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论文答辩范本

自考论文答辩范本

举报
开通vip

自考论文答辩范本自考论文答辩范本 学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院 系别:法律实务系 年级:2011级 学生姓名:范海红 指导老师:王素梅 开始时间:2013年9月15日 完成时间:2013年9月20日 论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 摘要:婚姻是我们每个人都向往的美好境界~幸福美满的婚姻必然会缔造幸福快乐的生活。在新婚姻法没出台之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拥有的共同财产系夫妻共 同财产。新婚姻法一出炉~其对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社会上广泛关注议论纷纷~每个人对待新婚姻法都有不...

自考论文答辩范本
自考论文答辩范本 学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院 系别:法律实务系 年级 六年级体育公开课教案九年级家长会课件PPT下载六年级家长会PPT课件一年级上册汉语拼音练习题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课件 :2011级 学生姓名:范海红 指导老师:王素梅 开始时间:2013年9月15日 完成时间:2013年9月20日 论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 摘要:婚姻是我们每个人都向往的美好境界~幸福美满的婚姻必然会缔造幸福快乐的生活。在新婚姻法没出台之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拥有的共同财产系夫妻共 同财产。新婚姻法一出炉~其对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社会上广泛关注议论纷纷~每个人对待新婚姻法都有不一样的想法和看法~这一法律的出台致使房产分割问题出现了很多纠纷~那么新司法解释的实施到底对房产的分割有哪些影响呢, 对社会的发展又会有怎样的影响,我们应持怎样的观点去对待这一法律解释的出台呢, 关键词: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分割、影响、 一、中国婚姻法的发展 ?中国奴隶制、封建制时代的婚姻 在中国整个奴隶制时代,婚姻家庭关系主要是由维护宗法家族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的礼和统治阶级认可的习惯来调整。在冠、昏、丧、祭、乡、相见的六礼中,婚(昏)为其一。嫁娶中又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的“六礼”,婚姻离异方面有“七出”、“三不去”的规定,以及男女、夫妇关系中的“三从四德”等,都发端于奴隶制时代。 ?封建社会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礼、法并用。 ?战国时《法经》,以奸淫入于杂律。秦简已有“家罪”之名。 ?汉《九章律》以户律规定婚姻、户籍、赋税等。 ?三国、两晋、南北朝,上承汉制而有所增减,魏律、晋律中均有户律北齐律以婚事附于户,改称婚户律、北周律则分列婚姻、户禁两篇。 南朝诸国基本上沿用晋律。 ?隋(《开皇律》)将婚户合而为一。《大业律》再次分为户律和婚律。 ?到了唐代,中国封建社会的婚姻立法臻于完备。现存的《永徽律》以《户婚》为第四篇,计46条,不仅是以后各代婚姻立法的蓝本,而且远播域外,对周围的国家也有相当的影响。 ?宋代以户婚律载于《宋刑统》,并在户令中重申良贱不婚等规定。 ?辽、金、元的法律均有关于户婚的内容。 ?明律(见明代法规)在户律中有婚姻等门,清律一仍其旧。明代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已有与律并行的例。在清代法律体系中,例的地位更加重要,除律文后附有例外,刑部例中也有婚姻一目。 ?中华民国时期的民法亲属编 国民党政府于1930年12月26日公布,1931年5月5日施行的民法亲属 编,内容上与北洋政府制订的民律第二次草案一脉相承,并且大量地搬用了德国、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亲属法的有关条文,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在法律上的表现。 ?革命根据地的婚姻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革命根据地的人民政权就开始了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制建设。1931年11月26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有关婚姻条例的决议,同年12月1日,颁行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后又加以修改,于1934年4月8日颁行了《中国维埃共和国婚姻法》。其主要内容是:确定婚姻自由,废除包办强迫和买卖的婚姻制度;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一夫多妻;实行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保护红军战士的婚姻。其后,许多革命根据地都制定了地区性的法律,有1939年4月的《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1942年12月的《陕甘宁边区抗属离婚处理办法》、1942 年1月的《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1943年的《晋察冀边区婚姻条例》等。