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举报
开通vip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 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 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 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 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 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 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 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1.4 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 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 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5 工作原则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 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 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 加强日常监测,及时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 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 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 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 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2.1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需要成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 挥部(以下简称“国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应急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 2.2 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事故级 别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 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食品安 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食品安全综合 监管部门。 2.3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地方各级食品 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的组织、协调以及管理工作。 2.4 专家咨询委员会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重大食品安全 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 员会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进行技术指导。 3 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系统 国家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 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 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 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 整治、早解决。设立全国统一的举报电话。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 监测质量。 3.2 预警系统 3.2.1 加强日常监管 卫生、工商、质检、农业、商务、海关、环保、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 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 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 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 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2.2 建立通报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1)通报范围: a.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b.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通报方式: a.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2小时内向与事故有关地区的食 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地方各级食品 安全综合监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b.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 故的险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必要时及时上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及时向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 3.2.3 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 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 为。 国务院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 进行调查处理。 3.2.4 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 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 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 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3.3 报告制度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按规定报告。 3.3.1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 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及 有关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食品药品监管局或者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 告。 3.3.2 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 故。 3.3.3 下级向上级报告 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 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并在 2小时内报告至省 (区、市)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也可以直接向国务 院和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相关部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相关部门、事故发生 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2小时内向 国务院报告。 3.3.4 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3.3.5 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 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3.6 报告时限要求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 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 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3.3.7 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 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3.3.8 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 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3.9 总结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 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中,重大食物中毒的 应急响应与处置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当组织实施Ⅰ级应 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地组织救援,并及 时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各省(区、市)人 民政府在国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协 调市(地)、县(区)人民政府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 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发生 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4.1.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国 家应急指挥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 (2)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 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组织应急救援。 (3)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到位,立即启动事故处理机构的工作;迅速 开展应急救援和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并部署省(区、市)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 工作。 (4)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 (5)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有关应急救援机构随时待命,为地 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6)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 专业应急力量救援。 (7)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召集国家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和 专家一同协调指挥。 4.1.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Ⅱ级) (1)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建议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 处理的需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 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 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提出启动省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工作程序,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 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省(区、市)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有关 工作小组立即启动,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市(地)相关 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应 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 (4)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急响应: 加强对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督导,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赴 事发地指导督办应急处理工作。 4.l.3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1)市(地)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市(地)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统 一领导和指挥,根据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报告和建议,决定启动较大食品安 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接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立即 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 情况;提出启动市(地)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处理工作 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市(地)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相应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相关 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加强对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监督,协助 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困难。 4.1.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 作。县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 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 急救援预案,有关事故情况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通报。 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 和有关方面的支持。 4.1.5 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 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 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 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2 指挥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立即按照 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其应 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 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 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国家应急指挥部或者指 挥部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前, 先期到达的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事故单位的救援力量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 置;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 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危害链。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指导事故 发生地人民政府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3 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 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 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 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 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 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 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 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 予赔偿。 5.2 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 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3 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 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 报。 6 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重大食 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6.2 医疗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 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6.3 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 故处理。 6.4 技术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 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或者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委 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 学依据。 6.5 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 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6.6 演习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 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重大食品 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 援演习演练工作。组织全国性和区域性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 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 案,统一组织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有关企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财务人员各岗位职责公文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管理基础知识 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 习演练。 6.7 宣教 培训 焊锡培训资料ppt免费下载焊接培训教程 ppt 下载特设培训下载班长管理培训下载培训时间表下载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 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 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 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 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 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本文档为【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296227
暂无简介~
格式:pdf
大小:138KB
软件:PDF阅读器
页数:16
分类:生产制造
上传时间:2012-12-08
浏览量: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