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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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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教材]六盘水市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教材] 六盘水市钟山区土地利用 总 体 规 划 1996——2010 六盘水市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 盘 水 市 钟 山 区 国 土 资 源 管 理 局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 目 录 前言……………………………………………………1 一、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2 二、土地资源利用状况………………………………4 三、规划目标与方针…………………………………12 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5 五、土地利用分区………………………...

六盘水市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教材]
六盘水市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教材] 六盘水市钟山区土地利用 总 体 规 划 1996——2010 六盘水市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 盘 水 市 钟 山 区 国 土 资 源 管 理 局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 目 录 前言……………………………………………………1 一、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2 二、土地资源利用状况………………………………4 三、规划目标与方针…………………………………12 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5 五、土地利用分区……………………………………20 六、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26 七、土地保护、整理、复垦与开发…………………27 八、办、镇、乡土地利用……………………………28 九、实施规划的措施…………………………………47 十、规划的审批、实施和解释………………………49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前 言 本规划的制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5条“各级人民政府要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贵 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同时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定和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厅《关于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定工作意见》的通知,在省、市国土局统一布署下,以《六盘水市钟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指导,以“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为基础,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为方针,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按照对农地和非农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的要求,把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作为重点,以上级下达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控制,协调部门和产业间用地矛盾,保障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以实现钟山区国民经济稳定、协调、持续发展,土地资源科学、合理、持续利用。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编制。 本规划以1996年为规划基期年,2000年为近期目标年,2010年为远期目标年。 本规划采用土地资源数据为1996年土地资源变更调查 成果。 一、 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 钟山区是六盘水市、钟山区和水城县政府驻地,是六盘 水市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辖区地理座标为东径104?30′~105?10′,北纬26?26′~26?53′。东西长52公里,南北宽40公里,土地总面积为478平方公里,占六盘水市土地总面积的4.8%。 钟山区属黔西北丘陵类型地貌,地形破碎、峰峦层迭,山高坡陡、河谷深窄。碳酸盐类岩层分布广泛,岩溶地貌发育,岩溶化山地与砂页岩、玄武岩、紫色砂页岩侵蚀山区交错分布。境内主要山脉为乌蒙山支脉,由梅花山入境,从西北向东南延伸,斜穿本区,境内最高点在大湾韭菜坪,主峰海拔2900.6米,为全省最高峰,最低点在月照乡双洞河出境处,海拔1500米,相对高差1400.6米,境内大部分地区在1800米以上。 )两大水系,本区水系长江水系(乌江)和珠江水系(北盘江其分水岭大致为,民族——绿化——双龙井——双水。以北属长江水系乌江流域,以南属珠江水系北盘江流域。 土壤条件以山地和黄棕壤、黄壤为主。山地黄棕壤占土 壤总面积的30.71%。此外,紫色土,潮土,沼泽土及水稻土也有一定的分布。 本区境内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主要矿种有煤、铁、铝、锌、石灰石等,储量可观。 煤炭资源以气煤、肥煤、焦煤为主要产品,已探明储量近20亿吨且煤质好,煤种齐、易开采。主要分布在二塘、大河、汪家寨、小河边等地。 铁矿现已探明储量约2000万吨,主要分布在观音山、二塘等地。 钟山区交通比较发达,滇黔铁路横穿东西、水大支线贯穿南北,是京昆、沪昆、贵昆、衡昆几条铁路大动脉的咽喉之地。六盘水站是贵州西部最大的铁路枢纽站,享有旱地码头之称。本省的毕节地区,云南省的昭通地区和六盘水市的物资都在此集散。公路四通八达,经本区境内的水威(宁)、水毕(节)、水盘(县)、水六(枝)等支线总长137公里,区内各乡镇都通公路,绝大多数村也都通了公路。 全区辖黄土坡办事处(以下简称黄办)、荷城办事处(以下简称荷办)两个办事处,汪家寨、大湾、德坞、老鹰山、观音山、大河六个建制镇和凤凰乡、月照民族乡两个乡共10个办、镇、乡级单位,共67年村民委员会,1996年末人口为370409人,其中非农人口为227911人,农业人口为142498 人。全区国内生产总值17.9739亿元,现有水城钢铁(集团)总公司,水城矿务局、水城水泥厂、水城发电厂、杉树林铅锌矿等中央及省属大中型企业。乡镇企业近年来发展迅速,1996年利税总额达1.2133亿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885元,粮食总产量2.62万吨,农业总产值7007万元,蔬菜总产量4.4万吨。 区内有市直三所大专院校和市直和大企业的5所专业学校,普通中学40所,小学102所,在校学生69940人,现有各类医院29个,邮电通讯发展迅速,现程控电话装机17900部。 二、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钟山区土地总面积为47884.45公顷,以1996年末人口 计算人均土地占有量为0.13公顷。 1、土地利用现状(见表一) (1)耕地 全区耕地20413.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7%,耕 地 中灌溉水田为544.62公顷,占耕地的2.7%,望天田269.23公顷,占耕地的1.3%,旱地19121.89公顷,占耕地的93.7%,菜地477.60公顷,占耕地的2.3%。 (2)园地 本区园地共108.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是面积最少的一级地类。其中果园2.07公顷,占园地面积的1.9%,茶园100.13公顷,占92.5%,其他园地6.07公顷,占5.6%。 (3)林地 全区林地面积13734.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75%。其中有林地面积1133.90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3%,灌木林12311.36公顷,占89.6%,疏林地55.19公顷,占0.4%,未成林造林地230.47公顷,占1.7%,迹地1.79公顷,占0.1%,苗圃2.28公顷,占0.2%。 (4)牧草地 全区牧草地面积4430.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全部为天然草地。 (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全区居民点及工矿用地4221.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其中城镇面积949.49公顷,占22.5%,农村居民点1397.31公顷,占33.1%,独立工矿用地1848.53公顷,占43.8%,特殊地26.55公顷,占0.6%。 (6)交通用地 全区交通用地403.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其 中铁路103.44公顷,占25.7%,公路170.41公顷,占42.3%,农村道路129.30公顷,占32.0%。 (7)水域 全区水域占地331.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其中河流水面209.90公顷,占63.3%,水库水面9.26公顷,占2.8%,坑塘水面52.19公顷,占15.8%,滩涂24.74公顷,占7.5%,沟渠31.26公顷,占9.4%,水工建筑3.98公顷,占1.2%。 (8)未利用土地 全区未利用土地4241.