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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处理泉州市环保局 一、总论 (一)立项背景 泉州市海岸线长达427km,从北向南有湄洲湾、泉州湾、深沪湾、围头湾、安海湾等海湾以及肖厝、鲤鱼尾、斗尾、崇武、秀涂、后渚、内港、石湖、祥芝、梅林、深沪、围头、东石、安海、石井、中亭等港区,海域沿线所涉及的县(市、区)有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 泉州市是福建省经济最繁荣的地区之一,泉州沿海周边地区是泉州经济繁荣中心地带。随着沿海各镇城市化进程、城镇人口的集中和工业企业等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排海陆源污染物量不断增加,泉州近海水域污染问题...

水污染处理
泉州市环保局 一、总论 (一)立项背景 泉州市海岸线长达427km,从北向南有湄洲湾、泉州湾、深沪湾、围头湾、安海湾等海湾以及肖厝、鲤鱼尾、斗尾、崇武、秀涂、后渚、内港、石湖、祥芝、梅林、深沪、围头、东石、安海、石井、中亭等港区,海域沿线所涉及的县(市、区)有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 泉州市是福建省经济最繁荣的地区之一,泉州沿海周边地区是泉州经济繁荣中心地带。随着沿海各镇城市化进程、城镇人口的集中和工业企业等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排海陆源污染物量不断增加,泉州近海水域污染问题已成为制约区域可持续发展的不利因素。 泉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沿海县(市、区)各级政府历来重视泉州滨海资源和海域水质和生态的保护工作,把海洋环境保护提高到关系泉州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战略高度。随着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整治近海水域污染的呼声也十分强烈。 2006年1月6日,泉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快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的决议》的议案后,市政府首先开展污染较为严重的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的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颁布实施了《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MATCH_ word word文档格式规范word作业纸小票打印word模板word简历模板免费word简历 _1713510540209_1》。在此基础上,市环保局组织编制了《泉州市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经泉州市政府批准后作为开展泉州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规范性指导文件。 (二)整治范围 从湄洲湾的泉州、莆田两市海岸线交界处至围头湾的泉州、厦门两市海岸线交界处之间的近海水域。 《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整治范围从晋江入海口至石湖码头连线以南区域,海岸线长约15.6km)已经市政府颁布实施,直接引用该专项整治方案的成果。 (三)整治对象 本次综合整治对象为陆源污染和海源污染,重点为陆源的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 (四)整治时段和基准年 整治方案时段为2007,2010年。基准年为2005年。 (五)整治总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至2010年末,安海湾基本达到三类海水水质标准(不计无机氮),泉州湾基本达到二类海水水质标准(不计无机氮),其他海区继续保持现有清洁水平;污染相对较轻的坝头溪、菱溪、阳溪入海口处化学需氧量浓度削减10%以上,污染严重的加塘溪、林辋溪、大盈溪入海口处化学需氧量浓度削减40%以上,寿溪、后店溪、梅塘溪入海口悬浮物浓度削减98%以上,石油类浓度削减60%以上;城东片区、东海片区、泉港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惠安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泉州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泉港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惠安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入海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1721.21吨,氨氮削减147.91吨;入河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4126.01吨,氨氮削减579.26吨;重点工业企业废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得到全面推进;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 安县建成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分中心,形成覆盖沿海各县(市、区)的环境监控体系。 (六)2007,2008年整治目标 1、安海湾基本达到海水四类标准(不计无机氮),泉州湾基本达到海水三类标准(不计无机氮),其他海区继续保持现有清洁水平; 2、坝头溪、菱溪、阳溪入海口处化学需氧量浓度削减5%以上,加塘溪、林辋溪、大盈溪入海口处化学需氧量浓度削减20%以上,寿溪、后店溪、梅塘溪入 以上; 海口处悬浮物浓度削减90%以上,石油类浓度削减30% 3、城东组团污水处理厂、泉港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惠安县城污水处理厂、远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投入运行,泉港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城东片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50%以上,惠安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40%以上,东石镇区、安海镇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20%以上; 4、城东片区、东海片区、泉港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惠安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各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30%以上; 5、入海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634.47吨/年,氨氮削减30.48吨/年;入河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2051.85吨/年,氨氮削减280.30吨/年; 6、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达95%以上; 7、晋江市、南安市建成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分中心。 (七)2009,2010年整治目标 1、安海湾基本达到海水三类标准(不计无机氮),泉州湾基本达到海水二 类标准(不计无机氮),其他海区继续保持现有清洁水平; 2、坝头溪、菱溪、阳溪入海口处化学需氧量浓度削减10%以上,加塘溪、林辋溪、大盈溪入海口处化学需氧量浓度削减40%以上,寿溪、后店溪、梅塘溪入海口处悬浮物浓度削减98%以上,石油类浓度削减60%以上; 3、东海组团污水处理厂、远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永宁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城东片区、东海片区、泉港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惠安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东石镇区、安海镇区、永宁镇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30%以上; 4、泉州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泉港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惠安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各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0%以上; 5、入海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1721.21吨/年,氨氮削减147.91吨/年;入河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4126.01吨/年,氨氮削减579.26吨/年; 6、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达98%以上; 7、泉港区、惠安县建成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分中心,泉州市形成覆盖沿海各县(市、区)的环境监控体系。 (八)泉州湾南岸整治目标(2006年) 按照政府牵头、分级负责、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方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通过综合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在2006年底取得初步成效。实现管理规范,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入海、入河(沟、渠)污染物总体削减,部分污染严重河段污染程度有所减轻,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汇水区内的晋江市、石狮市各整治一条以上涉及人口多、影响大、污染重的河流,并收到一定整治效果,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水质有所改善的整体目标。 1、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水质控制因子(总铬、铜、锌、铅)二类海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水质控制因子(化学需氧量)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四类水质标准,二类水质达标率达到50%; 3、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入海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量达到30%以上; 4、重点工业企业废水稳定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5、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废水达标率达到95%以上; 6、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能力4万吨/日)及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能力5万吨/日)建成并投入运行; 7、晋江、石狮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市区达到90%,农村地区达到60%; 8、晋江市整治的九十九溪、城市内沟河、南低渠湖中至梧埭段,石狮市整治的东、西排水沟部分河段,收到一定的整治效果,河流水质得到改善,完成河道清淤保洁、护岸绿化工作。 (九)泉州湾南岸整治目标(2007,2010年) 泉州湾南岸汇水区范围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显著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管理体制规范健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基本解决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水污染问题,生态系统转向良性循环。 1、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水质控制因子(化学需氧量、总铬、铜、锌、铅)二类海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入海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量达到75%以上; 3、至2010年底,晋江、石狮市市区规划区内的印染、造纸、制革等重污染企业全部搬迁; 4、重点工业企业废水稳定排放达标率达到98%以上; 5、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废水达标率达到98%以上; 6、到2007年底,晋江市、石狮市禁建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全部搬迁;到2010年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 7、晋江市整治区内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石狮市整治区内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8、晋江市、石狮市汇水区内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市区达到98%以上,农村地区达到80%; 9、晋江、石狮市整治区内的溪流、沟渠均得到整治,水体水质有明显改善,完成河道清淤保洁、护岸绿化工作。 (十)考核指标 1、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考核指标 表1 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考核指标 考核站位 水质达标率(%) 名称 近年水质达标编号 水质标准 2008年 2010年 率 湄洲湾泉港海QJ001 二类 33,100 100 100 区 湄洲湾惠安海QJ002 二类 0 0 ?33 区 惠安东部外海 QJ003 二类 67,100 100 100 F37 二类 0 0 ?33 泉州湾 F38 二类 0 0 ?33 F39 二类 0,67 ?67 ?67 石狮东部外海 F41 二类 33,67 ?67 ?67 深沪湾 F42 二类 0,33 ?33 ?33 晋江东部外海 F43 二类 67,100 100 100 围头湾 F45 二类 33,67 ?67 ?67 湾口 F44 二类 0,67 ?67 ?67 安 二类水质达标率0 海 增设一个市环湾内 二类 0 0 三类水质达标率境监测监控点 湾 ?33 近岸海域水质总达标率 35 ?50 ?58 注:QJ,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站位,F,市环境监测站位,安海湾内新增市控点坐标,N 24?39.7?、E 118? 26.3?。 