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北京天然气价格比照表和销售价格
亚洲压缩天然气燃料价格和其他燃料对比情况表
北京CNG母站和子站的天然气销售价格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市燃气集团,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陕京管道输气系统供应我市天然气门站价格于2005年8月1日上调0.15元/立方米。为合理疏导上游气价上涨影响,理顺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促进节约用气、合理用气,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适当调整我市非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如下:
一、我市非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统一上调0.15元/立方米(含税)。北京北燃港华燃气公司供应特许经营区域内用户价
格,在中标价格基础上按此水平相应调整。调后具体分类价格见附件1。
二、各燃气供应企业销售天然气(除使用压缩天然气的管道用户外),其销售价格均执行全市统一价格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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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各燃气供应企业之间的供销价格以及供应大用户的价格,在全市统一价格标准的基础上,按照批量折扣的原则协商确定。协商价格报我委备案。
四、各燃气供应企业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天然气供应安全、稳定。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气销售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价格秩序。同时,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向我委反馈。
六、本通知自2006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北京市非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调前价格 调后价格
用气分类
1.80 1.95
工 业
1.80 1.95
供 暖
1.70 1.85
制 冷
1.40 1.55 热 电 联 产
2.40 2.55 公 共 服 务
母站 1.90 1.90
压缩天然气
2.40
2.55 子站
附件2:
北京市非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分类说明
一、工业用气。指以天然气为生产燃料或原料从事工业生产或其它生产的用气。
二、供暖用气。指以天然气为燃料提供供暖服务的用气,包括使用锅炉、直燃机、模块、热泵等供暖设备的用户。
三、制冷用气。指使用天然气提供制冷服务的用气,包括使用锅炉、直燃机、热泵等设备制冷的用户。
四、热电联产用气。指由省级以上电网调度电量的天然气发电企业、热电联产企业、热电冷三联供企业用气。
五、公共服务用气。指行政事业单位、部队营区、公共设施服务、学校、医院、社会服务、批发零售贸易、宾馆、饭店、旅馆、餐饮等为城市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用气。
六、压缩天然气。指压缩天然气母站售气价格和子站售气价格,零售车用气加气价格执行子站售气价格。
七、高等院校学生食堂和澡堂用气,执行民用气价标准。
八、其它用气。上述各类用气之外的其它各类用气,按照公共服务用气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