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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秦律研究综述[1] 睡虎地秦律研究综述 清史研究;基础文献的整理,为清史研究提供了保障;档案的发掘与利用,推进了研究成果的可 信性和准确性;而对清史研究自身的反思和学风建设的关注,为清史研究今后的积极发展起了 激励作用。 本人以上仅就耳目所及,对本年度的清史研究略加介绍,然拘于识见,所述未必准确,疏陋 之处亦多,敬祈方家批评指正。 ① 高翔:《近代的初曙——18世纪中国观念变迁与社会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l2月版,<导 论》;扉页评语。 睡虎地秦律研究综述 曹旅宁 (中山大学历史系 广...

睡虎地秦律研究综述[1]
睡虎地秦律研究综述 清史研究;基础文献的整理,为清史研究提供了保障;档案的发掘与利用,推进了研究成果的可 信性和准确性;而对清史研究自身的反思和学风建设的关注,为清史研究今后的积极发展起了 激励作用。 本人以上仅就耳目所及,对本年度的清史研究略加介绍,然拘于识见,所述未必准确,疏陋 之处亦多,敬祈方家批评指正。 ① 高翔:《近代的初曙——18世纪中国观念变迁与社会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l2月版,<导 论》;扉页评语。 睡虎地秦律研究综述 曹旅宁 (中山大学历史系 广东广州 510275) 秦汉时期。以“律”为中心的中国法律为统一帝国的形成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在秦汉法律 的基础上,经过魏晋南北朝的不断发展,集大成为隋、唐律。秦汉法律在中国法律史上具有极 其重要的地位。但是,由于律文的佚失,秦汉法律尤其是秦律的研究长期处于停滞不前的局 面。本世纪以来,简牍的大量出土为秦汉法律史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契机。秦律研究的重要 意义。正如李学勤指出:“我们知道,由于秦人烧灭故籍,司马迁著《史记》时许多方面只能依据 《秦记》,所以以往的学者总以为对秦的认识比较准确深入。近年来有关秦的考古发现,却提出 了许多全新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奴隶制方面的,使我们感到必须重新描绘晚周到秦社会阶级结 构的图景。”① 在睡虎地秦律出土以前,关于秦律的研究,只能根据东汉班固的《汉书·刑法志》和东汉卫 宏的《汉旧仪》推论。近代以来,沈家本的《历代刑法考》、程树德的《九朝律考》在嵬集中国法律 史史料方面堪称完备,但关于秦律的内容却寥若晨星。睡虎地秦简自1975年出土以后,这种 情况完全改观。正如高敏所指出的:“秦简的主要内容是秦律,因而秦律的主要价值应当表现 在对战国秦汉法制史的研究方面。这就是说,充分利用秦简所提供的新资料,去探讨秦律的渊 源、秦律的本质特征、秦律与汉律的关系以及秦律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等等,才算抓住了秦 简研究的核心问题。”④二十五年来,学术界对秦律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我们先看与秦律有 关的简牍文本,再综述其它的研究成果。睡虎地秦简的图版释文先后出版有: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l2 中国史研究动态 2002年第8期 1.1976年4月6日,《光明日报》首载《云梦秦简释文》。 2.1976年6、7、8月,《文物》第6、7、8期连载《云梦秦简释文》,这是整理小组所作的初步释 文,附有部分简影,无注。 3.1977年9月,文物出版社出版线装本《睡虎地秦墓竹简》,一函七册,是整理小组修订的 释文,附简注及全部简影。 4.1978年11月,文物出版社出版平装本《睡虎地秦墓秦简》,系就线装本加以增订详注, 附有语译及索引,惟删除简影图版。 5.1981年9月,文物出版社出版发掘报告《云梦睡虎地秦墓》,附有简影、繁体释文,包括 以前未发表的《日书》。 