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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THE OUTSIDERS—局外人》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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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THE OUTSIDERS—局外人》有感读《THE OUTSIDERS—局外人》有感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读《The outsiders—局外人》有感 伍 婷 婷 很早就知道了The outsiders这本书,这个学期终于有时间好好来读读了。《局外人》是美国著名的青少年作家苏珊?依?辛顿15岁时开始创作的第一部小说,描写两个对立的少年帮派---“野小子”和瑟克之间的斗争和帮派成员的心理成长历程。辛顿在小说中呈现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因为辛顿在小说中呈现了太多的暴力、血腥、抽烟和酗酒等问题,这些现象被认为是极容易被青少年孩子模仿的,...

读《THE OUTSIDERS—局外人》有感
读《THE OUTSIDERS—局外人》有感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读《The outsiders—局外人》有感 伍 婷 婷 很早就知道了The outsiders这本书,这个学期终于有时间好好来读读了。《局外人》是美国著名的青少年作家苏珊?依?辛顿15岁时开始创作的第一部小说,描写两个对立的少年帮派---“野小子”和瑟克之间的斗争和帮派成员的心理成长历程。辛顿在小说中呈现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因为辛顿在小说中呈现了太多的暴力、血腥、抽烟和酗酒等问题,这些现象被认为是极容易被青少年孩子模仿的,会给他们带来负面的影响。因此这部作品在90年代被列为百部禁书之一。在随后的研究中,越来越多的学者从不同角度切入分析该部作品,使得它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日益凸显,在1992年的图书市场调查中,该书曾被评为最佳畅销书。 《局外人》描述的是来自两个不同阶层的帮派少年之间的斗争。住在东区的贫困小子们喜欢蓄长发,并在头发上涂油脂,因此被叫做“涂油脂的人”(greasers);住在西区的是一群富家孩子,被东区男孩叫做瑟克(Socs)。这部小说是辛顿15岁时写的,所以称《局外人》是一部由青少年写给青少年的关于青少年的小说。辛顿在小说中呈现了很多社会问题:不同阶层之间的贫富分化、社会歧视、暴力、青少年犯罪、抽烟、酗酒等。 辛顿在《局外人》中呈现了几个不同的帮派群体,有“野小子”、瑟克、“河王”、“蒂波街之虎” 等帮派,这个现象在这群孩子中是普遍存在的。通常像这样的同辈群体是在自发形成的,每个成员在群体中都有自己特定的角色和地位,通常群体中还有一个非正式的领袖人物,成员们会自愿接受其领导,同辈群体也有自己不成文的行为规范,谁违反了这些规则,群体也会施加压力。在青少年时期,同辈群体对个体的影响非常深远,特别是对于小说中所描述的“野小子”这样一个更加特殊的群体。他们和别的社会群体是不一样的。“野小子”们之所以能成为一个群体,是因为他们之间有很多共同点,首先,他们在这样的群体中有一种被认可的感觉,能够得到来自对方的关心和爱护,他们的社会地位一样,兴趣爱好也大致相同,同住在贫困的东区,这些相似点将这几个孩子凝聚得更加紧密。而其他社会帮派群体之间则缺少这份成员之间的真心关爱。他们就只是一帮乌合之众,就像瑟克在他们的社交俱乐部里,或者纽约大街上的团伙,或者像森林里的狼群那样,一盘散沙,互不信任,互相倾轧,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互相争吵。 住在东区的“野小子”们生活贫困,他们比瑟克和中产阶级的人穷,他们偷鸡摸狗,驾驶大马力的旧车,抢劫加油站,偶尔还打群架。他们留长头发,穿蓝色牛仔裤、T恤衫,或者露着衬衣下摆穿皮夹克、网球鞋或皮靴。这些都成了“野小子”的标记,是他们的标牌,也许他们不能拥有考维尔车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和马德拉斯衬衫,但是他们可以留那样的长发,保持那样的穿着。这些都是他们骄傲的东西。波尼小子不止一次地在心底问过:我们和他们一样好,为什么瑟克拥有一切,这不公平。我们变成野小子,这并不是我们的错。确实,无论是“野小子”还是瑟克,他们都是孩子,他们还无力来改变这个社会,是各种社会事实促成了这一局面的形成。在辛顿创作《局外人》时,美国正处于二战过后的经济“繁荣期”。