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百日攻坚战工作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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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一杜绝、零增长”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决定开展为期一百天、以行政执法为主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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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安全生产攻坚战,结合我市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
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8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幼儿园安全责任状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乡镇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和减少一般事故,打造平安浏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梁 仲
副组长:吴 震 张若林 付旭明 李家喜 唐建新
刘一江 熊清溪 蒋国平 张葵红 邓雪琴
李 航(常务) 陈 涛 汤贤富 宋福生
成 员: 各安委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行政正职
下设办公室(设市安监局内,电话:83611871,传真:83666129),由张建忠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联系、协调以及资料收集整理和情况通报。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10月16日—10月20日)
(一)10月16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百日攻坚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百日攻坚战行动。
(二)10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各安委成员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
第二阶段:全面核查(10月21日—11月10日)
(一)企业自查自纠。10月25日前,各企业召开全体职工会,组织专门班子,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并将自查自纠情况表上报到对应的乡镇、街道职能站所。
(二)乡镇、街道全面核查。从10月26日起,由乡镇、街道组成若干检查组,逐行业、逐厂、逐车间、逐工房、逐岗位全面核查,看隐患是否排查到位,责任是否明确,措施是否科学;对排查的隐患,实施立即整治、限期整改。同时,将排查的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汇总上报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办公室。 第三阶段:集中执法(11月11日—2010年1月26日)
(一)严格执法。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对清查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拒不进行隐患治理的单位严格执法,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不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屡次违法违规生产或因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坚决从严查处,要通过执法行动,强化安全意识,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乡镇属地责任的落实。 (二)加强督查。安委办要根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的工作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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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段进行工作督查,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在督查中发现好的方面要进行总结推广,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工作实效。
(三)总结通报。全面总结此次专项行动情况并进行通报,将此次百日攻坚战的相关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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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及安监站的依据。
四、执法重点
(一)烟花爆竹
序号 整 治 重 点 检查方法及重点部位 监管措施
1 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工艺流程情节严重的,如低危险等级工房改作高危险等级工序使用,在C级车间从事裸药操作,C级收发室、仓库存放裸露药物、内筒、引线、礼花弹的。 1、查组装装药工序; 2、依照平面图和产品工艺流程图现场检查。 责令停产整顿,并立案查处。
2 擅自改变药物配方、违规使用氯酸钾等禁用药物或不合格原辅化工原材料的。 1、比对GB10631-2004中关于药种、安全性能规定;
2、查原材料库和原材料帐单;3抽样检测。 责令改正,并立案查处。
3 超药量、超定员、超范围(许可品种)、超负荷生产的生产,情节严重(药量超1倍以上,A级工序超员1人以上或3处以上超药量、超人员)的。 1、比对图纸《安全使用规定表》和工房标识牌;2、比对GB11652-89关于各工序领药量规定。3、比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范围;4、查药物库存和半成品库存 责令暂时停产整顿,并立案查处。
4 多股东各独立组织生产或将生产厂房出租给不具备资格者生产的,一厂分租多人且各自组织生产的。 1、询问职工;
2、查工艺配套与否;
3、查原材料、药物成品是否分开存放;
4、查检查记录。 责令暂时停产整顿,并立案查处。
5 新、扩、改后未经许可进行生产、储存的;同一区域生产与基建同时进行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擅自继续生产的;企业换证整改项目或承诺整改的项目未整改到位的。 1、查看许可证和有关延期生产批准文件; 2、现场检查;
3、查新、扩、改建验收和投入使用审批文件。 责令停止生产,并立案查处。
6 私搭乱建工房或使用废旧工房情节严重的。 1、比对企业平面图纸;
2、现场检查。 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拆除,情节严重的立案查处。
7 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危险工序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未配备专职安全员;其他从业人员未经教育培训合格;违规用工的。 查三类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从业人员是否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存在严重违规用工行为。 责令当即撤岗,限期改正,并立案处理。
8 非法下单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单位或个人的,收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产品的。 明查暗访 以非法生产经营共同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9 无防火隔离带、防爆屏障、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或上述设施数量、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 1、现场检查。2、比对GB50161、GB11652和防火带有关规定。3、查有关检测部门检测报告。 责令停止使用相应工房,限期改正。
