,乙方须根据评审专家和招标人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和深化,并承诺该修改不改变有关设计和规划的原则、内容与要求,不改变原方案设计的构思,不降低使用功能与设计质量标准,不增加设计费用,并承担一切的责任和损失。如果施工图预算超出经确认的初步设计概算,乙方须无偿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施工图进行修改。 5.2 设计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工程概算的准确性。概算应是依据初步设计中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量、价并按清单形式编制的,是客观、准确、可行的,并已包括依据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性造价管理文件所规定的所有计费内容,发包人及时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和协助。 5.3如果因设计人的过错造成施工图预算超出经确认的初步设计概算,设计人必须无偿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施工图进行修改,并编制设计质量标准和施工进度。 5.4设计人承诺有关设计的任何修改、变动或由于修改设计所引起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变更均须经过发包人的同意。 5.5设计人承诺在交付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设计文件后,如有更好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适用于本项目,将及时向发包人推荐并提供科学的评估。 5.6 设计人承诺及时提供工程的各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厂商及价格等资料供发包人参考。 5.7设计优化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 5.7.1设计方案必须进行技术经济分析。通过对设计方案、工艺、设备等进行全面的评价,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技术经济优化、可以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方案。 5.7.2在保证方案的可实施和可操作性前提下,设计中凡能进行定量分析的设计内容,应通过计算,用数据说明其技术经济的合理性。同时向发包方提供各阶段技术经济分析数据,以力求各阶段设计成果能充分体现设计优化的原则。 5.7.3为确保设计优化和投资控制,承包方必须对整体设计方案、主要基础形式、主体结构选型、建筑装修方案、大宗建材(单项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上)使用、主要设备(单价投资额 65 10万元以上或总投资额50万元以上)选型等对建成使用和建设投资有重大影响的因素进行经济技术多方案比选和性价比分析,并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报设计咨询(监理)单位和发包方确认。 5.7.4承包方进行经济指标分析时,应提出所采用经济分析的单项指标、综合指标及相应的依据、理由,对主要设备、材料的选用,应经过充分的询价、分析,积累技术经济资料,推荐选用的设备、材料,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技术指针等,并提出质量、功能方面的要求,确保投资概算的合理与稳定。对特殊情况需追加投资的,应遵循合理、经济、科学、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无确切、合理理由的,未经发包方审批,不得随意突破限额。 6关于设计变更 6.1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对设计基础资料选用不当、专业间接口出现矛盾等情况造成的设计更改,设计人应在一周内提交设计变更,设计工期不予延长,设计费不予补偿。发包人保留追究设计人责任的权利。 6.2设计人应充分考虑目前的施工安装条件和水平、材料供应的条件(即充分考虑设计与施工的衔接),若由于设计本身过错导致无法施工或采购材料,设计人应无条件修改或重新设计。 6.3由于设计基础数据改变、设备与材料订货条件发生改变及适应施工安装条件而进行设计变更,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但不予延长设计工期,不因此增加设计费用。 6.4对于审定后的工程设计提出变更内容,每次变更工程量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不予延长设计工期,不追加设计费;每次变更工程量在100万元以上时(不包括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违反有关规定或其他遗留问题而造成的设计变更),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5设计人承诺能够根据工程需要修改设计,对所承担项目设计的完整性负责,且修改设计完成时限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并符合本合同要求。 6.6原限定的建设规模和工程总投资额发生增减的情况下,不予延长设计工期,设计费保持不变。 6.7 遇到国家设计规范发生修订与变更时,设计人依照新规范或修订后的规范进行必要的修改,不予延长设计工期,不因此增加设计费用。 第七章 设计分包管理 1专项设计分包单位的产生 设计人所承接的专项设计内容,由于设计人本身的资质及所属设计人员的限制,经发包人认可,由设计人直接将该项设计内容分包给专业设计单位。 2 专项设计分包的合同 66 由设计人与专项设计分包单位签订设计分包合同,并报发包人备案。 3专项设计分包单位的管理 专项施工图设计阶段,实行专项设计分包方自身管理、设计人总协调管理、发包人管理的三级管理模式。在此管理阶段专项分包方为主设计方,承担主要的设计责任,设计人为协作设计方,承担次要的设计责任,设计人就该部分对总体设计方案设计思想及技术路线贯彻与总体设计的协调负责出具施工图的审核意见,并报发包人备案,承担相应责任。在此设计阶段的违约及绩效考核方面相应地按此设计责任进行比例划分。 4 设计分包与发包人的关系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招标及施工阶段,专项设计分包单位要接受发包人对其进行管理和协调。 5 其它规定 5.1本项目中,在规划红线范围内,设计人应保证按规划及建筑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专业专项设计。限于专业资质、业务范围问题不能设计人进行的专项设计,由设计人在本设计合同签订前报发包人同意后进行分包,专项分包设计费由设计人按设计合作协议承担。 5.2 专项分包施工图设计文件中,需设计人校核确认的部分由设计人及专项分包人员进行会签并盖章确认。 5.3设计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将所有专业分包单位的基本情况、资质、分包内容、费用等列表报发包人审查及备案。 第八章 设计周期和设计文件的交付 1.设计周期 1.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止为服务期限。在缺陷责任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止)内,若发现工程设计未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设计人须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满足要求为止,对此甲方不额外支付费用。 1.2设计方应以下面表格规定的期限交付设计文件 设计序号 设计文件及设计服务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备注 阶段 初步按合同约定负责初步设计总体中标通知书200 年 月设计1.1 控制时间及各专业间相关管理 发出之日起 日前 阶段 协调工作,通过初步设计审查 按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图设计总初步设计审200 年 月施工2.1 体控制时间及各专业间相关管 查之日起 日前 图设理协调工作,通过施工图审查 计阶施工图审查备案完成,提交土200 年 月 200 年 月段 2.2 建、机电和智能的施工图 日 日前 必须无条件在2008年 月 日前交付全部设计文件(含各专业施工图和深化图)。 