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null第三讲
历史比较法(中):规律与例外
(教材第五章)null
历史比较法的具体工作程序
★确定同源成分
★★确定对应规则
确定先后次序
重建原始语(音类重建、音值重建)(核心词根和形态的语音对应)(有条件/无条件的一对多、平列式)null语音对应和确定对应规则是最重要的:
1、有语音对应和对应规则
才能最终确定同源成分;
2、确定了对应规则,
才能确定后代语演变阶段的先后,
才能得出原始语的音类及辖字。★语音对应≠语音相似 北京话 55 213 济南 北京55调 {山 东 西 江 苏 株 州 昆 安……}
济南213调 {山 东 西 江 苏 株 州 昆 安……}★ 语音对应例 二 耳 儿
北京 Ô Ô Ô
苏州(白) ¤i ¤i ¤i★ 语音相似
北京话 55 ≈ 44 济南
北京话 214 ≈ 213 济南
北京55 山东西江苏株洲开封……
济南44 古纸口手老苦五……
北京35 聊城平遥明湖南河南盐城……
济南213 山东西江苏株洲开封……
音值相同或相似的,不是相同的字(音义结合体)的对应。★null复习和补充上一讲
最小对应组/最小同音类组的表如何得出?具体步骤:⑴ 列出所研究的各个方言的各个音类的辖字
⑵按有一个方言能分就分开的原则,找出最小同音类组。 包搬|补饼|布变|百八|部瓣|步病|拔白|婆盘|抛潘|普捧|铺片|撇拍同音字组①同音字组②同音字组③同音字组④同音字组⑤北京 p pH
客家 p pH
晋中 p pH
吕梁 p pHnull复习上一讲
历史比较法的理论依据和总原则
背景理论依据
①单个语言符号创制时音义结合的任意性
②语音演变的规律性 ★
③语音演变的不平衡性
总原则
后代语共时差异反映原始语历史演变的不同阶段
共时的空间的差异反映历时的次序(简) ★★5.1 语音对应规则和语音演变规律
5.2 格里木定律和历时比较法的雏形
5.3 格里木定律三条例外的解释
和历时比较法的改进
5.4 “音变规律无例外”
和青年语法学派的音变理论
5.5 类推和借用★★null5.1 语音对应规则和语音演变规律
历史比较法的几个步骤都与对应规则有关:
找出对应规则,同源成分才能最后确定
找出对应规则,才能分析发展阶段的先后
找出对应规则,才能分析原始语的音类和音值null从共时和历时的关系看
共时的若干亲属语言或方言对应的规则性
反映了历时语音演变的规律性
即
亲属语言与方言间共时整齐的语音对应(差异)
反映了同一祖语后代的语音从前一阶段
到后一阶段有规律的变化 null语音演变的规律性表现在
在语音条件相同的组合条件下
同一区别特征的聚合群
在历时音变中要变一起变
一起发生方向相同的变化
(注意组合、聚合两个方面的制约)
即
相同语音条件的音,要变一起变null语音演变的不平衡性
语音演变只是一种可能的变化
不是必然的变化
受一定的时间、地点的制约
因此,严格地说语音演变规律应是:
相同语音条件的音
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地点
要变一起变 null比如共时
广州 北京
k 后元音前 k (开合)肝杆竿干/官观/关
非后元音前 tþ (齐撮) 间奸艰/肩坚/倦眷反映历时
北京古 北京今
k 后元音前 k (开合)肝杆竿干/官观/关
非后元音前 tþ (齐撮) 间奸艰/肩坚/倦眷null总之,
亲属语共时语音有对应
反映同一语言历史语音演变有规律
利用现代语共时的语音对应
研究语音历史演变的具体轨迹和普遍规律
是历史比较语言学研究语言史的基本途径
亲属语语音的对应性与语音演变的规律性是同一现象的共时、历时的两种反映。null “语音演变无例外”是历时比较法的基本前提假设之一,是恩格斯认为历史比较法使语言学第一次成为科学的基本保证。历史比较法的建立就依赖于这一观念的建立,它曾经过几代人的孜孜不倦的努力,语言学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主要是印欧语学者)。
