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代表大会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我校共青团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团员代表大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团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共青团组织体制的根本体现,是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组成方面。为了保证团代表大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我校团代会选举工作正常进行,按照《团章》及团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团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议上届团委会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团委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3、选举产生新的团的委员会。
二、团代会的代表
1、团代表占所在支部团员人数的10%。
2、团代表必须经各支部民主选举产生。
3、团代表必须是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的本校团员。能代表本支部团员的意志,在各方面表现均好,能起到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团代会列席代表
1、团代会召开期间,根据需要适当邀请一些入团积极分子为非正式代表。
2、列席代表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选举办法
1、团代会采取无计名投票方式。
2、团代会委员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时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80%以上选举才有效。
3、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上“O ”,不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X ”,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4、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5、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在代表中产生)。
6、投票结束后,当众打开票箱,由计票人清点票数,并将清点结果报告会议,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反之,无效。
7、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半数的为当选,按得票多少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大会主席团可视具体情况
决定补选或不补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得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8、计票完毕,总监票计向会议报告计票结果(按得票多少为序) 。
9、本选举办法解释权归大会主席团。
五、团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程序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