67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单位主要设计服务工作安排 序号 设计服务内容 备注 1.1 主体结构选型文件 用于桩施工图及主体结构施工图设计 1.2 主体结构布置方案 用于桩施工图及主体结构施工图设计 机电初步设计及大型设备(电用于初步设计各专业配合、初步设计评审1.3 梯、空调、发电机等)招标条及机电大型设备招标 件确定 初步设1.4 消防报建图 用于消防报建 计阶段用于主体结构施工图设计及初步设计评(主设1.5 主体结构初步设计文件 审 计) 提出需业主、招标人确认的主 1.6 要设备、材料清单,以及提供配合施工图设计 设备商确认的前期图纸 全套初步设计文件(用于初步1.7 版次2,用于初步设计审查 设计审查) 2.1 屋盖结构形式 用于屋盖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初步设计 2.2 综合管线设计文件 用于综合管线报建 2.3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用于环保报建 2.4 防洪、泄洪评估及咨询意见 红线范围内,配合初步设计 2.5 交通流线分析 红线范围内,配合初步设计 初步设2.6 市政道路、排水专项初步方案 配合初步设计 计阶段2.7 园建绿化专项初步方案 配合初步设计 (专项2.8 节能设计 初步设计文本内容之一 设计) 2.9 体育工艺专业设计方案 为各专业提供接口 红线范围内小市政,配合初步设计提供技2.10 供水专项初步方案 术接口 红线范围内小市政,配合初步设计提供技2.11 供电专项初步方案 术接口 红线范围内小市政,配合初步设计提供技2.12 燃气专项初步方案 术接口 红线范围内小市政,配合初步设计提供技2.13 路灯专项初步方案 术接口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由甲方提供其成果,用于初步设计审查及2.15 估 配合初步设计 2.16 卫生防疫报审资料文件 卫生防疫报审 用于弱电与智能化系统工程功能及方案初步设2.17 弱电与智能化系统工程方案 确定 计阶段 (专项2.19 环保专业设计文件 用于环保报建 设计) 2.20 屋盖初步设计文件 配合初步设计和进一步施工图设计 2.21 电信专项初步方案 红线范围内小市政,配合初步设计 弱电与智能化系统工程功能2.22 配合初步设计 及方案确定文件 由甲方提供其成果,用于初步设计审查及2.23 地震安全性评价 配合初步设计 用于主管部门的审查确认,以及配合初步2.24 供水专项初步设计文件 设计和进一步施工图设计 68 用于主管部门的审查确认,以及配合初步2.25 供电专项初步设计文件 设计和进一步施工图设计 用于主管部门的审查确认,以及配合初步2.26 燃气专项初步设计文件 设计和进一步施工图设计 用于主管部门的审查确认,以及配合初步2.27 路灯专项初步设计文件 设计和进一步施工图设计 2.28 幕墙、外立面初步方案 配合初步设计 2.29 屋顶专业配合设计文件 配合初步设计 2.31 电信初步设计文件 配合初步设计和进一步施工图设计 2.32 电视初步设计文件 配合初步设计和进一步施工图设计 弱电与智能化系统工程初步2.33 配合初步设计,以及进一步施工图设计 设计及主要设备清单 2.34 人防初步设计文件 版次2,用于初步设计审查 室内、外管线综合方案设计及 2.35 配合初步设计和进一步施工图设计 协调文件 2.36 初步设计概算 版次3,用于初步设计概算审查 用于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桩基施工招3.1 基坑支护施工图(招标图纸) 标 用于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桩基施工招3.2 桩基础施工图(招标图纸) 标 3.3 基坑支护施工图调整与深化 用于基坑支护审查和工程施工 3.4 桩基础施工图调整与深化 用于桩施工 3.5 机电大型设备施工图设计 配合施工图设计 3.6 施工报建图 版次4,用于施工报建 机电配合土建设计(预埋件、3.7 配合施工图设计 洞口等)文件 施工图主体结构招标图(地下室部分用于主体结构(含地下室)施工招标及3.8 设计阶达到施工图深度) 地下室施工 段(主3.9 弹性分析报告 配合施工图设计 设计) 3.10 机电安装招标图设计文件 用于机电安装招标 3.11 机电管线预埋图 配合施工图设计 3.12 全套完整施工图(主设计部分) 版次4,用于施工图审查 主体结构施工图通知和深化文3.13 用于现场施工 件 3.14 机电施工图调整和深化文件 用于现场施工 施工图补充、修改文件(配合3.15 版次5,用于现场施工 专项设计需要) 4.1 土方平衡设计文件 用于土方招标及现场施工 4.2 装修主要材料样板提供并选定 不涉及二次装修,配合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4.3 景观照明方案设计 配合施工图设计 设计阶幕墙、屋盖、外立面专项初步 段(专4.4 设计及配合施工报建图设计文配合施工图设计 项设件 计) 4.5 人防施工图(报审图) 版次4,用于施工图审查 4.6 人防施工图(设计调整后文件) 版次5,用于现场施工 69 弱电与智能化系统工程管线预4.7 配合施工图设计 埋图 装修细部布置、管线、插口面配合施工图设计(供主体设计及相关主4.8 板、灯位等定位图纸 要综合出图),不涉及二次装修 4.9 屋盖预埋件施工图 配合施工图设计及预埋件施工 幕墙、屋盖、外立面配合有关4.10 配合施工图设计 节点设计及预埋件设计文件 电信、电视预埋件管线设计文4.11 配合施工图设计 件 景观照明预埋件、管线设计及4.12 配合施工图设计 配合其他主要技术接口文件 4.13 屋盖招标用施工图 用于屋盖施工招标 4.14 电信、电视施工图 版次5,用于现场施工 4.15 周边环境景观方案 配合施工图设计 4.16 燃气施工图(报建图) 用于报建 4.17 幕墙、屋盖、外立面施工图 版次5,用于现场施工 市政道路、排水(包括防洪工4.18 红线范围内小市政,用于市政工程报建 程)施工图 4.19 路灯方案设计文件 配合施工图设计 4.20 景观照明施工图 版次5,用于现场施工 弱电与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4.21 用于弱电与智能化系统施工招标 (招标图纸) 4.22 屋盖施工图调整和深化文件 版次5,用于现场施工 室内、外管线综合方案设计及4.23 配合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施工 协调文件 4.24 燃气施工图(调整后) 版次6,用于现场施工 供电施工图燃气施工图(调整4.25 版次6,用于现场施工 后) 市政道路、排水施工调整文件4.26 版次6,用于现场施工 供电施工图 路灯施工图市政道路、排水施4.27 版次6,用于现场施工 工调整文件 周边环境景观施工图路灯施工4.28 版次6,用于现场施工 图 弱电与智能化工程施工图深化4.29 版次6,用于现场施工 设计文件周边环境景观施工图 交通标志及划线工程设计文件 4.30 弱电与智能化工程施工图深化版次6,用于现场施工 设计文件 导向标识施工图交通标志及划4.31 版次6,用于现场施工 线工程设计文件 施工图4.32 供水施工图导向标识施工图 版次6,用于现场施工 设计阶 段专项4.33 设计变更供水施工图 版次6,用于现场施工 设计 施工阶5 设计变更 用于现场施工 段 注:以上表格内容根据业主、招标人的项目计划进行动态调整,时间要求详见2010年亚 运会省属场馆项目(广东重竞技综合馆)1设计工作进度表 70 1.3版次说明 所有版次文件均为最终完成并经甲方和政府相关部门确认的设计成果文件,乙方要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交(完成)相应的版次文件。 1.3.1版次1文件:为向广州市规划局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单体方案报建(专业报建)的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估算书)。 1.3.2版次2文件:为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包括文本说明、图纸、工程造价控制所需的工程量分解文件及概算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中关于初步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进行编制,且此文件符合初步设计审查的各项要求。 1.3.3版次3文件:为扩大初步设计文件(包括文本说明、图纸、工程造价控制所需的工程量分解文件及概算书),以及甲方需要的招标技术文件。 