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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交叉询问艺术律师交叉询问艺术 律师交叉询问艺术 福建普阳律师事务所:郑潮平律师 备注:本文参加第二届福建律师论坛~参加首届莆田市律师论坛并获二等奖。 【内容摘要】 交叉询问是查明案件事实的‚引擎?~交叉询问比较好地体现了庭审活动中质证的宗旨和要求~也符合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方向。进行交叉询问是一个艰巨的过程~它总是具有戏剧性~总是激动人心~是对诉讼律师的最大挑战。 交叉询问是一门最难以掌握和最精彩的艺术~如果律师掌握了交叉询问的艺术~并在庭审中对交叉询问加以灵活运用~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对自己的代理或辩护活动将大有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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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交叉询问艺术 律师交叉询问艺术 福建普阳律师事务所:郑潮平律师 备注:本文参加第二届福建律师论坛~参加首届莆田市律师论坛并获二等奖。 【内容摘要】 交叉询问是查明案件事实的‚引擎?~交叉询问比较好地体现了庭审活动中质证的宗旨和要求~也符合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方向。进行交叉询问是一个艰巨的过程~它总是具有戏剧性~总是激动人心~是对诉讼律师的最大挑战。 交叉询问是一门最难以掌握和最精彩的艺术~如果律师掌握了交叉询问的艺术~并在庭审中对交叉询问加以灵活运用~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对自己的代理或辩护活动将大有裨益。 一、交叉询问概述及我国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在英美法系国家~受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影响~庭审的基本方式是以当事人为主的‚直接询问?( direct-examination )和‚交叉询问?( cross-examination )。交叉询问是质证的基本方式~是由一方当事人首先对己方证人进行询问后~另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人提出诘问的证据调查方法~交叉询问是揭示案件事实最有效的途径之一。英美法系视交叉询问为最好的真相发动机~因此他们对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双方当事人的交叉询问非常看重~任何证据都必须经过交叉询问后才能成立。然而~交叉询问是一种十分技术化的证据调查方法~所以一般对证人交叉询问都是由双方 律师进行的。德安〃约翰〃亨利〃魏格默说:‚交叉询问是为发现真实而设计的最伟大的法律引擎。?在英美~善于交叉询问是诉讼律师最重要的业务素质。美国律师界对交叉询问有句名言:‚律师之声誉~生于交叉询问~死于交叉询问。?在大陆法系国家~受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影响~庭审调查的基本方式是以法官为主的询问和审查。虽然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没有就交叉询问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交叉询问还是存在的~只不过法官在指导和限制当事人进行交叉询问的问题上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在交叉询问中~一方当事人或其律师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质证~有助于观察问题的深刻性和全面性。另外~从程序的正当性原理方面来看~交叉询问构筑了正当程序的重要层面。因为要使通过审判程序而达到的判决本身获得正当性~作为判决基础的诉讼证据材料必须在公开、对席、直接、口头等程 序保障的原理支配下取得。当然~我国诉讼法中证人的概念与英美法系的不同~我国诉讼中~证人是指当事人以外的人~即不包括当事人在内~当事人的陈述是另外的证据种类~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以及被害人的陈述~均不属于证人证言的范畴,而且~证人的概念也不包括鉴定人~鉴定人的结论另归于鉴定结论这一证据种类。英美法系中将被告人、被害人、鉴定人、证人均统称为证人。我国目前通说的证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公安司法机关作证的诉讼参与人。交叉询问是兼听的方式~是充分认识事实的基础~‚查证属实?其实是通过交叉询问的方式~排除合理怀疑~确立法官内心的确信。