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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资格条件(试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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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资格条件(试行)[方案]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资格条件(试行)[方案]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资格条件(试行)[方案]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资格条件(试行)[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 二 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40岁以下申报教授职务资格者~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第五条 外语要求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二,取得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以上学位。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六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运用计算机信息技术能力。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并取得省职称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的、现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工作~申报计算机学科教授资格的人员。 第七条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从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完成《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进修工作规程》所规定的进修任务和其他继续教育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根据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特点~到基层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提高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 三 章 评审条件 第八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 第九条 教学业绩、成果要求 ,一,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本科院校教师至少有1门为全日制本科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专科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至少有1门为主干课程。 ,二,博士学位点或硕士学位点学科的教师~须独立指导过硕士研究生~或协助指导过博士研 究生,其他学科的教师~须指导过青年教师或进修教师~成绩突出。 ,三,教学成绩突出。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本学科发展前沿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态度认真严谨、经验丰富~教学观点正确、方法得当~注意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在开发学生智力方面成绩显著。 ,四,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法研究方面成绩突出。结合教学工作~进行科学研究~为所教的课程形成科学的体系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对提高教学质量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在学科,专业,建设中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管理组织领导能力~具有学术带头人应具备的综合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积极发挥学术骨干的作用~有效地组织本学科教师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六,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善于言传身教~注意在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渊博的知识教育影响学生~注意培养学生脚踏实地的务实精神~帮助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树立远大理想。 ,七,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综合考核须为优秀。 ,八,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第十条 科研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第,一,条和第,二,,三,,四,条中的一条: ,一,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文科8篇以上~理工等学科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高水平、有创见性的本专业个人学术专著,15万字以上,1部,或合著2部~其中至少有1部本人为第一作者~撰写部分总计在15万字以上~或主编全国通用教材1部~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同时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文科5篇以上~理工等学科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 ,二,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1项~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 ,三,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前三名,~或获市,厅,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2项,前两名,。 ,四,发挥专业优势~从事科学技术开发、科研成果推广或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成绩卓著~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过省级以上科研成果推广或农业技术推广表彰~或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有证书,。 第 四 章 破格条件 第十一条 破格申报条件 任现职期间业绩特别突出~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为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大学专科学历且教学、科研工作成绩卓著的教师~在高校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30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8年以上~且经过访问学者、高级研讨班等高层次进修~已达到教授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二,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45岁以下资历破格申报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在教学、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有重大创新~对本学科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工作以及对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影响~在国内外引起较大反响。 第十二条 破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三章第八、九条规定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第,一,条和第,二,,三,,四,条中的两条: ,一,在核心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篇以上~理工等学科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3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或撰写正式出版的高水平、有创见的个人学术专著,20万字以上,1部,或合著2部~本人为第一作者~撰写部分总计在20万字以上~或主编通用教材1部~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同时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篇以上~理工等学科,篇以上~其中至少有?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 ,二,主持国家级项目或技术攻关项目或大型重点工程的主体工程建设及技术改造或重点新技术推广工作~或主持省部级重点研究项目或技术攻关项目或大型重点工程的主体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项~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 ,三,获得过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或获得过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项,前三名,。 ,四,获得省部级优秀学术带头人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第 五 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双肩挑”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 分之一~其他方面的要求不得降低。 第十四条 专职科研人员申报评审研究员资格~可参照本资格条件掌握~其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科研业绩和成果要求须适当提高。 第十五条 教师参加培训进修、在职攻读学位期间申报教授资格的~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的70,。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与素质要求~结合学校教学与科研工作特点~以及不同学科教师工作实际~在不低于本条件的前提下~制定更为具体的资格条件~尤其注重强化职业道德、教学工作、实践环节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十七条 申报教授资格者~提交第三至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八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具有突出成就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九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不断拓宽知识面~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 二 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本科院校中40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第五条 外语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六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并取得省职称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 的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的、现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工作~申报计算机学科副教授资格的人员。 