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期末考试试题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宪政
2.不成文宪法
3.国籍
4.国家结构形式
5.宪法解释
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0.5分)以民主政治为核心,(0.5分)以法治为基石,(0.5分)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0.5分)
是指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0.5分)而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1分)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0.5分)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1分)国籍反映了一个人同某一特定国家固定的法律联系。(1分)
是指国家整体与其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1分)一般说来,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1分)
宪法解释指的是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当人们对宪法的有关条文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存在不同理解时,(0.5分)由有权解释机关(0.5分)依照法定程序阐明其含义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1分)
二、概念辨析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
2.单一制与联邦制
3.公民与人民
政体是指拥有国家主权的统治阶级实现其国家主权的宏观体制,(1分)政权组织形式则是指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以及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1分)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分属两个不同的层次。(0.5分)政体是对政权组织形式的抽象和概括,政权组织形式是政体的具体化。(1分)对政体类别的界定,必须以最基本的区别点为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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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组织形式则是宏观政权构架的微观体现,对政权组织形式类别的界定,并不一定以基本区别点为依据。(1分)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可能属于相同的政体。(0.5分)
单一制是国家由若干普通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特别行政区等组成,各组成单位都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国家结构形式。(1分)基本标志:一部宪法,一个中央机关体系,每个公民一个国籍,(0.5分)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其拥有的权力来自中央的授予;(0.5分)国家整体是代表国家进行国际交往的唯一主体。(0.5分)联邦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成单位组成联盟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1分)基本标志:两套宪法、法律、国家机关体系;(0.5分)公民具有双重国籍;(0.5分)通过宪法划分联邦与成员国的权力。(0.5分)
(1)范畴不同。公民是法律概念,(0.5分)与外国人相对;(0.5分)人民是政治概念,(0.5分)与敌人相对。(0.5分)(2)范围不同。公民的范围广于人民的概念。(1分)(3)后果不同。公民中的敌人不能享有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公民的某些光荣义务。(1分)(4)公民是个体概念,人民是集体概念。(1分)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5分,共25分)
1.现行宪法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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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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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b)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社会主义制度C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D.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世界上最早产生宪法的国家是(c)
A.美国
B.法国
C.英国
D.俄国
3.在我国,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是(a)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4.宪法的修改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叫作( b )
A.刚性宪法
B.柔性宪法
C.不成文宪法
D.协定宪法
5.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导源于( b )
A.英国
B.美国
C.日本
D.法国
6.最早提出主权观念的资产阶级思想家是(c)
A.洛克
B.卢梭
C.波丹
D.孟德斯鸠
7.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调整( c )
A.国内的民族关系
B.国家局部之间的关系
C.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
D.国家的阶级关系
8.现代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是(d)
A.邦联与联邦
B.单一制与复合制
C.中央集权制与地方分权制
D.单一制与联邦制
9.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制为(c)
A.地域代表制
B.职业代表制
C.地域代表制为主与职业代表制相结合
D.职业代表制为主与地域代表制相结合
10.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a)
A.法律监督机关
B.监察机关
C.司法行政机关
D.纪律检查机关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试述民族自治地方与特别行政区的区别和联系。
1.(1)联系。都是我国国家结构形式中的特殊形式,都行使较一般行政区域更高的自治权。(1分)
(2)区别。A.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民族自治地方实行社会主义制度。(2分)
B.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高于民族自治地方。(1分)特别行政区直接隶属于国务院,民族自治地方依行政地位分为三级,与普通行政区域地位相同。(1分)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民族自治地方只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变通执行法律的权力。(1分)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民族自治地方不享有此权力。(1分)特别行政区财政独立,民族自治地方有权自主安排财政收入。(1分)
C.特别行政区实行当地人管理,民族自治地方只是在自治机关的组成上有特殊的要求。(2分)
2.当今世界主要的宪法监督模式有哪几种?试比较几种宪法监督模式的优劣。
2.有三种模式:司法机关监督模式、立法机关监督模式和专门机关监督模式。(2分)
司法机关监督模式:优点为保持中立,(1分)缺点有(1)反多数难题,(2)适用范围上存
在限制。(2分)
立法机关监督模式:优点为立法机关通常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较具有权威性, (1分)缺点为存在自己监督自己之嫌。(1分)
专门机关监督模式:专门机关一般具有超然的地位,具有权威性,因此可以进行较为有效的监督;(1分)监督范围较为广泛,程序较为具体。(1分)不足:宪法委员会形式下只能进行事前审查。(1分)
五、案例分析题(30分)
案情简介:齐玉苓、陈晓琪均系山东省滕州市八中1990届初中毕业生。陈晓琪将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领走,并以齐玉苓的名义到济宁市商业学校报到就读。此后,陈继续以齐玉苓的名义到中国银行滕州市支行工作。齐玉苓在得知陈晓琪冒用自己的姓名上学并就业的情况后,以陈晓琪及陈克政(陈晓琪之父)、滕州八中、济宁商校、滕州市教委为被告,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判决结果:本案经过了两审,二审期间,山东省高院认为该案存在适用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于1999年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经反复研究,公布了《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明确指出:根据本案事实,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山东省高院依据宪法第46条、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和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判决齐玉苓胜诉。
试从本案出发,对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进行分析。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宪法监督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法院没有违宪审查权。(5分)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存在较大的缺陷,(10分)为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宪法权威,应该建立起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5分)但是,违宪审查制度与宪法的司法适用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别的,传统宪法学理论认为宪法在私人争议案件中不能直接适用。(5分)对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建议。(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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