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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逻辑学与理论哲学的奠基作用 权威资料-逻辑学动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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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逻辑学与理论哲学的奠基作用 权威资料-逻辑学动态论文纯粹逻辑学与理论哲学的奠基作用 权威资料-逻辑学动态论文 纯粹逻辑学与理论哲学的奠基作用 【分类】逻辑 【论文来源】/B3 【期数】2006年05期 【论文期刊来源】《哲学研究》(京)2006年5期第88,93页 【作者简介】李朝东,西北师范政法学院哲学系,清华大学哲学系博士后流动站。 今天,提高汉部门的一个标识性口号,但如何真正提高汉民族的创新能力,却没有得到理论层面的深入反思。19世纪中叶开始,理性 人本精神叩开了中华帝国古老的大门,轨迹。然而,科学和民主背后使西方富强的真正秘密是什么,严复在对...

纯粹逻辑学与理论哲学的奠基作用 权威资料-逻辑学动态论文
纯粹逻辑学与理论哲学的奠基作用 权威资料-逻辑学动态论文 纯粹逻辑学与理论哲学的奠基作用 【分类】逻辑 【论文来源】/B3 【期数】2006年05期 【论文期刊来源】《哲学研究》(京)2006年5期第88,93页 【作者简介】李朝东,西北师范政法学院哲学系,清华大学哲学系博士后流动站。 今天,提高汉部门的一个标识性口号,但如何真正提高汉民族的创新能力,却没有得到理论层面的深入反思。19世纪中叶开始,理性 人本精神叩开了中华帝国古老的大门,轨迹。然而,科学和民主背后使西方富强的真正秘密是什么,严复在对、社会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进行深入考察后发现:在家的著作中可以找到西方富强的秘密~他认为,西方强大的原因绝不仅仅在于武器和技术,也不仅仅在于经济、政治或任何制度设施,而是在于对现实的完全不同的体察。因此,这一原因应该在思想和价值的领域里去寻找。本文以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一卷为研究文本,讨论理论科学对经验科学和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科学的奠基作用。 一、对的批判 胡塞尔于1900 1901年创作之一。这部书的目标是对我们赖以对象的全部意识样式进行透彻的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其第一卷的副题为纯粹逻辑学导引,偏重于逻辑研究;第二卷的副题为现象学研究与认识论,偏重于现象学研究。我国学者倪梁康认为:这部著作提供了理解20世纪西方哲学或西方思维的基础。(胡塞尔,译后记,第280 281页) 《逻辑研究》第一卷共十一章,前十章主要是对当时在哲学领域内占主导地位的心理主义各种表现形式的批判,反对任何从认识论出发对逻辑学进行论证的做法,从而结束了心理主义的统治;第十一章纯粹逻辑学的观念是联结《逻辑研究》第一卷和第二卷的关键,构成从逻辑哲学向现象学哲学过渡的中介。 胡塞尔在第一卷引论开卷引用约翰 穆勒的话指出:在对逻辑学的定义上与对这门科学的探讨上一样,都存在着巨大的意见分歧。当时逻辑学存在三大流派,即心理学的逻辑学、形式的逻辑学和形而上学的逻辑学。胡塞尔认为:我们至今仍然远远未能达到在逻辑学的定义上和在各种逻辑学本质学说的内涵方面的全面统一性。