10 药物总库、A3级成品库、A3级半成品中转库布局不符合现实生产要求或安全距离严重不足的,且无防护屏障的。 1、现场检查;
2、比对GB50161有关条款。 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11 危险品运输工具、道路、时间不符合要求且不能保证安全的。 1、现场检查;
2、对照GB50161、GB11652和本市“三项整治”有关标准。 责令立即停止运输使用。 (二)危险化学品
序号 重点部位和环节 整治重点 监管措施
1 加油站 加油站违法加装储罐的;擅自增设汽车修理、洗车经营项目的 责令限期改正 在安全间距内违规停放车辆的 责令立即改正
2 花炮原材料经营企业 门面内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仓库内氧化剂与还原剂混存的;超核准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违法经营硝化棉的 责令立即改正
并立案查处
3 金属粉末生产企业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未按标准选型安装;应急灭火器材室位置不正确、储备不足 责令限期改正
粉尘作业场所通风除尘设施运行不正常;职工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责令立即改正 4 防潮剂
加工企业 生产储存场所使用不防爆的电气设备;生产车间、液体仓库通风不达标的 责令限期改正 生产车间内违规存放成品、原料的 责令立即改正并立案查处
5 非法生产、经营 重点对三季度打非情况进行回头看,仍从事非法加工、生产的 责令立即改正,拆除机械设备并立案查处
6 安全许可证照情况 许可证到期未申请换发新证仍继续生产经营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三)非煤矿山
序号 整 治 重 点 检查方法及重点部位 监 管 措 施
1 地下矿山超高超宽开采 检查作业面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复查;对存在大面积采空区的责令进行采空区稳定性专项论证。
2 地下矿山顶板松石处理不到位 检查作业面,发现松石及时处理 责令立即改正,并完善相关检查制度。 3 地下矿山通风不良 检查是否有符合要求的通风巷道,机械通风风速量是否达到要求,独头巷道是否安装局扇 责令暂时停产,并限期整改
4 防排水措施不到位 检查排水用水泵数量,功率是否与涌水量相匹配,涌水量大的矿山是否建设疏水巷道 责令限期整改
5 提升运输系统 对提升运输设备企业日常检查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周期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是否合格。 对输送人员的提升设备未检测的责令停止运行,其它责令限期改正。
6 露天矿山“一面墙”开采和掏采 检查是否按设计要求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宽度及边坡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责令限期整改
7 尾矿库 日常管理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及演练,对危库的整改是否措施到位。 责令限期整改 8 检查许可证期限 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生产的 责令立即停止一切生产作业,立案查处 9 新开办矿山 未履行“三同时”审查 责令停止建设
(四)综合安全领域
序号 行业
(领域) 整治重点 监 管 措 施 责任单位
1 煤矿 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责令停止生产和现场改正,并立案查处 工业 经济局
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无防火、防尘、防瓦斯等安全设施和措施 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 水患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防排水系统和设施不齐、不可靠的 立案查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 顶板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不严,不按规定操作,无防冒顶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立案查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
2 道路交通 违章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违规载客和车辆超速、超载、超限等行为 实行设点及巡查相结合,严肃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公安局
车站、渡口“三品”运输、车船非法营运,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和危险路段的整治 督促车站、渡口加强“三品”检查力度,依法查扣非法营运车船,加大交通运输企业监管力度和危险路段的整治力度 交通局
3 消 防 公共集聚场所 集中整治集贸市场、超市、娱乐场所等火灾隐患 消防大队
4 建筑施工 施工现场隐患排查 加强对施工工地基础基槽、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临建洞口、塔吊、提升机防护检查,依法治理安全隐患 建设局
5 特种设备 压力容器、管道、电梯、游乐设施 全面排查压力容器、管道、电梯、游乐设施隐患,逐一检查冷冻食品企业管道、阀门安全状况,限期整改,依法关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质量技术监督局 6 燃 气 液化气站点超量储存 依法查处液化气站点超量储存违法行为 城管局
7 旅 游 旅游景(点)区安全状况 重点排查景(点)区安全设施设备等隐患 旅游局
8 电 力 供电设施设备 加强供电设施设备检查,消除线路安全距离不足、漏电等隐患,排查非法用电行为 电力局
注:部分行业领域没列表说明,其整治重点和行政执法措施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制定并组织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识到位。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务必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百日攻坚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特别手段,严防严守,针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严格执法,处理到位。各单位要按照整治重点和要求,强化监管和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能即时整改的要当场督促整改到位;该限期整改的,必须限期整改到位;该停产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该立案的,坚决立案查处;问题严重、整改无望的,依法申请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予以关闭。
(三)严肃纪律,问责到位。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百日攻坚战行动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整改治理隐患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对于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以及项目审批、信贷等方面予以限制。
(四)加强服务,指导到位。各单位要在严格执法过程中要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对企业隐患治理的指导力度,要帮助、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未换证企业及时整改、按要求提交换证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