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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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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UDC JGJ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P JGJ ×××-201 × 备案号J×××-201 × 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of mechanical parking garage (征求意见稿) 20××-××-×× 发布 20××-××-××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UDC JGJ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P JGJ ×××-201 × 备案号J×××-201 × 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技术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Technical code of mechanical parking garage (征求意见稿) 20××-××-×× 发布 20××-××-××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of mechanical parking garage JGJ ×××-201 × J×××-201 ×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年××月××日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在对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7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停车设备、建筑与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管理。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城东路108号中建大厦,邮政编码:45000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许继停车系统有限公司 深圳怡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停车设备工作委员会 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 目 次 11 总 则 HYPERLINK \l "_Toc327169556" HYPERLINK \l "_Toc327169557" 22 术 语 43 基本规定 84 停车设备 84.1 一般规定 94.2 停车设备的分类及其特点 134.3 设备选型 155 建筑与设计 155.1 一般规定 155.2 规划 165.3 建筑结构 185.4 给水排水 195.5 采暖与通风 205.6 电气 215.7 智能系统 225.8 消防 235.9 引导和标识 246 施工与验收 24 6.1 一般规定 256.2 施工安装技术 296.3 质量标准与验收 327 运行与维护管理 327.1 一般规定 327.2 使用安全管理 36 7.3 使用登记和变更 377.4 维护保养和检查 39附表A:特种设备注册 登记表 调解登记表下载应聘登记表下载调解登记表下载调解登记表下载调解登记表下载 40附表B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维护与保养项目 42附表C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检验记录 44附表D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检验项目表 45附表E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检验项目表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建设,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施工安全,节能环保,制定本规范。 【条文说明】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兴建必须有国家出台的技术标准加以指导和规范。目前,仅有一些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对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设计和施工进行规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虽有关联条款,但不规范、不系统,尚没有一部国家层面的标准对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与维护进行系统规范。本标准适时编写,对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建设的各个阶段进行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规划、设计、施工、使用与维护。 【条文说明】该条明确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1.0.3 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建设应安全可靠,方便高效,并应符合城市规划、交通、消防和环保以及停车信息发布等方面的要求。 【条文说明】本规范的规定是对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建设的最低和最基本的要求,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建设技术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本规范是有关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建设的专业性规范,在工程建设中,除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有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规范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 术语》GB/T26476、《机械式停车设备 分类》GB/T26559、《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B17907《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别、型式与基本参数》JB/T8713、《停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和《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 2 术 语 2.0.1 机械式立体停车库 mechanical parking garage 采用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作为存放或搬运汽车为主要手段的停车库的整个设施。 