(胡塞尔,第1页)这表明在穆勒和胡塞尔,关于逻辑学的性质还是一个充满争议的问题领域。随着心理学研究的兴起,逻辑学中的心理主义流派逐渐占了上风,所以,胡塞尔对逻辑学性质的探讨有一个重要的附带任务,即批判心理主义。 对一门学科目标的理解表现在对这门学科的定义之中,而对一门学科的定义反映了这门学科的发展阶段;随着这门学科一同进步的是对其对象的概念特征以及对其领域的划界和定位的认识。范围和界限的问题对于哲学科学的发展具有无比重大的意义 逻辑认识发展所受到的阻碍正是来自对理论基础的误解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对领域的混淆。(胡塞尔,第4页)为此,胡塞尔提出了与逻辑学划界相关的四个有争议的问题: 1.逻辑学是一门理论性学科还是一门实践性学科(一门工艺论)。 2.它是否独立于其他科学,尤其是独立于心理学或形而上学。 3.它是否是一门形式学科,或者像人们习惯于说的,它是否仅仅与认识的形式有关,它是否也须注意认识的质料。 4.它是具有先天的和证实性学科的特征,还是具有经验的和归纳性学科的特征。(同上,第4 5页)胡塞尔认为,所有这些争论可以分为两派:一派认为逻辑学是一门理论的、独立于心理学并且同时是形式的和论证的学科(即规范的或实践学科的逻辑学);另一派认为逻辑学是一门依赖于心理学的工艺论,它本身不具有那种形式的和论证的特征(即心理主义逻辑学)。胡塞尔从对这两派争论的批判性考察中,试图划分出一门新的纯粹逻辑学,它作为纯粹理论的学科,构成任何一门科学认识的最重要基础,并具有先天和纯粹论证性学科的特征。 心理主义逻辑学认为,逻辑概念和逻辑规律是心理的构成物:逻辑规定的本质理论基础是在心理学之中(同上,第52页)。用心理主义的话来说:逻辑规律是用来论证的规律。论证只不过是人的特殊思维过程而已,在这个过程中,作为终端部分的判断带有必然结果的特征。这种特征本身是一种心理特征,是一种心理状态。(同上,第55页) 胡塞尔认为,逻辑学这门学科的发展不依赖于甚至独立于心理学的研究结果。心理学是一门来源于经验的事实科学,它研究的是人类的心理,而人类本身是一个事实性的种族,对心理的研究始终与人类存在的事实相关并依赖于人类存在的事实。因而,从心理学立场出发,只能获得经验主义的结论,而不能提出真正的、精确的规律:它称之为规律的那些定律尽管很有价值,但却只是一种对经验的模糊一般化 以观念联想的规律为例,联想心理学想赋予这些规律以心理学基本规律的地位和意义。每当人们极力想把这些规律在经验上得到证实的意义恰当地表述出来时,它们马上便失去了作为规律所应有的规律特征。(同上,第52页)因此,心理主义逻辑学的经验论在模糊的理论基础上只能建立起模糊的规则(同上,第53页)。而那些作为论证规律构成逻辑学真正核心的逻辑规律,则要求绝对的精确性。 心理主义的逻辑学忽视了在观念规律与实在规律之间、规范性规定与因果性规定之间、逻辑必然性和实在必然性之间、逻辑基础与实在基础之间所具有的那种根本的差异。事实上,无论人们把心理学定义为关于心理现象的科学,还是定义为关于意识事实的科学、关于内在经验的科学、关于依赖于体验个体的那些体验的科学,心理学都是一门事实科学、一门来自经验的科学:每一个事实规律都从经验中产生,因此,它只有通过个别经验的归纳才能得到论证。(同上,第65页)而纯粹逻辑学是关于纯粹概念(观念)的科学,即关于以纯粹概念为基础的普遍有效的规律或真理的科学。所以,不能把逻辑规律看作是心理活动或心理产物的规律:没有一条真理是一个事实,是一种受时间规定的东西 真理本身是超越于所有时间之上的。(同上,第66页) 观念科学与实在科学的本质差别在于:前者是先天科学,其最终对象是观念的类,它阐述的是建立在总的概念之中的观念规律性的普遍性;后者是经验科学,其最终对象是经验的事实,它阐述的是与事实领域有关的或然性。