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掘港镇九总小学教学楼宿舍楼改造工程
如东县掘港镇九总小学教学楼、宿舍楼改造工程
(资格后审)
招标人(盖章): 如东县掘港镇九总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年7月13日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案章)
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如东县掘港镇九总小学教学楼、宿舍楼改造工程 1 工程名称
如东县掘港镇九总小学内 2 建设地点
工程造价约 97.8 万元 3 建设规模
4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中标后不得分包)
合格 5 质量标准
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 7 月 28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
工报告为准) 6 工期要求
工期:35日历天。
财政拨款7 资金来源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 招标范围
9 工程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报价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0
11 投标有效期 为: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投标保证金
12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8000 元(现金)
金额
踏勘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招标单位提供方便 13 踏勘现场
14 投标文件份数 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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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17年7月24日下午15时00分。 15 地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如东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7年7月24日下午15时00分。 16 开 标 开标地点:如东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中标人须在签订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
标价的5% 。
17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不
计息)。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18 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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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
1.3.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具备施工条件 。
(2)施工用水、电 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实地勘察、自行解决,费用自理。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3)场内外道路 已具备施工条件 。
(4)其他:投标单位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
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并附电子文本)
第七章:投标文件
格式
pdf格式笔记格式下载页码格式下载公文格式下载简报格式下载
第八章:资格审查标准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须在招标文件发出后3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whj6581@163.com)。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3日内以无记名邮件方式发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whj6581@163.com)无记名提出,所有答复也在网上公开回复。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网上公开发布,各投标人可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镇区交易”—“信息公告”中自行下载。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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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补充通知的电子文件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镇区交易”—“信息公告”中下载。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须密切关注招标人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招标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
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 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标两部分。
8.1资格审查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8.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1.2授权
委托书
手术委托书下载过户委托书下载房屋委托书下载车管所委托书下载收房委托书 下载
(如有授权);
8.1.3资格审查申请书;
8.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附表(1-4);
8.1.5本招标文件第八章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内容(1-8);
注:以上8.1.5中所有要求内容的原件必须随身携带备查(其中无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自“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打印件、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 “商务标”不参加评审。
8.3商务标应包括以下内容:
8.3.1投标函;
8.3.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注:商务标“正本”和一份副本中必须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及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其余“副本”中可不提供)
8.3.3本工程商务标投标文件电子版(软件版及EXCELL版,刻录于普通可读写光盘或U盘)壹套;密封于商务标中,光盘或U盘内容不可空,否则视为废标。
8.4 商务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8.4.1各投标人自行从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镇区交易”—“信息公告”中下载《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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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但其签字、盖章必须为原件。投标文件的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0.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
11.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现金方式缴纳,其余方式缴纳方式无效。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第12项,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带至开标现场,开标前提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保证金应随同单独提交】。
12.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
12.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相关规费并提交一份施工合同原件至如东县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予以退还(无息)。
12.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2.4.1放弃中标项目的;
12.4.2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3.踏勘现场
13.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3.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3.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3.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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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报价
14.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15.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 16.1 种方式
15.1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该项目单价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6.2条的规定调整。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16.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17招标控制价
17.1本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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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7.2.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消耗量水平、人工工资单价(执行苏建函价[2016]570号文件)、有关费用标准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的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和计价办法执行。
17.2.2材料价格按2017年第7期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指导价执行,缺项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措施项目费用考虑工程所在地常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计取。
17.2.3临时设施费:修缮土建工程费率:1.1%;安装工程费率:0.6% 。
17.2.4不可竞争费用:按19.4 规定计取。
暂列金额、暂估价以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率等不可竞争费用在计算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时不调整。
17.3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招标控制价计算表、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与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材料价格表、相关说明以及招标价调整系数取值等。(招标控制价使用表格包括:封—2、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表—10、表—11、表—11—1、表—12(不含表—12—6,表—12—8)、表—13、表—15—1、表—15—2)。
工程量清单法计算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公式
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
1、人工费 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2、材料费 材料消耗量*除税材料单价 一
其中 3、施工机具使用费 机械消耗量*除税机械单价
4、管理费 (1+3)×费率或(1)×费率
5、利润 (1+3)×费率或(1)×费率
措施费用
单价措施项目费 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 二
其中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总价措施项目费 费率或以项计费 三 其它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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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费
1.工程排污费
四 其
2.社会保险费 (一+二+三,除税工程设备费) ×费率
中
3.住房公积金
[一+二+三+四,(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五 税金
费)/1.01]×费率
一+二+三+四,(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六 工程造价
费)/1.01+五
17.4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
招标控制价与招标文件一并公布。
17.5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
