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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石經中記載的準提獨部法暨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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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石經中記載的準提獨部法暨探討房山石經中記載的準提獨部法暨探討 房山石經中記載的準提獨部法暨探討\普光 整理 一、房山石經介紹 房山石經的鐫刻,緣起於中國佛教史上的兩次「法難」:史載,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先後 兩次滅佛,破壞佛寺、誅殺僧眾、焚毀經卷。這兩次「法難」給了佛教徒重創,有心者開始 尋找不易毀滅的方式保留佛典。 房山石經始刻於隋大業十二年(公元605年),天台宗二祖南岳慧思大師的弟子靜琬法師繼承師志,發心刻經於石,免於受到毀滅流傳後世。來到房山的白帶山下,發願刻造石經。刻 經事業歷經隋、唐、遼、金、元、明六個朝代,綿延1039年...

房山石經中記載的準提獨部法暨探討
房山石經中記載的準提獨部法暨探討 房山石經中記載的準提獨部法暨探討\普光 整理 一、房山石經介紹 房山石經的鐫刻,緣起於中國佛教史上的兩次「法難」:史載,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先後 兩次滅佛,破壞佛寺、誅殺僧眾、焚毀經卷。這兩次「法難」給了佛教徒重創,有心者開始 尋找不易毀滅的方式保留佛典。 房山石經始刻於隋大業十二年(公元605年),天台宗二祖南岳慧思大師的弟子靜琬法師繼承師志,發心刻經於石,免於受到毀滅流傳後世。來到房山的白帶山下,發願刻造石經。刻 經事業歷經隋、唐、遼、金、元、明六個朝代,綿延1039年,刻佛經1122部,3572卷, 14278塊,分藏於石經山9個藏經洞和雲居寺地穴之中,規模之大,歷時之長,是世界文化 史上罕見的壯舉。 其中遼、金時代所刻佛經瘞藏在雲居寺地穴,白帶山上的8個石洞室則錮封著以隋唐時期為 主的石經。這便是世稱的「房山雲居寺石刻佛教大藏經」,簡稱「房山石經」。白帶山也因此 更名為石經山。 房山石經包容了佛經的經典要著,所刻佛經多為歷代善本孤本。如著名的久已佚失不存的唐 代欽定開元大藏經和遼代《契丹大藏經》,都是當今絕世不傳孤本,它是校勘歷代木刻藏經 字句脫誤舛訛的最好版本。此外,房山石經還保存了一批久已佚失的佛教典籍。如唐代密宗 佛典《釋教最上乘秘密藏陀羅尼集》,為唐代密宗留下的貴重文獻,而且還是研究唐代中印 度音韻學的寶貴資料。 二、房山石經的價值 房山石經是校勘歷代木刻藏經字句脫誤的最好版本。據唐代開元二十八年(740)王守泰撰 《山頂石浮圖後記》記載,開元十八年(730),唐玄宗第八妹金仙公主奏請玄宗賜大唐新譯經四千余卷,送往石經山作為刻經底本之用,而且是由當時的佛教版本目錄學專家、長安崇 福寺沙門智昇親自護送的。這—年正是智昇撰述開元大藏經的目錄《開元釋教錄》完成之年。 所以這四千餘卷用作刻經底本的賜經,就是早已佚失不存的欽定開元大藏經,而《房山石經》 的唐刻部分保留了這部唐代宮廷大藏經的原貌。 我國歷代雕印的漢文大藏經,加上朝鮮半島、日本等地刊刻的在內,約有三十餘種。