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对质证的方式作出正面规定~但是从有关的司法解释和实践中的作法来看~我国目前采用的是法官查证与当事 人质证相结合的方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包含了交叉询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47 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 156 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43 条规定:‚向证人发问~应当先由提请传唤的一方进行,发问完毕后~对方经审判长许可~也可以发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25 条规定:‚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60 条规定:‚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询问证人、鉴定人不得使用威胁、侮辱及不适当引导证人的言语和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39 条规定:‚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证据问题相互发问~也可以向证人、鉴定人或者勘验人发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相互发问~或者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时~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事实有关联~不得采用引诱、威胁、侮辱等言语或方式。? [ ? ] 我国在立法及其解释中基本确立了交叉询问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的总体框架~规定庭审交叉询问的主体为:原告人、被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被询问的主体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一般证人、鉴定人等。但在当前~我国诉讼实践中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出庭作证的状况仍不容乐观~客观上~交叉询问在司法实践中尚不被人所重视。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交叉询问体现着当事人的质证权利~所以法律、司法解释所规定的‚经审判长许可?、‚经法庭许可,准许,?~应当理解为程序上或形式上的批准~不应是实质意义上的批准。换言之~只要对方的发问 不会影响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审判长、法庭就应该‚许可?、‚准许?。 我国庭审制度向对抗制转化~已成大势所趋~交叉询问比较好地体现了庭审活动中质证的宗旨和要求~也符合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方向~应该明确作为诉讼活动中质证的基本方式。交叉询问是对抗式证据调查的突出体现~在我国实行庭审活动中~交叉询问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肯定和运用。然而~我们对这种技术还未能有效掌握~有关的规则也不完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与总结。 二、交叉询问的概念及其理解 交叉询问~是由一方当事人或其律师在法庭上对另一方证人进行的盘诘性询问。《牛津法律大辞典》对交叉询问作了解释:‚Cross-examination~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人提出的诘问~一般是在提供证人的一方首先向自己的证人提问后进 行的~交叉询问是意图使证人改变、限定、修正或撤回提出的证据。使其证据失信~并从证人口中得到于询问方有利的证据。在交叉询问中允许进行诱导性提问~询问证人的当事人通常比对方当事人有更大的自由。在任何情节上不对证人进行询问~一般就暗示接受证人对该情节的举证。一项证据已经或将要被给予的效力不同于证人所陈述的效力~那么在交叉询问中必须就此证据的效力同证人见面~以使他们能够做出承认、否认或解释。?[?]《布莱克法律词典》对这个概念的解释是:‚在审判或听证中由与传唤证人出庭作证的一方相对立的一方对该证人进行的询问。? 理解交叉询问的概念~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交叉询问是由一方当事人或其律师对另一方证人的询问~在诉讼中具有对立的性质。在诉讼中~当事人任一方对对方证人的询问~都属于交叉询问,但是~当事人任一方对己方证人的询问则不属于交叉询问。 例如~在刑事诉讼中~检察官对辩方证人的询问、辩护人对控方证人的询问~都属于交叉询问,但是~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对己方证人的询问则不属于交叉询问。, 2 ,交叉询问是盘诘性的询问~具有攻击或反驳的性质。如果是支持性或者进一步说明性的询问~则不能体现交叉询问的本质特征。, 3 ,交叉询问的对象是广义的‚证人?~包括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以及实施搜查、扣押等侦查措施的警察等。本文所采的亦是广义的‚证人?概念。, 4 ,交叉询问应该在法庭上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警察在侦查阶段对证人的询问或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不属于交叉询问,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在法庭之外对证人或被告人的询问~也不属于交叉询问。 