历时比较法与音变规律的研究是同步发展的,要了解历时比较法,不能不了解印欧语学者建立语音演变规律着一观念的艰苦历程。所以教材专立一章来介绍这一问题。 null5.2 格里木定律和历史比较法的雏形
建立语音演变的规律性的观念与
日耳曼语族的辅音转移律的发现有关,
所谓日耳曼辅音转移律是日耳曼语族辅音发生的一次大的变化,正是由于日耳曼语族发生了这一辅音变化而印欧语其他语族没有发生,这使得日耳曼与从原始印欧语中分化出来。
日耳曼辅音转移律又称“格里木定律”null 丹麦语言学家拉斯克
最早发现北欧诸日耳曼语与希腊、拉丁语在核心词根和形态方面有整对应关系,归纳出一些字母转移规则,并提出一个语言最主要、最具体的、最不可少的基础词汇有语音对应并且形态系统也有相应的特点则可以确定它们为同源语言的观念。
但他的工作不够严密,不够系统:没有剔除一些偶然的相似和借用(因而混入了许多不规则的对应),没有注意同一聚合群应该有平行的变化(因而放过了一些量少而规则的对应);因此他虽然发现了日耳曼语跟希腊、拉丁有语音对应,但没有找出准确的对应规则和条件。 历史比较法研究成就最大的null取得决定性进展的是德国语言学家
格里木(Jacob Grimm)
《德语语法》(1882)
该书在拉斯克工作的基础上缩小规模,具体讨论日耳曼语与希腊-拉丁、梵语的辅音对应,增添了许多例证,剔除了借用和例外,使得对应显示出了极大的规则性。这在学术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世称“格里木定律”。
格里木定律(Grimm’s Law) null格里木定律(Grimm’s Law)
使音变规律性的概念
首次在学者的思想中产生了深刻的印象
从此
历史比较法走上了科学的道路null格里木定律主要涉及三套阻塞音的变化
清塞音(p t k): T tenues
浊塞音(b d g): M mediae
气音(音值 ? ): A aspiratae 梵语 bh dh gh
希腊语 ph th kh
拉丁语 f T h?*bh *dh *gh?*ph *th *khnull从原始印欧语到原始日耳曼语
这三套音的变化形成了一个循环
原始印欧语 原始日耳曼语
T > A
M > T
A > M null这种循环关系可用下图表示
T
M A
拉链
从原始印欧语到原始日耳曼语123nullT > A
拉丁 英语
*p > f pes foot 脚
pater father 父亲
piscis fish 鱼
*t > T trēs three 三
tenuis thin 薄
tacēte [ θahan] 安静(哥特)
*k >h centum hundred 百
caput head 头
cornū horn 角清塞音 > 气音(英语的擦音)null2. M > T 拉丁 希腊 英语
*b > p [′kennabis] hemp 麻
*d > t duo two 二
dens tooth 牙
edere eat 吃
*g > k grānum corn 谷粒
genus kin 亲属
ager acre 英亩 浊塞音 > 清塞音null3. A > M 拉丁 希腊 梵语 英语
唇A>b
ferō [′phero:] [′bhata:mi] bear 携带/忍受
frāter [′phra:te:r] [bhra:ta:] brother 兄弟
齿A>d
fēcī [′the:so:] [′a-dha:t] do 做
[′methu] [′madhu] mead 蜂蜜酒
牙A>g [hā′sah] goose 鹅
vehit [′vahati] wegan(OE) 运输
hostis giest(OE) 客人
guest 气音 > 浊塞音null 格里木是一个治学严谨的学者。他在语言的比较研究中发现了上述对应规律,但是也发现不少与上述对应规律例外的现象。因此,他说日耳曼辅音转移规律有例外。
任何语音规律都有例外