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其中荒草地227.09公顷,占5.4%,裸土地278.88公顷,占6.6%,裸岩石砾地1170.44公顷,占27.6%,田土坎2564.79公顷,占60.14%。 2、土地利用存在问题和利用方向 (1)全区人均耕地为0.055公顷/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为0.143公顷/人,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为0.287公顷/人。 耕地数量上的动态变化从1988年~1966年统计资料计算,平均每年减少0.8%,钟山区土地资源调查1991年结束外业调查,到1996年耕地减少628.26公顷,平均每年减少0.6%。 影响钟山区耕地利用效率的主要因素为, 水源相对不足,有灌溉条件的水田只占耕地的2.7%,受地形限制,旱地比重大,占耕地的93.7%,而且多为坡耕地,小于2?的耕地公占5.5%,2?~6?的耕地仅占9.7%,6?~12?的坡耕地占51.9%,15?~25?的坡耕地占3.9%。由于山高坡陡、土层薄、保水保肥能力差,水土流失严重。 平均海拔高、光热条件差,制约着种植业的产出率。 农业投入不足,耕作制度不先进,根据土地适宜性评价,本区高产稳产田土仅点29.8%,低产田土占59.7%。一些边远贫困地方还存在“刀耕火种,广种薄收”的现象,平均单产水平低、稳产性差,因此,改革耕作制度,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挖掘中低产田土的生产潜力是本区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 (2)钟山区由于原生植被破坏严重,森林过伐,水土流失严重,加之人口增长迅猛,陡坡毁林开荒,林木遭到破坏,生态环境恶化,对农业生产也构成严重影响。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林业生产形式不落实,导致林业发展缓慢。 (3)本区国有大中型工矿企业较多,城镇人口中相当部分住在其中,城镇人口按城镇面积加独立工矿用地计算人均达 到120.4平方米,农村居民点按农村人口计算人均达到101.9平方米。总人口人均占用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14.0平方米。城镇主要集中在黄办和荷办,城镇建设和农村居民占用地今后主要走内部挖潜,盘活存量土地,防止城镇盲目外延扩大。农村居民点主要是历史自然形成,建设无规划,占用耕地过多。独立工矿用地由于矿山开发,闲、废置土地的复垦及再利用跟不上,产权关系有待于理顺,一方面新建企业大量占用土地,一方面企业内容空余土地利用不充分。 (4)本区交通用地要有大的发展,水柏铁路已经在建,水株复线和六盘水编组站的建设即将开始,铁路及相关设施的建设将带动地方和沿线经济的发展。钟山区是六盘水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工矿密集,交通比较发达,各乡镇所在地都处于交通干线上,但公路质量还有待提高,极少部份村不通公路,为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现有公路和农村道路还应大力改造,修通村级公路,做到村村通公路。 (5)本区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方面,存在利用难度大,开发少的特点,仅在坡土改造方面,结合坡改梯工程降低了改造部分的宽田土坎的比例。由于现有牧草地利用尚不充分,因此荒草地的开发上没有大的变化,植物造林也基本上 未涉及这部分土地,今后在利用方向上首先要认清这部分土地也是重要的可利用的土地后备资源,除部分可开发成耕地、园地外,大量的可开发成林地,结合土地整理,特别是耕地的改良、改造,减少田土坎比例,搬走田土中的露石头,利用田土坎种杂粮、种草放牧是今后未利用土地的利用方向。 3、土地开发利用程度 (1)钟山区土地垦殖率为42.7%,对于山区来说,垦殖率 过高,影响生态平衡而且耕地平均质量差,耕地产出率低。 (2)土地利用率为91.2%,利用程度数量上较高,但质量上还比较低。 (3)本区土地农业利用率为80.8%,具有山区农业经济土地利用特点。 (4)有林地覆盖率,钟山区有林地覆盖率为2.4%,表明严格意义的森林覆盖率极低,林地中灌木林比例占主导地位,用材林、经济林规模太小。 (5)建设用地率,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8.8%,基本能反映钟山区建设用地情况。 4、土地利用经济效率 (1)总土地经济效益,96年国民经济产值与总土地面积之比为3754元/公顷。 (2)耕地、园地效益,96年钟山区农业总产值与耕地、园地面积之比为3594.3元/公顷, (3)渔业用地效益,钟山区渔业用地效益为19354元/公顷,这表明水域用地利用程度较高。 5、土地利用特点 (1)垦殖率高、旱地比重大、耕地质量差 钟山区土地垦殖率达42.7%,属全省垦殖率较高的地区,坡耕地比重大,而且多处于海拔1800~2000米地带,气候冷凉,水源缺乏,多为一年一熟旱耕地,生产率低。 (2)菜地比重低 专业菜地仅占耕地的2.3%,近年来季节性蔬菜地生产虽有所发展,但仍不能满足需求。 (3)园地面积偏少 本区园地面积偏少、发展程度低、未形成规模化产业。 (4)有林地面积极少 有林地面积仅占林地的2.4%,生态环境差,水土流失 严重。林业生产产出率低下。 (5)矿产资源丰富、工矿密集、交通便利 本区矿产资源丰富,工矿密集。城镇建设已形成一定规模,区位优势明显,成为我省西部最大的城市,城镇和工矿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5.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交通、通讯条件好,有利于对土地特别是城镇和独立工矿用地进行更合理的开发利用。 (6)土地污染日趋严重 由于采矿、冶炼及加工业的发展,加之企业众多,生态保护不够,环境条件愈加恶劣。“三废”污染特别是固体废弃物造成对土地资源的破坏。 5、土地资源利用潜力 根据钟山区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见表二,,耕地后备资源共有617.65公顷。林地中可开发耕地217.77公顷,其中140.67公顷可开发成较好的耕地,但本区垦殖率过高,这部份林地的生态保护作用也极其需要。牧草地可开发成耕地533.56公顷,但仅有141.75公顷可开发成中等质量耕地,未利用土地中的荒山荒坡可开发耕地23.69公顷,其中21.96公顷为勉强可开发耕地。本区提高耕地质量和保持耕地指标内总量动态平衡应主要在改造中低产田土上下功夫,根据评价结果,现有耕地中尚有1720.85公顷需改造才能适宜耕作, 同时要通过加大农业投入。耕地改造,坡改梯工程等措施达到提高耕地质量。 非农建设用地的需求受总量控制,除交通用地能基本满足外,城镇和独立工矿用地需求主要靠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这部分土地具备良好的利用前景,根据预测2010年全区人口达到59.17万人,各项建设将进一步发展,解决人口增长对土地的需求,城镇需提高建筑容积率13.4%。随着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城镇内土地价格增值,存量土地必然朝合理利用方向发展。独立工矿用地内部土地利用潜力主要在利用经济改革形势,在充分利用内部闲置土地的同时,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股份制经济的发展,盘活现有独立工矿土地,同时通过城镇附近的独立工矿发展住宅产业,边远地区的独立工矿接纳“退二进三”调整出来的产业,按现有独立工矿用地面积12%的开发利用潜力计算将获得214公顷的存量土地。 三、 规划目标和方针 1、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方针 钟山区地理环境优越,区位优势明显,矿产资源丰富,工业建设基础条件好,交通、通讯发达,是贵州西部重要的经济辐射点,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方针为,以《六盘水市钟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 目标纲要》为指导,以上级下达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控制,以保持耕地指标内总量动态平衡有余为条件,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充分考虑各行业对土地的需求,优化配置土地,扩大土地供应增量,盘活土地存量,以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有机、有序、有利地协调发展,以土地利用的区域化、专业化、集约化、商品化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方向,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钟山区全部土地资源,不断提高土地综合效益,为钟山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和任务 为实现和完成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方针的战略目标,规划期主要目标和任务为, (1)确保耕地面积在规划期末保持在20233.57公顷,在规划近期保持在20254.21公顷,在此基础上,大力改造中低产田土,提高耕地质量,提高菜地在耕地中所占的比重,基本满足城乡人民对蔬菜的需求。 (2)大力利用非耕地发展园地,规划园地面积561.50公顷,规划期增加园地453.22公顷,使本区干果、水果业基本形成产业化、专业化生产。 (3)森林覆盖率适度增加,林地中有林地面积得到大幅度 的提高,有林地面积由规划基期的2.4%提高到12.6%,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4)确保国家和省级大中型建设项目用地,优先保证铁路建设和公路建设用地,规划期增加交通用地502.25公顷,规划期末交通用地达到905.40公顷,规划近期安排294.35公顷土地。城镇建设所需土地着重内部挖潜,适当扩大供应增量,规划期增加526.78公顷,小城镇建设有较大发展。独立工矿用地增加538.67公顷,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独立工矿用地中存量土地,基本满足工矿建设发展需要。规划近期安排工矿建设用地158.19公顷。 (5)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因建设占用耕地数量,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耕地146.80公顷,通过土地开发增加723.36公顷,共补充耕地870.16公顷。 (6)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2000年)任务为, 确保耕地总面积保持在20254.21公顷,增加园地面积135.63公顷,城镇面积增加282.33公顷,达到1231.82公顷,工矿用地增加158.19公顷,达到2006.72公顷,铁路建设用地全部安排,铁路及设施(含编组站)面积达到290.86公顷。 3、2030年远景土地利用展望 展望2030年,由于钟山区经济的发展土地生产率将有显著的提高,土地资源将得到更加合理和充分的利用。由于土地经济效益的提高,对土地的投入也逐步增加,耕地总量基本保持不减并略有增加,全区总人口约70万人,由于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将更为紧缺,城镇化水平将由规划基期的61.5%提高到75%以上。耕地因建设占用减少与开发后备资源增加数量基本持平,而耕地质量将有较大提高,林木覆盖率将提高到36.5%左右,生态环境将进一步改善。人工草场和改良草场将有一定发展。牧草地载畜量有所提高,园地面积预计达到1400公顷,干鲜果基地建设形成新的农业经济增长点,形成集约化规模经营。未利用土地进一步开发,预计将有730公顷得到利用。 四、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见表三, 根据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方针、目标和任 务,在完成土地供需预测、土地适宜性评价等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对各业土地需求进行综合平衡,结合全区土地资源条件,以土地可供给量为基础,根据规划原则和方法,按土地利用调整次序,区级规划和办、镇、乡级规划同步协调进行,再进行土地利用指标调整,其优化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为(见表四), 1、 耕地(见表五)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20413.34公 顷,规划期末为20233.57公顷,总量减少179.77公顷,小于上级规划分配的耕地减少总量的200公顷指标,所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42.6%调整为42.2%。 规划期耕地增加量为736.83公顷,增加来源为牧草地开发耕地400.23公顷,通过村镇集中建设整理出耕地和土法炼焦必机焦清理出耕地共133.47公顷,整治滩涂清理耕地13.33公顷,荒山开发和田土坎整理出耕地189.80公顷。规划期内耕地减少量为916.60公顷,其中因生态保持需要退耕还园10.00公顷,建设用地占用677.27公顷,水毁30.33公顷。 耕地中菜地面积增加475.15公顷,增加99.5%,菜地在耕地中所占比例由2.3%提高到4.6%。 规划期内耕地严格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效保护好基本农田,同时积极推进土地整理,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搞好土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2、 园地 规划园地面积为561.50公顷,增加453.22公顷,增长 率为419.0%。所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0.2%提高到1.2%。在增加的园地中,由耕地退耕还园10.00公顷,宜园林地改造306.85公顷,宜园牧草地改造95.55公顷,未利用土地开发40.99公顷。 园地的发展除生态保护需要退耕还园的劣质耕地外,不得利用现有耕地发展园地。 3、林地 规划林地面积13571.00公顷,由于部分灌木林地用于发展园地,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减少163.99公顷,所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8.9%调整到28.3%。 规划期内林地共减少759.58公顷,其中发展园地306.85公顷,建设用地占用297.80公顷,交通建设占用154.93公顷。林地中有林地的面积从规划基期的1133.90公顷提高到6056.07公顷,有林地所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4%提高到12.6%。 林地的发展上坚持以长江防护林工程为基础,实行封、造、补、管结合,经济效益上走长、中、短兼顾,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逐步形成岩溶小区农田防护林体系。 4、 牧草地 牧草地由规划基期的4430.29公顷调整到3626.17公 顷, 规划期内减少804.12公顷。 规划期内牧草地共增加380.73公顷,来源为未利用土地。规划期内牧草地共减少1184.85公顷,其中用于开垦耕地533.56公顷,发展园地95.55公顷,造林436.80公顷,建设占用43.56公顷,交通用地占用75.38公顷。本区畜牧业的用地方向为加强草场改良,充分利用林地和田土坎放牧,提高农业秸杆利用率,稳定发展生猪生产,大力发展黑山羊。 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见表六) 规划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由规划基期的4221.88公顷调整到5233.99公顷,规划期内增加1012.11公顷,所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8.8%提高到10.9%。在增加的面积中耕地占用760.60公顷。 在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中城镇用地由规划基期的949.49公顷提高到1476.27公顷,增加526.78公顷。其中新占耕地387.72公顷。 农村居民点由规划基期的1397.31公顷调整至1338.68公顷,减少58.63公顷,减少部分为非农建设占用和村镇建设集中缩并清理出耕地。 独立工矿用地由规划基期的1848.53公顷提高到2387.20公顷,增加538.67公顷,其中新占耕地369.08公顷。 特殊用地由规划基期的26.55公顷调整到31.84公顷,提高5.29公顷。规划期内共增加旅游用地5.5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3.80公顷。规划期内共减少0.21公顷,为非农建设占用。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在使用上要合理布局,适当集中,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先使用现有存量土地和废弃地,以市场为引导,盘活现有的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6、交通用地 交通用地由规划基期的403.15公顷提高到905.40公顷,增加502.25公顷,增长率为124.6%。其中新占耕地248.52公顷。在新增交通用地中,铁路用地增加187.4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40.17公顷,铁路部门大型工程用地按其经批准设计方案优先供给。公路用地由规划基期的170.41公顷提高到450.73公顷,增加280.32公顷,增长率164.5%。其中占用耕地93.74公顷。 农村道路由规划基期的129.30公顷提高到163.81公顷,增加34.51公顷。增长率26.7%,其中占用耕地14.61 公顷。 7、水域 规划水域占用地由规划基期的331.33公顷调整至342.10公顷,规划期间增加10.77公顷。规划期间共减少20.84公顷,其中水毁复垦耕地13.33公顷,建设占用7.51公顷。规划期间共增加31.61公顷,其中水毁耕地30.00公顷,水毁未利用地0.80公顷,饮水工程占用0.81公顷耕地。水域占地原则仅用于解决人畜饮水工程和农业排灌设施。 禁止占用耕地挖塘养鱼。 8、未利用土地 未利用土地由规划基期的4241.19公顷调整至3410.72公顷,规划期间减少830.47公顷,所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8.7%降至7.1%。其中开发耕地189.80公顷,开发园地40.99公顷,开发林地158.79公顷,开发牧草地380.73公顷,建设占用48.17公顷,交通建设占用11.19公顷,水毁0.80公顷。 未利用土地在开发利用方向上鼓励开发,量力而行,充分利用,注重成效。 五、土地利用分区(见表七) 钟山区土地用途分区,是在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 根据规划原则和方法,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经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后划分。 全区共分8种土地用途区 1、农业用地区面积21957.99公顷,主导用途面积占规划耕地面积的94.5%,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5.9%。其中基本农田14479.28公顷(表七),一级基本农田7043.59公顷,二级基本农田7435.69公顷,一般农田4641.44公顷。 该区土地使用管制措施为, (1)对本用地区基本农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要求,落实责任人,签定责任书,出示公告,明确保护规则。 (2)因地制宜治理中低产田土,提高耕地质量和单产水平,增加耕地有效面积。 (3)科学种植、集约经营、规模生产、提高复种指数,提高土地利用率。 (4)除国家重点项目外,严禁非农建设占用,切实保护耕地。 (5)禁止使用区内耕地开挖鱼塘,发展园地。 (6)鼓励区内非农地转为农业用地。 (7)设立农田建设基金,增加资金和科技投入。 (8)严禁耕地撂荒,对于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不履行土地承包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而弃耕的土地,要按规定收回承包权。 3、 园地用地区 园地用地区面积为572.50公顷,主导用途面积95.0%, 占全区规划园地面积的97.0%。 园地用地区管制措施为, (1)科学管理、集约经营、进行基地化建设。 (2)充分利用交通、市场条件,生产地方优势果品,巩固和改造旧园地。提高园地的科技含量,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实行产、供、销一体化,提高园地的经济效益。 