2.0.2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mechanical parking equipment 利用机械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将车辆作垂直、横向、纵向搬运,达到存放和取出车辆目的所使用的集机、电、仪一体化的全套设备。 2.0.3 复式机械式立体停车库 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布置一层或叠放多层车辆的停车库。 2.0.4 独立机械式立体停车库 单独设置的不依附于别的建筑物的机械式立体停车库。 2.0.5 敞开式停车库 open garage 任一层停车库外围敞开面积超过该层四周外围总面积的25%的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敞开区域均匀布置在外墙上且长度不小于停车库周长的50%的停车库。 2.0.6 单车最大进(出)时间 single vehicle maximum time of entrance (or departure) 从给出一个进车(或出车)指令开始到将车辆停放到该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最不利位置(或将车辆从最不利位置取出),直至该停车设备能进行下一个进车(或出车)指令为止所需的时间(不包括辅助时间)。 2.0.7 存容量 parking capacity 一套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能同时存放车辆的最大数量。 2.0.8 停车位 parking space 停车库中为停放车辆而划分的停车空间或机械停车设备中停放车辆的部位,它由车辆本身的尺寸加四周必须的安全距离组成。 2.0.9 车辆升降机 vehicle lift 依靠升降机械,改变车辆停放高度的机械设备。 2.0.10 搬运器 handing device 运送汽车并具有独立动力驱动的装置 2.0.11 井道 well 在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内供搬运器升降运行的空间。 2.0.12 曳引驱动 traction drive 靠钢丝绳和曳引机使搬运器升降的驱动方式。 2.0.13 强制驱动 compulsory drive 靠驱动链轮与吊重链条强制啮合的驱动作用或用卷筒卷绕钢丝绳,使搬运器升降的驱动方式。 2.0.14 转台 turntable 通过回转动作,改变所载车辆纵轴方向的机械设备。 2.0.15 控制单元 控制单元即停车设备单元,一个控制操作装置所控制的停车单元,其大小与存取车的效率有关。 3 基本规定 3.0.1 机械式立体停车库(以下简称停车库)的规划建设应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规模、城市性质和机动车拥有水平等相适应。 【条文说明】停车库属于城市的交通基础设施范畴,各城市应根据城市的规模、性质、特点等,因地制宜地等制定城市发展战略,编制停车库规划,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停车库规划建设的有关规定。 3.0.2 按照我国目前的使用情况,停车场的规划可分为3类: 1 配建停车库(场) 2 公共停车库(场) 3 路内停车场 【条文说明】本规范所述的机械式立体停车库适用用于配建停车库和公共停车库,不适用于路内停车场。 3.0.3 停车库按操作方式分为3类: 1 无人方式 驾驶员不进入工作区,而由停车设备将转换区的汽车自动存入/取出至汽车停放位置 2 准无人方式 驾驶员将汽车开进工作区,人离开后,由停车设备完成存入/取出车功能。 3 人车共乘方式 人和汽车一同进入工作区域,并一起移动的方式。 3.0.4 停车库建设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设地点的地理环境情况、项目用地范围确定。 【条文说明】地理环境情况主要包括人流密度、建筑物密度、地形情况等。 3.0.5 在停车库的使用过程中,不应妨碍城市其它设施的功能。 【条文说明】《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中3.2.9规定了车库的出入口与城市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隧道及道路交叉口的距离,以免汽车库的使用影响了交通设施的使用。本条文旨在为停车库的位置规划提供一个选择原则。 3.0.6 停车库的噪声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的规定;噪声测点应设在停车库库房外1m、高度1.2m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应小于1m的位置。 【条文说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规定了噪声排放标准及检测方法,在执行本条的规定时可参照上述规范。 3.0.7 停车库区域周围应采取相应的遮光措施。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旨在避免停车库的照明灯光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影响,相应措施可采取在停车库周围植树或设置隔声围护等方法。 3.0.8 复式停车库应设置汽车尾气排放设施。 【条文说明】对有人员停留的停车库应采取强制通风等措施降低停车库内汽车尾气的含量,减少对停车库内相关人员的危害。 3.0.9 对于严寒或高温地域,应综合评估停车库温度的控制所带来的运营成本的增加,宜采用节能材料作为外层围护以降低运营成本。 3.0.10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以下简称停车设备)工作的环境温度室内宜在-5Cº~+40Cº之间,室外宜在-25 Cº~40Cº之间,当超过以上温度区间时,停车设备应采用特殊材料或做特殊处理。 【条文说明】温度区间的规定参考了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机械式汽车库建筑构造》08J927-2总说明中第6条的规定。本条中特殊材料可为低温冷脆性能较高的钢材等,特殊处理可为对设备采取局部保温等措施。 3.0.11 停车库应具有维修保养空间和设置维修通道。 【条文说明】设计时对于动力装置和传动装置要留有足够的安装和维护空间。 3.0.12 复式停车库应根据柱网的尺寸设置和安排停车单元。 【条文说明】对于在已有建筑物的地下室建设停车库应根据建筑物的柱网尺寸合理设置停车设备;对于建筑物和地下室停车库同时规划的情况,可根据停车设备的尺寸合理确定柱网尺寸。 3.0.13 对于无法设置自行进出通道而采用机械搬运器的停车库,应将搬运器的运行时间计算在存取车效率等参数内。 【条文说明】搬运器运送车辆的时间包含在单车最大进(出)时间内,所以这个时间应该计在存取车效率等参数内。 3.0.14 停车库适合停放汽车尺寸及质量分类: 对适合在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中停放的车辆,按其尺寸(车长、车宽、车高)及质量分为X(小)、Z(中)、D(大)、T(特大)、C(超大)五个轿车组和K(客车)一个客车组,共6个组,各组别适合停放车辆尺寸及质量见表3.0.14。 表3.0.14 停车库适合停放汽车尺寸及质量分类 组别代码 车长×车宽×车高(mm×mm×mm) 质量(kg) X ≤4400×1750×1450 ≤1300 Z ≤4700×1800×1450 ≤1500 D ≤5000×1850×1550 ≤1700 T ≤5300×1900×1550 ≤2350 C ≤5600×2050×1550 ≤2550 K ≤5000×1850×2050 ≤1850 【条文说明】本条参照了《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别、型式与基本参数》JB/T8713的规定,在设计车库时应首先考虑所存放车辆的大小与规格。 