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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总结 Chapter 1 证券交易概述 证券交易的概念及原则 证券交易的特征表现在:流动性Ä�收益性Ä�风险性 我国证券交易市场发展历程 1. 1986年-新中国证券交易市场 2. 1988年-在61个大中城市开放国库券转让市场 3. 1990-12-19-上海证券交易所 4. 1991-7-3-深圳证券交易所 5. 1992年-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在上交所上市 6. 1999-7-1-证券法实施 7. 2004-5-中小企业板块 8. 2005-4-股权分置改革试点 9....

证券交易总结
Chapter 1 证券交易概述 证券交易的概念及原则 证券交易的特征表现在:流动性Ä�收益性Ä�风险性 我国证券交易市场发展历程 1. 1986年-新中国证券交易市场 2. 1988年-在61个大中城市开放国库券转让市场 3. 1990-12-19-上海证券交易所 4. 1991-7-3-深圳证券交易所 5. 1992年-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在上交所上市 6. 1999-7-1-证券法实施 7. 2004-5-中小企业板块 8. 2005-4-股权分置改革试点 9. 2009-10-30-创业板 10. 2010-3-31-融资融券交易 11. 2010-4-6-股指期货上市 证券交易原则-公平Ä�公正Ä�公开(核心要求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 证券交易种类-按交易对象的品种 1. 股票暂停上市交易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具备了条件的亦可以恢复上市交易 2. 债券-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 3. 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4. 封闭式基金-成立后基金管理人可以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5. 非上市的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以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一种情况是只允许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 代销机构办理,另一种情况是既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也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 6.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价格-通过对某一时点上基金份额实际代表的价值即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估 值,在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上再加一定的手续费而确定的 7.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代表一篮子股票的投资组合,追踪实际的股价指数,可以再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市交易,同时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8. 金融衍生工具-权证交易Ä�金融期货交易Ä�金融期权交易Ä�可转换债券交易 9. 权证是基础证券发行人火气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 价格想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Å! a. 具有期权的性质,也有交易的价值 b. 都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c. 认股权证VS备兑权证,认购权证VS认沽权证,美式权证Ä�欧式权证Ä�百慕大权证 10. 金融期货交易-以金融期货合约为对象,买卖双方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的形式达成的,在将 来某一特定时间交收标准数量特定金融工具(外汇Ä�债券Ä�股票Ä�股票价格指数)的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Å!金融期货 主要有:外汇期货,利率期货Ä�股权类期货(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和股票期货) 11. 金融期权交易-以金融期权合约为对象,权利的单方面让渡Å!股权类期权Ä�利率期权Ä�货币期权Ä�金融 期货期权Ä�互换期权 12. 可转债-具有债券和期权的双重特定,持有者可以选择在证券市场上将其抛售来实现收益 证券交易方式-交易合约的签订与实际交割之间的关系 1. 现货交易,远期交易,期货交易Å!在短期资金市场,现货交易+远期交易=回购交易;如果投资者买卖证 券时允许向经纪商融资或融券,则发生信用交易 2. 期货交易是在交易所进行的标准化的远期交易Å! 3. 远期交易是非标准化的,在场外市场进行 4. 现货交易和远期交易以通过交易获取标的物为目的,而期货交易多数情况下不进行实物交收,而是在 合约到期前进行反向交易,平仓了结 5. 回购交易-短期融资Å!债券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约定于未来某一个时间以某一价格在进行反向交易的 行为 证券投资者 1. 机构投资者-政府机构Ä�金融机构Ä�企业和事业法人及各类基金 2. 委托人是指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 3. 一般的境外投资者可以投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B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 投资于: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Ä�债券Ä�证券投资基金Ä�权证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 具,还可以参与新股发行Ä�可转债发型Ä�股票增发和配股申购 4.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符合中国证监会Ä�中国人民银行Ä�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境外基金管理机构Ä�保 险公司Ä�证券公司和其他资产管理机构Å!委托境内商业银行为托管人托管资产,委托境内证券公司办 理在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 5. 证券公司设立条件: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纪律,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 6. 证券公司业务: a. 证券经纪 b. 证券投资咨询 c.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d. 证券承销与保荐 e. 证券自营 f. 证券资产管理 g. 其他 h. 从事A-C,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0万;从事D-G中一项的,1亿,两项及以上,5亿,注册资本应 为实缴资本 证券交易所 1. 设立和解散-国务院决定 2. 本身不持有证券,也不进行证券买卖 3. 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 a. 以盈利为目的业务 b. 新闻出版业 c. 发布对证券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和资料 d. 为他人担保 4. 组织形式-公司制VS会员制 5. 我国证券交易所实行会员制,设会员大会Ä�理事会(决策机构)和专门委员会,总经理由证监会任免 6. 在柜台交易的证券,买卖价格由开设柜台的金融机构报出,即证券出售者将证券直接卖给柜台,证券 购入者直接从柜台购买-2002年开始运作的商业银行记账式国债柜台市场 7. 