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
消防系統/設施中斷申請表
1.申請單位: 事業群 事業處 部(廠)
2.施工地點: 區 棟 層 施工內容:
3.申請消防系統/設施中斷原因:
□焊接 □切割 □打磨 □震動 □產生煙塵 □產生高溫 □消防系統變更 □其他
4.申請消防系統/設施中斷項目: □關閉 警鈴
□關閉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關閉 消火栓給水系統
□關閉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關閉 氣體滅火系統
□關閉 消防應急照明/廣播系統 □關閉 高壓細水霧系統
□關閉 防火捲簾系統 □關閉 防排煙系統
5.消防系統/設施中斷作業日期: 年 月 日 時 分
至 年 月 日 時 分
6.管制人員簽核:
施工單位名稱: 施工單位負責人: 電話:
申請單位安管: 電話: 工程承辦人: 電話:
7.消防系統/設施中斷作業人員簽字:
作業人員: 維保/施工負責人:
8.審核
園區主管: 安管主管: 園區消防:
9.其他說明:
消防系統/設施恢復狀況: □ 已按期恢復 □ 未按期恢復
安管主管: 園區消防: 維保/施工負責人:
備注:1.消防系統申請中斷期間的安全責任,由申請中斷的單位承擔。
2.管制人員簽核說明:工程承辦人員指事業單位工程負責人; 申請單位安管人員指申請單位安全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施工廠商負責人指該工程施工現場負責人;作業人員指中斷消防系統操作人員; 維保/施工廠商人員指各區消防維保/施工廠商項目負責人.
3.簽核順序:工程承辦人→施工廠商負責人→申請單位安管→園區消防→安管主管→園區主管;全部人員簽核完後,中斷操作人員開始中斷系統,中斷完畢后作業人員→維保/施工廠商負責人簽核,在申請中斷日期內生效.
4.因消防系統/設施變更中斷的,初次簽核需將技朮資料附後,並由安環保證課審查.填寫中斷申請時,除消防系統/設施變更外,原則上消防系統/設施中斷時間不超過12小時.
5.申請時,須最小範圍申請關閉局部消防系統/設施;施工開始前,施工、監工及申請單位安管應同時確認消防系統/設施已經中斷.施工作業時須考量優先採用室外作業、濕式作業、煙塵區密閉、工藝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改善等安全措施.
6.消防系統/設施中斷管制期間, 工程承辦人、申請單位安管須全程安全巡查,防止火災、漏水等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