6.1990年9月,文物出版社出版精装本《睡虎地秦墓竹简》,前为简影图版,后为简文译 注。 7.1990年5月、12月,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张政娘、日知编《云梦竹简》(工)、(Ⅱ),附有英 译,为日知主编“世界古典文明丛书”之一种:1994年 6月,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又出版该书 (Ⅲ),以成全帙。 台湾地区出版的翻印或新校注本有: , 1.1980年11月,木铎出版社出版《文史集林》第三集,转载《文物》释文。 2.1981年7月,简牍学会《简牍学报》第十期秦简研究专号,刊载新编《睡虎地秦简注》,附 图版。 3.1981年1月,里仁书局出版《睡虎地秦墓竹简》,转录文物出版社 1977年线装本、1978 年平装本,两种合刊。 4.1982年1月,鼎文书局出版日本岛田正郎主编《中国法制史料》,其中第二辑第一册收 堀毅整理《睡虎地秦墓竹简》,系转录文物出版社平装本释文,附文物线装、平装两种版本校勘 记。 海外译注本有: 1.秦简讲读会《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译注初稿》,见中央大学院《论究》,1978至 1983年。 2.荷兰莱顿大学何四维《秦律遗文》,1985年。 除了睡虎地秦简外,还有 1993年湖北江陵王家台15号秦墓秦简《效律》。1997年7月,科 学出版社出版刘信芳、梁柱编著《云梦龙岗秦简》。1995年3月《文物》第3期《江陵张家山汉简 (奏谳书)》(下)。 国内秦简研究的学者主要有李学勤、于豪亮、刘海年、栗劲、林剑鸣、黄盛璋、高恒。第一部 研究专著是高敏于1979年在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云梦秦简初探》;中华书局在 1981年出 版了《云梦秦简研究》,收有15位作者所作 16篇论文;高恒于1994年在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 了《秦汉法制论考》。以上都属于作者的研究 心得 信息技术培训心得 下载关于七一讲话心得体会关于国企改革心得体会关于使用希沃白板的心得体会国培计划培训心得体会 。栗劲于1985年在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了 《秦律通论》;孔庆明于1992年在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秦汉法制史研究》;1999年法律出版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睡虎地秦律研究综述 l3 社出版了张晋藩主编的《中国法制通史·秦汉卷》,则偏重于把秦律研究成果系统化。 秦简的研究成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文字考释:秦简整理小组水平很高,态度谨严,或许是为了普及,注释比较简洁,以致本 来注释是正确的,有人却错误理解,错误推论。还有些是由于时间关系,暂时存疑的。因此后 来有学者作了订补。有张政娘《秦律“集人”音义》、《秦律“葆子释义》 ,裘锡圭<(睡虎地秦简) 注释商榷》(一)、(二)及《读简帛文字札记》 ,予豪亮《秦律丛考》⑤,杨禾丁《释秦律“率敖”=》@, 蔡镜浩《(睡虎地秦墓竹简)补正》(一)、(二) ,刘钊《读秦简札记》回,黄留珠<秦简敖童解=》、<秦 简中劳律释义》 ,陆锡兴《秦简“努焊裹暴”解》 ,陈伟武《睡虎地秦简核诂=》等。仰 (2)制度史方面的诠释:高敏《云梦秦简初探》一书对秦的官制、土地制度、徭役制度、赐爵 制度、租税制度、官吏考核制度、罪犯审讯制度、工匠 培训 焊锡培训资料ppt免费下载焊接培训教程 ppt 下载特设培训下载班长管理培训下载培训时间表下载 制度、户籍制度、上计制度、仕进制度, 以及仓库的类型、结构、设置、管理制度,由官府授衣、廪食、传食等制度和管理,财经出纳的预 算、决算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杨宽《云梦秦简所反映的土地制度和农业政策=》0、<从“少 府”职掌看秦汉统治者的经济特权》 研究了土地制度和农业政策以及统治者的经济特权,黄 今言在《秦代租税徭役制度初探》 中对赋役制度,张金光在《论秦汉的学吏制度=》0中对秦的学 吏制度,吴荣曾在《秦的官府手工业》中对秦的官府手工业,于豪亮在《秦简所反映的军事制度=》 中对军事制度进行了探讨。 (3)法律史本身的研究:高敏《云梦秦简初探》所收《商鞅(秦律)与睡虎地(秦律)的区别与 联系》、《从秦律的刑罚类别看秦简的实质》、《见于(秦律)中的诉讼、审讯和量刑制度=》是国内较 早从法制史角度研究秦简的。黄展岳《云梦秦律简论》(《考古学报)1980年第 l期),则较早从 通论的角度论述了秦简的法律性质。《云梦秦简研究》还收有刘海年《秦律刑罚考析=》、于豪亮 《秦王朝关于少数民族的法律及其历史作用》。此后,陆续有林剑鸣《秦代法律制度初探=》∞、 《以君主意志为法权的秦法》 ,刘海年《从云梦出土的竹简看秦代的法制建设》@、<论秦始皇的 法律思想》。、《秦代法律体系考略》∞、《睡虎地秦简中有关农业经济法规的探讨=》@,陈抗生<秦 法和秦人执法》∞,高恒《秦律中“隶臣妾”问题探讨》、《秦律中的刑徒及其刑期问题=》,石子政 《秦律赀罚甲盾与统一战争》@,吕名中《秦律赀罚述论》@,黄留珠《略谈秦的法官法吏制>0,麦 天骥《从云梦秦简看秦的刑徒制度》∞,石子政《秦律赀罚甲盾与统一战争=》@。 在我国的台湾省,随着秦简的公布,以马先醒为首组成了秦简研读班,并于1981年出版了 《简牍学报=》第十期“秦简研究专号”。邢义田《秦汉的律令学——兼论曹魏律博士的出现=》、<从 安土重迁论秦汉时代的徙民与迁徙刑——附论:论迁徙刑之用与肉刑之不复=》∞,杜正胜《从肉 刑到徒刑——兼论睡虎地秦简所见古代刑法转变的信息》∞。台湾的秦简研究还有一个值得 注意的倾向,即以秦简研究为学位论文者不少。计有梁文伟《云梦秦简(编年记)相关史事核校 — — 兼论(编年记)的性质》,台湾大学文学研究所博士论文,1981年。余宗发《云梦秦简—— 佚书研究》,台湾师范大学国文研究所硕士论文,1982年。宋豫卿《秦司空研究——以睡虎地 秦简资料为中心》,中国文化大学史学研究所硕士论文,1982年。林文庆《秦律刑徒制度研 究》,中国文化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硕士论文,1989年。段莉芬《秦简释词》,东海大学中国文 学研究所论文,1989年。谢宗炯《秦文字研究》,成功大学历史语言研究所硕士论文,1989年。 金善珠《秦律的形成与发展》,台湾大学史学研究所博士论文,1991年。徐富昌<睡虎地秦简研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4 中国史研究动态 2002年第8期 究》,台湾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博士论文,1992年;并于1993年由文史哲出版社印行,全书共分 五篇十六章,篇幅颇大,着重于把前人的成果系统化。傅荣珂《睡虎地秦简刑律研究》,台湾师 范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博士论文,1991年、1992年由商鼎文化出版社印行。全书共计五章:包 括“睡虎地秦简概述”、“秦简刑律之历史渊源”、“秦简刑律内容考述”、“秦律对汉律之影响”、 “结论”,也着重于把前人的研究成果系统化。此外,余宗发《云梦秦简中思想与制度钩摭》, 1992年由文津出版社印行。全书共计四章:包括“绪论”、“《云梦秦简》与诸子关系钩摭”、“<云 梦秦简》制度钩摭”、“结论”及“附录”。吴福助《睡虎地秦简论考》于1994年由文津出版社印行 出版,全书分甲、乙两部:甲部为论著,由《赢秦法律的特质探析》、《(语书)校释》、<(语书)论 考》、《(为吏之道)宦学识字教材论考》、《(为吏之道)法儒道家思想交融现象剖析》及<赢秦牛耕 新证》六篇论文组成;乙部为资料评介,由《睡虎地秦简十四年研究述评》、《新版(睡虎地秦简拟 议)》二文组成,是一部学术水平较高的专著。吴氏在书中提出的一些主张很值得重视,如编纂 <睡虎地秦简集注》,加强秦律与张家山所出汉初律及唐律的比较研究等。此外,台湾学者陈文 豪积多年心力,辑录有《秦简文献类目》。 日本学术界自中田熏、仁井田升以来有着研究中国法制史的悠久传统。