1997年-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开办银行间债券业务-银行间债券市场建立-主要方式:债券现货交易 和债券回购,实行双边谈判成交,逐笔结算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用于垫付或弥补因违约交收Ä�技术故障Ä�操作失误Ä�不可抗力造成 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损失 证券交易机制: 1. 按交易时间的连续特点:定期交易Ä�连续交易-定期交易特点:批量指令提供价格稳定性;指令结算和 执行的成本低;连续交易的特点:交易的即时性;交易过程反应更多的市场价格信息 2. 交易价格的决定特点:指令驱动Ä�报价驱动 a. 指令驱动-竞价市场,订单驱动市场,交易价格由市场上的买房订单和卖方订单共同驱动 b. 报价驱动-做市商市场-连续交易市场,做市商给出买价和卖价 c. 指令驱动特点:证券交易交割由买方和卖方的力量直接决定,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对手是其他投 资者 d. 报价驱动特点:证券成交价格由做市场决定,投资者买卖证券都以做市商为对手,与其他投资 者不发生直接关系 3. 证券交易机制目标:流动性(成交速度和成交价格)稳定性(市场指数的风险度衡量-提高透明度是重 要措施)有效性(高效率-信息效率和运行效率;低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 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席位和交易单元 1. 会员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a. 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设立的驻华代表处,可申请成为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b. 入会条件:经营范围,承担风险能力,组织机构,人员素质 c. 派遣合格代表入场从事证券交易活动-义务(但深交所没有规定) d. 受理之日起20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接纳为会员的决定 e. 每月前7个工作日保送上月统计报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f. 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年度报告材料 g. 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年度会员交易系统运行情况报告 h. 会员受到暂停或者限制交易Ä�取消交易权限Ä�取消交易资格等纪律处分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其营业场所予以公告 i. 证交所决定接纳或者开除会员应当在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备案,决定接纳或者开除 正式会员以外的其他会员应当在履行有关手续5个工作日之前报送证监会备案 j. 要成为特别会员:驻华代表处设立满一年,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k. 特别会员可以申请终止会籍 l. 交易席位是证券公司在证交所交易大厅内进行交易的固定位置,其实质还包括了交易资格的含 义,取得了交易席位后才能从事实际的证券交易业务 m. 交易席位代表了会员在证券交易所拥有的权益,是会员享有交易权限的基础 n. 证交所会员至少取得并持有一个席位,可以向证交所提出购买席位,也可以在会员之间转让席 位 o. 每个席位自动享有一个交易单元的使用权,自动享有一个标准流速的的使用权 p. 每个席位每年自动享有交易类和非交易类申报各2万笔流量的使用权 q. 证交所会员不得共有席位,席位不得退回证交所 r. 未经证交所同意,会员不得将席位出租Ä�质押Ä�或将席位所属权益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他人 s. 会员转让席位,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证交所提出申请,正交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进行审核 t. 交易单元是证交所会员取得席位后证交所申请设立的参与证交所证券交易与接受证交所监管和 服务的基本业务单位 u. 深交所交易单元业务权限:一类或多类证券品种或特定证券品种的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ETFÄ�LOF和非上市开放式基金等的申购与赎回;融资融券;特定证券的主交易商报价 v. 会员设立的交易单元通过网关和深交所交易系统连接Ä�会员可通过多个网关进行一个交易单元 的交易商,也可通过一个网关进行多个交易单元的交易申报,但不得通过其他会员的网关进行 交易申报 w. 经深交所统一,会员可将其设立的交易单元提供给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等机构使用 chapter 2 证券交易程序 开户 1. 证券账户-证券种类数量好相应的变动情况 2. 资金账户-货币收付和结存数额 委托 1. 投资者向经纪商下达买进或卖出证券的指令 2. 根据委托时效限制-当日委托Ä�当周委托Ä�无期限委托Ä�开市委托和收市委托 3. 接到委托指令后,首先要对投资者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4. 申报(报盘-委托的执行)-经纪商将投资者委托指令的内容传送到证券交易所进行撮合 5. 报价方式:口头报价Ä�书面报价Ä�电脑报价(我国都是电脑报价) 成交 1. 各种优先原则:价格优先Ä�时间优先Ä�按比例分配Ä�数量有限Ä�客户优先Ä�做市商优先Ä�经纪商优先 (我国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 结算=清算+交收 证券账户和证券托管 1. 投资者证券账户由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Ä�深圳分公司和中国结算公司委托的开户代理机构(证券 公司Ä�商业银行Ä�中国结算公司境外B股结算会员)负责开立 2. 按账户用途-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Ä�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Ä�证券投资基金账户Ä�创业板交易账户Ä�其他 账户 3. 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用于买卖A股Ä�债券Ä�上市基金Ä�权证 4. 一个自然人和法人可以开立不同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 5. 对于国家法规要求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特殊法人机构,包括保险公司Ä�证券公司Ä�信托公司Ä�基金 公司Ä�社会保障类公司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按规定向中国结算公司申请开立多个证券账户 6. 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特殊法人机构开立证券账户,需要前往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 公司现场办理 7. 自然人和一般机构开立证券账户,可以通过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 8. 上海证券账户当日开立,次一交易日生效Å!深圳证券账户当日开立,当日即可用于交易 9. 证券托管是投资者将持有的证券委托给证券公司保管;证券存管是证券公司将投资者交给其保管的证 券和自身持有的证券证券统一交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 10. 1998-指定交易制度-投资者必须事先制定上交易市场某一交易参与人为期证券交易的唯一委托人,并由 该参与人通过其特定的交易单元参与交易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制度 11. 投资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参与人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 a. 撤销当日有交易行为 b. 撤销当日有申报 c. 新股申购未到期 d. 因回购或其他事项未了结 e. 相关机构未允许 12. 深交所托管制度-自动托管Ä�随处通买Ä�哪买哪卖Ä�转托不限 13. 证券转托管:投资者将其托管证券从一家证券营业部转移到另一家 14. 转托管可以撤单,同一证券公司不同席位之间,当日买入证券可以转托管,不同证券公司之间,当日 买入证券不可转托管 委托买卖 1. 