2、地表水水质考核指标 表2 地表水水质考核指标 水质现状 河流入海水质目标 名 称 水质现控制因子浓2008年 2010年 状 度 浓度削减50,以上,浓度削减80,以上,COD: 683 CrCOD?340 COD?140 CrCr加塘溪 劣V类 浓度削减30,以上,浓度削减60,以上,NH-N: 15.56 3NH-N?10.9 COD?6.2 3Cr 浓度削减25,以上,浓度削减50,以上,大盈溪 劣V类 COD: 162 CrCOD?120 COD?80 CrCr 浓度削减40,以上,浓度削减20,以上,COD: 144 CrCOD?115 COD?85 林辋溪 劣V类 CrCr TP: 4.15 浓度削减20,以上,TP?3.3 浓度削减40,以上,TP?2.5 浓度削减5,以上,浓度削减10,以上,坝头溪 V类 COD: 32.5 CrCOD?30.9 COD?29.3 CrCr 浓度削减5,以上,浓度削减10,以上,菱溪 V类 COD: 35.7 CrCOD?33.9 COD?32.1 CrCr 阳溪 劣V类 COD: 38.2 浓度削减5,以上,浓度削减10,以上,Cr COD?36.3 COD?34.4 CrCr 浓度削减90,以上,SS: 12044 浓度削减98,以上,SS?240 SS?1200 梅塘溪 劣V类 石油类: 浓度削减30,以上,石油类浓度削减60,以上,石油类 5.24 ?3.7 ?2.1 SS: 5537 浓度削减90,以上,SS?550 浓度削减98,以上,SS?110 寿溪 劣V类 石油类: 浓度削减30,以上,石油类浓度削减60,以上,石油类 3.49 ?2.5 ?1.4 浓度削减90,以上,SS: 28810 浓度削减98,以上,SS?580 SS?2880 后店溪 劣V类 石油类: 浓度削减30,以上,石油类浓度削减60,以上,石油类 6.20 ?4.4 ?2.5 注:COD、NH-N、TP、SS分别表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单Cr3 位均为mg/L。 3、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考核指标 表3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考核指标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名 称 2008年 2010年 城东片区 ?50 ?80 东海片区 , ?80 泉港区城区 ?60 ?80 惠安县城区 ?40 ?60 晋江市安海、东石镇区 ?20 ?30 石狮市永宁镇区 , ?30 4、废水稳定达标率考核指标 表4 废水稳定达标率考核指标 废水稳定达标率(%) 名称 2008年 2010年 重点工业污染源 ?95 ?98 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考核指标 表5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考核指标 名 称 2008年(%) 2010年(%) 丰泽、洛江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100 泉港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98 惠安县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70 ?90 整治区内各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30 ?50 6、泉州湾南岸综合考核指标 泉州湾南岸各规划年度考核指标 表6 各年度考核指标(%) 名 称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COD ?50 ?60 ?90 100 100 Mn海水水质达标率 重金属 100 100 100 100 100 COD ?33 ?55 ?63 ?72 ?77 入海污染物削减Cr 率 氨氮 ?33 ?55 ?63 ?72 ?77 晋江 ?30 ?55 ?70 ?75 ?80 城镇生活污水处 理率 石狮 ?50 ?60 ?70 ?75 ?80 晋江 ?90 ?95 ?98 ?98 ?98 城镇生活垃圾无 害化处理率 石狮 ?90 ?95 ?98 ?98 ?98 晋江 ?60 ?65 ?70 ?75 ?80 农村生活垃圾无 害化处理率 石狮 ?60 ?65 ?70 ?75 ?80 工业废水达标率 ?95 ?98 ?98 ?98 ?98 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废水达标?95 ?98 ?98 ?98 ?98 率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90 ?90 ?90 ?90 ?90 用率 二、泉州近海水域环境质量状况 (一)整治总目标海水水质 泉州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良好,近岸局部海域受到污染,以有机型污染为主,安海湾内部分测点铜超标。污染海域是安海湾、泉州湾,主要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1、安海湾 安海湾化学需氧量、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均超过《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水质标准,为四类或劣四类水质,呈现湾内向湾外浓度下降趋势;安海湾镉、砷、汞、铅等指标符合二类水质标准,石油类含量超过二类水质标准,部分测点铜含量超过二类水质标准。总体水质为劣四类。 2、泉州湾 泉州湾南岸各主要入海河流附近海域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化学需氧量均超过《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水质标准,为四类或劣四类。无机氮、活性磷酸盐超标最为严重。总体水质为劣四类。 泉州湾其它海域无机氮、活性磷酸盐为四类或劣四类;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铜、镉、砷、铅、汞等指标符合一类水质标准。总体水质为劣四类。 3、湄洲湾泉港海区 湄洲湾泉港海域水质现状良好,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水质标准。 4、湄洲湾惠安海区 湄洲湾惠安海域水质现状良好,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水质标准。 5、惠安东部外海 惠安东部海域水质状况良好,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水质标准。 6、石狮东部外海水质 石狮东部海区总体水质状况良好,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水质标准。 7、深沪湾 深沪湾海水水质状况良好,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水质标准。 8、围头湾 围头湾海水水质状况良好,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水质标准。 (二)海洋沉积物质量 泉州近岸海域沉积物质量总体状况良好,安海湾和泉州湾南岸海域受到污染,其它海域海洋沉积物检测指标基本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一类标准。安海湾主要超标因子为硫化物和重金属,泉州湾南岸海域主要超标因子为有机物。 (三)海洋生物质量 泉州海水养殖区的海洋生物质量总体状况良好,惠安东桥镇西湖村养殖场、陈埭西滨南港螠蛏养殖区、晋江市金井养殖场、晋江市金井炳州村养殖场、晋江市围头湾白沙海区、晋江市深沪湾埔头海区共9个监测站位的麻痹性贝毒、腹泻性贝毒、总汞、铅、总砷、镉、石油类、粪大肠菌群和沙门氏菌等检测指标大部分符合《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一类标准;泉州湾、安海湾及围头湾有个别监测站位的部分生物样品中石油烃、粪大肠菌群含量超过一类标准。 泉州海域浮游生物、底栖生物种类丰富。