这些法令的基本精神都是废除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立法 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全文分为8章,包括原则、结婚、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女间的关系、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及附则,共27条。内容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同时涉及家庭关系方面的各种重要问题。“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就是该法在原则问题上所作的重要规定。为了肃清封建婚姻制度‎‎的残余,该法还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纳妾、收童养媳、干涉寡妇婚姻自由、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等。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婚 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二、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 1.小丽和小张婚后,购买了一套用于投资的房子,当初出于省事,只写了小张一个人的名字,如果小张不经小丽同意私自出售这套房,小丽能不能通过打官司要求撤销交易?一般人或许认为,这套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小张不能单独处理这笔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法院应支持小丽主张追回该房屋的诉求。“但是按照新法,小张可以单独处理这套房子,因为房产证上就只有他的名字。 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2.假如男方婚前贷款买了个价值50万的房子,当时首付2成即10万,贷款40万,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15万,还剩25万银行贷款没有还清。这种情况下,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按照新规,首付10万是男方个人财产,25万未偿还贷款则为男方个人债务,共同还贷的15万就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最后,男方能分到房子,25万的债务由他个人继续偿还,女方则能分到14万,以及男方视房子市场价格上涨而协商给予的一定补贴。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3.小王和小芳婚后,要买房,由于小芳家经济条件有限,小王的父母就用自己的钱为他们夫妻俩买了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小王的名下。随着时间的推移,小芳发现小张有许多不良嗜好,夫妻关系日益消退,小芳打算离婚,想和小张分割房产,试问小芳能通过打官司获得房产吗,以前我们都会认为,这是 夫妻共同财产,小芳能得到一部分房产,但是新婚姻法出台以后,个人财产的范围有了明显扩大。在这个案例中,男方(小王)父母出钱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小王的名下,那么这套房就属于小王一方所有,非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4.小李和小梅结婚以后,因为小李家庭条件比较好,和小梅非常恩爱,小李曾经口头答应将这坐房屋归于小梅名下。但是好景不长,小李有了外心,被小梅发现之后想着要离婚。这时小李已经准备把房产转移到小梅的名下,因为小梅吵着要离婚,小李就撤销了对其的赠与,小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李继续履行。法院会判决吗?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法院不会支持小梅的诉讼请 ,只有 承诺 党员整改承诺书工程质量保证服务承诺书供货时间与服务承诺方案食品安全承诺书我公司的设计优势和服务承诺 是没有效力的。也就是说一方要赠与房产给另一求,因为没有公证 方,是去需要办理公证。 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 四、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的利弊分析 (一)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规定的有利方面 1.一定程度上组织了不良婚姻的发生 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规定更多的还持有物权登记原则,从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个人的财产问题,防止了由金钱而换来的爱情,对一些存在婚姻只是游戏的人你来说,新婚姻法中有关房产规定打破了他们对另一半房屋的要求。 2.更好地保护了人们的财产 新婚姻法中明文规定房屋现金购买或者是贷款购买的人在离婚后对方不可以以任何方式对房屋所有权提出要求。购买的方式很多,比如共同出资、单方出资等等无论是那一种形式购买,都存在财产转移的问题。