三、交叉询问的基本要素 交叉询问被一些英美法学者视为专业性很强的法庭技术~要求律师有高明的技巧和丰富的经验。优秀的交叉询问包括很多方面的因素~随着律师执业年限的增长和庭审经验的丰富~交叉询问的能力会不断地得到提升。交叉询问最基本的因素~分别是倾听、控制、速度、记忆、准确的表达、逻辑、时机、方式及适时结束。在交叉询问过程中~这些因素是彼此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这里尽量简要地分析和解释一下各个因素在整个交叉询问过程中的作用。 1、倾听。交叉询问过程中~不应该忽视倾听证人的回答。律师必须分析证人的每一个回答~如果这一回答含糊其辞~那么就必须要求证人给予一个确定的答复。一个含糊其辞的回答通常出现在所陈述的事实对交叉询问者有用的情况下。一个确定的回答通常会提供有利于你的证言~并能披露证人掩盖相关事实的企图。对含糊其 辞的回答~极其需要进一步询问~以完成质证。然而许多律师并没有紧追不舍~因为他们不听回答。 2、控制。律师必须牢牢地控制住证人~不要让他有机会为自己进行长篇大论式的辩解~不要让证人自由地进行漫无边际的陈述~同时还必须控制住提问的方式和节奏~进而控制住整个交叉询问的过程。在提问时~律师应当要求证人给出一个准确又简短的回答~通过这种方式把证人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快速地从一个话题转到另一个问题也是一种有效的控制证人的方法。应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你必须给人以操纵证人的形象~更不应该表现得专横、粗鲁、霸道。控制仅仅意味着交叉询问是按照你的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有条不紊地进行的~所得到的信息都是你所预期的有利信息。 3、速度。一个不讲真话的证人需要时间编造答案~在交叉询问中不应当允许他有这样的缓冲时间。因此~有效的交叉询问必须 有适当的节奏~不能给编造谎言的证人以思考的时间。在实际交叉询问过程中~一些经验丰富、技巧娴熟的律师在绝大部分时间里都会保持一种较快的节奏~快速提问可以打乱证人的节奏。只有在律师认为为了加强效果有必要稍做停顿时~他才会慢下来。交叉询问的速度和节奏能给证人带来相当大的压力。即使证人考虑答案时有意识地努力保护自己~但他没有充分的时间进行思考~他就会潜意识地提供真实和准确的答案~不自觉地暴露自己的谎言。 4、记忆。律师的大脑里必须装满相关的案情和信息~包括证人以前的陈述、其他相关证人所提供的或将要提供的证言、所有相关文件及证据、以及对事情背景的清楚印象,如果可能的话,。律师的双手在绝大多数时间都必须是空着的~他的视线也必须集中在证人身上。如果在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时~律师不得不经常翻看案卷或其他书面材料~那么他就会失去一样最重要的东西:速度。 5、准确的表达。在交叉询问中~律师有责任使证人领会他问话的意思~清晰明了、简单扼要的问话可以使法庭人员不假思索就明白律师所要表达的意思~并注意以法律允许的方式提出你的问题~而且绝大部分问题的答案都应当是‚是?或‚不是?。交叉询问时~必须明确:你的问题会不会产生歧义,证人是否能够完全领会这些问题的意思,这些问题的组织是否合理,法庭是否会认为这些问题值得发问,这些问题是否具体而完整,在表达方式上~要以追问的方式逼迫对方证人~直到证人陷入理屈词穷的境地为止。 6、逻辑。绝大多数问题都必须符合逻辑。它们的顺序也许是打乱了的~而且经常都是这样~但这些问题的总体目的却是为了从逻辑上推翻证人的证言。 7、时机。律师在交叉询问过程中必须抓住恰当的时机~给证人最致命的一击。一旦你把证人驳得无还手之力时~就应不失时机地 给证人最致命的一击~不能让他有机会反击。如果你认为自己给证人施加‚压力?的时间过早或者过晚~以至于错失良机~那你就得想想如何加以提高和改善。 8、方式。交叉询问证人的方式必须符合实际情况。律师在提问时应表现得温文尔雅但态度要坚决~不要使用太多挖苦讽刺的话。在交叉询问中~挖苦讽刺并不能给律师带来什么帮助~除非证人是一个极不自重的人或者是一个谎话连篇的人。对于谎话连篇的证人~在他的谎言被逐渐揭穿时~你还可以步步紧逼让他丢尽脸面。 9、适时结束。律师必须知道什么时候应该结束询问~而不是对证人的每句证言和证人了解的每件事实都进行质询。如何适时结束交叉询问~是律师最需要学习的技巧。 四、律师交叉询问语言模式的学习和运用 ,一,律师交叉询问语言模式 律师应具备交叉询问的语言能力~律师只是在证人出庭作证时~才使用交叉询问这种语言模式。在交叉询问这种语言模式中~律师和证人处在一个结构平面上。律师的法律思维同时产生这种思维内容的法律语言。律师的思想品格和关于法律知识、百科知识、语言组合能力~是构成成功的交叉询问言语链的主要因素。在具体的交叉询问中~律师和证人构成相对立的问话和答话言语链~并且相互交叉渗透~相互交换信息~不断改变着对话的语境因素。比如随着双方话题流程的推进~丢掉旧的话题~产生新的话题等复杂情况。这需要律师具有法律的思维和法律语言应变能力~逻辑的思维和推理及语言组合的问答语言智慧。从这种意义来说~庭审质证过程中交叉询问的言语链不那么好组合。这些言语链都应该是围绕案件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有着内在逻辑关系的串串问句和答句~是充满律师的机敏和智慧的法律语言。律师要做好交叉询问法律语言智慧这 个软件~不仅要有法律知识~还要有科学的精神和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对法律条文的熟悉~进而学习研究交叉询问的规律和技巧~并要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经验~磨练技能和意志~才能爆发出律师法律语言的智慧火花~使法律正义之剑更加锋利。 