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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天保工程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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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天保工程总结南江县天保工程总结 南江县1998—2008年度天保工程总结 天保工程实施十年来,我们边学习、边建设、边总结,边整改、边提高,不断夯实工程建设成果,着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努力提升工程管理水平,使我县天保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了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南江县先后被国家经济林协会授予“中国核桃之乡”、“中国金银花之乡”,被国家林业局表彰为“全国天保工程建设先进县”,“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县”、“全国造林绿化先进集体”、“全国基层林业站建设合格县”和“全国绿色小康县”,是国家第一...

南江县天保工程总结
南江县天保工程总结 南江县1998—2008年度天保工程总结 天保工程实施十年来,我们边学习、边建设、边总结,边整改、边提高,不断夯实工程建设成果,着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努力提升工程管理水平,使我县天保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了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南江县先后被国家经济林协会授予“中国核桃之乡”、“中国金银花之乡”,被国家林业局表彰为“全国天保工程建设先进县”,“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县”、“全国造林绿化先进集体”、“全国基层林业站建设合格县”和“全国绿色小康县”,是国家第一批天保工程示范点。 一、工程实施主要情况 1(基本情况 南江县地处长江中上游嘉陵江流域渠江和东河的重要源头,位于川东北米仓山南麓,东邻通江、南靠巴州、西连旺苍、北接陕西省南郑县。集革命老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于一身,是四川省林业建设和生态建设重点县。 全县辖48个乡镇、522个村,总人口70万,比1997年增加12万人。地势北高南低,境内最低海拔254米,最高海拔2508米,属亚热带湿润型季风气候,年均气温16.4?、?10?活动积温5217.8?,无霜期268天,年日照时数1594.9小时,年均降雨量1247.5毫米。 南江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幅员3382.9平方公里,其中林业用地342.4256万亩,比1997年增加48.5771万亩;有林地面积304万亩,比1997年增加86.0729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15071903万立方米,比1997年增加932.604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65.6%,比1997年增加22.6%。有原始森林60多万亩,建有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光雾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大小兰沟省级自然保护区、全国三大成片保护古柏—皇柏林,南江被誉为“巴山明珠”、“森林百宝箱”和“生物基因库”。 南江县林业局内设机构4个,现有下属单位71个,其中直属单位9个、乡镇林业站48个、国有林场5个、国有苗圃3个、木材检查站3个,林产品经营和加工企业3个。林业系统现有在职职工567人,专业技术人员19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师88人)。 1998年我县启动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南江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天保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并下设办公室于林业局,负责日常事务。林业局成立了“天保中心”,负责对天保工程进行组织、实施、协调、管理、指导、检查、监督等工作。各国 有林场和乡镇林业站也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工程实施和管理。 通过十年建设,我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后续产业得到迅猛发展,创建了“米仓山牌核桃”、“米仓山牌核桃仁”、“云顶茗兰”等AA级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林业职工利用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收入不断增加,2008年职工人均收入14652元,是1997年的3.7倍。 2(资金投入与管理情况 1998—2008年天然林保护工程专项资金共到位12,572.382万元。 1998—2008年天然林保护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共到位7,925.22万元,其中:森—— 林管护事业费补助资金5,099.3万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费640.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费1,333.38万元,“四险”补助经费252.14万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费313.2万元,富余职工一次性安置补助费286.