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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总说明_secret(最新整理By阿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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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总说明_secret(最新整理By阿拉蕾)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总说明_secret(最新整理By阿拉蕾)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 第三章 工料单价法计价 第四章 附则 附件一 措施项目一览表 附件二 工程量清单格式 附件三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 附件四 工料单价法汁价格式 附件五 建设工程费用取定表 附 录 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第一篇 建筑工程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第二章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第三章 砌筑工程 第四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总说明_secret(最新整理By阿拉蕾)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总说明_secret(最新整理By阿拉蕾)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 第三章 工料单价法计价 第四章 附则 附件一 措施项目一览表 附件二 工程量清单格式 附件三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 附件四 工料单价法汁价格式 附件五 建设工程费用取定表 附 录 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第一篇 建筑工程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第二章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第三章 砌筑工程 第四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五章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第六章 金属结构工程 第七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 第八章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1 第二篇 装饰装修工程 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 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 第三章 天棚工程 第四章 门窗工程 第五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第六章 其他工程 第三篇 安装工程 第一章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章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章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章 炉窑砌筑工程 第五章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六章 工业管道工程 第七章 消防工程 第八章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九章 通风空调工程 第十章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十一章 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十二章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2 第四篇 市政工程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第二章 道路工程 第三章 桥涵护岸工程 第四章 隧道工程 第五章 市政管网工程 第六章 地铁工程 第七章 钢筋工程 第八章 拆除工程 第五篇 园林绿化工程 第一章 绿化工程 第二章 园路、园桥、假山工程 第三章 园林景观工程 3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省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发承包计价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均应遵守本办法。本办法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即综合单价法计价)和工料单价法计价。 第三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其工程招标投标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是采用工程量清单项目及相应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计价的办法。本办法所指工料单价法计价是采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消耗量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市场价格及相关取费标准计价的办法。 第五条 本办法工程量清单、标底的编制,应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人员应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证书。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签字盖章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凡采用本办法招标的工程,其中标价应经评审后确定,必要时可进行询标。询标内容可包括投标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工料机单价及数量、费用组成以及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施工项目措施费、规费等。 第七条 凡采用本办法招标的工程,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说明该工程所要采用的合同价款形式,投标人承担的风险种类及程度,价款调整的因素、方法。 4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第二章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 第八条 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依据本办法统一规定编制的拟建工程项目的明细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由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等组成。 (三)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是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调整工程量和合同价、办理工程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的依据之一。 第九条 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工程款结算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二)工程量清单依据本办法、招标范围、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三)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如有缺项,可作补充,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条 工程量清单计价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按本办法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签订工程合同价款和办理工程结算计价的活动。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即为综合单价法计价,是指清单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招标文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合同约定等综合考虑。 (四)标底的编制应依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照省建设厅发布的人工、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施工机械消耗量标准、市场价格及相关取费标准进行编制。 (五)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自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厅发布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消耗量标准、市场价格及相关取费标准自主报价。 (六)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造价由工程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组成。 1(工程量清单项目费应包括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直接工程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全部费用。其中: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2(措施项目费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施工必须采取的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 5 施工措施费用和施工措施费。 (1)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列入招标投标竞争范围。招标单位在编制标底或上限值时,应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单独列项,足额计取、专款专用;投标单位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且其报价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2)施工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金额,可参照本办法中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组成,结合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具体情况确定,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可按附件一“措施项目费一览表”列项。 (3)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施工措施项目,中标人可按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数量,依据市场价格提出费用要求,经招标人审查确定。 (4)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发生的施工措施项目清单漏项或工程量调整所造成的费用损失,投标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招标人协商确认后给予补偿。 3(其他项目费指除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外,该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 (1)不可预见费是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可按估算金额填写。 (2)工程分包和材料购置费是指招标人按规定准予分包或者指定材料供应等而预留的金额,可按估算金额填写。 (3)总承包服务费是指配套管理费。指投标人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的配合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4)零星工作费是指应招标人要求而发生的、不能以实物量计量和定价的零星工作,包括人工、材料和机械以及相应费用和税金等。 