目 前留存於世年代最早的是朝鮮半島於1236年開雕的《高麗大藏經》再雕本。這部《高麗大藏經》在刊印時的主要校勘本是《契丹藏》,故《契丹藏》被視為最夢寐以求的—部藏經。 近年來根據一些研究,《房山石經》的遼代刻經所用的底本正是《契丹藏》。這個事實已被山 西應縣木塔中發現的《契丹藏》所證實。《房山石經》的遼代刻經實際上是—部《契丹藏》 的覆刻本,這是佛教史上的—件大事。 因此,《房山石經》所用的兩個底本,在今天都是絕世不傳珍本,所以它是校勘歷代木 刻藏經字句脫誤的最好版本。尤為可貴的是,《房山石經》中還保存了六十餘種各種大藏經 沒有收入的經典,這些佛經不是歷代相傳已經佚失的,就是未曾有過記錄的譯本。 三、顯密圓通集中的獨部法 由上述中瞭解到,房山石經的重要與價值及公信力,再來看《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中有引 用到關於獨部法的版本,其實是來自於「房山石經的版本」,道殿大師是依據此版本的。因 為《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某些引用的「獨部法」經文都跟此版本一樣 ,如《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云:『若有無福、無相,求官不遂,貧苦所逼者,常誦此咒能令現世得輪王福, 所求官位必得稱遂。』 而房山石經的《七俱胝佛母心大准提陀羅尼真言 獨部別行》:『若復有無福無相,求官不遷 貧苦所逼,每十齋日常誦此咒,能令現世得轉輪王福,所求官剋當稱遂。』 而日本大正藏的《七俱胝獨部法》是寫:『若復有人無福無相,求官無遷貧苦所逼,每十齊 日常誦此咒,能令現世得轉輪王位,所求官克當稱遂。』 (註:「齊」在古字中通「齋」) 《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跟《房山石經》都是講:『輪王福』而大正藏的獨部法是記載:『轉 輪王位』 在《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中有一段提到: 『此咒(指准提咒)於南贍部洲有大勢力,移須彌山竭大海水,咒乾枯木能生華果。何況更 能依法持誦,不轉肉身得大神足往兜率天。』 而另一段:『今為俗流之輩,帶妻挾子飲酒噉肉是其常業。雖逢僧人教示,習性難以改革, 若不用此大不思議咒法救脫,如是人等何日得出生死?其有齋戒清淨依法持誦者,更為勝妙。 故准提經云:何況更能結齋具戒,依法持誦不轉空身,往第四天得入神足是也。』 找遍經文皆無此記載,原來與房山石經記載應該是一樣的。 房山石經的《七俱胝佛母心大准提陀羅尼真言 獨部別行》:『何況更能結齋具戒依法持誦。 不轉肉身往第四天得大神足。』 為何道殿大師是講『不轉肉身得大神足往兜率天。』 有可能是指:『不轉肉身往第四天』欲 界第四天正是:兜率天。 否則藏經中就找不出類似的記載了? 藍吉富的《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與準提信仰》 言:『關於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作者的年代問 題,已可確定的是所屬朝代。他的著作時代是遼代,而且可以確定是在遼道宗之時。』 而此時正是同於《契丹藏》 約在遼興宗(1031~1054)時開雕的年代。又名遼藏。它在《開 寶藏》天禧修訂本的基礎上增收了《華嚴經隨品讚》?《一切佛菩薩名集》?《隨願往生集》 ?《釋摩訶衍論》?《大日經義釋》?《大日經義釋演秘鈔》?