2005年2个航次的浮游生物调查共鉴定到浮游植物96种,浮游动物114种;1个航次的底栖生物调查共鉴定到底栖生物54种。 (四)入海河流水质 泉州市主要的入海河流(沟、渠)入海口处水质均不符合其相应的功能区划要求。入海河流主要呈有机型污染,安东排污渠(晋江)、加塘溪(晋江)个别重金属指标超标。 除阳溪(晋江)、坝头溪(泉港)、菱溪(泉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外,其它河流(沟、渠)入海口处水质均为劣V类。 安东排污渠(晋江)、加塘溪(晋江)、下宅溪(石狮)、大盈溪(南安)、港塔溪(晋江)、后店溪(南安)、梅塘溪(晋江)、寿溪(南安)、林辋溪(惠 安)、子英溪(石狮)污染最为严重。安东排污渠(晋江)、加塘溪(晋江)、下宅溪(石狮)、港塔溪(晋江)、林辋溪(惠安)、子英溪(石狮)水体发黑发臭;后店溪(南安)、梅塘溪(晋江)、寿溪(南安)水体浑浊,呈乳白色。 三、泉州近海水域污染源状况 (一)污染源种类及污染物排放量 泉州近海水域汇水区内主要污染源包括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畜禽养殖污染源、农田径流污染源和水产养殖污染源等。各类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年,氨氮排放总量为5125.14吨/年。 为43402.91吨/ 1、生活污染源 生活污染主要来源于居民生活、市政(医院、学校、机关等)、商业(酒店、旅馆、餐饮等)排水。生活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8176.42吨/年,氨氮排放量为2817.81吨/年,分别占汇水区内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的64.9%和55.0%。 2、工业污染源 泉州近海水域汇水区内有大堡、伍堡、锦尚、东海垵印染集控区4个,可慕、泉港制革集控区2个,华懋、大堡、东海电镀集控区3个,集控区外有印染、水洗、造纸、食品、电镀、制革、石化等重点工业企业近200家。工业污染源化学 /年、氨氮排放量为1629.7吨/年,分别占汇水区内需氧量排放量为11438.3吨 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的26.4%和31.8%。 3、畜禽养殖污染源 畜禽养殖污染主要来源于规模化养殖场和农村散养,汇水区内共饲养畜禽 479683头(折算成生猪)。畜禽养殖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708.36吨/年,氨氮排放量为342.31吨/年,分别占汇水区内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的3.9%和6.7%。 4、农田径流污染源 农田径流污染主要来自流域内农业生产中施用化肥、农药产生的农田径流污染。农田径流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211.1吨/年,氨氮排放量为242.2吨/年,分别占汇水区内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的2.8%和4.7%。 5、水产养殖污染源 水产养殖污染主要来自养殖生物代谢产物、残饵污染和残留药物等。水产养殖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868.7吨/年,氨氮排放量为93.1吨/年,分别占汇水区内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的2.0%和1.8%。 (二)主要污染源、入海河流及汇水区 1、主要污染源 泉州近海水域汇水区内各类污染源中,生活污染源排放量最大,其次是工业污染源。畜禽养殖污染源、农田径流污染源、海水养殖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较小。 湄洲湾泉港海区、湄洲湾惠安海区、惠安东部外海、泉州湾、深沪湾、围头湾、安海湾汇水区以生活污染源为主;石狮东部外海、晋江东部外海汇水区以工业污染源为主。 安东排污渠(晋江)、加塘溪(晋江)、下宅溪(石狮)、大盈溪(南安)、港塔溪(晋江)、后店溪(南安)、梅塘溪(晋江)、寿溪(南安)以工业污染源为主,其它溪流以生活污染源为主。 2、主要直接入海污染源 泉州近海水域汇水区内直接入海污染源包括东海垵污染集控区、泉港皮革集 控区、大堡污染集控区、伍堡污染集控区、锦尚污染集控区、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福建湄洲湾氯碱工业有限公司等。直接入海污染源中,伍堡集控区排污量最大,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海量分别占污染物入海总量的10.25%和12.28%;大堡集控区排第二,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海量分别占污染物入海总量的9.10%和10.90%;锦尚集控区排第三,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海量分别占污染物入海总量的7.31%和8.75%。 3、主要入海河流 安东排污渠(晋江)、加塘溪(晋江)、大盈溪(南安)、后店溪(南安)、梅塘溪(晋江)、寿溪(南安)、林辋溪(惠安)等入海溪流中,林辋溪(惠安)污染物入海量最大,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海量分别占溪流入海总量的15.10%和13.20%;加塘溪(晋江)排第二,化学需氧量、氨氮入海量分别占溪流入海总量的9.63%和8.57%;大盈溪(南安)排第三,化学需氧量、氨氮入海量分别占溪流入海总量的6.25%和5.89%。 4、主要汇水区 泉州近海水域划分为湄洲湾泉港海区、湄洲湾惠安海区、惠安东部外海、泉州湾、石狮东部外海、深沪湾、晋江东部外海、围头湾和安海湾9个汇水区。泉州湾汇水区污染物排放量最大,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占排放总量的47.22%和41.16%;其次是石狮东部外海汇水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占排放总量的18.51%和23.17%;第三是安海湾汇水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占排放总量的10.26%和10.51%。 (三)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污、偷排模拟分析 安东排污渠(晋江)、加塘溪(晋江)、下宅溪(石狮)、大盈溪(南安)、港塔溪(晋江)污染严重,工业企业存在较为严重的超标排污、偷排现象。模拟分析表明,工业企业超标排污、偷排会显著增加河流的纳污量,加塘溪、大盈溪、安东排污渠、港塔溪等工业企业污水排放量大的溪流,工业污染源将成为造成河流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1、安东排污渠:工业污水偷排20%、40%和60%时,工业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排放总量的比例,由达标排放时的18.5%分别上升至39.7%、53.0%和61.9%。当工业污水偷排60%时,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达标时增加110%。 2、加塘溪:工业污水偷排20%、40%和60%时,工业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排放总量的比例,由达标排放时的11.8%分别上升至31.9%、44.5%和53.2%。当工业污水偷排60%时,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达标时增加90%。 3、下宅溪:工业污水偷排20%、40%和60%时,工业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排放总量的比例,由达标排放时的4.8%分别上升至28.5%、40.6%和49.2%。当工业污水偷排60%时,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达标时增加90%。 