3.0.15 停车库建设规模分类。 按停车数量的多少,停车库规模可划分为4类,见表3.0.15。 表3.0.15 停车库建设规模 规模 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停车数量(辆) >500 301~500 51~300 <50 3.0.16 停车库的项目构成 停车库项目由机械式停车设备及设施、建筑结构、建筑设备、管理设施及引导与标识构成。 1 机械式停车设备及设施包括钢结构、停车位、载车板、设备控制系统、机械设备供配电系统及安全装置等。 2 建筑结构包括机械式停车设备的设备基础及机械式停车库本身建筑物(含行车通道及坡道、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停车位、候车区及配套设施)。 3 建筑设备包括给水排水系统、采暖通风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防灾系统及环保设施等。 4 管理设施包括办公、收费、调度、监控、警卫等。 5 引导与标识包括安全匝道、标志标线、信号机信息诱导系统等。 【条文说明】停车库除了停车设备外,还应包括车道、控制室、出入口前的空地、管理办公室以及给水排水设备、通风采暖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备和收费设备等辅助设备等。在停车库的规划和设计时应同事考虑。 4 停车设备 4.1 一般规定 4.1.1 停车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的规定,包括停车设备的安全规范和相关产品的技术规范、起重设备和特种设备安全规范、以及机械制造标准等。 【条文说明】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的标准有:《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B17907、《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和本章第2节所述的相应类型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技术标准等。 4.1.2 停车库的建筑结构设计首先应满足其所存放车辆的容车尺寸的要求。停车设备结构的设计原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设计规范》GB3811的规定,同时应满足相应类别停车设备技术标准的要求。 【条文说明】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停车设备的结构设计需要附着或借力于现有的建筑结构或构造物,并且这种附着或借力会发生工作载荷的传递时,应对现有结构或构造物进行受力安全评估,并且不允许由此而改变现有结构和构造物的力学形态、降低其安全标准和等级,更不允许对现有构造物造成损害。 4.1.3 停车设备类别的选型应依据项目用地、地理环境和停车需求管理设施等确定。 【条文说明】不同立体停车设备类型出入库能力不同,一定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确定停车设备类型。以单库存容量等条件相同比较出入库顺畅性。 4.1.4 对于先选择停车设备,后配套建设库房的停车库,其建筑结构、构造和地基基础等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停车库设计时,其地基基础和设备基础的设计应满足停车设备及使用中对地基的要求,地基基础和设备基础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GB50007的规定,建筑结构和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设计规范》GB500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等相关规范规定。 4.2 停车设备的分类及其特点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根据其工作原理分为9类。 4.2.1 升降横移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利用载车板或其他载车装置升降和横向平移存取汽车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该设备的设计和选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升降横移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JB/T 8910的规定。 1 升降横移停车设备为多段式立体停车设备,在层数上有全地上二层、三层、四层、五层;同时还可以采用有地坑式,向地下设置一层、二层;还可以采用重列式。 2 停车空间尺寸 表4.2.1-2 停车空间尺寸 车位宽度 W (mm) 2350~2500 车位宽度 L (mm) 5500~6000 设 备 净 高 度 二层(mm) ≥3600 三层(mm) ≥5300 四层(mm) ≥7000 五层(mm) ≥8700 地坑(mm) ≥2000 【条文说明】《升降横移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JB/T 8910规定了该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查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证期等内容。 4.2.2 简易升降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使用升降或俯仰机构使汽车存入或取出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该设备的设计和选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垂直循环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JB/T 8909的规定。 1 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按其具体构造或配置关系划分,有垂直升降半地下两层、垂直升降半地下三层、垂直升降地上两层、俯仰地上两层。 2 适停主要尺寸参数 表4.2.2-2 适停车辆尺寸 型号 停车位尺寸 适停车辆规格 中 型 轿 车 L W 车长×车宽×车高 (mm×mm×mm) 质量(kg) 5000 2400 一层:5000×1850×1550 1700 地坑车位:4700×1800×1450 1500 【条文说明】《简易升降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JB/T8909规定了该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查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保证期等内容。 4.2.3 平面移动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在同一水平层上用搬运器平面移动汽车或载车板,实现存取汽车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多层平面移动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还需使用升降机来实现不同层间的升降,该设备的设计和选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平面移动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JB/T 10545的规定。 