它正全面地拓展国际市场,带来了经济的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生产的社会化和社会分工。社会上的贫富分化日益严重,有些人可以拥有体面的工作并且生活得很富裕,而另一些人则还在流离失所、无法维持家庭的基本生计。 约翰尼同样也是这样一个局外人。他是这群“野小子”当中最不起眼的一个,“如果你能想象得出一个深色小玩具熊被人踢了无数次后,又被扔到一群陌生人中的样子,你就可以想象得出约翰尼的样子”。他的父亲是个酒鬼,经常打他,母亲是个自私的人,时常不理睬他。所以约翰尼喜欢和“野小子”们呆在一起,虽然不常说话,也不会像达利或是两片嘴那样经常做出些惊人之举,但是他却始终是大家最疼爱的小弟弟。他一直在他自己的世界里或是“野小子”这个小小群体中小心翼翼地生活中,不会惹到谁。但是他还是被瑟克们拦截了,四个瑟克从蓝色穆斯唐车里走出来抓住了他,把他打了个半死,这次的痛打比起以往他爸爸揍他的来说,都要严重得太多。“约翰尼的脸多出被划破,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地肿了起来,从他的太阳穴到颧骨有一个大口子,将留下终身疤痕,他的白T恤衫溅满了血迹”。他们不仅狠揍了他,还吓唬他,用尽一切办法威胁他。约翰尼本来就是很容易紧张,他因为每次回家挨打以及听他父母整天吵个不停而变得紧张兮兮的,这样的生活条件在一点一点地扼杀约翰尼。在这次被挨打之后,他变得比以前更胆小了,他永远也无法摆脱这件事的阴影了,从这以后,他不敢独自一个人走路,而且原本是最遵纪守法的他也在他裤子的皮兜里揣了一把六英尺长的弹簧刀,如果再有人截他,他是会用刀的,他甚至会把那人杀了。而最后他确实用了这把刀,为了保护他的“家人”波尼小子不被欺负,他杀了瑟克里的男孩鲍勃。顷刻间,他由一个原本遵纪守法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在逃的杀人犯。他知道这样他更加无法被这个社会接受了—一个杀了瑟克孩子的“野小子”只能在罗伯特?弗罗斯特美好的诗句里体验出了生活的真谛,他在临死前留给波尼小子的信中这样写道:“我现在已把生死置之度外,我的死是值得的,为了救那些孩子,值得这样做。… 不要因为是野小子而自暴自弃,对你来说,还来日方长,去实现你的梦想吧。世界上还有许多美好的事物…” 不管是波尼小子还是约翰尼,都是社会的局外人,他们生活在充斥着暴力、无大人管束的环境下,一方面渴望被社会认可,另一方面又希望向社会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证明他们自己的存在—他们就是这样一群“野小子”:喜欢打架、做坏事,他们愿意往头发上抹头油,证明自己就是“野小子”,他们内心也在挣扎着。波尼小子的一段内心独白表现了他的进退维谷:“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啊~在这世界上我能引以为荣的就是一个野小子的名声和油光锃亮的头发。我不想当小流氓,可是就算我不偷不抢,不酗酒,也被认为是坏孩子。我为什么还要以此为荣呢,为什么还要自欺欺人感到骄傲呢,”他们始终是不被社会认可的一群人,他们贫困的经济地位,由于缺少家庭的关爱而变成野孩子的处境,始终让他们站在社会主流人群之外,成了社会的局外人。 对于瑟克来说,他们的生活是富足的,他们有好成绩,好车,好女孩,马德拉斯衬衫,还有穆斯唐车和考维尔轿车。但是他们也有“野小子”们从没听说过的麻烦。他们也是社会的局外人,无法正常地融入社会。瑟克们自己是清楚这一点的。 社会把他们划分到“富孩子”和“好孩子”的群组中,毫无疑问,他们就该按照那些隐形的条文规矩好好表现,做人们眼中的乖孩子。但实际上,这反而使得他们变得冷漠、实际、不带任何感情色彩。他们就像是一直在赛跑的老鼠,总是不停地跑东跑西,从不问去哪儿,他们所拥有的东西比想要的还要多,以至于想不出还想要什么了,于是开始寻找别的想要的东西。他们总在寻找什么以满足自己,但是从没找到过。瑟克总是躲在冷漠的面纱后面,时刻注意着不让他们的真实自我暴露出来。 如果说“野小子”们成为社会的局外人一方面是由于他们贫困的家庭导致的,那么这些富裕的瑟克家庭的家长们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同样在一定程度上使他们的孩子变成了局外人。瑟克的父母们都为他们的孩子而感到骄傲,孩子们要什么他们就给什么,尽最大可能地满足孩子的要求。这种溺爱反而让瑟克孩子们变得更加反叛,他们所需要承受的压力也远远大于他们那个年纪该有的。鲍勃就是这群瑟克“牺牲品”中的一员。他是一个好人,他英勇善战,相貌堂堂,不一而足,却也是个实实在在的人。他的父母为有他这样一个一表人才、聪明伶俐、要什么有什么的儿子而无比自豪,于是他们以为迁就他。鲍勃一直在试图让别人对他说“不”,但他们从来没有说过。为了能让父母真正地生他一回气,鲍勃一次回到家烂醉如泥,他以为这回他父母一定会起得七窍生烟,可是结果呢,他父母以为是他们什么地方做错了,以为那是他们的错,他们使他失望了,以至于使他做出这种事情。他们承担了全部责任,而对他却没有表示出丝毫的不满。这也不奇怪为什么兰迪告诉波尼小子:“如果他(鲍勃)的爸爸打过他,哪怕一次也好,他现在也许还活着”。 