4、大盈溪:工业污水偷排20%、40%和60%时,工业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排放总量的比例,由达标排放时的24.0%分别上升至54.7%、67.7%和74.9%。当工业污水偷排60%时,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达标时增加200%。 5、港塔溪:工业污水偷排20%、40%和60%时,工业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排放总量的比例,由达标排放时的16.9%分别上升至36.6%、48.7%和57.0%。当工业污水偷排60%时,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达标时增加90%。 四、污染因素分析 (一)入海河流污染因素 1、河流污径比高 泉州市大部分入海河流为时令溪流,除雨季外,其他时段河流基流少甚至断流。污染较为严重的安东排污渠(晋江)污径比为1.36:1,加塘溪(晋江)为5.19:1,下宅溪(石狮)为0.95:1,大盈溪(南安)为1.04:1,港塔溪(晋江)为19.61:1。河流污径比高,基本成为沿岸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的排污沟。工业、生活、畜禽养殖废水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河流水质也不可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要求,应采取调水、引水、补水等措施,降低河流污径比。 2、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滞后 泉港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惠安县城污水处理厂、北峰组团污水处理厂、城东组团污水处理厂、东海组团污水处理厂、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等城市污水处理厂未投入运行;各镇区污水处理厂(除晋江市的远东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外)尚未规划建设。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地表水和近岸局部海域水环境污染。 3、环卫体系建设滞后 沿海县(市、区)除城区环卫设施相对较为完善,乡镇生活和工业垃圾处置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工业固废随处堆放。尤其在农村,河流、沟渠沿岸垃圾堆存现象较为严重。 4、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部分企业污水处理设施陈旧、简陋,无法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部分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小,处理能力小于污水排放量;部分企业出于节约成本,经常进行偷排,不仅严重污染了环境,还造成了恶性竞争,打击其他企业的治污积极性;寿溪、后店溪、梅塘溪沿岸的石材加工企业数量众多,石渣石粉没有妥善处置;环境监测、监察部门监测、监控设备和人员配备不足,监管力量薄弱。 (二)海域污染因素分析 1、安海湾 造成安海湾污染的主要因素为:?入海河流污染严重;?淤积严重,纳潮量小,稀释扩散能力差;?安海湾西岸向海域倾弃固体废物和垃圾的现象较为严重。 2、泉州湾 造成泉州湾(主要为南岸)污染的主要因素为:?晋江流域入海污染物量大;?南岸入海河流污染严重,入海污染物量大;?稀释扩散能力差。 五、污染综合整治 (一)综合整治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的原则 整治工作应突出重点。明确重点解决的问题,提出分步骤、分阶段组织实施方案,根据措施的重要程度,结合各区域水质要求,优先考虑重点区域、实施重点项目。 2、总体推进的原则 整治工作应做到总体推进。在实施重点整治区域治污项目的同时,兼顾非重点区域整治任务。非重点区域整治任务原则上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 3、坚持实事求是,环境效益优先的原则 泉州市近海水域污染治理与水环境的改善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项目的安排必须符合近海水域整治的规律,要注重目标的可达性及项目的可操作性,优先安排环境效益显著的项目和前期工作较充分的项目,体现能办的事马上办,让群众看到成效,树立信心。 4、统筹协调原则 污染治理必须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与各行业、各部门的计划、规划协调衔接;跨行政区域的污染治理项目应统筹协调;整治工程应充分利用已建、在建工程,并与规划拟建工程相结合,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5、事权明晰的原则 整治方案的制订与实施涉及各级政府和多个部门,水污染防治任务要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明确有关方案实施监督与实施效果评估的程序,以利用于方案的有效实施。 6、公众参与的原则 建立公众参与的信息反馈制度,收集公众意见,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同时有关部门应解答公众关心的问题。 (二)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海域 重点整治的海域为安海湾、泉州湾南岸。 2、重点整治溪流 重点整治的溪流共9条,分别为:林辋溪(惠安)、安东排污渠(晋江)、加塘溪(晋江)、下宅溪(石狮) 、大盈溪(南安)、港塔溪(晋江)、后店溪(南安)、梅塘溪(晋江)、寿溪(南安)。 3、重点工业污染源 ?安东排污渠(晋江)重点整治的工业污染源为:晋江市华峰织造印染实业有限公司、泉州锦兴皮革有限公司、晋江市威立织造实业有限公司、晋江连捷纺织印染实业有限公司、福建东沦织造企业有限公司、福建晋江富兴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及华懋电镀集控区。 ?加塘溪(晋江)重点整治的工业污染源为:晋江建大印染有限公司、晋江兴业皮革有限公司、晋江市协盛织染有限公司、晋江市金山印染织造有限公司、晋江恒盛纺织有限公司、晋江市福联皮革工业有限公司、晋江市安海奔达印染厂等印染、制革企业,可慕皮革集控区、五里工业区、丙厝皮革集中区、安平工业区及联邦印染(泉州)有限公司、泉州良兴染织植绒有限公司、晋江华源纸业有限公司、晋江市内坑康源再生纸厂等。 ?下宅溪(石狮)重点整治的工业污染源为:石狮市宏利染织制衣有限公司、石狮市永宁协兴水洗厂、石狮市霞光海藻有限公司、石狮市永宁镇雄盛海藻制品厂、石狮市中科海藻制品发展有限公司、石狮市永宁下宅海藻加工厂、石狮市协力海洋生化有限公司等近10家印染、水洗、卡拉胶生产企业。 ?大盈溪(南安)重点整治的工业污染源为:福建省南安市志兴纸业有限公司、泉州市似锦纸品有限公司、南安市顺达纸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市盈顺纸品有限公司、南安市益发造纸有限公司等10多家造纸企业。 ?港塔溪(晋江)重点整治的工业污染源为:晋江市维丰织造漂染有限公司、晋江市三荣印花织造有限公司、晋江市英林镇威鹿服装水洗厂、福建省新佳宏展织造有限公司、晋江市联兴服装水洗有限公司、晋江英林皇都服装洗烫有限公司等10多家漂染、印花、水洗企业。 ?后店溪(南安)、寿溪(南安)、梅塘溪(晋江)重点整治的工业污染源为:汇水区的内石材加工企业。 (三)溪流整治对策、方向 1、林辋溪(惠安) 加快惠安县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完成惠安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染源的截污、截流;加强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金麦啤酒原料有限公司、福建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泉州龙珠酿酒有限公司等重点工业企业的监管;完善环卫处置体系。 