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兴县人民医院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
滨卫法监发〔2013〕8号
关于博兴县人民医院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
项目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
博兴县卫生局:
博兴县人民医院关于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的请示及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编制的《博兴县人民医院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编号:鲁医科放职评字[2013]第65-3号~以下简称《评价报告书》,收悉。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规定》等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博兴县人民医院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进行了现场竣工验收~并对《评价
报告书》进行审查。经研究~我局同意《评价报告书》作出的结论~根据专家现场验收意见~同意该项目放射防护设施验收合格。
博兴县人民医院要认真研究落实《评价报告书》和专家组现场验收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强放射防护管理~确保各项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的落实~从源头减少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该项目应取得放射诊疗
许可
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
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依法执业。
此复。
滨州市卫生局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