庭审时~律师应善于灵活机敏地根据具体对象对具体问题加以分析~准确地估计发问对象的理解和表达能力~研究发问对象在庭审过程中的异常变化~针对询问情况适当调整发问内容和发问角度。在交叉询问过程中~强调质证的重要部分的一个方法就是变换你的语调~或者在你的质证提问的重要部分停顿一会儿。与书写不同~在说话中~你不可能在一个句子或者一连串句子的重要词语下边划线~或者把这些词变为斜体~然而为了确保法庭人员理解提问的重要部分~律师可以运用非言词信息传递方式。例如~你可以提高或者降低自己的声音~运用移动或者停顿~从而把法庭的注意力吸引 到提高的重要部分上来。此外~律师在交叉询问时要充分运用连环发问及诘难制敌的发问技巧~使证人在一长串的问题中忙于招架又无从招架的被动局面。律师在交叉询问中~一般来说~应该表现得从容不迫、彬彬有礼~要让人感觉一切都在你的控制之下。当你交叉询问时~你的问题应使法庭上每个人清楚了解~并且~提问时应注意经济性~尽量用短小精炼的问题和朴素的语言。 ,二,交叉询问的发问语言应遵循的常规要求 1、具体准确~简明易懂。 交叉询问的问题不管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应该简短。律师发问最忌‚大而无法?~问得空泛~让证人摸不着头脑~不知从何说起。进行简短的交叉询问将使风险最小化~引人注意~而且结果常常让人印象深刻。例:与其这样问:你对他有问题的情况坚持进行监督了多久,不如这样问:你盯了他多久,律师发问时~还要遵 守‚不要在交叉询问中运用‘为什么’来提问?这个原则。因为~如果证人能够编造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那么发问就会功亏一篑。 2、层次分明~控制节奏。 律师的发问要有一定的逻辑顺序~发问要有相对的连贯性和层层推进的递进性~才有利问话的深入~有利于信息的传递~有利于法庭人员的接受和采纳。此外~还要注意问答程度深浅、双方情绪张驰、节奏松紧、时间长短的控制。 3、问法多样~灵活变换 律师思路要敏捷~随时注意把握发问的方向、范围和深度~讲究发问的策略。一旦证人离题~立即用一个具体的问题拉回来。发现关键性的细节~马上加以强调和进一步的开掘。 ,三,交叉询问问话要点 1、你所有的问题都具有引导性吗,你准备进行的提问暗示了你所需的答案吗,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你应该换种提问方式。 2、你的问题是否太过累赘,对你的问题的回答是否要有好几个句子,如果是这样的话~你要考虑将交叉询问的问题分解开来~使其尽可能地简短。 3、对于你提的问题~你是否已经知道答案了吗,你的问题是否可能出乎你的预料,如果答案肯定~换种提问方式以减少这种可能性或者完全删除此问题。 4、你的问题是否简单、清晰~是否是命题性的,你的问题是否会因为组合性、重复性、模糊性、争议性或者其他不合理性而可能遭到对方律师的反对,如果答案肯定~换种提问方式~以避免在审判中遭到不必要的干扰。 5、你有没有回避结论性问题,问题是否包含了辩论时要提出的观点,如果答案肯定~回避该问题~在辩论时再提出该论点。 ,四,交叉询问问话句式示例 进行交叉询问~要把想得到的答案用陈述的形式表达~在前面或者后面加上疑问语。 问题句式示例: 追问: 那不是真的 + 陈述 事实是不是 + 陈述 真相是不是 + 陈述 这样说是公平的~是不是 + 陈述 这是事实 + 陈述 前臵: 陈述 + 是吗 陈述 + 难道不是吗 陈述 + 是这样吗 陈述 + 对吗 陈述 + 不是吗 陈述 + 你有没有 陈述 + 你是不是 陈述 + 你有没有过 陈述 + 那是不是正确的 陈述 + 那是不是事实 陈述 + 那是正确的~不是吗 陈述 + 那不是对的吗 陈述 + 对不对 五、交叉询问的一般目的和实现的基本途径 证人证言的真实程度~往往受其道德品质、正义精神、所处环境、情况来源、辩识能力、文化程度、年龄大小以及证人与本案有无利害关系等多种因素所左右。即使是最诚实、最善良、最有正义感的证人~他所作的证言也可能与事实不相吻合~因为人是通过自己的感觉器官,视觉、听觉、嗅觉、触觉,来感受一定的事实~并将其保留在记忆中~然后才能回忆和反映出来。而证人的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敏感性、观察力、感受力、辨别力、记忆力等等的生理和心理特性~都不可避免地影响其证言的可靠性。 证人证言是一种很重要的证据~尽管人们设计了各式各样的方法让证人讲出真相~例如宣誓以及对伪证者加以处罚等等~然而~法庭上的虚假证言仍然是层出不穷。无论怎样的原因~总需要通过法庭的辩论和质证去伪存真~使真相水落石出。 交叉询问是一个过程~其一般目的是: 1、使证人的证言失去可信度,如叙述中前后矛盾、删减、退缩、错误、混乱,, 2、降低对方证人的可信度,如利害关系、偏见、资格等,, 3、获得对己方有利的证言,如使其他证人的证言失去信用、确证其他证人对己方有利的证言、获得直接有利的证言等,。 在庭审过程中~律师总是想方设法、绞尽脑汁、穷追不舍地寻找对方证人提出的不利于己方证据的缺陷~使用一切手段将证人证言中的致命矛盾突出地揭露出来~不要做无目的、无针对性的询问。律师在证人询问过程中要控制证人并得出你的论点~而不是让证人单纯讲述自己的故事。诉讼实践中~实现证人交叉询问目的的基本途径是攻讦对方证言的弱点或缺陷。 六、证人交叉询问应遵守的规则 交叉询问作为质证的基本方式~有利于调动当事人进行质证的主观能动性~有利于实现质证的目的和功能~也有利于保障庭审调查的程序公正。但是~交叉询问也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如拖延诉讼、侵犯证人权利等。因此~当事人及律师在法官主持下进行交叉询问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交叉询问的问题应当与案件事实有关。