日本学者对秦简 的研究多以大学为中心,在著名教授包括西屿定生、池田温、林巳奈夫、古贺登、堀敏一、大庭修 等指导下组成“研读班”,针对简文进行解读或译注。总计发表论著的日本学者有大庭修、堀 毅、工藤元男等四十余人。大庭修《云梦出土竹书的研究》论述了出土秦律的分类及性质。竹 书秦律名、秦律的释文问题、竹书秦律的年代,竹书秦律的意义。他首先认为<封诊式》并不同 于汉代的“比”而是“爰书”,认为秦律的年代始于商鞅变法,到秦始皇执政时期。∞江村治树在 《关于云梦睡虎地出土秦律的性质》中认为秦律原是秦旧有领土内史辖区的律,《秦律十八种》 则是县与都官管理条文的组合,《效律》来源于秦早已存在的管理物资的各种律。因此,完整的 秦律,包含有年代不同的律文,既有不经改订保留下来的古律,也有商鞅变法后新加的律。@池 田雄一《湖北睡虎地秦律——从王家法到国家法》认为秦律有可能是秦征服楚之前在关中制定 的。∞太田幸男在《以湖北睡虎地秦律的仓律为中心》∞中指出仓是各个小共同体的乡村农民自 己建造的,商鞅变法后才被国家控制。韧山明在《秦代审判制度的复原》鼬中认为审判制是国 家权力的行使及运作的具体体现,反映着国家的形成与发展的轨迹。1988年北京法律出版社 出版了崛毅《秦汉法制史论考》,全书由《秦汉刑名考》、《秦汉宽刑考》、《秦汉盗律考》、<秦汉贼 律考》等十一篇论文组成。堀毅的重要贡献之一是根据《汉旧仪》所载秦制的刑名与秦律多有 不同,但与《汉书·刑法志》相同的矛盾,得出《汉律》存在着文帝改革前的《汉旧律》和改革后的 《汉新律》两个阶段的结论。京都大学 1996年12月出版了《前近代中国的刑罚》收有<秦汉二 十等爵与刑的减免》、《秦汉时代的赎刑》多篇相关论文。工藤元男于1998年在东京创文社出 版了<睡虎地秦简与秦代国家和社会》,全书由《秦都官与封建制》、《睡虎地秦简与战国秦的法 律与习俗》等十一篇论文组成,得出了秦在推进中央集权化过程中采取的是松缓现实的法治主 义,并有容忍当地社会习俗的倾向。工藤的论著多篇已有中文译本。在欧洲,则有莱顿大学汉 学家何四维《秦律遗文》,这是一部秦律的英译及注释。何四维是研究汉律的专家,此书多所创 获。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睡虎地秦律研究综述 l5 近来高敏曾对秦律研究加以 总结 初级经济法重点总结下载党员个人总结TXt高中句型全总结.doc高中句型全总结.doc理论力学知识点总结pdf :“1983年以后之所以逐步有所减少和进入九十年代以 后之所以明显呈下降趋势,则主要是由两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是秦简的一些比较容易被察 觉的问题,已经大体被提出来了,或者已被初步解决了,从而增加了在原有基础上发现新问题 和提出新见解的难度;二是由于原来研究成果越多,越需要有较多的时间去搜集阅读他人的研 究成果,尽管后来的研究者可以从原有研究成果中获得启示,也需要经过自己的比较、筛选和 判断优劣、正误等思考过程,然后才能在不重复和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确定自己的选题 和提出自己的见解,这无疑会延续研究的速度和论著完成的时日,这就是说,随着时日的推移, 秦简研究的难度在与日俱增。”固以下我们拟举例说明。 关于秦律的历史渊源。一般认为,秦律因袭魏律,陶希圣更认为秦律完全因袭三晋的制 度。国高敏认为,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六篇,“商君受之以相秦”,并“改法为律”,至 于商鞅秦律与出土秦律的关系,“则表现为出土《秦律》是在商鞅《秦律》的基础上经过发展、补 充和积累而成,是商鞅《秦律》的直接延续,其基本精神是完全一致的”;@蒙文通早在20世纪 30年代就认为秦律多袭秦旧法,即多是秦人的习惯法。∞裘锡圭认为,出土《秦律>有许多沿袭 秦旧律之处。例如“秦的内史辖区大致相当于汉代三辅,是秦的本土,秦律《内史杂>以外的各 种律文,似乎也有很多是专对内史所属各县讲的,有可能袭用了秦向外扩展设上郡、汉中等郡 以前制定的旧律文。”∞张政娘在《秦律“集人”音义》一文中指出“知秦家自有制度,不与《周礼> 同也。”的的确,秦律中有甸人,《礼记·文王世子》有甸人,即《周礼》的甸师,确与此无关。《国语 ·晋语》中也有甸人,也与此无关。