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1998—2008年天然林保护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基本建设)共到位4,292万元,其中:公益林建设资金4,109万元,护林防火工程建设资金33万元,种苗工程建设资金1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1998—2008年天然林保护工程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共到位355.162万元,其中:“四险”补助经费245.28万元(省级财政配套),富余职工一次性安置补助费71.6万元(省县两级财政各配套1/2),死亡职工丧葬补助费38.282万元(省级财政配套)。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100,,由于我县属国定贫困县,因此同级财政无力配套工程资金。 在资金使用管理上,本着“慎用钱”的原则,严格资金的调度使用。一是实行报账制。林业局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规定,对资金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账专户,专人专管,封闭运行,严格实行报账制。二是强化审计与监督。林业局成立了以纪检监察、计财、天保办人员为主的天保工程资金管理小组和内审组,不定期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检查与审计。邀请市、县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了多次专项审计与检查,杜绝了资金的挪用、串用、截留、挤占、转移、隐瞒等现象。三是强化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天保工程生态公益林资金全部用于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等,资金使用做到“四个相符”(生产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与实际完成任务相符,工程实施与作业设计相符,原始凭据与上下账务相符,资金支出与实际发生额相符)、“八项不准”(不准挤占挪用,不准帐外设账,不准座支报假账,不准浪费开支,不准支付与工程无关的费用,不准使用不合规的票据,不准附件不齐报账,不准违反财经纪律)、“五个不拨付”(不实施不拨付,不验收不拨付,有违纪事件不拨付,未保证质量不拨付,未落实管护责任不拨付)和“十一条报帐要求”。设施设备购置,实行政府采购制,基建工 程和修缮费用支出,先报预算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按审批结果实行报账。其它“五项”保险等专项费用,严格按规定要求,全部用于专项开支。 此外,我县国有林场还有巨额债务: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巴中监管分局、巴中市林业局关于转发《四川银监局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转发银监会 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免除名单及免除额(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巴银监【2005】119号)文件精神,我县已将免除的269万元(其中南江林业总场259万元,大坝林场10万元)按相关手续转增企业国有资本金。2004年挂账处理的林业世行贷款到期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对世界银行贷款林业项目划入“天保工程”区部分的债务给予政策支持的函》(财际函【2004】40号)要求,将我县已到期未偿还的贷款额1575906.17美元纳入减免划入天保工程区的债务给予免除。第27期纳入延期归还财政部的划入天保工程区的未到期贷款本金995398.30SDR,实行挂账停息。截止2008年12月31日已到期挂账债务749356.09SDR,其中本金689121.90SDR,利息60234.19SDR。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到期的挂账债务312932.75SDR,其中本金306276.40SDR,利息6656.3SDR. 3(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商品材采伐得到有效控制。全面停止了对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加强了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有效地减少了森林资源消耗。全县森林资源人工林商品材实际采伐量年减少2.18万立方米,1998—2008年累计减少23.93万立方米。 ——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建立和完善了森林管护责任制。全县管护责任面积291.77万亩,2008年实际管护面积达到了320.948万亩。我们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要求,科学编制了《南江县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实施 细则 测试细则下载防尘监理实施细则免费下载免费下载地暖施工监理细则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下载静压桩监理实施细则下载 》,建立了“金字塔”管护体系,成立了天保管护中心,设乡镇、林场森林管护站53个,建村级管护点522个,按照“严管林”的工作要求,坚持每年森林管护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计划、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实行领导干部管护目标责任制、辖区负责制和“双向”目标管理(县政府与实施项目乡镇、相关责任单位签订管护责任书,县林业主管部门与各乡镇森林管护站、场签定管护责任书),按照“五个一”的工作要求(即一人一证、一人一卡、一人一书、一人一图、一人一帐),采取定人、定责、定任务、定目标、定奖惩的“五定”工作方法,将管护任务落实到林班、小班,到人头,形成“山有人管、林有人看、责有人担”的管护格局。 ——公益林和种苗工程建设初建成效。到2008年底,全县累计营造公益林55.381万亩,其中人工植苗造林12.576万亩、占计划的100%;飞播造林14.84万亩、占计划的100%;封山育林29.965万亩、占计划的100%;完成森林抚育102.15万亩次。全县建立固定骨干 苗圃3个,建母树林基地2个,种子园1个,采穗圃1个,年产各类合格苗500万株,种子5000公斤,优质核桃穗条10万枝,基本满足了全县工程建设种苗需要。 ——职工社会保险得到基本保障。全县林业职工全部纳入了省和地方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四险”政策得到较好落实,确保了829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 ——富余职工分流得到妥善安置。截止2008年底,全县利用天保政策累计完成林业职工一次性安置222名,超过了省下达我县的179名一次性安置计划。我县还自筹资金安置了422人,使一次性安置人数达到644人。 ——林下资源开发得到有效利用。南江县地域辽阔,植被类型多样,蕴藏了极丰富的植物资源,可供开发的食用、药用及观赏植物品种繁多。现已开发的植物资源有:天麻、党参、大黄、竹笋、单宁资源等,但规模不大。 4(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创新情况 ——探索国有林场改革。一是深化国有林场人事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林场内部人事管理及分配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的改革,按工作岗位设置人员,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岗位绩效量化测评指标,推行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扩大林场场长的用人权和分配自主权。林业局对林场实行预算控制、总额包干的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林场实行挖潜增收、节约开支、自谋自营经济发展之路,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增加林场职工收入。林场的学校移交当地教育部门,从林场分离,医务人员进行精简,公安经费列入当地财政全额预算,从而彻底给林场松绑,尽可能解决林场包袱沉重问题。二是加快推进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整合林场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组建“南江县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按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进行生态旅游开发与建设,经营收入一部分返补林场,进行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公司将其余资金继续投入景点开发与建设,扩大旅游经营规模。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还山、还林、还利于民。通过改革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我县集体林地面积268.894万亩(纳入改革面积268.894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78.6%,林改涉及48个乡镇、522个村、2411个村民小组、14.5万农户、55万人。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四先四后三均”的工作方法稳步推进,一是先试点后推开;二是先区划后林改;三是先培训后上岗;四是先定方案后实施;五是按照“均山、均股、均利”的改革方式分区施策。自2007年启动林改试点以来,我们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推开、三年扫尾”到2009年底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总体目标,精心组织实施,规范阳光操 作,积极稳妥推进。目前已完成160.09万亩集体林的现场勘验、签订合同、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等工作,占林改面积总任务的59.5%。 ——深化分类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分类经营区划原则,我县区划重点公益林179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52.3%;商品林163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47.7%。按照“公益林管死,商品林放活”的思路,在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的同时,适度放活商品林的经营管理。 ——深化基层林业站改革。南江机构编制部门将基层林业站确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林业主管部门与乡镇党委政府共管,以林业局管理为主的体制,乡镇林业站为县林业局的派出机构,人、财、物由林业局统一管理。按照乡(镇)有林业员,跨乡镇设中心林业站的原则,全县共核定基层林业站财政事业编制102个,确保了队伍的稳定。 创新林业建设机制。一是创新发展机制。采取“政府鼓动、场站推动、大户带动”—— 的运行机制,推行“业主开发、租赁经营、个体承包、股份合作、协会带动、家庭林场”等建设模式,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特色化,特色产业效益化”的发展思路,带动了以四川省米仓林业集团等龙头企业的快速壮大,非公有制林业和后续产业建设步伐加快。