1 适停车辆规格 表4.2.3-1 适停车辆规格 型号 中型轿车 存车数量(辆) ≤50 停 车 规 格 车长(mm) ≤5000 车宽(mm) ≤1850 车高(mm) ≤1550 车重(kg) ≤2000 【条文说明】《平面移动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JB/T10545规定了该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查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证期等内容。 4.2.4 巷道堆垛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使用有轨巷道堆垛机,将汽车水平且垂直移动到停车位旁,并用存取交接机构存取汽车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该设备的设计和选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巷道堆垛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JB/T 10474的规定。 2 布置方式 纵向:在停车库平面内,停车位与堆垛机运行方向相平行; 横向:在停车库平面内,停车位与堆垛机运行方向相垂直。 3 适停车辆规格 表4.2.4-2 适停车辆规格 型号 中型轿车 停 车 规 格 车长(mm) ≤5000 车宽(mm) ≤1850 车高(mm) ≤1550 车重(kg) ≤2000 【条文说明】《巷道堆垛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JB/T10474规定了该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查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证期等内容。 4.2.5 垂直升降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使用升降机将汽车升降到指定层,并用存取交接机构存取汽车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该设备的设计和选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垂直升降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JB/T 10475的规定。 1 一般以两辆车位一个层面,整个停车库可达20~25层,即可停放40~50辆车,占地面积不大于50m2,在各类停车库中空间利用率最高。 2 独立式停车库建筑物的高宽比,钢筋混凝土机构不宜大于5:1;钢结构不宜大于7:1。 【条文说明】《垂直升降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JB/T 10475规定了该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查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证期等内容。 4.2.6 垂直循环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使用垂直循环机构使车位产生垂直循环运动到达出入口层而存取汽车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该设备的设计和选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垂直循环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JB/T 10215的规定。 垂直循环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分小型循环类停车设备和大型循环类停车设备,大型循环类停车设备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出入口位置分为下部出入口、中部出入口或上部出入口。 【条文说明】《垂直循环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JB/T 10215规定了该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型式、代号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查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保证期等内容。 4.2.7 水平循环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使用水平循环机构使车位产生水平循环运动到达升降机或出入口而存取汽车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该设备的设计和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平循环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GB/T 27545。 【条文说明】《水平循环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GB/T 27545规定了该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查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保证期等内容。 4.2.8 多层循环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使用上下循环机构或升降机将汽车在不同层的车位之间进行循环换位来实现汽车存取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1 多层循环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分为圆形循环式和方形循环式。圆形循环式为水平循环系统一圆形运动的方式实现上下层车位的交换,这种形式一个系统中只需一台悬臂式升降机;方形循环式为水平循环系统已方形运动的方式实现上下层车位的交换,这种形式在一个停车系统中两头需各设一台升降机。 2 停车规格及车库尺寸 表4.2.8-2 停车规格及车库尺寸 类型 圆形循环式停车库 方形循环式停车库 停车 规格 外形尺存(mm) 长×宽×高≤5000×1950×1550 长×宽×高≤5000×1950×1550 重量(kg) ≤1700 ≤1700 车库尺寸(mm) L 2330×(N-8)/2+1390 2355×(N-2)/m+2300×2+1380 H 根据项目配置确定 根据项目配置确定 【条文说明】目前多层循环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还没有专门的规范规定,该类设备的制造可参考其它类型的停车设备。 4.2.9 汽车专用升降机 用于停车库出入口至不同停车楼层间升降搬运汽车的机械设备,该设备的设计和选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汽车专用升降机》JB/T 10546的规定。 【条文说明】《汽车专用升降机》JB/T 10546规定了该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查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保证期等内容。 