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种植技术操作规范
篇一: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关于印发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3〕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我国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口腔种植技术临床应用行为,加强口腔种植技术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可从我委网站医政管理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2013年4月23日
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为规范口腔种植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口腔种植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口腔种植技术,是指通过外科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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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口腔或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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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植入人工种植体,进而进行有关牙列缺损、缺失或颌面部器官缺损、缺失修复的技术。
口腔种植技术分为简单种植技术与复杂种植技术。简单种植技术是指无需在术区进行复杂种植技术处理即可进行种植体植入进而实施修复的种植技术。复杂种植技术是指在术区需经下列一项及一项以上处理,方可进行种植体植入和修复的种植技术,包括:骨劈开技术、上颌窦底提升植骨技术、即刻修复技术、牙槽突牵引成骨技术、功能性颌骨重建技术,以及面部赝复体种植修复技术等。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口腔科诊疗科目。
(三)房屋建筑面积与功能划分、设备设施与人员配备应当符合原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基本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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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的基本要求。
(四)用于口腔种植外科治疗的诊室应当是独立的诊疗间。用于口腔种植诊疗的诊室除具备基本诊疗设备及附属设施外,同时应当装备口腔种植动力系统、种植外科器械、种植修复器械及相关专用器械。
(五)具备曲面体层或颌骨CT影像诊断设备及诊断能力。
(六)用于口腔种植诊疗的诊室的消毒管理应当符合《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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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要求。
(七)从事使用射线装置的医疗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师基本要求
(一)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口腔专业。
(二)具有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口腔执业医师接受正式口腔种植学课程120课时以上(含种植学实习)考试合格;或经过口腔种植学的继续教育累计?类学分40分以上;或在境内外教育机构(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教育机构)接受口腔种植学培训和学习满3个月并获得结业证书,方可从事口腔种植诊疗活动。
(三)在医疗机构设立的专业口腔种植科室工作3年以上,并专职从事口腔种植临床诊疗工作的医师可免于培训。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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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因素综合判断治疗措施,因病施治,合理治疗,严格掌握口腔技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对患有全身
系统性疾病或局部疾患等种植治疗禁忌证的患者应当待全身或局部疾患改善后酌情实施种植治疗。
具有种植治疗适应证并同意接受种植治疗的患者在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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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治疗前应当依照常规进行颌骨X线检查与诊断、必要的血液检查及传染病筛查。
(二)对具备口腔种植治疗适应证并同意接受种植治疗的患者,经治医师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种植治疗知情同意书。
(三)开展口腔种植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种植门诊病历,其书写与管理应当执行原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种植门诊病历还应当包括X线检查记录、手术记录、治疗记录、使用材料(含种植体)登记记录、复诊记录等。
(四)医疗机构和医师按照规定定期接受口腔种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价和临床应用效果评估,包括病例选择、手术成功率、严重并发症、药物并发症、医疗事故发生情况、术后病人管理、病人生活质量以及随访情况和病历质量等。
四、其他管理要求
(一)使用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口腔种植技术所需的材料、器械、设备。
(二)建立口腔种植技术医用器材登记制度,保证器材来源可追溯。在病人住院病历中手术记录部分留存介入医用器材条形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
(三)严格执行国家物价、财务政策,按照规定收费。
篇二: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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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
口腔种植技术是指通过外科方法在口腔或颌面部植入人工种植体,进而进行有关牙列缺损、缺失或颌面部器官缺损、缺失修复的技术。此项治疗技术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为规范口腔种植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循本规范开展相关诊疗服务。
第一章 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第一条 口腔种植技术限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口腔科或口腔专科医院及达到规范要求的口腔专业诊所内实施。
第二条 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其专业设置、房屋建筑面积与功能划分、设备设施与人员配备应当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基本要求。用于口腔种植外科治疗的诊室应当是独立的诊疗间,诊疗间外应当设置手臂清洁及消毒设施。
第三条 用于口腔种植的诊疗室除具备基本诊疗设备及附属设施外,同时应当装备口腔种植动力系统、种植外科器械、种植修复器械及相关专用器械。
第四条 用于口腔种植的诊疗室的消毒管理应当按照《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执行。
