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峒保安宫95年奖
大龍峒保安宮95年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2006/02/09
一、目 的,本宮為恭祝 保生大帝聖誕,嘉勉品學兼優及清寒優秀學生,特
設立本獎學金申請辦法。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保安宮
三、獎勵對象,
凡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或高中、高職在學之日間部學生,未享公費及
其他獎學金,且具正式學籍者。
對象包括:
(一)大 專,各公、私立大學、二技、四技、二專、五專四、五年級。
(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推廣教育及在職專班學生)
(二)高中、職,各公、私立高中、職、五專一、二、三年級。
(不含夜間部及職業進修學校學生)
四、申請類別標準,
(一)甲類?獎學金
◎公立?學業成績82分以上、操行(德育)成績80分以上(或甲等以上)。
◎私立?學業成績85分以上、操行(德育)成績82分以上(或甲等以上)。
(二)乙類?助學金(不分公、私立)
◎學業成績75分以上、操行成績75分以上(或乙等以上)。
◎領有社會局核發之低收入戶卡。
五、申請辦法,
備妥下列資料,依申請類別序號(甲類,12345;乙類,12345),統一用釘書
機裝釘於紙張右上角。
申請表乙份(請親至本宮索取,或從點選下方檔案下載列印,但請勿更改格
式)。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正反面請印在紙張同一面上,
並力求影印清晰)
94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乙份(正本不需為,4尺寸),不得以影本或蓋
有校方與正本相符之影本代替。
(未錄取者成績單正本可於4月26日至4月30日填具申請書,申請退還。)
本人之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乙份(請縮小影印為,4尺寸,正反面印在同一
張紙上)。
申請甲類須出示校方未享公費證明(如軍公教補助或其他獎助等)或94年第
二學期四聯繳費單影本。
申請乙類須附低收入戶卡影本乙份(以其他為證明如:清寒證明等代替者,恕
不受理申請)。
※以上文件除成績單外,請以,4紙張為之(21×29.7公分,如同申請表紙張大
小),未達申請資格、資料文件不符、不齊全或無法辨識,恕不受理且不另
行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本宮二樓圖書館備有申請書範例,歡迎上班時間查詢)。
此外,本宮具有核准與否之權利,所有申請文件概不退還。:未錄取者成績單
除外:
六、審 核,
(一)每人限申請一類,甲類(同父、母)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一人
申請。
(二) a.甲類獎學金公、私立大學各錄取50名,高中職各錄取30名(以學業分
數評比,高分者優先)。
,.乙類助學金之錄取核定,由本宮評審決定。
(三)錄取獎金:大專,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高中職,每名新台幣參仟元整。
(四)本宮於95年3月 28日在本宮廟內及網站上公佈錄取得獎學生名單。 七、申請日期,95年2月15日起至2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八、送件方式,
可親送本宮後棟2樓圖書館(送件時間:開館期間每日09:00,17:00)。或
以掛號郵寄103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61號,信封外請註明:申請大龍峒保
安宮獎助學金。
九、頒發獎、助學金,
(一)經審查錄取,本宮以專函通知得獎人,且公告於廟內及本宮網站。
(二)頒發日期:保生大帝聖誕(農曆3月15日),國曆95年4月12日
(星期三)。
(三)頒發地點:本宮後棟一樓雲衷廳。:領獎辦法詳見領獎通知函: 十、凡提出申請者,視為認同本辦法各項規定。
十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並公佈於廟內或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