由新婚姻法解释三中有 关房产相关规定可以看出保护了当事人的财产。 3. 除了改变男女的择偶观,更重要的是,婚姻法的新解释是对夫妻金钱观的挑战。在传统观念中,夫妻间“你的钱就是我的钱,我的钱也是你的钱”,但现在法律在钱的问题上有了更明确的规定,这也将促进男女在金钱观上的改变。 4.对夫妻手中所拥有的财产有了明确的划分,扩大了对手中财产的支配权,同时也为两人婚后买房共同出资奠定了基础。在离婚时也尽可能的避免了因为房产而产生的必要的纠纷。 (二)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规定的不利方面 1.关于房产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条法律的出台,“既保护了富二代”从而也使广大的农村妇女受到牵连。因为在农村,大多数夫妻俩的房子登记于公公的名下,这样公公就拥有了这 如果按现在的规定,农村妇女一旦离婚,就意味着无家可套房子的所有权, 归。这条法律的出台对妇女保护越来越弱。而且,这显然有利于实际购房的一方,所以,可能在实际操作上不利于有效约束社会家庭稳定。特别是80后冲动性婚姻增多,如果爱免除其经济顾虑,这是值得商榷的。 2.关于房产分割“一方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给卖了,另一方很难再追回来”。这条法律的出台就引来了广大群众的热议,试问“配偶的权利怎样得到保护呢?”新规也规定了可以追讨啊,但是谁都知道,离了婚的两个人都会变的冷血无情,追讨这个方法既不现实,在事实上也是很难的,这样不管是他还是她都会在这上面受到不小的冲击,更会带来不小的损失。 3.关于房产分割“谁首付,离婚时房子归谁”这一法律的出台是极其不合理的,婚后如果要还清债务,每月的供楼款是两人的共同财产,换句话说,是另一方共同挨日子供出来的房子,为什么首付是谁,离婚后房子是谁呢?这样对夫妻哪一方都是不公平的。 4.关于房产分割“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有办法拥有另一方的财产”这一法律的出台对夫妻关系存在弊端。因为婚姻就是建立在夫妻 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的,如果什么都去做公证,夫妻之间信任度就会骤然下降,随之而来的就是感情的破裂,分道扬镳。 5.会打破许多年轻人对婚姻的浪漫期待,会给年轻人对婚姻家庭的认知带来巨大冲击。不知道到底应该信任什么,甚至应不应该结婚。有的人结了婚,可能也会担心不安全,斤斤计较。这反而让很多人的婚姻走向庸俗化。 6.会让一些人不敢结婚,不利于保护婚姻中的弱势一方,同时也会使人们觉得在婚姻的美好境界里缺乏安全感,离婚率也会逐渐上升。 7.鼓励了男人养小三。风流男人完全可以玩了之后不给钱。现在的小三有恶意的也有善意的,他本身也是被骗的受害者,而这一点在司法解释中没有体现,因此应该修改并区别对待。对社会的稳定和谐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该不该废除。 我本人认为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应该废除。因为通过综上所述,这 我们国家极其倡导和谐社会,但项关于房产规定法律的出台是弊大于益。 这项法律的出台就给我们国家带来了众多不和谐的因素。四项关于房产的 规定,使原本结合的夫妻二人给独立开来,金钱的独立,房产的独立,什 么谁首付房产归谁,哪一方父母买的房子离婚时就是谁的,财产需要做公 证,一方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给卖了,另一方很难再追回来,这 些规定明显的不利于在婚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群。在中国当前的国情下, 新婚姻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是不健全的。新婚姻法强调男女平等,但在社会 的大环境下,中国女性相对男性而言是一个弱势群体。就新婚姻法而言,女 性需要承担与男性相同甚至更多的压力与责任,这显然不利于处于弱势的中 国女性,在无形中加重了女性的压力。一旦女性超过了他们的承压能力,其 后果是不堪设想的。立法本身应该是基于现实的,但在一个事实男强女弱的 社会中,新婚姻法让女性承担与男性相同的义务,会加剧问题而不是解决问 题。主要是对女性让女性对婚姻有着恐慌的心理,怕在婚姻中受到伤害后得 不到应有的保障,这个问题不由得让人又想起当今社会中,老人摔倒了,扶 还是不扶的问题,以前,人们看见老人摔倒了是毫不疑问地去把他扶起来, 但在当今社会,出现了老人摔倒了,人们去扶起来后却反而成了要负责的对象,也就是说成了受害者,这样,让人对摔倒‎‎的老人望而却步,想扶不敢扶。人们不是不敢扶,是怕负不起沉重的责任~同样的道理,婚姻法出台也让女人怕在婚姻面前受到伤害,也会有些女人在婚姻面前却步,怕最终被抛弃后一点保障也没有。婚前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前交了首期后共同供‎‎的房产还是归持证一方所有,这对另一方明显有些不公平,于是,就出现了很多女性觉得没有心理保障,没有安全感,已婚的就要求夫家把她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为此,有些就加了,但有些不加,不加的就把夫妻间的矛盾加剧,严重影响着夫妻关系。一方怕加了后财产受到损失,一方怕不加自己得不到保障,这是一个结。结了婚的在闹矛盾,没结婚的在迟疑和不敢随便步入婚姻,从而造成有了更多的剩男剩女。影响最严重的是觉得婚姻不可靠,觉得随时都有被抛弃的可能。既然结婚是没保障的,那么结婚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不会 结婚的念头,除非男人能给到她想要的肯定与保障。 轻易动 自古以来,女性就处于劣势地位,心想随着社会的进步,女性的地位会有所上升,可现在这项法律的出台是女性的地位还是处于劣势地位。