非柜台委托-人工电话或传真,自助和电话自动委托,网上委托 2. 对证券公司电脑系统和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拒绝受理的委托,均视为无效委托 3. 委托指令:证券账号Ä�日期Ä�品种(填写代码和简称)Ä�买卖方向Ä�数量(一个交易单位为1手-整数委 托和零数委托,我国只在卖出证券时才有零数委托)Ä�价格Ä�时间Ä�有效期(当日有效,约定日有效, 我国现行规定的委托期为当日有效)Ä�签名 4. 市价委托:按照当时市场价格-只有在委托执行后才知道实际的执行价格 5. 限价委托:必须以限价或者优于限价的价格操作 6. 市价申报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7. 上交所接受的市价申报: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申报在对手方实时最优5个价位内以对手价 格为成交价逐个成交)Ä�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剩余部分不是撤销而是按本方申报最新成 交价转为限价申报,无本方申报,申报撤销) 8. 深交所接受的市价申报: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 9. 计价单位:债券-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债券质押式回购-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债券买断式回购- 每百元面值债券的到期购回价格 10.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上海): a. A股Ä�债券和债券买断式回购-0.01元 b. 基金Ä�权证0.001元 c. B股0.001美元 d. 债券质押式回购0.005元 11.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深圳): a. A股0.01元 b. 基金Ä�债券Ä�债券质押式回购0.001元 c. B股0.01HKD 12. 交易价格:全价VS净价,净价交易下,价格随行就市,应计利息根据票面利率按天计算 13. 2002年国债交易率先采用净价交易 14. 已计息天数指起息日到成交日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起息日当天计算利息,到期日当天不计算 利息 15. 证券经纪商接受客户委托后应按照时间优先Ä�客户优先的原则进行申报竞价 16. 申报方式:证券经纪商的场内交易预案进行申报;客户或证券经纪商营业部业务员直接申报 17. 客户自行输入委托指令是现在主要的申报方式 18. 境外客户若要买卖B股,可通过境内境外证券代理商进行 19. 上交所: a. 竞价交易申报:9:15-9:25,9:30-11:30,13:00-15:00 b. 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15-9:25,不接受撤单申报 20. 深交所: a. 竞价交易申报:9:15-11:30,13:00-15:00 b. 9:20-9:25,14:57-15:00不接受撤单申报 c. 9:25-9:30,只接受申报,但是不对买卖申报和撤单申报做处理 21. 对客户撤销的委托,证券经纪商需即使将冻结的资金或证券解冻 竞价与成交 1. 证券市场的市场属性集中体现在竞价和成交的环节上 2. 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的原则: a. 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b. 高于改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c. 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d. 如有两个价格满足条件 i. 上交所:是为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如果仍有两个,其中间价 ii. 深交所:在改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 的价格为成交价,如还有两个,开盘集合竞价时区最接近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成 交价,盘中收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 3.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一个价格成交,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转入连续竞价Å!深交所还规 定,连续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收盘集合竞价 4. 连续竞价成交价格原则 a. 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 b.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最低卖出申报,以最低卖出申报 c. 卖出申报低于最高买入申报,以最高买入申报 5. 超过涨跌幅限制的无限申报 6. 如果涨跌幅限制价格与前收盘价的差的绝对值低于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以前收盘价增减一个价格最小 变动单位为涨跌幅限制价格 7. 中小企业版股连续竞价期间有效净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3%Ä�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 连续净价开始时有效净价范围调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3% 8. 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a.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 b. 增发上市的股票(深交所不包括) c. 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9. 对于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上交所) a. 股票-不高于前收盘价的90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 b. 基金Ä�债券-不高于150%,不低于70% 10. 集合竞价阶段的债券回购交易申报无价格限制 11. 对于买卖无交个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上交所) a. 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 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b. 即时揭示中无买入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和最新成交价格中较低者是为前向最 高买入价格 c. 即时揭示中无卖出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和最新成交价格中较高者是为前向最 低卖出价格 d. 当日无交易的,前收盘价格视为最新成交价格 12. 深交所的规定 a. 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净价范围-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900%以内,连续竞价Ä�盘中临时停牌 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最近成交价上下10% b. 债券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发行价上下3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最近成交价上下10%; 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前收盘价的上下1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最近成交价上下10% c. 债券质押式回购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前收盘价上下1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最近 成交价上下100% 13. 