4.3 设备选型 4.3.1 停车库设备的选型应充分分析各种停车设备的特点、建设地点的地理环境、停车位数量需求、车库等。 【条文说明】不同停车设备的适用场所、存容量、最大存取车时间等参数各不相同,每个停车库的建设地点的地形、交通状况和环境等各不相同,停车车位的需求也各不相同,选择停车设备时应综合考虑上述因素。 4.3.2 建设单位应组织中标的停车设备厂家向设计院提供机械停车库的工艺设计条件。 4.3.3 设计院应根据停车设备供货厂家提供的工艺设计条件开展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设计。 4.3.4 停车设备的适用场所 不同停车设备的适用场所可参照表4.3.4 表4.3.4 不同停车设备的适用场所 设备类型 适用场所 升降横移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设备的形式较多,对场地的适应性较强,可建在露天,也可建在建筑的地上、地下,规格可大可小,可根据不同的地形和空间进行任意的组合、排列。 简易升降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地上室外广场、地下室、别墅住宅。 垂直升降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高层办公楼、住宅、医院、综合商业建筑等用地紧张的工程、新建独立式车库及老城改造。 巷道堆垛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根据场地的不同可设置在室外、室内、地上或地下,存车容积率较高,安全可靠。 平面移动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主要用于大型车库,室外停车场、尤其是对既要求解决停车位有要求地面可作绿地的地下车库等,可设计成独立式停车库和室内复式停车库。 垂直循环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一般情况下小型循环多安装在室外,大型循环可与主体建筑连在一起,或在室外设置独立的车库。 水平循环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最适宜建于地形狭长的场所,地下室采用这种设备后,既减少了进出车道,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多层循环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圆形循环式停车设备:用于场地狭小、无法设置车道,且只允许设置一个出入口的场地;许用高度或深度较小,但长度较长的场所;车位数要求不多;要求存取车迅速。 方形循环停车设备:用于场地狭小、无法设置车道,且只允许设置一个出入口的场地;许用高度或深度较大,但平面尺寸较小的场地;车位数要求较多;对存取车速度要求不高。 汽车专用升降机 适用于地下车库、屋顶车库。 【条文说明】停车库和停车设备用于城市主要功能的服务,代表这些功能的主要设施有:办公和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工业园区、居民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大学、医疗中心、大型娱乐设施和大型活动和事件等。 4.3.5 停车设备的存容量和最大进/出车时间 不同停车设备的存容量和最大进/出车时间可参照表4.3.5 表4.3.5 不同停车设备的存容量和最大进/出车时间 设备类型 单套停车设备的存容量 单车最大进出车时间(S) 升降横移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3~35车位 240 简易升降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2~3车位 170 垂直升降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10~50车位 210 巷道堆垛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12~150车位 270 平面移动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12~150车位 270 垂直循环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8~34车位 120 水平循环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10~40车位 420 多层循环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10~40车位 540 汽车专用升降机 2~25层 180 5 建筑与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停车库应根据总体布局需要,结合停车设备的运行特点和有关技术资料的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5.1.2 停车库的出入口宜设安全防护装置。 5.1.3 在停车库控制室内,严禁设置或穿越与本车库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管线。 【条文说明】无关的管线设于控制室内,对保证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安全运行十分不利,也给这些管线的维修带来困难。本条制定参照《停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原条文中,严禁在机械车库中设置或穿越于本库无关的管线。但在实际应用中,尤其对于一些附设式机械式车库,由于建筑空间关系的影响,几乎很难避免无关管线设置或穿越,因此本规范仅对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控制室做出相应规定。 5.1.4 停车库内各类管道明设时,应排列整齐,宜用不同颜色和符号表明管道种类和介质流向。 【条文说明】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内水、暖、电等的专业管道不少,除少量电气管线暗装敷设外,大量管线均应外露,因而为了创造良好的室内环境,应对各专业的管道进行协调,使得其排列整齐、有条不紊,且用不同的颜色标明管道种类,用符号标明管道介质流向,以利于管理和维修。 5.1.5 停车库的出入口、内部通道、最小转弯半径、净空高度、坡道纵坡等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及标线》GB5768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5.1.6 停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 5.2 规划 5.2.1停车库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环境保护及防火要求。 5.2.2 建设单位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提供拟建停车库的规划方案图。 5.2.3 配建停车库的规模应根据建筑物和建筑物内人群的特点确定。 【条文说明】配建停车库的服务对象是确定的,其应根据所服务的建筑物特点及服务人群拥有车辆情况确定,如办公楼、医院、购物中心、学校等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不同的建设规模。 5.2.4 公共停车库的规模应根据城市人口、规模、地区特点和车辆拥有水平确定。 【条文说明】公共停车库的服务对象是不确定的,其应根据建设区域的人口、地区特点和车辆集中水平确定建设规模。 5.2.5 特大、大、中型停车库的选址宜临近道路。 