1.3.4版次4文件: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计算书、工程造价控制所需的工程量分解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中关于施工图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进行编制,且此文件符合向广州市规划局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的施工图报建(专业报建)所需的设计成果文件及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各项要求。 1.3.5版次5文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和备案,用于现场施工的施工图。 1.3.6版次6文件:为各专项专业设计施工图、施工深化图,包括二次装修。 1.3.7版次7文件:竣工图设计配合。乙方将编制竣工图所需的电子版图纸(包括报政府竣工备案的电子文件)提供给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并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进行盖章确认。 1.4设计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将设计文件或资料交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1.5进行报建报批过程中需要提供电子报建文档的,由乙方提供。 1.6甲方取得设计文件或资料后应办理签收手续。 1.7甲方不负责乙方办理运输、邮寄及电传设计文件、资料所需的费用。 1.8分包设计费已包含分包单位(主设计单位)晒图费用,设计分包单位晒图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9超出合同规定份数要求的设计文件晒图费用由使用单位另行支付。晒图费收费标准为: A0 71 5元/张、A1 3元/张、A2 2元/张、A3 1.5元/张、A4 1元/张。 2 设计文件的交付 2.1乙方按合同规定提交各版次的设计成果文件。 2.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将设计文件或数据交付到发包方指定的地点。 2.3乙方取得设计文件或数据后应办理签收手续,签收人由发包方书面确认。 2.4发包方不负责乙方办理运输、邮寄及电传设计文件、数据所需的费用。 3 设计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一份详细的进度计划。当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不符时,设计人还应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每份进度计划应包括: 3.1工作顺序和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安排、出图计划; 3.2需要设计咨询(监理)单位、发包人、施工图审查机构、政府审查部门进行审查、批准的期限; 3.3合同和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各项检验和试验的顺序和时间安排。 4除非发包人收到进度计划后指出其中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否则设计人应按照进度计划,并遵守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进行工作。设计人开工后应以正当的速度,不拖延地进行工作。 4.1设计人应及时将未来可能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增加合同价格、延误工期的事件或情况,通知发包人。设计人在项目设计过程中需要办理的任何手续,应将这些手续告知发包人,以免发包人延误或遗漏有关手续而影响工程建设。 4.2如果实际进度过于缓慢,不能在发包人批准的竣工时间内完工,或者实际进度已落后于进度计划,设计人应增加资源(工时、人员、货物、设备等),并自担风险和费用。 第九章 人员管理 1.发包人驻场代表 1.1 发包人委派出的驻项目现场行使本合同约定职权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称发包人驻场代表,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书面通知设计人。 1.2 发包人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对发包人驻场代表的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双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认同并不修改前任已签署的文件,发出的指令和承诺。 1.3发包人驻场代表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向设计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发包人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驻场代表的指令、通知应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设计人设计负责人,设计人设计负责人应立即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指令、通知同时生效。 1.4设计人对发包人驻场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进行解释。 1.5 设计人认为发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48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请求修改指令的 72 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报告后48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 1.6发包人驻场代表时发包人的履约代表,设计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文件经发包人驻场代表签收后即视为已送达发包人。 2.设计咨询工程师 2.1发包人有权聘请专业设计咨询(监理)单位对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实施设计咨询。该单位派驻本项目的代表称为设计咨询工程师。发包人将本合同中约定的自身权利和责任的某一部分委派给设计咨询工程师。在实施设计咨询前,发包人须将委托的设计咨询(监理)单位名称、设计咨询内容、设计咨询权限、设计咨询工程师的姓名、职务、职权等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 2.2设计咨询工程师依据设计咨询(监理)单位与发包人签订的《设计咨询(监理)合同》或发包人的书面授权行使职权。设计人对设计咨询工程师的指令应当执行,但设计咨询工程师的指令与发包人的指令相冲突时,应执行发包人的指令。 3.专业设计及驻场服务人员 3.1 设计人承诺投入的人员为专业设计人员或驻场服务人员。 3.2专业设计人员和驻场服务人员必须根据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按照发包人的指令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场所集中设计和提供驻场服务,凡人员不到位或不完全到位的,所在单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设计人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设计人承诺为本合同约定项目指定的设计总负责人为其副职领导或以上职务,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并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设计人保证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能够全权代表设计人,并向发包人出具相应的授权文件。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业主、招标人批准。 3.4设计人承诺为本合同约定项目指定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为中级职称或以上,设计经历在10年以上,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名高级工程师。 