第五条 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自身应当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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颌骨曲面体层或颌骨CT影像诊断设备及诊断能力。
第二章 人员基本要求
第六条 从事口腔种植诊疗活动的医生应当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并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第七条 从事口腔种植诊疗活动的医生应当接受过口腔种植学专业学习或培训。本科生及本科生以上全日制教育正式口腔种植学课程120课时以上(含口腔种植学实习)考试合格者;或经过口腔种植学的继续教育累计?类学分40分以上,或在境外教育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教育机构)接受口腔种植学培训和学习满三个月并获得结业证书者,方可从事口腔种植诊疗活动。
第八条 本规范实施前已在医疗机构设立的专业口腔种植科室专职从事口腔种植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的医务人员视为已具备进行口腔种植诊疗活动资质。
第九条 本规范实施前在医疗机构设立的专业口腔种植科室专职从事口腔种植临床诊疗工作未满5年,或在医疗机构非专职从事口腔种植临床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执行本规范第七条。
第三章 技术管理规范
第十条 口腔种植学诊疗活动中所使用的材料、器械及设备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
第十一条 对具备口腔种植治疗适应证并同意接受种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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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的患者,经治医师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种植治疗知情同意书。
第十二条 具备口腔种植治疗适应证并同意接受种植治疗的患者在首次手术治疗前应当常规进行颌骨曲面体层或颌骨CT影像检查与诊断。必要的血液检查及传染病筛查。
第十三条 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口腔种植门诊病历书写与管理规范,其内容应当包括X线检查记录和资料、手术记录、治疗记录、复诊记录以及使用的种植系统及其规格的登记记录。
第十四条 口腔种植技术分为简单种植技术、较复杂种植技术及复杂种植技术。简单种植技术是指无需在术区进行任何其它种植技术处理即可进行种植体植入进而实施修复的种植技术;较复杂种植技术是指在术区需经下列一项及一项以上种植技术处理方可进行种植体植入进而实施修复的种植技术,包括:引导骨再生技术、骨劈开技术、即刻种植技术;复杂种植技术是指在术区需经下列一项及一项以上种植技术处理方可进行种植体植入进而实施修复的种植技术,包括:上颌窦底植骨技术、外置法植骨技术、其它自体骨植骨技术、即刻修复技术、牙槽突牵引成骨技术、功能性颌骨重建技术,以及面部赝复体种植修复技术等。复杂种植手术原则上应在三级医院进行。
第十五条 实施较复杂种植技术的医务人员除应当符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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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第二章要求外,还应当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实施复杂种植技术的医务人员除应当符合本规范
第二章要求外,还应当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第十六条 从事口腔种植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自身的人员资质、技术条件、设备装备等开展相应的口腔种植技术,以保证口腔种植治疗安全与质量。
第十七条 已正式设有口腔种植专业科室的医疗机构,口腔种植治疗应当在正式设有的口腔种植专业科室里进行。如需其它专业科室协助或合作,应当由种植科室组织进行。
第十八条 口腔种植技术临床应用效果评估,应参考Albrektsson-Zarb标准进行。
第四章 其它管理要求
第十九条 口腔种植专业科室是指医疗机构为适应学科发展,引领学科进步,解决疑难病例而专门设立的独立专业科室。专业科室应当配备专职医生和护理人员等。
第二十条 用于口腔种植诊疗的诊室是指在口腔医疗机构中开展种植诊疗服务的场所。医师执业应当符合本规范
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其执业范围应当符合本规范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 *
第二十一条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定期对辖区内开展口腔种植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依照本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和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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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第二十二条 口腔医疗机构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医疗机构年终校验考核。
附:Albrektsson-Zarb标准
1986年瑞典Albrektsson和Zarb等提出的口腔种植成功评价标准:
1.种植体无动度。
2.X线片显示种植体周围无透射区。
3.种植体功能负载1年后,垂直方向骨吸收小于0.2mm/年。
4.种植体无持续性或不可逆的症状,如疼痛、感染、麻木、坏死、感觉异常及下颌管损伤。
5.达上述要求者,5年成功率85,以上;10年成功率80,以上为最低标准。
篇三:口腔种植技术规范化操作培训班
口腔种植技术规范化操作培训班
由中华口腔医学会民营口腔医疗分会主办,河南赛思口腔医院承办,诺保科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协办的“口腔种植技术规范化操作培训班”将于(转 载于:wWw.xLTkwj.cOM
小 龙 文档网:口腔种植技术操作规范)2015年10月16日-20日在河南赛思口腔医院举办。培训班特邀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查尔斯?扎赫蒂教授、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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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波教授、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学院宋应亮教授、郑州大学口腔医学院吴豪阳教授、河南赛思口腔医院何宝杰教授等国内外知名种植专家授课。
培训班系统讲授口腔种植外科和修复相关理论及临床操作、口腔种植学研究前沿及热点问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授课专家与大家分享临床经验。
本培训班为中华口腔医学会继续教育项目,完成全部课程者,可获得中华口腔医学会I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5 分。
学习班课程介绍
随着口腔种植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医生及患者选择缺牙后的种植修复。为了让更多的口腔医生掌握口腔种植技术提高种植修复技能,通过种植修复技术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让初学医生掌握临床接诊方法及种植治疗方案的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培训医生掌握临床规范化操作技能,包括种植外科和种植修复技能的培训,掌握常见问题及并发症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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