到2008年,全县发展林业专业大户3.8万户,其中年收入3万元以上的林业专业大户1630户,有序流转林地2.4万亩,租赁荒山经营权、营造生态公益林1.5万亩,聚集民间资金2500多万元兴办多种形式的林业产业。二是创新建设模式。在森林管护上,本着“严管林”的要求,按照“管护总站?管护站?管护片?管护点?管护人”五级森林管护体系,将管护责任具体化。建立以林木所有者为载体,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政绩一票否决制,层层签定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各级管理机构,落实到社区、到农户、到林权所有者。积极推行“专职专人、专兼结合、个体承包、家庭经营”等管护机制,形成以林农管护为主,专、兼职代管互补,林场职工托管为辅的社区共管的森林群管、群防、群护的管护格局。林业局与基层单位之间、与周边省、市、县之间,建立良好的森林管护联防协作机制,互帮互助,互通信息,形成横向和立体森林管护网络。加大对森林资源保护、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的管理和打击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在公益林建设上,创立“两个模式”、“三个确保”、“四个严格”、“八个结合”的工作方法。“两个模式”即坚持立体混交栽植和生态游模式;“三个确保”即确保技术指导到位、规格质量到位、政策资金到位;“四个严格”即严格执行规划,严格选择树种,严格混交比例,严格林种方式;“十个结合”:一是坚持公益林建设与建设秀美南江相结合;二是坚持公益林建设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相结合;三是坚持公益林建设与促进农民增收相结合;四是坚持公益林建设与推动城乡环境整治、改善人居环境相结合;五是坚持公益林建设与生态旅游建设相结合;六是坚持公益林建设与 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七是坚持公益林建设与申报后续项目相结合;八是坚持公益林建设与林下产业开发相结合;九是坚持公益林建设与地质灾害治理相结合;十是坚持公益林建设与粮食生产安全相结合。为解决公益林建设资金不足,按照“两权分离,谁造谁有,合造共有、以民为主,民办公助”的运行机制,吸纳有能力与营销市场的私营企业与个体大户参与荒山造林。同时,鼓励农户、城镇居民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参与林业建设,鼓励各种社会团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实行林企对接,将国家投资列入其造林成本,今后采伐更新优先安排采伐指标,提供采伐更新造林项目,实行全额返还育林基金等政策进行支持,确保造林者权益,推动公益林建设朝着良性循环方向发展。三是创新管理机制。一是在林场管理上,根据天保工程建设的需要,转岗分流富余人员,鼓励和大力支持林场职工发展家庭经济和从事以生态旅游为主的多种经营,将“砍树人”变为“护林人”,将“富裕人”变为发展林业后续产业的“带头人”,将“能人”变为推广林业科技、促进林业发展的“引路人”。大江口林场专职护林员曾凡俊在完成管护工作的同时,自筹资金20万元,建起了南江最大的个人黄羊圈养养殖场——光雾山羊场,2008年底存栏1300只、出售400多只,收入10多万元,成了远近闻名的“昔日砍树人、今朝牧羊人”。大坝林场职工朱仁勇,租赁农舍开办农家乐,年经营收入20余万元,获利8万多元;大江口林场职工刘丛兵,在管护好划定的森林资源的同时,利用林中空地栽植大黄、党参和养蜂等,年纯收入3万多元。至今,全县国有林场有近100户职工家庭发展家庭经济,创办多种经营项目200多个,年收入150多万元,成为林场职工家庭的重要经济来源。2008年林场职工收入中生态经济收入占30%以上;二是在林业站的管理上,中心林业站成立了林业科技服务部,按照“站企分离、以企养站”的原则,将职能职责与林业站分离。服务部实行“ 职工入股、统一经营,利益联动、按股分红,收益归站、滚动发展”的企业化运作模式,利用自身技术优势,依托科技推广和科技服务,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和买断等方式进行苗木花卉、木质原料林、竹林、特色经济林等林业产业开发获取收入,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上两林业科技服务部承包经营了集体低产木竹林1500亩,利用自身技术优势,提高集约经营水平,每年可提高木竹产量30%以上,增加纯收入2万元。杨坝林业科技服务部与村社农户股份合作,一是营造用材林800亩,现已经成林,服务部占51%的股份,预计10年后可进行抚育间伐利用;二是养白蜡虫500亩,年产值达到100万元,利润30万元,林业站可得利9万元。南江镇林业科技服务部利用在城区的优势条件,承包城镇绿化项目,鼓励支持职工发展盆栽花卉,年收入30万余元。全县林业系统发展各类基地1.5万亩,年创收200余万元。 二、工程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 1(生态效益。一是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通过工程的实施,森林资源显著增加,森林分布更趋合理,农田水利防护林网基本建成,林种结构得到极大改善,林分质量显著提高。基本实现原方案规划的“山顶戴帽,坡埂围腰,田边地坎成行,庭院挂果,河边成林”的南江林业发展格局。新增有林地86.0729万亩,年森林资源消耗减少4.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1997年的43%提高到2008年的65.6%,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减少293万吨,减少水土流失量60%以上,新增水源1300万吨,土壤养分增加3360万吨。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改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日益增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物多样性普遍增加。山变绿了,水变清了,天更蓝了。二是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天然林是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生态系统。