3.5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的经验、能力和健康状况应能胜任所承担任务的设计、组织、计划、协调工作。 3.7 设计人必须保证参与本合同约定项目设计人员的稳定性,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设计人在合同附件中承诺投入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须更换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撤回,并按本合同得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8 发包人认为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之间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和驻场设计代表不称职时,可向设计人发出书面更换人员通知,设计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资历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对各类设计人员资历规定的要求,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发包人确认。若设计人对发包人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一次,若经复议后发包人仍然要求更换,则设计人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设计人该人员从发包 73 人发出更换通知的时间开始擅自离岗。 3.9设计人必须加强设计人员职业操守的教育,本合同约定项目设计人员需共同遵守设计人员职业道德守则,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3.9.1严防重产值、轻质量倾向,确保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 3.9.2 禁止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推销材料、设备,或以倾向性、排他性设计变相推销; 3.9.3 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设计中选用价高质次的材料、设备; 3.9.4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在材料、设备的监造或调试过程中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进行包庇或以次充好,提高产品验收级别; 3.9.5 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工程进行包庇及验收; 3.9.6 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材料用量、工程量进行虚假签认; 3.9.7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不合理提高施工难度及增加材料用量,以增大施工费用,获取不正当收益。 3.10凡违背以上规定者,一经查实,发包人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追究设计人及有关责任人相关责任,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3.11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和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责应在设计人设计人员架构表内明确。 3.12 设计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和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签字后送交发包人驻场代表,发包人驻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通知同时生效。 3.13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和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按发包人认可的设计详细进度计划和发包人依据合同付出的指令要求组织设计,并应保证设计信息的准确、安全。 3.14 每一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和驻场代表总负责人均是设计人的履约代表,发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文件经任一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和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签收,即视为已送达设计人。 74 第十章 设计服务 1.设计服务: 1.1 在明确设计人责任的基础上,在施工期间,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和需要,设计人承诺按工程建设的需要,提供现场服务,及时派出专业工程师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设计方面的问题。主要工作如下: 1.1.1参与设计的技术协调会,做好设计的交底工作。 1.1.2各施工阶段开始前,按设计人的设计分工,协助组织设计交底、重大技术问题专家论证会、图纸会审、答复有关设计问题。在技术复杂的分项工程施工前,设计人要进行专项技术交底,提出质量控制要求;特殊材料的性能要求;质量检验的特定方法。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需要,对一些特殊工程,设计人向设计人提供施工组织及工艺的书面建议。 1.1.3现场服务:指派设计人员常驻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项目(广东重竞技综合馆)1,按设计方分工责任分配组织进行,配合甲方进行现场巡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当建设过程中对设计文件有疑问,设计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出专业工程师解决。属于一般设计问题,若无特殊情况,应在一天内解决。属于重大设计问题,可在5天内书面提出解决意见。对设计图纸与现场不符之处,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1.1.4配合发包人进行施工招标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工作,要考虑工程实施的需要,在计划、工期上要根据工程总体策划考虑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施工组织所需要的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其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由设计人负责编写。 1.1.5提供设备、材料订货清单,同时原则上须向甲方推荐三家以上供应商及提供相关资料,所提供的供应商和相关资料不能带有倾向性和排他性。 1.1.6对设备、材料订货有关性能、参数、规格、经技术确认,以及协助参与对已订设备、材料的验收工作。 1.1.7协助制订设备系统的调试计划和参与设备试车调试。 1.1.8参与工程的报建与竣工验收,参与编写工程总结。 1.1.9 项目负责人应该参加甲方召开的协调会、调度会。 1.2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需要,对一些特殊工程,设计方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的书面建议,配合编写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作业指导书),对设计各部分所应满足的规范、标准进行总说明,对各条文进行摘录汇编。若对超规范(标准)之处,应初拟技术标准,以供专家论证后执行。 1.3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为止为服务期限。