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在招标控制价发布后5日内通过电子邮件(whj6581@163.com)以无记名方式提交,经招标人复核确有错误的,招标人调整招标控制价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镇区交易”—“信息公告”中公布。
18.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8.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18.2 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18.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18.4 不可竞争费用
18.4.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修缮工程基本费率暂按1.5%;安装工程基本费率暂按1.5% ;
结算时由如东县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核定后方可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经核定不得进入结算。
18.4.2规费:工程排污费不计;
社会保险费按单位工程分别计取:社会保障费:修缮工程按3.8%,安装工程按2.4% 。
住房公积金按单位工程分别计取:修缮工程按0.67%,安装工程按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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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3税金:费率按11%计。
18.4.4暂列金额: 无。 18.4.5专业工程暂估价:
宿舍房间内吊柜按每米300元计入专业工程暂估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暂估价按通建工〔2011〕37号《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执行。)
18.5 建议品牌:
名称 建议品牌 型号参数要求 备注
电气元件 ABB,西门子,施耐德
电线 江南、远东、上上 国标
开关、插座 西蒙,三雄?极光,欧普
灯具 西蒙,三雄?极光,欧普
信息、 西蒙,三雄?极光,欧普 有线电视插座
空调 格力,大金,三菱 UPVC给、排水管及配件 公元、中财、三德、上海汇丰 国标
辉煌:HH-1006、安华:坐便器 辉煌、安华、惠达 AB15002、惠达:HD45
辉煌龙头:HHBS-1142、
洗脸盆 辉煌、安华、惠达 安华:an1A1616C、惠达:
HDA0191M
海尔:ES100H-HC(E) 储
水式、帅康:DSF-100JEC/A热水器 海尔、帅康、阿里斯顿
储水式、阿里斯顿:
CA100M1.5储水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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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浴器 辉煌、安华、惠达
华帝:CXW-200-i11006、
抽油烟机 华帝、帅康、樱花 帅康:CXW-200-MD01、樱花:
CXW-130-59
宝钢、鞍钢、沙钢 钢材
铝型材 兴发、季华、凤铝
玻璃 台玻、耀皮、南玻
地砖600*600 麦田、陶元帅、威尔顿
防滑地砖300*300 麦田、陶元帅、威尔顿
外墙弹性涂料 三棵树、立邦、多乐士
内墙乳胶漆 三棵树、华润、紫荆花
内墙瓷砖 麦田、陶元帅、威尔顿
瓷砖 麦田、陶元帅、威尔顿
外墙真石漆 美涂士、三棵树、凯芙妮
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或建议品牌采购材料,若中标人不使用招标人的建议品牌,中标人应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所用的品牌标准质量不低于招标人的建议品牌;材料采购前应送样并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所有材料需送样经业主方确认后方可组织材料进场,材料进场后经抽样复检合格方可进行施工。
19.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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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向有关部门查询。
(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0.1.投标人应准备 叁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贰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0.2.投标文件应按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标分别密封,在封袋上应标明“资格审查文件”或“商务标”,同时在封袋上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章。
20.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
20.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 开标、评标、定标
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签字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25(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6.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7.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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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投标文件未标明正、副本,或正、副本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格式中凡要求签字、盖章而未签字、盖章或其签字、盖章为复印件的;
27.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7.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7.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7.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结果不一致的;
27.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7.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7.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27.9(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27.10.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27.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7.12(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不一致的;
27.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27.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7.1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的;
27.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7.1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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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27.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
28.评标、定标工作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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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30.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当发现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或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可按27.4条款视同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作废标处理;当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可按27.4条款视同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1.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授予合同
32.定标后,招标人在5日内向将有关资料报相关部门核准,办理《中标通知书》。
33. 办理《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4.订立书面合同3日内,招标人将合同报相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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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后,对投标人商务标评标进行计分统计,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列,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二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三高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二、资格审查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商务标评审(100分)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两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5 家时,依次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直至取最终5家)。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1%、92%、93%、94% 。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1)投标价平均值J的计算: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五家或五家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J。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不高于J值且参与了J值计算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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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术平均值L为评标基准价(即:计算J时去掉的最低值不再参与L的计算);
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经办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否则视为中途退标处理。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六、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人解释。
七、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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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如东县掘港镇九总小学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如东县掘港镇九总小学教学楼、宿舍楼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如东县掘港镇九总小学教学楼、宿舍楼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如东县掘港镇九总小学内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工程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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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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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八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四 份,承包人执 四 份。
代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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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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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招标文件及修改、补充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报价书。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等。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