停止天然林采伐,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更加良好的生存环境,生物种群数量普遍增加。我县抓住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有利时机,加快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目前已建国家级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各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正在申报国家级),保护面积6.3万公顷,大量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维护了生态平衡,对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起到了一定作用。 2(经济效益。我们牢固树立“产业兴则生态稳”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项目带动基地,基地推进产业,产业促进发展”的思路。加快了以核桃、金银花、生态旅游为重点的特色产业发展速度。全县核桃总规模达20.5万亩,核桃产量达530万公斤、产值1亿元;金银花总规模达21.3万亩,年产金银花干花310万公斤,产值9300万元;林下种植优质牧草6.5万亩,带动了以南江黄羊为主的畜牧业发展;光雾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大小兰沟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加快,营造景观林带3条2.5万亩,培植巴山温带植物园、西佛山桂花公园、三台山生态公园和双拥生态公园等景点10余个,实现了生态旅游收入年均增长64,的良好态势。2008年林业总产值3.8亿元,占农业总收入的18.63%,是1997年的4.7倍,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633元,其中林业收入占22.56%,是1997年的7.1倍。林业已经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 3(社会效益。实施天保工程前,我县森林资源危机、经济危困、人员过剩等矛盾突出,严重影响林区的稳定。实施天保工程后,在职职工转向造林、护林,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纳入省级统筹,实行社会化发放,在职职工“五险”也基本得到了保障,几把斧头砍树的历史结束,困扰林场和林区多年的突出矛盾初步得到缓解。在天保工程实施中,我们始终把国有林场作为重点,在任务、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维护了林区和社会稳定。同时,坚持实施林业重点工程与实施富民惠民工程相结合,发展50亩以上林园经济大户3200户,辐射带动周边2.7万户农户发展林果业、畜牧业,建股份制苗圃、林园340个,面积11.5万亩。2008 年为地方提供5.1万个林农务工机会,解决农民变外出务工为就近务工的同时,为林农增加了310万元的经济收入。 通过实施天保工程,不仅使我县生态建设和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也对社会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集中体现为 “五大转变”:一是昔日的砍树人转变为现在的种树人、护林人;二是天然林采伐区转变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三是引起水土流失的毁林开垦地逐步转变为森林覆盖的绿色屏障;四是林农矛盾转变为林农和谐融合;五是地方经济由单一的“木头财政”逐步转变为多元化的生态经济。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符合我县实际,得到了我县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 三、工程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天然林保护与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林牧矛盾突出。我县既是林业大县,又是畜牧大县,南江黄羊养殖量大,对我县林业的发展和森林管护造成极大困难。 二是管护压力巨大。国有林区面积大,基础设施差,交通不便,巡护难度大;零星国有林和集体林成片面积小,零星、分散,农林交错,林牧混杂,管护极为困难,按每个管护员380公顷的管护任务,实际管护难以到位。 三是建设内容不合理。人工造林任务大,封山育林任务不足,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育林活动未进行安排,导致森林经营活动中断,林分长势衰退,发生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危害隐患增加。 四是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未安排。林区道路、供水、供电、通讯、医疗、森林管护站点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天保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时未作投入安排,新农村建设农村路网建设改造中也未将林区列入。致使林区道路维护保养无经费来源,成为国家政策投入的盲区,造成许多用于森林防火的林区道路严重损毁。林区电站也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必要的维护,现只能勉强维持。我县各林场均建于五十年代,基础设施落后,设备老化,损毁严重,功能发挥弱化,目前仍居住在林区的职工,不少住房还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的,年久失修已成危房,2008年“5.12”大地震就造成我县国有林场房屋垮塌1幢,垮塌面积520平方米,新成危房15000平方米,使157人无家可归。 五是没有补植补造政策。遇到大型自然灾害,对公益林建设造成损失的,没有资金进行公益林补植补造。 