第十一条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格式。 (一)工程量清单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 2(填表须知。 3(总说明。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5(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6(其他项目清单。 7(零星工作项目表。 6 (二)工程量清单格式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量清单应由招标人填写。 2(填表须知除本规定内容外,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3(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 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6)预留金、自行采购材料的金额数量。 (7)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三)工程量清单格式详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统一格式。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 2(投标总价。 3(工程项目总价表。 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工程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7 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料机分析表。 12(工程措施项目费计算表。 13(人工、主要材料、机械汇总表。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由投标人填写。 2(封面应按规定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3(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写。 4(工程项目总价表。 (1)表中单项工程名称应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 (2)表中金额应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5(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1)表中单位工程名称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 (2)表中金额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6(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和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及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按分部 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8(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1)表中的项目名称应按施工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2)投标人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施工措施增减项目。 9(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和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费中相应取费基 8 数乘规定的费率计取。 10(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应按其他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2)投标人部分的金额必须按清单中招标人提出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填写。 11(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表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应按零星工作项目表中相应的内容填写,工程竣工后零星工作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所需费用结算。 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和措施项目费计算表,应由招标人根据需要提出要求后填写。 13(人工、主要材料、机械汇总表。 (1)人工、主要材料、机械汇总表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和按规定计算的施工措施项目中的消耗量。 (2)所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的相应单价一致。 (3)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价格按人工、主要材料、机械汇总表格式填写。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详见附件三。 第十三条 工程量变更及其变更计价。 (一)工程量变更及其计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调整。 (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工程量的变更应按下列方法调整。 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漏项或工程量有误,由招标人或中标人提出、依据本办法计量规则经双方确认后调整。 2(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量的变更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提出,经双方确认后调整。 (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量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应按下列办法确定。 1(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增量小于原工程量的10,(含10,)时,其综合单价应按照原综合单价确定。 2(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的调增量大于原工程量的10,以上部分,工程量清单有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时,其综合单价应按照省建设厅发布的消耗量标准、市场价格、相应费用确 9 定。 3(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减的工程量以及因设计变更被取消的项目,其综合单价应按照原综合单价确定。 4(由于工程量的变更,且实际发生了以上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发包人协商确认后给子补偿。 10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第三章 工料单价法计价 第十四条 工料单价法计价是指消耗量标准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按消耗量标准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及其相应市场价格确定。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第十五条 采用工料单价法计价其标底的编制应依据本办法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建设厅发布的消耗量标准、相应费率,以及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市场价格,并根据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情况、合理施工方法等进行编制。 第十六条 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施工设计图纸,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自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厅发布的消耗量标准、市场价格、相应费率编制。 第十七条 工料单价法计价的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措施费(含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其他组成。 第十八条 工料单价法计价应采用统一格式 (一)工料单价法计价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封一、封二)。 2(投标总价。 3(工程造价编制说明。 4(表1-1、表1-2单位工程造价计价表。 5(表2-1、表2-1工程预(结)算表。 6(表3人工、主要材料、机械汇总表。 (二)工料单价法计价格式详见附件四。 第十九条 工程量变更及其计价 (一)工程量变更及其计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调整。 (二)因设计变更所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量变更后的价格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的调增量小于原工程量的10,(含10,)的项目、按合同单价及投标 11 报价相应费率、优惠比例确定。 2(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增量大于原工程量的10,以上部分,以及因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应按省建设厅发布的消耗量标准、市场价格、相应费率确定。 3(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减的工程量以及因设计变更被取消的项目,按合同单价及投标报价相应费率、优惠比例确定。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在工程计价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承包人与发包人可以申请相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工料单价法计价的各项费用详见附件五。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消耗量标准》配套使用。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消耗量标准中未含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基价,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采集并发布本行政区域内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基期基价与动态基价生成。基期基价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生成,动态基价通过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在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网页上发布,供工程计价使用。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及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日内将合同副本送相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并同时通过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进行网上备案。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当于审核完成之日起的30日内向相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报送审核报告及合同副本。