生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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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验收规范、标准。(以上规范或标准在实行过程中若有新版,以新版为准。)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无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招标文件及修改、补充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报价书。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叁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施工图纸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工程开工前所需的所有文件资料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工程开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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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三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 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发包人准备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三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交通畅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无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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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归发包人所有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施工期间不外传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归发包人所有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无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确定。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确定。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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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施工现场管理及外部关系协调。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水源、电源由承包人负责, 管、线、电表、水表、配电箱等由承包人自备,费用均自理。
(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向发包人和现场监理提供全套竣工图及工程资料一式三份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向发包人和现场监理提供全套竣工图及工程资料一式三份。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日期前14
天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形式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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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驻现场时间每天不少于6小时,每周不少于5天,发包人将不定期进行考核,项目负责人离开现场必须请假,一天向监理请假,二天以上向发包人请假。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回,且发包人有权视情况终止合同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 。
3.3 承包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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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提交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离开现场必须请假,一天向监理请假,二天以上向发包人请假。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回,且发包人有权视情况终止合同。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承包人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项目,一旦发现转让(转包)和分包者,则甲方有权罚款,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具体详见施工图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待发包人审核确定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分包工程必须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并经发包人确认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履约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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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扣除相关违约金后退还,不计息。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本合同包含的所有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承包人提供,费用包含在本项目合同价款中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 。
5.3 隐蔽工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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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治安保卫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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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承包人应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施工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发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7天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无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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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以合同工期为考核工期,每推迟一天扣除承包人2000元/天作为违约金,超过15天则加倍扣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无,
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0条〔变更〕约定执行。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按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或文件为准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1)本项目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在材料使用前,应有向监理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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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程序,并见证抽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发包人或监理抽查发现使用的材料无报验手续或不合格,可指令停工,要求返工剥离。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
(2)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或建议品牌采购材料,若承包人不使用发包人的建议品牌,承包人应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所用的品牌标准不低于发包人的建议品牌,且采购前应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发包人抽查发现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该项要求,可指令停工,重新更换材料设备,并视造成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按2000,10000元/次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所发生的返工费用等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建立材料设备台账,供发包人检查,材料设备台账中必须注明并包含下列内容: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或等级、厂家、进场数量、出厂合格证、编号、进场日期、使用部位、施工单位验收人、检测情况、监理见证人、发包人代表等。承包人在材料设备使用前,应有向监理报验、提供材料台账的程序,并见证抽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发包人或监理抽查发现使用的材料设备无报验手续及材料设备台账(或材料设备台账不符合要求的)或不合格,可指令停工,要求返工剥离,并视造成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按2000,10000元/次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如有需要,承包人自备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如有需要,承包人自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无 。
9.4 现场工艺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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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查。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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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
第1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7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2)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14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7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
(3)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7天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3天内与承包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第2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10.7.1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1种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承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种方式确定。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
第1种方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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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28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
(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