3、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面积14675.12公顷,主导用途面积占规划林地面积的91.9%,占土地总面积的30.6%。 林业用地区土地利用管制措施为, (1)认真贯彻《森林法》,完善并落实发展林业生产的各 项政策,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加强森林防火监测,保护好现有林地。 (2)严禁乱砍滥伐和在区内开荒、采石、建坟等,保护好区内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3)封山造林结合,大力植树造林,增加林地郁闭度,充分利用区内未利用土地,加强灌木林和疏林地改造,制定年度造林计划并落实措施,检查成果。 (4)搞好林业生产布局,调整林业生产内部结构,大力发展经济林,鼓励利用区内灌木林发展干果、水果生产。 4、牧业用地区 牧业用地区面积为4606.59公顷,主导用途面积占规划牧草地的96.1%,占土地总面积的9.6%。 牧业用地区土地利用管制措施为, (1)保护区内草场,加强草场改良,用、养结合。 (2)鼓励区内未利用土地开发成宜牧地。 (3)开发牧草地必须避免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5、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1680.51公顷,主导用途面积 100%。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5%。 城镇建设用地区土地利用管制措施为, (1)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规模进行宏观控制。 (2)加强对城镇用地的统一管理,不得下放规划管理权和用地审批权。 (3)按照城市、城镇规划科学配置土地,优化城镇内部结构。 (4)按照土地分等定级,确定土地价格,利用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加强旧城改造,盘活城镇建设土地,提高城镇土地使用效率。 (5)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行城镇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合法转让和出让。 (6)建立城镇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需改变用途的要办理有关手续。 (7)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或重大改动,须得到审批机关认可后进行,并按照《城市规划法》要求备案或报批。 6、 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1580.29公顷,主导用途面积1 占土地总面积的3.3%。 乡村建设用地区的土地利用管制措施为, (1)农村居民点的住宅建设要符合村镇建设规划,有条件 的地方要提倡集中建设。 (2)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多出的宅基地,要依法收归集体所有。 (3)农村居民建房,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并依法取得宅基地。 (4)要搞好村镇建设规划,村镇建设要集中紧骤,合理布局,尽可能利用农村居民点中的闲置土地、废弃地。 7、独立工矿用地区 独立工矿用地区是独立于城镇、村建设用地之外的工矿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铁路编组站及铁路部门较大用地也划入这一区。 独立工矿用地区面积2811.45公顷,主导用途面积100%,占钟山区土地总面积的5.9%。 独立工矿用地区土地利用管制措施为, (1)对新增规划内独立工矿用地尽可能节约利用,量力而行,不占或少占耕地。 (2)以市场经济为引导,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对效益低下的独立工矿,通过资产重组,盘活现有独立工矿用地区土地。 (3)规范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严禁非法抄买抄卖地皮等非法交易。 (4)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的,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对征而不用,长期闲置的土地要按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8、六盘水市中心区 本区为复区形式,为六盘水市城市建设重点布局区域,本区含黄办、荷办、凤凰乡、德坞镇全部土地,面积12908.32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7.0%。 六盘水市中心区土地利用管制措施为, (1)中心区的土地利用按国家土地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统一要求结合该区实际执行。 (2)城市和工矿建设需得到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按城市规划部门的建设布局安排用地。 (3)区内建设用地指标按市、区政府统一布署可在各办、镇、乡之间调剂使用。 (4)建设用地布局在不突破用地指标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区进行修编,在报上级部门审批后实施。 (5)城市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尽可能少占耕地特别是良田好土。 (6)三废污染大的工矿企业不得在区内发展,要对现有污染限期治理或搬迁,保证区内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六、 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见表八) 钟山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为六盘水铁路枢纽工程,含六 盘水铁路编组站、水株复线和水柏铁路。 铁路编组站位于凤凰乡双龙井村、石龙村、凤凰村、石桥村,双龙井村所占主体面积最大,编组站面积105.85公顷,其中耕地占用84.75公顷。钟山区境内铁路枢纽工程占地187.4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87.42公顷,用地布局涉及凤凰乡、黄办、荷办、德坞镇。 七、土地保护、整理、复垦和开发(见表九) 1、土地保护 (1)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耕地实行全额保护。禁止利用规划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点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应经法定程序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严格审批用地。 (2)钟山区土地资源实行用途管制,根据土地用途分区的 土地利用管制规则实施用地管理,由农地转为非农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并不得突破年度用地计划。 2、土地整理(见表十) (1)钟山区陡坡地多、梯化程度低,是规划期内整治的重点。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189.80公顷。 (2)村镇建设集中缩并,充分利用农村居民点闲置土地,整理出部分耕地,根据钟山区实际,规划期内整理出耕地49.77公顷。 3、土地复垦 (1)通过对土法炼焦改机焦,清理现有土法炼焦占用耕地,复垦耕地83.70公顷。 (2)水毁耕地的复垦 13.33公顷。 4、土地开发 (1)未利用地开发 牧草地开发耕地,全区共开发400.23公顷。 (2)园地开发 园地开发为土地条件适宜发展园地的非耕地,规划期内共开发453.39公顷。 (3)林地开发 宜林非耕地开发林地595.59公顷。 (4)牧草地开发 除利用林间放牧和田土坎放牧外,宜牧未利用土地开发成牧草地533.56公顷。 八、办、镇、乡土地利用(见表十一) 钟山区各办、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调控指标分解如下, 1、黄办 (1)耕地 规划耕地面积为449.66公顷。 非农建设占用耕地82.64公顷,其中城市和独立工矿占用86.96公顷,交通用地占用19.01公顷。补充耕地11.78公顷,其中村镇建设整理耕地6.18公顷,未利用土地开发5.60公顷。规划期内共减少94.19公顷。 (2)园地 规划园地面积为46.40公顷。 通过宜园灌木林地发展园地46.40公顷。 (3)林地 规划林地面积为621.11公顷。 规划期内林地减少共163.09公顷。其中减少部分为发 展园地46.40公顷,非农建设占用109.16公顷,交通建设占用11.63公顷。增加部分为草地营林4.10公顷。 (4)牧草地 规划牧草地面积为14.79公顷。 牧草地减少5.25公顷,其中发展林地4.10公顷,建设占用1.15公顷。 (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规划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882.08公顷。 规划期内共增加213.19公顷。增加部分为220.1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86.96公顷,林地109.16公顷,牧草地1.15公顷,水域0.41公顷,未利用土地22.43公顷,减少部分为农村居民点整治减少6.18公顷,交通建设占用0.74公顷。 (6)交通用地 规划交通用地面积为69.76公顷。 交通用地共增加32.97公顷。其中耕地占用19.01公顷,林地占用11.63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0.74公顷。 (7)水域 规划水域面积为5.84公顷。 水域减少0.41公顷,为非农建设占用。 (8)未利用土地 规划未利用土地为86.65公顷。 未利用土地减少29.62公顷,其中开发耕地5.60公顷,建设占用22.43公顷,交通建设占用1.59公顷。 2、荷办 (1)耕地 规划耕地面积为957.61公顷。 规划耕地减少146.53公顷。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占用153.33公顷,交通用地占用19.80公顷。增加部分为26.60公顷,其中宜耕牧草地开发19.20公顷,未利用土地开发7.40公顷。 (2)园地 规划园地面积为61.04公顷。 园地增加54.97公顷。其中宜园林地发展32.40公顷,宜园草地发展20.40公顷,未利用土地开发2.17公顷。 (3)林地 规划林地面积为427.50公顷。 林地面积增加29.29公顷。增加部分为105.70公顷,来源为宜林牧草地,减少部分为76.41公顷,其中发展园地32.40公顷,非农建设占用32.89公顷,交通占用11.12公顷。 (4)牧草地 规划牧草地面积为73.49公顷。 牧草地减少共146.06公顷,其中发展耕地19.20公顷,园地20.40公顷,林地105.70公顷,交通占用0.76公顷。 (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规划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925.98公顷。 共增加194.55公顷。增加部分为195.3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53.33公顷,占用林地32.89公顷,占用未利用土地9.09公顷,减少部分为交通建设占用0.76公顷。 (6)交通用地 规划交通用地面积为61.71公顷。 交通用地增加33.2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9.80公顷,占用林地11.12公顷,占用牧草地0.76公顷,占用居民点及工矿用地0.76公顷,占用未利用土地0.78公顷。 (7)水域 规划水域面积为16.63公顷。 规划期内水域不作调整。 (8)未利用土地 规划未利用土地面积为137.49公顷。 未利用土地共减少19.44公顷,其中开发耕地7.40公顷,开发园地2.17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占用9.09公顷,交通占用0.78公顷。 7、 德坞镇 (1)耕地 规划耕地面积为1046.40公顷。 耕地减少101.73公顷。耕地共减少155.53公顷,其中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占用124.05公顷,交通建设占用31.48公顷,共增加耕地53.80公顷,其中宜耕牧草地发展35.30公顷,居民点整理耕地8.00公顷,未利用土地开发10.50公顷。 (2)园地 规划园地面积为50.21公顷。 园地增加50.10公顷,其中宜园林地改造43.90公顷, 宜园草地改造6.20公顷。 (3)林地 规划林地面积为1128.92公顷,规划期内共减少14.42公顷。减少部分为89.72公顷,其中用于发展园地43.90公顷,建设占用19.15公顷,交通用地26.67公顷,增加部分为75.30公顷,其中牧草地造林74.40公顷,未利用土地开发0.90公顷。 (4)牧草地 规划牧草地面积为219.70公顷。规划期内减少3.84公顷。减少部分为127.28公顷,其中宜耕草地开发35.30公顷,发展园地6.20公顷,发展林地74.40公顷,交通用地占用11.38公顷。增加部分未利用土地开发18.44公顷。 (5)居民点有工矿用地 规划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341.35公顷,规划期增加133.00公顷。增加部分143.2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24.05公顷。占用林地19.15公顷。减少部分为10.20公顷,其中村镇建设缩并减少8.0公顷,交通用地占用2.20公顷。 (7)水域 规划水域面积为15.02公顷,规划期内不作调整。 (8)未利用土地 规划未利用土地面积为180.00公顷,规划期内减少29.84公顷。其中开发耕地10.50公顷,开发林地0.90公顷,开发牧草地18.44公顷。 4、大湾镇 (1)耕地 规划耕地面积为4627.10公顷,规划期内增加耕地213.83公顷。增加部分为302.53公顷,其中复垦耕地57.00公顷,宜耕牧草地利用204.53公顷,未利用土地开发41.00公顷,减少部分为88.70公顷,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占用61.70公顷。交通用地占用17.00公顷,水毁10.00公顷。 (2)园地 规划园地面积为124.45公顷,规划期内增加90.00公顷,来源为宜园林地。 (3)林地 规划林地面积为231.75公顷。规划期内减少93.92公顷。 减少部分为135.06公顷,其中发展园地90.00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占用19.45公顷,交通用地占用25.61公 顷,增加部分为未利用土地开发林地41.14公顷。 (4)牧草地 规划牧草地面积为918.14公顷,规划期内增加49.93公顷。增加部分为66.39公顷,为未利用土地开发,减少部分为16.46公顷,为交通用地占用。 (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规划居民点及工矿用地572.16公顷,规划期内增加24.15公顷。增加部分为81.15公顷,减少部分为57.00公顷,为工矿废弃地复垦耕地57.00公顷。 (6)交通用地 规划交通用地为110.27公顷,规划期内增加59.0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7.00公顷,占用林地25.61公顷,占用牧草地16.46公顷。 (7)水域 规划水域面积为104.99公顷,规划期内增加10.00公顷,来源为水毁耕地。 (8)未利用土地 规划未利用土地面积为498.81公顷,规划期内减少148.53公顷,其中开发耕地41.00公顷,开发林地41.14公顷,开发牧草地66.39公顷。 5、大河镇 (1)耕地 规划耕地面积为3963.99公顷,规划期内减少耕地110.62公顷。减少部分共62.21公顷。其中退耕0.37公顷,居民点及工矿建设占用44.22公顷。增加部分为172.83公顷,其中宜耕牧草地利用142.43公顷,村镇集中建设清理出耕地8.00公顷。未利用土地开发22.40公顷。 (2)园地 规划园地面积103.98公顷,规划期内增加69.47公顷。增加部分为69.64公顷,其中宜园林地发展34.90公顷,宜园草地发展0.50公顷,未利用土地开发33.87公顷,减少部分为交通建设占用0.17公顷。 (3)林地 规划林地面积1475.84公顷,规划期内减少57.15公顷。减少部分共66.15公顷,其中发展园地34.90公顷,工矿建设占用14.87公顷,交通建设占用16.38公顷,增加部分为宜林草地发展林地9.00公顷。 (4)规划牧草地面积590.80公顷,规划期内减少15.70公顷,其中发展园地0.50公顷,发展林地9.00公顷,交通建设占用6.20公顷。 (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规划居民点及工矿用地328.67公顷,规划期内增加53.97公顷。减少部分为村镇建设清理耕地8.00公顷,增加部分为53.97公顷,占用耕地44.22公顷,占用林地14.87公顷,占用未利用土地2.88公顷。 (6)交通用地 规划交通用地面积83.3公顷,规划期内增加30.98公顷。增加来源为占用耕地7.62公顷,占用园地0.17公顷,占用林地16.38公顷,占用牧草地6.20公顷,占未利用土地0.61公顷。 (7)水域 规划水域面积59.14公顷,增加10.80公顷,其中水毁耕地10.00公顷,占用未利用土地0.80公顷。 (8)未利用土地 规划未利用土地480.48公顷,规划期内减少60.56公顷,其中开发耕地22.40公顷,开发园地33.87公顷,工帮建设占用2.88公顷,交通建设占用0.61公顷,水域占用0.80公顷。 8、 汪家寨镇 (1)耕地 规划耕地面积为3588.65公顷。规划期增加耕地73.63 公顷。减少部分为79.71公顷,其中退耕还园9.07公顷,居民点及工矿建设占用45.30公顷,交通建设占用15.34公顷,水毁耕地10.00公顷。增加部分共153.34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清理耕地12.31公顷,清理工矿废弃地复垦26.70公顷,清理水毁耕地13.33公顷,牧草地开发60.00公顷,未利用土地开发41.00公顷。 (2)园地 规划园地面积为9.07公顷,为生态保护需要退耕还园。 (3)林地 规划林地面积2322.95公顷,规划期内增加19.95公顷。 减少部分为19.80公顷,其中工矿建设占用4.80公顷,交通建设占用15.00公顷。增加部分为未利用土地开发39.75公顷。 (4)牧草地 规划牧草地面积560.64公顷,规划期内增加10.32公顷。增加部分为16.32公顷,为未利用土地开发,减少部分为交通建设占用6.00公顷。 (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规划居民点及工矿用地542.69公顷,规划期内增加17.51公顷。增加部分为56.5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45.30公顷,占用林地4.80公顷,占用未利用土地6.42公顷,减少部分为39.01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集中建设清理耕地12.31公顷,清理企业废弃复耕26.70公顷。 (6)交通用地 规划交通用地面积102.94公顷,规划期内增加42.8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5.34公顷,占用林地15.00公顷,占用牧草地6.00公顷,占用未利用土地6.40公顷。 (7)水域 规划水域面积24.72公顷,规划期内减少3.33公顷,增加部分为水毁耕地10.00公顷,减少部分为水毁耕地复耕13.33公顷。 (8)未利用土地 规划未利用土地面积为516.25公顷,规划期内减少109.97公顷。其中开发耕地41.00公顷,开发林地39.75公顷,开发牧草地16.32公顷,工矿建设占用6.42公顷,交通建设占用6.48公顷。 7、老鹰山镇 规划耕地面积为1562.22公顷,规划期内减少13.73公顷。减少部分共34.70公顷,其中工矿建设占用30.50公顷,交通建设占用4.20公顷,增加部分共20.97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建设清理耕地4.17公顷,未利用土地开发16.80公顷。 (2)园地 规划园地面积14.34公顷,规划期内不作调整。 (3)林地 规划林地面积1301.65公顷,规划期内增加 15.05公顷。减少部分为交通占用1.70公顷,增加部分为未利用土地开发林地16.75公顷。 (4)牧草地 规划牧草地面积为192.86公顷。规划期内增加48.16公顷。增加部分为49.26公顷,为未利用土地开发,减少部分为交通建设占用1.10公顷。 (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规划居民点及工矿用地374.49公顷,规划期间增加35.23公顷。增加部分为39.40公顷,其中耕地占用30.50公顷,占用水域7.10公顷,占用未利用土地1.80公顷,减少部分为村镇建设清理耕地4.17公顷。 (6)交通用地 规划交通用地51.25公顷,规划期间增加8.14公顷。来源为占用耕地4.20公顷,占用林地1.70公顷,占用牧草地1.10公顷,占用未利用土地1.14公顷。 (7)水域 规划水域面积30.75公顷,规划期减少7.10公顷,为建设用地占用。 (8)未利用土地 规划未利用土地521.05公顷,规划期间减少85.75公顷。其中开发耕地16.80公顷,开发林地16.75公顷。开发牧草地49.26公顷,建设占用1.80公顷,交通建设占用1.14公顷。 8、观音山镇 (1) 耕地 规划耕地面积476.79公顷。规划期间减少14.30公顷。 增加部分共37.00公顷,其中牧草地改造成耕地25.50公顷,未利用土地开发11.50公顷,减少部分共51.30公顷,其中退耕还园0.56公顷,工矿建设占用48.40公顷,交通建设占用2.34公顷。 (2)园地 规划园地面积14.74公顷,规划期间增加12.06公顷,其中退耕还园0.56公顷,宜园林地发展9.40公顷。宜园草地发展2.10公顷。 (3)林地 规划林地面积878.36公顷,规划期间增加97.48公顷。减少部分为35.92公顷,其中发展园地9.40公顷,工矿建设占用26.15公顷,交通建设占用0.37公顷,增加部分共133.40公顷,其中宜林牧草地发展84.50公顷,未利用土地开发48.90公顷。 (4)牧草地 规划牧草地568.80公顷,规划期间增加57.00公顷。增加部分为未利用土地开发180.49公顷,减少部分为123.49公顷,其中用于耕地25.50公顷,发展园地2.10公顷,发展林地84.50公顷,工矿建设占用11.20公顷,交通建设占用0.19公顷。 (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规划面积为423.20公顷,规划期间增加85.7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48.40公顷,占用林地26.15公顷,占用牧草地 11.20公顷。 (6)交通用地 规划交通用地面积为28.84公顷,规划期间增加2.96 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34公顷,占用林地0.37公顷,占用牧草地0.19公顷。 (7)水域 规划水域面积为5.54公顷,规划期间不作调整。 (8)未利用土地 规划未利用土地242.95公顷,规划期间减少240.89公顷,其中开发耕地11.50公顷,开发林地48.90公顷,开发牧草地180.49公顷。 9、凤凰乡 (1)耕地 规划耕地面积为1724.60公顷,规划期间减少耕地200.55公顷。减少部分为245.86公顷。其中工矿建设占用126.03公顷,交通用地占用119.83公顷,增加部分为45.31公顷,其中未利用土地开发11.20公顷,宜耕牧草地24.70公顷,村镇建设清理出耕地9.41公顷。 (2)园地 规划园地面积82.30公顷,全部为增加部分,其中宜园林地改造21.60公顷,宜园草地发展60.70公顷。 (3)林地 规划林地面积1818.74公顷。规划期间增加16.28公顷。增加部分为101.75公顷,为宜林牧草地发展成林地,减少部分为85.47公顷,其中发展园地21.60公顷,工矿建设占用40.20公顷,交通建设占用23.67公顷。 (4)牧草地 规划牧草地面积275.92公顷。规划期间减少193.50公顷。减少部分为234.73公顷。其中宜耕地开发24.70公顷,发展园地60.70公顷,发展林地101.75公顷,工矿建设占用29.61公顷,交通建设占用17.57公顷,增加部分为未利用土地开发40.83公顷。 (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规划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63.64公顷,规划期间增加182.08公顷。增加部分为工矿建设占用耕地126.03公顷,占用林地40.20公顷,占用牧草地29.61公顷,占用未利用土地4.01公顷,减少部分为村镇建设集中缩并清理耕地9.41公顷,交通用地占用8.36公顷。 (6)交通用地 规划交通用地231.56公顷,规划期间增加169.9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19.83公顷,占用林地23.67公顷,占用牧草地17.57公顷,占用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36公顷,占用未利用土地0.53公顷。 (7)水域 规划水域面积37.57公顷,规划期间不作调整。 (8)未利用土地 规划未利用土地为252.58公顷,规划期间减少56.57公顷,其中开发耕地11.20公顷,开发牧草地40.83公顷,工矿建设占用4.01公顷,交通建设占用0.53公顷。 10、月照民族乡 (1)耕地 规划耕地面积1836.55公顷,规划期间减少6.82公顷。增加部分为46.00公顷,其中宜牧草地开发21.90公顷,村镇集中建设清理出耕地1.70公顷,未利用土地开发22.40公顷,减少部分为19.82公顷,其中工矿建设占用15.11公顷,交通建设占用3.90公顷,用于饮水工程0.81公顷。 (2)园地 规划园地面积38.85公顷,其中宜园林地改造28.25公顷,宜园草地改造5.65公顷,未利用土地开发4.95公顷。 (3)林地 规划林地面积1190.18公顷,规划期间减少13.46公顷。减少部分为82.16公顷,其中发展园地28.25公顷,工矿建设占用31.13公顷,交通建设占用22.78公顷,增加部分为68.70公顷,其中宜林草地发展57.35公顷,未利用土地开发11.35公顷。 (4)牧草地 规划牧草地面积为618.29公顷,规划期间减少93.22公顷。减少部分为102.22公顷,其中宜耕地21.90公顷,发展园地5.65公顷,发展林地57.35公顷,工矿建设占用1.60公顷,交通建设占用15.72公顷,增加部分为未利用土地开发9.00公顷。 (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规划面积为279.73公顷,规划期间增加72.68公顷。增加部分为占用耕地40.11公顷,占用林地31.13公顷,占用牧草地1.60公顷,占用未利用土地1.54公顷,减少部分为村镇建设清理出耕地1.70公顷。 (6)交通用地 规划交通用地面积63.59公顷,规划期间增加50.4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1.90公顷,占用林地22.78公顷,占用牧草地15.72公顷,占用未利用土地0.06公顷。 (7)水域 规划水域面积为41.90公顷,规划期间占用耕地0.81公顷用于饮水工程。 (8)未利用土地 规划未利用土地494.48公顷,规划期间减少49.30公顷,其中开发耕地22.40公顷,开发园地4.95公顷,开发林地11.35公顷,开发牧草地9.00公顷,工矿建设占用1.54公顷,交通建设占用0.06公顷。 九、实施规划的措施 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得到实施,钟山区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合理、持续的利用,必须得到行政、经济、法律法规和技术保障。 1、 党委、政府充分重视,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 和领导是规划实施的关键。区党委、区政府要把规划纳入重要工作,建立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并层层落实,定期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2、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通过,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改动,必须严格执行,同时建立规划许可制度对各项建设用地和土地开发利用,必须按用途分区审核其占地规模、位置和用途,按年度用地计划审核, 符合规划要求的发给土地利用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用地。 3、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对农地和非农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加强土地利用计划、专项规划和与土地利用有关的综合规划、行业规划的用地审核,落实耕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措施。 4、严格实施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落实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实施政府领导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度、规划执行检查制度、规划执行监督制度。 6、加大土地有偿使用力度,培育完善地产市场,促进合理、充分利用土地,依据土地质量、用途、区位条件,采用经济手段控制乱占滥用土地,同时充分盘活存量土地资产,促进非农建设用地外延型发展向内涵深度开发利用转变,以节约用地。 7、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钟山区土地资源优势,创造条件,调动区内区外各界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积极性,采取土地利用与效益挂钩的措施,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所需资金。 8、加强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执行规划的重 要性、主要内容、制度、措施等,提高执行规划的自觉性。 9、加大土地管理工作的力度,清查违法占地,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 10、改进规划管理技术手段,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对规划的执行进行动态管理,对规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及时处理,作好完善、修改规划的技术工作,按规程报批后执行。 11、本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必须经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报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程要求进行修改。 十、规划的审批、实施和解释 1、本规划经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报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审批。 