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举报
开通vip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科联〔2013〕30号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6月28日 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厦门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合作交流,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依据《厦门经济特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08〕539号)...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科联〔2013〕30号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6月28日 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厦门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合作交流,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依据《厦门经济特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08〕539号)和《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全面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2〕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厦门市重点实验室是我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的需求,依托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和在厦高校的人才优势、科技资源优势组建的、拥有较强科技实力、较完备的试验条件、能有效进行成果转化的科研开发实体。 第三条 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提供有效的科研合作平台。面向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和行业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加强优势领域的技术开发能力,促进相关行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力争在优势研究领域达到世界前沿水平,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实现资源共享开放。创造较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面向社会开放,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在相关领域起到技术辐射和服务作用。 (三)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组织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间的科研人员到重点实验室承担应用技术研究或前瞻性、探索性研究课题,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 (四)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成果转化。推动建立产学研用战略性长期合作,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应用与产业化。注重技术集成创新,协助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技术向产业的转移。 第二章 申请与建设程序 第四条 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受理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的申请,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制定和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发展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指导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组织重点实验室评估和检查,批准重点实验室的建立和撤销。 第五条 申请建立厦门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应参照以下验收条件开展组建工作: (一)研究方向明确,应属市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并具有开展学科前沿、交叉领域研究的能力;能解决我市高新技术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和难点,思想和方法具有创新性,所取得的成果对行业具有辐射作用,研究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企业类必须是已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单位在同领域研究中具有显著技术优势和雄厚科研实力,具有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在行业或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近两年内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省市级科研项目至少3项,攻关若干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有若干个获奖成果或取得发明专利,或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制订或参与制订国家、行业或地方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不少于2项。 (三)科研团队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且成果转化经验丰富,学术带头人不少于2人,固定科研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 (四)成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每届任期3年,其中依托单位的成员不应超过总数的二分之一。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指导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监督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等。 (五)具备一定规模的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其科研用房原则上不少于5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原值500万元以上,并能统一管理,可实现对外开放,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资源共享;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产学研用联系密切,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和业绩,积极为产业技术发展服务,可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六)具有比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能为重点实验室组建提供必要的组织管理和条件保障,能够做到专账管理,在申报前两年投入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累计不少于500万元,在重点实验室建设过程中有一定的资金匹配。 第六条 申请组建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程序如下: (一)申请单位向市科学技术局提出书面组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 1、《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组建申请表》; 2、《厦门市重点实验室规划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书》;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对申请单位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单位进行调研核实,基本符合组建条件的,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三)通过专家评审并经市科学技术局审核同意后,择优批复正式组建。 第七条 厦门市重点实验室采取先组建再验收的方式,组建期限不超过两年,建设单位要根据进度安排资金,确保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 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期满可提出验收申请,市科学技术局参考《厦门市重点实验室规划方案书》组建任务目标,根据厦门市重点实验室验收考核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由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财政局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择优在厦门市科技信息网上公示10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重点实验室,由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批准,颁发统一制作的牌匾、证书,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和财政科技经费资助。 第九条 未通过验收者,市科学技术局责成依托单位采取措施改进;两次验收仍未通过则自动取消组建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再受理其依托单位提出的组建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申请。 第三章  绩效评估 第十条 对已认定的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评估一次。评估程序如下: (一)报送以下评估材料: 1、近两年的工作报告; 2、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近两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情况; 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市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符合条件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对报送的评估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按照《厦门市重点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在厦门市科技信息网上公示。 第十一条 厦门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分为以下等级: (一)评估得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评估得分75~84分为良好; (三)评估得分70~74分为合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估为不合格: 1、评估得分低于70分; 2、逾期不报送评价材料且未有正当理由的; 3、提供虚假评价材料。 第十二条 通过评估的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可享受以下相关扶持政策: 通过评估的厦门市重点实验室,优先获得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并推荐申报国家项目;评估优秀的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参照科技计划项目的形式申请滚动资助,经专家评审后,市科学技术局将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前瞻性和行业带动性,以无偿资助的形式择优给予50~100万元的滚动经费资助;评估优秀且符合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的,推荐其申报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并按有关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厦门市重点实验室资格,两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一)不参与评估或者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 (二)所依托单位自行要求取消; (三)所依托单位被依法终止; (四)所依托单位有偷、漏税或骗取出口退税、侵害知识产权等严重违法行为,或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所依托单位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重点实验室遵照自愿申报、自主投入、自主建设的原则,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十五条  重点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可与依托单位共有一个法人代表。鼓励、支持建设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重点实验室。厦门市重点实验室财务实行独立核算,管理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 第十六条 重点实验室应于次年2月向市科学技术局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第十七条 厦门市重点实验室所依托单位发生改制、合并、分立、股权转让、更名等重大变更事项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三个月内,向市科学技术局书面报告有关变更情况,市科学技术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原确认的重点实验室资格是否保留;在建设过程中,如发现厦门市重点实验室有重大变更事项,且在三个月未向向市科学技术局书面报告,将取消该重点实验室资格。 如属国家、省认定重点实验室的,需同时将有关变更情况向国家、省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资助经费及使用 第十八条 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主要由依托单位自筹解决。对通过市科学技术局推荐或评审,批准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市财政按厦委发〔2012〕5号文件规定,参照科技计划项目的形式给予无偿资助,着重提高平台能力建设。经认定的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给予80万元科技经费资助;评估优秀的重点实验室滚动资助经费另计。同一家单位建设的研发机构不重复资助。 第十九条  市科学技术局将根据资助资金年度预算安排,通知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报送科技计划项目,经专家评审论证后,择优予以立项,会同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项目完成后,市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第二十条  申请资助项目的自筹资金与专项资金比例不少于1:1,其中仪器设备总投入占项目总投入的50%以上。项目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且专项资金中70%以上用于购置研究开发试验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和必要的技术及软件,不得用于基建支出。 第二十一条  新添置的有关仪器设备和高价值软件等,按照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经费使用情况由依托单位编报年度决算表,报送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备案,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与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一个月后施行,有效期五年。《厦门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厦科联〔2006〕28号)同时废止。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6月28日印发 文档已经阅读完毕,请返回上一页!
本文档为【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314871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38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生活休闲
上传时间:2017-09-19
浏览量: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