第七条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并结合所从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完成《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进修工作规程》所规定的进修任务和其他继续教育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根据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特点~到基层进行社会服务、社会实践。有条件的高校文科教师须到基层开展1年以上的社会实践~理工科教师须到工矿企业开展1年以上的工程实践、专业实践~提高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 三 章 评审条件 第八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比较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不断拓宽知识面~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第九条 教学业绩、成果要求 ,一,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其中,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或主干课程。同时~按照教学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要求~指导过学生实习、社会调查~指导过 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答辩ppt模板下载毕业论文ppt模板下载毕业论文ppt下载关于药学专业毕业论文临床本科毕业论文下载 、毕业设计等~指导过学生进行科学技术活动等~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过研究生、青年教师等。 ,二,把育人渗透到教学过程中~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注意在教学过程中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过1年以上班主任、政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 ,三,教学成绩突出。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本学科发展前沿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态度认真严谨~经验丰富~教学观点正确~方法得当~注意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在开发学生智力方面成绩 显著。 ,四,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综合考核在良好以上~以教学为主的教师须为优秀。 ,五,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第十条 科研业绩、成果要求 ,一,以教学为主的教师 以教学为主的教师~系指本科院校中长期从事基础课、公共课教学工作的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篇以上~理工等学科?篇以上,或编撰正式出版的通用教材~本人编写,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篇以上~理工等学科,篇以上。 2、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法研究中成绩显著~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两名,~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篇以上~理工等学科,篇以上。 ,二,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 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系指本科院校中从事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的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2、3两条中一条: 1、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篇以上~理工等学科?篇以上,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本人撰写,万字以上,或编撰正式出版的通用教材~本人编写,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篇以上~理工等学科,篇以上。 2、主持或主要参加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项~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并准予结题。 3、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项,有获奖证书,。 ,三,以科研为主的教师 以科研为主的教师~系指普通本科院校中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其年均教 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2、3两条中的一条: 1、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文科4篇以上~理工等学科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专著~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 2、主持或主要参加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前三名,~并通过成果鉴定。 3、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有获奖证书,。 ,四,以开发应用为主的教师 以推广开发为主的教师~系指高等学校中兼任科技开发、科研成果应用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师。其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2、3两条中一条: 1、结合科研成果推广、科技开发或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篇以上。 2、从事科技开发、科研成果转化或农业技术推广成绩显著~取得重大的社会效益~并为国家或学校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3、成果转化工作实绩突出。利用专业优势~将应用型科研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在省内产生较大影响~获得市,厅,级以上成果转化方面的表彰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 ,五,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校的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3篇以上~理工等学科2篇以上,或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学参考书~本人为主编或副主编并撰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科等学科1篇以上。 2、长期从事基础课、公共课教学工作~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法研究中成绩显著~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包括自制教学设备奖~优秀教学课件奖等,或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两名,~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理工等学科1篇以 上。 3、主持或主要参加市,厅,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鉴定或获市,厅,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 4、从事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技术服务成绩显著~取得一定社会效益~并为国家或学校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项目一次性获利或年利润均为30万元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第 四 章 破格条件 第十一条 破格申报条件 任现职期间业绩特别突出~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为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20年以上~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6年以上~经过访问学者等高层次进修~已达到副教授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二,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40岁以下资历破格申报者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3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1年以上~且在教学、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有重大创新~对本学科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工作以及对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影响~在国内外引起较大反响。 第十二条 破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三章第八、九条规定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教学综合考核须为优秀。 ,二,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第2、3、4条中的两条: 1、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5篇以上~理工等学科4篇以上~其中至少,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或者撰 写正式出版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部~本人撰写,万字以上,或参加编撰通用教材,部~本人编写,万字以上,~同时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 2、主持或主要参加省,部,级重点研究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大型重点工程的主体建设及技术改造或重点新技术推广项目一项~或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项以上~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 ?、获得过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二等奖~或市,厅,级一等奖以上的奖励,项以上,前三名,~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有证书,。 ?、获得省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或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第 五 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双肩挑”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方面的要求不得降低。 第十四条 专职科研人员申报副研究员资格的条件~可参照本资格条件掌握~其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科研业绩和成果要求须适当提高。 第十五条 教师参加培训进修、在职攻读学位期间~申报副教授资格的~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的70%。