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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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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质量、使设计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等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生活、生产和消防等要求、同时还应为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以及安全保护等提供便利条件。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或规定执行: 一、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物; 二、抗震设防烈度为10度的建筑物; 三、矿泉水疗、人防建筑和有放射性的、遇水引...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质量、使设计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等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生活、生产和消防等要求、同时还应为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以及安全保护等提供便利条件。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或规定执行: 一、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物; 二、抗震设防烈度为10度的建筑物; 三、矿泉水疗、人防建筑和有放射性的、遇水引起爆炸的生产 工艺 钢结构制作工艺流程车尿素生产工艺流程自动玻璃钢生产工艺2工艺纪律检查制度q345焊接工艺规程 等、有特殊要求 的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的设计。 第1。0。4条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给水 第一节用水定额和水压 第2。1。1条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应按表2。1。1确定。 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表2。1。1 注:当地对住宅生活用水定额有具体规定时、可按当地规定执行。 第2。1。2条集体宿舍、旅馆和其他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应按表2。1。2确定。 集体宿舍、旅馆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表2。1。2 注:?高等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为生活用水综合指标。 ?集体宿舍、旅馆、招待所、医院、疗养院、休养所、办公楼、中小学校生活用水定额均不包括食堂、洗衣房的用水量。医院、疗养院、休养所指病房生活用水。 ?菜市场用水指地面冲洗用水。 ?生活用水额定除包括主要用水对象用水外、还包括工作人员用水。其中旅馆、招待所、宾馆生活用水定额包括客房服务员用水、不包括其他服务人员用水量。 ?理发室包括洗毛巾用水。 ?生活用水定额除包括冷水用水定额外、还包括热水用水定额和饮水定额。 第2。1。3条工业企业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宜采用25,35L/人?班、小时变化系数为3。0,2。5、用水使用时间为8h。 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按表2。1。3确定、淋浴用水延续时间为1h。 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表2。1。3 注:?每辆汽车的冲洗时间为10min、同时冲洗的汽车数应按汽车台的 数量确定。 ?汽车库内存放汽车在25辆及25辆以下时、应按全部汽车每日冲洗一次计算;存放 汽车在25辆以上时、每日冲洗数、一般按全部汽车的70%,90%计算。 第2。1。4条生活用水定额、水压及用水条件、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2。1。5条有洗车台的汽车库内汽车冲洗用水定额、根据道路路面等级和沾污程度、应按下列定额确定: 小轿车250,400L/辆?d 公共汽车、载重汽车400,600L/辆?d 注:每辆汽车的冲洗时间为10min、同时冲洗的汽车数应按汽车台的数量确定。 第2。1。5A条汽车库地面冲洗用水定额可在2,3L/m2范围内选定。 第2。1。6条消防用水量应按现行的有关消防规范的规定确定。 第2。1。7条卫生器具给水的额定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流出水头、应按表2。1。7确定 卫生器具给水的额定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流出水头表2。1。7 注:?表中括弧内的数值系在有热水供应时单独计算冷水或热水管道管径时采用。 ?淋浴器所需流出水头按控制出流的启闭阀件前计算。 ?充气水龙头和充气淋浴器的给水额定流量应按本表同类型给水配件的额定流量乘以0。7采用。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所需流出水头有特殊要求时、其数值应按产品要求确定。 ?浴盆上附设淋浴器时、额定流量和当量应按浴盆水龙头计算、不必重复计算浴盆上附设淋浴器的额定流量和当量。 第2。1。8条在满足使用要求和保持给水排水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应采用节水型卫 生器具给水配件。节水型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二节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第2。2。1条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当生活饮用水不能保证用水需要、或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非饮用水作为 大便器(槽)和小便器(槽)的冲洗用水。 第2。2。2条生产用水的水质、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2。2。3条生活饮用水不得因回流而被污染、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水管配水出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 二、给水管配水出口高出用水设备溢流水位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配水出口 处给水管管径的2。5倍。 三、特殊器具和生产用水设备不可能设置最小空气间隙时、应设置防污隔断器或 采取其他有效的隔断措施。 第2。2。4条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在特殊情况下、必须以饮用水作为工业备用水源时、两种管道的连接处、应采取防止水质污染的措施。在连接处、生活饮用水的水压必须经常大于其他水管的水压。 第2。2。5条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器(槽)直接连接。 第2。2。6条生活饮用水管道应避开毒物污染区、当受条件限制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第2。2。7条室内埋地生活饮用水贮水池与化粪池的净距、不应小于10m。当净距不能保证时、应采取生活饮用水贮水池不被污染的措施。 第2。2。8条生活、消防给水合用的水箱(池)、应采取防止水质变坏的措施。 第2。2。9条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和生活饮用水水箱的溢流管必须采取防污染措施。生活饮用水水箱溢流管的排水不得排入生活饮用水贮水池。 第2。2。10条生活或生活用水与其他用水合用的水池、水箱的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底结构作为水池池壁和水箱箱壁。 第2。2。11条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出水龙头时、应有明显标志。 第三节系统选择 第2。3。1条给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生活、生产、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要求、结合室外给水系统等综合因素、 经技术经济比较或经综合评判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而确定。 第2。3。2条生产给水系统应优先设置循环或重复利用给水系统、并应利用其余压。 第2。3。2A条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当采用循环水冷却系统时、循环水冷却宜采用机械通风冷却方式。 第2。3。3条生活、生产、消防给水系统中的管道、配件和附件所承受的水压、均不得大于产品标准规定的允许工作压力。 第2。3。4条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应根据使用要求、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设备性能、维修管理、建筑物层数等条件、结合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合理确定。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住宅、旅馆、医院宜为300,350kPa;办公楼宜为350,450kPa。 第2。3。4A条建筑物内的生活给水系统、当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处的静水压超过本 规范第2。3。4条规定时、宜采取减压限流措施。 第2。3。5条建筑物内部的给水系统、宜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当室外给水管网中的水压昼夜周期性不足时、应设置水箱;当水压经常不足时、应设置升压或升压及水量调节装置。 第2。3。6条删除。 第四节管道布置和敷设 第2。4。1条室内给水管网宜采用枝状布置、单向供水。不允许间断供水的建筑、应从室外环状管网不同管段设两条或两条以上引入管、在室内连成环状或贯通枝状双向供水。如不可能时、应采取设贮水池 (箱)或增设第二水源等保证安全供水措施。 第2。4。2条给水管道的位置、不得妨碍生产操作、交通运输和建筑物的使用。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或损坏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并应避免在生产设备上面通过。 第2。4。3条给水埋地管道应避免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管道不得穿越生产设备基础;在特殊情况下、如必须穿越时、应与有关专业部门协商处理。 第2。4。4条给水管道不得敷设在烟道、风道内、生活给水管道不得敷设在排水沟内。 管道不宜穿过橱窗、壁柜、木装修、并不得穿过大便槽和小便槽。当给水立管距小便槽端部小于及等于0。5m时、应采取建筑隔断措施。 第2。4。5条给水管道不宜穿过伸缩缝、沉降缝、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2。4。6条生活给水引入管与污水排出管管外壁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0m。 第2。4。7条建筑物内给水管与排水管之间的最小净距、平行埋设时应为0。5m;交叉埋设时应为0。15m、且给水管宜在排水管的上面。 第2。4。8条生活给水管道宜明设、如建筑有特殊要求时、可暗设、但应便于安装和检修。给水横干管宜敷设在地下室、技术层、吊顶或管沟内;立管可敷设在管道井内。 