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价发[2008]141号-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转发《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川建价师协[2008]17号 关于转发《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的通知》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相关单位: 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对试行两年的川价发[2005]248号文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现将《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00八年八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