但秦律《金布律》的条文有些与《周礼》完全相同,李学勤指出 《周礼》关于隶有相当详细的记载,对认识秦汉律的隶臣妾很有意义。 近年来彭林对《周礼》进 行了细致的研究,认为《周礼》成书于汉初,这对解释上述矛盾有若干的帮助。《周礼>一书收集 了大量的古代文献,古代的法典当然也是其取材的范围。是不是《周礼》因袭于秦律的呢?此 外,特别值得重视是,由于甘肃礼县早期秦公墓的抢救性考古发掘报告的公布,结合金文中的 材料,使我们将秦律的源头上溯到部落法时代。还有,秦简《为吏之道》末附有《魏户律》及《魏 奔命律》,有学者认为也适用于秦国,事实是否如此呢?还有整理小组释其中“假门”:“读为贾 门”,“商贾之家”;释“逆旅”为“客店”。这一解释引起了学术界的争论。于豪亮谓假门即有市 籍者;@吴荣曾认为假门即监门,是一种贱民; 杨禾丁认为假门即贾门,逆旅是私营客店;凹李 解民认为“假门逆旅”即“寄居于别人家的流民”。∞辛德勇认为假门逆旅指寄居他乡的流民。 也即《商君书·徕民篇》所说的“上无通名,下无田宅”的“寡萌贾息民”。∞臧知非采折衷说。认 为假门即流民,逆旅是私营客店。 我们认为流民说应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秦律中政治、行政法规研究。秦律中有大量指导国家机器运转的律文。秦律中有都官一 词。都官在睡虎地秦简中出现了十四处。由于《史记》和《汉书》都不曾记载秦有都官,关于都 官的确切含义就处于扑朔迷离的境地中,众说纷纭。整理小组注释认为是古书中的中都官,是 朝廷的直属机构;何四维认为都官是一种和皇帝和中央政府有雇佣契约的官吏;∞高恒认为都 官是中央列卿所属诸官署; 于豪亮认为中央一级机关在京师称中都官,在京师以外的称都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6 中国史研究动态 2002年第 8期 官;国江村治树认为都官是中央京师诸官府在地方的派出机关;⑦高敏认为都官是主管分布于 县而又直属封建的王族的一些经济部门的官吏,又认为秦时除县、道并立的制度外,还有县、都 官并立的制度;@工藤元男认为都官是秦国家宗室贵戚的旧邑及军功褒赏制下的封邑的管理 制度,可能是一种类似汉代中央集权过程中对诸候王、列侯的抑制政策。。秦律所反映的桌给 制度,也存在若干问题。秦律《仓律》有“舂司寇、白粲操土功,参食之;不操土功,以律食之”的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何四维在《秦律遗文》中对此表示怀疑,他举出自己二战期间在新加坡日本战俘营的待 遇为例:他们主要的口粮是稻米500克,重体力劳动时增加56克,还供应少许的植物脂肪(生 棕榈油)及一些野生蔬菜包括红辣椒。有时也会得到-4,块干鱼,但是猪肉几乎没有。这种伙 食也够战俘最低限度地保持好的身体状况。秦的刑徒是否接受了规定的数量值得怀疑。。王 忠全在《秦汉时代“锺”、“斛”、“石”新考》中指出:“据《云梦秦简·仓律》:“‘食俄囚,日少半。’可 译为:‘给受饥饿惩罚的囚犯口粮,每天三分之一斗’。既然当时的一斗为十二斤,那么,三分之 一 斗则为四斤,即相当于我们今天的二市斤。试想,给在押的囚犯如此高的口粮,何谈得上饥 饿惩罚。这恐怕是讲不通的。”∞栗劲在《秦律通论》中说:“隶臣‘事公’期间每月可得一百二十 斤口粮供应,隶妾可得九十斤。超过实际消费量的部分,在本质上与居作类似,具有劳动报酬 的性质。国事实究竟如何呢?秦国的生漆生产有相当规模,秦简《效律》有禀漆的专条,《效律》 该条中将处罚幅度分为四个幅度“减水二百斗以上”,“不盈二百斗以下百斗”,“不盈百斗以下 到十斗”,“不盈十斗以下”,所说当是因漆的损耗使主事者受罚的情况。但其中有“饮水”一词 词义不明,新近公布的张家山汉简《算术书》中的秦代算题也有“饮水”一词,并有学者加以解 释,但仍有疑义。固《秦律十八种》及《法律答问》中屡见“葆子”一词。许多学者做过考证,主要 观点有这样几种:一认为是指任子,即官吏得任子弟为郎官的制度;@二认为葆如《墨子·备城 门》所见指人质一类;。三认为庸保;∞四认为是指担保、保证; 五认为葆子是世官制的遗存, 并认为这种遗存是受当时法律保护的。“葆子”含义问题至今仍未得到彻底解决。 秦律刑罚研究。秦律中是否存在髡刑的问题。