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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现象,根据《指导原则》将抗生素分三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处方医师开具。 2、限制使用——主治以上医师开具 3、特殊使用——主任医师开具 二、分级管理办法 1、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指导原则》将抗生素分三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处方医师开具。 2、限制使用——主治以上医师开具 3、特殊使用——主任医师开具 ...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抗生素分级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现象,根据《指导原则》将抗生素分三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处方医师开具。 2、限制使用——主治以上医师开具 3、特殊使用——主任医师开具 二、分级管理办法 1、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指导原则》将抗生素分三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处方医师开具。 2、限制使用——主治以上医师开具 3、特殊使用——主任医师开具 二、分级管理办法 1、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 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汝城县中医医院 附件2 抗菌药物分级表 分级 非限制使用类 青霉素g、氨苄西林、阿莫 限制使用类 美洛西林、阿洛西林、氟氯西林、 特殊使用类 西林、苯唑西林、氯唑西林、羧苄阿莫西林 双氯西林、氨苄西林 氯唑西青霉西林、哌拉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林、替卡西林/克拉维酸、哌拉西林/舒巴素类 酸、氨苄西林/舒巴坦、苄星青霉素、坦、阿莫西林/舒巴坦、萘夫西林、哌拉普鲁卡因青霉素、青霉素v钾、呋西林/他唑巴坦 苄西林 头孢氨苄、头孢唑啉、头孢 头孢孢克洛、头孢丙烯、克洛己新 菌素类 头孢硫咪、头孢替安、头孢噻肟、唑肟、头孢甲肟、头孢米诺、头孢克肟、头孢替唑、头孢地尼、头孢特仑酯、头孢泊肟酯、头孢他美酯、头孢托仑酯、头孢他定、头孢哌酮/舒巴坦、 其它β内酰胺类 氨基糖苷类 氯霉素 大环内酯类 四环素类 氟喹诺酮 呋喃类 磺胺类 糖肽类 甲硝唑、林可霉素、克林霉 类 抗真菌药 胺丁醇、吡嗪酰胺、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 制霉菌素、酮康唑 氟康唑、伊曲康唑胶囊、氟胞嘧啶、 卡泊芬净、两性霉素b含脂制 替硝唑、多粘菌素、对氨基水杨酸 啶 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去甲万古毒素 利奈唑胺 其他素、磷霉素、异烟肼、利福平、乙钠、利福喷丁、夫西地酸 太尔 s d、smz/tmp、柳氮磺胺吡 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左氧氟沙星 呋喃妥因、呋喃唑酮、硝夫 沙星 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氟罗沙星、司帕沙星、莫西沙星、加替沙星、妥舒 红霉素、琥乙红霉素、乙酰螺旋霉素、交沙霉素 强力霉素(多 西环素) 乙酰吉他霉素、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 四环素 庆大霉素、阿米卡星、链霉素、妥布霉素 氯霉素 头孢西丁、头孢美唑、头孢替安、氨曲南、拉氧头孢、厄他培南 大观霉素 奈替米星、依替米星、异帕米星、 亚胺培南/西 司他丁、美洛培南 头孢吡肟、 拉定、头孢羟氨苄、头孢呋辛、头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地嗪、头孢头孢匹罗 剂、伏立康唑、伊曲康唑注射液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三): 2017抗生素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抗生素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自《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办医[2017]16号)于十月份卫生局转发后,我站相当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根据卫生部和省厅文件精神,迅速落实了相关工作。 一、迅速建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以站长带头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治工作督查小组。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二、制订了详细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已下发到各行政职能科室和临床科室。 三、对我站现有抗生素品规情况进行了摸底登记,包括原有抗菌药物品规情况,门诊抗生素使用率,抗菌药物合理用药情况。在摸底调查基础上,根据卫生部规定及医院用药需要,参考医院处方集,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医保农保用药目录,确定了三十五个临床用药品种。 四、初步确定了医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目录及对应的处方医生名单,明确了各级医生的用药权限,规范了越级用药程序和审批制度。 五、我站相关工作者参加了**区卫生局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培训班并组织传达和学习了相关会议精神。 六、按照浙江省卫生局文件要求我站及时组织医院全体临床医生参加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培训。 通过全站性的宣传发动、组织学习,全站干部职工都认识到,抗菌药物管理办法,它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角度对抗菌药物的采购,使用和监督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对抗菌药物品种、使用率、使用强度、用法、用量等指标都进行了规定,使监管目标变的更加明确。 我们充分相信,在站领导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下,加上行之有效的督查措施,奖罚手段和临床一线工作人员的认真对待,努力落实,该院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一定能达到预期效果,并最终造福于广大患者乃至整个社会。 **区皮肤病防治站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四):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办医[2017]16号)于十月份卫生局转发后,我站相当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根据卫生部和省厅文件精神,迅速落实了相关工作。 一、迅速建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以站长带头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治工作督查小组。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二、制订了详细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已下发到各行政职能科室和临床科室。 三、对我站现有抗生素品规情况进行了摸底登记,包括原有抗菌药物品规情况,门诊抗生素使用率,抗菌药物合理用药情况。在摸底调查基础上,根据卫生部规定及医院用药需要,参考医院处方集,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医保农保用药目录,确定了三十五个临床用药品种。 四、初步确定了医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目录及对应的处方医生名单,明确了各级医生的用药权限,规范了越级用药程序和审批制度。 五、我站相关工作者参加了**区卫生局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培训班并组织传达和学习了相关会议精神。 六、按照浙江省卫生局文件要求我站及时组织医院全体临床医生参加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培训。 通过全站性的宣传发动、组织学习,全站干部职工都认识到,抗菌药物管理办法,它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角度对抗菌药物的采购,使用和监督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对抗菌药物品种、使用率、使用强度、用法、用量等指标都进行了规定,使监管目标变的更加明确。 我们充分相信,在站领导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下,加上行之有效的督查措施,奖罚手段和临床一线工作人员的认真对待,努力落实,该院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一定能达到预期效果,并最终造福于广大患者乃至整个社会。 **区皮肤病防治站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四)》,要求各医疗机构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是指: 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是指: 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是指: 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 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主要为: 第四代头孢菌素: 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等;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等;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 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胺等;抗真菌药物: 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伏立康唑,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等。 第2篇: 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卫生部,日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管理办法共,章,,条,提出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遴选、采购、临床使用、监测和预警、干预与退出全流程工作机制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同时明确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管理办法自,,,,年,月,日起 施行。 高价抗菌药不得在门诊使用 管理办法规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这意味着一些价格昂贵的抗生素将不能列入门诊处方。 