并同时通过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进行网上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厅颁发,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12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附件一 措施项目一览表 措施项目一览表 一、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1(文明施工费 2(安全施工费 3(环境保护费 4(临时设施费 二、施工措施项目费 第一篇 建筑工程 1(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包括基础及轨道铺拆费) 2(高层建筑增加费 3(脚手架搭拆费 4(已完工程保护费 5(施工排水、降水费 6(垂直运输机械费 7(检验试验费 8(二次搬运费 9(缩短工期措施费 10(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第二篇 装饰装修工程 1(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包括基础及轨道铺拆费) 2(已完工程保护费 13 3(高层建筑增加费 4(脚手架搭拆费 5(检验试验费 6(二次搬运费 7(缩短工期措施费 8(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 9(垂直运输机械费 第三篇 安装工程 1(高层建筑增加费 2(超高增加费 3(脚手架搭拆费 4(有害环境施工增加费 5(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 6(采暖、空调系统调试费 7(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包括基础及轨道铺拆费) 8(施工排水、降水费 9(无自然采光、通风、照明、通讯施工设施增加费 10(管道跨越或穿越施工措施费 11(格架式桅杆增加费 12(二次搬运费 13(检验试验费 14(焦炉施工大棚费 15(焦炉烘炉、热态工程费 14 16(组装平台费 17(联动试车费 1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9(缩短工期措施费 第四篇 市政工程 1(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包括基础及轨道铺拆费) 2(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3(不利施工条件增加费 4(围堰 5(筑岛 6(脚手架,工作平台搭拆费 7(施工排水、降水费 8(施工用电源设备及线路安装拆除费 9(原有路基、管线保护费 10(施工便道 11(无自然采光、通风、照明、通讯施工设施增加费 12(临时用地占用费 13(检验试验费 4(缩短工期措施费 15(临时便桥 16(洞内施工通风、供水管路、动力照明线路安装拆除费 1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5 第五篇 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 1(脚手架搭拆费 2(混凝土模板 3(施工排水费 4(已完工程保护费 5(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 6(施工因素增加费(边施工边维持交通、防游人干扰和路面保护等) 7(二次搬运费 8(缩短工期措施费 9(围堰 10(苗木养护 16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附件五 建设工程费用取定表 建设工程费用取定表 表1 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项目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建筑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15.30 装饰装修工程 人工费 13.60 安装工程 人工费 12.80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人工费 12.80 仿古建筑 人工费 14.80 给水、排水、燃气、集中供热工程 人工费 12.80 市政工程 道路、桥涵、隧道、防洪堤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13.60 机械土石方 人工费+机械费 3.80 打桩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3.10 注: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包括文明措施、安全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和环境保护费。单位工 程建筑面积在以下范围内的,其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的工程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分别乘以下规定的系数:5000m2以下乘1.20;5000,10000m2乘1.10;,20000 m2且?30000 m2 乘0.90;,30000m2乘0.80。其他专业工程执行同一标准。 表2 施工企业计费费率参考表 费率(,) 项目名称 计费基础 企业管理费 利润 建筑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33.30 22.00 装饰装修工程 人工费 32.20 29.00 安装工程 人工费 37.90 39.00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人工费 28.60 19.00 仿古建筑 人工费 33.10 24.00 给水、排水、燃气、集中供热工程 人工费 35.20 34.00 市政工程 道路、桥涵、隧道、防洪堤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31.00 21.00 机械土石方 人工费+机械费 7.50 5.00 打桩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14.40 12.00 17 表3 规费 项目名称 执行地区 计费基础 费率(,) 工程排污费 工程定额测定费 长沙、衡阳、湘潭、 税前造价 3(14 株洲、岳阳 职工失业保险费 职工医疗保险费 职工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 其他地区 税前造价 3(16 职工教育经费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养老保险费 全省 税前造价 3(50 18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交底资料》 目 录 第一部 分计价办法 第二部 分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 第三部 分砼配合比计算 第四部 分砌筑、抹灰、特种砂浆、垫层、保温材料配合比 19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交底资料》 第一部分 计价办法 为了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并按照省建设厅的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由本站组织编制了《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计价办法》,以省建设厅湘建价[2006]330号文颁发执行。 《计价办法》共列四章二十五条。第一章总则七条;第二章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六条;第三章工料单价法计价六条;第四章附则六条。 一、新的计价办法与原计价暂行办法主要变化情况的说明。 1.《计价办法》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即综合单价法计价)与工料单价法计价两种方法的计价办法。按照建设部107号部长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解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综合单价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综合计算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发生的直接费(按206号文件划分这里应指直接工程费,因为直接费包括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措施费单独列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工料单价法是指消耗量标准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消耗量标准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2.工程量清单计价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实体部分)与措施费(措施项目费分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与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费二部分组成。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是指完成实体部分的费用。采用全综合单价计算,包括直接工程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2)措施项目费是指完成工程项目实体部分而必须采取的措施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两部分:一是按照建设部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其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措施项目费,应单独列项、单独计价。另一部分是指施工措施费,包括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模板等,编制标底或上限值时,可按消耗量标准相关规定计算。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报价时,可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现场情况,并结合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具体情况,并结合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自主报价。 (3)其他项目费。是指分部分项工程费(实体部分)与措施项目费以外,其工程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招标人部分与投标人部分。招标人部分包括预留金、工程分包费和材料购置费。投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费。 3.清单填表格式。原“计价暂行办法”招标人与投标人的表格是合二为一,而新的《计价办法》已分开,招标人的清单格式包括封面有7个,投标人的格式有14个,有的工程有部分表格不会发生可以不须填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与原“计价暂行办法”变化较大,原来的综合单价只包括直接工程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三项,新的综合单价是全综合单价,除原有三项费用外, 20 还综合了规费和税金(国家规范的综合单价不包括后两项)。另外,直接工程费部分,原“计价暂行办法”列有市场价,取费基价,新的《计价办法》没有区分市场价与取费基价,只有一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因为新的取费基价是以人工费、部分专业工程人工费加机械费作为取费基础,所以除规定的人工费的取费基础按每工日30元计算外,其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都是随行就市,按市场价格进入综合单价。 4.取费基价的变化。新的《计价办法》其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中的道路、桥涵、隧道、防洪堤专业工程以及机械土石方工程和打桩工程按人工费加机械费作为取费基础。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以及市政工程中的给排水、燃气、集中供热专业工程均按人工费取费。 5.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标底(或上限值)的编制,原“计价暂行办法”规定“必须由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按照192号政府令的规定“有注册造价师的单位可以自行编制,没有注册造价师的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同时,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局部修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以及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对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的编制增加了造价员执业的相关条款。 6.工料单价法计价(即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其计费程序比以前的有较大的变化。主要是直接工程费部分可以随行就市,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按市场价格直接进入,不存在取费价和材料价差的调整。 二.新的《计价办法》比原“计价暂行办法”增加的主要条款或修改的内容有以下方面 1.增加了第五条条款:本办法工程量清单、标底的编制,应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人员应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证书。