2、安东排污渠(晋江) 加强晋江市华峰织造印染实业有限公司、晋江市威立织造实业有限公司等重点工业污染源及华懋电镀集控区的监管;东石镇生活污水排入远东污水处理厂处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接入排海管道排放。 3、加塘溪(晋江) 加强庄头工业区、桥头工业区、可慕皮革集控区、丙厝皮革集中区内印染、制革、电镀等重点工业企业及五里工业区的监管;加快远东污水处理厂及排海管道建设,安海镇生活污水排入远东污水处理厂处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接入排海管道排放;完成河道的清淤、疏浚。 4、下宅溪(石狮) 加强卡拉胶生产企业的监管并完成对河流沿岸垃圾堆场及河道河面垃圾的清理,完成永宁镇污水处理体系建设。 5、大盈溪(南安) 加强汇水区内造纸企业的监管并完成对河流沿岸垃圾堆场及河道河面垃圾 的清理,完善环卫处置体系,并加强石壁水库的运营管理和水量调节,尽可能保持一定的生态下泄水量。 6、港塔溪(晋江) 加强晋江市维丰织造漂染有限公司、晋江市三荣印花织造有限公司、晋江市英林镇威鹿服装水洗厂等漂染、印花、水洗企业的监管。 7、后店溪(南安)、寿溪(南安)、梅塘溪(晋江) 加强汇水区内石材加工企业的监管及石粉、石渣处置场、综合利用场的建设,完成对后店溪、寿溪、梅塘溪的清淤、疏浚。 8、其它溪流 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综合治理、生态养殖的推广以及沼气池工程的建设。 (四)整治内容 整治内容分为九大类,详见《泉州市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实施方案项目表(附件1),《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表(附件2)。 1、建设、完成城市及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和设施。 2、对分散的污染源实行截流截污,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3、完善工业污染源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保证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4、河道清淤、疏浚。 5、安海湾清淤、疏浚。 6、逐步完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的建设。 7、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外的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全面有效控制。 8、制订泉州市浅海滩涂水产养殖规划,合理发展海洋生态养殖。 9、建设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五)重点工程与投资 重点工程主要是与安海湾、泉州湾南岸、林辋溪等重点整治海域、流域相配套的整治工程,包括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工业废水治理工程、非点源污染治理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等。 1、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十一五”期间泉州近海水域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工程4项,包括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惠安县城污水处理厂、远东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规模38万吨,总投资约6.50亿元。 2、工业废水治理工程 包括东石、安海镇重点工业企业排海工程、晋江“退二进三”工程、石井、水头、东石镇石材加工企业整治工程、石狮市污染企业搬迁工程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投资约3.20亿元。 3、非点源污染治理工程 包括畜禽养殖、垃圾处置体系建设、农业径流污染整治等投资,初步测算投资约1.10亿元。 4、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包括九十九溪、加塘溪、寿溪、后店溪等河流清淤、疏浚工程,初步测算投资约1.50亿元。 5、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包括晋江、石狮市环境自动监测分中心的建设、环境监测监察能力的建设,重点工业企业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等,初步测算投资约0.60亿元。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关于“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精神,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应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沿海县(市、区)政府应加强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在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竣工验收的已投产的项目一律停产,依法严肃处理。 (二)推行清洁生产工作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和生产中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至2010年底整治重点区域内主要工业企业普遍实行清洁生产审核。 继续巩固和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开展ISO14000与清洁生产审核整合研究和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有效模式,树立一批原来污染严重、经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后效果明显的清洁生产典型。 (三)加强流域水环境管理力度 重点整治区域应定期监测并公布水质状况,泉州市海洋与渔业部门、环保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布重点近海水域水质状况。对污染严重的入海溪流应由当地政府下达水域水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 对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及总量控制制度。各地环保部门要根据“十一五”计划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提出水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制订实施方案,由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总量控制目标应列入县(市、区)长环保目标责任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以保证流域(区域)水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四)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针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开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对重点领域、重点范围、重点查处的企业,要加强监管,重点督办。