交易费用-佣金Ä�过户费Ä�印花税 14. 佣金-证券公司经纪佣金Ä�证券交易所手续费Ä�证券交易监管费 a. A股Ä�B股证券投资基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佣金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三, 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 b. A股和基金每笔佣金不足5元按照5元收取;B股不满1美元或5港元,按照1美元和5港元收取 c. 国债现券Ä�企业债等新品种交易佣金标准由证券交易所制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发改委备案, 15天后实施 15. 过户费-中国结算公司的收入 a. A股-成交面额的千分之一,起点为1元(上交所) b. 深交所-过户费包含在交易经手费中,不向投资者单独收取 c. B股没有过户费,但中国结算公司要收取结算费,上交所-成交金额的千分之0.5,深交所-千分 之0.5,不超过500港元 d. 基金交易不受过户费! 16. 2008年起,争取拿交易印花税只让出让方按照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对受让方不再征收 Chapter 3 特别交易事项及其监管 特别交易规定和交易事项 1. 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2. 上交所-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a. A股-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5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300W b. B股-不低于5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30W美元 c. 基金-不低于300万份,或不低于300W d. 国债级债券回购-1万手或1000W e. 其他债券-1000手或100W f. 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30 g. 15:00之前处于停牌状态,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的申报 h. 15:00-15:30,交易所交易主机对买卖双方的成交申报进行成交确认 3. 大宗交易申报包括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 a. 意向申报:证券代码,证券账号,买卖方向;是否明确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由申报方决定,当 意向申报被其他参与者接受时,申报方应当至少与一个接受意向申报的参与者进行成交申报 b. 成交申报:证券代码,证券账号,成交价格,成交数量,买卖方向,双方输入系统的证券代码, 成交价格和成交数量必须一致;成交申报须经证券交易所确认 4. 有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有买卖双方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确定,无涨跌幅限 制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 确定 5. 大宗交易不纳入证券交易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结束后计入当日该证券成交总 量 6. 每个交易日大宗交易结束后,属于股票和基金大宗交易的,交易所公告证券名称,成交价,成交量及 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的名称等信息,属于债券和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交易所公告证券名称,成 交价和成交量等信息 7. 上交所-2008年,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有股份持有者发起出售需求或股份购买这发起购买需求 8. 2009年,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取代原有大宗交易系统 a. 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A股B股基金) b. 债券大宗交易 c. 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收益权份额协议交易 9. 深交所规定 a. A股-50W股,300W b. B股-5万股,30W港元 c. 基金-300W份,300W d. 债券-5000张,50W e. 债券质押式回购-5000张,50W f. 多只A股合计-500W人民币,其中单只A股不少于20W股 g. 多只基金-500W,100W份 h. 多只债券-100W,2000张 10. 深交所交易时间:9:15-11:30,13;00-15:30,申报当日有效 11. 协议平台接受的申报类型 a. 意向申报(不承担成交义务,可以撤销) b. 定价申报(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销) c. 双边报价(双边意向申报,生变定价申报) d. 成交申报 e. 其他申报 12. 协议平台确认成交时间 a. 权益类Ä�债券-15:00-15:30 b. 公司债券Ä�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交易-9:15-11:30;13:00-15:30 13.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份额协议交易交易价格有买卖双方自行协议 14. 债券大宗交易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份额协议交易实行当日回转交易 15. 只在协议平台交易的公司债券大宗交易信息纳入交易所即时行情发布,包括证券代码Ä�证券简称Ä�前 收盘价Ä�当日最高价最低价Ä�当日累计成交数量Ä�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和实时最优5个买入或卖出价位定 价申报的申报价格和数量 16. 回转交易-投资者买入的证券,经确认成交后,在教授完成前全部或者部分卖出;债券竞价交易和权证 交易实行当日回转交易,B股次交易日回转交易 17. 退市风险警示:*ST(有星号) a. 连续2年亏损(净利润为准) b. 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证监会责令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且公 司股票停牌2个月 c. 在法定期限内为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且停牌2个月 d. 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18.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之前1个交易日发布公告 19. 其他特别处理:ST(没有星号) a. 不是对上市公司的处罚,只是对上市公司目前状况的一种揭示 b.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股东权益为负 c. 公司经营活动搜到严重影响且预计3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20. 中小企业板块退市风险警示 a. 对外担保余额超过1亿元且占净资产值的100%以上 b. 公司违法违规为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的资金余额超过2000万或站净资产的50%以上 c. 公司收到神交易公开谴责后,在24个月内再次受到公开谴责 d. 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e. 连续120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 f. 公司至少在每个月前5个交易日内披露公司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 21. 创业板退市风险警示 a. 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b.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当年净资产为负 c. 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W股 22. 