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签字盖章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2.增加了第六条条款:凡采用本办法招标的工程,其中标价应经评审后确定,必要时可进行询标。询标内容可包括投标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工料机单价及数量、费用组成以及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和施工措施费、规费等。 3.增加了第七条条款:凡采用本办法招标的工程,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说明该工程所要采用的合同价款形式、投标人承担的风险种类及程度,价款调整的因素、方法。 4.在第八条工程量清单的条款中增加了工程量清单是“调整工程量和合同价”、“以及工程索赔的依据之一”的内容。 5.在第九条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条款中明确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工程款结算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的内容。 6.按照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件要求,以及《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在第十条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条款中增加了“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列入招标投标竞争范围。招标单位在编制标底或上限值时,应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单独列项,足额计取,专款专用;投标单位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且其报 21 价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的规定。 7.增加了第二十三条关于基期基价及动态基价管理,增加了第二十四条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以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审计报告备案的具体规定。 三、有关问题的规定 1.工程总承包服务费及工程总包与分包之间的配套费包括的内容及支付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 (1)工程总承包服务费是指配套管理费,其具体内容包括施工图纸会审交底,相关单位及周边环境的协调管理,相关施工项目的衔接协调、隐蔽工程及疑难问题的研究处理,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相关活动及竣工验收,技术经济资料的归口管理等一系列由施工到竣工验收过程中、招标人与分包人的工作都必须有总包单位参入协调管理的支出费用。其费用应由招标人向总包单位支付。 (2)总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收取的工程配套费,其具体内容包括利用总包单位的脚手架、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垂直运输机械的利用、因分包单位施工引起的结构表面修补、临时设施的使用、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等。 (3)配套费的支付标准。配套费的标准应根据配套内容、范围由双方根据以下费率标准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参考费率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总承包服务费为1,,3,;总包与分包之间的配套费空调专业为2,,4,、其他专业为2,,3,。 2.按国家规定准予分包的工程,其相关规费由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计取,已由发包单位代缴或总包单位计取后已上缴部分,双方应办理相应手续。 3.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其人工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当地发布的最低工资单价。同时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承包人(包括劳务承包)与生产工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其工资单价同样不得低于当地发布的最低工资单价。 4.采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其商品混凝土按5,计取企业管理费,不计利润,但应按规定计取相应的规费、税金。 5.招标单位编制工程标底或上限值时,其相关费用应按规定计算。 6.税金的计算问题。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纳税地点在市区的企业,税率按3.413,计取,纳税地点在县城、镇的企业税率按3.348,计取,纳税地点不在市区、县城、镇的企业税率按3.22,计取。 7.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杉木锯材或松木锯材或硬木锯材取定。木材出材率参照市场价格折合:1m3米锯材折合原条1.70m3,其中门窗锯材折合原条1.80 m3;1m3原木折合原条1.10 m3。并不再计取木材加工费。 8.取费费率中不含副食品调节基金,其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方承担。 22 建设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间接费(企业管理费和规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其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时间的工资,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建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来自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23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构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与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和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机械管理费:指施工企业机械管理部门对机械进行保管、调配的费用。 (6)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7)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8)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内容包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与施工措施项目费。 1.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 24 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以下具体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1 安全警示标志牌 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1)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 2 现场围挡 (2)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3 五板一图 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4 企业标志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识。 (1)道路畅通; (2)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 5 场容场貌 (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 (4)绿化。 (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 格等标牌; 6 材料堆放 (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 覆盖等措施;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7 现场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8 垃圾清运 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 距离; 9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 所等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 缆; 施工 现 场(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10 配电线路 临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用电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 体的防护设施。 25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 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11 配电箱开关箱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12 接地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 楼板、屋面、阳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cm13 台等临边防护 高的踢脚板。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14 通道口防护 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临边15 预留洞口防护 应设有防护栏杆。 洞口 交叉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16 电梯井口防护 高处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作业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高17 楼梯边防护 防护 的踢脚板。 垂直方向交叉18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19 高空作业防护 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2.施工措施项目费。 (1)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是指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及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3)高层建筑增加费:建筑物超过6层或者檐高超过20m需要增加的人工降效和机械降效等费用。 (4)超高增加费:操作高度距离楼地面超过一定的高度需要增加的人工降效和机械降效等费用。 (5)脚手架搭拆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6)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工程地点遇有积水或地下水影响施工需采用人工或机械排(降)水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井点安装、拆除和使用费用等)。 (7)检验试验费:是指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包括试桩费、幕墙抗风试验费、桥梁荷载试验费、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等。 (8)缩短工期措施费:是指由于合同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应计算的措施费。包括以下内容: 26 ?.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周转材料加大投入量及增加场外运费:是指由于合同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施工不能按正常流水进行,因赶工需加大周转材料投入量及所增加的场外运费费用。 (9)无自然采光施工通风、照明、通讯设施增加费:是指在无自然光环境下施工时所需通风设施、照明设施及通讯设施所增加的费用。 (10)二次搬运费:是指因场地狭小,或障碍物等引起的材料,半成品、设备、机具等超过一定运距或发生的二次搬运、装拆所需的人工增加费(包括运输损耗)。 (11)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工程完工后未经验收或未交付使用期间的保养、维护所发生的费用。 (12)有害环境施工增加费:是指当施工环境中存在有毒物质、有害气体和粉尘,其浓度超过允许值时所增加的人工降效及费用。 (13)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是指生产车间或装置内施工,因生产操作或生产条件限制,干扰了安装工作正常进行而增加的人工降效费。 (14)采暖、空调系统调试费:是指采暖工程和空调工程竣工后整个系统进行调整试验所增加的费用。 (15)安装工程管道跨越或穿越施工措施费:是指管道安装时需跨越路面、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 (16)格架式桅杆增加费:是指安装设备重量在80t以上安装高度在10m以内、设备重量在60t以上安装高度在10,20m以内、设备重量在40t以上安装高度在20m以上时所使用的金属桅杆台次使用费(包括桅杆本体的设计、制造和试验,卷扬机、索具等的折旧摊销,桅杆停滞期间的维护、保养,配件的更换等费用)。 (17)焦炉施工大棚费:是指焦炉烘炉施工大棚的搭建、拆除、折旧、使用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工作棚的摊销费、仓储费和保养费)。 (18)焦炉烘炉热态工程费:是指焦炉烘炉热态工程中(包括热态作业的特殊劳保消耗)按焦炉本体砌筑直接费所占一定比例的费用。 (19)安装工程组装平台费:是指为配合设备安装的临时平台组装、制安、拆除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增加费。 (20)安装工程联动试车费:是指设备安装完毕后,整个系统进行联动试运行所发生的费用。 (21)市政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搭拆费:指各类脚手架、拱盔、工作平台的搭拆、维护、摊销(或租赁)费用。 27 (22)市政工程施工吊栏、托架摊销费:指箱梁施工中托架和吊栏的制作摊销费用。 (23)市政工程围堰:指各类围堰的堆筑、拆除、清理和维护费用。 (24)市政工程筑岛:指人工岛的填筑、拆除、清理和维护费用。 (25)市政工程临时便道:指工程施工需要或维持车辆行人通行临时道路的修建、拆除和养护费用。 (26)市政工程原有路基、管线保护费:指对原有路基、路面、各种管线、电缆、光缆等其他设施的保护费用。 (27)市政工程施工用水、电源设备的安装拆除费:指施工用水电自接入点至施工现场配电箱、用水点的设备及其固定管线的敷设拆除和摊销费用。生活用水用电设施不在其内。 (2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因素增加费:是指边施工边维持交通、防游人干扰和路面保护等措施费用。 二、间接费 由企业管理费和规费组成。 (一)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8.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9.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28 10.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二)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5. 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6.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8.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9.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三)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税金。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29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交底资料》 第二部分 施工机械台班 仪器仪表 一、概况 1.在国家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各项子目基础上未作调整。 2.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按通用仪器仪表和专用仪器仪表设置39类,共计1372个子目,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由折旧费、维修费、效验费、动力费组成。 二、作用与适用范围 1.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使用年限超过2年,构成固定资产常用仪器仪表才列入本费用组成。 2.台班费用组成中的各类仪器仪表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效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和合理的施工工艺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台班参考单价不一致时,除在相应的“消耗量标准”章节另有说明者外,均不作调整。 3.本费用组成的基础数据,每台班按8小时计算,均是按正常施工条件确定的。 4.仪器仪表台班的费用组成,尽量的使设计,施工中的新技术、新成果、新材料、新工艺,真实的反映目前大多数企业现有的技术装备程度,在正常的施工、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施工设计条件下,保证仪器仪表费用组成水平的合理性。 5.各种仪器仪表均以定型常用产品为主,不考虑不常用的非标准和自制产品。 三、依据与费用组成的确定 1.《湖南省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组成》是根据《全国统—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而编制的。 2.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由以下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仪器仪表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支付贷款利息等费用。 (2)经常维修费:指施工仪器仪表经常维修和排除故障所需的费用,以及为保障施工仪器仪表正常运转需替换的元器件、零部件的购置摊销费。 (3)效验费:指施工仪器仪表计量效验时发生的费用,施工仪器仪表计量效验时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以及施工仪器仪表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运距在25km以内的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 30 (4)动力费:指施工仪器仪表在开运转过程中所耗电能的费用。 四、与国家定额比较 在建设部委托电子工业部和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编制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的基础上删除了电力仪表类中的电压电流互感升流器HJl2—E的子目。 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组成部分 一、概况 1.“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组成”是在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的基础上,结合湖南省建设市场情况,按省建设厅的统一布置而编制完成的。为适应全省建设市场的需要,统一机械分类、规格型号划分、机械编码、机械台班费用组成及计算方法。现机械台班按十二个类别划分。土石方及筑路机械、桩工机械、起重机械、水平运输机械、垂直运输机械、混凝土及砂浆机械、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动力机械、地下工程机械、其他机械,有805个子目,另有单独计算项目的附表40个子目,共计845个子目。 2.并结合湖南省建设市场实际情况,对各施工机械类别内的子目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增补。 3.施工机械的机型按其性能及价值可分为特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类。施工机械的编号代表施工机械的“J”,在横杠“一”前的自然数是划分施工机械类别,在横杠“一”后面由小到大的自然数表示施工机械子目顺序号。 二.适用范围 “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组成”用于《湖南省各类工程消耗量标准》中因施工需要配置的各项机械。 三、依据及各费用组成的确定 (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组成”是在建设部建标[2001]196号文件印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的基础上同时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及企业的平均水平,并经过多次的走访调查编制而成。在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里贯彻落实了湖南省湘价费[2002]44号、湘政发[2003]15号、湘价费[2000]23号等文件的要求对养路费(养护费)和车船使用税及牌照费、检测费等作了相应的调整和增补。也考虑到施工企业机械管理部门的管理等费用,并增加了机械管理费项目。 另为满足湖南省的实际情况,根据湖南省现有施工机械的使用状况。在参照“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及其他省、市的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对原机械台班子目进行部分补充。对比了1998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并将台班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调整到2001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单价的同期价格水平。 (二)施工机械台班由下列费用组成。 31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费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及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油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机械管理费:指施工企业机械管理部门对机械进行保管、调配的费用。 6.其他费用:指运输车辆按国家有关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养护费)、车船使用税、年检检测费、牌照工本费用,但未包括保险费。 7.人工:指机上司机、司炉及其他操作人员的工资。 8.燃料动力;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耗用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费用。 (三)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组成按下列 公式 小学单位换算公式大全免费下载公式下载行测公式大全下载excel公式下载逻辑回归公式下载 计算。 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组成,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理费,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台班机械管理费,台班其他费,台班人工费,台班燃料动力费 施工机械台班均是按正常施工条件确定的,台班按8小时计算的。 (四)施工机械原值的取定及组成各项费用的计算。 1.施工机械原值是按照建设部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中相关价格,并参照了部分专业定额和有关省的相应定额的数据进行调整,并与长沙地方部分施工机械生产厂、经销商的销售价格,部分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成交价格等进行了比较。 2.施工机械台班各项费用的计算。 (1)台班折旧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2)国产机械的预算价格按下列公式计算: 32 预算价格,机械原值,供销部门手续费和一次运杂费,车辆购置税 ?供销部门手续费和一次运杂费可按机械原值的5,计算, ?车辆购置税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率 计税价格,机械原值,供销部门手续费和一次运杂费—增值税。 车辆购置税率应执行编制期国家有关规定。 (3)进口机械的预算价格按下列公式计算: 预算价格,到岸价格,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外贸部门手续费和国内一次运杂费,财务费, 车辆购置税 ?