5.2.6 公共停车库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 5.2.7 停车库规划应避开地址断层及可能产生滑坡的不良地址地带。 5.2.8 特大、大、中型停车库的出入口应设于城市次干道,不应直接与主干道相连。 【条文说明】为避免造成主干道车辆的堵塞和拥挤,规定本条文。 5.2.9 在规划和建造停车库时应充分考虑到设备在使用中的运营成本。 【条文说明】运营成本一般分为维修保养成本、运行成本和管理成本。每年的维修保养成本一般是设备投资的1.5~2%。设备运行成本一般与设备的耗能有关,在尽量选择节能产品的基础上作好防护。 5.3 建筑结构 5.3.1 停车库设计时,建筑结构应符合所选用停车设备的相关技术要求。 【条文说明】建筑布局应满足停车设备尺寸和车辆出入时的要求,结构的抗力应满足停车设备及所停车辆荷载在要求。 5.3.2 停车库的布置和设计应保障交通安全、配置合理、方面使用,并应符合城市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时应与周围建筑、环境、景观相协调。 5.3.3 建在地震区的停车库应按该地区地震级别设置抗震措施,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 【条文说明】地震区的停车库,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设置抗震措施,避免或减少地震时对停车库造成的危害和对车辆造成破坏。 5.3.4 复式停车库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 【条文说明】复式停车库为建设在建筑物内部的停车库,如地下室停车库,其应与建筑同步设计,避免出现建筑空间不能满足停车设备要求的情况出现。 5.3.5 停车库内的装饰应符合下列规定: ~wvt:E,f C 1 内墙面和平顶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或难燃烧体材料。 2 内墙面宜采用防潮、防霉材料。 3 变形缝的表面装饰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 【条文说明】停车库内的装饰除应按条文执行外,尚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5.3.6 停车库的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强度高、易清洁、易冲洗的不燃烧体材料。 2 应具有耐磨、耐水、耐油和防滑的功能。 3 地坪应有不小于1%的排水坡度,并应具备相应的排水系统。 5.3.7 停车库的屋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o+A7hBM^ 1 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或难燃烧体材料。 2 当屋盖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材料时,防火墙或防火隔墙可砌至屋面基层底部,可不高出屋面。 5.3.8 停车库区供车辆通行的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0m,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回转车道半径不应小于3.5m,宽度不应小于4.0m。 【条文说明】为保障停车库区的交通顺畅,车道的宽度和回转半径应满足条文中的规定。 5.3.9 停车库的库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车宽加500mm,兼做人行通道时,其宽度应满足人通行的需要;其高度不应小于车高加100mm,兼作人行通道时其高度不应小于2000mm。 【条文说明】对无人方式的停车库,库门的宽度和高度要求相对较低,满足车辆停放即可,对准无人方式的停车库应考虑人通行的需求。 5.3.10 准无人方式的停车库应设计供残疾人出入的无障碍通道和出入口,满足残疾人通行需求。 5.3.11 采用升降机作为出入口的停车库,升降机数量不应少于2台,且每台升降机服务的车辆不应多于25台。 【条文说明】本条文是针对汽车专用升降机停车库做出的规定。 5.3.12 停车库的库区内候车车位不应少于2个,当出入口分设时,不应少于1个。 【条文说明】本条文考虑了停车库前的车辆通行需求,应设置内侯车位,防止停放车辆集中出现时,造成库区交通拥挤。 5.3.13 当停车库的出入口布置造成车辆难以正常进、出停车库时,应设置转台。 【条文说明】当停车库出入口不能满足车辆回转调节车位需求时,应设置转台调节车辆的车位,方便车辆存取。 5.3.14 停车库的内墙面和柱角宜采取防止车辆碰撞的保护措施。 【条文说明】本条考虑了复式停车库及地下停车库,避免车辆存取时对建筑或车辆造成破坏而规定。 5.3.15 停车库内应设置检修通道。 【条文说明】当停车设备出现故障时,应有供人检修设备的通道,随制定本条。 5.3.16 停车库应预留维修用的吊装孔或吊装环。 【条文说明】本条是为方便检修车库而制定。 5.3.17 在停车位靠近井道巷道处应设置检修人员维修用安全网预埋装置。 【条文说明】本条是为保障检修人员安全而制定。 5.3.18 停车库内应设置防坠落装置及紧急制动装置。 【条文说明】停车库内应用防止汽车坠落的装置,当车库内出现意外情况时,停车设备应能紧急制动,防止危险发生。 5.4 给水排水 5.4.1 停车库内应设置给水设施,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条文说明】停车库内应有供消防、冲洗地面等而设置的给水设施,其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设计。 5.4.2 停车库内应设置满足消防需求的给水设施。 5.4.3 停车库宜设置地面排水系统,其排水方式不宜采用明沟。 【条文说明】为防止车辆通行不便及对停车设备造成锈蚀,停车库内应设置排水系统,及时排除车库内的积水。 5.4.4 地下停车库出入口处应设置防止雨水倒灌的雨水排放系统。 5.5 采暖与通风 5.5.1 停车库室内环境温度要求应满足机械设备对环境的要求,冬季当不能满足时,应按5℃设置采暖设施。辅助管理用房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宜为18℃~20℃,夏季宜设置空调降温设备。无人值班机房宜设置通风或降温设备。 【条文说明】机械设备的环境温度要求,是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和运行的基本参数,必需保证。因此当环境温度不能满足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5.5.2 停车库采暖热媒可采用高压蒸汽和不超过130℃的高温热水,车库内严禁明火采暖。 【条文说明】该条明确了车库采暖热媒条件,实际设计中热媒温度宜与小区或整体建筑的采暖热媒温度相一致。 5.5.3 严寒地区的地下停车库应在坡道出入口处设置热风幕,寒冷地区的地下停车库宜在坡道出入口处设置热风幕。 【条文说明】严寒地区的车库坡道出入口处,冷风侵入量十分大,冬季会直接造成车库内管道冻结,危害较大,因此必须在坡道出入口设置热风幕隔断室外冷空气的侵入。 5.5.4 当车库无集中采暖时,严寒和寒冷地区的车库应对有冻结危险的管道和设备采取防冻措施或设置采暖设施。 【条文说明】严寒和寒冷地区无集中采暖的车库,应对有冻结危险的管道采取电伴热等技术措施保证安全。 5.5.5 停车库宜独立设置通风设施。地上停车库宜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并应避免出现通风死区。不具备良好自然通风条件的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敞开式停车库不设通风设施。 【条文说明】采用自然通风能得到较好通风效果的地上机械式停车库,宜优先选用。