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脂末--企业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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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ZSH 柳州齐志达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QZD001—2009
植 脂 末
2009-1-30发布 2009-3-1实施
发布 柳州齐志达食品有限公司
Q/QZD001—2009
前 言
本标准由柳州齐志达食品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柳州齐志达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韦志生
本标准2009年1月30日首次发布。
Q/QZD001—2009
植脂末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植脂末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保质期限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精炼植物油、麦芽糖浆、葡萄糖浆、麦芽糊精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经混合、乳化、杀菌、均质、喷雾干燥而制成的作为食品工业生产配料用的粉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GB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T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5009.4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T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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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ZD001—2009
GB/T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8008 棕榈油
GB14880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QB/T 2319 液体葡萄糖
QB/T2320 麦芽糊精
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棕榈油:应符合GB/T18008的规定。
3.1.2 葡萄糖浆:应符合QB/T2319的规定
3.1.3 麦芽糊精:应符合QB/T2320的规定。
3.1.4 其它原料:应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
3.1.5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3.2 感官指标
感官要求应符合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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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
表1感官指标
项 目 感 官 要 求
色 泽 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淡黄色
滋味和气味 具有本品特有的香味或奶香味、无异味
组织状态 干燥、均匀的粉末、不结块
冲调性 经搅拌溶解于温水中,无沉淀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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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脂肪,% ? 20.0
水分,% ? 5.0
酸价 ,, ? 4.0
过氧化值,mmol/kg ? 0.25
PH值 ? 5.8
灰分,% ? 3.0 3.4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表3卫生指标
项 目 指 标
铅(以Ps计)/ mg/kg ? 1.0
砷(以As计)/ mg/kg ? 0.5
菌落总数/cfu/g ? 10000
大肠菌群/ MPN/100g ? 90
致病菌 不得检出 3.5 食品食品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应符合GB2760和GB14880的规定。
3.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规定。 4、 检验方法
4.1 感官检验:采用目测、鼻嗅、口尝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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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ZD001—2009 4.1.1冲调性:系指用11.2g植脂末,用100ml70?左右的温水冲调,搅拌后观察冲调情况。
4.2 理化检验
4.2.1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4.2.2水分:按GB/T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4.2.3脂肪:按GB/T5009.4条规定的方法测定。
4.2.4PH值:称取10.0g样品,用除去CO2的蒸馏水90.0g加热溶解,冷却后按GB/6920规定的方法测定其PH值。
4.2.5酸价:按GB/T5530条规定的方法测定。
4.2.6过氧化值:按GB/T5538条规定的方法测定。
.3 卫生检验 4
4.3.1铅:按GB/T5009.12检验。
4.3.2砷:按GB/T5009.11检验。
4.3.3菌落总数:按GB4789.2检验。
4.3.4大肠菌群:按GB4789.3检验。
4.3.5致病菌:按GB4789.4,GB4789.5,GB4789.10,GB4789.11 检验。 5 检验规则
5.1 产品以同一生产线,同一配方,连续生产同一品种,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货批”。 5.2 每批产品由本公司质检部门按本标准抽样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5.3 每批产品以千分之一比例随机抽样,尾数不足一千的以一千计,一次抽样不得少于3袋,样品分三份,一份作感官和理化指标检验,一份作微生物检验,一份留样备查。 5.4 产品的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脂肪、PH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出厂必检项目,其它项目每年抽检一次。
5.5 检验结果如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不得复检,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其
4
Q/QZD001—2009 它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如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5.6 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由法定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后由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6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6.1 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GB13432的规定。
6.2 包装
产品用聚乙烯塑料内袋包装,外套彩塑袋,其包装规格也可按市场需求或用户约定,外包装图示应符合GB191的规定。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6.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运输过程必须遮盖、防雨、防晒,不得 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运。
6.4 贮存
产品贮存于离地、离墙的木板垫上,仓库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气味的物品混放。仓库温度不超过25?,相对湿度不超过65%。
6.5 保质期限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限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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