第2。4。9条生产给水管道应沿墙、柱、桁架明设。当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可暗设、但应便于安装和检修。 第2。4。10条给水管道与其他管道同沟或共架敷设时、宜敷设在排水管、冷冻管的上面或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给水管不宜与输送易燃、可燃或有害的液体或气体的管道同沟敷设。 第2。4。11条管道井的尺寸、应根据管道数量、管径大小、排列方式、维修条件、结合建筑平面和结构形式等合理确定。管道井当需进入检修时、其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6m。 管道井应每层设检修设施、每两层应有横向隔断。检修门宜开向走廊。 第2。4。12条给水横管宜设0。002,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第2。4。13条给水管道穿过地下室外墙或地下构筑物的墙壁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第2。4。14条给水管道穿过承重墙或基础处、应预留洞口、且管顶上部净空不得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一般不宜小于0。1m。 第2。4。15条通过铁路或地下构筑物下面的给水管、宜敷设在套管内。 第2。4。16条给水管道外表面如可能结露、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使用要求、采取防结露措施。 第2。4。17条给水管宜敷设在不结冻的房间内、如敷设在有可能结冻的地方、应采取防冻措施。 第2。4。18条给水管不得穿过配电间。 第五节管材、附件和水表 第2。5。1条给水管管材应根据给水要求、按下列规定采用: 一、生活给水管管径小于或等于150mm时、应采用镀锌钢管或给水 塑料管;管径大于150mm时、可采用给水铸铁管。生活给水管埋地敷设、管径等于或大于75mm时、宜采用给水铸铁管。 二、生产和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管一般采用非镀锌钢管或给水铸铁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给水管应采用镀锌钢管或镀锌无缝钢管。 三、大便器、大便槽和小便槽的冲洗管、宜采用给水塑料管。 四、各种管道应采用与该类管材相应的专用配件。 五、根据水质要求和建筑使用要求等因素生活给水管可采用钢管、聚乙烯管、铝塑复合管、涂塑钢管或钢塑复合管等管材。 注:?消防、生活共用给水管网、消防给水管管材应采用与生活给水管相同的管材。 ?镀锌钢管、镀锌无缝钢管应采用热浸锌工艺生产。 第2。5。2条给水埋地金属管道的外壁、应采取防腐蚀措施。埋地或敷设在垫层内的镀锌钢管、其外壁亦应采取防腐蚀措施。含有腐蚀性气体房间内的给水管道及其配件、应采用耐腐蚀管材或在管道外壁采取防腐蚀措施。 第2。5。3条当通过管道内的水有腐蚀性时、应采用耐腐蚀管材或在管道内壁采取防腐蚀措施。 第2。5。4条给水管网在下列管段上、应装设阀门: 一、引入管、水表前和立管。 二、环形管网分干管、贯通枝状管网的连通管。 三、居住和公共建筑中、从立管接有3个及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 四、工艺要求设置阀门的生产设备配水支管或配水管。但同时关闭的 配水点不得超过6个。 第2。5。5条阀门应装设在便于检修和易于操作的位置。 第2。5。6条给水管网阀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管径小于或等于50mm时、宜采用截止阀;管径大于50mm时、宜采用闸阀或蝶阀。 二、在双向流动管段上、应采用闸阀或蝶阀。 三、在经常启闭的管段上、宜采用截止阀。 四、不经常启闭而又需快速启闭的阀门、应采用快开阀门。 注:配水点处不宜采用旋塞。 第2。5。7条给水管网的下列管段上、应装设止回阀: 一、两条或两条以上引入管且在室内连通时的每条引入管。 二、利用室外给水管网压力进水的水箱、其进水管和出水管合并为一条管道时的引入管。 三、装设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引入管和水箱消防出水管。 四、生产设备的内部可能产生的水压高于室内给水管网水压的设备配水支管。 五、升压给水方式的水泵旁通管。 第2。5。7A条止回阀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网最小压力或水箱最低水位应能自动开启止回阀。 二、止回阀的阀板或阀芯在重力作用下应能自动关闭。 第2。5。7B条用于分区给水的减压阀、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2 一、减压阀宜设置两组、其中一组备用。环网供水和设置在自动喷水灭火系 统在报警阀前时、可单组设置。 二、减压阀前后应装设阀门。 三、减压阀前后宜装设压力表。 四、减压阀前应装设过滤器、并应便于排污。 五、消防给水系统的减压阀后(沿水流方向)应设泄水阀门定期排水。 注:当减压阀阀前压力超过阀后给水分区允许工作压力时、不得绕减压阀设旁通管。 第2。5。8条当需对水量进行计量的建筑物、应在引入管上装设水表。 建筑物的某部分或个别设备需计量时、应在其配水管上装设水表。住宅建筑应装设分户水表、分户水表或分户水表的数字显示宜设在户门外。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的独立消防给水系统的引入管上、可不装设水表。 第2。5。8A条水表口径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用水量均匀的给水系统以给水设计秒流量来选定水表的额定流量; 二、用水量不均匀的给水系统以给水设计秒流量来选定水表的最大流量。 第2。5。9条消防和生活、生产共用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只有一条引入管时、应绕水表设旁通管、旁通管管径应与引入管管径相同。 第2。5。10条水表应装设在管理方便、不致结冻、不受污染和不易破坏的地方。水表前后直线管段的长度、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2。5。11条当必须对水量进行计量、而又不能采用水表时、应采用其他流量测量仪表、装置前后应设规定长度的直线管段。 第2。5。12条高层建筑的给水系统、应根据水泵扬程、管网压力变化情况、在输水干管上装设防水锤装置。 第2。5。13条住宅每户进户给水支管宜装设一个可曲挠橡胶接头等隔振降噪装置和配件。 第六节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 第2。6。1条生活用水的最大小时流量、应按本规范第2。1。1条、第2。1。2条和第2。1。3条的规定计算确定。 第2。6。2条生产用水的最大小时流量和设计秒流量、应按工艺要求计算确定。 第2。6。3条给水管的管径、应根据设计秒流量、室外管网能保证的水压和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或消火栓所需的水压计算确定。 第2。6。4条住宅、集体宿舍、旅馆、宾馆、医院、幼儿园、办公楼、学校等建筑的生活给水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g——计算管段的给水设计秒流量(L/s); Ng——计算管段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总数; a、k——根据建筑物用途而定的系数、应按表2。6。4采用。 注:?如计算值小于该管段上一个最大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时、应 采用一个最大的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作为设计秒流量。 ?如计算值大于该管段上按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累加所得流量值时、应按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累加所得流量值采用。 ?综合楼建筑的a值和k值应按加权平均法计算。 根据建筑物用途而定的系数值表2。6。4 第2。6。5条工业企业生活间、公共浴室、洗衣房、公共食堂、实验室、影剧院、体育场等建筑的生活给水管道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式计算:(2。6。5) 式中:qg——计算管段的给水设计秒流量(L/s); q0——同类型的一个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L/s); n0——同类型卫生器具数; b——卫生器具的同时给水百分数、应按表2。6。5-1、2。6。5-2、2。6。5-3、 2。6。5-4采用。 注:如计算值小于该管段上一个最大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时、应采用一个最大的卫生器具给水定额流量作为设计秒流量。 工业企业生活间、公共浴室、洗衣房卫生器具同时给水百分数表2。6。5-1 公共饮食业卫生器具和设备同时给水百分数表2。6。5-2 实验室卫生器具同时给水百分数表2。6。5-3 影剧院、体育场、游泳池卫生器具同时给水百分数表2。6。5-4 第2。6。6条不允许断水的给水管网、如从几条引入管供水时、应假 定其中有一条被关闭 修理、其余引入管应按供给全部用水量进行计算。 允许断水的给水管网、引入管应按同时使用计算。 第2。6。7条引入管的管径、不宜小于20mm。 第2。6。8条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生活或生产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不宜大于2。0m/s。 二、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不宜大于2。5m/s。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自动喷水 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 注:当有防噪声要求、且管径小于或等于25mm时、生活给水管道内的流速度可采用 0。8,1。0m/s。 第2。6。9条给水管网的水头损失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钢管和铸铁管的单位长度水头损失、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u<1。2m/s时 当u?1。2m/s时 式中:i——管道单位长度的水头损失(mm/m); u——管道内的平均水流速度(m/s); dj——管道计算内径(m)。 二、塑料管的单位长度水头损失、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2。6。9-3) 式中:Q——计算流量(m3/s)。 三、局部水头损失、宜按下列管网沿途水头损失的百分数采用: 1。生活给水管网为25%,30%。 2。生产给水管网;生活、消防共用给水管网;生活、生产、消防共用给水管 网均为20%。 3。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管网为10%。 4。生产、消防共用给水管网为15%。 第2。6。10条消火栓栓口处所需水压、应按下式计算: (2。6。10) 式中:Hxh——消火栓栓口处所需水压(kPa); hd——水带的水头损失(kPa); Hq——水枪喷嘴造成一定长度的充实水柱所需水压(kPa); qxh——消火栓射流出水量(L/s)、应按消火所需的充实水柱计算确定; Az——水带的比阻、应按表2。6。10-1采用; Ld——水带长度(m); B——水流特性系数、应按表2。6。10-2采用。 水带比阻Az值表2。6。10-1 第2。6。11条水表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2。6。11) 式中:hd——水表的水头损失(Mpa); qg——计算管段的给水流量(m3/s); Kb——水表特性系数。 按式2。6。11计算后的取值尚应满足:对旋翼式水表不得大于0。0245Mpa、对水平螺翼式 水表不得大于0。0128Mpa;当消防时、应分别不得大于0。049Mpa和0。0294Mpa。 第七节水泵、吸水井及贮水池 第2。7。1条水泵的扬程和出水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给水系统无水箱(罐)时、水泵的扬程应满足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或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所需水压。