但当条件限制,自然通风无法满足或通风死区较多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方式。 5.5.6 地下停车库应设机械通风系统,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通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 【条文说明】 地下车库无法通过自然通风获得良好的通风效果,因此必须采用机械通风方式。 5.5.7 停车库通风设备宜采用变速或多台调节方式实现节能运行。 【条文说明】通过对风机变速和台数等方式的调节,可获得良好的节能效果。因此,在设计中应根据车库的使用性质和规模等因素,合理采用调节方式,如采取时间程序控制风机启停方式或CO浓度控制方式等。 5.5.8 机械通风系统宜结合消防排烟系统设置。 【条文说明】机械通风系统与排烟系统可合用,以节约投资,但应做好通风与排烟系统的转换。 5.5.9 通风设备应采取减振降噪措施。 【条文说明】通风设备的噪声传播至使用房间和周围环境的噪声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相关规定。 5.5.10 设置采暖设施的停车库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规定。 【条文说明】设置采暖的建筑物,其围护结构的传热阻,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222 Y?3>@D 5.6 电气 5.6.1 停车设备应按一级负荷供电。两个电源或两条线路之间应采用自动切换装置。 【条文说明】机械停车设备一旦停电、断电,停车架上的车辆无法进出,发生火灾时车辆无法疏散,因此应设置可靠的供电电源。 5.6.2 停车库内照度应分布均匀,其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6.2的规定。 表5.6.2 停车库照明标准值 房间或场所 参考平面 及其高度 照度标准值 (lx) 照明功率密度 (W/m2) 统一眩光值 UGR 显色指数 Ra 出入口 地面 75 5 28 60 通道路面 地面 75 5 28 60 停车位 地面 30 3 28 60 操作盘 盘面垂直面 100 — — 60 控制室 0.75水平面 300 11 22 80 管理办公室 0.75水平面 300 11 19 80 机房 地面 100 5 — 60 注: 操作盘照明标准适合于由存车人自行操作时。 【条文说明】本条中给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各功能区的照明标准,其中停车位照明标准是针对自走式停车位所规定。自走式停车是指驾驶员将汽车直接驶入(出)停车泊位的方式。 5.6.3 停车库内无天然采光部位应设检修灯或检修灯电源插座。检修灯或检修灯电源插座宜采用不超过50V交流的电源供电;当其电压超过50V时,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条文说明】为方便检查和小修,在无天然采光部位应设置检修灯或检修灯电源插座。为了维护工作的安全,故要求检修灯电源满足ELV的要求;当采用220V电源时,则要求该供电回路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额定剩余电流通常选择30mA。 5.6.4 停车库内应设置应急照明设施,其电源应单独设置。 5.6.5 新建停车库宜预留安装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的通道或设施。 【条文说明】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要求,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故制定本条。 5.7 智能系统 5.7.1 停车库入口应设置停车余位显示装置。 【条文说明】公共停车库面向社会,停车数量不固定,甚至经常出现车位全满现象。车库入口处设置停车余位显示装置,有利于及时诱导停车,减少停车等待时间。 5.7.2 停车库宜在出入口、转台、车辆升降机及停车位等处设置自动监视设备。 【条文说明】从车辆进库到停放到停车位上,都应进行监控,当停车过程中出现意外时,方便及时采取措施。 5.7.3 在管理中心,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电脑软件远程控制车库本身的所有动作,由于特殊原因在系统无法正常自动运行的情况下,可人工远程分配空车位写入停车卡,取车时也可根据电脑显示的卡内的车位信息人工控制车库将车取出。 5.7.4 停车库内应设置智能报警装置,当停车设备出现故障时自动发出警报。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旨在当车库出现的故障和意外情况时,管理人员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限措施。 5.7.5 公共停车库宜设置停车库综合管理系统,包括出入口通道管理系统和自动收费管理系统。 【条文说明】停车库综合管理系统方便停放车辆的出入及收费,能够保障停车库出入口畅通,提高停车效率。 5.8 消防 5.8.1 停车库内设置的消防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停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相关规定。 【条文说明】《停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对停车库的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采暖通风和排烟等作出了规定,停车库的消防设计应遵照执行。 5.8.2 停车库可采用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条文说明】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是一种新型灭火系统,高压细水雾具有高效冷却、快速窒息的双重灭火机理,形成了介于液体和气体之间的一种特殊状态,用水量是传统灭火方式的1%,效率是其200-300倍。 5.8.3 地下停车库可采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5.8.4 火灾时自动封闭库门的停车库,应另设人员疏散的安全门、安全门应向室外开,并设标识。 5.8.5 停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复式停车库的车辆疏散出口应与其他场所的人员安全出口分开设置。 【条文说明】制定本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确保人员的安全,不管平时还是在火灾情况下,都应该做到人车分流、各行其道,避免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火灾时不影响人员的安全疏散。 5.8.6 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停车库可不设置人员安全口,但应安一下要求设置供灭火求援用的楼梯间: 1 停车数量大于100辆,且小于等于300辆的停车库,设置不少于2个楼梯间,并应分散布置; 2 停车数量大于50辆,且小于等于100辆的停车库,可设置一个楼梯间; 3 楼梯间与停车区域只讲应采用防火隔墙进行分隔,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 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 【条文说明】本条文的规定参考了《停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第6.0.8条的规定。 