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消防行政审批业务内容

消防行政审批业务内容

举报
开通vip

消防行政审批业务内容消防行政审批业务内容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便于社会监督消防人员的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安消防机构办理行政业务审批内容工作规范公开如下:   (一)、消防监督检查   1、公安消防部门对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在举办期间,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派出消防监督人员现场监护,指导、督促举办(承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消防行政审批业务内容
消防行政审批业务内容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便于社会监督消防人员的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现将公安消防机构办理行政业务审批内容工作规范公开如下:   (一)、消防监督检查   1、公安消防部门对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在举办期间,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派出消防监督人员现场监护,指导、督促举办(承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2、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使用)单位提出恢复生产、营业、使用或者施工书面申请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相关消防法律文书,不得拖延。对检查不合格的,应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单位对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完毕后,重新书面申报消防安全检查。   3、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自检查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依法制作、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者《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单位整改,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主动指导、帮助单位确定合理的整改措施。   4、单位在火灾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延期申请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对申请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同意/不同意延期整改通知书》;对确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同意延期申请,不得故意刁难。   5、公安消防部门在依法下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者《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确定的整改期限届满时,应当自整改期限届满次日起4个工作日内依法进行复查,并自复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复查意见书》。对复查不合格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二)、建筑 工程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工程量增项单年度零星工程技术标正投影法基本原理 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   1、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可采取分阶段审核方式。建设单位提交设计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或总平面设计图纸,公安消防部门予以初审,下发初步审核意见,并督促单位及时报送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以便建设单位先行办理其它建设审批手续。建筑工程竣工后,具备局部消防验收条件,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局部消防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准许其局部投入使用。整体工程竣工后,统一办理整体消防验收手续。   2、对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变更消防设计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于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并下发审核意见。   3、建设单位网上申报建筑工程项目,适用简易审批程序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实行网上审批,自登记收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审结,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结果;其他建筑工程,公安消防部门自登记收图之日起,一般工程在10个工作日内、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20个工作日内审结,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结果。   4、建设单位申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公安消防部门自收到申报材料齐全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在进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时,应当一次性提出存在的问题和相应整改措施,便于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三)、火灾事故调查:   1、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在受案后及时依法进行调查,做到公开、公正。现场勘查时应当有见证人在场,并在勘查笔录上签名;见证人拒不签名的,调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拒签原因。火灾原因、事故责任认定和损失核定必须准确,调查结束后,应当及时向所有火灾事故当事人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火灾原因、事故责任申请重新认定期限届满,当事人未提出重新认定申请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清理现场,便于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2、火灾事故当事人对火灾原因、事故责任认定和火灾损失核定不服,提出重新认定或复核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需要进行调查补证的应当进行调查补证,并做出重新认定结论。对疑难火灾事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延长到二个月。对超过法定申请时限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认真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对认定结论与事实不符或调查程序不合法的,应当及时通知原认定的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纠正,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消防违法行为查处   1、公安消防部门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处罚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正当理由应当予以采纳,不得以言代法、违犯法定程序进行裁决。   2、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对受理的举报、投诉及时进行调查。举报、投诉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的,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核查;举报、投诉其他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应当在4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同时征求举报人对查处结果的意见;无法告知的,应当通过互联网公布,并在《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记录》中注明。   (五)、其他便民利民措施:   1、消防审批业务应当实现互联网下载各类申请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格和网上申报受理等功能,并通过消防业务受理窗口、互联网站和电话语音咨询系统公布消防行政审批结果。   2、公安消防部门从事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的人员,应当每周至少安排半天深入单位、社区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流动宣传车应当每周至少安排1天时间深入社区、农村、企业或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宣传应当以讲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疏散逃生常识,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演示灭火方法等为主要内容。
本文档为【消防行政审批业务内容】,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380376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5KB
软件:Word
页数:3
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上传时间:2012-12-04
浏览量: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