据了解,管理办法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管理办法共,章,,条,提出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遴选、采购、临床使用、监测和预警、干预与退出全流程工作机制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同时明确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管理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高价抗菌药不得在门诊使用 管理办法规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这意味着一些价格昂贵的抗生素将不能列入门诊处方。 据了解,管理办法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门诊抗菌药物处方率降至,,, 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王羽,日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结果显示,受查医院门诊患者的抗菌药物处方率从,,,,年的,,。,,下降至,,,,年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从,,。,,下降至,,,。 据了解,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导致的细菌耐药,对用药个体和整个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已经成为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去年,月以来,卫生部在全国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对全国,,,多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专项督导检查结 果显示,门诊、住院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率明显下降,使用强度有所降低,微生物送检率逐步提高。 王羽还表示,清洁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从,,,,年的,,,下降到了,,,,住院患者抗菌药物联合使用率从,,。,,下降到不足,,,,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 针对部分患者对减少抗生素使用的不理解,全国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委员肖永红在发布会上指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不仅仅是医疗机构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共同面临的挑战,因此医疗机构、药店、有关部门和媒体等方面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好患者教育,提高我国公众的科学素养。 第3篇: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一)医院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工作纳入医疗质量与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各项责任内容,切实将各项管理要求落在实处。 (二)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药事管理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三)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的职责和任务 1、根据情况,参照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订我院抗菌药处方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分级管理实施情况(检查项目参见附表),并根据临床需要,定期调整。 2、规范抗菌药物采购行为,对同一通用名的药品,每一剂型只能选定1,2家生产企业的药品。 3、每年至少2次定期公布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建立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发现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合理用药调查,对医师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并对医院调整采购和使用抗菌药物提出建议。 4、督促临床医师按病情需要及早送验细菌培养及药敏,以根据病原菌药敏结果合理用药。 5、组织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培训,每年至少2次,并有培训记录备查。 6、组织对临床科室和医师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检查和考评。 7、规范抗菌药物应用会诊制度,会诊咨询要有会诊单和记录。 8、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向有关临床科室通报监测结果以采取相应措施。 第4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特制定《安康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按照安康市卫生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和我院年度工作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目标,全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控制在40,以内,抗菌药物的比例控制在药品总收入的25,以内。 二、临床使用的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即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详见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三、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申请审批制度,并按使用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对注射用抗菌药物由医生填写 申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下载调动申请表下载出差申请表下载就业申请表下载数据下载申请表 ,并注明属预防性、经验性、治疗性(针对性)。 (一)预防性使用:安康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按照安康市卫生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和我院年度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目标,全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控制在40,以内,抗菌药物的比例控制在药品总收入的25,以内。 二、临床使用的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即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详见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三、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申请审批制度,并按使用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对注射用抗菌药物由医生填写申请表,并注明属预防性、经验性、治疗性(针对性)。 (一)预防性使用》。 (二)经验性使用: 能确定是感染性疾病,尚无病原学依据,可根据经验使用,但必须了解本地区或本单位微生物流行病学资料及其耐药性,熟悉针对病原菌的抗菌治疗原则,正确选择抗菌药物。经验用药前应尽量采集标本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经验性使用抗菌药物一般不超过3天。 (三)治疗性(针对性)使用: 对有病原学依据的感染者,根据药敏试验结果使用,一般不超过5天。 四、抗菌药物使用实行分级审批管理。住院医生可以使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主治医师使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所有抗菌药物均须经科主任以上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住院医师和主治医师级人员使用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均须填写《安康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审批表》;高级职称人员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填写《安康市中心医院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审批表》,审批表随运行病历归档备查。 五、对抗菌药物使用进行定期动态监管。 (一)医院成立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药学部,负责日常工作。 (二)医院决定由药剂科负责每月对全院住院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状况进行分类统计、排名,即前10种抗菌药物(指药物价值金额,以下同)、月使用量(金额)前3种中的前10位医生。 (三)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工作小组每月对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医生人均分管病员数及疾病轻重程度分析不合理因素,并对检查认定结果每月全院通报。 六、对抗菌药物促销和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人进行相应处理。 (一)对发现药品促销、使用频率异常及滥用的抗菌药物停止使用。 (二)医生有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经检查认定,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两次以上),造成不良影响者,除通报批评外,扣发当月超劳务奖;情节严重,给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引发医疗纠纷者,按医院有关医疗纠纷或差错、事故处理办法执行;情节恶劣者,吊销其处方权,并调离医生岗位。 (三)科主任是本科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第一责任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现象比较严重的科室,科主任负有管理责任,除全院通报批评外,扣除当月科主任津贴。 七、本《办法》实施后以此为准,其他类似规定同时废止。 八、本《办法》由药学部负责解释。 第二章抗菌药物遴选与采购制度 一、本院临床使用的抗菌药物由医院药剂科统一采购,其他科室或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与调剂活动。 二、医院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 三、抗菌药物的遴选应当遵循"安全可靠、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原则。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四、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的品规数量,抗菌药物的品种控制在50种,原则上 不得超过50种,同一通用名称的药品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具有相同或相似药学特征的药品不得重复采购。 五、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得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个品种。 