这也是当时学者的普遍看法。 null格里木时期
建立起了严格的、系统的、语音对应规则的观念
比起原来的只看整体词形的相似前进了一大步
已经认识到语音演变是有规律的
特别是同一聚合群的成员有相同的变化
但仍认为对应有例外。也就是说,仍认为演变是一种大致的趋向,不像机械定律那么严格。这一点在后来又有了本质的进展。后来的进展是由格里木定律三组例外的圆满解释而带来的。 null5.3 格里木定律三组例外的解释
和 历史比较法的改进
三组例外:
多数规律 少数例外
⒈ *T - A *T - T
⒉ *A - M M/T - M
⒊ *T - A *T - M
null 多数规律 少数例外
⒈ *T - A *T - T
⒉ *A - M M/T - M
⒊ *T - A *T - M
例外一、三
反映了原始印欧语的*T组辅音在日耳曼语中有条件的分化、后期演变
例外二
反映了原始印欧语的*A组辅音后来在梵语和希腊语中有条件的分化。
三组都有严格的语音条件, 其实都不是例外null例外一 发现人 C.Lottner 罗德纳
与格里木定律(1822)同时
语音条件
*T → (p,t,k)T /[-浊] ___(如拉丁captus : 哥特 hafts 中的*T(p,t,k) → A / 其他(如拉丁captus : 哥特 hafts 中的时间地点:
原始印欧语到日耳曼语,其他语族没有发生这一变化c/h, p/ f )t )null更多的*T → T的例子:
希腊 拉丁 哥特 英语
captus hafts captured 捕获
spuō speiwan spew 呕吐
[ 'esti] est ist is 是
[skótos] skadus shadow 影子
nox,noctis nahts night 夜
[ok‘to:] octō ahtaw eight 八
主要看希腊拉丁与哥特(日耳曼),英语有二次音变null例外二 发现人 H. Grassmann 格拉斯曼
在1862年(格里木定律后40年)语音条件 σ σ
*A ([+气]) → [-气] /____... # [+气]....
例:梵['bo:dha:mi] :希腊['pewthmaj]:哥特[ana'biwdan]
:[bid]吩咐时间地点:
原始印欧语*A到希腊语、梵语 的分化
到日耳曼语族其实是规则演变:原始印欧的*A一律变成M *A ([+气]) → A ([+气]) /其他 (原始印欧到希腊、梵语) 例外二 *A - M (规则) M/T – M(例外)null例外三 发现人 K. Verner 维尔纳
在1876年(格里木定律后52年)
正则音变1(原始印欧→原始日耳曼)
①*T(p t k) → * A(f θ h)/ * [-浊] ___(除例外一均变)
音变2:原始日耳曼语的*A再次弱化
② *A(f θ h) →*浊A(v D Ä) → M(b d g)/ V___'V
*A(f θ h) →A(f θ h)/其他处于轻读和重读元音之间的辅音时间地点: 原始印欧语到原始日耳曼语发生了第一次辅音转移之后,变来的*A(非原始印欧语的*A)又有一部分发生了二次音变,其他语族连第一次音变也没发生,保持T,更无二次 null*T → M 更多的例子(正则应是*T → A)
梵语 拉丁 哥特 古高德 古英语
anka-m uncu-s -aggan-m angan-m 钩
trtîya- tertiu-s θridjan- dritjo θridda 第三
dritto
saptan sibun sibun seofon 七
siban
napât-m nepôt nevo nefa 外甥
null第一、第三两组例外都涉及到原始印欧语 *T组 到日耳曼语的音变。在音变的初始阶段,所有的T除了第一组例外保持T外,都无例外地变成了原始日耳曼语的A;后来,原始日耳曼语的A又因词中位置的不同而分化,一部分变成M, 另一部分不变。如下图所示
T / [-浊] ___ ① 例外一
* T *A A / 其他 ② 正则