工程投入使用后,若发现工程设计未满足本合同的要求,设计人必须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满足要求为止。上述的延期服务,甲方不额外支付费用。 75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的情形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的,除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进度款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乙方利息。 1.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给乙方竣工结算款的,除应支付乙方竣工结算款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乙方计付拖欠款项期间的利息。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按约定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 2.1限期改正。乙方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时,必须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 2.2一般违约责任。乙方被甲方要求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次。 2.3严重违约责任。乙方被甲方要求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3万元/次。 2.4部分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本合同部分解除即生效,乙方必须在三天内停止被解除部分合同的工作,五天内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交接,所交接资料必须完整。乙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交接资料不完整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全部解除合同;因乙方拒交或延误交接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而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及其他方面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2.5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本合同即解除,乙方必须在三天内停止全部工作,五天内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交接,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天内离场。乙方应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乙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所移交的资料不完整的,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和其他方面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6赔偿损失。因乙方违约或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赔偿与违约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的所有损失,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100,。但不超过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费用的2倍。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项目无法满足第16届亚运会的正常使用的,甲方除按合同处罚外,还将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4三次限期纠正责任相当于一次一般违约责任,三次一般违约责任相当于一次严重违约责任,累计三次严重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5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已经完成的设计成果在甲方支付于工作量对应的设计费后,全部归甲方享有,甲方有权于其他设计人签订设计协议,其他设计人可以取代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地位,承接乙方的一切权利义务,有权在乙方已经完成设计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设计,乙方不得有异议,其他设计人不必支付乙方任何报酬。 6当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或没有充分履行其相关义务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 76 方,指明乙方无履行的内容并要求乙方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1设计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 6.1.1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按严重违约处理,赔偿相当于约定的设计费总额两倍的损失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拖延工期的损失。 6.1.2乙方转包和私自分包设计任务,按严重违约处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相当于约定的设计费总额两倍的损失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拖延工期的损失。同时,甲方将扣除转包(分包)部分的全额设计费用,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技术及其他一切损失。 6.1.3乙方承诺主动支持甲方及设计咨询(监理)单位的工作,对甲方及设计咨询(监理)单位的指令和书面通知,若无正当理由又未提前报告、得到认可,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第一次按一般违约处理;第二次以后,每违反一次按一次严重违约处理。同时,乙方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1.4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做好设计协调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并要求其承担比原来计划多开支的费用,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6.2设计成果方面的违约责任: 6.2.1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处理: (1)一次性逾期2天以内的,给予书面通知报批并限期改正;一次性逾期3天以内(或累计达5天以内)的,记一次一般违约,并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次;一次性逾期5天以内(或累计达10天以内)的,记一次严重违约,并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3万元/次;一次性逾期10天以内(或累计达15天以内)的,甲方有权部分解除合同;一次性逾期超过10(或累计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全部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相当于约定的设计费总额两倍的损失给甲方,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在2008年2月20日前未能按合同约定通过初步设计审查,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天。