六、医院引进新的抗菌药物品种,需由使用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同意遴选意见后,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报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见附表) 七、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或者发现违规促销使用 作组或 药事管理等情况的抗菌药物品种,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 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均可提出清退或更换意见。清退或者更换意见获得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50,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清退或者更换的品种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药物采购供应目录。 八、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又未列入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使用统一制式的申请表,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进行调查,并讨论是否列入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程序及管理规定 一、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干部保健、专科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急需的药品。由临床科室提交书面申请,须同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申请理由等,报药剂科审核。药剂科主任经核实、签署意见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情况异常紧急时,可先通知药剂科报主管院长审批后购买,事后再补办手续。(见附表) 二、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一次性采购,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申请人应保证该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若造成滞销,损失由申请人负责,并将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临时药物采购申请。 三、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品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 四、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临时采购不得超过5次。否则纳入本机构抗菌药物常规采购目录,且不得增加医院抗菌药物总的品种、品规数。 五、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在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时,需向委员汇报,部分需长期使用的品种,经委员会批准,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备案后,可作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管理。 六、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程序:安康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审批表》;高级职称人员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填写《安康市中心医院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审批表》,审批表随运行病历归档备查。 五、对抗菌药物使用进行定期动态监管。 (一)医院成立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药学部,负责日常工作。 (二)医院决定由药剂科负责每月对全院住院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状况进行分类统计、排名,即前10种抗菌药物(指药物价值金额,以下同)、月使用量(金额)前3种中的前10位医生。 (三)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工作小组每月对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医生人均分管病员数及疾病轻重程度分析不合理因素,并对检查认定结果每月全院通报。 六、对抗菌药物促销和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人进行相应处理。 (一)对发现药品促销、使用频率异常及滥用的抗菌药物停止使用。 (二)医生有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经检查认定,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两次以上),造成不良影响者,除通报批评外,扣发当月超劳务奖;情节严重,给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引发医疗纠纷者,按医院有关医疗纠纷或差错、事故处理办法执行;情节恶劣者,吊销其处方权,并调离医生岗位。 (三)科主任是本科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第一责任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现象比较严重的科室,科主任负有管理责任,除全院通报批评外,扣除当月科主任津贴。 七、本《办法》实施后以此为准,其他类似规定同时废止。 八、本《办法》由药学部负责解释。 第二章抗菌药物遴选与采购制度 一、本院临床使用的抗菌药物由医院药剂科统一采购,其他科室或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与调剂活动。 二、医院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 三、抗菌药物的遴选应当遵循"安全可靠、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原则。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四、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的品规数量,抗菌药物的品种控制在50种,原则上不得超过50种,同一通用名称的药品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具有相同或相似药学特征的药品不得重复采购。 五、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得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个品种。 六、医院引进新的抗菌药物品种,需由使用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 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报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同意遴选意见后,提交药事管 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见附表) 七、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或者发现违规促销使用等情况的抗菌药物品种,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或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均可提出清退或更换意见。清退或者更换意见获得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50,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清退或者更换的品种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药物采购供应目录。 八、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又未列入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使用统一制式的申请表,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进行调查,并讨论是否列入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程序及管理规定 一、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干部保健、专科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急需的药品。由临床科室提交书面申请,须同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申请理由等,报药剂科审核。药剂科主任经核实、签署意见 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情况异常紧急时,可先通知药剂科报主管院长审批后购买,事后再补办手续。(见附表) 二、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一次性采购,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申请人应保证该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若造成滞销,损失由申请人负责,并将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临时药物采购申请。 三、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品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 四、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临时采购不得超过5次。否则纳入本机构抗菌药物常规采购目录,且不得增加医院抗菌药物总的品种、品规数。 五、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在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时,需向委员汇报,部分需长期使用的品种,经委员会批准,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备案后,可作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管理。 六、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程序》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7〕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临床用药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康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7〕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临床用药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康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2、一般对轻度或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3、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治疗。 