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中教育大学校园海报管理要点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園海報管理要點
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九十一學年度第八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為合理規範本校校園海報之張貼,兼顧公告宣傳效果與景觀維護,特
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海報」係指本校各行政單位、系所,學生自治團體(學生
活動中心、系學會、班)、社團等為傳達政令、公告公眾權益相關事項
及活動宣傳等目的而製作張貼之文書、啟事、通告、布條及其他具宣
傳通知性質之物件稱之。
三、海報之管理
(一)管理單位:根據海報張貼者所屬單位區分管理單位
1.行政教學單位,各行政教學單位。
2.學生社團,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3系學會(含班級),所屬系所。
4.有管理權責不清狀況,學生部分由學務處、行政單位由總務處負
責協商。
(二)管理方式:海報張貼前應先經管理權責單位同意(如使用非本單位設
置或分配之公布場所者,應先取得場地管理單位同意),加蓋核准
章並登記張貼地點、期限始得張貼。管理單位審核公告內容有下列
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不予同意,
1.違背國家法令者。
2.違反學校規定者。
3.惡意攻訐或顯然與事實不符,涉及私德且與公共利益無關者。
4.有礙校園觀瞻或善良風俗。
(三)個人除尋物、招領啟事外,不得以私人名義在校內張貼海報。個人
海報應簽名書寫張貼期限並加蓋私章,交由場地管理單位核對身分
後,始可張貼。
(四)本校場地管理單位應定期派員巡查海報使用場所,發現違規使用
參-十三-1
者,一律拆除不得異議。
四、海報使用場所
(一)本校各行政與教學研究單位為實際需要,在不影響校園觀瞻前提
下,得選擇適當地點,經簽報核准後設置海報版或規定海報展示區
域,並擔任管理單位。海報欄應標示用途及管理單位。
(二)海報應張貼於規定之公布欄(區域)內,凡列於指定地點外者,須專
案申請核准。本校校區現有公布欄(區域)管理單位如下:
l.中正樓海報牆,學務處課指組。
2.宿舍區公告欄,學務處生輔組。
3.宿舍天橋及周圍海報牆,學務處課指組。
4.各教學及行政單位公布欄(含特定區域及外牆):各場地管理單位。
5.校區戶外區域(含外圍牆),總務處。
(三)如遇重大慶典或特殊需要,學校得統一調度使用公告欄。 五、海報格式
(一)公告海報應標明張貼單位及張貼日期。
(二)海報之製作,其大小以不超過全開為限,並不得超過所張貼公告欄
之上下緣。使用活動路標或活動公告牌者,應遵循整齊美觀之原
則,且以標示前往活動地點需要者為限(不得使用地標)。
(三)特定活動海報如不符前項規定,須專案申請核准。 六、海報張貼天數
(一)海報張貼以一次二週為最高限,假日一併計算。
(二)特定活動宣傳得依活動期間張貼,唯不得超過活動截止日。
(三)公告之張貼,應注意其它公告之時效,不得任意撕毀或遮掩,逾期
應由張貼者自行去除。
七、海報張貼數量
(一)活動之宣傳品以一欄一張為限。
(二)個人之海報,同一事件以不超過兩張為限。
(三)布條等懸掛物之使用,同一事件以不超過五條為限。
參-十三-2
(四)如有特殊狀況,應向管理單位提出申請,視實際須求另案處理。 八、海報黏貼物之限制
(一)海報張貼時不得使用具破壞性之物體或黏貼物,如有破壞或殘留
物,海報張貼者應負設施修復或清除之責任。
)布條等懸掛物之使用,不得破壞使用處所之設施,並應注意該處所 (二
之公共安全。
九、使用權之保障
(一)事先登記並獲核准者,管理單位應保障其張貼場地之優先使用權。
(二)海報使用時應注意其它宣傳品之時效,遇張貼場所重複之情況,應
向場地管理單位反映協調,不得任意撕毀、污損或遮掩。 十、違規之處理
(一)海報或公告違反本要點規定者,管理單位應予告知,並勸導其改
正。經勸導仍不改正者,得沒收其海報,其情節重大者,應以書面
通知其暫停張貼或懸掛海報之權利一個月。
(二)涉及前項違規事項之個人、學生自治團體或社團,得由管理單位視
情節之輕重,提請權責單位議處之。
十一、各場地管理單位得參照本要點,依據實際需要擬定本單位之海報管
理細則。
十二、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參-十三-3
本文档为【国立台中教育大学校园海报管理要点】,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