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锅炉房煤改气工程
施工总价承包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QZGGS2018-05-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锅炉房煤改气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西宁工务机械段锅炉房煤改气可行性研究的批复》(青藏铁计统函[2018]205号)、《青藏集团公司计划统计部关于湟源新站锅炉房煤改气可行性研究的批复》(计统建计函[2018]18号)、《青藏集团公司计划统计部关于双寨货运中心锅炉房煤改气可行性研究的批复》(计统建计函[2018]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更新改造(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地点为西宁、湟源、柯柯。
2.2建设规模:
2.21西宁工务机械段锅炉房煤改气工程
西宁工务机械段锅炉房现有2台4.2Mw(6吨)燃煤热水锅炉,型号为SZL4.2-1.0/95/70-AII,于2013年投入使用,该锅炉房通过热水采暖系统担负着西宁工务机械段院内大机检修库、大机及检修车停留库、综合办公楼、教育培训楼、单身宿舍、职工食堂及活动室等生产办公房屋,共计42025.49平方米,拆除既有燃煤锅炉、鼓引风机、上煤除渣、脱硫除尘等设备及其基础,既有除渣间改为燃气计量间,既有存煤间改造为办公房屋。拟在既有锅炉房内安装2台5.6Mw(8吨)燃气热水锅炉,并按燃气锅炉房标准对既有锅炉房进行改造。
2.22湟源新站锅炉房煤改气工程
湟源新站锅炉房位于湟源县新站东侧,现有1台0.7Mw(1吨)燃煤卧式常压热水锅炉,型号为DZL0.7-0.7/95/70-AII,2009年4月由四川乐山市乐锅锅炉有限公司制造,2012年9月安装并投入使用。锅炉房通过热水供暖系统担负着湟源火车站、综合楼、公安所、湟源新站信号房、护路队等生产办公房屋,共5795平方米的供暖任务。增加室外热网改造,由直埋改为半通行地沟以及新建附属用房。拟在既有锅炉房内安装1台1.4Mw(2吨)燃气热水锅炉,并按燃气锅炉房标准对既有锅炉房进行改造。
2.23双寨货运中心锅炉房煤改气工程
双寨货运中心锅炉房建筑面积389平方米,现有2台1.4Mw(2吨)燃煤卧式承压热水锅炉,型号为DZ1/.4-1.0/95/70-AII,2013年3月由杭州特种锅炉厂制造,2016年10月安装并投入使用。锅炉房通过热水供暖系统担负着双寨货运营业楼、单身宿舍、办公教育综合楼、看守所、拘留所、污水处理所、食堂浴室、装卸机械保养间等生产生活房屋,共约14022平方米的供暖任务。拟在既有锅炉房内安装2台2.1Mw(3吨)燃气热水锅炉,并按燃气锅炉房标准对既有锅炉房进行改造。
2.3计划工期:本工程建设总工期4个月。
2.4招标范围:房屋主体工程、室外附属及配套工程等。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近三年内已完或在建工程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和证书,担任过同类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3有合法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
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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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省部级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行贿犯罪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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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1.6投标人须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备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至 2018 年 7 月 17 日,每日上午 9: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节加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程建设窗口(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4.4 凡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于2018 年 7 月 11 日至 2018 年 7 月 17 日,将投标申请表发至邮箱(252964405@qq.com),确认继续参与二次招标,无需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3 日 08 时 30 分至 2018 年 8 月 3 日 09 时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8 月 3 日 09 时 30 分,地点: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七开标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青海省公共服务交易平台()和铁路建设工程网(www.rebcenter.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22号 地 址:
邮编: 邮 编:
联系人: 季时光 联系人:康茗
电话: 电 话:186********
传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252964405@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8 年 7 月 9 日
附件
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及邮编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联系方式(手机)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申请单位资质
申请投标项目
申请投标项目标段号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