4、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使用前必需组织院级专家组成员进行病例讨论,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5、外科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一般选择非限制类抗菌药物,并按照预防用药原则使用。 (三)医师权限 1、所有临床执业医师均应参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试,未通过考试的无抗菌药物处方权。 2、所有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注册临床医师均可开具非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 3、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可以开具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 4、患者病情需要选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时,应经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的成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5、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1天用量,并做好记录,事后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第五章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一、依据 按照卫生部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17]285号)文件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17]38号)文件的要求,医疗机构应该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安康市中心医院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详情见安医发[2017]14号) 三、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的责任和权利 1、熟悉抗菌药物管理的有关文件及其要求。 2、带头规范、合理地使用抗菌药物,并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3、对本科室或分管的科室医生使用特殊类别抗菌药物时审核申请单,并在审核栏签字,并加强规范特殊类别抗菌药物使用的宣教、指导、监督。 4、应邀参加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会诊。 四、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 1、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2、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结果,如结果中有对非限制或限制类抗菌药物敏感,则不建议选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 3、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由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4、临床医师在使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不能作为预防性用药。 5、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在经专家组专家审核通过后,可以使用上述药物,但经验性用药不得超过5天。 6、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7、门、急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 五、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使用的注意事项 1、使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必须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并于24小时内填写《安康市中心医院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审批表》(见附表),请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专家会诊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表格随运行病历归档备查,并做好相关病程记录。 2、紧急情况下需越级使用的,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如需继 4小时内审核。 续使用,须专家组专家于2 3、工作小组会定期对全院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做得好的科室及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不遵守规定的科室或个人,予以批评和处罚。 第六章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 一、医院应对全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 二、培训的内容应包括: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17]285号)文件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17]38号)文件的要求,医疗机构应该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安康市中心医院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详情见安医发[2017]14号) 三、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的责任和权利 1、熟悉抗菌药物管理的有关文件及其要求。 2、带头规范、合理地使用抗菌药物,并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3、对本科室或分管的科室医生使用特殊类别抗菌药物时审核申请单,并在审核栏签字,并加强规范特殊类别抗菌药物使用的宣教、指导、监督。 4、应邀参加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会诊。 四、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 1、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2、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结果,如结果中有对非限制或限制类抗菌药物敏感,则不建议选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 3、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由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4、临床医师在使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不能作为预防性用药。 5、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在经专家组专家审核通过后,可以使用上述药物,但经验性用药不得超过5天。 6、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7、门、急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 五、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使用的注意事项 1、使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必须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并于24小时内填写《安康市中心医院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审批表》(见附表),请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专家会诊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表格随运行病历归档备查,并做好相关病程记录。 2、紧急情况下需越级使用的,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如需继续使用,须专家组专家于24小时内审核。 3、工作小组会定期对全院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做得好的科室及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不遵守规定的科室或个人,予以批评和处罚。 第六章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 一、医院应对全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 二、培训的内容应包括》、《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国国家处方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17)38号)等文件; 3、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的规章制度; 4、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的相互作用; 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三、培训结束后,进行抗菌药物相关知识的考核,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四、被限制或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和被限制或取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的药师,重新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必须再次经过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第七章抗菌药物细菌耐药监测与预警制度 一、建立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 二、临床微生物室负责本院常见致病菌分布和耐药监测工作,按月或季度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细菌耐药情况,采取不同应对措施。 1、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办公室及本院医务人员。 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经验用药。 3、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4、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 检测 工程第三方检测合同工程防雷检测合同植筋拉拔检测方案传感器技术课后答案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培训 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三、在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中,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得低于30,。