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及财务费执行编制期国家有关规定,并参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外贸部门手续费和国内一次运杂费应按到岸价格的6.5,计算。 ?车辆购置税按下列公式计算。 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率 计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消费税。 车辆购置税率应按编制期国家有关规定。 (4)残值率指施:仁机械报废时回收其残余价值占机械原值的百分比。 残值率应根据机械不同类型按下列数值确定: ?运输机械:2,。 ?掘进机械:5,。 ?其他机械:中、小型机械4,,特、大型机械3,。 (5)时间价值系数指购置施工机械资金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产生的单位增值。 时间价值系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33 ?年折现率应按编制期限行年货款利率确定。 ?折旧年限指施工机械逐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期限。折旧年限应在财政部规定的折旧年限范围内确定。 (6)耐用总台班指施工机械从开始投入使用至报废前使用的总台班数。 耐用总台班应按施工机械的技术指标及寿命期等相关参数确定。 (7)确定折旧年限和耐用总台班时综合考虑下列关系: 其中,年工作台班指施工机械在年度内使用的台班数量。年工作台班应在编制期制度工作日基础上扣除规定的修理、保养及机械利用率等因素确定。 (8)台班大修理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次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一次大修理发生的工时费、配件费、辅料费、油燃料费及送修运杂费。 一次大修理费应以《全国统一施工机械保养修理技术经济定额》(以下简称《技术经济定额》)为基础,结合编制期市场价格综合确定。 寿命期大修理次数指施工机械在其寿命期(耐用总台班)内规定的大修理次数。 (9)台班经常修理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替换设备和工具附具台班摊销费,例保辅料费 临时故障排除费可按各级保养费用之和的3,取定。 当台班经常修理费计算公式中各项数值难以确定时。台班经常修理费也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大修理费×K其中,K为台班经常修理费系数,可按本规则附录A取值。 (10)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根据施工机械不同分为计入台班单价、单独计算和不计算3种类型。 工地间移动较为频繁的小型机械及部分中型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应计入台班单价。 34 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次安拆费应包括施工现场机械安装和拆卸一次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试运转费。 ?一次场外运费应包括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和架线等费用。 ?运输距离均应按25km计算。 移动有一定难度的特、大型(包括少数中型)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应单独计算。单独计算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费除应计算安拆费、场外运费外、还应计算辅助设施(包括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搭设和拆除等费用。不需安装、拆卸且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和固定在车间不需安装、拆卸及运输的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不计算。 (11)机械管理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台班机械管理费,(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理费,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安折费及场外运费)×2, 台班机械管理费是根据目前企业机械管理部门为维持施工机械正常合理使用对机械进行保管、调配的费用。 (12)其他费用按下列公式计算 年养路费(养护费)、年车船使用税、牌照费、年检费用应执行编制期有关部门的规定。 (13)人工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台班人工费,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人工消耗量指机上司机(司炉) 和其他操作人员工日消耗量。 人工单价应按执行期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14)燃料动力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台班燃料动力费,Σ(燃料动力消耗量×燃料动力单价) 燃料动力消耗量应根据施工机械技术指标及实测资料综合确定。 35 燃料动力单价应按执行期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执行。 (15)施工机械停滞费指施工机械非自身原因停滞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施工机械停滞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机械停滞费,台班折旧费,台班其他费用 机械停滞台班以及机械台班人工数量按双方签证计算。 机械租赁费,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测算。 四、与“99定额机械台班”比较变化情况的说明 (一)删除了目前湖南地区不常用及在编制期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的部分机械,如松土机、除根机、轮胎式推土机等99定额中的65个子目,增加了一部分筑路机械、水上运输机械等140个子目。 (二)这次颁布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项目设置变化情况如下表。 《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组成》项目《99定额台班费用定额》项目序号 项目分类名称 数 数 土石方及筑路机1 132 107 械 2 桩工机械 42 38 3 起重机械 76 82 4 水平运输机械 54 48 5 垂直运输机械 34 33 混凝土及砂浆机6 52 60 械 7 加工机械 116 94 8 泵类机械 50 46 9 焊接机械 29 41 10 动力机械 26 28 11 地下工程机械 66 66 12 其他机械 128 87 13 单独计算的项目 40 69 (三)机械台班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大多数有不同程度降低(少数机械有所增加)主要因素。 1.原价台班预算价格有所降低,降低幅度为5,,15,,少数机械原值有所增加。 2.银行贷款利息由8.64,调整为5.85,,按此计算的资金价值系数降低,以机械设备折旧年限 36 10年为例,资金的时间价值系数降低了15.34个百分点。 3.一次大修理费也有减少,一般降幅10,,20,,最大降幅达到70,,也有极个别机械一次大修理费用增加达一倍以上, 4.少数机械的年工作台班和耐用总台班也有所调整,如少先吊的耐用总台班由1800台班调整为2000台班,工程钻机、螺旋钻机年工作台班由1400台班调整为2000台班,4种规格的盾构掘进机械年工作台班由450台班调整为250台班,耐用总台班由3600台班调整为2250台班。 (四)人工、动力燃料消耗量均有调整。 1.人工消耗量作了适当调整,减去了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已将年工作台班以外的费用列入机械管理费),工日消耗量降低了20,。 2.电力、柴油、汽油的消耗量基本保持不变。 (五)运输机械的其他费用包括了养路费(养护费)、车船使用费、年检费、牌照费取消了原机械台班中的交通设施增容费等费用。故其他费用有所降低。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盾构掘进机械台班费用组成未包括安拆费、场外运费、人工、燃料动力消耗。顶管设备台班费用组成中未包括人工消耗。 (二)单独计算的项目的有关说明。 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安装拆卸是以直线型为准。其中枕木和轨道的消耗量为摊销量。如辅设为弧线形时,消耗量乘以系数1.15。 固定式基础不包括打桩。 下列轨道和固定式基础可根据机械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计算其轨道使用费和固定式基础的费用组成。 1.轨道和枕木之间增加其他型钢或钢板的轨道。 2.自升式塔式起重机行走轨道。 3.不带配重的白升式塔式起重机固定基础, 4.施工电梯的基础。 5.混凝土搅拌站的基础。 机械场外运输为25km以内的机械进出场费用组成机械的回程费用。应包括机械的回程费用。机械安装,拆卸和场外运输费用组成中每种机械选择了一种或几种型号规格编制。如实际型号规格 37 不同时,可按试车台班(或本机台班)进行换算。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和场外运输的费用组成是按塔高50m以内制定的,塔高50m以上时,可按塔高50m以内的费用组成乘以下列系数: 项目 安装拆卸 场外运输 塔高100m以内 1.48 1.40 塔高150m以内 2.04 1.80 塔高200m以内 2.68 2.20 未列项目的部分特大型机械的一次进出场,安装拆卸发生时,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组成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程度综合取定的。实际与本费用组成不一致时,除各类专业消耗量标准另有说明者外,均不作调整。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交底资料》 第三部分 砼配合比计算 1999年《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附录中砼配合比的设计、计算是根据1996年颁发的《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而编制。2000年新颁发的《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和1999年发布的水泥标准,各种设计施工规范、规程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故对砼配合比全部重新进行了计算。 一、编制依据 《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J64—2000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1999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新煤灰硅酸盐水泥》GBl344—1999 《复合硅酸盐水泥》GBl2958—1999 《砼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119—2003 《砼强度检验标准》GBJl07—1987 《砼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208—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997—1987 38 《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 二、编制范围 砼配合比即要满足建筑工程需要,又要适应市政道路、桥梁、箱涵工程。砼配合比在1999年《湖 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附录的基础上增加了道路砼和喷射砼配合比。根 据施工要求不同分为: 附属工厂预制构件砼; 现浇及现场就位预制构件砼; 道路砼; 灌注桩砼; 水下砼; 泵送砼; 抗渗砼; 喷射砼; 砼的强度等级从C10,C60; 水泥强度等级为32.5级、42.5级、52.5级、62.5级。 粗骨料种类为砾石和碎石,最大粒径分别为10mm、16mm、20mm、31.5mm、40mm;细骨料为中净 砂。 对有其他要求的砼如补偿收缩砼、大体积砼、掺加活性渗和料的砼等应按专门规范规程计算其配 合比。 三、砼配合比计算方法和步骤: 1.计算配制强度: ?,1.645δ; 一砼的配料强度(MPa); 39 —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δ—砼强度标准差(MPa)。 砼强度标准差宜根据同类砼统计资料确定。鉴于我们在编制配合比消耗量时,无统计资料,参照《建筑施工手册》和原《砼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取定δ值,根据选定的δ计算的配制强度为下。 f cuo?k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δ 4 4 4 5 5 5 6 6 6 6 6 fcuo?o 16.58 21.58 26.58 33.23 38.23 43.23 49.87 54.87 59.87 64.87 69.87 2.选择用水量: (1) 水灰比在0.4,0.8范围内的砼根据粗骨料的种类(砾石、碎石)。