胡塞尔指出,应该区别所有科学认识中的三种基本关系:(1)认识体验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科学主观地加以实现,因而这是表象、判断、见解、猜测、提问等的心理关系。(2)在科学中被探讨并在理论上被认识的事实的关系,这些事实本身构成科学的领域。(3)逻辑的关系,即理论观念的特殊关系,它构成一门科学学科、特别是一门科学理论、一个证明或推理等等的真理统一,或者说,在真正定律中的概念统一。逻辑关系是观念的形式,这种形式连同所有同类的形式所服从的规律,是纯粹逻辑学的规律,它构成一门科学的观念统一的概念、定律、真理之间的确定关系,它们属于理论的结合并同时属于逻辑学科的领域。(胡塞尔,第156页) 心理学作为经验科学只能得到事实可靠的真理,而逻辑学作为先天科学或观念科学探讨的是本质可靠的真理。人们无法从事实科学中推导出本质科学,反过来,本质科学却对事实科学具有奠基作用。只有带有理论科学奠基特征的科学才是真正的科学,譬如。而一门没有经过本质科学奠基的科学则是不成熟的科学 这也就是当时心理学研究的现状。(倪梁康,第156页) 心理主义逻辑学最终归宿于会导致怀疑论的相对主义。胡塞尔指出:所有形式的心理主义都是相对主义。(胡塞尔,第108页)他把与心理主义有关的相对主义区分为个体的相对主义和种类的相对主义:前者主张真实的东西是相对于一定主体而言,后者主张真实的东西乃是根据某种如人类的思维规律才被认之为真。心理主义把逻辑规律理解为经验 心理学的规律,其最终结局必定是逻辑学中的怀疑主义和相对主义。 二、规范逻辑学的性质 对逻辑规律的不同理解,构成心理主义与反心理主义争论的焦点。当说某个逻辑命题为真的时候,逻辑规律与真理之间是否存在内在的联系,如果有联系,这个真理是自在的(an sich)真理还是为我们的(f uuml;r uns)真理,这些不仅是逻辑问题,而且已经涉及认识论问题。规范逻辑学接受逻辑学定义,把逻辑学看作是规范科学和关于正确判断的工艺论。(同上,第23页)因而,逻辑规律被视为对思维进行规范的认识规则或思维规则。以康德、赫巴特等为代表的规范逻辑学认为:心理学对思维的考察在于研究:思维是怎样的;而逻辑学对思维的考察则在于研究:思维应当怎样。所以,心理学所研究的是思维的自然规律,逻辑学所研究的是思维的规范规律。(同上,第45页)康德等人在论证逻辑学与心理学的区别的过程中,认为逻辑学与学一样具有规范的特征。 科学的目的在于知识,在知识中我们获得真理。科学这个名称意味着,它与知识有关(同上,第8页)。知识是被设定的事态之存在或真理的标志,即对做判断之正确性的标志。正确性的最完善的标志是明证性:任何真正的认识,尤其是任何科学的认识最终都建立在明证性的基础上,明证性伸展得有多远,知识的概念伸展得也有多远。(同上,第10页)但是,拥有知识并不意味着拥有科学:知识之间虽然有实际的亲缘关系,但它还没有构成科学所特有的、在知识的多样性中的统一性。一组个别的联系,其中包括对知识的论证以及在论证的顺序上的合理的衔接和调整,科学的目的 使我们的知识能在最大可能的范围内占领真理的王国;但真理的王国并不是未经整理的一派混沌,在这里统治着的是统一性和规律性。(同上,第11页)逻辑学科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在于:使定律经过论证而转变为知识或真理。 " 心理主义和反心理主义混淆了根据逻辑规则进行推理与对逻辑规则进行推理的界线,认为它们是一回事。实际上,逻辑学作为论证的思维操作,具有三个重要特性:(1)论证就其内涵而言具有固定构成的特征。(同上,第13页)逻辑论证对出发点、推理过程等都有严格的要求,排除任意性。(2)在论证联系中统治着的不是随意和偶然,而是理性与秩序,即:支配性规律。(同上)每个论证都有共同的推理形式:任何一个A都是B,X是A,因此X是B。