【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四、加入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定期对本院细菌耐药监测情况进行上报。 第八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制度 一、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负责每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并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进行统计。信息科应提供技术支持。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的重点: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国国家处方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17)38号)等文件; 3、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的规章制度; 4、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的相互作用; 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三、培训结束后,进行抗菌药物相关知识的考核,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四、被限制或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和被限制或取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的药师,重新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必须再次经过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第七章抗菌药物细菌耐药监测与预警制度 一、建立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 二、临床微生物室负责本院常见致病菌分布和耐药监测工作,按月或季度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细菌耐药情况,采取不同应对措施。 1、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办公室及本院医务人员。 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经验用药。 3、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4、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检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三、在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中,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得低于30,。【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四、加入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定期对本院细菌耐药监测情况进行上报。 第八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制度 一、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负责每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并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进行统计。信息科应提供技术支持。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的重点》附表 1、附表 2、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1、适应症不适宜;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 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及医保、农合报销品种; 5、用法用量不适宜: 6、联合用药不适宜; 7、重复用药; 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 9、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1、无适应症用药; 2、用药与诊断不相符合; 3、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 4、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 5、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的药物。 七、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并给予其考核周期;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定期考核不合格,须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上报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八、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九、医院每月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茵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予以表扬;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进行通报公示和诫勉谈话;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十、对拒不执行不合格处方修改,并侮辱、损毁处方调配药师人格的医师,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十 一、药师应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若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不得发药。 十 二、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药学干预的,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第十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一、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加强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医院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示和诫勉谈话制度。对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情况予以公示;对排名后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部门负责人、医师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 三、医院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四、医院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五、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一)被责令暂停执业的; (二)抗菌药物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三)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私利的。 六、药师连续3次以上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七、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 八、医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请主管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规定,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三十四条的规定,违法购入未经批准抗菌药物的; (二)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调剂审核处方、医嘱,造成患者严重损害的; (三)未按照规定,私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和规格的; (四)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在药品购销、临床应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十、医院加强对抗菌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在本机构销售行为的管理,对存在不正当销售行为的企业,及时采取暂停进药、清退等措施。 第十一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一、医院每月进行抗菌药物的专项点评,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进行通报,并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诫勉谈话,进行教育,督促其改正。 二、医院每月对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及用量排名前3种中的前10名医生进行用药调查。对调查中发现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谈话、教育。 三、对存在严重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由医院主管院长进行谈话、教育。 四、对谈话、教育之后,仍不改正的医师,按《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及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考核奖惩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章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任务及委员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任务: 一、学习、贯彻药事管理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全院药事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 执行情况。 二、制(修)订安康市中心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安康市中心医院《处方集》。 三、指导、检查全院合理用药。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 四、组织分析医院药物使用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本院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检查医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医用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六、开展医院药学学术活动,举办药学进展、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药学、合理用药、药政管理等培训讲座。