2、本规划经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钟山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3、 本规划由钟山区国土局负责解释。 六盘水市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 说 明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说明是对规划编制过程和成果需要说明、解释、介绍的情况,以便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进一步的了解,便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和批准后的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说明, 一、编制规划的简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要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贵州省国土厅和六盘水市国土局的工作部署,于1996年9月开始,经过准备工作、调查研究分析、资料收集、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工作班子、现场调查、单项专题研究、协调各方面意见、编制规划等阶段,于1997年12月完成了六盘水市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全区10个办、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区党委、区政府对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还明确一名业务骨干为联系员,具体负责本部门与规划的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课题组,课题组由省、市、区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 在完成人员组织,落实经费后,课题组拟定了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和技术方案,经领导小组和上级业务部门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在收集、整理、分析资料的基础上,开展了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供需预测、土地利用潜力分析,土地整治复垦、开发研究,土地利用分区等专项课题研究,为规划的编制提供了基础依据。在此基础上,同步开展 了区级规划和10个办、镇乡规划的编制工作,形成了六盘水市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工作。在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和上级下达的主要指标分解表后,根据新的要求,组织了调整和修改,形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再经区内协调、平衡和修改后,最后完成了《六盘水市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 二、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 1、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 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以上级下达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不得突破指标,在实现上级下达的规划期耕地总量指标的基础上做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规划的编制以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有机协调发展,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为基本方向,根据《六盘水市钟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钟山区土地资源条件,充分考虑各行业对土地的需求,协调部门和产业间用地矛盾,在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基础上,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分解到各办、镇、乡,具体落实到村块和图斑。 在规划中要做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以实现钟山区国民经济稳定、协调、持续发展。 在规划编制工作中要做到实事求是,图出有因,数出有据,规划经审批后要切实可行。 2、编制规划的原则 (1)合理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 (2)土地集约利用的原则。工矿建设相对集中,打破行业界线,在总量控制内根据办、镇、乡发展工矿建设布局和土地资源状况,合理安排工矿用地。 (3)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 (4)按产业政策安排用地次序的原则。 (5)统筹兼顾,合理利用的原则。 (6)区级规划和各办、镇、乡规划同步协调统一的原则。 (7)各部门参与规划的原则。 (8)注重实施的原则。 3、编制规划的任务 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完成和已完成的工作为,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供需预测,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资源利用潜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研究,土地利用分区等 专题研究,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10个办、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六盘水市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及《六盘水市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说明》,土地利用现状图、钟山区和10个办、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分区图作在总规图上,,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图。 三、编制规划中具体问题说明 1、资源来源 (1)土地资源数据为1996年变更调查资料。 (2)土地利用现状图为详查验收图件加入1996年前变更内容。 (3)人口资源为钟山区计生委、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分局历前人口统计,基期年人口数为1996年末人口数。各乡镇人口数为撤并建后人口数。 (4)钟山区各项社会、经济指标来自1997年贵州年鉴(1996年数据)、钟山区计划局。 (5)六盘水市、钟山区及各办、镇、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6)钟山区区属各部门规划、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及单项用地计划。 (7)各办、镇、乡年度工作报告,统计站提供各项社会经济指标,工业和交通布局、农业用地布局为各办、镇、乡与规划编制人员、土地管理部门商定。 (8)各办、镇、乡资料均为撤并建后资料。 (9)钟山经济开发区土地资源权属界线由区国土局提供,数据由原属办、镇、乡、村中由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量算统计并单列。 (10)铁路建设用地资料为1:500比例尺六盘水铁路枢纽工程设计图。 (11)钟山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 2、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说明 (1)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宽度小于一米的沟渠、路、田土坎,分为灌溉水田、望天田、旱地和菜地。 (2)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的土地。分为果园、桑园、茶园和其他园地。 (3)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等林木的土地,不含城镇村绿 化用地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分为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材造林地、迹地和苗圊。 (4)牧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分为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 (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指城市、建制镇、村庄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建设用地,含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分为城市、城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用地和特殊用地。 (6)交通用地 指居民点以外的各种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护路林。分为铁路、公路、农村道路。 (7)水域 指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河流水面、湖泊、水库、坑塘、滩涂、沟渠和水工建筑。 (8)未利用土地 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土地。可分为荒草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大于1米的田土坎和其他未利用土地。 