开盘价和收盘价分别是交易日证券的手尾买卖价格 23. 上交所证券交易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1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 笔)当日无成交,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24.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 a. 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临时停牌30分钟 b. 超过50%,临时停牌30分钟 c. 超过80%,停牌到14:57(深交所) 25. 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集合竞价产生开盘 价后,以连续竞价继续当日交易 26. 因送股或配股而形成的剔除行为-除权,因派息-除息 27. 在权益登记日(B股为最后交易日)的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做除权除息处理,除权(息)参考价的计算 公式=[(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28. 除权除息日的证券买卖,按照除权除息参考价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 29. 对权证 a.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参考价/前一次标的证券收盘价 30. 引发交易异常情况的原因 a. 不可抗力(严重自然灾害Ä�重大公共卫生时间Ä�社会安全事件) b. 意外事件(火灾Ä�电力供应故障) c. 技术故障 31. 无法正常开始交易 a. 证券交易停牌复牌除权除息等重要操作在开市前没有处理完毕 b. 前一交易日清算交收数据出现重大差错 c. 10%以上会员营业部无法接入交易所交易系统 32. 无法连续交易 a. 证交所系统出现10分钟以上中断 b. 行情发布系统出现10分钟以上中断 c. 10%以上会员无法正常发送交易申报 d. 10%以上证券中断交易 33. 2007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a. 交易商之间,交易商和客户之间 b. 一级交易商:至少应对在固定收益平台上挂牌交易的个关键期限国债中的一直基准国债进行做 市;对选定的特定固定收益证券进行连续双边报价,中断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双边报价对应 收益率价差小于10个基点,单笔报价数量不得低于5000手(1手=1000) c. 交易时间:9:30-11:30,13:00-14:00 d. 当日买入固定收益证券,当天卖出 e. 当日被代交收处理的固定收益证券,下一交易日卖出 f. 净价申报,变动单位0.001,申报单位手,涨跌幅10% g. 前一交易日参考价为该日全部交易的加权平均价 h. 报价交易-交易商可以匿名或实名,询价交易-必须实名 i. 买卖报价为待定报价的,其他交易商接受报价后,原报价的交易商20分钟内确认,未确认,自 动取消 j. 询价方每次可向5家被询价方询价,被询价方接受询价时提出的报价采用确定报价,在被询价 方接受前,可以撤销 交易信息和交易行为的监督与管理 1. 即时行情 a. 上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期间: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 量和虚拟未匹配量 b. 深交所-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集合竞价参考价格,匹配量和未匹配量 2. 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公开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 a. 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3只(深交所前5-下同) b. 日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3只 c. 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3只 3. 异常波动: a. 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b. ST和*ST-15%(深交所12%) c. 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和封闭 式基金连续3个交易日内累计换手率达到20% d. 异常波动指标自复牌之日起重新计算,对于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不纳入异常波动指 标的计算 4. 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措施 a. 限制买入指定证券或者全部交易品种,但是可以卖出 b. 限制卖出指定证券或者全部交易品种,但是可以买入 c. 限制买入和卖出指定证券或全部交易品种 5. 2002年-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制度 6. 每个合格投资者只能委托一个托管人,可以在上交所和深交所各委托3个境内证券公司 7. 所有合格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挂牌交易A股数额,合计达到该公司总股本的16%及其后每增加2%时, 证券交易所该交易日结束后通过交易所网站,公布合格投资者已持有该公司挂牌交易A股总数及其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8. 合格投资者自接到减持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平仓 Chapter 4 证券经纪业务 概述 1. 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不赚取买卖差价,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 2. 证券经纪业务:柜台代理买卖和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 3. 证券经纪商对委托人的首要义务: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办理委托事务 4. 投资者入市应先到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及其代理网点开立证券账号 5. 证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在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资金账户(客户证券资 金台账) 6. 2007年全面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7. 管理账户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汇总账户的二级明细记录账户 8. 经纪关系的建立只是确立了客户和证券经纪商之间的代理关系,并没有形成实质上的委托关系 9. 账户存续期间,证券公司营业部应每三年一次对个人客户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每年对机构客户信息进 行全面核查 10. 补办新号码上海证券账户卡还应当提供托管证券公司出具的原证券账户冻结证明 11. 企业依法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申请注销证券账户 12. 营业部经办人在T+2交易日后,为具有2年以上股票交易经验的客户在交易系统中开通创业板交易业务 (也就是第T+3交易日开通交易);在T+5为尚未具备2年交易经验的客户开通创业板交易业务(也就是 T+6开通) 13. 如客户当日有银证转账交易的,不能办理银行账户变更手续 14. 证券公司接受客户申请并完成其账户交易结算后的2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销户手续 15. 客户重要资料变更包括-均需在柜台办理客户有关资料更改申请手续 a. 自然人客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b. 证券账号 c. 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权限及期限变化 d. 