六是职工生存困难。国有林场人员多,住居分散,生活住宿条件简陋,林场职工生存困 难。天保工程实施后,林场只从事森林管护和林区道路养护工作,由于管护资金有限,没有了森林采伐,无其他资金来源,无法有效改善职工生存条件,2008年,林场职工人均收入才14652元,加之林场职工大多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下,许多家庭是“半边户”,家属无职业,家庭负担较重,且深居大山深处,从事其他职业增加家庭收入非常困难,物价上涨、收入低下,造成林场职工生存都存在问题。 2(天保资金投入与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原编制方案测算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过低,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管护费和公益林建设投资标准为1997年投资标准,未形成正常的投入增长机制。自工程实施后一直没作调整,物价上涨、劳动力成本增大、森林管护面积大量增加、工程建设成本和职工工资都在增加,按原标准核算的投入已无法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一次性安置费也是按1997年全年年平均工资6695元的3倍计算,每人2万元,单位自筹资金进行一次性安置后导致单位负债累累。 二是“五险”费用不足。以2008年为例,养老保险单位负担按在职职工个人档案工资的20%缴纳,不足1075元,月按此标准征收,超过的按实际工资征收;医疗保险单位负担按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个人档案工资总和的8%缴纳,不足1221元,月按此标准征收,超过的按实际工资征收(6%为基本医疗保险、2%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单位负担按在职职工工资的2%缴纳;生育保险单位负担按在职职工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单位负担按在职职工档案工资的2%缴纳,不足1050元,月按此标准征收,超过的按实际工资征收。南江五个林场2008年缴纳养老保险91万元、医疗保险126万元、工伤保险8万元、生育保险3万元、失业保险12万元,五项保险费用合计237万元,五项保险缴费由于工资增长导致缴费基数增高、缴费比例提高等多种原因,导致“五项”保险资金缺口较大。退休职工养老金社险局只负责统筹内项目,统筹外项目无着落,如国家出台的艰苦地区津补贴、保留津补贴等,造成离退休人员收入低,群访、集访不断,引发社会矛盾。 三是地方配套资金不能落实。我县是国定贫困县,年地方财政收入才近8000万元,地方财力困难,配套资金不能落实到位,无形中又降低了工程投入标准。 3(改善林区民生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县国有林场从2001年6月30日到2006年6月30日单位性质未确定,造成职工应享受国家政策两次调资、一次调标均未调整,职工的各种津补贴、边远山区津贴、退休安家补贴以及劳动保护等劳保福利从未兑现,岗位工资加薪级工资由于经费不足只兑现80%,人平月工资800元左右。二是国有林场未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职工以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后按企业职工核发退休金,导致职工利益受损,引起林场在职、退休职 工多次上访。三是林场职工没有享受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住房难以保障。四是一次性安置的644名职工,再就业率低。 4(林区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工程实施以后林场职工从事的保护森林和生态安全的社会公益活动,其工作职责就是巡山护林和从事生态公益林建设活动,已经不再具有林场以前经营性职能。二是区域优势发生变化。南江国有林场62万多亩林地属渠江一级支流,按国家重点公益林界定办法,95%属国家重点公益林。三是单位性质发生变化。过去林场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济来源主要来自于木材采伐和经营收入,现在全部资金来源于天保工程建设国家财政补助性资金和公益林建设投入,由于没有列入财政预算管理,又不能自由利用其所有的资产(林地、林木)自主经营,且被排除在地方政府农村扶持政策之外,形成林场“事业不像事业、企业不像企业、工人不像工人、农民不像农民”的四不像局面,山绿了,水清了,生态变好了,职工更穷了,干部职工思想波动大,人心不稳。 5、天保工程实施10年来,林场职工实行只出不进的政策,职工年龄老化(2008年平均年龄 岁),知识技术严重缺乏,人才出现断层,队伍素质严重下降,对我县林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后果。 6(国有林业单位债务问题 国有林场累计已拖欠职工工资442万元,退休职工的退休费1009万元,遗属困难生活补助费20万元,退休职工安家补助费30余万元。 7(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一是国有林场既未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又无相关政策资金投入,林场的发展已经成为社会的盲点和死角。二是1996年前因工受伤的职工,得不到工伤保险待遇(因1996年前未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又无力负担)。林区的教育卫生机构交地方后已全部被拆并,职工就医和子女上学存在严重问题。 四、工程到期后的相关政策建议 (一)实施天保工程二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天保工程实施十年多来,取得了巨大成绩,总结出一定的经验和教训。但毕竟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程一期虽已实施,但工程方案未纳入的内容还比较多,如林业管理体制改革,职工群众生活的欠账和经济上的危困局面,缺乏产业开发、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林业科技推广资金等等。