在秦律中本有“拔其须眉”、“斩人发结”完 为城旦的规定,日本学者堀毅认为是因为伤了他人的“面目”,要影响到他人的面子,而“当时能 否保存体面甚至关系到其整个人格”。∞实际上,从人类学的视角来看,这与当时人们对发须的 迷信有关。秦律中是存在髡刑的,《汉书·贾谊传》载汉初贾谊列举诸刑,就有髡刑:《汉书·贾山 传》载山“称文帝之德日:赦罪人,怜其无发,赐之巾。”。秦律中“弃市”的含义存在疑义。根据 天水放马滩秦简《墓主记》所说丹被弃市后又复活的记载,弃市也可能是斩首方式以外的死 刑。鼬秦律中有腐罪,宫刑的起源是否一定与淫罪有关呢?秦律中有把麻风病人处死的规定, 不见于后世的律例。对于其中的原委,已有学者进行了若干的阐释,台湾学者林富士认为这个 刑罚带有祭祀仪式的意义,系藉杀类似疫鬼之病患以惊恐、威吓之,使之不敢再作祟,其社会根 源如何?0另外,秦律中有对所谓“毒言”加以惩罚的规定,其法理何在?从法人类学的视角对 相关法律条文加以诠释,或许可得到答案。睡虎地秦律条文对违法、过失行为,广泛采用赀罚 惩处,律中多有赀甲赀盾条款。其中,赀一甲的计有四十四次之多,赀二甲的计有四十八次之 多,赀一盾的计有四十九次之多,赀二盾的有一次。 但在实际执行中,究系缴纳甲、盾实物;还 是仅以甲、盾作为赀罚的计量单位一直存在争议。有学者认为:秦简中动辄赀甲盾,一方面说 明需要量大,另一方面说明战士的甲盾是由国家提供的。” 有学者指出:“秦简中常有‘赀一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睡虎地秦律研究综述 17 甲’、‘赀一盾’的条律,表明民间可自制甲、盾,制皮革当为家庭手工业的不可少的部分”。谚有 学者认为:“在统一战争的形势下,秦统治者出于对武器装备的迫切需要之目的,⋯⋯应该是力 求直接缴纳铠甲和盾牌的实物”。∞有学者则这样阐述:“法律规定,赀甲、赀盾并非一定要犯罪 人缴纳铠甲和盾牌。从考古发掘的实物看,秦时的铠甲和盾牌,或是用铜,或是用皮革,制作相 当精致,非专门手工工匠和工人是很难制作的。法律规定的赀‘甲’和‘盾’等,是作为不同等级 赀罚的标重,可能是 要求 对教师党员的评价套管和固井爆破片与爆破装置仓库管理基本要求三甲医院都需要复审吗 犯罪人按规定的甲、盾缴纳一定数量的钱。”四其真相如何? 秦律的本质及其对后世的影响。瞿同祖在 1947年出版了他的名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 会》,认为“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观点上。二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 核心,和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的制度和社会秩序”,他在该书第六章具体 讨论了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问题;1948年他应《国立北京大学五十周年纪念文集》之 邀,写了题为《中国法律之儒家化》的论文,指出,“秦汉之法律为法家所拟定,纯本于法家精神。 法律之儒家化汉代已开其端。儒家有系统之修改法律则自曹魏始。” 梁治平在1991年出版的 《寻求自然秩序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一书中根据睡虎地秦简提出了异议,指出 “秦汉之法即使‘纯本于法家精神’,内中亦有许多基本上合乎儒家信条的内容。这不但表明儒 法两家实际所具有的共同文化背景,而且也表明了它们在早期法律实践中的融会贯通,特别表 明了汉民族于秦汉两朝数百年间,为完成历史转变,共同建构新价值体系所作之努力的统一性 和连续性。”。不仅秦简中的材料可以证明这一点,近年来,随着江陵张家山汉简所载汉初律令 的逐步公布,特别是吕后二年律令,多有与秦律一样的条文,与唐律也多有对应之处,更反映了 数千年来中国法律的统一性和连续性。0 ① 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概观》,《东周与秦代文明》增订本,文物出版社 1994年。 ② 高敏《评(日]堀毅(秦汉法制史论考>》,《简帛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1998年; ③④ 张政娘《秦律“集人”音义》,《云梦秦简研究》,中华书局1981年。