法人客户法人全程注册号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e. 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授权委托期限和权限 f. 预留印鉴,银行账号发生变化 16. 变更代理人,客户本人和新代理人都必须同时到柜台提交 17. 证券名称和证券代码不一致且无法联系委托人,以证券名称为准输入委托指令 18. 无事先约定Ä�未预留印鉴或签名的,营业部不受理人工电话或传真委托 19. 适当性管理:开户后至少每两年根据客户证券投资情况等进行一次后续评估 20.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基本原则:依法合规Ä�诚实守信Ä�公平维护客户利益 21. 证券投资顾问不得同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 22. 证券投资顾问不得通过广播Ä�电视Ä�网络Ä�报刊等公众媒体,做出买入卖出或者持有具体证券的投资 建议 23. 证券投资顾问风险揭示书内容和格式要求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 24. 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应当约定,自签订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客户可以书面同时方式提出解除协 议 25.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证券经纪业务的营销管理 1. 证券经纪业务的营销活动:客户招揽Ä�产品及服务销售Ä�客户服务 2. 客户招揽 a. 目标市场和营销渠道是招揽客户的前提和基础 b. 客户关系简历是客户招揽的保证 c. 客户促成是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关键环节 3. 交易通道服务是证券经纪业务服务的核心 4. 以人口统计因素为依据细分市场,一般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体变量才能准确描述每个子市场的特 征 5. 集中性市场营销策略:地区集中Ä�品种集中Ä�客户集中 6. 客户认知阶段-将公司及其产品和服务灌输到客户头脑中 7. 情感阶段-使客户有一个态度的转变 8. 最终行为阶段-促使客户最终形成购买决策 9. 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经纪人进行不少于60个小时的执业前培训,其中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时间 不少于20个小时 10. 客户回访应当留痕,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3年 11. 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每3年至少强制离岗一次,时间连续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2. 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任的,证券公司应当进行审计,如果有问题,违规人员2年内不得专人其他营业部 担任负责人或同等职务,审计结束3个月内,将离任审计报告报当地证监局备案 13. 证券公司应当自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证监会报送年度报告,每月结束之日起7天内,报 送月度报告 Chapter 5 经济业务相关事务 股票网上发行 1. 我国-网上定价发行 2. 经济性+高效性 3. 种类: a. 网上竞价发行-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将自己作为唯一的卖方,按照发行人确定 的底价将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输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发行专户,投资者作为卖方,在指定 时间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和限购数量,进行竞价认购的一种方式;市场性+连续性 b. 网上定价发行-按照已经确定的发行价格向投资者发售股票 c. 比较: i. 发行价格确定方式:定价发行事先确定价格,竞价发行事先确定发行底价,由发行时竞 价决定发行价 ii. 认购成功者的确认方式:定价方式按照抽签决定,竞价发行按价格优先,同等价位时间 优先原则 d. 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发行和网上定价市值配售都属于网上定价发型 4. 200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制度,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中小企业版上市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 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 我国采用新股发行现金申购制度 6. 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 7. 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程序 a. 上交所-申购单位1000股,不高于档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总量的千分之一,且不超过9999.9万 股 b. 深交所-申购单位500股,不得超过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确定的申购上限,且不超过 999999500股 c. 深交所上网发行申购资金冻结时间-3个交易日,上交所-4个交易日,申请可变为3个交易日 d. 申购后第一个交易日,中国结算公司分公司进行申购资金冻结处理,16:00前(深交所15:00) 申购资金必须全部到位,验资后,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 e. 摇号抽签T+2 f.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发行申购日一个交易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 g. 已经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h. 网下股份登记-2个工作日 分红派息Ä�配股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1. A股现金红利派发日日程安排 a. T-5,申请材料送交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 b. T-3,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作出答复 c. T-1,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申请日,收到答复后,应在确定的权益登记日3个交易日前,向证 券交易所申请信息披露 d. T,公告刊登日 e. T+3,权益登记日 f. T+4,除息日 g. T+8,发放日 2. 我国A股的配股权证不挂牌交易,不允许转托管 3. 在配股缴款过程中,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交易费用 4. 配股认购与R+1日(R日为股权登记日)开始,认购期为5个工作日,上市公司(或保荐机构)在配股缴 款内应至少刊登3次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R+1至R+6日期间停牌 5. 召开股东大会的上市公司要提前30天刊登公告,公司还应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再次股东大会通知 6. 网络投票 a. 买卖方向-买入 b. 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 c. 申报股数表示表决意见-1表示同意,2表示反对,3表示弃权;采用累积投票制的,申报古树代 表选举票数,超过1亿票的应当现场进行表决 d. 可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 e. 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基金Ä�权证和可转债的相关操作 1. 基金份额认购 a. 