水泵的出水量应按设计秒流量确定。 二、给水系统有水箱时、水泵的扬程应满足水箱进水所需水压和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所需水压。水泵的出水量应按最大小时流量确定。当高位水箱容积较大、用水量较均匀时、水泵的出水量可按平均小时流量确定。 三、气压给水设备的水泵扬程应满足气压给水系统最大工作压力。水泵出水量、当气压水罐内平均压力时、不应小于管网最大小时流量的1。2倍。 四、生活、生产调速水泵的出水量应按设计秒流量确定。生活、生产、消防共用调速水泵、在消防时其流量除保证消防用水总量外、尚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生活、生产用水量的要求。 第2。7。2条生活给水系统的水泵、宜设一台备用机组。生产给水系 统的水泵备用机组、应按工艺要求确定。不允许断水的给水系统的水泵、应有不间断的动力供应。 第2。7。2A条需增压的给水系统、在节能性能可靠的前提下、可采用变频调速水泵。变频调速水泵电源应可靠、并宜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方式。 第2。7。2B条变频调速水泵应有自动调节水泵转速和软起动的功能、其电机应有过载、短路、过压、缺相、欠压、过热等保护功能。 第2。7。2C条变频调速水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泵工作点应在水泵主高效区范围内。 二、计算的用水工况宜在水泵流量——扬程曲线的右侧。 三、调整范围宜在0。75,1。0范围内、在高效区内可允许下调20%。 四、当用水不均匀时、变频调速水泵宜采用并联配有小型加压泵的小型气压水罐在夜间供水。 第2。7。3条水泵宜设置自动开关装置。 第2。7。4条水泵装置宜采用自灌式充水。 第2。7。5条室外给水管网允许直接吸水时、水泵宜直接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但室外给水管网的压力、不得低于100kPa(从地面算起)。 第2。7。6条水泵直接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时、计算水泵扬程应计入室外管网的最小水压、并应以室外管网的最大水压校核水泵的效率和超压情况。 第2。7。7条水泵直接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时、应绕水泵设旁通管、并应在旁通管上装设阀门和止回阀。 第2。7。8条设置水泵的房间、应设排水措施、光线和通风良好、并不致结冻。 第2。7。9条在有防振或有安静要求的房间的上下和毗邻的房间内、不得设置水泵;在其他房间设置要求时、应采用下列措施: 一、应采用低噪声水泵。 二、水泵机组应设隔振装置。 三、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隔振装置。 四、管道支架和管道穿墙和穿楼板处、应采取防固体传声措施。 五、必要时、在建筑上还可采取隔声吸音措施。 注:消防专用水泵可不受本条限制。 第2。7。10条每台水泵宜设置单独吸水管。水泵吸水管管内水流速度、宜采用1。0,1。2m/s。 第2。7。10A条多台水泵共用吸水管时、吸水管连接应采用管顶平接。 第2。7。11条每台水泵的出水管上、应装设阀门、止回阀和压力表、并宜采取防水锤措施。对水泵设计为自灌式充水或水泵直接从室外管网吸水、吸水管上应装设阀门。 第2。7。12条水泵机组的布置、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如电动机容量大于20kW或水泵的吸水口直径大于100mm、应符合现行的《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规定。 二、如电动机容量小于或等于20kW、或水泵的吸水口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其机组的一侧与墙面之间可不留通道;两台相同机组可设 在同一基础上彼此不留通道;基础周围应有宽度不小于0。7m的通道。 三、不留通道的机组突出部分与墙壁间的净距、或相邻两个机组的突出部分间的 净距、不得小于0。2m。 第2。7。13条水泵基础高出地面、不得小于0。10m。 第2。7。14条吸水井尺寸应满足吸水管的布置、安装、检修和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其最小有效容积不得小于最大一台或多台同时工作水泵3min的出水量。 第2。7。15条贮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调节水量、消防贮备水量和生产事故备用水量确定。 贮水池宜设吸水坑或吸水井。 第2。7。16条贮水池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水位信号装置。溢流管排入排水系统应有防回流污染措施。溢流管管径应按排泄贮水池最大入流量确定、并宜比进水管大一级。贮水池应有盖、并应采取不受污染的防护措施。 第八节水箱和气压给水设备 第2。8。1条用于水量调节和贮存的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调节水量、生活和消防贮备水量和生产事故备用水量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调节水量应根据用水量和流入量的变化曲线确定。如无上述资料时、可根据最高日用水量的百分数确定: 当水泵为自动开关时、水箱不得小于日用水量的5%;当水泵为人工开关时、不得小于日用水量的12%。对在夜间进水的水箱、应按用水人 数和用水定额确定。 二、生产事故的备用水量、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三、消防的贮备水量、应按现行的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第2。8。2条高位水箱的设置高度、应按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所需水压计算确定。贮存消防水量的水箱、其设置高度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2。8。3条水箱应设置在便于维护、光线和通风良好且不结冻的地方、水箱应加密封盖、并应保护其不受污染的防护措施。 第2。8。4条水箱与水箱之间、水箱和墙面之间的净距、均不宜小于0。7m;有浮球阀的一侧、水箱壁和墙面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0m。水箱顶至建筑结构最低点的净距、不得小于0。6m。 钢板水箱的四周、应有不小于0。7m的检修通道。 注:水箱旁连接管道时、以上规定的距离应从管道外表面算起。 第2。8。5条水箱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水位信号装置。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排水系统直接连接。溢流管管径应按排泄水箱最大入流量确定、并宜比进水管大 一级。溢流管出口应设网罩。水箱进水管淹没出流时、应设真空破坏装置。当水箱利用管网压力进水时、其进水管上应装设浮球阀或液压阀。浮球阀一般不 宜少于二个。浮球阀直径与进水管直径相同。 水箱进、出水管宜分别设置、当进水管和出水管为同一条管道时、应在水箱的出水管上装设止回阀。 第2。8。5A条水箱材质、衬砌材料和内壁涂料、均不得影响水质、并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确定。 第2。8。6条气压给水设备宜采用变压式、当供水压力有恒定要求时、应采用定压式。 第2。8。7条气压水罐内的最小压力、应按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或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所需水压计算确定。 第2。8。8条气压给水设备气压水罐的总容积和气压水罐水的调节容积、应按下列公式 计算: (2。8。8-1)(2。8。8-2) 式中:Vz——气压水罐的总容积(m3); Vx——罐内水的调节容积(m3); ab——气压水罐最小工作压力与最大工作压力比(以绝对压力计)、宜采用0。65,0。85;在有特殊要求时、也可在0。50,0。90范围内选用; β——容积附加系数、补气式卧式水罐宜采用1。25、补气式立式水罐宜采用1。10; 隔膜式气压水罐宜采用1。05。 qb——水泵出水量(m3/s)、当罐内为平均压力时、水泵出水量不应小于 管网最大小时流量的1。2倍; nmax——水泵一小时内最多启动次数、宜采用6,8次; C——安全系数、宜采用1。0,1。5。 第2。8。9条气压给水设备、应装设安全阀、压力表、泄水管和密闭人孔或手孔。 定压式气压给水设备、应装设自动调压装置。 补气式气压水罐出水管上应装设止气阀、在罐体上宜装设水位计。 生活用补气式气压给水设备、其补气罐或空气压缩机的进气口应设空气过滤装置。 注:安全阀也可装设在靠近气压给水设备进出水管的管路上。 第2。8。10条采用空气压缩机补气时、定压式气压给水设备的空气压缩机组不得少于两台、其中一台备用。变压式气压给水设备、可不设备用的空气压缩机组。 注:?生活气压给水系统应采用无油润滑型空气压缩机。 ?在保证有足够的压力和不间断供给压缩空气及保证气质不致影响水质的情况下、可利用共用的压缩空气系统。 第2。8。10A条补气式气压给水设备补气方式宜采用限量补气或自平衡限量补气。 隔膜式气压给水设备宜采用囊式或胆囊式气压水罐。 第2。8。11条气压给水设备的罐顶至建筑结构最低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m;罐与罐之间及罐壁与墙面的净距不宜小于0。7m。 第2。8。12条气压给水设备的水泵、应设自动开关装置。 第2。8。13条补气式气压水罐应设置在空气清洁的场所。 第九节游泳池 第2。9。1条游泳池的初次充水和正常使用过程中的补充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第2。9。2条游泳池水宜循环使用。池水循环周期应根据游泳池类型、池水容积、使用对象、使用人数和使用频繁程度等综合因素确定。 第2。9。3条循环水应经过滤、消毒处理。过滤宜采用压力滤罐。滤速应根据滤料种类、滤罐型式等情况确定。 注:?滤前应加混凝剂、也可在滤前增加助凝剂、除藻剂、pH值调整剂。 ?过滤装置前应装设毛发聚集器。 第2。9。4条滤罐的个数及单个滤罐面积、应根据规模大小、运行维护等情况、通过技术经验比较确定、且不宜少于两个。 第2。9。5条滤料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抗腐蚀性、并不得含有毒、有害物质。一般宜采用石英砂。 第2。9。6条滤池的冲洗强度宜采用12,15L/s?m2、冲洗时间宜采用5min。滤池不得直接采用市政给水管网的生活饮用水进行反冲洗。 第2。9。7条水的消毒宜采用氯消毒法(液氯、漂白粉或漂粉精)。 加氯设备宜按加氯量为5mg/L进行选择。 第2。9。8条游泳池应设进水管、回水管、排污管、泄水管和溢流设施。 第2。9。9条游泳池应配水均匀、进口水流速度一般采用1,2m/s、通过吸水口网格的水流速度不得大于0。5m/s、网格孔径不得大于20mm。 第2。9。10条跳水池应设起波装置。鼓气式起波装置应采用无油润滑的空气压缩机。 第十节喷泉 第2。10。1条喷泉水质宜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感官性状指标。 第2。10。2条喷泉用水应循环使用。当喷嘴有要求时、循环水应经过滤处理。循环系统的补充水量应根据蒸发、风吹、渗漏、排污等损失确定、一般宜采用循环流量的5%,10%。 第2。10。3条喷泉应设配水管、回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配水管泄空设施、回水管上应设滤网。 第2。10。4条喷泉配水管宜环状布置、配水管水头损失一般宜采用5,10mm/m。 第2。10。5条喷泉的配水管道接头应严密平滑、管道变径处应采用异径管、管道转弯处应采用大转弯半径的光滑弯头。喷嘴前应有不小于20倍喷嘴口直径的直线管段或设整流装置。 第2。10。6条喷泉的每组射流应设调节装置。调节阀应设在能观察射流的泵房或水池附近的井室内的配水干管上。 第2。10。7条喷头类型的选择应考虑造型要求、组合形式、控制方式、环境条件、水质状况等因素。喷头的采用应在最小水头损失、最少射流水量条件下、保证最佳造型效果、并结合经济因素确定。 第2。10。8条喷嘴宜采用铜质材料、其表面应光洁、匀称。 第三章排 水 第一节系统选择 第3。1。