推理形式体现了一个类概念并存在一条先天的规律:任何一个与推理形式相符合的论证只要以正确的前提为出发点,它就是一个正确的论证。(3)所有其他的推理方式都可以得到一般化对待,得到纯粹的把握。(胡塞尔,第13页)每一种特定的科学思维都在做着一般的科学思维的语言是表述思想的符号系统,因而是论证的一个辅助手段。 有规则的形式使诸科学的存在得到可能,但形式相对于知识领域具有更大范围的独立性则使一门科学论的存在得到可能,这就是科学论意义上的逻辑学。科学论不能只研究个别论证的形式或规律,因为个别论证或由此构成的一组论证还不能构成科学。科学论的任务在于探讨作为系统统一的科学。 但是,反心理主义或规范逻辑学把逻辑学看作是研究思维的正确判断、特殊规律的学科,这样的逻辑学实际上仍然是心理学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胡塞尔指出,关键在于不能 把逻辑的基本规律看作是思维规律。如果思维规律仅仅是对人类思维本身起规范作用的规律,而不是自身客观有效的规律,那么心理主义和反心理主义之间就没有原则界限。心理主义和反心理主义都会强调各自与对方之间的区别:心理学和规范逻辑学都探讨表象、判断、推理等活动的规律,但规律对两者意味着完全不同的东西。心理学的任务在于规律性地探索意识过程之间的实在联系以及意识过程与有关的心理心境和身体组织中对应的过程之间的联系。规律在这里意味着一种因果性的关系。而规范逻辑学则不询问智力活动的因果性起源和结果,而是询问它们的真理内涵,即这样一些活动应当具有什么样的性质并且应当如何进行,才能使因果性的判断为真。 作为实践学科的传统规范逻辑学与作为理论科学的纯粹逻辑学是有区别的。胡塞尔指出:规范科学的规律一般来说意味着:应当在(Seinsollen),尽管它现在也许还不在或者在现有的状况下还不能在;而理论科学的规律则始终意味着:什么在(Sein)。(同上,第33页)应当在使好坏的价值判断有效并使好、坏这两个谓语被包含在同一个概念的范围内,即承认一个肯定性判断的价值。如一个战士应当勇敢就意味着只有勇敢的战士才是好战士,并使好这个谓语包含在战士这个概念之中。其逻辑公式为:一个A应当是B;一个不是B的A是一个坏A。应当的种类有多么丰富,价值认定的种类便有多么丰富,而且, 不应当 (Nichtsollen)相互排斥,这是解释性陈述在上的一致性(同上,第35页)。由此可知,每一个规范定理都以某种价值认定(认可、估量)为前提,通过这种价值认定,在一定意义上的、相对于某种客体而言的 (价值)或 (无价值)的概念便得以形成。(同上,第36页)为了作出一个战士应当勇敢的判断,我们必须拥有好战士的概念。这个概念不是建立在规范定义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一般的价值认定的基础上。胡塞尔指出,传统逻辑学的规范定律建立在一个一般价值认定的基础上,这个价值认定规定了它本身包含着的一对价值谓语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定律,只要它陈述为拥有此谓语而须具备的必然或充足的条件 它就是一个规范定律。(同上)科学地研究所有相属的规范定律,一门规范科学的观念就形成了。 基本规范规定着学科的统一性,但这些规范定律各自还具有其特有的、区别于其他定律的理论内涵。每个定律都表述出在规范和被规范物之间的衡量关系的思想,如一个A应当是B这种形式的规范定律都包含着一个理论定律:只有一个是B的A才具有C的状态,而我们又通过C暗示了关键性的谓语好所具有的基本内容。后一个定律是纯理论的定律,它不带任何规范化的思想。很明显,规范科学定律中所包含的理论关系的逻辑立足点必定是在某些理论科学之中。 