M / V__‘V ③ 例外三null这些研究充分证明了语音演变的规则性
时间性
地域性
规则性:所谓的例外其实是有语音条件的分化
时间地域性:
格里木定律和例外1只在原始日耳曼语发生
例外2只在原始梵语希腊语发生
例外3只在后期日耳曼语中发生 几个语音演变可能有先后阶段上的差别,从演变的条件往往可以分析出演变的阶段差别。如只有先发生*T→*A演变,才可能有*A→M演变,因为第一个演变的结果是第二个演变的出发点。 null 我个人的看法,这些研究的另一个收获是
确定了多音节轻重音型语言的规则音变
在组合方向的范围——在一个语音词的范围内:
包括:①一个音在所有组合环境中的变化,
②在特定的邻近音的条件下的变化,
③在特定的隔位音的条件下的变化,
④某些超音质条件下的变化。
但都在一个语音词的范围内null请注意
汉语的特点与此不同
或者说汉语的“语音词”与多音节语不同
汉语的规则性语音演变的组合范围是单音节词根
如精见两组声母细音字的颚化及合流
而多音节词则只发生临时性的语流音变
少数语流音变固定下来,成为演变的例外。如“婿”null邻近音、隔位音(特别是相邻音节的相同位置上)、超音质的条件都可能造成规则的语音演变,而不是临时的语流音变,这一发现,大大丰富了语音演变理论。
演变的时间、地域限制,前人也说过,而对音变条件的解释,则是从拉斯克到格里木,再到罗德纳、格拉斯曼、维尔纳等的功劳。(110页) null5.4“音变规律无例外”和青年语法学派的音变理论
音变规律条件的圆满解释大大地鼓舞了当时的年轻的语言学家,使他们坚信语音的发展是有规律的。发现格里木定律第三条例外的维尔纳在一封信里建议改正格里木的老提法
没有一个规律是没有例外的
没有一个例外是没有规律的并说:“那就是说,如果曾经支配过一个语言的规律有任何例外,例外一定另有原因。” null雷斯金(August Leskien,1876年)
没有一个例外是没有规律的(维尔纳)
语音规律无例外该提法很快就成为代表当时历史语言学时代精神的
口号
管理印章的关于负责的工作口号抗洪救灾口号体育运动口号宣誓口号公司企业文化口号
。优点:更简洁、从正面定义。
“语音规律无例外”的口号也是对1870年以前“语言象生命体一样,由弱小发展兴旺至顶峰,再由兴旺转向衰老。”的看法的反动。由此历史比较法进入新阶段。null 关于音变的实现方式,青年语法学派也提出了自己明确的解释
语音演变的方式是
只以语音为条件、
齐整地、渐进地、连续地变化 null所谓以语音为条件齐整地变化,就是说
语音的演变只与语音条件有关
符合某一语音条件的音要变一起变
如凡浊塞音一律清化,是以浊、塞为条件,舌根音在齐撮呼前腭化,既有舌根的条件,又有齐撮呼之前的组合条件。
浊、塞、舌根、齐撮等都是语音性的条件,凡符合这些条件的词,不管它们的语法条件或词汇意义如何不同,都发生了同样的语音变化。
所谓渐进、连续的变化是一回事,就是变化的过程中语音的音值是逐渐改变的,说话人都很难感觉到的小变化。 即
机械式发生null 语音渐变 词汇突变
如英语的 i:→ ai,实际上是
i→Ii→ei →£i→Ei→ai
因此语音变化在语音上是渐进、连续的,但要注意,这种语音变化在词汇上却不是一个词一个词逐渐变化的,而是
符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一语音条件的词集体的、成类地变化,不是连续的逐渐的变化。正因为语音音值是连续性渐变的,而词却是非连续的整类变化,所以语音的演变才体现出无例外的特点。null锯木头说(叶斯帕森)
音变好象锯木头一样,如果你想把木头锯得一样长,采用的方法是每次都用前一次锯下的木头比着锯下一块,那么,尽管锯木人想要锯得一样长,但最后结果肯定是第一块和最后一块相差甚远。音变的情况与此类似,下一代从上一代学习语言,尽管想学得一丝不差,但每一代都有些差别,若干代后差别就十分明显了。 null 即使是 i→Ii→ei →£i→Ei→ai 也是一种人为的离散化的表示法,其实每个阶段都是逐渐过渡的,没有明显的界线。在音值上是以一种发音人没有觉察的连续的渐变方式变化的,所以这种变化会同时影响到相同语音条件下的相同的音,只要语音条件相同,不管语法、语义有什么不同,所有的词中符合这一语音条件的音会一起发生变化。这又称为机械的、盲目的变化。 null奥斯托夫和勃鲁格曼对此的理论