粒径(10mm、16mm、20mm、31.5mm、40mm)及施工要求的拌和物稠度(塑性砼坍落度10,30mm、35,50mm、55,70mm、75,90mm、95,110mm,115,130mm、135,150mm、150,170mm、175,190mm),根据《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的规定,选择用水量。 塑性砼的用水量(kg/m3) 拌合物稠度 卵石最大粒径(mm) 碎石最大粒径(mm) 项目 指标 10 20 31.5 40 10 20 31.5 40 10,30 190 170 160 150 200 185 175 165 35,50 200 180 170 160 210 195 185 175 坍落度(mm) 55,70 210 190 180 170 220 205 195 185 75,90 215 195 185 175 230 215 205 195 注:?本表用水量系采用中砂时的平均值。采用细砂时,每立方米砼用水量可增加5,10kg,采用粗砂时,则可减少5,10kg。 ?掺用各种外加剂或掺合料时,用水量应相应调整。 干硬性砼的用水量(kg/m3) 拌合物稠度 卵石最大粒径(mm) 碎石最大粒径(mm) 项目 指标 10 20 40 10 20 40 16,20 175 160 145 180 170 155 维勃稠度 11,15 180 165 150 185 175 160 (S) 5,10 185 170 155 190 180 165 40 (2)流动性砼(拌合物的坍落度为100,150mm的砼)和大流动性砼(拌合物的坍落度等于或大于160mm的砼)的用水量按下列方法确定: ?以表列塑性砼的用水量中坍落度90mm的用水量为基础,按坍落度每增大20mm用水量增加5吨,计算出未掺外加剂时的砼用水量。 ?掺外加剂时的砼用水量可按下列式计算。 —掺外加剂砼每立方米砼的用水量(kg); —未掺外加剂每立方米砼的用水量(kg); 一外加剂的减水率(,)应经试验确定。 3.计算水灰比: 根据选用的水泥强度等级,砼强度等级计算砼的水灰比。 砼的强度等级小于C60时,砼水灰比按下式计算。 —水灰比 —水泥28天抗压强度实测值(MPa)可按下式计算。 —水泥强度等级值的富余系数,可按统计资料确定。我们在编制配合比时,无统计资料,故沿用1.065。 —水泥强度等级值(MPa)。 —回归系数,工程按使用的水泥,骨料、通过试验确当不具备试验资料时,取定如下: 卵石,0.48 ,0.33 41 碎石,0.46 ,0.00 水泥强度实测量(按水泥强度等级的富余系数1.065计算)。 水泥强度等级值 32.5级 42.5级 52.5级 62.5级 水泥强度等级值 32.5 42.5 52.5 62.5 34.613 45.263 55.913 66.563 水泥强度等级值 在编制配合比消耗量时,其水灰比按上述方法计算后,结合实际调查资料进行了适当调整。 在确定水灰比时,还应符合规程,规范最大灰比的要求。 4.计算水泥用量: 根据查定的用水量和经计算确定的水灰比,计算水泥用量: —每立方米砼需要的水泥量(kg); —每立方米砼的用水量; —水灰比;计算出的水泥用量还应按不同用途砼符合规范规程最大水泥用量或最小水泥用量的规定。 5.计算粗细骨料的用量(重量法计算): (1) —每立方米砼拌合物的假定重量(kg) 取定为2450kg; —每立方米砼拌合物的水泥用量(kg); —每立方米砼拌合物的粗骨料用量(kg); —每立方米砼拌合物的细骨料用量(kg)。 (2)分别计算粗细骨料的用量: 根据砼所用粗骨料的种类(卵石或碎石),粒径和砼的水灰按规程中的砂率表选定砂率。 42 1)坍落度为10,60mm砼砂率(,)。 卵石最大粒径(mm) 碎石最大粒径(mm) 水灰比 (W,C) 10 20 40 10 20 40 0.4 26,32 25,31 24,30 30,35 29,34 27,32 0.5 30,35 29,34 28,33 33,38 32,37 30,35 0.6 33,38 32,37 31,36 36,41 35,40 33,38 0.7 36,41 35,40 34,39 39,44 38,43 36,41 注:?表列数值系中砂的选用砂率,对细砂或粗砂,可相应减少或增大砂率。 ?表列砂率系指砂与骨料总量的重量比。 2)坍落度大于60mm的砼砂率,可经试验确定,也可在表列砂率的基础上,按坍落度每增大20mm,砂率增大1,的幅度予以调整。选定的砂率还应符合规范、规程的要求。在选定砂率时,采用插入法计算。 3)计算步骤。 计算粗细骨料的总重量: 选定砂率: 粗骨料重量; 细骨料重量。 根据计算出粗细骨料的重量和粗细骨料的表观密度,计算粗细骨料的体积。 粗骨料体积,。 细骨料体积,。 —粗骨料的表观密度(kg,m3)取定值为: 砾石最大粒径10mm 表观密度1605 kg,m3 43 砾石最大粒径15mm 表观密度1618 kg,m3 砾石最大粒径20mm 表观密度1631 kg,m3 砾石最大粒径31.5mm 表观密度1625 kg,m3 砾石最大粒径40mm 表观密度1619 kg,m3 碎石 不分粒径大小 表观密度1550 kg,m3 —细骨料的表观密度(kg,m3)中砂取定为1550 kg,m3。 根据规程要求,应对计算的配合比进行试配,以检查拌合物的性能,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保证水灰比不变的前提下,调整用水量及砂率提出供强度试验的基准配合比。 基准配合比加上经增减水灰比0.05的两个配合比进行试配制作试件,经养护28天作强度试验,进行适当调整,确定每m3砼的材料用量供施工配合比使用。在编制砼配合比消耗量时,不可能进行试配和调整,只对计算出的消耗与调查实际消耗量进行对比后确定。 四、计算材料的全部消耗量 以上计算或调整后的材料消耗率为净用量,粗、细骨料的消耗量为干燥状态的干净材料,而消耗量标准应包括材料在现场内的运输、保管和操作损耗。 消耗量标准材料用量,净用量×(1,损耗率) 材料损耗量取值为下: 水泥 2% 中砂 3% 碎(砾)石 3% 砼中的砂经计算数量为干燥状态数量,消耗量标准中数量取含水率为3,时数量即考虑了含水率为3,时的体积膨胀系数25,(中砂)。中砂的过筛费和过筛应在材料的预算价格中考虑。 五、砼的配合比项目设置,坍落度选用,水泥用量消耗量比较及说明 1.不同用途的砼,对拌合物的性能各有要求,不同构件,对砼中粗骨料的大小要求也不相对,经计算确定的配合比消耗量标准的项目设置,坍落度选用和水泥用量比较为下表。 1999估价表项目设置情况 消耗量标准项目设置情况 比1999 年估价项目名表消耗强度等粗骨料粒项目强度等项目称 坍落度 粗骨料粒径 坍落度 量减少级 径 数 级 数 (,) 工厂预C15,C15,10,20,31.5 10,20,40 66 10,30 120 10,30 6.38 制砼 C60 C60 现场砼 C10,10,20,40 66 30,50 C10,10,20,31.5,40 125 35,50 6.64 44 C60 C60 C20,20,40 道路砼 48 10,30 C50 灌注桩C15,C15,20,40 20,40 32 70,90 48 55,70 12.91 砼 C40 C40 C15,130,C15,20,40 175,水下砼 20,40 32 40 3.15 C40 150 C40 190 C20,C20,10,20,40 抗渗砼 20,40 120 50,70 306 0 8.9 C60 C60 C20,80,C20,12,20,31.5,40 泵送砼 20,40 40 123 35,50 C60 180 C60 C20,10.15 175,喷射砼 2 C30 190 小计 356 812 2.水泥强度等级与砼强度等级的配置关系: 用32.5级水泥配制C10 C15 C20 C25砼 用42.5级水泥配制C10 C15 C20 C25 C30砼 用52.5级水泥配制C30 C35 C40 C45 C50砼 用62.5级水泥配制C40 C45 C50 C55 C60砼 3.消耗量中下列砼按掺用外加剂计算的。 (1)泵送砼掺用复合型高效减水剂(掺量1.2,) 以达到增塑、缓凝、早强、坍落度损失小。 (2)喷射砼掺用速凝剂,掺量3,。 (3)水下砼掺用减水剂,掺量0.8,。 六、配合比中各基本参数的取定 (一)普通砼(预制厂预制构件砼和现场预制构件砼)。 《砼结构设计规范》将砼结构的耐久性划分为四类五级。并按照不同环境类别提出了对砼的耐久性的基本要求,规定了钢筋砼结构和预应力砼结构的最低砼强度等级,最大水灰比,最小水泥用量和钢筋砼中砼的最低强度等级,综合上述规定,取定环境类别二类a级的基本要求作为砼配合比计算时基本条件。 《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根据不同环境条件规定了砼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我们将潮湿环境无冻害的条件下的砼作为计算砼的配合比的基本的环境条件。综合上述规定,取定C20及以上强度的砼按钢筋砼的要求,最大水灰比0.6最小水泥用量280kg,m3,C10、C15砼的最大水 45 灰比0.8,最小水泥用量为200kg,m3和250kg,m3。水灰比控制在0.4,0.8范围内(C60砼水灰比小于0.4)。砼的最大水泥用量为550kg,m3。用水量及砂率按《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规定计取。 (二)道路砼,用于公路、城市道路和厂矿道路,不适应机场道面和高速公路。 道路砼配合比除遵守《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规定外,还应按《水泥路面施工及验收规法》的要求执行。 1.公路、城市道路和厂矿道路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酸盐水泥,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42.5级。当条件受限制时,可采用矿渣水泥,严格控制用水量,适当延长搅拌时间,加强养护;亦可采用32.5级普通水泥,但应采用掺外加剂,干硬性砼或真空吸水等措施(在计算消耗量标准时,未考虑用32.5级水泥配制道路砼)。 2.道路砼的单位水泥用量不应小于300kg,m3。 3.道路砼的拌合物稠度试验,采用坍落度测定时宜为1,2.5cm。 4.道路砼(公路、城市道路和厂矿道路)最大水灰比不应大于0.50。 5.砂率:当水灰比为0.4时,碎石砼为27,,32,,砾石砼为24,,30,;当水灰比为0.5时,碎石砼为30,,35,,砾石砼为28,,33,。 6.砼用水量,当粗骨料最大粒径为40mm时,碎石为150,170kg,m3;砾石为140,160kg,m3。 7.配合比的计算方法按《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规定执行。 (三)灌注桩砼主要适应振动沉管灌注桩,锤击沉管灌注桩,人工挖孔灌注桩。 灌注桩砼的坍落度要求: 振动沉管灌注桩为80,100mm; 锤击沉管灌注桩为50,70mm; 人工挖孔灌注桩为40,80mm; 在计算消耗量时,综合取定为55,70mm。 (四)水下砼:主要用于冲击钻成孔灌注桩,回转钻成孔灌注桩、潜水电钻成孔灌注桩和挤扩多分支承力盘与多支盘灌注桩的水下砼灌注。 1.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的规定,灌注桩砼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2.水下灌注桩砼的坍落度为180,220mm,编制消耗量标准时取定175-190mm。 3.砂率宜为40,,45,编制消耗量标准时取定38,,45,。 46 (五)泵送砼。 1.泵送砼应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不宜采用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2.泵送砼应掺加泵送剂或减水剂,并宜掺用粉煤灰或其他活性矿物掺合料。在编制消耗量标准时,按掺用复合高效减水剂(掺量为水泥重量的1.2,)未考虑掺用粉煤灰或其他活性矿物掺合料。 3.泵送砼宜用中砂,砂率宜为35,,45,。 4.泵送砼的水泥和矿物掺合料的总量不宜小于300 kg。 5.粗骨料粒径与输送管道之比根据下表规定,考虑到实际使用Φ100mm输送管道的情况,故泵送砼粗骨料最大粒径分别按10、20、31.5、40mm来编制配合比的。 石子种类 泵送高度(m) 粒径与管径之比 ,50 ?1:3.0 碎石 50,100 ?1:4.0 ,100 ?1:5.0 ,50 ?1:2.5 卵石 50,100 ?1:3.0 ,100 ?1:4.0 6.泵送砼配制时要求的坍落度为: 一配制时要求的坍落度值; 一入泵时要求的坍落度值; 一预计时间内的坍落度经时损失值。 泵送砼入泵时的坍落度为140,160mm时损失值根据气温的变化而变化,考虑从搅拌到入泵径时1,2小时,最终确定泵送砼入制时的坍落度为175,190mm。 (六)抗渗砼。 1.抗渗砼每立方米砼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用于屋面细石砼防水层的砼不得少于330kg;水泥和矿物掺合料总量不宜少于320kg,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kg。 2.砂率宜为35,,45,。 3.抗渗砼的最大水灰比见下表。 47 最大水灰比 抗渗等级 C20,C30 C30以上 P6 0.6 0.55 P8,P12 0.55 0.50 P12以上 0.50 0.45 4.普通防水砼坍落度不宜大于50mm,在编制配合比消耗量时取定坍落度为35,50mm。 (七)喷射砼。 1.喷射砼优先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不应低于32.5级,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应大于15mm。 2.喷射砼的抗压强度,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喷射砼的配合比,通过以经验方法试配,通过实例修正。水泥与砂石质量比宜为1:4,1:4.5,砂率宜为45,,60,,水灰比不得大于0.45。 4.速凝剂,应选用与水泥适应性好,凝结硬化快,回弹小,28天强度损失少低掺量的速凝剂品种,编制消耗量标准时,速凝剂掺量取定3,。 (八)高强砼。 1.根据规程规定,对配制C60级的砼,其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1.5mm。根据实际调整资料对C50级及以上强度等级砼配合比,其粗骨料最大粒径均未超过31.5mm,故在编制配合比消耗量时,对C50、C55、C60的石子粒料均按31.5mm计算其材料用量。