1条分流或合流排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污水性质、污染程度、结合室外排水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和有利于综合利用与处理要求确定。 第3。1。2条当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处理时、其粪便污水宜与生活废水分流。当有污水处理厂时、生活废水与粪便污水宜合流排出。 第3。1。2A条当建筑物采用中水系统时、生活废水与生活污水宜分流排出。 第3。1。3条含有毒和有害物质的生产污水、含有大量油脂的生活废水、以及经技术经济比较认为需要回收利用的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等均应分流排出。 第3。1。4条工业废水如不含有机物、而带大量泥砂、矿物质时、应经机械处理后方可排入室内非密闭系统雨水管道。 第3。1。5条建筑物雨水管道应单独排出。 第二节卫生器具、地漏及存水弯 第3。2。1条设置卫生器具的数量、应符合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或规定的要求。设置工业废水受水器的数量、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3。2。2条卫生器具及附件、其材质和技术要求均应符合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材质和技术要求。 第3。2。3条大便器应设置冲洗水箱或带有破坏真空的延时自闭式冲洗阀。 第3。2。4条当公共厕所内设置水冲式大便槽时、宜采用自动冲洗水箱定时冲洗。 第3。2。5条大便槽的冲洗水量、冲洗管和排水管管径应根据蹲位数、使用情况、冲洗周期等因素合理确定。一般宜按表3。2。5确定。 大便槽的冲洗水槽、冲洗管和排水管管径表3。2。5 第3。2。6条小便器宜设置自动冲洗水箱、自闭式小便冲洗阀或红外感应自动冲洗装置进行冲洗。小便槽宜设置自动冲洗水箱定时冲洗。 第3。2。7条卫生器具的安装高度、应按表3。2。7确定。 卫生器具的安装高度表3。2。7 第3。2。8条厕所、盥洗室、卫生间及其他房间需经常从地面排水时、应设置地漏。 注:?手术室等非经常性地面排水场所、应设置密闭地漏; ?食堂、厨房和公共浴室等排水中挟有大块杂物时应设置网框式地漏。 第3。2。8A条地漏的顶面标高应低于地面5,10mm、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第3。2。9条淋浴室内地漏的直径、可按表3。2。9确定。淋浴室地漏直径表3。2。9当采用排水沟排水时、8个淋浴器可设置一个直径为100mm的地漏。 第3。2。10条建筑物中管道技术层内地面排水、宜设置泄水装置。 第3。2。11条卫生器具和工业废水受水器具与生活污水管道或其他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排水管道连接时、应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存 水弯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注:卫生器具的构造内已有存水弯时、不应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 第3。2。11A条医院建筑内门诊、病房、医疗部门等的卫生器具不得共用存水弯。 第3。2。12条卫生器具和工业废水受水器不便于安装存水弯时、应在排水支管上设水封装置。水封井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0。10m;水封盒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0。05m。 第三节管道布置和敷设 第3。3。1条不散发有害气体或大量蒸汽的生产和生活污水、在下列情况下、可采用有盖或无盖的排水沟排除。 一、污水中含有大量悬浮物或沉淀物需经常冲洗。 二、生产设备排水支管很多、用管道连接困难。 三、生产设备排水点的位置不固定。 四、地面需要经常冲洗。 注:污水中如夹带纤维或大块物体、应在排水管道连接处设置格网或格栅。 第3。3。2条室内排水沟与室外排水管道连接处、应设水封装置。 第3。3。3条下列设备和容器不得与污废水管道系统直接连接、应采取间接排水的方式: 一、生活饮用水贮水箱(池)的泄水管和溢流管。 二、厨房内食品制备及洗涤设备的排水。 三、医疗灭菌消毒设备的排水。 四、蒸发式冷却器、空气冷却塔等空调设备的排水。 五、贮存食品或饮料的冷藏间、冷藏库房的地面排水和冷风机溶霜水盘的排水。 第3。3。4条设备间接排水宜排入邻近的洗涤盆。如不可能时、可设置排水明沟、排水漏斗或容器。间接排水口最小空气间隙、宜按表3。3。4确定。 间接排水口最小空气间隙表3。3。4 注:饮料用贮水箱的间接排水口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150mm。 第3。3。5条间接排水的漏斗或容器不得产生溅水、溢流、并应布置在容易检查、清洁的位置。 第3。3。6条排水管道一般应地下埋设或在地面上楼板下明设、如建筑或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可在管槽、管道井、管沟或吊顶内暗设、但应便于安装和检修。 第3。3。7条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引起燃烧、爆炸或损坏的原料、产品和设备上面。 第3。3。8条架空管道不得敷设在生产工艺或卫生有特殊要求的生产房内、以及食品和贵重商品仓库、通风小室和变配电间内。 第3。3。9条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食堂、饮食业的主副食操作烹调的上方。当受条件限制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第3。3。10条排水管道不得穿过沉降缝、烟道和风道、并不得穿过伸缩缝。当受条件限制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3。3。11条排水埋地管道、不得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或穿越 生产设备基础。在特殊情况下、应与有关专业协商处理。 第3。3。12条排水立管应设在靠近最脏、杂质最多的排水点处。 第3。3。13条生活污水立管不得穿越卧室、病房等对卫生、安静要求较高的房间、并不宜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 第3。3。14条卫生器具排水管与排水横支管连接时、可采用90?斜三通。 第3。3。15条排水管道的横管与横管、横管与立管的连接、宜采用45?三通、45?四通、90?斜三通、也可采用直角顺水三通或直角顺水四通等配件。 第3。3。16条排水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宜采用两个45?弯头或弯曲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弯头。 第3。3。17条排水管应避免轴线偏置、当受条件限制时、宜用乙字管或两个45?弯头连接。 第3。3。18条靠近排水立管底部的排水支管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排水立管仅设置伸顶通气管时、最低排水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距排水立管管底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3。3。18的规定。最低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至立管管底的垂直距离表3。3。18 注:当与排出管连接的立管底部放大一号管径或横干管比之连接的立管大一号管径时、可将表中垂直距离缩小一档。 二、排水支管连接在排出管或排水横干管上时、连接点距立管底部水平距离不宜小于3。0m。 三、当靠近排水立管底部的排水支管的连接不能满足本条一、二款的 要求时、则排水支管应单独排出室外。 第3。3。19条排水管与室外排水管道的连接、排出管管顶标高不得低于室外排水管管顶标高。其连接处的水流转角不得小于90?。当有跌落差并大于0。3m时、可不受角度的限制。 第3。3。20条排水管穿过承重墙或基础处、应预留洞口、且管顶上部净空不得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一般不宜小于0。15m。 注:高层建筑的排出管、应采取有效的防沉降措施。 第3。3。20A条铸铁排水管道在下列情况下应设置柔性接口: 一、高耸构筑物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物内、排水立管应采用柔性接口。 二、排水立管高度在50m以上、或在抗震设防8度地区的高层建筑、应在立管上每隔二层设置柔性接口;在抗震设防的9度地区、立管和横管均应设置柔性接口。 注:其他建筑在条件许可时、也可采用柔性接口。 第3。3。21条排水管穿过地下室墙或地下构筑物的墙壁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第3。3。22条排水管道外表面如可能结露、应根据构筑物性质和使用要求、采取防结露措施。 第3。3。23条在一般的厂房内、为防止管道受机械损坏、排水管的最小理设深度、应按表3。3。23确定。 厂房内排水管的最小埋设深度表3。3。23 注:?在铁路下应敷设钢管或给水铸铁管、管道的埋设深度从轨底至 管顶距离不得小于1。0m。 ?在管道有防止机械损坏措施或不可能受机械损坏的情况下、其埋设深度可小于表3。3。23及注1的规定值。 第四节排水管道计算 第3。4。1条卫生器具排水的流量、当量和排水管的管径、最小坡度应按表3。4。1确定。 卫生器具排水的流量、当量和排水管的管径、最小坡度表3。4。1 注:家用洗衣机排水软管、直径为30mm。 第3。4。2条生活污水的最大小时流量与生活用水的最大小时流量相同、应按本规范第2。6。1条规定计算确定。 第3。4。3条生活污水排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与生活用水定额相同、应按本规范第2。1。1条、第2。1。2条和第2。1。3条的规定确定。 第3。4。4条工业废水的最大小时流量和设计秒流量、应按工艺要求计算确定。 第3。4。5条住宅、集体宿舍、旅馆、医院、幼儿园、办公楼和学校等建筑生活污水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u——计算管段污水设计秒流量(L/s); Np——计算管段的卫生器具排水当量总数; a——根据建筑物用途而定的系数宜按表3。4。5确定; 根据建筑物用途而定的系数a值表3。4。5 注:如计算所得流量值大于该管段上按卫生器具排水流量累加值时、应按卫生器具排水流量累加值计。 qmax——计算管段上最大的一个卫生器具的排水流量(L/s)。 第3。4。6条工业企业生活间、公共浴室、洗衣房、公共食堂、实验室、影剧院、体育场等建筑的生活污水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u——计算管段污水设计秒流量(L/s); qp——同类型的一个卫生器具排水流量(L/s); no——同类型卫生器具数; b——卫生器具的同时排水百分数、按本规范第2。6。5条的表2。6。5-1、2。6。5-2、 2。6。5-3、2。6。5-4采用。冲洗水箱大便器的同时排水百分数应按12%计算。 注:当计算排水流量小于一个大便器排水流量时、应按一个大便器的排水流量计算。 第3。4。7条排水横管的水力计算、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u——速度(m/s); R——水力半径(m); I——水力坡度、采用排水管的坡度; n——粗糙系数、陶土管、铸铁管为0。013;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 为0。013,0。014;石棉水泥管、钢管为0。012;塑料管为0。009。 第3。4。7条生活污水管道的坡度、宜按表3。4。8确定。 生活污水管道的坡度表3。4。8 第3。4。9条工业废水管道的最小坡度、应根据污水的性质、自净流速、经计算确定。一般可按表3。4。9采用。 工业废水管道的最小坡度表3。4。9 注:生产污水中含有铁屑或其他污物时、则管道的最小坡度应按自净流速计算确定。 第3。4。10条排水管道的最大计算充满度、应按表3。4。10确定。 排水管道的最大计算充满度表3。4。10 注:排水沟最大计算充满度为计算断面深度的0。8。 第3。4。11条公共食堂厨房内的污水采用管道排除时、其管径应比计算管径大一级、但干管管径不得小于100mm、支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 第3。4。11A条多层住宅厨房间的立管管径不宜小于75mm。 