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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增值税09.1.1起销售自用固定资产如何计算增值税 财税〔2008〕170号 中规定: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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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起销售自用固定资产如何计算增值税 财税〔2008〕170号 中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9〕9号 中规定: 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我个人认为:这两处说明了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没进行过进项抵扣的(包括自用消费型固定资产),按4%减半征收,已经进行了进项抵扣的,就按固定资产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 . 对于机动车的增值税抵扣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文件第五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的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进属于抵扣范围内的机动车取得的由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如增值税专用发票那样在规定的期限内认证抵扣。 那么哪些机动车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呢?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进的机动车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以及用于纳税人自用消费的,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其中属于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的机动车包括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小汽车(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相反,企业购进的诸如叉车、铲车、吊车、槽罐车、混凝土搅拌车及其它运输车辆等等,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非免税项目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南沙国税局增值税转型税收政策宣讲 1、 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修订内容讲解 (一)、新旧增值税暂行条例对照 (二)、新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照 二、增值税转型与一般纳税人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讲解。 (一)将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固定资产抵扣范围:2009年1月1月起新购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抵扣。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能抵扣。 混用于生产应税和免税货物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可全额抵扣,只有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 固定资产抵扣凭证: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4、“有税控密文”的机动车销售发票。 (二)纳税人销售旧固定资产新规定 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三)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政策调整 1、混合销售行为 旧政策规定: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如果具有建筑业资质,并将合同价款分别列明,就可以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新政策规定:建筑业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2、兼营行为 旧细则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应一并征收增值税,并由国家税务局确定。 新细则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国家税务局核定其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由地方税务局核定其征营业税的销售额。 (四)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调整 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在2010年底以前,对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2009年返还比例为70%; 2010年返还比例为50%。 2009年1月1月起,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应当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再生资源,凭取得的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扣税凭证抵扣。 2009年1月1月起,原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专用发票停止使用,不再作为扣税凭证。对取得的2009年1月1日前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必须在认证期限(自开票日期起90天)内进行扫描认证并按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款。 (五)非正常损失规定调整 原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它非正常损失。 新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仅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 (六)将金属矿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率从13%恢复到17% 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其中,食用盐仍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七)取消进口设备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详细规定可查阅: 《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8]121号) 《关于停止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6号) (八)将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调整为每月的1日至15日 是需要做4%减半征收。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付帐款金额/1.04)/2) 借:应付帐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贷:营业外收支 回答者: 3111333 | 三级 | 2009-11-24 15:19 HTMLCONTROL Forms.HTML:Hidden.1 HTMLCONTROL Forms.HTML:Hidden.1 HTMLCONTROL Forms.HTML:Hidden.1 HTMLCONTROL Forms.HTML:Hidden.1 HTMLCONTROL Forms.HTML:Hidden.1 HTMLCONTROL Forms.HTML:Hidden.1 HTMLCONTROL Forms.HTML:Hidden.1 HTMLCONTROL Forms.HTML:Hidden.1 HTMLCONTROL Forms.HTML:Hidden.1 应该做销售处理,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的计算:抵账价格*0.04*0.5=销项税 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应付帐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计算固定资产清理的余额,进行结转,计入营业外收入(支出) 一、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1 购进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例1:甲企业于2009年5月5日,购入一台生产用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800000元,增值税476000元,支付运输费200000元。固定资产无需安装,且运费取得了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以上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该业务可抵扣增值税=476000+20000×7%=477400元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2800000+20000×93%=2818600元   借:固定资产 2818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77400    贷:银行存款 3296000   对于企业进口固定资产或工程物资,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 自制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例2 企业于2009年3月20日自建一条生产线,购入各种工程物资支付价款250000元,支付增值税42500元。实际领用工程物资233000元,领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30000元   (1) 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   借:工程物资 2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2500    贷:银行存款 292500   (2) 工程领用物资和原材料   借: 在建工程 263000    贷:工程物资 233000      原材料 30000   原条例下,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时,由于原材料改变用途,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新条例下,由于自建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同样可以抵扣,所以原材料进项税额不再需要转出。   3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例3 甲企业用一批材料换入新设备一台。该材料售价7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明增值税额11900元,该材料的实际成本为65000元。换入的新设备公允价值8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表明增值税额13600元。甲企业支付补价11700元。假定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甲企业取得固定资产地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6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900      银行存款 11700   甲企业结转材料成本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成本 65000    贷:原材料 65000   4 债务重组取得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例4 甲企业2009年2月10日赊销一批商品给乙企业,价税合计100000元,当即收到一张面值100000元的商业承兑汇票。2009年8月10日乙企业发生财务困难,经双方协商拟进行债务重组。乙企业以设备抵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设备公允价值78000元,增值税额13260元。甲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债务重组损失=100000-(78000+13260)=8740元   借:固定资产 7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260     营业外支出 8740    贷:应收票据 100000   二 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销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二是增值税条例所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   1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例5 丙企业2009年7月8日转让5月购入的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1000000元,已提折旧50000元,该固定资产售价900000元,增值税额153000元,已经收到全部款项,该固定资产购进时所含增值税额170000元已全部计入进项税额   (1) 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950000     累计折旧 50000    贷:固定资产 1000000   (2) 出售固定资产收取价款和增值税额(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17%计收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1053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9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000   (3) 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5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000   企业销售本企业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该项固定资产原取得时,其增值税进项税额未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 视同销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规定,纳税人发生细则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例6 丁企业2009年7月1日购入电脑一批,买价200000元,增值税34000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以上支出均取得合法凭证。2009年10月10日,企业将该批电脑通过当地红十字会捐赠给受灾企业。该电脑已提折旧20000元,捐出时支付清理费2200元。   这是将“购进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丁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1) 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80000     累计折旧 2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   (2) 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2200    贷:银行存款 2200   (3) 计算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0600(固定资产净值180000×17%)   借:固定资产清理 30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600   (4) 结转固定资产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2128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12800   三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明确指出五种情况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财税【2008】170号文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例7 2009年9月8日,A公司将于7月8日购进的生产设备卡车转为基建处作房屋和办公楼基本建设使用,购入价50000元,增值税8500元,残值率5%,预计使用8年,采用直线法折旧,以上均取得合法抵扣凭证,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予转出。   固定资产已提2月折旧=50000×95%×2/(8×12)=989.58元   固定资产净值=50000-989.58=49010.42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49010.42×17%=8331.77元   (1)借:固定资产清理 49010.42        累计折旧 989.58      贷:固定资产 50000   (2)借:在建工程 57342.19      贷:固定资产清理 49010.4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331.77 _1356868439.unknown _1356868441.unknown _1356868442.unknown _1356868440.unknown _1356868437.unknown _1356868438.unknown _1356868435.unknown _1356868436.unknown _1356868434.unknown _1356868433.unkn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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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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