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申请]淮海广场和高铁站区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确定
淮海广场和高铁站区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确定
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讯(记者 郑微)经市政府研究批准,市物价局昨发出通知,确定淮海广场地下停车场和京沪高铁徐州站区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并规定收费单位须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
淮海广场地下停车场
蓝(黑)色牌照机动车:2小时内(含2小时)每辆每次收费5元,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费;超过2小时每增加半小时加收3元,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超过6小时至24小时内(含24小时)收费30元。超过24小时按前述标准重新计费。
黄色牌照机动车:2小时内(含2小时)每辆每次收费10元,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费;超过2小时每增加半小时加收3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超过5小时至24小时内(含24小时)收费30元。超过24小时按前述标准重新计费。
高铁站区地下停车场
蓝(黑)色牌照机动车:2小时内(含2小时)每辆每次收费5元,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费;超过2小时每增加半小时加收2元,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费;超过6小时至24小时内(含24小时)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按前述标准重新计费。
黄色牌照机动车:2小时内(含2小时)每辆每次收费10元,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费;超过2小时每增加半小时加收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超过7小时至24小时内(含24小时)收费30元。超过24小时按前述标准重新计费。
下列情形不收停车费
对暂停在专设的上、下客短暂停车区的车辆,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
对客运出租汽车在划定候客区内停车候客期间,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
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抢险车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
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机动车停放
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徐州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徐价工,2011,164号)规定~并经徐州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对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区域及标准
(一)核心区:北至夹河街、民主北路,东至解放路,南至建国路,西至西安路合围内区域。
1.蓝牌照机动车
计次收费: 停放2小时内,含~下同,~每辆每次收费5元。不足2小按2小时计费。
计时收费:连续停放超过2小时~每增加半小时~加收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30元。
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2.黄牌照机动车
计次收费:停放2小时内~每辆每次收费10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费。
计时收费:连续停放超过2小时~每增加半小时~加收3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60元。
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二)中心区:北至二环北路,东至大庆路、响山路、三环东路,南至和平路、湖北路,西至二环西路以内除核心区以外的地区。
1.蓝牌照机动车
计次收费:停放4小时内~每辆每次收费5元。不足4小按4小时计费。
计时收费:连续停放超过4小时~每增加半小时~加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25元。
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2.黄牌照机动车
计次收费:停放4小时内每辆每次收费10元。不足4小按4小时计费。
计时收费:连续停放超过4小时~每增加半小时~加收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50元。
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三)主城区:除核心区、中心区以外的城区,含新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铜山新区,。
1.蓝牌照机动车
计时计次收费:停放8小时内~每辆每次收费5元。不足8小时按8小时计费。
2.黄牌照机动车
计时计次收费:停放8小时内~每辆每次收费10元。不足8小时按8小时计费。
二、其他收费政策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在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办理公务,需在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停放的车辆;
2.进入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医疗机构除外)~停放时间不足10分钟(含10分钟)的机动车辆,
3.进入各医疗机构内设停车场~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机动车辆;
4.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抢险车。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所有对外服务收费的停车场~均应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须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本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上级
新规定~从其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