换言之,每一门规范科学都需要有对一定非规范性真理的认识(同上,第41页),即理论科学可以在各种程度上参与规范学科的科学建设和科学发展。 因此,从胡塞尔现象学的观点看,逻辑学的基础既不在心理学,也不在作为工艺论的规范逻辑学。它们都没有为逻辑学提供在我们所规定的意义上的根本基础。有可能倒是另一门科学以无比重要的方式为逻辑学的奠基做出了贡献,这些真理既不能被归入心理学,也不能被归入其他具体科学,因此这些真理使人们想到一个特有的真理领域。而如果它们恰恰就是那些与所有逻辑规则最终相联系的真理,并且因而就是那种在谈到逻辑真理时所首先必须考虑的真理,那么人们就会把它们看作是整个逻辑学的本质并把它们的理论统一称之为 纯粹逻辑学 。(胡塞尔,第50 51页)这里所谓特有的真理领域,就是观念规律的领域。 三、理论哲学的奠基作用 将哲学建立成一门为所有科学提供基础的科学,通过哲学而达到对绝对真理体系的认识,是从柏拉图到康德等先哲们追求的理想,胡塞尔的现象学的哲学观念正是这个西方中占主导地位的理想在现当代的体现和更高层次上的实现。胡塞尔坚持把哲学理解为基础科学,理解成为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第一哲学。他终生致力于把先验现象学建立成一门本质科学或观念科学,即理论科学,这门科学的使命和作用在于为其他具体科学奠基:用一个系统完善的理论统一为经验的、事实的科学和规范的科学提供最终的依据。 这个系统完善的理论统一,在胡塞尔看来是各种在观念上封闭的、本身以一个基本规律为最终根据的规律的系统统一。由于胡塞尔思想发展的阶段性,这个理论体系在《逻辑研究》时期表现为以发现意识活动和意识对象的本质为目的的纯粹逻辑学或描述现象学,其现象学分析的根本方法是本质直观;从1913年《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出版以后,这个理论体系表现为以先验还原为主要内容的既先验又本质的纯粹现象学,哲学观念获得了通过对纯粹意识的本质结构的分析和把握而为其他所有科学提供最终基础的含义。在此意义上,纯粹现象学作为第一哲学应当是一门与人类的此在无关的、探讨先验意识本质结构的学说,并区别于心理学和人类学;正由于先验现象学提供了最根本的本质分析和本质结构分析,因而是所有关于事实的具体科学的最终依据。需要明了的是,作为亚里士多德和笛卡尔意义上的第一哲学,先验现象学所提供的不是相对于人类而言的现实知识,而是关于纯粹可能性的绝对知识,质言之,先验现象学只是试图通过对纯粹意识结构的本质分析来为人类意识能力提供本质根据,而非为人类的此在存在提供实用的现实知识。 在《逻辑研究》第一卷中,胡塞尔认为存在一些既不是建立在心理学之中、也不是康德意义上的物自体的判断规律,这些规律与认识的主观条件有关,它是主体认识的规律因而是主观的,但因为不受制于心理规律而又是客观的。这个认识主体不是个别的人或种类的人,而是主体一般,即先验主体性,在此意义上的主观性才是真正的客观性。可能性的主观条件应被理解为一种根植于一般主体性的形式之中以及根植于对这种主体性与认识的关系之中的观念条件。为了有所区别,我们将这种主观条件也称为意向活动(noetische)的条件,条件在这里都是一些纯粹建立在理论的概念之中的规律 更确切地说,条件在这里都是一些纯粹建立在真理、定律、对象、性质、关系等等概念之中的规律,简言之,它们是建立在本质地构成理论统一这个概念之中的规律。(同上,第97页)胡塞尔用观念的范畴取代了主体,客体的对立范畴,从主客体的对立关系回溯到意向活动条件上去,再从意向活动的条件和规律推进到意向相关项的条件和规律上去:在有关认识可能性的观念条件的问题上,我们最终还要回溯到某些规律上去,这些规律纯粹地建立在认识的内容中,或者说,纯粹地建立在认识内容所隶属的范畴概念中。 恰恰是建立在这些规律上的范畴才构成了那些在客观 观念意义上可理解为理论可能性的东西。