《文史》第9辑。 ④ 《文史》第 l3辑;《简帛研究》第 1辑,湖南出版社 1993年。 ⑤ 《文史》第 l6辑。 ⑥ 《中国古代史论丛》第7辑,福建人民出版社 1983年。 ⑦ 《文史》第29辑。 ⑧ 《简帛研究》第3辑,广西师大出版社1998年。 ⑨ 《文博)1997年第6期。 ⑩ 《文史》第33辑。 ⑩ 《胡厚宣先生纪念文集》,科学出版社1998年。 ⑩ 《上海博物馆集刊》第2辑,1983年。 ⑩⑩⑩ 《秦汉史论丛》第 1辑,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 ⑩ 《文史哲)19s4年第 1期。 ⑥ 《学术月刊)1987年第2期。 ⑩ 《学习与探索)1980年第2期。 ⑩ 《法律史论丛》第3辑,法律出版社1983年。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l8 中国史研究动态 2002年第8期 ④ 《学习与探索)1982年第2期。 ③ 社会科学战线编辑部《中国古代史论集》,1981年。 ② 《中国史研究集刊)1984年。 ④ <西北大学学报》1981年第1期。 ④ 《考古与文物)1988年3期。 ④ 《东北师大学报)1989年3期。 ④ 《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2年第3期。 ⑦ 《中国史研究)1984年第2期。 ④ <中研院史语所集刊》第54本第4分,1983年;《中研院史语所集刊》第57本,1987年。 ④ <食货》第 l5卷第5、6期。 ④ <秦汉法制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 ⑨ <东洋史研究》第40卷第 1号。 ④ 唐代史研究会编《律令制——中国、朝鲜的法与国家》汲占书院1986年。 ④ <东京学艺大学社会科学纪要》第3l一32卷。1980年。 ④ 《日本青年学者中国学论集》“秦汉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 ④⑦⑦ 高敏<为学有如积薪,后来者居上——评吴福助著(睡虎地秦简论考)》,《睡虎地秦简初探》,万卷楼图 书有限公司2000年。 ④ 陶希圣《秦用晋法、汉行周道》,《食货》第3卷2期,1973年。 ⑦ 蒙文通<法家源流考》,<古学甄微》,巴蜀书社。 ④ 裘锡圭《啬夫初探》注⑩,《云梦秦简研究》,中华书局1981年。 ⑩ 李学勤《竹简秦汉律与(周礼)》,《中国法律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 1990年。 @⑦ 于豪亮《秦律丛考》,《于豪亮学术文存》中华书局 1985年。 ⑩ 吴荣曾《监门考》,《中华文史论丛)1981年第3辑。 @ 杨禾丁《假门与监门》,《中华文史论丛》1983年第3辑;《论秦简所载魏律“假门逆旅”》,《四川大学学报) 1985年第 1期。 0 李解民《睡虎地秦简所载魏律研究》,《中华文史论丛》1981年第 1期。 ④ 辛德勇《闻左臆解》,《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4期。 ⑥ 臧知非<“假门逆旅”新探》,《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4期。 @ 何四维{1976年湖北发现的秦文书》,《通报)64—4、5,1978年,第201页。 0 高恒《秦简中与职官有关的几个问题》,《云梦秦简研究》,中华书局1981年,第22l一222页。 ⑦ 江村治树《云梦睡虎地出土秦律的性质》,《东洋史研究》第4O卷第1号,1981年。 ⑦ 工藤元男《秦都官与封建制》,《睡虎地秦简与秦代国家和社会》,东京创文社1998年,第79页。 ⑦ 《秦律遗文)A16注,莱顿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33页。 ⑦ 《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1期。 ⑦ <秦律通论》,山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70页。 ⑦ 江陵张家山汉简整理小组《江陵张家山汉简(算数书)》,《文物)20oo年第9期:彭浩《中国最早的数学著作 (算数书)》,《文物)2000年第9期。 ⑦ 《秦汉史论集》,中州古籍出版社1982年。 0 裘锡圭《新发现的居延汉简的几个问题》,《中国史研究)1979年第4期。 0 李均明《汉代屯戍遗简“葆”解》,《文史》第38辑。 ⑦ 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西北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 l0页。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20世纪黎轩、条支和大秦研究述评 l9 堀毅《秦汉贼律考》,《秦汉法制史论考》,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3l8—3l9页。 曹旅宁《释秦律“斩其发结”、“拔人须眉”兼论秦汉的髡刑》,《中国史研究}20o0年第l期。 曹旅宁《从天水放马滩秦简看秦代的弃市》,《广东社会科学}2o0o年第5期。 林富士《试释睡虎地秦简中的“疬”与“定杀”》,《史原》第5期,1986年。 徐富昌《睡虎地秦简研究》,台湾文史哲出版社1993年,第315—3l8页。 熊铁基《试论秦代军事制度》,《秦汉史论丛》第一辑,陕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 林剑呜《秦史稿》,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2年。 石子政《秦律赀罚甲盾与统一战争》,《中国史研究》1984年第2期。 刘海年《秦律刑罚考析》,《云梦秦简研究》,中华书局1981年,第 195页。 瞿同祖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1981年,第1页,第328--346页。 梁治平著《寻求自然秩序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中国政治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58页,并 在同页注中认为“这种将儒法两派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截然对立的作法,似有割裂历史文化连续性之嫌。” 李学勤《论张家山247号墓汉律竹简》,《汉简研究的现状与展望》,日本关西大学1992年。 2O世纪黎轩、条支和大秦研究述评 龚缨晏 (浙江大学历史系 浙江杭州 310028) 公元前139年,张骞出使西域。他历经艰险,“身所至者大宛、大月氏、大夏、康居,而传闻 其旁大国五六”(《史记·大宛列传》)。这些得自“传闻”的国家主要有安息、黎轩和条支等。在 公元3世纪的《魏略·西戎传》以及公元5世纪的《后汉书·西域传》中,又出现了大秦这一新国 名,两书都说大秦其实就是汉代所说的黎轩(“大秦国一名犁鞋”)。现在可以肯定的是,安息就 是伊朗高原的帕提亚,安息之名得自其创立者Arsaces(此名后又用作王朝的称号)。但黎轩、 条支和大秦究竟在什么地方呢?国内外对此问题聚讼已久,至今没有定论。本文对20世纪的 有关研究作一综述。 一 、2O世纪以前及 20世纪前期的主要观点 (一)夏德的观点。欧洲学术界对大秦等汉魏古地名的研究可以上溯到17世纪初。1623 年,陕西发现了《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西方传教土如获至宝,他们希望通过研究此碑来说明 基督教在中国古已有之。到19世纪中期,欧洲最流行的观点认为大秦就是以意大利的罗马城 为首都的罗马帝国。①1885年,夏德(Hinh)发表了《大秦国全录》,否定此说。②20世纪对大秦及 其相关问题的研究,实际上是从夏德的这部名著开始的。 ⑦ 0 @ 0 0 @ 0 0 ① ① ⑦ ⑦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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