5.9 引导和标识 5.9.1 停车库区域内应设置交通标志,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及标线》GB5768的规定,标明停车库内的通道、车辆及人流路线走向、出入口交通组织、停车车位、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等。 【条文说明】执行本条文是应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及标线》GB5768的相关规定。 5.9.2 应在停车设备外面的明显部位设置停车库的标志,该标志应明确表示出停车库所能容纳汽车的种类、尺寸、重量及其它附带要求事项。 【条文说明】标识的设置有助于驾驶员发现停车库,并能及时掌握停车库的相关信息。 5.9.3 无人方式的停车库,应在出入口处设置“严禁进入装置内”的标志,准无人方式的停车库,应在操作位置附近设置“确认装置内无人后再运转”的标志,以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5.9.4 使用者自行操作的停车库,应在明显的位置设置操作使用说明。 【条文说明】当停车库无专门的管理人员时,在明显的位置设置操作使用说明,方便驾驶员使用停车库及相关设备。 5.9.5 公共停车库应设置符合规定的停车收费标准及监督电话号码等告示。 6 施工与验收 6.1 一般规定 6.1.1 停车库库房、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安装和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停车设备的安装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必须符合《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等的规定。 【条文说明】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实施分级管理,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取得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应当具备相应条件。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安装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必须符合《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的规定。 6.1.2 施工采用的各种计量和检测器具、仪器、仪表和设备,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不应低于国家行业规定的精度等级,应按规定周期检定合格。 【条文说明】为保障停车设备安装的尺寸满足要求,制定本条。 6.1.3 停车库及其配套设施的施工应符合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文明等有关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停车库的施工时应遵守工地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人员应有劳动保护相关规定要求的保护措施。 6.1.4 安装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项目建设地县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面申报。申报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特种设备施工改造、维修许可证或者受理书(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2 《特种设备施工改造维修告知书》(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 施工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 4 施工计划; 5 施工质量计划及其相应的工作见证(工作见证为相关人员的证、表、卡)。 【条文说明】停车设备属特种机械设备,其安装施工时应向当地县级以上部门申报。 6.1.5 施工前,安装施工单位应执行验收程序,做好进场料具、设备、元器件现场验收和记录,不合格零部件严禁进场。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设备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范进行验收,并应由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条文说明】进入施工现场的停车设备材料应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并有相关人员检查认可,避免不合格的调料进入施工现场。 6.1.6 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各相关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作好记录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应做好施工隐蔽验收。 【条文说明】施工过程中没到工序的施工及施工完成后都应有相关人员进行检验,并作记录,确保施工质量合格。 6.2 施工安装技术 6.2.1 施工准备 1 安装前应准备相应的安装施工技术文件,包括:产品机械安装图、电气系统图等相关技术文件;相应产品的安装调试工艺规程;相应停车设备安装验收规程。 2 对于无上部建筑的独立地下停车库,应采取相应措施,预防由于地下水和雨水的影响造成地下室整体上浮导致地板破坏。 3 准备相应安装工具及检测仪器,贵重材料等设库房妥善保管,专人负责; 4 设备安装前,建筑物屋面、外墙、门窗和内外部装修等工程应基本完工;当必须与安装配合施工时,有关的基础地坪、沟道等工程应已完工,安装工艺规程规定的安装电源、脚手架、登高梯及安全设施等全部到位; 5 对设备基础的位置几何尺寸和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202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相关规定; 6 设备到位后应按照装箱清单进行开箱验收,确认设备已符合安装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并保留验收记录、设备说明书和清单等; 7 重要零部件堆放整齐并设库保管,根据安装次序放于现场附近待装; 8 电气箱、柜等放置适合位置,并用包装或塑料膜覆盖包好,以免雨水、灰尘侵入,影响使用; 9 安装场地明显位置挂醒目警示标志,同时设置相应的隔离保护设施,以免人或物意外跌落,造成严重后果; 10 安装施工用的照明电压为36V以下安全电压及照明设备; 11 应准备临时消防灭火设施。 【条文说明】本条为停车设备安装前对停车库的现场的地基、电气安全使用、施工现场管理等做出的规定。 6.2.2 设备安装 1 放线就位和找正调平 设备就位前,应按照施工图和有关建筑物的轴线或边缘线,划定安装的基准线;设备定位基准的面、线或点对安装基准线的平面位置和标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图纸和验收规范标准等的要求。 2 装设地脚螺栓及胀锚螺栓 地脚螺栓应垂直,油污和氧化皮等应清除干净,螺纹部分应涂少量油脂;拧紧螺母后螺栓应露出长度为螺栓直径的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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