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问题,尤其是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信于民。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广、阻力大的重点案件,要进行联合执法,形成上下联动、整体互动的工作格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 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把落实人大决议作为“法定作业”,将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计划和工作议事日程,列入县(市、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中。各级行政一把手应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对治理方案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个项目都要建立“五个一”(一个项目、一个责任人、一个领导班子、一套工作机制、一笔启动资金)的工作机制,保证按时完成方案中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加大投入,积极筹措和科学合理的安排近海污染治理资金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近海水域污染综合治理的资金投入,把治理资 金列入各级财政年度支出的重要项目,并力争逐年有所增加。 对于水污染防治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的资金投入,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拓宽资金渠道,引导社会资金积极投入。在实 施工 文明施工目标施工进度表下载283施工进度表下载施工现场晴雨表下载施工日志模板免费下载 程项目时要统筹考虑资金筹措、运行机制、成本效益等问题,把工程建设同管理改革结合起来。积极广开渠道,筹集资金,通过征收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争取上级补助、国债、外贷等方式,切实解决资金投入难问题,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金投入水污染防治和垃圾处理。在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大、中型整治项目建设任务按时完成的同时,也鼓励推进污染治理企业化、市场化、产业化。同时要科学合理确定用水定额及收费标准,促进农业、工业和城镇生活等节水措施的落实。 (三)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区域间的协作,要以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对待涉及跨区域间的项目和工作,主动协调、不分彼此、密切合作;要对本辖区水环境质量负责,制订近海水域水污染防治总量削减总体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县(市、区)整治目标的实现;要制订检查方案,定期对下达的治理任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自查,促进整治计划落实;要每年对本辖区近海水域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项目进展、总量削减、防治目标及水质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泉州市政府备案。 泉州市各有关部门应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督促检查力度。 宣传部门要制订《泉州市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媒体,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宣传。 监察部门要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对各项整治计划进行督促落实,对工作不负责、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 发改委、经委要从产业政策、投资建设和清洁生产方面,加强指导和监督。 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补助资金,并指导制订有效的投资机制。 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要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组织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以及垃圾处理处置体系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指导各县(市、区)逐步建立健全“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环卫体系。 规划部门要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编制乡镇垃圾处理处置规划。 水利部门要做好河道整治、现有闸坝运行管理评估、流域水资源调度和生态用水保障工作。 农业部门要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农业结构调整,指导畜禽养殖业的污染 治理等工作。 海洋与渔业部门加强近海水环境质量的监测,制订泉州市浅海滩涂水产养殖规划,合理发展海洋生态养殖。 环保部门负责对近海水域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管,组织制订和实施近海整治计划,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加大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进行指导,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要实行挂牌督办。 (四)加强宣传,营造气氛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泉州市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方案》,从树立落实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媒体,采取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大近海水域污染综合治理宣传力度,提高领导、企业、群众的认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杜绝“先污染后治理、先欠债再还债”的老路。以当年“拔烟囱”的劲头,用铁的纪律和铁的手腕,共同做好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引海水冲污工程完工 饱受污染的沟渠需要迎来一次彻底地“整容,对此石狮市相继投入多个治污工程。日前,投资90万元引海水对梅港沟下游段进行冲污的工程正式投入使用。这条长约1.1公里海水引水管道,从梅林油库附近海域取水,引至梅港沟下游段,利用退潮时段每天冲污1至2 个小时。 接下来其他治理工程也将相继完工,包括:投资20万元实施东头沟外延管道(或护砌)的埋设100米。投资100万元实施梅港西沟“沟中涵”的管道埋设,整治长度0.72公里,铺设污水管长度1.8公里。昨天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工程正在有序进行,将于1月底前完工;投资210万元实施梅港沟上游段470米行政中心排洪沟建设,计划春节前完工。另外,当地还加大对梅港沟的清理垃圾力度,请专人用木船,每天对梅港沟面的垃圾和漂浮物进行清 理打捞。 