第3。4。12条医院污物洗涤间内洗涤盆(池)和污水盆(池)的排水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 第3。4。13条小便槽或连接3个及3个以上的小便器、其污水支管管径、不宜小于75mm。 第3。4。14条生活排水立管的最大排水能力、应按表3。4。14-1和表3。4。14-2确定。但立管管径不得小于所连接的横支管管径。 设有通气的生活排水立管最大排水能力表3。4。14-1 不通气的生活排水立管的最大排水能力表3。4。14-2 注:?排水立管工作高度、按最高排水横支管和立管连接点至排出管中心线间的距离计算。 ?如排水立管工作高度在表中列出的两个高度值之间时、可用内插法求得排水立管的最大排水能力数值。 第3。4。15条当建筑物内底层的生活污水管道单独排出时、排水能力可采用表3。4。14-2中的立管工作高度小于等于3m时的数值。 第3。4。16条此条删除。 第五节管材、附件和检查井 第3。5。1条生活污水管管道、一般采用排水铸铁管或硬聚氯乙烯管。 注:?管径小于50mm时、可采用钢管。 ?生活污水埋地管可采用带釉的陶土管。 第3。5。2条工业废水管管材、应根据废水的性质、管材的机械强度及管道敷设方法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第3。5。3条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水管道上、应根据建筑物层高和清通方式按下列规定合理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一、立管上检查口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0m、但在建筑物最低层和设有卫生器具的二层以上坡顶建筑物的最高层、必须设置检查口、平顶建筑可用通气管顶口代替检查口。 当立管上有乙字管时、在该层乙字管的上部应设检查口。 检查口的设置高度、从地面至检查口中心宜为1。0m、并应高于该层卫生器具上边缘0。15m。 注:如有用机械清扫时、立管检查口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5m。 二、在连接2个及2个以上的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的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宜设置清扫口。 三、在水流转角小于135?的污水横管上、应设检查口或清扫口。 四、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 表3。5。3的规定。 第3。5。4条在污水横管上设清扫口、应将清扫口设置在楼板或地坪上与地面相平。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与污水横管相垂直的墙面的距离、不得小于0。15m。 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的最大距离表3。5。3 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堵头与墙面应有不小于0。4m的距离。 第3。5。5条管径小于100mm的排水管道上设置清扫口、其尺寸应与管道同径;管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排水管道上设置清扫口、其尺寸应采用100mm管径。 第3。5。6条不散发有害气体或大量蒸汽的工业废水排水管道、在下列情况下、可在建 筑物内设检查井: 一、在管道转弯和连接支管处。 二、在管道的管径、坡度改变处。 三、在直线管段上、当排除生产废水时、检查井距离不宜大于30m;排除生产污水时、检查井距离不宜大于20m。 第3。5。7条生活污水管道不宜在建筑物内设检查井。当必须设置时、应采取密闭措施。 第3。5。8条排出管与室外排水管道连接处、应设检查井。检查井中心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3。0m。 第3。5。9条从污水立管或排出管上的清扫口至室外检查井中心的最 大长度、应按表3。5。9确定。污水立管或排出管上的清扫口至室外检查井中心的最大长度表3。5。9 第3。5。10条检查井的内径应根据所连接的管道管径、数量和埋设深度确定。井深小于或等于1。0m时、井内径可小于0。7m;井深大于1。0m时、其内径不宜小于0。7m。 注:井深系指盖板顶面至井底的深度、方形检查井的内径指内边长。 第六节通气管 第3。6。1条生活污水管道或散发有害气体的生产污水管道、均应设置伸顶通气管。 注:当无条件设置伸顶通气管时、可设置不通气立管。不通气立管的排水能力、可按表3。4。14-2确定。 第3。6。2条生活污水立管所承担的卫生器具排水设计流量、当超过表3。4。14-1中无专用通气立管的排水立管最大排水能力时、应设专用通气立管。 第3。6。3条下列污水管段应设环形通气管: 一、连接4个及4个以上卫生器具并与立管的距离大于12m的污水横支管。 二、连接6个及6个以上大便器的污水横支管。 第3。6。4条对卫生、安静要求较高的建筑物内、生活污水管道宜设置器具通气管。 第3。6。5条通气立管不得接纳器具污水、废水和雨水。 第3。6。6条通气管和污水管的连接、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器具通气管应设在存水弯出口端。环形通气管应在横支管上最始端的两个卫生器具间接出、并应在排水支管中心线以上与排水支管呈垂直或45?连接。 二、器具通气管、环形通气管应在卫生器具上边缘以上不少于0。15m处、并应按不小于0。01的上升坡度与通气立管相连。 三、专用通气立管和主通气立管的上端可在最高层卫生器具上边缘或检查口以上与排水立管通气部分以斜三通连接。下端应在最低排水横支管以下与排水立管以斜三通连接。 四、专用通气立管应每隔二层、主通气立管应每隔8,10层设结合通气管与排水立管连接。结合通气管下端宜在排水横支管以下与排水立管以斜三通连接;上端可在卫生器具上边缘以上不小于0。15m处与通气立管以斜三通连接。 注:?结合通气管布置、可采用H管件替代、H管与通气管的连接点应设在卫生器具上边缘以上不小于0。15m处。 ?当污水立管与废水管合用一根通气立管时、H管配件可隔层分别与污水立管和废水立管连接。但最低横支管连接点以下应装设结合通气管。 第3。6。7条通气管的管径、应根据排水管排水能力、管道长度确定、不宜小于排水管管径的1/2、其最小管径可按表3。6。7确定。 通气管最小管径表3。6。7 注:?通气立管长度在50m以上者、其管径应与排水立管管径相同。 ?两个及两个以上排水立管同时与一根通气立管相连时、应以最大一 根排水立管按表3。6。7确定通气立管管径、且管径不宜小于其余任何一根排水立管管径。 ?结合通气管的管径不宜小于通气立管管径。第3。6。8条当两根或两根以上污水立管的通气管汇合连接时、汇合通气管的断面积应 为最大一根通气管的断面积加其余通气管断面积之和的0。25倍。 第3。6。9条通气管高出层面不得小于0。3m、且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通气管顶端应装设风帽或网罩。 注:?屋顶有隔热层时、应从隔热层板面算起。 ?在通气管口周围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口应高出窗顶0。6m或引向无门窗 一侧。 ?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面上、通气管口应高出屋面2。0m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考 虑防雷装置。 ?通气管口不宜设在建筑物挑出部分(如屋檐檐口、阳台和雨篷等)的下面。 第3。6。10条污水立管上部的伸顶通气管管径可与污水管相同、但在最冷月平均气温低 于-13?的地区、应在室内平顶或吊顶以下0。3m处将管径放大一级。 第3。6。11条通气管不得与建筑物的通风管道或烟道连接。 第3。6。12条通气管的管材、可采用排水铸铁管、塑料管、镀锌钢管等。 第七节污水泵房和集水池 第3。7。1条污水泵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并应靠近集水池。生活污水水泵应设在单独的 房间内、对卫生环境有特殊要求的生产厂房内不得设置污水水泵。 第3。7。2条污水泵应优先采用潜水污水泵和液下污水泵。采用卧式污水泵时、应符合 下列要求: 一、应设计成自灌式。 34 二、每台污水水泵应有单独的吸水管。 三、吸水管上应装设阀门。 四、污水泵不得设置在有安静要求的房间下面和毗邻的房间内、在设置水泵的房 间内应有隔振防噪装置。 五、设置在地下室时、泵房内应设集水坑和提升装置。 第3。7。3条删除。 第3。7。4条删除。 第3。7。5条删除。 第3。7。6条两台或两台以上水泵共用一条出水管时、应在每台水泵出水管上装设阀门 和止回阀;单台水泵排水产生倒灌时、应设置止回阀。 第3。7。7条污水水泵应设一台备用机组、当集水池不能设事故排出管时、水泵应有不 间断的动力供应。 第3。7。8条污水水泵的启闭、宜设置自动控制装置。 第3。7。9条当污水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其流量应按设计秒流量确定。集水池的容 积、不得小于最大一台水泵5min的出水量、但水泵启动次数、每小时不得超过6次。 如污水水泵为人工控制启动时、其流量应按最大小时流量确定。集水池的容积、 应根据流入的污水量和水泵工作情况确定、但生活污水集水池的容积、不得大于6h的平均 小时污水量;工业废水集水池的容积、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3。7。10条生活污水集水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活污水集水池不得渗漏。 二、池内壁应采取防腐措施。 三、池底应设坡向吸水坑的坡度、其坡度不小于0。01。 四、池底宜设冲洗管、但不得用生活饮用水管直接冲洗。 五、应设置水位指示装置和直通室外的通气管。 六、污水中夹有大块物体时、在集水池入口处应设格栅。 第八节局部污水处理 第3。8。1条化粪池距离地下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30m。离建筑物净 距不宜小于5m。化 粪池设置的位置应便于清掏。 第3。8。2条化粪池的设计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人每日污水量和污泥量、应按表3。8。2确定。 二、污泥含水率应为95%、经沉淀后应为90%。 三、腐化期间污泥减缩量应为20%。 35 四、污水在化粪池内停留时间、根据污水量多少、宜采用12,24h。 五、污泥清挖周期、根据污水温度高低和当地气候条件、宜采用3,12个月。 六、清除污泥时遗留的污泥量、应为20%。 每人每日污水量和污泥量表3。8。2 第3。8。3条使用卫生器具的人数与总人数的百分比、可采用下列数值: 一、医院、疗养院、幼儿园(有住宿)为100%。 二、住宅、集体宿舍、旅馆为70%。 三、办公楼、教学楼、工业企业生活间为40%。 四、公共食堂、影剧院、体育场和其他类似公共场所(按座位数计)为10%。 第3。8。4条化粪池的深度不得小于1。3m、宽度不得小于0。75m、长度不得小于1。0m。 化粪井的直径不得小于1。0m。矩形化粪池的长度与深度、宽度的比例、应根据污水中悬浮 物的沉降条件及其积存数量以水力计算确定。 注:化粪池的深度系指从溢流水面到化粪池底的距离。 第3。8。5条当每日通过化粪池的污水量小于及等于10m3时、应采用双格化粪池、其 第一格容积应占总容积的75%。 当每日通过化粪池的污水量大于10m3时、应采用三格化粪池、其第一格容积应占总容 积的50%;第二、三格应各占总容积的25%。 第3。8。6条化粪池进口处应设置导流装置、格与格之间和化粪池出口处应设置拦截污 泥浮渣的措施。化粪池格与格之间和化粪池与进口连接井之间应设通气孔洞。 第3。8。6A条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不到污水排放标准时、应采用生活污水 处理设施。 第3。8。6B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工艺流程应根据污水性质、排放条件确定。 第3。8。6C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前应设置调节池、调节池的有效容积应经计算确 定、也可取4,6h的平均小时污水流量。 第3。8。6D条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房间或地下室应有良好的通风系统、当处 理构筑物为敞开式、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宜小于15次、当处理设施为封闭式、每小时换气次 数不宜小于5次。 第3。8。6E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设置除臭系统。 