(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第2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10.7.1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1种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承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无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发包人的要求应通过监理人发出,暂列金的使用权归发包人所有。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材料价格差价的取定: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缺指导价的材料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信息价为准),差价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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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平均指导价格与本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中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Σ(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文件调整合同价款。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不可抗力、影响工程造价的政策性调整文件、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出10%和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出5%以外的所有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当工程施工期间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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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通用条款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
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 (2)根据第10条〔变更〕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4)根据第19条〔索赔〕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5)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
付或扣除的金额; (6)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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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月向监理人提交,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五年结清。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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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5)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7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无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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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核,或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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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对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第(2)项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三份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又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且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5天起视为已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支付。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该期限至少为: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年; 装修、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为2年。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质量保证金。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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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年; 装修、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为2年。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时后4小时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并另扣承包人违约金2000元。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按通用条款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无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无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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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7)其他: 无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按通用条款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2000关于工期的违约责任:以合同工期为考核工期,每推迟一天扣除承包人元/天作为违约金,超过15天则加倍扣除。
关于质量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确保本工程一次性竣工验收通过。如因承包人原因致使本工程不能一次性竣工验收通过,其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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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按规定办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一切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一切险、工程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如不办理,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无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发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承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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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南通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如东县 人民法院起诉。
21、工程结算:
21.1承包人工程结算送审价与审计价的差额不得超过10%,如工程结算送审价与审计价的差额超过10%,发包人在工程结算时按工程结算送审价与审计价的差额超过10%部分的30%的价款予以扣除;已审定的清单工程量计量偏差个数超过10%的,按工程结算送审价与审计价的差额超过10%部分的20%的价款予以扣除。
备注:上述条款中清单工程量计量偏差标准为送审结算清单工程量与审定的清单工程量偏差在正负5%以外(含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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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合同价格开工竣工
建设规模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名称 (平方米) (元) 日期 日期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材料、 单价质量等供应
序号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送达地点 备注
设备品种 (元) 级 时间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如东县掘港镇九总小学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如东县掘港镇九总小学教学楼、宿舍楼改造工程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本工程的所有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 个采暖期、供冷期;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时起在4小时以内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交付使用后,承包人应积极主动做好回访与整修,妥善解决矛盾,如承包人无理由推辞,影响回访处理的,发包人有权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代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3
附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机械或设规格制造 额定功率生产 序号 数量 产地 备注
备名称 型号 年份 (kW) 能力
4
附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5
附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6
附件8: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万元)。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7
附件9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8
附件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
9
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10
附件11:
11-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1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2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小计:
13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
3、《江苏省建筑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 等
4、其它相应的补充规定和南通市现行的有关文件
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国家、省、市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材料、设备的规范和标准。
在实行过程中若有新版,以新版为准。
三、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1、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安全,减少对行人、车辆的影响。
2、夏、雨季施工要采取相应的保证措施。
14
第五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全套施工图纸(电子版)一套。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全套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一套。
1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工程
施工投标文件
招标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投 标 函
:(招标单位)
(一)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
日历天内竣工。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
(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2
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一、 投标报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表格:
投标报价使用的表格包括:封面、表—01 — 表—16。
2 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投标报价的范围
3编制依据等。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二、
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
三、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3
投 标 总 价
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封面
4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表—01
5
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其 中:(元)
单 项 工 程 金额
序号 安全文明
名 称 (元) 暂估价 规费
施工费
合 计
注:本表适用于建设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
6
表—02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其中:(元) 序号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金额(元) 安全文明 暂估价 规费 施工费
合 计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7