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与素质要求~结合学校教学与科研工作特点~以及不同学科教师工作实际~在不低于本条件的前提下~制定更为具体的资格条件~尤其注重强化职业道德、教学工作、实践环节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十七条 申报副教授资格应提交第三至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八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具有突出成就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九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高等学校讲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具有本学科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外语和计算 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 二 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讲师资格: ,、 具有学士学位~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4年以上。 ,、 具有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3年以上。 ?、 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2年左右。 ,二,具备下列条件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为讲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3年以上。 第五条 外语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六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能力。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培训并取得《信息化培训与考核合格证书》,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并取得省职称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获得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的、现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工作~申报计算机学科讲师资格的人员。 第七条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并结合所从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完成《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进修工作规程》所规定的进修任务和其他继续教育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根据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特点~到基层进行社会实践、专业实践、社会服务~提高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 三 章 评审条件 第八条 专业理论要求 具有本学科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及从事教学与科学研究的能力~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 第九条 教学业绩、成果要求 ,一,公共课、基础课的教师~独立系统担任过,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专业课教师担任过某些专业课部分或全部讲授工作。 ,二,承担过,门以上课程的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习题课、实验课,含实验室建设,等教学工作~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师还须参加指导过学生的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教学效果良好。 ,三,善于结合学生思想特点~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帮助学生不断进步。任现职期间~必须有1年以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经历,含兼职辅导员、班主任或教学秘书等,。 ,四,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综合考核在良好以上。 ,五,有,篇具有独立见解的教学总结。 第十条 科研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篇以上。 ,二,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教材~本人撰写?万字以上。 ,三,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 第 四 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专职科研人员申报助理研究员资格的条件~参照本资格条件~其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科研业绩和成果要求可适当提高。 第十二条 教师参加培训、进修、在职攻读学位期间申报讲师资格的~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的70%。 第十三条 高等学校讲师资格不实行破格申报。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与素质要求~结合学校教学与科研工作特点~以及不同学科教师工作实际~在不低于本条件的前提下~制定更为具体的资格条件~尤其注重强化职业道德、教学工作、实践环节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十五条 申报讲师资格应提交第三至十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六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高等学校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 ,试行,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的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较强的实验教学能力~教学实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在实验技术、仪器设备的改造、引进的技术和设备的使用、改造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在组织实验工作和培养实验技术人员方面有突出的成就~具有指导下级实验技术人员的能力,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实验技术人员。 第 二 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对伪造 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实验师资格并受聘实验师职务2年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实验师资格并受聘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 第五条 外语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专业实验技术工作的人员须熟练掌握第二外语,。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六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能力。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取得省职称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获得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的、现从事计算机专业实验技术工作~申报计算机学科高级实验师资格的人员。 第七条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任现职以来~根据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工作需要~积极参加相应的培训进修和专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基础理论水平和实验技术能力。 第 三 章 评审条件 第八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比较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的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不断拓宽知识面~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第九条 实验教学业绩、成果要求 ,一,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实验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同时~按照教学计划要求~积极指导学生实验实习、科学技术活动等。完成学校规定的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工作。 ,二,实验、实习教学实绩突出。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本学科发展趋势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实验技术手段,注意对学生实验技能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实验水平。 ,三,在实验工作方面~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能进行技术指标的鉴定工作。能制定实验室建设的中、长期规划。 ,四,能解决本学科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承担过本学科的重大实验工作。 ,五,具有指导和培养下级实验技术人员的能力。 第十条 科研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第,一,条和,二,、,三,、,四,条中一条: ,一,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篇以上,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或参加编撰通用教材1部~本人编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二,主持或主要参加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前五名,~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 ,三,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项以上,有获奖证书,。 ,四,成果转化工作实绩突出。利用专业优势~将应用型科研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并为国家或学校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获得市,厅,级以上成果转化方面的表彰~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 第 四 章 破格条件 第十一条 破格申报条件 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在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为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实验技术工作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或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实验技术工作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实验师资格并受聘实验师职务6年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40岁以下资历破格申报者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实验师资格并受聘实验师职务3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取得实验师资格并受聘实验师职务1年以上~且在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中成绩卓著~有重大创新~对本学科教学改革、实验技术工作有重大影响。 