场内认购Ä�申购Ä�赎回-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场外-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开 放式基金账户 b. 基金募集期,上交所接受认购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撮合交易时间和大宗交易时间 c. 金额认购(以认购金额填报数量申请)Ä�份额赎回 d. 申购赎回的成交价格按当日基金份额精致确定,但申报价格又不能为空,所以约定始终写1元 2. LOF a. 2004年,LOF,卖出按股票交易方式以电子撮合价成交,赎回则按照当日收市的基金份额净值 成交 b. 基金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生效后即进入封闭期,封闭期一般不超过3各月,封闭期内,基金不受理赎回 c. 上市首日为基金开放日,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上市首日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d. 场内赎回为固定赎回费率 e. 买入上市开放式基金申报数量100份,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0.001元,涨跌幅10% f. 日常交易中,LOF和封闭式基金,A股,债券等上市证券合并办理资金清算与交收 g. T日买入基金份额T+1日开始可在深交所卖出或赎回 h. 转托管后,T+2可以通过转入方证券营业部申报在深交所卖出或赎回基金份额 3. ETF a. 认购方式:场内现金认购(网上)Ä�场外现金认购(网下)Ä�网上组合证券认购和网下组合证 券认购 b. 当日申购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能赎回 c. 当日买入基金份额,同日可以赎回,不得卖出 d. 当日赎回证券,同日可以卖出,但是不得用于申购基金份额 e. 当日买入的证券,同日可以用于申购基金份额 4. 权证 a. 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25%* 行权比例 b. 证券交易所在每日开盘前公布每只权证可流通数量及持有权证数量达到或者超过流通数量5%的 持有人名单 c. 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但是可以行权 d. 当日行权申报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Å!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当日行权取得 的标的证券,当日不得卖出 e. 权证行权时,标的股票过户费为股票过户面额的百分之0.5 5. 可转债 a.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在发行结束6各月后,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 b. 在转换期内,可转债的交易照常进行 c. 若出现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余额时,在T+1日交收时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公司以现金兑付 代办股份转让 1. 2001年,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转让服务 2. 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布对定期报告的分析报告 3. 资格 a. 经证监会批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货币找综合类证券公司运营1年以上 b. 同时具备承销业务,外资股业务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c. 最近年度净资产不低于8亿元,净资本不低于5亿元 d. 最近两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e. 具有20家以上营业部 4. 股份转让公司应当而且只能委托1家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代办转让的股份仅限于股份转让公司在原 交易场所挂牌交易的流通股份 5. 方式: a. 同时满足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东权益为正值或净利润为正,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 否定意见-每周5次 b. 不能同时满足-每周3次,周一周三周五 c. 由证券交易所制定主办券商的退市公司,位于主办券商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或者不履行 基本信息披露义务的退市公司,股份实行每周五转让一次 6. 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 7. 证券公司在代办转让业务中可以接受投资者的限价委托,但不得接受全权委托 期货交易的中间介绍 1. 证券公司不能直接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买卖,但是可以从事期货交易的中间介绍业务,被成为介绍经纪 商 2. 资格: a. 申请日前6各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标准 b. 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者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家机构控制(只能接受他们的委 托,不能接受其他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 Chapter 6 证券自营业务 含义与特点 1. 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净资本不得低于5000W 2. 2011年起,证券公司可以委托具备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或者合格境内机 构投资者资格的其他证券公司或者资金管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管理 3. 证券公司将自有资本投资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Ä�投资级公司债Ä�货币市场基金Ä�央行票据等证监会 认可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或者委托其他证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管理, 且投资规模合计不超过其境资本80%的,无须取得证券自营业务资格 4. 证券公司因为包销而买卖证券,或者为对冲风险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可不受自营清单限制 5. 2010年证券公司可以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6. 证券自营业务特点 a. 决策的自主性 b. 交易的风险性 c. 收益的不确定性 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管理 1. 决策体制:董事会(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策机构(最高管理机构)-自营业务部分 2. 风险:合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风险,也是所谓自营业务的风险性或者高风险特点指的),经营风 险 3. 风险防范 a.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净资本的100% b. 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 c. 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d. 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因包销除外 e. 计算自营规模时,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自营投资的类别按成本价与公允价值孰高的原则计算 f. 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指标 证券自营业务的禁止行为 1. 