第3。8。6F条生活污水处理构筑物机械运行噪声不得超过现行的国家标准《城市 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要求。在建筑物内运行噪声较大的机械应设独立隔间。 第3。8。7条为截留公共食堂和饮食污水中的食用油脂、应设隔油井。污水在井内的流 速不得大于0。005m/s、停留时间可采用2,10min。井内存油部分容积应根据顾客数量和清 扫周期确定、且不宜小于该井有效容积的25%。 36 第3。8。8条为截留洗车台、汽车修理间和其他少量生产污水中的油类、应设置隔油池。 污水在池内的流速、宜采用0。002,0。01m/s、停留时间可采用0。5,1。0min。隔油池的排出管 至井底深度、不宜小于0。6m。 第3。8。9条对夹带杂质的含油污水、应在隔油井内附有沉淀部分。粪便污水和其他污 水、不得排入隔油井内。 第3。8。10条温度高于40?的污、废水、排水城镇排水管道前、应采取降温措施。一 般宜设降温池。降温池宜利用废水冷却、所需冷却水量应用热平衡方法 计算确定。对温度较高的污、废水、应将其所含热量回收利用。 第九节医院污水消毒处理 第3。9。1条医院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注:医院污水系指医院、医疗卫生机构中被病原体污染了的水。 第3。9。2条医院污水经消毒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的要 求。 经消毒处理后的污水、不得排入生活饮用水集中的取水点上游1000m和下游100m 的水体范围内。 经消毒处理后的污水如排入娱乐和体育用水体、渔业用水体时、还应符合有关标 准的要求。 第3。9。3条医院污水处理构筑物、宜与病房、医疗室、住宅等有一定防护距离、并应 设置隔离措施。 第3。9。4条肠道病毒的传染病房的污水、如经技术经济比较认为合理时、可与普通病 房污水分别进行处理。 第3。9。5条医院污水在消毒前必须经过机械处理。当经机械处理后的污水不能符合有 关排放标准时、应采取生物处理。 第3。9。6条化粪池作为医院污水消毒前预处理时、粪便污水应与生活废水分流、化粪 池的有效容积按污水在化粪池中停留时间计算并不宜小于36h。 第3。9。7条污水消毒前宜设调节池。调节池有效容积应按工作班次或消毒次数计算确 定。连续式消毒时、其有效容积宜按3,5h的日污水平均小时流量计算;当采用间歇式消毒 时、其有效容积宜采用日污水量的1/2,1/4。 第3。9。8条医院污水处理流程及构筑物布置、宜利用地形按自流设计。当必须设置水 泵提升时、其污水泵的选择应根据污水量、集水池容积、泵房设置位置和水泵工作情况等因 素确定。 第3。9。9条医院污水消毒宜采用加氯法(液氯、漂粉精或漂白粉)。当运输或供应困难 37 时、可采用现场制备次氯酸钠消毒法。 第3。9。10条液氯消毒时、应采用加氯机投配。加氯机应至少设两台、其中一台备用。 严禁直接向污水中投加氯气。 第3。9。11条加氯量应按污水处理程度和现行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中规定的余氯量 确定。一般宜采用下列数值: 一、经机械处理后的污水为30,50mg/L。 二、经生物处理后的污水为15,25mg/L。 第3。9。12条加氯设备和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可参照现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有关 规定。 第3。9。13条间歇式消毒池应不少于两座。间歇式消毒池的总有效容积应根据工作班 次、消毒周期确定、一般宜为调节池容积的1/2。 第3。9。14条采用氯化法消毒时、污水和氯的接触时间应按现行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中规定的接触时间确定。 第3。9。15条消毒池应采取防腐蚀和防渗漏措施。调节池和消毒池均应加盖。 第3。9。16条污泥消毒应符合现行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3。9。17条含放射性物质、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当不符合排放标准 时、应单独进行专门处理后、方可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或城市排水管道。 第十节雨水 第3。10。1条屋面雨水的排水系统、应根据建筑结构形式、气候条件及生产使用要求等 因素确定。当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屋面雨水宜采用外排水系统。 第3。10。2条天沟外排水的流水长度、应结合建筑物伸缩缝布置、一般不宜大于50m、 其坡度不宜小于0。003。 第3。10。3条天沟的排水、应在女儿墙、山墙上或天沟末端设置溢流口。 第3。10。4条屋面雨水设计当为内排水系统时、宜采取密闭系统。 注:污废水管道不得接入雨水密闭系统。 第3。10。5条雨水管道的布置、应将雨水以最短距离就近排至室外。 第3。10。6条屋面雨水由天沟进入雨水排水管道入口处、应设置雨水斗、雨水斗应有整 流格栅。 38 设在阳台、花台、供人们活动的屋面和窗井处的雨水斗、可采用平篦式雨水斗。 第3。10。7条雨水斗格栅的进水孔有效面积、应等于连接管横断面积的2,2。5倍。格栅应便于拆卸。 第3。10。8条雨水的排水系统、宜采用单斗排水。当采用多斗排水时、悬吊管上设置的雨水斗不得多于4个。悬吊管管径不得大于300mm。 第3。10。9条布置雨水斗时、应以伸缩缝或沉降缝作为天沟排水分水线、否则应在该缝两侧各设一个雨水斗。当两个雨水斗连接在同一根立管或悬吊管上时、应采用伸缩接头、并保证密封。 第3。10。10条防火墙处设置雨水斗时应在防火墙的两则各设一个雨水斗。 第3。10。11条多斗雨水排水的雨水斗、宜对立管作对称布置。 第3。10。12条多斗雨水排水的雨水斗、其排水连接管应接至悬吊管上、不得在立管顶端设置雨水斗。 第3。10。13条接入同一立管的雨水斗、其安装高度宜在同一标高层。当雨水立管的设计流量小于最大设计泄流量时、可将不同高度的雨水斗接入同一立管或悬吊管。 第3。10。14条寒冷地区、雨水斗应布置在受室内温度影响的屋面及雪水易融化范围的天沟内。雨水立管应布置在室内。 第3。10。15条雨水斗的排水连接管管径不得小于100mm、并应牢 固地固定在建筑物承重结构上。 注:阳台的雨水连接管管径、可不受本条限制。 第3。10。16条与雨水立管连接的悬吊管、不宜多于两根。 第3。10。17条雨水斗对称布置的内排水系统、悬吊管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三通或45?四通和90?斜三通或90?斜四通。雨水斗的排水连接管与悬吊管的连接、应采用45?三通。 第3。10。18条雨水量应以当地暴雨强度公式按降雨历时5min计算。 第3。10。19条雨水管道的设计重现期、应根据生产工艺及建筑物的性质确定、一般可采用一年。 第3。10。20条排雨水入敞开系统的工业废水量、如大于5%的雨水、应将其水量计算在内。 第3。10。21条屋面的汇水面积、应按屋面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窗井、贴近高层建筑外墙的地下汽车库出入口坡道、高层建筑裙房应附加高层侧墙面积的1/2折算为屋面的汇水面积。 第3。10。22条屋面雨水斗的设计泄流量、不得大于表3。10。22中规定的雨水斗最大泄流量。 屋面雨水斗最大泄流量表3。10。22 注:长天沟的雨水斗、应根据雨水量另行设计。 第3。10。23条雨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3。10。23) 式中:qy——雨水设计流量(L/s); Fw——汇水面积(m2); q5——当地降雨历时为5min的降雨强度(L/s?ha); k1——设计重现期为一年和屋面渲泄能力的系数。 坡度小于2。5%的平屋面K宜为1; 坡度等于及大于2。5%的斜屋面K宜为1。5,2。0。 第3。10。24条雨水立管的设计泄流量、不得大于表3。10。24中规定的雨水立管最大设计泄流量。 雨水立管最大设计泄流量表3。10。24 第3。10。25条单斗和对立管对称布置的双斗系统、立管的管径应与雨水斗规格一致。 第3。10。26条多斗雨水排水系统的悬吊管和埋地管的水力计算、应按本规范第3。4。7条规定确定。 第3。10。27条雨水悬吊管和埋地雨水管道的最大计算充满度、应按表3。10。27确定。 雨水悬吊管和埋地雨水管道的最大计算充满度表3。10。27 第3。10。28条雨水悬吊管的敷设坡度、不得小于0。005。 埋地雨水管道的最小坡度、应按本规范3。4。9条工业废水管道坡度的规定执行。 第3。10。29条悬吊管的管径、不得小于雨水斗连接管的管径。立管的管径不得小于悬吊管的管径、当立管连接两根或两根以上悬吊管时、其管径不得小于其中最大一根悬吊管管径。 第3。10。30条有雨水立管接入的地下埋地雨水管道系统的起点检查井、不宜接入工业废水管道。 第3。10。31条接入检查井的雨水排出管、其出口与下游排水管宜采用管顶平接法、且水流转角不得小于135?。检查井内应做高流槽、流槽高出管顶200mm。检查井深度不得小于0。7m。 注:埋地雨水管道的直径从起点检查井以下、不宜小于200mm。 第3。10。32条雨水悬吊管、立管一般可采用钢管或铸铁管。如管道可能受震动或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应采用钢管;埋地雨水管可采用非金属管。但立管至检查井的管段宜采用铸铁管。 第3。10。33条雨水管道的最小埋设深度、应按本规范第3。3。23条的规定执行。 第3。10。34条长度大于15m的雨水悬吊管、应设检查口或带法兰盘的三通管、并宜布置在靠近柱、墙处、其间距不得大于20m。 第3。10。35条雨水立管上应设检查口、从检查口中心至地面的距离、宜为1。0m。 第3。10。36条雨水密闭系统埋地管在靠近立管处、应设水平检查口。 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热水及饮水供应热水及饮水供应热水及饮水供应热水及饮水供应 第一节热水用水定额、水温和水质 第4。1。1条生产用热水水量、水温和水质、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4。1。2条集中供应冷、热水时、热水用水定额、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应按表4。1。2-1确定。 卫生器具的一次和小时热水用水量和水温、应按表4。1。2-2确定。 60?热水用水定额表4。1。2-1 注:?表4。1。2-1内所列用水定额均已包括在本规范表2。1。1、表2。1。2中。 ?本表60?热水水温为计算温度、卫生器具使用时的热水水温见表4。1。2-2。 卫生器具的一次和小时热水用水定额及水温表4。1。2-2 注:一般车间指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规定的3、4级卫生特征的车间、脏车间指该标准中规定的1、2级卫生特征的车间。 第4。1。3条生活用热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4。1。4条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在加热前的水质处理、应根据水质、水量、水温、使用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对建筑用水宜进行水质处理。按60?计算的日用水量大于或等于10m3时、原水总硬度(以碳酸钙计)大于357mg/L时、洗衣房用水应进行水质处理、其他建筑用水宜进行水质处理。按60?计算的日用水量小于10m3时、其原水可不进行水质处理。 注:对溶解氧控制要求较高时、可采取除氧措施。 第4。1。5条冷水的计算温度、应以当地最冷月平均水温资料确定。当无水温资料时、可按表4。1。5采用。冷水计算温度表4。1。5 注:分区的具体划分、应按现行的《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第4。1。6条热水锅炉或水加热器出口的最高水温和配水点的最低水温、可按表4。1。6采用。热水锅炉或水加热器出口的最高水温和配水点的最低水温表4。1。6 注:当热水供应系统只供淋浴和盥洗用水、不供洗涤盆(池)洗涤用水时、配水点最低水温可不低于40?。 第二节热水供应系统的选择 第4。2。1条热水供就系统的选择、应根据使用要求、耗热量及用水点分布情况、结合热源条件确定。 第4。2。2条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应首先利用工业余热、废热、地热和太阳能。 注:?废热锅炉所利用的烟气温度、不宜低于400?。 ?以太阳能为热源的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可附设一套辅助加热装置。 ?