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欢迎海外侨胞回国参加
歡迎海外僑胞回國參加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慶典活動須知 一、 參加資格,
,一,旅居國外僑胞,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持我國護照入境,並持有效之僑居國居留證明文件或其護
照已加簽僑居身分者。
2.持僑居國護照入境之國人或華裔人士。
,二,前項僑胞隨行之配偶或子女,已取得僑居國護照或永久居留
權,並經許可入國者,如未具僑胞身分,得以僑眷身分辦理
報到。
,三,香港、澳門居民組團回國,應向我駐香港、澳門機構申請,
核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辦理。個別回國者,不予受理。 二、報名登記注意事項,
回國參加慶典之僑胞,請事先就「個別僑胞」或「僑團」擇一
報名登記,辦理方式如下,
,一,個別僑胞,請於99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採網路、傳
真或通訊方式辦理。
1.網路登記,請至僑務委員會網站(www.ocac.gov.tw)十月慶
典活動專頁辦理。
2.傳真登記,請將填妥之僑胞登記
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傳真至僑務委員會,傳
真號碼,886-2-23566235、886-2-23566325、886-2-23566326。
3.通訊登記,請將填妥之僑胞登記表於99年9月30日前以
快遞或掛號寄達僑務委員會。
,二,僑團,
1.各駐外館處及各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自99年7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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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僑團報名作業。
2.請依組團注意事項填妥慶賀團名冊、團員清冊及僑胞登記
表,每人填寫一份,,於9月10日前送交各駐外館處及各
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辦理。
3.各駐外館處及各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應於99年9月15日
前,將僑團報名表件以快遞送達僑務委員會。
4.報名僑胞請勿重複登記,隨行之僑眷請於團員清冊備註欄
註明。
三、報到注意事項,
符合參加資格完成報名登記者,須於報到期間檢齊相關證件正
本辦理報到,相關報到注意事項如下,
,一,應備文件,
1.蓋有本次入國查驗章戳之我國護照、入國許可證或僑居國
護照正本。
2.僑居國居留證明文件正本。
3.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照片兩張,背面註明中、英文
姓名,報名時已繳交者免附,。
4.僑團應另附慶賀團名冊1份。
5.以僑眷身分申請者,應檢具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二,報到時間,
1.10月1日至8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
2.10月9日,上午7時至晚上10時。
,三,報到地點,
僑務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
(台北市徐州路5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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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組團注意事項,
,一,僑胞組團回國參加十月慶典,每團人數以15人至40人為原
則。
,二,僑團組成後,請以正楷填寫慶賀團名冊,含團員清冊及僑胞
登記表,,每人檢附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照片2張,背
面請書寫中、英文姓名,。
,三,僑團名冊請以實際返國團員確實填寫,已在台定居及無法返
國者請勿列入。
,四,僑團回國前,如抵台日期、飛機班次或回國人數有所變動,
請先行傳真至僑務委員會,傳真號碼,886-2-23566235、
886-2-23566325、886-2-23566326。
,五,僑團接送機日期及相關事宜,
1.接機,10月1日起至10月9日止。
2.送機,10月10日中午12時起至10月22日止。
3.同一僑團接送機均以1次為限,惟未滿15人恕不接送機。
4.期限外之接送機請自理。
五、活動日程表,
時間
日期
上午 下午
辦理僑胞報到 10月1日,9日 僑務委員會,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樓,
10月9日 四海同心聯歡大會 ,星期六, ,台北小巨蛋,
10月10日 國慶大會 ,星期日, ,總統府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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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9日12時
僑胞參加國內旅遊活動或健康檢查 10月10日12時,31日
六、其它注意事項
,一,四海同心聯歡大會預定於10月9日,星期六,下午3時至5
時在台北小巨蛋舉行,憑證入場,。
,二,僑胞參加旅遊或健檢注意事項,
1.僑務委員會本年十月慶典僑胞參訪活動係採補助僑胞國內
旅遊或健檢,二擇一,經費方式辦理,每人以新台幣3,200
元為補助上限。
2. 旅遊或健檢活動期間,
1,自99年10月1日起至10月9日中午12時止。 ,
,2,自99年10月10日中午12時起至10月31日止。
3.符合僑務委員會補助之國內旅遊或健檢活動條件如下,
,1,旅居國外之僑胞於99年7月1日,含,以後入境。
,2,10月1日至9日於僑務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
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完成僑胞報到手續,領得九十
九年十月慶典「僑胞證」,且出席10月9日「四海同
心聯歡大會」或10月10日「國慶大會」。
,3,於前述旅遊或健檢活動期間憑「僑胞證副聯」正本參加,
1.「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遴薦之9
家優良旅行社或領有中華民國交通部觀光局合格執
照之綜合或甲種旅行社所辦國內3天2夜以上之旅
遊活動。
2.行政院衛生署核備承辦慶典健檢之「九十九年度醫療
服務國際化推動計畫之旗艦醫院」所做之健康檢查,
