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所得计算纳税,
(一)先将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例如:18000年终奖的税后收入=18000-18000×3%=17460;18001年终奖的税后收入=18001-【18001×10%-105】=18001-1695.1=16305.9;
奖金多了1元,税后收入少了1154.1。
24000年终奖,24000/12=2000,税率10%
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0%-105=2295.
而不是:(24000/12*10%-105)*12=1140。
正确看待国税发(2005)9号文件
1,确实为纳税人减轻了税收负担。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
要点:一个人一年一次,离职他就,两处以上取得工资,都只能适用一次。
3,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只扣除一次速算扣除数。
4,找税率时,商数是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得出的结果,这里的12应是指全年12个月的意思,当这个职员在这个公司中工作未满12个月,也应以“12”来计算,因为一年一个人只能用一次。
总局网站问题
去年年终奖6120,扣税587,到手5533。
而我大哥年终奖6000,扣税才300,他到手5700。
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我的公司对我采取的速算扣除数是25,所以导致了我虽然比我哥多得到120元的年终奖金,却比我哥多交了287元的税收,最终我拿到手的钱反而比我哥少了167元。
税率 盲区
5%与10% 6000元~6305.56元
10%与15% 24000元~25294.12元
15%与20% 60000元~63437.5元
20%与25% 240000元~254666.67元
25%与30% 480000元~511428.57元
30%与35% 720000元~770769.23元
35%与40% 960000元~1033333.33元
40%与45% 1200000元~1300000.00元
新税法下全年一次性奖金无效区域确定
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税率 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临界点 筹划点 年终奖无效区域
3
0
10
105
18000 19283.33
18000-19283.33
20
555
54000
60187.50 54000-60187.50
25 1005
108000
114600 108000-114600
30
2755
420000
447500
420000-447500
35
5505
660000
706538
660000-606538.46
45
13505 960000
1120000 960000-11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