规程规定,对强度等级高于C60级的砼,其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25mm。 2.高强度砼的水泥用量不应大于550kg,m3,水泥和矿物掺合料的总量不应大于600 kg,m3。 3.消耗量标准中编制砼强度等级最高为C60,对C60以上强度等级的砼配比应另行配制。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交底资料》第四部分 砌筑、抹灰、特 种砂浆、垫层保温材料配合比 一、配合比计算说明 (一)砌筑砂浆。 1.编制依据。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J65,2000。 48 2.编制范围。 水泥石灰混合砂浆M2.5、M5.0、M7.5、M10、M15。 水泥砂浆M2.5、M5.0、M7.5、M10、M10、M20。 各种配合比均有32.5级水泥和42.5级水泥配制的消耗量。 石灰砂浆用作砌筑砂浆时,可采用抹灰砂浆中的相应配合比。 本次编制砌筑砂浆配合比项目22项比1999年《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中9项(其中水泥砂浆12项),增加13项。 3.混合砂浆配合比的计算步骤。 (1)计算试配强度(MPa): ,0.645δ f2—砂浆抗压强度平均值(MPa)。 δ—砂浆现场强度标准差(MPa)。 δ的取值: ? 当具有近期统计资料时(统计周期内同一品种砂浆试件的总组数,η?25),可按统计数据计算确定; ? 当不具有近期统计资料时,砂浆现场强度标准差,可按下表取定。 砂浆强度标准差δ选用值(MPa) 砂浆强度强度等级施工水平 M2.5 M5.0 M7.5 M10 M15 M20 优良 0.50 1.00 1.50 2.00 3.00 4.00 一般 0.62 1.25 1.88 2.50 3.75 5.00 较差 0.75 1.50 2.25 3.00 4.50 6.00 在计算消耗量时,我们取施工水平一般情况下的δ值,计算试配强度为下: M2.5 =2.90 M10 =11.61 M5.0 =5.81 M15 =17.42 M7.5 =8.71 M20 =23.225 49 (2)按规程规定的公式,计算每立方米砂浆中的水泥用量(kg): ,水泥的实测强度(MPa)。 ,水泥强度等级对应的强度值。 一水泥强度等级值的富余系数,应按实际统计资料确定,无统计资料时,可取1.0(计算中,1.0)。 、—— 砂浆的特征系数,其中,3.03,,15.09。 (3)计算每立方米砂浆掺合料(石灰膏)用量(kg);石灰膏使用时的稠度为(120?5)mm: —— 每立方米砂浆中的掺合料(石灰膏)用量; —— 每立方米砂浆中,水泥和掺合料的总量,宜在300,350kg。计算中取,350kg。 根据计算出的石灰膏重量计算石灰膏体积,取定石灰膏稠度(120?5)mm时的密度为1350kg,m3。 (4)每立方米砂浆中的砂子用量,应按干燥状态(含水率小于0.5,)的堆积密度值作为计算量(kg)再换算为砂体积。在计算消耗量,取每立方米砂浆用中砂1m3(干净砂)。 (5)根据砂浆稠度的要求选用每立方米砂浆中的用水量240,310kg。 上述用水量,不包括灰膏中的水;当用细砂或粗砂时,用水量分别取上限或下限;稠度小于70mm时,用水量可小于下限。 在计算消耗量时,除砂浆中的拌合用水外,还计算石灰膏的淋灰用水即取每立方米砂浆拌合用水0.27m3和每立方米石灰膏淋灰用水4.0m3。 4.水泥砂浆配合比的选用。 水泥砂浆的材料用量按表选用:每立方米水泥砂浆材料用量 强度等级 每立方米砂浆水泥用量(kg) 每立方米砂浆砂用量(kg) 每立方米砂浆用水量(kg) M2.5,M5.0 200,230 1m3砂子的堆积密度值 270,330 50 M7.5,M10.0 220,280 M15 280,340 M20 340,400 注:上表水泥强度等级为32.5级,大于32.5级水泥用量宜到下限;当采用细砂或粗砂时,用水量分别取上限或下限;稠度小于70mm不小于下限。施工现场气候炎热或干燥季节,可酌情增加用水量。 计算水泥砂浆水泥用量时,直接按表内数值综合取定。 5.配合比试配,调整和确定。 根据规程要求,应按计算或选用的配合比进行试配,测定其拌合物的稠度和分层度,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调整材料用量,直至符合要求,确定基准配合比。按照基准配合比和分别增减水泥用量10,的另两个配合比进行试配(保证分层度,稠度的条件下,可将用水量或掺加料用量进行调整)。将三个调整后的配合比试配制成试件,测定砂浆强度,选定符合试配强度且水泥用量最低的配合比作为砂浆配合比。鉴于在计算砌筑砂浆消耗量时,没有条件进行调配,调整这一步骤,故按计算和选用数值作为消耗量。 6.计算砌筑砂浆消耗量必须符合以下技术条件。 (1)水泥砂浆拌合物的密度不宜小于1900kg,m3;水泥混合砂浆拌合物的密度不宜小于1800kg,m3。 (2)砌筑砂浆的稠度应按下表列规定选用。 砌筑砂浆的稠度 砌体种类 砂浆稠度 (mm) 烧结普通砖砌体 70,90 轻骨料砼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60,90 烧结多孔砖、空心砖砌体 60,80 烧结空心砖平拱或过梁 空斗墙、筒拱 50,70 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加气砼砌块砌体 石砌体 30,50 (3)砌筑砂浆的分层度不得大于30mm。 (4)水泥砂浆中水泥用量不应小于200kg,m3;水泥混合砂浆中水泥和掺合料总量宜为300,350kg,m3。 51 (5)砌筑砂浆用水泥强度等级:水泥砂浆采用的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宜大于32.5级;水泥混合砂浆采用的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宜大于42.5级。 (6)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时,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天;磨细生石灰的熟化时间不得少于2d。石灰膏的稠度,应为(120?5)mm。 7.消耗量水平比较。 1999年《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附录中的砌筑砂浆配合比是根据《建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1998-96的规定计处后经适当调整确定的,现编制的砌筑砂浆配合比是根据2000年颁发的《建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J65-2000的规定。由于计算方法有较大调整,故配合比中水泥、石灰膏消耗量有较大变化,其中(按可比口径对比项目): 混合砂浆:水泥用量平均减少12.64,,石灰膏用量平均增加38.79,。 水泥砂浆:水泥用量平均减少13.87,。 (二)抹灰砂浆配合比。 抹灰砂浆配合比是按体积比编制的。抹灰砂浆的项目主要是满足《中南地区通用建筑标准设计》(1998年)中各项目所需的配合比资料。同时又根据《建筑施工手册》中所列举的各种配合比,尽可能满足不同要求配合比的计价需要:鉴于抹灰砂浆配合比的计算方法,基础数据没有变化,1999年《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中抹灰砂浆配合比,除个别原因计算错误予以调整外,大多数项目编入新的消耗量,对缺项则进行了补充。 1.抹灰砂浆配合比的计算(体积比): 砂用量超过1m3时,按1m3取定。 砂密度:2650 kg,m3,砂堆积密度1550kg,m3,空隙率40%。 水泥密度:3100kg,m3,水泥堆积密度:1200 kg,m3。 2.素水泥浆的计算: 素水泥浆的水灰比分别按0.4和0.6编制现种配合比。 52 水的净体积=虚体积系数×水灰比 水泥和水净体积=水泥净体积+水净体积 水泥用量,实体积系数×水泥堆积密度 水用量,实体积系数×水灰比 根据不同用途,分别编制了水灰比为0.42和0.60的素水泥浆。 水灰比0.42的素水泥浆用于五层防水作法的第三层、第五层和用刮抹灰施工。 水灰比0.60的素水泥浆用于五层防水作法的第一层和涂刷施工。 3.水泥石子(石屑)浆的计算: 白石子堆积密度1500kg,m3、密度2700kg,m3、空隙率44,,计算量超过1m3时,按1m3取定。每立方米密实体积水泥浆用水泥1487 kg考虑虚实体积,水泥白石子配合比用量乘以0.935。 水泥豆石浆配合比计算同水泥石子浆配合比计算。 4.纸筋(麻刀)浆,按每立方米石灰膏加入纸筋48.6kg,麻刀12.12kg,石灰麻刀砂浆,按每立方米砂浆加入麻刀16.60kg。 5.石膏或石膏砂浆,石膏堆积密度1000 kg,m3,密度2750kg,m3。 (三)耐酸防腐及特种砂浆,砼配合比消耗量的计算。 1.配合比的选定:按规范规定选取用,均按质量比计算。 2.配合比的计算。 53 (1)计算配合比的单位用量(个): a、b、c分别为甲、乙、丙种材料的比例数。 (2)根据配合比的单位用量和甲、乙、丙种材料的比例数,分别计算甲、乙、丙种材料的用量(kg) 并计算体积(m3): 甲材料用量(kg),G×a 乙材料用量(kg),G×b 丙材料用量(kg),G×c (3)计算每立方米混合材料的质量=(kg) (4)分别计算各种材料的消耗量(净用量)。 甲材料用量,每立方米混合材料用量×G×a (kg) 乙材料用量,每立方米混合材料用量×G×b (kg) 丙材料用量,每立方米混合材料用量×G×c (kg) (5)各种材料的密度(括号内为损耗率)。 沥青 1.1 (5,) 重晶石粉 4.3 (1.5,) 砂 2.65 (2,) 铸石粉 2.9 (1.5,) 石灰石砂2.55? (2,)滑石粉 2.6 (1.5,) 石英石2.7 (2,)碎粉 2.63(2,) 石英砂2.7 (2,)白云石砂 2.53?? (2,) 石英粉2.7(1.5,) 石灰 2.1 (2,) 石灰岩粉2.7 (1.5,) 石棉 3.2 (3,) 54 大理石粉2.7(1.5,) 温石棉 2.42 (3,) 大理石砂 2.7 (2,)硅藻土 2.9 (3,) 重晶石砂4.3 (2,) 金属屑 7.8 (2,) 耐火砖碎沫 2.6 (1.5,) 硫磺 1.959 (2.5,) 煤焦油 1.1 (3,) 聚硫橡胶 1.33 (2.5,) 水玻璃 1.45? (1,) 环氧树脂 1.35 (2.5,) 氟硅酸钠 2.75 (1,) 酚醛树脂 1.17 (2.5,) 呋喃树脂 1.20 (2.5,) 乙二胺 0.09 (2.5,) 苯磺酰氯 1.384 (2.5,) 丙酮 (2.5,) 乙醇 (2.5,) 3.本次消耗量标准主要依据1999年颁发的《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价估价表》中所列项目,对其中 配合比变化了的项目进行重新计算,对部分项目的数量重新复核后进行了调整,新增项目1个、 调整项目7个。 (四)垫层材料的计算。 1.砂、碎(砾)石等单一材料。 消耗量,消耗量标准计量单位×压实系数×(1,损耗量) 压实系数,虚铺厚度,压实厚度 砂:1.43。 碎(砾)石:1.08。 天然级配砂石:1.20。 人工级配砂石:1.04。 碎砖:1.30。 干铺炉渣:1.20。 55 2.多种材料混合垫层,按混合物压实后的半成品数量计入楼地面的相应消耗量项目内,压实部分的消耗量列入半成品的配合比中,配合比为体积比。 混合材料的压实系数取定为下: 灰土: 1.60。 三(四)合土: 1.45。 石灰炉渣: 1.455。 碎石(碎砖、炉渣砼):1.45。 配合比的计算(设甲、乙、丙三种材料配合比为l:2:8 计算甲、乙、丙材料占总体积的比例 甲材料消耗量=甲材料比例×压实系数×堆积密度 乙材料消耗量=乙材料比例×压实系数×堆积密度 丙材料消耗量=丙材料比例×压实系数×堆积密度 注:材料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则需按堆积密度计算其重量。 3.三(四)合土材料材料消耗量的计算。 本四合土的材料消耗量除按多种材料混合垫层计算出各种材料用量外,再除以体积率;碎砖三合土体积率0.76;碎(砾)石三(四)合土体积率为0.86。 4.水泥石灰炉渣砼的配合比仍沿用1999年《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只对其强度等级的代号由C改为LC。 本次消耗量标准大部分项目仍沿用1999年《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配合比未变,增加了11个项目。 (五)保温材料配合比的计算。 1.除1999年《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中已有水泥膨胀珍珠岩(体积比1:10,l:12)和水泥蛭石(1:8,1:10,1:12)的配合比外,根据《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中所要求的保温砂浆的各种配合比,增加了24项,共计算保温材料配合比30项,除适用屋面保温外也适应于墙面天棚面的抹灰。 2.保温材料按体积计算各项目材料用量,设计说明为重量比的,则先将重量比换算为体积比,各项材料的堆积密度取值为下: 珍珠岩100 kg,m3 蛭石 130 kg,m3 石灰膏1350 kg,m3 水泥 1200 kg,m3 56 3.保温材料压缩比的取值为: 体积比 石灰蛭石 石灰珍珠岩 1:4 120, 115, 1:5 123, 118, 1:6 125, 120, 1:8 130, 125, 1:10 135, 130, 1:12 140, 135, 1:3:0.3 120, 4.材料损耗率。 水泥 2, 石灰膏2, 蛭石4, 珍珠岩 4, 5.配合比的计算。 (1)计算总比例数。 (2)计算各种材料占总比例数所占比重×压缩系数。 例:l:10水泥珍珠岩。 总比例数 1,10,11 水泥所占比重 1,11 珍珠岩所占比重 10,1l 1:10水泥珍珠岩压缩系数为130,。 水泥 130,×l,1l,0.118m3 0.118×1200=141.82kg×1.02二145kg 珍珠岩 130,×10,11,1.182m3 1.182×1.02=1.23m3 砂浆,垫层材料项目统计 项目 1999年估价表项目数 消耗量标准项目数 砌筑砂浆 9 22 抹灰砂浆 48 78 耐酸防腐及特种砂浆 46 47 57 垫层混合材料 43 46 保温材料 30 合计 146 223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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