《釋教最上乘秘密藏陀羅尼 集》等當時流傳於北方的特有經論譯本?先後歷時30餘年刻成。 由以上文獻我們可以推測,可見 《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引用《契丹藏》(也就是房山石經 的底本)的可能性很高。道大師那時編撰《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時參考的相關文獻,或許 不是只有目前流傳下來的資料而已。 四、曾被誤解的獨部法 1、不簡淨穢的問題 在文獻記載中,獨部法曾經因為其方便性,而被誤解過。在大正大藏經的《七俱胝獨部法》 的註解有提到過: 『右七俱胝獨部軌,昔有律師,見略題之本,言不簡在家出家飲酒食肉有妻子不簡淨穢,謬 讀文以為偽文,天明中沙門亮雄者辨其謬,以具題之本為正本,其略題之本為草稿未治,沙 門慧亮者,印施具題之 本行世,以予視之非矣,賴瑜薄草決,祕鈔問答等,引用此軌,今 歲集洛北清和院,洛東智積院,河州延命寺等所藏眾本,當山愛染院大宣等挍合,予亦訂正, 以兩 本俱印版,于時享和改元辛酉年仲秋月 豐山妙音輪下總持院 快道 誌』 這裡說明了有僧人曾經對「不簡在家出家飲酒食肉有妻子不簡淨穢」這樣的句子起疑。但各 位可看《觀世音菩薩如意摩尼輪陀羅尼念誦法》的記載也有類似的文句:「 ... 不簡在家出家飲酒食肉有妻子。但誦此咒必能成就。」難道也因此判定如意輪法為偽? 而《金剛頂瑜伽最勝祕密成佛隨求即得神變加持成就陀羅尼儀軌》也有類似這樣攝受下根惡 業眾生的方便:『若有人纔聽是真言題名。若誦題名。 人親近。若誦題名。人一處住。 是 人一切天魔惡鬼一切善神王皆來守護。食五辛魚害。 亦婬姊妹。若一切女人畜生女諸毘那耶迦。 不能為障礙。皆隨順晝夜守護。除災難令得安穩。何況自誦。若具足誦。一切重罪 悉皆消滅。 得無量福德。死必生極樂世界。雖作極重罪。 不墮地獄。殺父母。殺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燒經像。穢伽藍。謗諸人。謗諸教。 自是非他。如是作重罪。決定生極樂界。 上品生自蓮花中化生。更不受胎生。』 所以準提獨部法所說並非特例。 另外,獨部法也說:「具戒清潔速得菩提」、『況能結齊具戒,一心清淨依法誦持,不轉此身 即證菩提,有大功力。』(七佛俱胝佛母心大准提陀羅尼法) 由此可看出獨部法並沒有否定戒行的重要,而只是認為雖有一些不淨還是能修持獨部法成 就,而這個成就的部分,就不一定是所謂的「不轉此身即證菩提」。所以並沒有違背楞嚴經 的教言(殺盜淫妄不除,塵不可出),因為獨部法裡的某些成就法並非出世間悉地。 另外文中也寫的很清楚「若在家人,縱不斷酒、肉、妻子,但依我法無不成就。」(七佛俱胝 佛母心大准提陀羅尼法) 「飲酒、食肉、有妻子、不揀淨穢」這是針對在家人的方便開許,並非對出家人開許,所以 沒有破壞出家戒律之虞。 而在家人(居士)本就可以娶妻生子,但有妻子並不代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可以邪淫,這是不同層次的概念。 至於飲酒食肉,佛教中也是有少分、一分優婆塞的情況,也並沒有違背佛法。此處開許飲酒 也許符合少分優婆塞之情況(但若酗酒影響傷害到眾生則不符合此處開許)。而食肉在五戒 中本就是有開許三淨肉。(註:若能全持五戒,謂之滿分優婆塞。若持四戒,謂之多分優婆 塞。若持三戒,謂之半分優婆塞。若持二戒,謂之少分優婆塞。若持一戒,謂之一分優婆賽。) 關於這一點藍吉富先生在《準提信仰札記》有提到過: 『在善無畏所譯的《七俱胝獨部法》中,曾有這樣的字句: 「佛言此咒及印能滅十惡、五逆一切重罪,成就一切白法功德。 