因此,要巩固发展天保工程建设成果,必须对天保工程建设进行延续。实施二期天保工程,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的高度,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是巩固天保成果的需要。天保实施10年来,工程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但要巩固天保工程建设成果,就必须延长工程建设期限,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制度,完善工程建设内容。二是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要求,并明确提出林业部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继续实施天保工程,使天然林资源休养生息,持续发展,就能促进林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继续实施天保工程,使退化的天然林得以恢复,有利于增进生物种群繁衍,有利于建设良好的森林资源,最大限度地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先进文化;继续实施天保工程,能加速改善生态建设,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进步;继续实施天保工程,使林农职工生活不断改善,这对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繁荣林区经济,实现农民增收、职工增收,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是确保林区社会稳定的需要。通过继续实施天保工程,完善天保工程建设内容,发展林区社会经济,稳定职工队伍,确保林区社会稳定。四是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我县自然生态环境恶劣,干旱多灾。而以往过量采伐,林地逆转现象又十分严重。因此,对我县林业生产力布局和林业经济结构进行重大的战略性调整,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是我县林业建设的历史性选择。工程的实施将对森林资源的恢复发展,对林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对森林资源的管理体制改革,对我县实现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都将产生一系列重大影响。所以,实施天保工程第二期十分必要,势在必行。第二期天保工程应该将建设期限延长至20年,使我国天保工程建设具有里程碑的阶段性成果。 (二)相关政策建议 1.继续执行天然林管护补助政策 ___继续执行天然林管护补助政策,适当提高管护补助标准,按照国民经济增长水平,实行动态补助,经费管理渠道不变。 2(全面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政策 国家重点公益林由中央财政安排补偿基金;地方公益林由地方财政按所在省地方公益林的标准安排补偿基金或以购买劳务的方式安排森林管护费。对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重点区域的重点公益林,提高补偿基金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安排的补偿基金各省(区)可根据管护实际和促进国有林场与森工企业体制机制改革的需要统筹管理使用,调剂部分资金用于补助重点公益林面积小的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以及用于对集体重点公益林提高补助标准。 生态效益补偿金应该归口林业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使用,生态效益补偿金的80%用于林 权所有者,20%归林业部门,作为资源保护管理中必要开支,统一调剂使用。 3.实行森林抚育补助政策 为提高林分质量,培育优质高效的森林后备资源,加强森林抚育十分必要。我县有38万亩中幼林急需抚育管理,建议国家在天保工程二期实行森林抚育补助政策。森林抚育采取“收支两条线”管理,对抚育收入大于成本的,国家不予补助,抚育收入低于成本和无抚育收入的,由中央和地方安排基建投资予以补助,贫困地区由中央全额补助。 4、对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建设的公益林造林地纳入天然林保护范围严格保护。 继续安排公益林基建投资补助 5. 我县还有2万亩疏林地和2万亩的宜林荒山荒地,国家在天保工程二期应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公益林建设任务,应以封山育林为主,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6.完善林业职工和林区居民社会保障政策 ---对贫困地区林场职工“五险”补助全额纳入中央财政补助,低收入职工纳入地方最低生活保障费补助范围;与城镇居民同等享受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政策。 ---统一企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彻底解决目前像国有林场这类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而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带来的有关政策两不靠,职工利益难保障的尴尬局面; ---将企业供养的离休人员和符合救助政策的残障人员,全部纳入当地社保或民政保障救助范围,享受国家统一政策; ---将森工企业职工遗属补助费发放纳入社会保险保障资金补助范围。 ---地方政府将林区居民(包括一次性安置的全民职工、混岗职工、企业职工家属等),切实纳入地方社会保险统筹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6.