环保设施建设同步进行 环保基础设施,是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对此石狮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 强永宁附近的环保设施建设: 一是投资1080万元在西岑溪、沙美西溪上游段建设5.1公里单侧污水管网,该工程正 在紧张有序施工,预计春节前完工。 二是加快开展永宁污水处理厂建设。拟建的永宁污水处理厂,位于永宁镇西岑村,总投资4446.15万元,总规模为6万吨/日,一期用地43亩,按3万吨/日处理量设计,该项目现已完成选址、可研、初设、环评和立项等,今年上半年将投资1000万元先行按5000吨/ 日规模开工建设,预计5月份完工投入使用。 三是投资2000万元同步加快镇区通往污水处理厂约6公里污水主管铺设的设计建设, 预计今年5月份完工。 四是投资700万元,实施长度7公里的东南环路、永梅路、黄金大道等路段污水主干 管道铺设,目前该项目工程已结合道路改造同步进行,今年5月份完工。 本报讯 (记者陈凌鹭)今年是我市开展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的第五年。截至11月25日,全市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共投入资金8.43亿元。年度计划实施的76个项目中, 预计到年底将有75个项目完成或基本完成年度整治任务。 一批垃圾焚烧发电厂将投入运行 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安溪、惠安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及南安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将于年底前投入试运行。到年底,全市垃圾处理能力将达到5450吨/日, 比2005年增长近8倍。 污水管网建设速度加快,污水处理厂负荷率显著提升。今年,我市投入4.2亿元,推进污水管网的建设、疏通和修复。截至10月份,12座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均实际处理污水量达 到54.5万吨,负荷率达到87.5%,比1月份提高了18.1%。 今后,我市将把污染减排工作重点放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建设和改造上, 提升减排效益,进一步提高各地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进水浓度。 拟整治小流域周边千家污染企业 今后,我市将按照《泉州市第一批小流域水环境污染调查和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开展第一批20条以上污染较严重、水质较差的小流域污染整治,对小流域周边污染较严重的小作坊、个体户和“五小”、“三无”企业实施集中停产整治或关闭取缔,初步拟定对1000家以 上企业采取措施,逐步改善小流域水环境状况。 相关新闻: 持续推进污染治理全力打造宜居城市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近海治污视察 本报讯 (记者陈凌鹭)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今年我市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进展 情况进行视察。 视察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孙增福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坚、周真平、陈家富、颜伟劲、陈全顺任副组长,秘书长吴春林和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市人大代表、环 城委委员为成员,副市长林伯前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视察。 视察组分三路前往鲤城、丰泽、洛江、泉港、石狮、晋江、南安、惠安、台商投资区等地,实地察看市区八卦沟截污改造工程、晋江市双龙沟东拓污水工程、惠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等15个项目的运行、建设情况,重点视察2010年度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计划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纪要中关于加快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决议执行情况 所提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 视察组认为,今年是决议执行的第五年,也是全面实现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总目标的最后一年。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近海治污工作,紧紧围绕五年总体目标,突出工作重点, 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管网建设相对滞后,企业自律意识不强,个别项目进度相对迟缓等问题。视察组提出,要坚持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使全社会增强节能减排、爱护美好家园的环保意识;要坚持依法从重治理,对违法排污行为屡禁不止的个别企业,要坚决取缔;要坚持突出治理重点,以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滞后工程为重点,加大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持续推进近海治污工作;要坚持近海治污长效机制,将近海治污列入“十二五”规划,结合“大干150天,实施„五大战役‟”活动,继续落实涉及近海治污的各个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近海水域水环境质量,全力打造宜居城 市。 晋江上游20家电镀企业 入驻新集控区 本报讯 (记者陈凌鹭)晋江上游20家电镀企业已经全部进驻南安水头华源电镀集控区一期(安置区)工程。目前,有18家电镀企业经环保局预验收批准试运行并取得成功, 1家企业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正在申报试运行,1家企业正处于设备安装调试阶段。 水头华源电镀集控区建成后,电镀污水日处理能力将达到8600吨,回用水将达到60%以上,每年减排电镀废水将达到170万吨,可回收金属镍200多吨、金属铜100多吨以及 六价铬和锌等重金属,回收价值约2000万元。 经过两年多的施工,如今集控区一期工程(安置区)的电镀安置厂房、厂区市政工程建设以及日污水处理量4300吨的污水处理厂已全面完工;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完成,并与 南安市监控中心联网。 八卦沟截污改造 工程近期竣工 本报讯 (记者陈凌鹭)八卦沟截污改造工程是2010年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重 要项目之一。目前该工程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扫尾工作,将于近期竣工接受验收。 八卦沟建成已有十多年,管道淤积严重,检查井缺失较多,通水能力差。截污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对八卦沟边上污水管道进行清淤疏浚;改造管道节点,增设检查井;改造建设金鱼 巷片区的污水管网。 工程从今年8月底进场施工,目前金鱼巷片区污水收集管网铺设1310米,铺设石板路面1725平方米;后城旅游文化街铺设石板路面2215平方米,沿沟排污节点改造23处,管道清淤工程量2124立方米。工程完工后,将大大增加八卦沟周边片区的生活污水收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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