作此 法不簡在家出家。若在家人飲酒食肉、有妻子,不簡淨穢,但依我法,無 不成就。」 這段文句曾引起歷代多人的討論,也曾有人因此而致疑。致疑的關鍵 ,在於可以「飲酒食肉、有妻子、不簡淨穢。」的描述。 這樣的文句,一則在彰顯此一咒語的獨特性及卓越功能,一則係為在 家眾開啟方便之門,俾使一般在家佛子不致於因為畏懼禁戒的繁瑣而不敢持誦。 但是必須深思的是:在家眾「飲酒食肉、有妻子」等行為並不像殺人 放火等一類直接傷害眾生的惡行,它們只不過類似間接性的「遮戒」而已 。其中,可想而知的是喝酒必須以 不使神智昏亂為限,否則口齒尚且不清 ,要如何持咒?至於「食肉(但不可殺生)、有妻子」, 原本就是在家佛 子所容許的,當然不算是惡行。 所以,這樣的「方便」並沒有鼓勵惡行的意思。事實上,在修持期間 如能儘可能去惡行善,則效驗必有可能更形加強。這一點可以從前述《了 凡四訓》一節得到印證。』 而所謂「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智。」即是佛菩薩先隨順眾生的習性,然後再慢慢的潛移默 化,但原則是在不能違背佛戒之下。像以前釋迦佛無量劫前身為梵行者,但有一位在家女眾 愛慕他,並且以死相逼。梵行者為了度化他,還俗與其結婚救了他。後來佛說因為隨順眾生 而犧牲小我的功德,讓他的修行超越幾劫。這就是佛菩薩隨順眾生,然後再慢慢度化的例子。 當然若飲酒過量、酗酒、酒駕等傷害到自他的行為,怎麼可能修持獨部法成就?所以此處應 是指在最差的條件下修持也能有成,但若能具足戒律,則成就更高更快。這就顯示了準提法 特別方便之處,澤被下根。而修到相應也能漸次斷除惡習,具足戒行。 這有無違經意呢?經言:『薄伽梵,在名稱大城逝多林給孤獨園,與大苾芻眾并諸菩薩,及 諸天龍八部前後圍繞;愍念未來薄福惡業眾生,即入准提三摩地,說過去七俱胝佛所說陀羅 尼』 獨部法的方便某程度上本是合乎不同階段性的佛法的,獨部法特別提出來只是相對於很多條 件嚴格的密法而言,門檻是比較寬容的。準提法的緣起有一部份是為了「薄福惡業眾生」, 所以獨部法的條件比一般密法容易入門,這也是無違背法之緣起。反之,獨部法的最低條件, 即是至少能持多分、少分或一分戒,並且不像一般密法有的修持條件的繁複、清淨、嚴峻。 如《觀自在菩薩隨心咒經》云:『此總攝印咒。能總攝一切印咒等。若受持此咒者。盡一形 不得食五辛酒肉葫荽芸薹。勿婬。清淨梵行常念觀世音菩薩名號。』 《佛說守護大千國土經》卷3:『不食五辛恒常 乞食。』 《文殊菩薩獻佛陀羅尼名烏蘇吒》卷1:『行此法者斷酒五辛血食』 《佛說六字咒王經》卷1:『不食五辛淨潔洗浴。不得行婬不得飲酒噉肉。』 《曼殊室利菩薩咒藏中一字咒王經》卷1:『常須 遠離惡人不淨臭穢之處不近酒肉五辛。一 心受持無不驗者。』 《金剛祕密善門陀羅尼經》卷1:『五辛酒肉所不經口。梵行居心除捨緣務。於寂靜處然後 讀誦。』 《佛說聖觀自在菩薩不空王祕密心陀羅尼經》卷1:『遠離五辛一切葷雜。於日三時中念此 陀羅尼三遍。一切所求皆得成就。』 《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姥陀羅尼身經》卷1:『當知是人應常精進。守持淨戒齋法清淨。不 食五辛酒肉殘食。亦不作離間語諂誑語嫉妒語。及盜諸部壇印咒法句故。若犯斯過即為一切 諸佛菩薩之所棄捨。我亦棄捨不樂觀攝。』 《七佛八菩薩所說大陀羅尼神咒經》卷1:『淨持戒地 五辛酒肉悉不食之。少欲知足修質直行。修行此陀羅尼』 《佛說穰麌梨童女經》卷1:『先斷五辛亦不食鹽不食油。