总结
初级经济法重点总结下载党员个人总结TXt高中句型全总结.doc高中句型全总结.doc理论力学知识点总结pdf
是
……每个语音变化,由于它是机械地出现的,所以它都按规律发生,不允许有任何例外。这就是说,语音转移的方向,对于一个语言社会的所有成员都是相同的,除非出现了方言的分化,所有在相同关系中发生了语音变化的词,都没有例外地受这种变化的影响。
语音规律无例外的原则,是青年语法学派两条重要原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另一条是类推原则) null总之
新语法学派所总结的语音演变的特点是
在音值上是连续性的渐变
在词汇中是符合一定语音条件的词一起变
教材称之为“连续式音变”
毫无疑问,这种音变方式的确是存在的,如汉语舌根音的颚化就是一种典型的连续式音变,排比各方言的语音差异就可看到音值逐渐变化的序列。 null“语音规律无例外”的提出
在历史上起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正是坚信语音规律无例外,激励了青年语法学派去探求所谓例外中的规律,揭示了许多隐藏很深的语音演变的条件。null但是
“语音规律无例外”、语音只因语音条件变化、在音值上连续渐变的、发音人无法觉察等,只是一种理论假设,是根据地理上相距很远的亲属语言的中心点的语音情况得出的,是根据音变已经完成后的遗留情况假设的;实际的语音变化是不是真的是这样,当时还没有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来实际检验。这就为后来的一些争论埋下了伏笔。null除了语音层面的以语音为条件的语音演变以外,语法、词汇等层面的演变也会影响到语音,这些层面的变化造成以一定的语法或词汇为条件的语音改变,这些改变不具有语音的规律性。
青年语法学派对语法层面的一种演变做了较深入的研究,认为这种演变是造成语音演变零星例外的主要原因。这就是语法层面的“类推”变化。
此外,非亲属语言和已分化的亲属语言之间的接触,相互之间的“借用”造成的词汇形式的语音变化,也不具备语音演变的规律性★5.5 类推和借用
5.5.1 语法层面的类推
语法层面的演变往往是说话人有意识的创新。最常见的动力是说话人对规则性的追求。
包括 类推拉平和类推创新两种
类推拉平是以某一语法领域中较多出现的规则模式去替代较少出现的不规则形式。
类推创新是把语法某一领域的结构模式类推到另外的领域 ★null如现代英语中形容词的比较级多用-er,最高级多用-st;动词的过去式和过去分词多用-ed;这是现代英语的规则形式,但有少数形容词、动词的形态变化不是这种形式。如英语:
old/elder/eldest→old/older/oldest
shine/shone/shone→shine/shined/shined
这些词形的变化(elder→older, shone→shine)是语法层面的类推变化,只影响符合语法条件的词,不影响语法条件不同而语音条件相同的其他词。如
elm → *olm bone → *binenull中古英语形态的简化:词末语音弱化与类推古英
单 复
主 fisc fiscas
所有 fisces fisca
与 fisce fiscum
宾 fisc fiscas中古英
单 复
fisc fisces
fisces fisce/fisces
fisc fisces
fisc fisces标红的形式因语音弱化化而变得相同,标黄的变化由于类推类推创新例:中古英语形态的简化null古英
单 复
主 fisc fiscas
所有 fisces fisca
与 fisce fiscum