对于不具有案件关联性的问题~证人可以拒绝回答~但是涉及证人资格问题除外, 2、在对证人资格进行质疑时~可以涉及与个人信誉和品行有关的问题~但是禁止对证人施以人身攻击、损害人格尊严或在公开审判中泄露隐私, 3、不得以诱导性方式提问~注意发问方式, 4、不得提出威逼性、利诱性的问题~不得威胁证人, 5、如果一方认为对方在交叉询问中提问的方式不当或内容不合适~应当及时在法庭上提出异议, 6、禁止不遵守法定程序的提问。 此外~美国辩护大师F&S226;李&S226;贝利在《舌战 手册 华为质量管理手册 下载焊接手册下载团建手册下载团建手册下载ld手册下载 》一书中提出的三条交叉询问的规则及忠告~值得我们重视: 规则一:放弃交叉询问。 千万不要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除非你已经经过深思熟虑~并认为你能够从中获得好处。如果证人对你的代理或辩护并没有带来实质性的损害~即使你认为可以证实他的证言中有些无关痛痒的不准确之处~也没有必要对他进行交叉询问。 如果他是案件关键地方的唯一证人~你可以问他几个问题~目的也仅仅是保留你对他的可信性进行质疑的机会而已。不过~如果你觉得他基本上说的是实话~那么你最好尽量少问问题。如果证人在交叉询问过程中仅仅重复他在直接询问中所讲过的内容~那么他的可信性就更容易得到法庭的肯定~因为他在 受到对方律师攻击时仍能够保护自己~没有露出丝毫的可疑之处。如果你的交叉询问只能带来这样的结果~那么你的交叉询问对你的代理或辩护只会有害无益。 规则二:千万别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除非你自己十分清楚问题的答案——至少非常清楚正确的答案是什么。 进行交叉询问~你要问的第一个问题一定是‚这位证人对我的案件提供何种帮助~他会作何种回答,?。除非你预先知道在交叉询问中你提的问题会得到料想中的回答~否则~你不该胡乱提出那些没有把握的问题。 当然~有时也有必要打破这条规则的限制。打破这条规则时~你必须有恰当的方法。但无论如何~你都要记住这种规则。 规则三:不要问那些以什么、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怎样等词语开头的问题。 以这些词语开头的问题通常会引出很长的答案~证人便有机会摆脱你的控制~进行细致的描述。当然~这条规则有时也必须打破~不过只有在特殊的情 况下才能打破这条规则。一般说来~如果证人已无路可逃~自相矛盾~你甚至根本不在乎他的答案是什么时~你就可以打破这条规则~提一些以上词语开头的问题。 七、交叉询问应掌握的要领 戈帕尔吉〃梅罗特拉曾经说过:‚许多案件的胜诉仅仅因为律师具有很高的盘询技巧。一个好的盘询者的提问总是又简洁又击中要害~他提出的问题是如此的巧妙~以至于无论被问者怎样回答~都令对他的辩护有利。?[?]要运用适当的询问技巧~达成交叉询问的最终目的~律师须掌握交叉询问的几个要领: 1、目标明确。交叉询问时应有目标~仅询问足以达其目标的问题。律师应查看证人证言~然后准确地决定交叉询问要达到的真正目的~并通过交叉询问有效地达此目的~不要耗费超过该目的所需要的时间和精力。 2、迂回询问。当你特别想从证人那里得到你想要的回答~切忌不要直截了当地发问~而应从迂回发问入手~看似在发问这个问题~其实是为另一个问题作铺垫、打基础~待证人明白其本意时~木已成舟~为时已晚。 3、重视细节。假如你想要在辩论中对某个证据进行评介~达到你要证明的主张或观点~你就必须在交叉询问时详细询问有关的细节~从而铺平和垫实基础。你可以通过细节问题~说明证人证言内在的矛盾性~指出证人证言之间的矛盾性~引导证人做出不可信的陈述~或者制造出证人无法否认的结论。但这并不意味着律师对证人的每一个细节都进行详尽的交叉询问。在无关紧要的琐细问题上纠缠不休~只能无谓地浪费大家的时间和精力~实在毫无必要。 4、不要结论。当你向证人提出一系列问题时~要一次一步地提问~通过你的整个系列的发问~直至最后导出了整个结论~就应停 止发问~无须将结论给证人挑明~最后结论留待质证、法庭辩论时提出。通过把最后结论臵于质证、法庭辩论阶段的做法~你能确保证人无力改变或者完善其证言。在某种程度上~你也避免把你的论点展示给证人~减少通过对方当事人的再询问或者通过其他证人反驳你的论点的可能性。 5、力避不利。当你盘诘证人时~要理顺关系~要思考你应当问些什么~提出的问题证人可能怎样回答~慎选安全主题。绝不要向证人发问可能会导致对己方不利的问题。当证人开始作不着边际或者可能不利于己方辩护、代理立场的危险陈述时~就要及时打断证人的陈述。 6、勿乱发挥。除非你预先知道在交叉询问中你提的问题会得到料想的回答~否则~你不该胡乱提出那些没有把握的问题。在如果没有把握从对方证人口中挤出些对己方当事人有利的东西~切勿任 意发挥~如果对方证人没说什么不利于己方当事人的事情就让他过去~就不必再追问下去。 7、防堵瑕疵。对可能存在的对己方不利的疑点~必须在交叉询问中厘清~以弥补其瑕疵。不应出现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严重错误。 8、避免重复。发问必须有目标~如果通过发问没有得到你希望得到的答案~不要再重复你刚才已直接发问的问题~可先询问证人其他问题~而后变换一个角度~发问你希望得到答案的问题。交叉询问的目的不在于重复证人的陈述~而是要证明一小部分其他的或者不可信的观点。 9、归纳发问。当证人回答问题时表达不清、逻辑混乱~使人无法听懂时~可将其答复略加归纳~使之条理化~换一种方式发问~力求证人回答问题简洁易懂,当证人陈述时带有行业性、区域性的 词句使人不易听懂时~可作解释性的发问~使其换用通俗的语言回答问题。 10、总结意见。律师在质证时~应当对证人证言能否采信发表自己的意见~并阐明理由。律师应作出一个有力的结论以结束交叉询问。 八、律师交叉询问之方法和策略 《善辩者生存》作者罗伊&S226;布莱克告诉了我们他自己对于交叉询问的经验:‚成功的交叉询问公式就是~使用清楚的陈述语句~在每个新问题中只添加一个新事实~在给予对方最后一击之前先锁定一个答案。这就好比律师所作的一连串陈述~只是偶尔被证人回答‘是’所打断而己。? 