内幕消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也被视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a. 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交割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i.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ii. 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购置资产 iii. 订立重要合同 iv. 重大财务 v. 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vi. 公司董事Ä�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vii.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 viii. 审计公司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被依法撤销或宣告无效 b. 分配股利或增资计划 c. 股权结构重大变化 d. 公司债务担保重大变更 e.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f. 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2. 其他禁止行为:违反规定购买本证券公司控股股东或者与本真全公司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发行人发 行的证券 证券自营业务的监管和法律责任 1. 证券公司的证券自营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2. 证券公司应每月每半年每年向证监会报送自营业务情况 3. 自营业务原始凭证保存20年 4. 证券交易所要求会员按月编制库存证券报表,并与次月5日前报送 5. 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证券交易所向证监会报告 Chapter 7 资产管理业务 含义种类及业务资格 1. 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2. 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a. 将客户资产交由依法可以从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或者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 产托管机构进行托管 b.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债Ä�国家重点建设债券Ä�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Ä�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企业债券Ä�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投资于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 得高于20%)VS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 为客户特定目的办理转向资产管理业务 4. 条件: a. 净资本不低于2亿元 b. 具有3年以上证券自营Ä�资产管理或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从业经历的人不少于5人 5. 设定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不低于3亿元,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不低于 5亿元 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要求 1. 守法合规,公正公平,资格管理,约定运作,集中管理,风险控制 2. 一般规定 a.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不得100W b.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只接受货币资金形式的资产,限定性>5W,非限定性>10W c. 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不得转让其所拥有的份额 d. 证券公司可以用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 间,证券公司不得收回所投入的资金 e. 证券公司参与1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不得超过计划成立规模的5%,并且不得超过2亿元,参 与多个,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5% f. 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自证监会出具无异议意见或者做出批准决定之日6个月 内启动推广工作,并且6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立工作并开始投资运作Å!集合计划设立完成前,客 户的参与资金只能存入资产托管机构,不得动用 g. 集合计划资产中的证券不得用于回购 h. 集合计划要有专门的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i. 证券公司将其所管理的客户资产投资于一间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的10% j. 一个集合计划管理计划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 k. 证券公司将其管理的客户资产投资于本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及与本公司或资产托管机构由关联 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应事先取得客户的统一,事后告知资产托管机构和客户,同时向证 券交易所公告,不得超过3% 3. 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应当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独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Å!资金账户-é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名称è;证券账户-é证券公司名称-资产托管机构名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è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1. 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董事Ä�监事Ä�从业人员及其配偶成为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 2. 客户委托资产可以是客户合法持有的现金Ä�股票Ä�债券Ä�基金Ä�集合计划份额Ä�央行票据Ä�短期融资 券Ä�资产支持证券Ä�金融衍生品 3. 自然人不得用筹集的他人资金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4. 证券公司应当自专用证券账户开立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将专用证券账户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备案前, 不得用该账户进行交易 5. 证券公司客户不得将专用证券账户以出租出街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 6. 在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失效终止后15日内,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为申请注销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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