乙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并报甲方审批,如在后续工作中,乙方能按调整的计划完成,已赔偿金额可作为奖金返还给乙方。 (3)乙方在2008年4月20日未能通过施工图审查,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天。乙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计划,并报甲方审批,如在后续工作中,乙方能按调整的计划完成,已赔偿金额可作为奖金返还给乙方。 (4)乙方在2008年4月30日未能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提交施工图,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天。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全部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相当于约定的设计费总额两倍的损失给甲方,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6.2.2因建设规划方案重大功能性调整造成逾期交付设计文件处理: 一次性逾期不超过20天(或累计达30天以内)的,甲方或设计咨询(监理)单位予以书面确认,但甲方不予支付赶工费,工期不得顺延;一次性逾期超过20天(或累计超过40天)的,乙方应优先采用追回工期的办法,赶工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77 6.2.3乙方的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设计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按如下约定处理: (1)在设计过程中发现乙方的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设计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的,给予限期改正;由此造成设计文件逾期交付的,按本章6.2.1条的约定处理。 (2)在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或审查时发现乙方的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设计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的,给予一般违约处罚;因此造成设计文件逾期交付的,按本章6.2.1条的约定处理。 (3)在后续设计或施工时发现乙方的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设计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因乙方的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设计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工期延误3天以上5天以内的,按一般违约处理,乙方应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文件并免收直接受影响工程部分的设计费。 (5)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严重质量事故或工期延误超过5天的,按严重违约处理,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影响工程部分的设计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6.3投资控制方面的违约责任: 6.3.1乙方未取得甲方同意超投资限额设计的,超过50万元须限期改正,超过100万元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超过200万元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超过500万元按部分解除合同处理,超过1000万元按解除合同处理。此外,对超限额部分按项目设计费与投资限额比例扣减设计费,同时乙方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4人员投入方面的违约责任: 6.4.1乙方在合同附件中承诺投入的人员没有按甲方的指令按时到位的,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限期到位,如不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到位,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6.4.2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要求更换人员的,按以下约定处理: (1)未经甲方同意的,更换一般设计人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万元/人次;更换专业设计负责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9万元/人次;更换项目总负责人或者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万元/人次。 (2)因不可抗力事件(如重病、重伤、失踪、死亡等)造成设计人员岗位空缺的,乙方必须在出现空缺之日起五日内予以补充,但无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未予以补充的,按照本章6.4.1条处理。 6.5其他方面的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或者履约时与其承诺不符,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6.6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相应扣减项目设计费。项目设计费不足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提出索赔要求。 78 第十二章 税费 1、税费: 1.1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依据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必须纳税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2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中国以外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章 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 1、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 1.1签订本合同双方均应保护其他双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他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他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1.2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其中设计署名权归乙方所有;设计人可在展览或书刊中进行展示、介绍及讨论其设计模型、外观图片、装饰效果图,但不得享有知识产权中的其他权利。设计人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本项目所做的全部工作的成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设计文件、资料等不再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设计,否则甲方有权向设计人追究相关责任。甲方在出版作品的书刊或展览时,如有需要表明设计者,引用上述署名格式。 