且其費用達新台幣6,400,含,元以上者,倘健檢費
用未達新台幣6,400元者,則不予補助,健檢醫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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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及明細項目,另案公布,。
,4,實施辦法請詳見「僑務委員會補助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
月慶典回國僑胞參加旅遊健檢活動作業要點」各項規
定。
,三,參加十月慶典活動僑胞,請於啟程回國前,先行辦妥旅遊平
安保險。
,四,慶典期間僑團參加僑務委員會所安排之團體活動,交通工具
由僑務委員會統籌調派。旅遊參訪活動期間,交通工具由代
辦旅行社負責。惟自由活動或個別活動,則不提供交通安排。 ,五,僑務委員會十月慶典接待服務對象,以僑胞及僑眷為限。 ,六,僑胞返國參加十月慶典活動,請事先辦妥入國簽證或許可,
有關返國停留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1.持僑居國護照入國部分,
,1,適用免簽證者,一般停留期間為30日,持日本、英國、
愛爾蘭、紐西蘭護照入國者,停留期間為90日,,期
滿不得延期。
,2,適用落地簽證者,停留期間為30日,期滿不得延期。
,3,持用停留簽證者,停留期間有14、30、60及90日等,
除60日以上未加註限制延期之簽證者外,期滿不得延
期。
2.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國部分,
,1,在台設有戶籍者,入國無須申請許可,停留期間無限制,
惟需持憑護照上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辦理入國查驗。
,2,持用入國許可證件者,一般停留期間為3個月,必要
時得延期1次,併計以6個月為限。
,3,申請臨時入國許可證者,停留期間為30日,期滿不得
延期。應檢附單次入國許可證或加簽僑居身分之我國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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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以及已訂妥回程班次之機,船,票,入國時於機場
向移民署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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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團名冊封面格式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慶賀團名冊 編號,
僑團名稱 僑居國 團長姓名 全團人數
在台
在台 聯絡電話 聯絡人
,務必填寫,
抵台
班機,時間
2010年10月 ?是, 人,每團接抵台日期 機人數至少15人, 日 是否需 ?否,
僑委會接機 ?已有旅行社派車接機
?其他
離台
班機,時間
2010年10月 ,每團送?是, 人離台日期 機人數至少15人, 是否需 日 ?否,
僑委會送機 ?已有旅行社派車送機
?其他
1.僑團接送機,均以一次為限,惟需接送機團員人數未滿15人
者,恕不接送,另需接機人數與填報人數不符者,請駐外館處
以專案送本會更正。
2.僑團如有承辦旅行社派車接機,請事先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僑務委員會,以免注意事項
浪費資源。
3.僑團成員,含團長,均須填寫後附團員清冊及僑胞登記表,一
人一表,
4.在台聯絡方式請務必填寫,以免影響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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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慶典回國僑胞登記表(返國僑胞一人填寫一張)
※ ※中文姓名 姓 名
僑居國
First Middle Last ※英文姓名
Name Name Name ※ 性 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西元 年 月 日 ※中華民國 ※僑居國
護照號碼 護照號碼
參加僑社(團)
之職務名稱
僑居國 住址
?是 ?※ 在 台 在台是否 僑居國 電話 聯絡電話 曾設戶籍 否
?旅遊 旅遊地點 旅遊日期 參加國內
?健檢
旅遊或健檢 健檢醫院 健檢日期 ? 無
在台旅行社名
住宿飯店 稱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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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表各欄位請以正楷詳填,標有「※」之欄位請務必填寫,除無
中文姓名之僑眷外,均應填註中文姓名,中華民國護照號碼或僑
居國護照號碼可擇一填寫。
2.請攜帶本人2吋半身正面照片2張,持憑入國護照及僑居地居留
證明文件正本於規定時間至本會辦理報到,並領取僑胞證及活動
注意事項 資料。
3.參加僑團返國僑胞每人限報名一團,請勿重複登記。
4.本年僑胞參加國內旅遊或健檢,本會採擇一補助方式辦理,請選
填申請補助項目。
5.僑胞個人資料僅供本會內部使用,並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
相關規定妥善保護。
僑務委員會 地址,10055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15、16、17樓
電話,886-2-2327-2600,國際電話,,02-2327-2600,國內使用,
傳真,886-2-23566235、886-2-23566325、886-2-23566326,國際傳真,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慶典, 地區,回國僑胞慶賀團團員清冊 團名,
中文姓名 出生日期 中華民國,或僑居國, 備 註 序號 性別
,僑眷請註明, ,英文姓名, ,西元, 護照號碼
王明明
男 1961/10/10 123456789 填寫範例 WANG,
MING-MING
1 2 3 4 5 6
9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請以正楷填寫,除無中文姓名之僑眷外,均應填註中文姓名,中華民國護照號碼或僑居國護照號碼可擇一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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