对于未婚女性来说新婚姻法也是不公平的。俗话说,每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伟大的女人,但是谁来为这份伟大买单呢,女性辛苦操持家务,生养子女,这些付出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的,这些在新婚姻法中却没有体现出来。既然新婚姻法要实现男女双方真正的公平,我们可以来算一笔账:生活费要一人一半;家务活一人一半,男方不做也可以,按家政结算;带孩子的时间一人一半,孩子的功课辅导一人一半,女方多做的部分按家教来算。所有这一切当场当时收费,否则就打好欠条,做好公证。这才叫完全平等,这才叫互不相欠。但这可能做得到吗,这样的婚姻还是健康的婚姻吗,事实上,在中国社会的大环境下,有上亿家庭是按传统的婚姻家庭模式组建的,女方在经济上处于弱势,一旦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按照新婚姻法,很多农村妇女就是净身出户,这样对女性公平吗,新婚姻法从表面上看对夫妻财产的划分很明确,但是这并不有助于夫妻,而是方便了法官对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划分的判 决,可是这真的合理吗,真正受到保护的是经济强势方,对于处于弱势的中国女性,新婚姻法对她们的保护又体现在哪里呢,所以我认为这项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从弱势群体(女性)的角度来说也应该废除,只有这样人人都平等了,扰乱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也会随之减少。所以广大的女性同胞们,我们是该独立起来了,我们的梦也该醒了,在这种法制社会下,我们必须要做到真正的独立,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摆脱依附于男人生活的模式,才能让我们在婚姻中尽量减少伤害。 六. 怎样健全我国的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规定的制度 1.在婚姻家庭法制层面,我们应充分研究当下婚姻家庭关系中存在的新现象和新问题,并想办法遏制这些新问题新现象的滋生,不断改进和完善婚姻家庭法律,提高婚姻质量,充分发挥法律在调整现代人婚姻关系中的作用。促进社会的和谐并进步发展。 2.对于一些婚姻法律制度不能解决的社会问题,我们更应理清它们的它们的根源所在,找到出口,通过政策的完善、按照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女方如果在婚前或者婚后不履行购房出资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享有房屋居住权,婚姻关系一旦解除则不享有相关的房屋不动产所有权,很明显,这样的规定将很不利于保护女方的权益。在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着男方在外工作,女方负责照顾家庭小孩的情况,基于这种情况女性经济地位很难得到独立,在经济生活上对男方的依赖性比较大。因此,如果婚姻关系一旦解除,女方很可能出现基本温饱都难以解决的情况、住宿问题更无从解决,难免导致社会矛盾发生。因此,我国婚姻法的体系仍旧需要进一步的规范与规范,特别是在保护弱势妇女合法权益方面还需做出更为细致的规定,保证妇女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的基本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3.建议我们国家多出台一些约束男人的法律。因为现在的社会经济进步,生活水平提高,有钱的男人越来越多,但不敢保证他们会对他们的妻子从一而终,甚至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在外面养小三。但是现在的小三有恶意的也有善意的,若是真走到离婚那一步,两个女人都会受到伤害,而 且这事情的根源就是因为男人引起的。但是现在的法律明显的有助于维护男人的利益。不管是关于什么,真心的希望我们国家真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把我们感觉我们国家现在比较合理的法律法规继续保持下去不再做改动,就算做改动也要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时刻想着如何让人们心服口服不再躁动。最根本的还是保护那些弱势群体,因为这部分人在社会的地位本来就处于劣势,如果不考虑到他们谁都不知道他们该何去何从。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2010-11-24 17:25出处:其他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JUNJUN 2012-11-07 10:08出处:其他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taotse ?. ?. 2013-04-28 11:36:48.0 来源:法律教育网 ?. 2010-11-3 13:44 来源:法律教育网 .
本文档为【自考论文答辩范本】,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496339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8KB
软件:Word
页数:11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7-10-13
浏览量: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