1.3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1.4乙方保证本项目的设计文件、资料等均未侵犯其他方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1.5甲方拥有由乙方为本项目设计且按本合同要求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资料等的完全使用权,并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继续拥有合法使用以上设计文件、资料等的权利。 1.6如工程需要使用专利技术,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甲方负责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因此而涉及的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7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由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1.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对本合同的设计或服务工作造成实质性影响的自然灾害和战争、动乱(不包括乙方内部的任何纠纷和纷争)等社会事件。 1.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对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期延误,除非一次影响工期延误大于30天,否则竣工日期不变,分段工期或者节点工 79 期可以延误,但乙方应当在下一个节点或分段竣工日前赶回。 第十五章 文字约定、档案管理 1、文字约定: 1.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以及甲方与乙方来往文件只用中文书写。 1.2方案设计所有提交给甲方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均采用中文书写。 2、档案管理: 2.1 要执行甲方有关工程档案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所提交的档案案卷质量要符合甲方要求。 2.2乙方向甲方档案室提交一式四套的档案。 2.3 单项或分部工程竣工一个月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检查合格,三个月内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2.4 乙方所提交的工程档案若达不到合同要求,不予办理结算,直至档案移交验收合格。 第十六章 法律适用及仲裁 1、法律适用及仲裁: 1.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1.2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2.1仲裁地点在广州,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依法律规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 1.2.2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都应遵照执行。 1.2.3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1.2.4在仲裁过程中,除接受仲裁的部分之外,其他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均须继续履行。乙方对甲方依违约责任约定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协商解决争议;无法协商而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乙方除应及时移交材料和退场外,不得防碍甲方另行委托他人实施本建设项目的工作。 第十七章 合同生效、解除与其他 1、合同生效、解除与其他: 1.1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本合同第三部分所列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禁止乙方转让设计任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分包设计任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80 1.6一方依据本章1.5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有关仲裁的约定处理。 1.7合同解除后,合同双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资料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同时,有过错方应当向无过错方赔偿因合同解除所造成的损失。 1.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和效力。 1.9本合同未尽事宜,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1 合同附件一:各阶段、各版次设计成果文件组成及要求 一、版次1设计成果文件 版次1文件:方案的修改和完善(包括估算书),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中关于方案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同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政府职能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在设计竞赛阶段最终选定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经甲方最终确认的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并满足建筑单体报建的要求。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及其电子文件、投资估算等四部分组成。文件如下(不限于此): 1、 封面(写明方案的名称、方案编制单位、编制时间)。 2、 扉页(写明方案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 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方案设计文件目录。 4、 方案设计说明书,内容包括工程规模和设计标准、建筑总平面设计说明、单体建筑方 案设计构思说明、结构选型方案说明、消防安全系统说明、主要内外建筑与装饰材料 说明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说明等。 5、 方案设计图纸,为向广州市规划局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单体方案报建(专业报建) 的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估算书)。为向广州市规划局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单体方案 报建(专业报建)所需要的文件,按照广州市规划局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建要求 和报审图纸深度要求进行编制(文件需按广州市规划局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加 盖相应的图章,如设计单位出图章、报建特许人章、注册建筑师章等): 1)现况地形图上绘制的总平面图。 2)总平面(包括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3)建筑平、立、剖面图。 4)设计说明。 6、工程估算书。 7、电子磁盘报批文件。 上述1,6部分装订成册(下称方案文本),方案文本规格为A2。 版次1设计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按“建筑方案报建”的要求,提交方案文本及电子磁盘报批文件各8份/次,报建批出后制作最终设计成果的电子文档光盘4份。专业报建(交通、市政、人防、消防、环保、卫生、绿化)所需设计成果文件及电子磁盘报批文件各专业部门3份/次。