斷語於一淨處。』 《西方陀羅尼藏中金剛族阿蜜哩多軍吒利法》卷1:『酒肉五辛等並不得食。』 《蘇婆呼童子請問經》:『何因眾生。持誦真言不復獲果。尋師所求。真言悉地上中下法。從 日至月。月至經年。從年極至一形。具修苦行晝夜不闕。亦無效驗……若有持誦一切真言法。 先於諸佛深起敬心。次發無上菩提之心。為度眾生廣發大願。遠離貪痴憍慢等業。復於三寶 深生珍重。亦應虔誠遵崇大金剛部。當須遠離殺盜邪淫妄言綺語酒及以食肉口雖唸誦心惡口 兩舌。亦不飲意不善常行邪見。以邪見故變為不善。』(詳見蘇婆呼童子請問經卷上律分品第 一) 由上列舉可見有些密法的修持條件是比較嚴格的。 此段不簡淨穢的問題是以聖言量的依據來檢視。 2、總攝二十五部大曼荼羅的問題 再者就是對於「總攝二十五部大曼荼羅」這樣的經文質疑。 在經文中提到:『總攝二十五部大曼荼羅印』表示準提獨部別行法的手印有這樣的功能。這 在許多東密的資料中都有提到,並且藏經中也有類似的記載,列舉如下: (1)《觀自在菩薩隨心咒經》: 『總攝印咒第五十 兩手腕仰相叉。右手大母指押左手大母指。兩手八指急怒把拳。咒曰 唵(一)薩婆那庾多(二)慕陀囉(二合)耶(三)盤陀盤陀(四)莎(去)訶(五) 此總攝印咒。能總攝一切印咒等。若受持此咒者。盡一形不得食五辛酒肉葫荽芸薹。勿婬。 清淨梵行常念觀世音菩薩名號。』 (2)《千眼千臂觀世音菩薩陀羅尼神咒經》: 『千臂總攝印 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千臂總攝印第五 起立並足。先仰右手掌。五指各相附。後以左手掌。仰押右掌上當心著。此印力能摧伏 三千大千世界一切魔怨。咒曰 怛侄他(一)婆盧枳帝(二)攝伐?耶(三)薩婆訥瑟吒(四)烏訶耶彌(五)莎訶(六)』 (3)《觀自在菩薩怛[口*縛]多唎隨心陀羅尼經》: 『總攝印 總攝印第四十八 兩手腕仰相叉。右大指壓左大指。兩手八指急怒把拳。真言曰 唵 薩婆那庾多慕陀羅耶盤陀盤陀 娑[口*縛](二合)訶 此總攝印明悉能一切印法(此是智通於玄奘三藏處受得此印)』 由此可見,總攝印也存在於不同法門中,那麼準提獨部法的手印能總攝25部也是有合理的成立之處,並不是沒有可能的。 並且準提總攝印能召請二十五部天魔波旬,軌云:「若欲召四天梵王、帝釋、二十五部天魔 波旬等,對鏡結印,頭指來去,於淨處高聲誦二十一遍,一切賢聖閻羅鬼眾,隨請必至不敢 前卻,所有驅使隨心皆得。」 若準提法沒有總攝25部之威德力,何以能召請二十五部天魔波旬?另外,準提大身咒的祈 請文也提到:『五部金剛四天王。共結總持三昧界』也是召請五部(佛、蓮華、金剛、寶、 羯磨部)金剛護法來護持。這難道不是準提法有總攝五部之威德嗎?否則何以召攝五部金剛 護法? 至於《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為何將手印總攝25部的說法引申到:壇城總攝25部、咒語總攝25部,這也許是道大師個人修持的經驗證量,也許有他根據之經典,但我們目前尚未發 掘更多文獻來證明,就像當初房山石經未出現時,《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很多的文句、說 法都跟大正藏經所記載不盡相同,如前文所舉的例子;到後來石經出世後,才瞭解到道大師 所載是有其根據的,所以目前我們對於不瞭解之處暫且持保留態度,不用去否定。 而日本的《無畏大道場法》也記載:「若誦此准提真言一遍。即同誦一切陀羅尼一遍。」這不 就是類似總攝的概念了嗎?那麼咒語總攝25部之說法不也有成立之根據? 若以無梵本來否定真實性,那麼,某些密法也早已無梵本存在,是不是也要算入偽法之列? 