第十二条 破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三章第八、九条规定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第,一,条和第,二,、,三,、,四,、,五,条中的两条: ,一,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或参加编撰通用教材1部~本人编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 ,二,主持或主要参加省,部,级研究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大型重点工程的主体建设及技术改造、重大实验项目1项,前五名,~或主持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 ,三,在实验教学、实验技术工作以及实验室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 ,四,获得过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以上的奖励1项,有获奖证书,。 ,五,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 第 五 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实验技术人员参加培训进修~在职攻读学位期间申报高级实验师资格的~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实验教学工作量的70%。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与素质要求~结合学校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工作特点~以及不同专业实验技术人员工作实际~在不低于本条件的前提下~制定更为具体的资格条件~尤其注重强化职业道德、实验教学、指导实习、专业实践环节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十五条 申报高级实验师资格应提交第三至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六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具有突出成就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实际水平直接申报。 第十七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具有本学科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了解国内外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的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较强的实验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在实验技术、仪器设备的改造~引进的技术和设备的使用、改造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或在组织实验工作和培养实验技术人员方面有突出的成就~具有指导下级实验技术人员的能力,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实验技术人员。 第 二 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实验师资格: ,、 具有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以上。 ,、 具有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3年以上。 ,、 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2年左右。 ,二,具备下列条件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为实验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3年以上。 第五条 外语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专业实验技术工作人员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六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的能力。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取得省职称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的、现从事计算机专业实验技术工作~申报计算机学科 实验师资格的人员。 第七条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任现职以来~根据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进修和专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基础理论水平和实验技术能力。 第 三 章 评审条件 第八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本学科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具有从事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实验技术工作的能力~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 第九条 实验教学业绩、成果要求 ,一,独立系统担任过,门以上实验课程的讲授工作~还参加指导过学生实验、生产实习等实践环节~教学效果良好。同时完成学校规定的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工作。 ,二,承担有关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及维护、检修~故障排除等技术工作, ,三,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要求~能加工特殊的实验装臵和零部件~改进有关仪器性能指标~解决某些关键性技术问题, ,四,承担实验任务~独立拟订实验方案。能独立承担实验室建设中的部分任务。 第十条 科研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篇以上。 ,二,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本人撰写?万字以上。 ,三,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 第 四 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实验技术人员参加培训进修、在职攻读学位期间~申报实验师资格的~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实验教学工作量的70%。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实验师资格~不实行破格申报。 第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与素质要求~结合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工作特点~以及不同学科实验技术人员工作实际~在不低于本条件的前提下~制定更为具体的资格条件~尤其注重强化职业道德、实验教学工作、专业实践环节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十四条 申报实验师资格应提交第三至十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五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 研究员资格条件,试行,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具有深厚的教育管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教育管理研究的前沿成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很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具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教育管理研究人员。 具体包括: ,一,从事高等学校管理工作~实绩突出~具有较高的教育管理研究水平和丰富的教育管理研究成果的校级领导。 ,二,在教学、科研、人事等管理岗位上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实绩突出~并具有较丰富的教育管理研究成果的人员。 ,三,在其它部门管理岗位上工作并从事教育管理研究的人员~实绩突出~且具有较丰富的教育管理研究成果者~亦可根据需要书包评审。 第 二 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40岁以下申报研究员资格者~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员资格并受聘副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 第五条 外语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 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六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育管理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能力。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参加省教育 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并取得省职称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七条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任现职以来~根据所从事的管理工作需要~参加过相应的培训进修~及时掌握新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技能~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 第 三 章 评审条件 第八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具有深厚的教育管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教育管理研究的前沿成果。能根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设计改革思路~提出创新举措~为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乃至国家和省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具有很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具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主持或分管学校某一方面的教育管理工作并形成特色。拟定学校有关发展规划、主要规章制度~经实践卓有成效。其管理工作的经验与实绩对高等学校管理改革实践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 第九条 工作业绩、成果要求 ,一,具有指导中级教育管理干部的能力。积极组织学校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运用现代化的教育思想来指导培养管理干部~为提高管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作出重要贡献~是学校公认的教育管理研究学术带头人。 ,二,具有很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能够广泛摄取国内外高等教育管理先进经验和研究成果~对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进行系统深入研究~积极提出学校管理改革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经实践取得显著成效~并对高等学校管理改革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教育管理研究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论文,简称研究论文~下同,8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教育管理方面的学术专著,部~本人为第一作者~并撰写在15万字以上~同时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 2、承担并完成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工作课题或其他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本人为主要组织者、设计者。