表—03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汇 总 内 容 金额(元) 其中:暂估价(元) 1 分部分项工程
1.1
1.2
1.3
1.4
1.5
2 措施项目
2.1 单价措施项目费
2.2 总价措施项目费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 2.2.1 施费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3.3 其中:计日工
3.4 其中:总承包服务费
4 规费
5 税金
招标报价合计=1+2+3+4+5
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8
表—04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金 额(元) 序项目 项目 项目特计量 工程量 综合 合其中 号 编码 名称 征描述 单位
单价 价 暂估价
本页小计
合 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5
9
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项目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编码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定定单 价 合 价 额定额 额 数人机管材料利人工材料机械管理利编名称 单量 工械理费 润 费 费 费 费 润 号 位 费 费 费
综合人工 小 计 工日
工日 未计价材料费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暂估 暂估 单价 合价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合价(元) (元) (元) (元)
材
料
费 明 细
其它材料费 — —
材料费小计 —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编号、
名称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
栏及“暂估合价”栏。
表—06
10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调整 调整后序计算 费率 金额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费率 金额备注 号 基础 (%) (元)
(%) (元)
通用措施项目
专业工程措施
项目
合 计
表—07
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金额 结算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元) (元) 1 暂列金额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3 计日工 4 总承包服务费
合 计
表—08
12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标段:
暂定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备注
(元)
合 计
表—09
13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工程名称: 标段:
暂估确认差额?材计
数量 材料(工程设备)
(元) (元) (元) 序料量备
名称、规格、型
号 编单注 投确单合单合单合
号
码 位 标 认 价 价 价 价 价 价
合
计
表—10
14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暂估金额 结算金额 差额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
(元) (元) ?(元)
合 计
表—11
15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 标段:
合价(元) 编暂定 实际 综合单价
项目名称 单位
号 数量 数量 (元) 暂定 实际 一 人工
人工小计 二 材料
材料小计 三 施工机械
施工机械小计
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总 计
表—12
16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项目价值计算 金额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费率(%)
(元) 基础 (元)
项目
1 发包人供应材料
价值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项目
2
程 价值
合 计
表—13
17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计算费率 金额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 (元) 1 规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
1.1 社会保险费 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工程设备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
1.2 住房公积金 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工程设备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
1.3 工程排污费 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工程设备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
项目费+其他项目费+2 税金 规费-按规定不计税的
工程设备金额
合 计
表—14
18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工程名称: 标段:
序材料(工程设备)单单价 合价 交货 送达 备材料编码 数量 号 名称、规格、型号 位 (元) (元) 方式 地点 注
表—15
19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工程名称: 标段:
发承包人 序单风险系数 基准单价 投标单价 材料编码 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 确认单价 备注 号 位 (%) (元) (元) (元)
表—16
20
五、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一、资格审查(后审)文件提交材料要求,各投标人须严格按此要求编制资格
审查文件,否则,将以“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作废标处理。 二、资格后审文件提交材料要求
(一)统一用A4纸
(二)按以下顺序依次装订成册:
1、封面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资格审查申请书
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附表(附表1-4)
(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附表1)
(2)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附表2) (3)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表3)
(4)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表4)
(5)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附表5)
6、本招标文件第八章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6)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有效期为首次公告之日起);(可提供自“江苏省人民检
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打印件)
(7)投标经办人身份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2016年6月份以来为其缴纳的
养老保险交费清单复印件;
(8)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2016年6月份以来为其缴纳的
养老保险交费清单复印件;
注:1、以上(1)-(8)项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
1
封面格式
正(副)本
工程项目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期: 年 月 日 日
3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4
三、资格审查申请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自愿申请参加 工程的资格审查。按照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已编制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现向贵单位提交申请文件,以便贵单位对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本人 以 (申请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单位此次参加资格审查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取消申请投标资格及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其他处罚决定。
申请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如果有)(签字或盖章):
申请人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人手机:
电 话:
传 真:
日期: 年 月 日
5
四、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附表 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件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7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 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
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9 主营范围
1.
2.
3.
4.
„„„„„„„„„„„
10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
数
11 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12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1.投标申请人拟分包部分工程,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
6
附表2:
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
1.公司人员
人员类别 工人 数量 管理人员 其他
总数 其中技术工人 总数 拟为本工程提供的人员 总数
2.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经历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数量
人员类别 10年以上 5年至10年 5年以下 管理人员(如下所列)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技术人员(如下所列)
项目负责人
施工员
质检员
安全员
造价员
材料员
资料员
注:表内列举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可随项目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7
附表3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担任项目负责人
参加工作时间
年限
项目负责人注册
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在建或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已完
8
附表4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技术负责人
年限
技术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 工程质量
已完
9
附表5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招标人单位名称)
我方参加你方的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的申请,拟派项目负责人为 。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
拟派项目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3)4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意见》附件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一条第七款的规定,我方接受取消我方中标人资格及没收我方投标保证金的处罚。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10
第八章 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审查内容 合格条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合格证
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6
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有效期为首次公告之日起)
投标经办人身份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2016年6月份以来为其7 投标经办人身份
缴纳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2016年6月份以来为其8 项目负责人身份
缴纳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
备注:
?若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
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上述(1),(8)项所有要求内容的原件必须随身携带备查,否则资格审查不予
通过。(其中无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自“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打印
件、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上述(1),(8)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