各专业部门报建批出后制 82 作最终设计成果的电子文档光盘每专业报建部门成果各4份。 二、版次2设计成果文件 版次2文件:为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包括文本说明、图纸、工程造价控制所需的工程量分解文件及概算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中关于初步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进行编制,且此文件符合初步设计审查的各项要求。为初步设计文件,按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广东省建设厅对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要求进行编制,提供如下文件(不限于此)(文件需按广东省建设厅的要求装订和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名,如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注册结构工程师章等),另包括发包方需要的招投标技术文件: 1、设计说明书(由设计总说明、各专业的说明书组成)。 2、设计图纸(由各专业设计图纸组成,且包含本项目室内外各工程初步设计、特殊专业初步设计图。 3、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 4、结构计算书。 5、效果图(包括各主要部位室内外效果图)。 6、实体模型,比例1:200为宜。 版次2设计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1、第1,3项成果按广东省建设厅的要求装订成册(下称初步设计文本)20份/次。 2、第4项独立成册12份/次。 3、效果图各一式3份/次。 4、初步设计报审批出后制作本版次最终设计成果的电子文档光盘4份。 5、按发包方的要求制作招投标文件20份/次。 6、模型1个。 三、版次3设计成果文件 版次3文件:为扩大初步设计文件(包括文本说明、图纸、工程造价控制所需的工程量分解文件及概算书),以及甲方需要的招标技术文件。该版次在版次2设计成果文件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深化,以及对初步设计审批意见的修改、修正概算文件等(不限于此)。修正概算深度参照预算的格式执行。 版次3设计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83 1、修正后的初步设计文本(甲方需要的招标技术文件)20份(内容及要求同版次4)。 2、本版次最终设计成果电子文档光盘4份。 3、修正后的效果图各4份。 四、版次4设计成果文件 版次4文件: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计算书、工程造价控制所需的工程量分解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中关于施工图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进行编制,且此文件符合向广州市规划局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的施工图报建(专业报建)所需的设计成果文件及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各项要求。为向广州市规划局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单体施工图报建(专业报建)所需要的文件,按照广州市规划局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建要求和报审图纸深度要求进行编制,提供如下文件(不限于此)(文件需按广州市规划局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加盖相应的图章,如设计单位出图章、报建特许人章、注册建筑师章等): 1、总平面(包括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2、建筑构造说明。 3、建筑平、立、剖面图。 4、各专业报批设计文件。 5、电子磁盘报批文件。 6、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 版次4设计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1、 按“建筑施工图报建”的要求,提交第1,4项成果各份8/次,第4项成果4份/次, 规 划局报建批出后制作最终设计成果的电子文档光盘4份。 2、 专业报建(交通、市政、人防、消防、环保、卫生、绿化)所需设计成果文件各专业部门 4份/次。各专业部门报建批出后制作最终设计成果的电子文档光盘每专业报建部门成果 各4份。 3、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4份 五、版次5设计成果文件 版次5文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和备案,用于现场施工的施工图为施工图设计文件,按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广州市建委对施工图审查的要求进行编制,提供如下文件(不限于此)(文件需按广州市建委的要求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名,如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注册结构工程师章等): 84 1、总平面。 2、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空调等各专业设计图纸(含室内外各项工程设计和室内外装修设计)及设计说明(设计内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 3、结构计算书及相关的设计计算、试验等设计文件资料。 4、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 版次5设计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1、 在报送施工图审查时提供第1,3项成果12份/次。 2、 在施工图审查通过后,提供用于现场施工的施工图,第1,2项成果25份/次,第3项成 果4份/次(每次是指不同专业或同一专业不同阶段提交的不同部位的施工图)。其中对 所提交的图纸提出以下的要求 (1)归档的4份必须按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有关《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的折叠方法及归档要求装订移交; (2)其余 21份按专业各自装订成册,左册装订边需加胶纸封边,避免图纸脱落,封面均需清晰标识设计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专业名称、出图时间。 3、施工图设计全部完成后制作本版次设计成果(包括计算书和各项测试文件书面资料)的电子文档光盘4份。 4、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6份 六、版次6设计成果文件 版次6文件:为各专项专业设计施工图、施工深化图,包括二次装修。(不限于此,设计专业及内容以本合同相关内容为准)。 版次6设计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各专业按25份/次提交各阶段不同部位施工图,按4份每次提供计算书和相应或经济分析,最终提交本版次全部设计文件(包括计算书和相关文件)电子文档光盘4份。其中对所提交的图纸折叠要求同版次7。 七、版次7设计成果文件 版次7文件:竣工图设计配合。乙方将编制竣工图所需的电子版图纸(包括报政府竣工备案的电子文件)提供给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并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进行盖章确认。 合同附件二:拟委派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 85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技术职称 专业 上岗证号 备注 86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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