且研究成果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组织实施~有较大的改革创新力度~对高等学校管理改革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本人为主提出的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思路、观点和举措~对高校教育管理改革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3、管理工作实绩突出~获得过省级以上的表彰。 第 四 章 破格条件 第十条 破格申报条件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30年以上~取得副研究员资格并受聘副研究员职务8年以上。任现职期间~业绩特别显著~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第十一条 破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三章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发挥重要组织领导作用~成绩卓著。 ,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第2、3、4条中的两条: 1、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教育管理研究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论文,篇以上~其中至少?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或撰写正式出版的高水平、有创见的个人学术著作,20万字以上,,部,或合著,部~本人为第一作者~撰写部分总计在20万字以上,~同时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篇以上~其中至少?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 2、主持国家级本学科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省,部,级重点研究项目,项以上~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 3、获得过国家级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或获得过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项,前三名,。 4、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 第 五 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转至高校教育管理岗位的人员,申报研究员资格~ 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须在3年以上~且业绩、成果须以教育管理研究成果为主~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论文、研究成果可适当参考~在掌握上不超过总要求的三分之一。 第十三条 高校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资格~不实行资历破格申报。 第十四条 申报研究员资格应提交第三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五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 副研究员资格条件,试行,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具有系统而坚实的教育管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教育管理研究的前沿成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很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具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教育管理研究人员。 具体包括: ,一,从事高等学校管理工作~实绩突出~具有较高的教育管理研究水平和丰富的教育管理研究成果的校级领导。 ,二,在教学、科研、人事等管理岗位上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实绩突出~并具有较丰富的教育管理研究成果的人员。 ,三,在其它部门管理岗位上工作并从事教育管理研究的人员~实绩突出~且具有较丰富的教育管理研究成果者~亦可根据需要申报评审。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 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并受聘助理研究员职务2年以上。 ,二,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并受聘副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对本科院校40岁以下申报副研究员资格者~原则上要求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但对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育管理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并受聘助理研究员职务8年以上的人员亦可申报。 第五条 外语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六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育管理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能力。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并取得省职称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七条 基础理论要求 申报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基础理论课程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并在有效期内。考试科目为:高等教育学、高等学校管理学、 大学教育与管理心理学。 第八条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任现职以来~根据所从事的管理工作需要~参加过相应的培训进修~及时掌握新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技能~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 第 三 章 评审条件 第九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具有系统而坚实的教育管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教育管理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负责学校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教育管理工作经验。独立起草过处以上管理条例文件或系部有关管理规章~并下发实施~取得较大成效~在省内外有一定的影响。能为学校教育管理改革和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根据学校教育改革的总体规划~在所负责的管理工作中善于开拓创新~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第十条 工作业绩、成果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对教育管理工作有系统深入的研究。根据高等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运用国内外高等教育管理先进经验和最新研究成果~对高等教育管理改革进行深入研究~积极提出学校教育管理改革的新思路~经实践行之有效~并对高等学校的管理工作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二,任现职以来~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教育管理工作有积极指导作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简称研究论文~下同,,篇以上,或撰写正式出版的教育管理方面的学术著作,部~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篇以上。 ,三,管理工作实绩突出~获得过校级以上的奖励。 第 四 章 破格条件 第十一条 破格申报条件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20年以上~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并受聘助 理研究员职务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第十二条 破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三章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发挥重要组织领导作用~成绩卓著。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第2、3、4条中的两条: 1、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部~本人撰写,万字以上~同时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篇以上~其中至少,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 2、主持或主要参加省,部,级本学科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市,厅,级本学科研究项目,项以上~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 3、获得过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二等奖~或市,厅,级一等奖以上的奖励2项,前三名,。 4、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转至高校教育管理岗位的人员,评审副研究员资格~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须在3年以上~且业绩、成果以教育管理研究成果为主~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论文、研究成果可适当参考~在掌握上不超过总要求的三分之一。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资格~不实行资历破格申报。 第十五条 申报副研究员资格应提交第三至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六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 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试行,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具有较系统的教育管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及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了解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具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教育管理研究人员。 具体包括: ,一,在教学、科研、人事等管理岗位上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实绩突出~并具有较丰富的教育管理研究成果的人员。 ,二,在其它部门管理岗位上工作并从事教育管理研究的人员~实绩突出~且具有较丰富的教育管理研究成果者~亦可根据需要申报评审。 第 二 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对伪造 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研究员资格: 1、具有学士学位~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 2、具有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 3、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年左右, ,二,具备下列条件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研究员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 外语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六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育管理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能力。