精心地设计询问技巧~机敏地揭露证人证言的自相矛盾之处~或者通过归谬法让作伪的人陷于难以自圆其说的窘境之中~所有这 些~都是一个出庭律师的基本功。 19 世纪美国著名律师威尔曼在他的《交叉询问的艺术》一书里指出:‚笨拙的证人在作伪证时常会以不同的方式露出马脚:声音~茫然的眼神~在证人席上紧张扭动的身躯~尽可能复述事先编造故事的精确措辞的明显努力~尤其是与其身份不符的语言的使用。? 在一宗谋杀案的诉讼中~原告请出了一名关键证人~该证人在法庭上作证~他亲眼目击了被告开枪~开枪后逃离现场的情景。这一证词对被告是致命的。而被告的律师则对原告的这位证人实施了连续发问~将该证人的证词一步步锁定在‚我亲眼看到被告开枪射击,枪击发生在榉木林里~离周围居民点的灯光0.75英里远,我看到了枪管,我看到的这一切借助于当晚的月光~当时是晚上10点。然后~这位精明的律师向法庭出示了天文历~说明当晚10点根本看不到月亮~月亮要在凌晨1点升上空。这位精明的律师就是后来的 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这就是很典型的交叉询问技巧的应用~也是在美国每一本关于律师辩护教材中的经典案例。这个交叉询问的例子显示在某些疑难案件审理中~律师质证技巧对于揭露事实真相的巨大意义。 一场糟糕的交叉询问~毫无疑问将带来灾难性后果。对方证人不是不合作~就是与你相对抗~而且你经常冒着事实上增强对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件的说服力或者同情性的风险~可以让你陷入被动尴尬的境地。虽然以上问题无一能完全避免~但是它们可以被最小化。威尔曼告诉我们~从事交叉询问的律师‚需要有出众的天赋、逻辑思考的习惯、对广泛常识的清晰把握、无穷的耐心和自制力、通过直觉而透视人心的能力、从表情判断个性进而觉察动机的能力、精确有力的行为特点、对于与案件相关知识的精湛理解、极度的谨慎以及——这是最重要的——质证过程中敏锐地揭露证词弱点的能力。?律师对诉 讼技巧的把握~通过交叉询问能够使律师在各个方面与众不同~交叉询问当中更能反映律师本人的个性。 下面就律师交叉询问的具体方法和策略进行阐述: ,一,制定交叉询问计划和准备 交叉询问最刺激也最具有挑战性~对于有效的交叉询问来说~计划和准备非常重要~充分准备的嗜好是能干的律师和平庸的律师之间的区别。动手要早~只要你知道对方有一位证人~就要立刻为他准备一份交叉询问的提纲。在今天的诉讼中~律师通常在证人站在法庭上之前就已经很好地了解证人是谁~以及他将会说什么。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在交叉询问中~无论律师打算提出的主张能否在法庭上得到证实~都要在庭审前对所要提问的对方每一个证人的历史进行调查~即便不能如数家珍~也要尽可能地做到心中有数~从而牢牢掌握询问的主动性。律师事前应仔细地考虑如何开始交叉询 问~对这位证人的询问话题是什么~为交叉询问设立确定的目标~交叉询问过程中要倾听证人的回答~然后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交叉询问。你需要为你提问制作好程序表~安排好提问的顺序~你需要为问题准备好答案。 交叉询问的计划通常包括下列问题: 1、这位证人对我的辩护或代理有什么损害吗,如果有~是什么样的损害呢, 2、证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到现在为止~他在法官的心目中留下了一个好印象吗,他态度粗鲁、十分傲慢吗,他在作证时显得小心翼翼吗,他的证言听起来可信吗,他是否值得交叉询问, 3、在我要进行驳斥的地方~他的证言是明确无误呢~还是模棱两可,如果他的证言模棱两可~他在交叉询问中便可以为自己进行辩解,, ,二,如何决定是否需要交叉询问 在你准备交叉询问的每个步骤中~要停下来仔细考虑哪些是必要的。在你做决定时~必须估计证人的价值。在仔细分析交叉询问可能导致的潜在不利后果后~可以作出不进行任何交叉询问的决定。在作出交叉询问决定时~你必须考虑以下问题: 1、证人对你的案件不利吗, 2、证人的证言是边缘的~还是重要的话题, 3、你确定能够让证人给出对你有利的证言吗, 4、证人可信吗, 5、你知道证人将怎样回答你的问题吗, 6、证人可能被怀疑~失去信用吗, ,三,交叉询问的技巧及策略。 1、交叉询问技巧要点 ,1,提出引导性问题。引导证人如何作证~而非毫无目标地盲目提问。 ,2,提出渐进性问题。简短~单个事实~循序渐进。 ,3,提出命题性问题。就事实提出主张~要求证人确认。 ,4,提出进行了顺序安排的问题。进行结构调整以强调相关事实或者避免将你的观点‚透露?给证人。 ,5,不要提出结论性问题。将结论、描述和其他最后观点在辩论时展开。 2、如何使证言失去可信度 ,1,揭示证人自相矛盾的陈述。要臵证人于狼狈不堪无以服人的境地~最厉害的一手莫过于点出其证言的前后矛盾性。 ,2,揭示证人对所要证实的内容模棱两可。 ,3,揭示证人证言与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 ,4,指出证言中不合逻辑的地方~并且使证人退缩或者是更改证言。 ,5,如果证人陈述的不合理性、可疑点被其他证据直接证明或驳回~用细节问题控制证人以阻止他做进一步的解释。 ,6,揭示证人观察力或记忆力等感知能力的缺陷。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进行质证:a、证人的个性~比如他精神上的敏感或者顽固,b、被陈述事件的突然性以及它发生的时间,c、事发时同一时间发生事件的数量足以给人的感知和观察造成混乱,d、在危急关头证人能够记住的细节的数量,e、用处于更有利于观察的位臵上的证人证言所提及的细节~来反驳证人陈述的细节的方法。 