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储存与分类管理
1.库房区域设置硬件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仓库建筑面积
不低于1500㎡
不低于1000㎡
不低于500㎡
2.库房区域设置
(2) 必须按照药品标准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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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保管。其相应的恒温库相对划分为:冷库(2~10℃)、阴凉库(≤20℃)、常温库(0~30℃),各类型仓库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间。
3.对于场所的要求
(1)货架、柜台齐备,销售柜组标志醒目。场所应该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对不同类别、不同用途、不同剂型、不同品名、不同储存要求的药品加以分类陈列,按照要求摆放药品和价格签。柜台外应有柜组标示。
(2) 经营特殊管理药品(二类精神药品、罂粟壳等)应设立专柜,并设置相应的标志。
4 ..药品储存管理
(1)药品的储存要求 药品应按规定的储存要求分库、分类存放:
①药品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中。
②在库药品均应实行色标管理。库房内实行色标管理,其统一标准是: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 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
③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调整。
(2)药品与仓间地面、墙、顶、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
(3)药品应按批号集中堆放,有效期的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
(4)
① 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库房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 cm,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 cm。
②应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温、湿度进行记录;如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③ 对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效期报表。
④库存药品存储中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机构予以处理。
5药品的陈列要求 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做到:
①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陈列。
②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③危险品不应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④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⑤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冷藏药品分开存放。
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账记录。
4.出库与运输
(1)药品出库要求 药品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按发货或配送凭证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
(2)药品运输要求 药品运输时,应针对运送药品的包装条件及道路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药品的破损和混淆。运送有温度要求的药品,途中应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
5.出库复核
(3)出库复核记录 药品出库应做好药品质量跟踪记录,应包括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项目,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药品与药品分类
药品与药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将药品定义为:药品(drugs,《药品管理法》英译本释),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1.从药学的历史发展角度分类,将药品分为现代药和传统药
(1)现代药(modern drugs)是指用现代医学观点、理论表述其特性,并能用现代医学观点、理论指导其研究与开发、制造与使用的药品。
(2)传统药(traditional drugs)是指用传统医学观点、理论表述其特性,并能用传统医学观点、理论指导其研究与开发、制造与使用的药品。
2.从药品使用途经与
安全管理
企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加油站安全管理机构环境和安全管理程序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外来器械及植入物管理
角度分类,将药品可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1)处方药(prescription drugs) “是指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2)非处方药(nonprescription drugs, over the counter drugs, OTC drugs) “是指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3) 按GSP要求,RX.OTC.非药品应该分开陈列,RX可分为:肝胆泌尿.风湿类.儿童类. 抗菌消炎类.呼吸系统类.消化系统类.中成药类.神经系统类.妇科类.外用柜.易串味柜.
(4)OTC:维生素矿物质类.儿童类.消化系统类.呼吸系统类.妇科类.其它类.中成药类.外用类.危险品及易串味的药品
(5)非药品可分为,保健食品,食品,及其它医疗器械,消毒产品,日用化妆品,特殊化妆品。
(6)在按GSP要求下,实际工作中可以根据同一系统药品的剂型,药品储存条件,药理作用来进行细致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