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安全协议书468210139
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安全工作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一体化,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l、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能力的教育培养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的教育。
2、严禁打架斗殴。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学生不听从教育因打架斗殴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原因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体育竞技活动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地发生; (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损害。
5、住宿生应按时到校,返校,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学生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节假日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学生因事因病中途离校,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若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学校严禁学生翻越校园围墙或从其他非校门处出入学校,否则造成伤害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7、住宿生应遵守学校宿舍
管理规定
工会经费管理规定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设计变更管理规定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因打闹、私自外出、夜不归宿造成一切伤害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8、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承担相应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由学生承担责任;他人造成伤害的应由他人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及时通知了学生的监护
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9、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驾驶电动车、机动车辆,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走读生必须由家长接送,因走读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0、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擦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因学生不听从教育而发生伤害事故,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11、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严禁学生在上下楼梯时故意推搡、拥挤或嘻戏打闹;否则,发生损害事件,交司法机关处理或由学生自己负责。
12、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未经学校允许在校外食宿或吃零食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3、学校应加强校舍等设施的检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后,学生故意造成的伤害(由本人或监护人负责;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负责。
14、严禁学生私自到河、塘、沟、堰等处玩耍、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