三个月办一期《药学通讯》。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政法规的情况。 二、负责制订和定期修改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确定本院用药的品种范围;审定新药、新制剂的选用;讨论药品的正确合理使用。 三、审核本院新制剂,按有关规定上报。 四、监督检查本院新用药品、制剂的质量情况。 五、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六、及时研究处理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七、组织医院药学学术活动,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不良反应、药事法规的讲座。 八、制定医院疾病标准治疗方案,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九、制定医院药源性疾病防控办法,促进医院感染管理的实践。 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要积极参与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评价购进新药或淘汰药品的过程中,按照有关回避制度,从专家库随机抽取1/3以上委员进行投选,接到会议通知的委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执行会议要求保密的规定。 第5篇: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三十四条的规定,违法购入未经批准抗菌药物的; (二)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调剂审核处方、医嘱,造成患者严重损害的; (三)未按照规定,私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和规格的; (四)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在药品购销、临床应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十、医院加强对抗菌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在本机构销售行为的管理,对存在不正当销售行为的企业,及时采取暂停进药、清退等措施。 第十一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一、医院每月进行抗菌药物的专项点评,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进行通报,并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诫勉谈话,进行教育,督促其改正。 二、医院每月对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及用量排名前3种中的前10名医生进行用药调查。对调查中发现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谈话、教育。 三、对存在严重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由医院主管院长进行谈话、教育。 四、对谈话、教育之后,仍不改正的医师,按《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及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考核奖惩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章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任务及委员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任务: 一、学习、贯彻药事管理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全院药事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制(修)订安康市中心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安康市中心医院《处方集》。 三、指导、检查全院合理用药。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 四、组织分析医院药物使用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本院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检查医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医用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六、开展医院药学学术活动,举办药学进展、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药学、合理用药、药政管理等培训讲座。三个月办一期《药学通讯》。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职责: 行药政法规的情况。 一、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 二、负责制订和定期修改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确定本院用药的品种范围;审定新药、新制剂的选用;讨论药品的正确合理使用。 三、审核本院新制剂,按有关规定上报。 四、监督检查本院新用药品、制剂的质量情况。 五、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六、及时研究处理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七、组织医院药学学术活动,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不良反应、药事法规的讲座。 八、制定医院疾病标准治疗方案,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九、制定医院药源性疾病防控办法,促进医院感染管理的实践。 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要积极参与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评价购进新药或淘汰药品的过程中,按照有关回避制度,从专家库随机抽取1/3以上委员进行投选,接到会议通知的委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执行会议要求保密的规定。 第5篇》规定的范围执业。 2、新进人员岗前教育,必须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医疗质量管理等内容的学习。 3、不定期举行全员质量管理教育,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内容。 4、对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个别强化教育。 5、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定期组织本科的人员学习卫生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医院有关规定。 6、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强化培训,达到人人参与,人人过关。要把"三基"、"三严"的作用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始终。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操作和常用急诊急救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六、建立完整的医疗质量管理监测体系。 1、分级管理及考核: (1)、各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检查考核,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医院感染管理等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 (2)、职能部门药定期下科室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 (3)、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4)、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科室交叉检查、考核。 (5)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每月对本科室医疗质量工作进行自查、总结、上报。 2、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质控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定期分析评价。 3、建立质量管理效果评价及双向反馈机制。 (1)、科室医疗质控小组每月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每月有医务科上报业务工作月报表。 (2)、医务科、护理部、院感办等职能部门应将检查考核结果、医疗质量指标等,分析后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临床、医技等科室质控小组反馈。科室质控小组应根据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3)、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应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评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七、逐步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奖励基金。制订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奖优罚劣 。医疗质量的检查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工资、职称晋升、年度考核、劳动聘用等挂钩,与干部选拔及任用结合,实行医疗质量单项否决。 第2篇: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 为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确保提高我科医疗质量和安全、保证病历书写的内涵质量及医疗指标的完成,拟定本年度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计划: 一、 强化思想认识,持续发展: 科主任、护士长继续抓好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每月召开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病历质控小组会议、院感小组会议,护理管理小组会议,医疗安全小组会议等,规范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使我科每个工作岗位都能努力工作,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促进科室持续发展。 二、明确科室医疗、主要工作指标,努力完成 1、 病床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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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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