像鲍勃一样,其他的瑟克孩子们也经历着同样的事情,生活对于他们来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说是舒适的,没有人会违抗他们的意愿,可是他们真正想要的是能有人立下家规加法,让他们有脚踏实地的感觉。他们想让别人对他们说“不”,所以他们总喜欢去拦截“野小子”们,因为这群野孩子是完全不同于他们生活圈子中的人的,他们敢于说“不”,敢于跟瑟克对着干。这正是瑟克们寻找的那种他们想要的,能让他们满意的东西。他们富足的家庭和溺爱孩子的父母反而让他们变得毫无感情,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事情是真的。他们甚至在打架时都显得那么冷漠、实际、不带任何感情色彩。他们不属于任何人,任何事物也都不属于他们。他们也是社会的局外人。 在波尼小子的叙述总不止一次的提到了“我们不是一类的”或“他们不属于我们这一类人”。这两个帮派之间互为局外人是贯穿整部小说的,首先从外貌上来看,他们就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群体。人们能容易从他们的穿着和发型来辨别他们是“野小子”还是瑟克。由于不同的经济状况和家庭背景,他们的衣着发型是他们身份的象征。“野小子”们穿蓝色牛仔裤、T恤衫,或者露着衬衣下摆穿皮夹克、网球鞋或皮靴。他们的牛仔裤是褪色的,T恤是大而松垮的,夹克是穿破了的。他们没法像瑟克那样买得起马德拉斯衬衫。因为他们的经济条件就是如此,并且他们也喜欢这样舒适自在的穿着,这样他们能够证明自己的身份:他们是自由的,无拘无束的。和这群“野小子”们不一样,瑟克们的打扮总是体面的,甚至在他们打群架的时候,也是如此。“他们留着半甲壳虫式的发型,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穿条纹或格子衬衫,外面罩着浅红或棕色夹克或马德拉斯滑雪衫”。 由于社会阶层的不同,瑟克和“野小子”们之间差异迥然,他们之间有太多的不同点,第一,他们生活在不同的街区。“野小子”们住在东区而瑟克住在西区。这不仅仅是地域上的区别,更主要的是社会地位的差异。东区的孩子们总被认为是低人一等,他们总被认为是流里流气的坏孩子。而瑟克们总是温文尔雅的,人们不会细想只会看外表。第二,他们被认为不该在一个班级里学习。对于瑟克来说,成绩低下的“野小子”们是不该跟他们在一个班级的,这简直是荒唐可笑的。波尼小子是个成绩出众的孩子,他被安排在A班学习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他的那些瑟克同学们却以此为笑柄,嘲笑欺辱波尼小子。第三,他们去的是不同的汽车影院。瑟克常去“出路”影院和“锈色”影院;“野小子”则到“流浪汉”和“吉斯”。“流浪汉”是一个野小子们聚会的地方,这里乌烟瘴气,常发生打架斗殴。对瑟克来说,“野小子”们是留长头发的白色垃圾;而对“野小子”们而言,瑟克则是开穆斯唐车穿马德拉斯衬衫的白色垃圾。这些社会差异已经成了他们各自特殊身份的象征,时刻提醒着他们不是一类人,即使对于两个曾经是密友的达瑞和保罗来说,他们现在也不再是一类人了。达瑞和保罗上高中时一直是很好的伙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伴,保罗是达瑞那个球队里最好的后分卫。但是由于父母双双死于车祸,达瑞辍学了,而保罗上了大学,两个昔日的好友走了不同的路,再见面时却是在这样一场无硝烟的战场上,他们眼里都充满着仇恨。曾经是伙伴、朋友的两个人现在却水火不容,就因为他们中的一个要为生活而奔波,而另一个来自西区。他们俨然无法融入各自的群体中去了。 社会的不平等,阶级分化,贫富不均,家庭的影响,父母的打骂或溺爱,帮派文化的深入影响等社会事实使得不论是“野小子”和瑟克都成了社会的局外人,甚至是对于这些孩子自身来说,他们也不属于各自的群体,他们永远站在那个圈之外,互相难以被对方接受和认可。以波尼小子的叙述口吻,通过对“野小子”们刚硬外表的这张面具下隐藏的脆弱和感性,辛顿把“野小子”们的人格魅力化了。其实,在辛顿的笔下,瑟克和“野小子”们一样,都是让人同情的,她并没有责备任意一方。他们的这种局外人的境地是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引起的,是组成这个社会的各种社会事实使他们变成了局外人。社会应该为每一个人提供平等的生存机会和学习机会,而不应该将人们分出个三六九等。他们不是局外人,社会也不应该让他们沦落为局外人。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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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英语六级
上传时间: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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