當初布頓大師在佛教史大寶藏論中提到某些新譯派對於金剛橛法的質疑: 『統計以上共約四百種密續經典(似乎缺少兩種)。關於舊譯的古密典,大譯師仁清讓波(寶 賢)、拉喇嘛耶喜峨、頗章細哇峨和廓、庫巴拉等大師,都認為是非正宗的密典。 但是我精通翻譯的上師利瑪絳稱和日惹大師等卻說:「曾從桑野寺獲得梵文本,在尼泊爾也 曾見過有《金剛橛根本續分品》的梵文原本」。所以這些古密典應是正宗的。 我(布頓)認為如果心中罪過自性惡劣,對於合理的密咒,有時也認為是不合理的,何況說 對於此類可疑之法典! 因此應等舍置之(即未判定好惡之前暫作保留),不生罪過之心為善。 否則,將正法說成非正法,將非正法說成正法,都要遭受同樣的業果。』 對於認為質疑的經文,其實要持保留態度,不能遽下否定,就如同大藏經將可疑的經典列入 「疑似部」,還不敢直接說是偽經啊!只能說疑似而已。這就是祖師大德一貫的謹慎態度吧! 3、鏡壇的問題 在《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中早就有提到曾經有人對鏡壇修法有非議,認為是外道修法,關 於此點,道大師曾解釋:『今有寡見聞者迷於密教見用鏡壇卻生毀謗!然三世如來未有一佛 不依壇法,而得成道度眾生也!幸廣見聞速改其謬!』 想必是曾有人對於鏡壇法提出批評,所以才有這段的解釋。其實鏡壇法不只準提法特有,以 下節錄其他有關鏡壇的修法: (1)準提問事鏡壇(出自:准提三經) a、叉手捧雜花,咒千八遍,散一鏡面;又於鏡前正觀,誦咒亦千八遍,得見佛菩薩像,應 咒花百八遍,而散供養,隨請問法,無不決了。(佛說七俱胝佛母心大准提陀羅尼經) b、或於淨潔鏡面,以好花念誦一百八遍,散置鏡上使者即現鏡中。復以前法更取好花,散 鏡面上,即有善惡相自現鏡中。(佛說七俱胝佛母准提大明陀羅尼經) c、又法,取一明鏡置於壇中,先誦真言加持花一百八遍已,然後又誦真言,一遍一擲打鏡 面,於鏡面上即有文字現,說善惡事。(七俱胝佛母所說准提陀羅尼經) (2)楞嚴鏡壇 (出自:楞嚴經?卷七) 《卷七》(楞嚴咒文前) ----需「如法建壇和結界」。 相關經文如下: 《楞嚴經?卷七》云:「佛告阿難!若末世人願立道場,先取雪山大力白牛……壇心置一金銀 銅木所造蓮華……取八圓鏡,各安其方,……又取八鏡覆懸虛空,與壇場中所安之鏡,方面 相對,使其形影重重相涉…。」 (3)大度母鏡壇 (出自:多傑覺巴上師的密宗一百二十五法,密宗第八一法) 藏密多傑覺巴上師的密宗一百二十五法裡,密宗第八一法:大度母鏡壇成就法。也有提到關 於鏡壇的修法,也是藉鏡壇來觀像現出種種世界現象,但此修法較準提鏡壇嚴格,需禁止五 辛菸酒,若犯佛戒,盜法者會嘔血而死。 (4)蓮花鏡壇(出自:不空罥索神變真言經卷第十六) 『清淨如法作銀蓮花。以一肘鏡為蓮臺面。』 『花冠瓔珞耳璫鐶釧。天諸衣服種種莊嚴。置鏡心上。』 『時別自以奮怒王真言奮怒王印。灌頂加持。若蓮花鏡中放光。觀世音像身出甘露水。放種 種光自身放光。 則當獲得不空無垢清淨蘊身。不空王心三昧耶成就。 是時緊捷誦奮怒王真 言。 觀世音菩薩鏡中出現讚言。善哉善哉。 汝今成就出世世間鏡壇印法。汝須何願為汝滿足。 閼伽供養所願盡乞。皆得圓滿。 沙門婆羅門國王王子后妃婇女大臣僚佐一切人民。觀 像鏡者。 皆睹種種神通變相。 亦見自身過現未來種種業果善惡之相。』 由上可知,鏡壇法本就是密法的一種法門。當然有其更深的奧義,在此不論,本文只對照以 顯示鏡壇法並非無中生有。以上總攝與鏡壇的問題是以比量(對照類比)及祖師證量的角度 來解析。 