继续实施转移支付补助政策 ---将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纳入当地社会事业总体规划和布局,建立必要的社区医疗机构和教育网点、因林区职工工作和生活的特殊环境,给予林区职工特殊岗位津贴,子女入学给予政策支持,所需经费实行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 7.建立改革激励机制 ---为引导和推进国有森工企业体制机制改革,中央财政通过预算安排建立改革奖励专项基金,实行“先改革先补助,不改革不补助”的激励政策; ---对从事木材加工、运输、筑路等辅业企业,要进行整体出售或股份制改造,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退出; ---对改革中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按2010年所在地区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5倍发放一次性安置费(或由单位为其缴纳15年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中央财政全额予以补助; ---对于2010年底前,森工企业自筹资金超天保计划一次性安置职工的,经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审核确认后,中央财政按照天保工程实施方案的补助标准追加安排一次性安置补助费。 ___对2010年底前,林场自筹资金进行后续产业培育建设成效好的,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报国家林业局批准后,按一定方式给予奖励。 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 8. 林场基础设施大多建于六、七十年代前,林区道路、通讯、房屋、饮用水、供电设施、森林管护站点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急需改造和改建,建议列入第二期天保工程基本建设投资范围。 9.理顺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体制 建议将我县国有林场定性为生态公益型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鉴于我县为国定贫困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列入专项转移支付基数直接补助给地方财政。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金作为单位工作经费。 10.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解决职工住房困难 在二期天保工程实施中,国家应该出台配套政策,理顺国有林场职工住房公积金,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问题。 11.增加低质低效林改造、林中空地造林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项目,人工造林重点由山头转向庭院、道路、河流等区域,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天保工程实施10年来,我县大面积荒山基本绿化,但还有41万亩的低质低效林和2万亩的无林地,急需要进行改造和绿化,部分地方可进行天然更新,改善人居环境,大力推进身边增绿工程,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建议在天保工程二期增加投入,将其纳入第二期天保工程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进行建设。 12.取消贫困地区的地方配套政策 我县是国定贫困县,财力极度贫乏,建议取消天保工程地方资金配套政策,由中央全额投入。 13.加快后续产业发展,建立后续产业发展基金 建议国家在天保工程二期出台配套政策,加快后续产业发展,建立后续产业发展基金,扶持国有林场。开展多种经营和森林公园建设,建立周转金和贴息贷款项目,资金滚动使用, 增加国有林场自身的发展能力。 14.加快科技发展,增加科技支撑项目投入 加大科技支撑项目投入力度,加强在科技咨询、信息沟通、业务交流、科技保障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安排年度人才招聘计划,适时补充林业专业技术人才,争取大学生就业工程相关政策,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全方位提高林场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促进国有林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其他相关问题建议 区划界定为商品林的天然林应该按照自然法则,对其进行必要的抚育间伐,但不能—— 进行主伐。抚育间伐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不能超过蓄积量的30%。 ——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规模和标准测算。所有人工造林的中幼林和部分有培育前途的天然中幼林都应该进行抚育管理;所有低质低效林,只要立地条件允许,都应该进行改造。森林抚育单位费用应分幼林和中龄林进行测算,低质低效林改造费用应大于人工造林单位标准。按现在物价水平和劳动力价格,幼林抚育每亩不能少有100元,中龄林因涉及到有部分收入,建议国家实行补贴,每亩按160元补助,低质低效林改造按每亩800元的标准。 ——公益林建设规模和标准。建议国家在天保工程二期多安排封山育林项目,在地类要求上放宽政策,将0.4以内的可望通过封山育林培育成材的有林地纳入封山育林范围。投资标准按每亩200元执行;人工造林也要适度安排,投资标准至少要按每亩600元计算。 (四)其他建议 一是国家应该增加生态效益监测项目建设,对工程实施区进行有效监测与评估,从而全面提高工程建设实效。建议在工程资金中提取3-5%用于生态效益监测。 二是国家尽快出台政策,解决老工伤问题。 三是将林场职工遗属补助费发放纳入社会保险保障资金补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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