总之~律师应该通过证明证人对客观事物感知能力上的缺陷,如听觉、嗅觉、视觉、记忆力等,和精神状态异常,如酗酒、吸 毒等,以证实证人在认知能力上的谬误~消除证言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7,揭示证人所述事实错误、不合逻辑和证人是在假设、揣测、推理、评论。 3、如何使证人失去可靠性 ,1,证人作证的能力。年幼儿童是否有资格作证的问题~我国法律主要考虑该儿童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并以此判断其有无作证能力。 ,2,由于生理上或者精神上的原因导致观察或者记忆能力不足的证人~在与此相关的证明中的作证缺乏有效性。生理或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是否有资格作证的问题~按《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如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律师并 可就案件中有关证人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作证能力申请法庭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3,非犯罪行为的错误行为~如证人曾经作伪证~它可以说明证人是不可以信任的。 ,4,利害关系、偏见、歧视。当事人的配偶及亲属能否作为本案证人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当事人的配偶、亲属作证~只要他们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就可以作为证人。但对这类证人证言~法庭应考虑其与当事人的特定关系~对其真实性、可信性慎重判断。律师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进行质证: a、证人最终可能从本案获得的金钱利益,b、证人同当事人的关系——亲戚、朋友、业务往来、雇佣关系、过去的商业合作关系,c、证人是否存在有敌意、偏见、歧视的陈述或者行为、以前的冲突 ,如询问细节来证明其立场的不合理以及经不住推敲~或显示几个证人证言在某些细枝末节上极其相似来证实他们曾经相互协商,。 ,5,证人作证是否受到外界的干扰或影响,如受到他人的暗示,~找出证人说谎的动机。 ,6,提示证人非中立性、不诚实、对自己要证明的事实不了解 ,7,攻击证人的记忆力。 4、如何使用有利的证言 ,1,应提醒书记员及时将对方证人证言中对己方有利的陈述完整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在辩论时加以引用。 ,2,记住对方证人证言中对己方有利的陈述~在己方证人出庭接受询问时加以印证。 ,3,如果已经获得了对己方足够有利的承认~就没有必要运用先前一致的证言。 5、证人交叉询问的方法 ,1,保持简短和清晰~要使用短问题、简单的词语。如果一个总是囊括多个事实或者含义~在内容上它并不简短~分开它。 ,2,总是使用引导性问题——是~或者没有答案。你询问的问题应能引导证人如何作答。 ,3,避免宽泛的、开放性的问题——怎么样或者为什么。但对不诚实的证人~放大其不诚实之处~以发现弱点。例: a、让证人陈述中的细节的前后矛盾或者冲突更明显~对证言的谬误、破绽之处尽力放大, b、推动证人推测性的回答——‚我认为?~‚我相信?~‚也许?, c、推动证人没有依据的或者是没有表面理由的陈述。 ,4,不要同证人争论。 ,5,不要让证人解释他的答案。 ,6,不要问一个人太多问题。 ,7,不要让证人重复他直接询问中的证言。 ,8,要耐心~从容不迫。 6、应对回避的证人的策略 交叉询问是律师与证人的心理决斗。如果一个证人在回避~让你的问题更强硬。坚持让证人回答问题~如果有必要~请求法庭介入要求证人回答问题。如果证人试图打败你~他将失去法庭的同情~因此有利于你采取更强硬的方法。 ,1,不要允许证人解释。 ,2,不要允许证人重复问题。 ,3,不要允许证人用问题来回答问题~要求他作直接、正面的回答。 ,4,可以请求法官要求证人回答问题。 ,5,不要让证人出现不一致的解释~如果证人试图解释所出现的不一致~应该予以制止。 ,6,不要给证人提供太多的时间和机会~使他能够乘机对自己的证言作修正。 ,7,用细节牵制住证人。 ,8,交叉询问就是要显示证人在回避问题。 7、对专家证人进行交叉询问的方法 在交叉询问过程中~对方提供的专家证人,如鉴定人、勘验人、专门知识的人员等,往往带来最大的麻烦。如果你不能控制交叉询问~法庭会认为专家证人是正确的~而专家证人的观点是不容臵疑的。要对专家证人进行有效的交叉询问需要预先准备。在庭审前找 出专家证人的报告和观点十分必要~列出一张覆盖你全部要点的发问提纲。 对专家证人进行交叉询问的技术要点: 1、你是不是能弹劾专家证人的资质证明, 该专家证人的资质是不是使其不足以成为该领域的专家,该专家的资质证明是不是在某个方面存在不足或者缺陷,如果是这样的话~在交叉询问中突出这一点。 2、你是不是能从专家证人那里得到有利的信息, 你能不能让该专家证人对你的专家证人的证言加以证实、在某些方面表示同意或者是批评其自己的当事人的行为,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在交叉询问中要尽早引导出这些有利的信息。 3、你是不是能弹劾专家证人的公正性? 该专家证人的酬金是不是异常地多,该专家证人与聘请他的当事人是不是有着长期的关系,该专家证人是不是偏执于某个立场,如果是这样的话~在交叉询问中使用这些信息。 4、你是不是能指出专家证人的遗漏, 该专家证人是不是依赖了其他人所进行的实验或者收集的信息,如果是这样的话~在交叉询问中指出该专家证人对他人的依赖性。 5、你是不是能替代某些信息~使得专家证人的意见对你的案件更为有利,你是不是能弹劾专家证人的技术或者理论, 该专家证人所使用的技术或者理论是不是有显著的缺陷可以加以暴露,如果是这样的话~只有在你无法从其他证人那里引导出有关信息的情况下~才在你的交叉询问中指出这一点。 