4、獨部別行法的問題 至於「別行法」這種法門也是存在於各種體系的法門之中,並非是沒有根據的。根據文獻記 載有以下: (1)尊勝別行成就法 (2)持世陀羅尼經別行法 (3)如意輪王摩尼跋陀別行法印一卷(不空仁運珍) (4)北方毘沙門多聞寶藏天王神妙陀羅尼別行儀軌 (5)七曜星辰別行法一卷(一行運) (6)青目天女別行法一卷(無人名二紙策子說伏敬福等法有咒印) (7)隨求請雨別行法一卷 【別行的意義】(佛光大辭典): (1) 自大部典籍中,抽取一部分,使其獨立發行流佈於世,稱為別行。如自法華經中抽取 普門品,獨立作為觀音經而流佈於世。 (2)相對「尋常行」而言,特定期日作修行,稱為別行。 準提法的來源,我們可以參考經典的說法: a、大明咒藏六萬偈中出(佛說七俱胝佛母心大准提陀羅尼經) b、龍樹菩薩於持明藏略出(佛說持明藏瑜伽大教尊那菩薩大明成就儀軌經 ) 持明藏(Vidyadhara pitaka)意為:持明之法藏。演密鈔一曰:「藏者能攝義故,(中略)今 但取府庫名之為藏,由如世間國大庫藏即能蘊攝種種雜寶,出納取與賑濟無窮。持明藏亦爾, 蘊攝諸佛秘密法義,利樂無盡故以為明藏。」 義淨法師的「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下提到印度在陳那以前有一部「持明咒藏」十萬頌, 後來由難陀攝集為一萬二千頌。 《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 (卷2)云:「持明咒藏。然相承云此咒藏。梵本有十萬頌。唐譯可 成三百卷。現今求覓多失少全。而大聖沒後阿離野那伽曷樹那。即龍樹菩薩。特精斯要。時 彼弟子厥號難陀。聰明博識漬意斯典。在西印度經十二年。專心持咒遂便感應。每至食時食 從空下。又誦咒求如意瓶。不久便獲。乃於瓶中得經歡喜。不以咒結其瓶遂去。於是難陀法 師恐咒明散失。遂便撮集可十二千頌。成一家之言。」 《說七俱胝佛母准提陀羅尼念誦法》也提到:「依梵經本,有十萬偈頌,我今略說念誦觀行 供養次第。」 可知準提法的來源應是龍樹菩薩從持明藏中略出傳下。而準提獨部法也有可能是從中擷取一 部分而出。 至於獨部的意義在軌文中已說的很清楚:「總攝二十五部大曼荼羅」、「若求成就先作壇法, 不同諸部廣修供養、掘地作壇、香泥之所建。」。如佛部儀軌(金剛智、不空譯本)需要「廣 修供養、掘地作壇、香泥之所建」這些程序,不同諸部就是不同於、不屬於這些部別的修法。 五、總結: 準提獨部法是道殿大師特別推崇之修法,是漢傳的特色。道殿大師說:『准提法在梵本中有 十萬偈之多,漢地已翻譯的有各位大師的種種版本,雖然儀式有點不一樣,但這些經典之中 就屬善無畏大師譯的:『七俱胝獨部法』,是最總攝一切也最契心要的譯本,是准提法種種壇 城中作為主導的一種壇城法,也是能廣度七眾的法門,因此,可以流傳及以此為依怙。東夏 的高僧大德沒有不依此法而持誦的。』 這一段是【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的總結,通常結論也是最重要的論述。可見當時修持獨部 法之盛況:『東夏的高僧大德沒有不依此法而持誦的』。這也是準提法一個特別法吧。 並且在公信力最高的藏經房山石經中也有記載獨部法,甚至《房山石經》所用的兩個底本, 在今天都是絕世不傳珍本,所以是校勘歷代木刻藏經字句脫誤的最佳版本。所以《房山石經》 中的獨部法是有其價值與可信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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