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并取得省职称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 取得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 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七条 基础理论要求 申报教育管理研究助理研究员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基础理论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并在有效期内。考试科目为:高等教育学、高等学校管理学、大 学教育心理学。 第八条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任现职以来~根据所从事的管理工作需要~参加过相应的培训进修~及时掌握新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技能~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 第 三 章 评审条件 第九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较系统的教育管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及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了解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 第十条 工作业绩、成果要求 ,一,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具体从事学校某一方面的教育管理工作~起草过有关教育管理工作的文件。在工作中善于开拓创新~所负责的工作富有创造性~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对教育管理工作有较深入的研究。在对所从事的管理工作进行科学总结的基础上~吸取国内外教育管理研究成果~积极提出学校教育管理改革的新思路~其研究成果对本部门的管理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具有一定水平的研究论文,篇以上。 ,三,管理工作实绩突出~所从事的管理工作得到广泛好评。 第 四 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转至高校教育管理岗位的人员,评审助理研究员资格~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须在3年以上~且业绩、成果须以教育管理研究成果为主~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论文、研究成果可适当参考~在掌握上不超过总要求的三分之一。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助理研究员资格~不实行破格申报。 第十三条 申报助理研究员资格应提交第三至十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四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内在职在岗的专职学生思想教育教师~具体范围包括: ,一,高等学校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兼任马克思主义理论或形势政策教育、法律基础、思想品德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课程的教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专职政治辅导员、系,部,团总支,支部,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部,党总支,支部,副书记、学校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部门中专职从事学生思想 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校级领导。 ,二,过去长期,一般在7年以上,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仍在学校主要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系,部,党总支,支部,书记、校团委书记、宣传部长、党委书记。 第 二 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且思想政治考核须为优秀。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40岁以下申报教授资格者~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第五条 外语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六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的能力。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并取得省职称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获得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七条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任现职以来根据所从事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完成《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进修工作规程》所规定的进修任务和其它继续教育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教学与研究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 第 三 章 评审条件 第八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深刻理解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比较渊博的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了解国内外较有影响的社会思潮的主要观点和发展趋势~并对其中某一领域有比较深入、系统的研究。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全面负责学校或分管某一方面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遵循教育规律~依法治教~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善于在工作中开拓进取~改革创新~开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所分管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独具特色~对高等学校教育管理改革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 第九条 教学业绩、成果要求 ,一,系统讲授过,门以上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须为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能就某些重大问题组织学生讨论~对学生的思想发展进行积极引导。教学效果好~受到广大学生的一致好评。系统地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实施现代化教学手段。 ,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善于言传身教~注重在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渊博的知识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 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指导过青年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并积极组织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运用现代最新知识和政治理论~使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是学校公认的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带头人和领导者。 第十条 科研业绩、成果要求 具有很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并具有指导和组织课题研究的能力。运用政治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针对新时期学生思想的新特点、新形势~对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规律性问题和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积极提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其工作实绩与研究成果对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大的指导意义。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高水平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研究论文,简称研究论文~下同,8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或撰写正式出版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学术著作或通用教材,部~本人为第一作者或主编~并撰写15万字以上~同时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 ,二,承担并完成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工作课题或其他省,部,级以上本学科研究课题~本人为主要设计者、组织者~研究成果经鉴定或组织实施~有创新~对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所提出的观点、思路、方法~对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三,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或获得过省级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 第 四 章 破格条件 第十一条 破格申报条件 大学专科学历~在高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30年以上~且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8年以上。任现职以来~业绩特别显著~在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为优秀~教学综合考核须为优秀。 第十二条 破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三章第八、九条规定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第,一,条和第,二,,三,,四,条中的两条: ,一,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篇以上~其中至少?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或撰写正式出版的高水平、有创见的个人学术著作,20万字以上,,部,或合著,部~本人为第一作者~并撰写总计20万字以上~或主编通用教材,部~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同时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篇以上~其中至少?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 ,二,主持国家级本学科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省,部,级重点研究项目,项以上~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 ,三,获得过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或获得过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2项以上,前三名,。 ,四,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 第 五 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从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转至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岗位的人员~申报教授资格~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须在3年以上~且研究成果须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为主~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论文、研究成果可适当参考~在掌握上不超过总要求的三分之一。 第十四条 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授资格不实行资历破格申报。 第十五条 申报教授资格应提交第三至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六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具有系统而坚实的本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专职学生思想教育教师~具体范围包括: ,一,高等学校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兼任马克思主义理论或形势政策教育、法律基础、思想品德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课程的教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专职政治辅导员、系,部,团总支,支部,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部,党总支,支部,副书记、学校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部门中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校级领导。 ,二,过去长期,一般在7年以上,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仍在学校主要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系,部,党总支,支部,书记、校团委书记、宣传部长、党委书记。 第 二 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且思想政治考核须为优秀。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本科院校中40岁以下的教师原则上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但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5年以上~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8年以上的人员亦可申报。 第五条 外语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六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能力。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与考核~取得《信息化培训与考核合格证书》,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并取得省职称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获得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七条 基础理论要求 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基础理论课程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并在有效期内。考试科目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概论、大学教育与管理心理学、高等教育学。 第八条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任现职以来根据所从事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完成《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进修工作规程》所规定的进修任务和其它继续教育任务~达到规定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教学与研究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 第 三 章 评审条件 第九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具有系统而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深刻理解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较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对大学生中有影响的社会思潮具有较强的剖析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具体负责学校某一方面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全面负责一个系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主完成具有全局意义的报告、总结、规章制度等。能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改革提供决策依据。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开拓创新~针对新时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特点、新形势~及时提出新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并取得较大的成效~其经验在省内外有较大的影响。 第十条 教学业绩、成果要求 ,一,系统讲授过,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须为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能就某些问题组织学生课堂讨论~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的一致好评。不断进行教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二,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结合新时期学生的思想特点~定期组织面向学生的专题讲座~上党课~开展心理咨询~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并累计担任辅 导员工作5年以上~且任现职以来不少于2年。卓有成效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第十一条 科研业绩、成果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针对学生的思想发展状况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现状~运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最新研究成果和相关学科知识~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提出新观点和新的工作方法。其研究成果对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二,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积极指导作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论文,简称研究论文~下同,4篇以上,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学术著作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2篇以上。 ,三,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校级以上的奖励,或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第四章 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 破格申报条件 大学专科学历~在高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0年以上~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6年以上。任现职期间业绩特别显著~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第十三条 破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三章第九、十条规定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教学综合考核须为优秀。 ,二,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第2、3、4条中的两条: 1、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积极指导作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部~本人撰写,万字以上,或参加编撰通用教材,部~本人编写,万字以上,~同时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篇以上~ 其中至少,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 2、主持省,部,级本学科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市,厅,级重点研究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 3、获得过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二等奖~或市,厅,级一等奖以上的奖励,项以上,前三名,。 4、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 第 五 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从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转至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岗位的人员~申报副教授资格~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须在3年以上~且业绩、成果须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为主~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论文、研究成果可适当参考~在掌握上不超过总要求的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资格~不实行资历破格申报。 第十六条 申报副教授资格应提交第三至十三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七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讲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具有较系统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具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专职学生思想教育教师~具体包括: ,一,高等学校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兼任马克思主义理论或形势政策教育、法律基础、思想品德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课程的教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专职政治辅导员、系,部,团总支,支部,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部,党总支,支部,副书记、学校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部门中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校级领导。 ,二,过去长期,一般在7年以上,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仍在学校主要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系,部,党总支,支部,书记、校团委书记、宣传部长、党委书记。 第 二 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且思想政治考核须为优秀。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讲师资格: 1、 具有学士学位~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4年以上。 2、 具有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3年以上, 3、 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2年左右, ,二,具备下列条件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讲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3年以上。 第五条 外语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六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并取得省职称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获得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七条 基础理论要求 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讲师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基础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考试科目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概论、大学教育与管理心理学、高等教育学。 第八条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任现职以来~根据所从事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完成《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进修工作规程》所规定的进修任务和其它继续教育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教学与研究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 第 三 章 评审条件 第九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具有本学科较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关知识~较深刻理解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具体从事学校某一方面或一个年级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工作中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能针对新时期学生思想工作的新特点和新形势~提出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并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得到领导和学生的好评。 第十条 教学业绩、成果要求 ,一,讲授过,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须为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四分之一。能组织学生课堂讨论。教学效果较好~受到学生的好评。 ,二,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善于结合学生的成长特点和思想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帮助学生不断进步。担任过3年以上的辅导员工作~卓有成效地指导过2次以上学生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或心理咨询~或上党课~或面向学生开展形势政策专题讲座等。根据需要~组织和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第十一条 科研业绩、成果要求 ,一,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能运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和经验~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的思想状况和社会上主要观点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研究成果对进一步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二,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的研究论文1篇以上。 ,三,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实绩突出~所从事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得到学校领导与学生的好评。 第 四 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从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转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岗位的人员~申报讲师资格~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须在3年以上~且业绩、成果须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为主~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论文、研究成果可适当参考~在掌握上不超过总要求的三分之一。 第十三条 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讲师资格~不实行破格申报。 第十五条 申报讲师资格应提交第三至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六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资格条件 附 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按有关要求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简称“评审表”~下同,~一式4份~并附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照片1张,免冠大1寸,。 ,以下是对照条件要求提交的材料, 2、申报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中级职务资格的人员均须提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将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的年度考核情况填入“评审表”内相应栏目处~破格申报人员还须提交年度考核为“优秀”年度的考核材料,复印件, 4、提交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等复印件。 5、提交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外语考试有效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6、提交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江苏省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7、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副高级和中级职务资格的人员提交符合省教育厅要求的基础理论课程考试有效成绩证明原件。 8、提交记载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来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9、提交反映业绩成果的证件、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调查报告、课题立项申请书、结题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等复印件。 10、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或著作原件。 11、将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入“评审表”相应栏目处~并经单位核实确认。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注名年、月、日~所有材料必须按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省级以上刊物:一般指省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或CN刊号,。 2、核心刊物:一般指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刊物,须有ISSN或CN刊号,等。 3、本学科权威性刊物:指在全国范围内被本学科同行专家公认的权威性刊物。 4、专著、教材:一般指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须有ISBN书号,。 三、本条件中提及的论文、论著、研究成果和获奖的要求 1、论文、论著必须是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论文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 2、科研成果必须是通过鉴定、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通过规模生产已经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 3、表彰奖励的主办单位须是政府或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表彰奖励的内容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工作相一致~获奖须有相应的奖励证书。 4、教学和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研究成果和获奖~均视同于相应的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成果和获奖。 5、应用性学科的教师在技术开发、技术改造、专利推广应用、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果与经济效益~作为评审教师职务资格的重要实绩~可酌情降低专业论文要求。 6、音乐、体育、美术等特殊学科教师的专业获奖~视同于相应科研获奖。艺术类专业教师在艺术实践上要有高品位、高档次的艺术成果~可酌情降低专业论文要求。 四、本条件若干问题的说明 1(本条件中凡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目,、等级等概念均含标识的学历、年限、数量,目,、等级。如~本科以上含本科~5年以上含5年~1项以上含1项~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等。 2(本条件所提“市”指省辖市~不含县级市。 3(申报人员的年龄:从出生之日起计算至申报之日止。已办理退,离,休手续及申报之日已达到国家规定退,离,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4(本专业工作年限:一般从毕业参加本专业工作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 5(任职年限计算方法: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之日起计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 6(高一级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均截止到申报前一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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