对专家证人进行交叉询问~律师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审查专家证人的资格。 a、是否具有相关资历证明,b、让他承认他不是案件涉及的具体领域的专家,c、让他承认他的实践领域不包括案件所涉及的论题。 ,2,表明他不拥有相关经验。 ,3,表明他的观点和理由的说明存在矛盾~或观点的理由和建立的基础错误。 ,4,表明他没有掌握第一手材料或掌握的材料不实、不全。 ,5,表明他没有对你方有利的证据或材料加以考虑。 ,6,表明他的观点没有足以依赖的原理与方法。 ,7,表明他的观点全部或部分建立在主观判断的基础~没有进行构成他的结论所必不可少的检验。 ,8,表明他没有依法定程序作出鉴定或结论~或他所作的鉴定方法和操作程序不科学。 ,9,表示他立场上的偏见~指出专家证言的遗漏。 ,10,引出意见一致的内容。即使对方专家证人意见与己方专家证人意见最后是不同的~他们也会存在许多共识。因此~你可以通过要求对方专家证人对你的专家数据的可信性、假设的可靠性或者他的能力和资格的认可~来肯定你的专家证人。 8、引导性提问的运用 引导性提问是指那些在形式上已经暗示了答案的提问。在交叉询问过程~引导性提问是许可的~而且~每一个问题都应当是引导性的。提一个非引导性的问题~会使证人得以进行解释~这是一个错误。在交叉询问时~你要问你自己~你准备进行的提问暗示了你所需的答案吗,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你应该换种提问方式。提问在与一个先前不一致证言的有效对质中~证人的每一个回答都应当是一个简单的‚是的?。如下例所示: 非引导性问题—— 问:有关那天她穿的上衣的颜色~我曾经问过你什么问题吗, 答:我不记得了。 引导性问题—— 问:我问了你这个问题:‚那天她穿的上衣是什么颜色,?你给了这个回答:‚红的?~是吗, 答:是的。 非引导性问题的结果常常是这种问题把证人和法庭弄得糊里糊涂的~而引导性问题能够把证人引到对质的具体问题上~并能使律师保持对质证的控制。 交叉询问是真相的导火线~是一种艰深复杂的庭审质证技巧。詹姆斯〃麦迪逊说过:‚法庭对抗犹如军事对抗~有时十分必要~它使我们得到锻炼与实践~学会捍卫自由和财富的艺术。?[?]交叉询问就是这种法庭对抗方式之一。不管你掌握了多少交叉询问的 方法和策略~你都不应当放弃任何学习交叉询问的机会。如果你真正掌握了交叉询问的技巧~并不断地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总有一天~你会成为一名真正的交叉询问专家。 【参考文献】 1、[美]史蒂文〃鲁贝特著:《现代诉辩策略与技巧》~王进喜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5 年 1 月第 1 版。 2、张卫平著:《魅力与冲突——交叉询问的艺术》~中国民商法律网。 3、[美]布莱克著:《善辩者生存》~林正译~世界知识出版社。 4、王洁著:《司法改革的配套工程—司法语言建设》~依法治市综合网。 5、F&S226;李&S226;贝利著:《舌战手册》~苏德华、林正译~新华出版社~2001年10月第一版。 6、贺卫方著:《法庭辩论的价值》~载《人民法院报》2002年12月6日。 7、何家弘著:《质证规则研究》~《中国司法评论》2002年夏之卷~总第三卷。 8、[美]丹尼尔&S226;艾&S226;斯默著:《走向法庭—律师庭审制胜战略》~国立波译~法律出版社05年版。 9、[美]爱德华T赖特著:《法庭胜诉之策》~卫跃宁译~公安大学出版社05年1月第1版。 10、[英]安迪〃布恩著:《法律论辩之道》~姜翼凤于丽英译~法律出版社06年5月第1版。 ------------------------------------------------------- ----------------- [?]刑事诉讼方面的相关规定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155 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7 条、第 58 条、第 133 条、第 134 条、第 135 条、第 136 条、第 143 条、第 145 条、第146条、第147条、第149条等。 [?]民事诉讼方面的相关规定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70 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50 条、第 51 条、第 55 条、第 57 条、第 58 条、第 59 条、第 61 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 8 条等。 [?]行政诉讼方面的相关规定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41 条、第 46 条、第 47 条、第 48 条等。 ?][英]戴维〃M〃沃克:《牛津法律大辞典》~载于光明日报出版社 [ 1988 年 8 月第 1 版~第 230 页 [?]林正主编:《我反对》~载于新华出版社 1999 年 10 月第 1 版~第 305 页 [?]林正主编:《我反对》~载于新华出版社 1999 年 10 月第 1 版~第 407 页 特别声明: 1:资料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属原作者 2:资料内容属于网络意见,与本账号立场无关 3:如有侵权,请告知,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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