以地热水为热源时、应按地热水的水温、水质、水量、水压、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4。2。3条当没有条件利用工业余热、废热或太阳能时、应优先采用能保证全年供热的热力管网作为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当热力管网只在采暖期运行、是否设置专用锅炉、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4。2。4条如区域性锅炉房或附近的锅炉房能充分供给蒸汽或高温水时、宜采用蒸汽或高温水作为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不另设专用锅炉房。 第4。2。5条局部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宜采用蒸汽、燃气、燃油、炉灶余热、太阳能或电能等。 第4。2。6条利用废热(废汽、烟气、高油废液等)作为热媒、应采取下措施: 一、加热设备应防腐、其构造应便于清除水垢和杂物。 二、防止热媒管道渗漏而污染水质。 三、消除废汽压力波动和除油。 第4。2。7条升温后的冷却水、其水质如符合本规范第4。1。3条规定的要求时、可作为生活用热水。 第4。2。8条采用蒸汽直接通入水中的加热方式、宜用于开式热水供应系统、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蒸汽中不含油质及有害物质; 二、加热时应采用消声加热混合器、其所产生的噪声不超过允许值。 三、当不回收凝结水经技术经济比较为合理时。 注:应采取防止热水倒流至蒸汽管道的措施。 第4。2。9条集中热水供应系统、要求及时取得不低于规定温度的热水的建筑物内、应设置热水循环管道。 第4。2。10条定时供应热水系统、当设置循环管理时、应保证干管中的热水循环。 全日供应热水的建筑物或定时供应热水的高层建筑、当设置循环管道、应保证干管和立管中的热水循环。 注: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还应保证支管中的热水循环。 第4。2。11条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建筑物、用水量较大的集中浴室、洗衣房、厨房等、宜设置单独的热水管网;热水为定时供应时、如个别单位对热水供应时间有特殊要求时、宜设置单独的热水管网或局部加热设备。 第4。2。12条高层建筑热水供应系统的分区、应与给水系统的分区 一致。各区的水加热器、贮水器的进水、均应由同区的给水系统供应。 第4。2。13条当给水管道的水压变化较大且用水点要求水压稳定时、宜采用开式热水供应系统。 第4。2。14条当卫生器具设有冷热水混合器或混合龙头时、冷、热水供应系统应在配水点处有相同的水压。 第4。2。15条公共浴室淋浴器出水水温应稳定、并宜采取下列措施: 一、采用开式热水供应系统; 二、给水额定流量较大的用水设备的管道、应与淋浴器配水管道分开; 三、多于3个淋浴器的配水管道、宜布置成环形; 四、成组淋浴器的配水支管的沿途水头损失、当淋浴器少于或等于6个时、可采用每米不大于200Pa;当淋浴器多于6个时、可采用每米不大于350Pa、但其最小管径不得小于25mm。 注:?工业企业生活间和学校的淋浴室、宜采用单管热水供应系统。单管热水供应系统应有热水水温稳定的技术措施。 ?公共浴室不宜采用公用浴池淋浴方式。 第三节热水量和耗热量的计算 第4。3。1条集中热水供应系统中、锅炉、水加热器的设计小时热水供应量和贮水器的容积、应根据日热水用量小时变化曲线、加热方式及锅炉、水加热器的工作制度经计算确定。 第4。3。2条住宅、旅馆、医院等建筑的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全日供热水时的设计小时耗热量、应按下式计算: (4。3。2) 式中:Q——设计小时耗热量(W); m——用水计算单位数(人数或床位数); qr——热水用水定额(L/人?d或L/床?d等)应按本规范表4。1。2-1采用; c——水的比热(J/kg?C); tr——热水温度(?)应按本规范表4。1。2-1采用; t1——冷水温度(?)宜按本规范表4。1。5条规定; Kh——小时变化系数、全日供应热水时可按表4。3。2-1、4。3。2-2、4。3。2-3采用。 住宅的热水小时变化系数Kh值表4。3。2-1 居住人数m10015020025030050010003000 Kh5。124。494。133。883。73。282。862。48 旅馆的热水小时变化系数Kh值表4。3。2-2 床位数m1503004506009001200 Kh6。845。614。974。584。193。9 医院的热水小时变化系数Kh值表4。3。2-3 床位数m5075100200300500 Kh4。553。783。542。9322。62。23 注:?当旅馆、医院、疗养院已有卫生器具数时、可按第4。3。3条规定计算设计小时耗热量、其卫生器具同时使用百分数、旅馆客房卫生间内浴盆可按30%,50%计、其他器具不计;医院、疗养院病房内卫生间的浴盆可按25%,50%计、其他器具不计。 ?不同类型建筑、由同一供热站供应热水时、应计算建筑物之间热水供应的同时使用百分数。 第4。3。3条工业企业生活间、公共浴室、学校、剧院、体育馆(场)等建筑的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全日供热水时的设计小时耗热量、应按下式计算: (4。3。3) 式中:Q——设计小时耗热量(W); qh——卫生器具热水的小时用水定额(L/h)、应按本规范表4。1。2-2采用; c——水的比热(J/kg?C); tr——热水温度(?)应按本规范表4。1。2-2采用; t1——冷水温度(?)宜按本规范第4。1。5条规定采用; no——同类型卫生器具数; b——卫生器具同时使用百分数;公共浴室和工业企业生活间、学校、剧院及体育馆(场)等的浴室内的淋浴器和洗脸盆均应按100%计。 第4。3。3A条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当由采用容积式或半容积式水加热器加热水;或由快速式、半即热式水加热器加热水、且附设有贮水器且容积符合要求时、其设计小时耗热量应按本规范第4。3。2条和第4。3。3条确定。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当由快速式或半即热式水加热器加热水、且不附设贮水器时、其设计小时耗热量应由设计秒流量确定。 第四节水的加热和贮存 第4。4。1条加热设备应根据使用特点、耗热量、加热方式、热源情 况和燃料种类、维护管理等因素按下列规定选用: 一、宜采用一次换热的燃油、燃气或煤等燃料的热水锅炉。 二、当热源采用蒸汽或高温水时、宜采用传热效果好的容积式、半容积式、快速式、半即热式水加热器。 三、间接加热设备的选型应结合设计小时耗热量、贮水器容积、热水用水量、蒸汽锅炉型号、数量等因素、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四、无蒸汽、高温水等热源和无条件利用燃气、煤、油等燃料时、可采用电热水器。 五、当热源利用太阳能时、宜采用热管、真空管式太阳能热水器。 第4。4。2条医院的热水供应系统的锅炉或水加热器不得少于两台、当一台检修时、其余各自的总供热能力不得小于设计小时耗热量的50%。床位数在50个以下的小型医院、当锅炉或水加热器的计算加热面积不大、根据其构造情况、所设置的两台锅炉或水加热器、每台的供热能力、可按设计小时耗热量计算。 第4。4。3条单个煤气热水器、不得用于下列建筑物: 一、工厂车间和旅馆单间的浴室内。 二、疗养院、休养所的浴室内。 三、学校(食堂除外)。 四、锅炉房的淋浴室内。 第4。4。4条表面式水加热器的加热面积、应按下式计算:(4。4。4) 式中:Fjr——表面工水加热器的加热面积(m2); Qz——制备热水所需的热量(W); K——传热系数(W/m2??); ε——由于水垢和热媒分布不均匀影响传热效率的系数、一般采用0。8,0。6; Δtj——热媒与被加热水的计算温度差(?)按本规范第4。4。5条的规定确定; Cr——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损失系数、宜采用1。1,1。2。 第4。4。5条快速式水加热器热媒与被加热水的计算温度差、应按下式计算: 一、容积式水加热器:(4。4。5-1) 式中:Δtj——计算温度差(?); tmc和tmz——热媒的初温和终温(?); tc和tz——被加热水的初温和终温(?)。 二、快速式水加热器:(4。4。5-2) 式中:Δtj——计算温度差(?); Δtmax——热媒和被加热水在水加热器一端的最大温度差(?); Δtmin——热媒和被加热水在水加热器另一端的最小温度差(?); 第4。4。6条热媒的计算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热媒为蒸汽、其压力大于70Kpa、应按饱和蒸汽温度计算、压力小于及等于70Kpa、应按100?计算。 二、热媒为热力管网的热水、应按热水管网供、回水的最低温度计算、但热媒的初温与被加热水的终温的温度差、不得小于10?。 第4。4。7条容积式水加热器或加热水箱、当冷水从下部进入、热水 从上部送出、其计算容积宜附加20%,25%。当采用有导流装置的容积式水加热器时、其计算容积应附加10%,15%当采用半容积式水加热器时、或带有强制罐内水循环装置的容积式水加热器时、其计算容积可不附加。 第4。4。8条集中热水供应系统中的贮水器容积、应根据日热水用水量小时变化曲线及锅炉、水加热器的工作制度和供热量以及自动温度调节装置等因素计算确定。对贮水器的贮热量不得小于表4。4。8的规定。 贮水器的贮热量表4。4。8 注:?当热媒按设计秒流量供应、且有完善可靠的温度自动调节装置时、可不计算贮水器容积。 ?半即热式和快速式水加热器用于洗衣房或热源供应不充分时、也应设贮水器贮存热量、其贮热量同有导流装置的容积式水加热器。 第4。4。9条删除。 第4。4。10条在设有高位热水箱的连续加热的热水供应系统中、应设置冷水补给水箱。注:当有冷水箱可补给热水供应系统冷水时、可不另设冷水补给水箱。 第4。4。11条冷水补给水箱的设置高度(以水箱底计算)、应保证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所需水压。冷水补给水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冷水补给水管的管径、应保证能补给热水供应系统的设计秒流量。 二、冷水补给水管除供热水贮水器或水加热器外、不宜再供其他用水。 三、有第一循环的热水供应系统、冷水补给水管应接入热水贮水器、 不得接入第一循环管的的同水管或锅炉。 第4。4。12条热水箱应加盖、并设溢流管、泄水管和引出室外的通气管。热水箱溢流水位超出冷水补给水箱的水位高度、应按热水膨胀量确定。泄水管、溢流管不得与排水管道直接连接。加热设备和贮热设备宜根据水质情况采用耐腐蚀材料或衬里。 第4。4。13条水加热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加热器的一侧应有净宽不小于0。7m的通道、前端应留有抽出加热盘管的位置。 二、水加热器上部附件的最高点至建筑结构最低点的净距、应满足检修的要求、但不得小于0。2m、房间净高不得低于2。2m。 第4。4。14条锅炉、容积式水加热器、应装设温度计、压力表和安全阀(蒸汽锅炉开式热水箱还应装设水位计)。安全阀的直径、应按计算确定、并应符合锅炉安全等有关规定。 注:开式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锅炉和容积式水加热器、可不设安全阀。 第4。4。15条在开式热水供应系统中、应设膨胀管。其高出水箱水面的垂直高度应按下式计算: (4。4。15) 式中:h——膨胀管高出水箱水面的垂直高度(m); H——锅炉、水加热器底部至高位水箱水面的高度(m); r1——冷水的比重(kg/m3); rr——热水的比重(kg/m3)。 第4。4。15A条在闭式热水供应系统中、应采取消除水加热时热水 膨胀引起的超压措施。 第4。4。16条膨胀管的设置要求和管径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膨胀管上严禁装设阀门。 二、膨胀管如有冻结可能时、应采取保温措施。 三、膨胀管的最小管径、宜按表4。4。16确定。 膨胀管最小管径表4。4。16 锅炉或水加热器传热面积(m2)<10?10且<15?15且<20?20 膨胀管最小管径(mm)25324050 注:对多台锅炉或水加热器、宜分设膨胀管。 第4。4。17条设置锅炉、水加热器或贮水器的房间、应便于泄水、防止污水倒灌、并应设置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第五节管网计算 第4。5。1条卫生器具热水给水的额定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流出水头、应符合本规范第2。1。7条的规定。 热水供应管道的设计秒流量、应按本规范第2。6。4条的规定计算。 第4。5。2条第一循环管的自然压力值、应按下式计算: (4。5。