(同上,第208页)在胡塞尔看来,逻辑学尤其是纯粹逻辑学既不是经验的科学(如心理学),也不是规范的科学(如、形式逻辑),而是理论科学或观念科学,它构成经验科学和规范科学的基础。 胡塞尔认为,我们既不能从事实的偶然性中推导出规律的必然性,也不能从实在之物推导出观念之物,相反,我们可以从观念可能性中推导出实在的现实性。从规律的分类来看,经验科学研究的是自然的规律,规范科学研究的是规范的规律,而纯粹逻辑学或理论科学研究的是观念的规律:自然规律是一个受到经验论证的事实性存在或事实性事件的规则,它的对立面不是作为规定的规范规律,而是在一种纯粹建立在概念(观念、纯粹概念本质)之中并因此而是非经验的规律意义上的观念规律。(胡塞尔,第143页)因此,在对理论科学(观念科学)与规范科学(实践科学)、心理学(经验科学)关系的探讨中, 胡塞尔指出:任何一门规范学科,尤其是任何一门实践学科的前提都是由一门或几门作为基础的理论科学来构成的。(同上,第40页)他并不否认一般逻辑学的规范特征,而只是认为,构成逻辑学之中的理论基础的是纯粹逻辑学的部分,它作为抽象的、理论的学科论证着普通的、实践的意义上的逻辑学,也就是说,胡塞尔要求划分作为科学论的纯粹(理论)逻辑学和作为方法论的实践逻辑学,逻辑学包括这二者。这个看法与黑格尔对逻辑学的理解是一致的:逻辑有两个主要部分,基本原理和方法论。(黑格尔,第37页)纯粹或理论逻辑学代表了科学的本质,即论证联系的统一,在这种联系中,不仅个别的认识,而且论证本身以及被我们称之为理论的论证之更高组合都已获得系统的统一(胡塞尔,第11页)。胡塞尔用和治疗术、纯粹数学和算术之间的关系来比喻纯粹逻辑学与方法逻辑学之间的关系,强调规范科学对理论科学的依赖性:规范科学从理论科学中获得所有那些使它们成为科学的东西,这就是理论性的东西。(同上,第205页) " 纯粹逻辑学或纯粹哲学的研究对象是理论性的东西。所谓理论性的东西,就是使所有科学(一切经验科学、规范科学和各门具体科学)成为学(,logy)的东西。? 从事科学的人并不关心他赖以进行思想的那些原则,而作为纯粹逻辑学的理论哲学就是要澄清科学中所使用的观念。(德布尔,第215页)科学的统一正是由理沦的统一来规定的,这种规定性赋予理论科学(观念科学)以所有科学中最高的地位:即使理论科学不是有用的、也是最有价值的科学 为各门具体科学奠定基础。 作为理论科学的纯粹哲学为各门具体科学奠定基础,其本质在于为具体科学的创新和发展提供理论思维的支持,此乃西方哲学对具体科学的作用和意义。比较而言,中国哲学偏向于对社会和人生之理的考究与追问,而不以-logy为具体科学提供理论性的支持,致使轻视理论思维和理论科学而偏好实用性技术成为汉民族的一个基本学问态度。 注释: ? 肇始于古希腊的大多数科学部门的西语词汇,如Mythology(神话学)、Psychology(心理学)、Philology(语)、Mineralogy(矿物学)等,都是由-logy作为后缀构成的。-logy是使该学科成为科学的理论性的东西,即该学科之理。 【参考】 [1] 德布尔,泰奥多,1995年:《胡塞尔思想的发展》,李河译,三联书店。 [2] 黑格尔,1977年:《逻辑学》上卷,杨一之译,商务印书馆。 [3] 胡塞尔,1994年:《逻辑研究》第1卷,倪粱康泽,上海 译文 精卫填海译文妙法莲华经译文画山水序译文醉翁亭记一句一翻译译文三门记释文及译文带拼音 。 [4] 倪梁康,2004年:《现象学的始基》,广东人民出版社。 重要提示: 文档由 上传,本文为word 格式 pdf格式笔记格式下载页码格式下载公文格式下载简报格式下载 。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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