宾 fisc fiscas 中古英
单 复
fisc fisces
fisces fisce/fisces
fisc fisces
fisc fisces中古英语中,因语音的演变,形成了:
主格单:主格复数= 宾格单:宾格复=与格单:与格复
fisc : fisces = fisc : fisces = fisc :Xfisces另外
主格单:所有格单= 主格复:所有格复
fisc : fisces = fisces :Xfisces+snull语音弱化带来语音形式的简化(归并)
简化后的形态格局再引发类推,
使得中古英语名词的格系统大大简化。
主、宾、与、所有四格简化为了两格,
主、宾、与 合一,于是只能称为“通格”,
通格(零形式)与所有格(-s)对立。
但是,类推没有推平所有名词的格:
1、人称代词仍有主格/宾格,所有格也不是-s
2、少数日常口语常用的名词的所有格不是-s。null语法类推
是新语法学派提出的造成“语音演变”的“例外”的主要原因之一。
这不是真正的语音演变的例外,因为发生的并不是语音层次的演变。
分清了演变的层次,“语音演变无例外”更得到了加强。 null5.5.2 借用
“借用”,是新语法学派研究得很多的另一方面。借用可以在非亲属语言间发生,也可以在已经分化的亲属语言或方言间发生。借词是把贷方语词的音和义都借到借方。如果借词的数目不多,通常是根据“音值的相似”把贷方语词的音到借方。由于借的词少,不会形成 “音类的对应”。
亲属语言间的少量借用
会造成“语音对应的例外”null 非亲属语言间的少量借词只有语音相似,而没有语音对应的例子:
沙发 软 翱翔 歌
英语 sofa soft soar song
汉语 shāfā ruăn āoxiāng gē
英语“沙发”一词的音与汉语的比较像(与吴语的更像),但其他以s开头的词,如soft、soar、song等等与汉语语词的声母没有同音类的关系,形不成“语音的对应”,因为“沙发”一词是借用的。null亲属语言或方言之间的个别借用,也会成为亲属语语音对应关系的例外。如北京话的“尴尬”一词是从吴语中借来进入北方话进而进入标准语的,北方话中这个词的音值形式与吴语十分相似,如果忽略声调,其声母韵母在北方和吴语大致都是[kan][ka],但这两个字音的同音关系在吴语与北方完全不同。以绍兴为例:
绍兴 {监间奸尴 } ≠ kẽ {甘柑干竿肝}
北京 {监间奸} ≠ { 尴甘柑干竿肝}
绍兴 ka {介界届芥尬 [嘎非本地词] }
北京 e {介界届芥} ≠ { 尬嘎}null也即,从共时看,绍兴人学北京话,
可以按照 绍兴kẽ 北京kan,
绍兴k 北京 的对应来类推
只有“尴”字例外
“尴”一字是 绍兴 k 北京k,形成共时对应的例外
同样,“尬”也是对应的例外,
其他字的对应是 绍兴ka 北京e
只有“尬”一字是 绍兴ka 北京kanull这种共时对应的例外,折合到历时就是某些字音变化的例外:{监间奸尴}在中古都是咸山摄开口二等字,是同音字,在绍兴话中它们仍是同音字;{甘柑干竿肝}则都是开口一等字,是另一组同音字,在绍兴话是也仍然保持同音;绍兴话现在的音类分合,符合“要变一起变”的语音演变规律。
可是北京话中本来属于二等一组的“尴”却独自一字跑到一等那组中去了,其他二等字却没有跑到一等,不符合“同一语音条件的字要变一起变”的语音演变规律。因为是单独借了一个词的音值。
“尬”字的情况与“尴”平行,不赘述。null总之,
借词的音根据的通常都是借入时借贷双方音值的相似,如果借词只是少量的,就会造成这些个别的词的语音形式发生不同于其他同音字的特殊改变。
从结果看,造成了“语音演变无例外”的“例外”,而实际上所发生的变化是个别借用造成的,并不是一个音系自身的语音变化,并不是“语音演变”真正的“例外”。
所以,新语法学派十分强调鉴别语言中的“借用”成分,认为必须剔除借用成分,才能揭示出真正的、规则的“语音演变规律”。null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