2) 式中:Hzr——第一循环管的自然压力值(Pa); Δh——锅炉或水加热器的中心与贮水器中心的标高差(m); r1——贮水器回水的比重(kg/m3); r2——锅炉或水加热器出水的比重(kg/m3)。 第4。5。3条第二循环管的自然压力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上行下给式: (4。5。3-1) 式中:Hzr——第二循环管的自然压力值(Pa); Δh——锅炉或水加热器的中心与上行横干管管段中心的标高差(m); r3——最远处立管管段中点的水的比重(kg/m3); r4——配水主体立管管段中点的水的比重(kg/m3); 二、下行上给式: (4。5。3-2) 式中:Hzr——第二循环管的自然压力值(Pa); Δh——锅炉或水加热器的中心至立管顶部的标高差(m); Δh1——锅炉或水加热器的中心至立管底部的标高差(m); r5——最远处回水立管管段中点的水的平均比重(kg/m3); r6——配水立管管段中心的水的平均比重(kg/m3); r7——锅炉或水加热器至立管底部回水管管段中点的水的平均比重(kg/m3); r8——配水管管段中点的水的平均比重(kg/m3)。 第4。5。4条全日供应热水系统的热水循环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4。5。4) 式中:qx——全日供应热水的循环流量(L/s); Qs——配水管道的热损失(W)、应经计算确定、一般采用设计小时耗热量的5%,10%; C——水的比热(J/kg??); Δt——配水管道的热水温度差(?)、根据系统大小确定、一般采用5,15?。 第4。5。5条定时热供应系统的热水循环流量应按循环管网中的水每小时循环2,4次计算。 第4。5。6条热水供应系统中、锅炉或水加热器的出水温度与配水点最低水温的温度差、不得大于15?。 第4。5。7条热水管网的水头损失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单位长度水头损失、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V0。44m/s时: (4。5。7-2) 式中:i——管道单位长度的水头损失(mm/m); V——管道内的平均水流速度(m/s); dj——考虑结垢和腐蚀等因素后的管道计算内径(m)。 二、局部水头损失、可按本规范第2。6。9条第二款的规定计算。 第4。5。8条热水管道内的水流速度、不宜大于1。5m/s。当管径小于及等于25mm时、热水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宜采用0。6,0。8m/s。 第4。5。9条机械循环的热水供应系统、其循环水泵的确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水泵的出水量、应为循环流量与循环附加流量之和。 注:循环附加流量、应根据建筑物性质、使用要求确定、宜取设计小时用水量的15%。 二、水泵的扬程应按下式计算:(4。5。9) 式中:Hb——循环水泵的扬程(kPa); qf——循环附加流量(L/s); qx——循环流量(L/s)、应按本规范第4。5。4条公式(4。5。4)计算; hp——循环流量通过配水管网的水头损失(kPa); hx——循环流量通过回水管网的水头损失(kPa); 注:当采用半即热式水加热器或快速水加热器时、水泵扬程计算尚应计算水加热器水头损失。 三、水泵承受的压力不应小于其所承受的静水压。 第4。5。10条热水泵的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2。7。9和第2。7。2条的要求。 注:采用管道泵时可不受本条限制。 第六节管材、附件和管道敷设 第4。6。1条热水管管径小于及等于150mm时、应采用镀锌钢管和相应的配件。宾馆、高级住宅、别墅等建筑、宜采用铜管、聚丁烯管或铝塑复合管。 第4。6。2条热水管道系统、应有补偿管道温度伸缩的措施。宜采用金属波纹管等。 第4。6。3条上行下给式系统配水干管的最高点、应设排气装置;下行上给式热水配水系统、应利用最高配水点放气。在系统的最低点、应有泄水装置或利用最低配水点泄水。 第4。6。4条下行上给式系统设有循环管道时、其回水立管应在最高配水点以下(约0。5m)与配水立管连接;上行下给式系统中只需将循环 管道与各立管连接。 第4。6。5条热水管网应在下列管段上装设阀门: 一、配水或回水环形管网的分干管。 二、配水立管和回水立管。 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从立管接出的支管。 注:配水支管的阀门控制的配水点、应根据使用要求及检修条件确定、但不得超过10个。 第4。6。6条热水管网在下列管段上、应装设止回阀: 一、水加热器或贮水器的冷水供水管。 二、机械循环第二循环回水管。 三、混合器的冷、热水供水管。 第4。6。7条水加热器的出水温度、当要求稳定且有限制时、应设自动温度调节装置。当热水供应系统和热力管网连接、并装有快速加热器时、应设自动温度调节装置。 第4。6。8条每个水加热器、贮水罐和冷热水混合器上、应装设温度计、必要时、热水回水干管上也可装温度计。 第4。6。9条当需计量热水总用水量时、可在水加热设备的冷水供水管上装设冷水水表;对成组和个别用水点可在专供支管上装设热水水表。 第4。6。10条热水横管的坡度不应小于0。003、以便放气和泄水。 第4。6。11条热水管道一般为明设、当建筑或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则可暗设、但应便于安装和检修。 第4。6。12条热水锅炉、水加热器、贮水器、热水配水干管、机械循环回水干管和有结冻可能的自然循环回水管、应保温。保温层的厚度应经计算确定。 第4。6。13条热水管穿过建筑物顶棚、楼板、墙壁和基础处、应加套管。 第七节饮水供应 第4。7。1条饮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地区的条件、应按表4。7。1确定。 饮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表4。7。1 注:小时变化系数系指饮水供应时间内的变化系数。 第4。7。2条作为饮水的温水或自来水在接至饮水器前、应进行过滤和消毒处理。 冷饮水应设置循环管道、循环管道的水流速度可大于2m/s。 冷饮水及其循环回水均应进行消毒灭菌处理、宜采用紫外线消毒方式。 第4。7。3条开水计算温度应按100?计算、冷水计算温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1。5条的规定。 第4。7。4条饮水供应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得设在易被污染的地点、对于经常产生有害气体或粉尘的车间、应设在不受污染的生活间或小室内。 二、位置应便于取用、检修和清扫、并应设良好的通风和照明设施。 三、楼房内饮水供应点的设置、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加以选定。 第4。7。5条开水器的管道和附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溢流管和泄水管不得与排水管道直接连接。 二、通气管必须引至室外。 三、配水龙头应为旋塞。 四、应装设温度计和水位计。 第4。7。6条开水锅炉应装设温度计、必要时还应装设沸水笛或安全阀。 第4。7。7条饮水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喷嘴应倾斜安装、并设有防护装置。 二、喷嘴孔口的高度、当排水管堵塞时、应不致被淹没。 三、应使同组喷嘴压力一致。 第4。7。8条饮水器应采用镀铬或瓷质、搪瓷制品、其表面应光洁易于清洗。 第4。7。9条饮水管应采用铜管、不锈钢管、铝塑复合管、聚丁烯管、配件应采用与管材相同的材料。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 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 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加单位: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姜文源张淼陈钟潮 下面是赠送的经典语录和 搞笑语录,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不急删除~~~谢谢~~ , 【感人的话】 要学会感恩、同情、宽容、忍耐、积极与真诚。希望是心灵的一种 支持力量.逆境的回馈,使生命将更加精彩而富足. , 【感人的话】 每个人的好运跟坏运都是分配好的,虽然我的好运没有别人多,所 以只要是一点点好事,我就非常感恩了。 , 【祝福的话】 这里有一本你当年用过的笔记,它有点儿泛黄了,书页里夹着的 话也早已没了香气,却还是谢谢你把它借给了我。今天的我们已经分开,却依然是朋 友。还是要跟以前一样,我听着你的述说,看着你笑,看着你难过委屈去安慰你。我 会把祝福写在这本笔记里,在那多枯黄的花的旁边,我会写下我的祝福:祝福你过得 好~祝福你过得比我好~然后,将它寄给你。不要哭泣,你。 , 【表白的话】 爱你是一个念头,爱你是一种冲动,爱你是一种宿命,只属于我 的宿命。爱你是一段旅程,爱你是一场幸福的长跑,爱你是一路沐浴阳光,爱你是一 径的花香。爱你,是睡觉呼吸一般的自然~请,给我你的爱。 , 【有哲理的话】 世上有三种人:一是良心被狗吃了的人,二是良心没被狗吃的 人,三是良心连狗都不吃的人. , 【激励人的话】 如果你看到面前的阴影,别怕,那是因为你的背后有阳光。 , 【感人的话】 一身白衣为你洗尽铅华,白衣白发白胜雪,捧一卷古墨,盈袭暗 香,我踏着平平仄仄的长长短短,款款步入风情万种的宋词里。溪边桃红青染,流水 潺潺,柳丝随风絮,我在桃花下写着红笺小字,一抹嫣然回眸,惊落了桃花,也惊落 了你的心。佛说千年一轮回,今生,你在哪里, , 【有哲理的话】 母爱是一滴甘露,亲吻干涸的泥土,它用细雨的温情,用钻石的 坚毅,期待着闪着碎光的泥土的肥沃;母爱不是人生中的一个凝固点,而是一条流动 的河,这条河造就了我们生命中美丽的情感之景。 , 【表白的话】 我深深地恳求你;不要把我逐出你的爱门之外,我一分一秒也不能 缺少你的爱。只有赢得你的爱,我的生命才有光彩。 , 【表白的话】 爱你,却要无欲无求,好难~爱你,却要偷偷摸摸,好累~爱你, 却让自己心碎,好惨~但竟然心甘情愿,好傻~但是我能肯定的是:我是真的很爱你~ , 【表白的话】 我扬一把散沙粒粒想念漫天纷飞带给我对你的祝福,我洒下一瓢涟 水滴滴飘洋流到你的心海,爱你,今生无悔,牵了你的情,爱了你的人,我会努力呵 护你,一生一世~ , 【表白的话】 你的热情,温暖了我冰冻的心;你的大胆,鼓起了我爱的热忱;你 的关怀,激起了我感激之情。新年伊始,愿我们透过那爱湖的波光水雾,一起憧憬美 好的未来。情人节快乐~ , 【表白的话】 也许我的笑容不够灿烂,但足够为你扫清冬日里的阴霾;也许我的 双手不够温柔,但还能为你拂去俗世尘埃~如果命运安排我们在一起,我会好好珍惜 你~情人节快乐~ , 【甜言蜜语的话】 我们结婚吧,好不好,那样我们就可以不再对着电话诉说想念, 就可以每天清晨起来看见你的睡脸,然后一起吃一顿不太丰盛却很温暖的早餐。我们 结婚吧,好不好,那样我们就可以拿着民政局发的红色小本子四处炫耀,我们可以在 房间里挂满结婚照,看着看着就会不自觉的微笑。我们结婚吧。 , 【表白的话】 我需要你,就像冬天里的棉袄,夏天里的雪糕,黑暗中的灯泡,饥 饿中的面包—–我不能没有你~ , 【有哲理的话】 用真理检验真理永远是真理,用错误掩饰错误将会一错再错。我 们不能拥有真理,但是我们可以防止错误。 , 【离别的话】 愿你作一滴晶亮的水,投射到浩瀚的大海;作一朵鲜美的花,组成 百花满园;作一丝闪光的纤维,绣织出鲜红的战旗;作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一辈子坚 守自己的岗位…… , 【离别的话】 我们曾经在一起欣赏过美丽的花;我们曾经在一起幻想过美丽的季 节。同学啊,同学,分别后不要忘了我们曾经一起走过的日子。 , 【离别的话】 红叶纷飞的枫林里,我们曾拥有多少回忆。那飘舞着的枫叶,将我 们带进一个无比美妙的境界。 , 【离别的话】 别离,是有点难舍,但不怅然;是有点遗憾,但不悲观。因为我们 有相逢的希望在安慰。 , 【有哲理的话】 人活着,第一要紧的事情就是要有眼光。有了眼光,并相应确定 应该为之努力的目的和目标,工作就会出现乐趣,这样才有希望最终成为一个事业和 生活的成功者,生命就会丰富多彩。 , 【有哲理的话】 在真相肯定永无人知的情况下,一个人的所作所为能显示他的品 格。有些事情的确没有人知道,除你之外,没有人知道,但是你必须对得住自己,最 好能问心无愧。因为问心无愧可生自信,而自信会让你生活得更从容。 , 【有哲理的话】 没有任何的动物是比蚂蚁更勤奋,然而它却是最沉默寡言的。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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