3、重要规划指标和用地布局依据 (1)根据上级下达的规划期耕地减少指标916.60公顷,其中非农建设占用耕地876.60公顷,在编制规划时全额规划安排使用,首先确保铁路枢纽工程用地,以其工程设计图落实在具体办、镇、乡、村的图斑上,在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用Kb—90电子求积仪量算面积,统计各种土地类型面积(规划变更图斑面积算统一用上述方式完成),城镇建设占用耕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计算、分解,占用耕地到乡镇,除钟山经济开发区建设占用耕地未落实到图斑外,其他全部落实到图斑。工矿建设用地根据各办、镇、乡土地条件和布局思路,由各办、镇、乡与规划编制人员和土地管理部门现场共同商定,安排工矿建设用地,选定工业发展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城市建设。 对上级下达的退耕10公顷和灾毁30公顷按土地条件分解到乡镇,但未落实到图斑,这是因为减少的这部分耕地将可能是分散零星的,灾毁耕地也难于准确予测准确位置。 (2) 根据上级下达的规划期耕地减少量200公顷指标, 在编制各办、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根据土地适宜性 评价、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等专题研究,把增加耕地736.83公顷落实到村。规划结果全区耕地减少量为179.77公顷,未突破指标。 (3)钟山区工矿企业众多,大量城镇人口居住在独立工矿企业,城镇和独立工矿人均占用量122.77平方米,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137—90)不增加用地面积,但由于尚未准确区分城镇和独立工矿居住人口规划期增加城镇面积按黄办、荷办城镇人口计算。规划期间增加城镇面积463.45公顷。 (4)全区农村居民点按农村人口计算达98.06公顷/人,按《村镇规划标准》(GB137—90)不增加用地面积,按标准还可减少142.50公顷,考虑规划执行的可行性,除部分并入城镇外,规划通过村镇建设清理耕地49.77公顷。 (5)规划园地面积561.50公顷,与上级规划617.50公顷基本接近。 (6)规划林地面积13571.00公顷,上级规划林地面积14037.16公顷。林地面积在规划时为保持生态平衡,防止水土流失,对经适宜性评价宜耕林地不改变用途,宜林荒地40.99公顷,宜林牧草地95.55公顷,退耕10.00公顷,其他不宜林土地未规划成林地。由于林地不含城镇村及独立工 矿内绿化林地,路旁、水城旁护路、护岸林、果园等,因此与林业部门统计有差别。 (7)规划牧草地3759.50公顷,上级规划牧草地面积5666.42公顷。本区宜牧荒地仅能开发牧草地380.73公顷,考虑畜牧业发展充分利用林间、田土坎、放牧,即现有2564.79公顷田土坎可用于放牧,但仍计入未利用土地,以便与土地变更调查衔接。 (8)规划水域面积342.10公顷,上级规划水域面积471.35公顷,由于水域的扩大主要占用耕地,受耕地占用指标限制,规划期增加水域面积10.77公顷。 (9)规划未利用土地面积3410.72公顷,上级规划面积1170.42公顷。由于现有大于1米田土坎2564.79公顷,裸岩石砾地1170.44公顷,加上其他难利用土地,规划期间未利用土地减少830.47公顷,减少率为19.6%,比较可行。 4、部门用地协调情况 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之一为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特别是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数量有严格的限制。在编制规划时根据钟山区建设发展需要和部门用地需求,按用地顺序尽可能的安排规划期间的建设用地,但必然地不能完全满足各部门的用地需求,而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 作适当调整,以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可能适应建设发展需要。 (1)与城市规划部门协调情况 参加协调各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钟山区国土局、六盘水市建委、六盘水市规划局)认为,对市中心区(黄办、荷办、德坞镇、凤凰乡部分土地)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比例较大,基本符合城市发展规律。市规划局未划定2010年城市建成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建成区布局可根据具体城市规划在耕地占用指标内调剂使用。 协调各方认为应将六盘水市中心区划为一个土地利用分区,而不宜将钟山经济开发区划为土地利用分区,以体现钟山区城市建设的特点。 协调各方一致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城市用地的供需矛盾。六盘水市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水平逐步提高,规划局予测到2010年城市人口为40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测城市人口为31万人,含国家重点项目新增人口,,按人均100平方米面积计算尚需1000~1500公顷土地。 协调各方意见不一致的地方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按规程进行编制,如城市建成区内道路不另行分配占用土地指标。在六盘水市中心区的界线问题上,市规划局所指范围约10000.00公顷,但未提供准确界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为便于土地管理和规划实施,把六盘水市中心区作为一个土地利用分区,面积扩大为12908.32公顷,范围包括黄办、荷办、德坞镇、凤凰乡全部土地。 协调会议形成了一个会议纪要,对主要问题达成共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仍按有关规程操作,同时将城市用地供给和需求情况向市政府作专项报告。 (2)与铁路部门用地协调情况 铁路建设用地(含编组站)按照部门设计图,所占用土地在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量算统计,铁路编组站生活区用地由于没有具体设计布局,统一由城镇建设用地中安排。 六盘水铁路枢纽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能满足需求。 (3) 与交通部门(公路)用地协调情况 交通部门公路建设(1996~2010)规划新建、改扩建公路 用地需求予测为408.59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用地260.60公顷。在公路宽度的规划上部门计算宽度较高,公路长度也留有余量,而且部份改、扩建公路在原有路基上进行,城市、城镇内公路建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入城镇建设用地。 按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各级公路路基宽度指标,基本上能满足公路建设用地需求。 (4)与农、林、牧业部门用地协调情况 规划基期年土地资源数据与各部门使用数据不一致。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调使用1996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农、林、牧业使用基础数据由于调查时间、方法、含义不同,因此在作好土地变更调查资料解释工作的基础上,各项数据的来源和使用 得到有关部门的了解,以使各项数据尽可能接近。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的优化 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为先期编制,该规划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十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钟山区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以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和耕地占补平衡有余为原则,以合理安排、协调需求与供给关系,协调各业用地矛盾,收集资料,现场征集意见,外业调查,在完成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区级规划和办、镇、乡级规划同步进行,规划方法符合要求,土地利用方向合理。 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的编制是在接到六盘水市主要指标分解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后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 针、方法基本不变,但更强调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和控制耕地减少量指标为目标,合理补充耕地,重新对专题进行研究,返回到办、镇、乡级规划,并对方案?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修改,重新编制出方案?。 对待选方案比较如下, (1)方案?规划期内耕地增加61.09公顷,方案?减少179.77公顷,方案?符合钟山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多,耕地后备资源少的特点,符合上级下达的规划期耕地减少200.00公顷的指标。 (2)方案?退耕还园20.00公顷,方案?退耕还园10.00公顷,方案?符合上级下达退耕10.00公顷指标。 (3)方案?宜耕林地发展耕地105.71公顷,方案?林地不规划为耕地。方案?一方面有利于生态环境,一方面也避免垦殖率过高的问题。 (4)方案?牧草地减少1155.45公顷,方案?减少1051.52公顷。 (5)方案?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增加382.71公顷,方案?增加942.12公顷。 (6)方案?交通用地增加235.05公顷,方案?增加438.91 公顷。 (7)方案?未规划灾毁耕地,方案?按下达指标规划了30.00公顷并分解到办、镇、乡级规划。 (8)方案?未利用土地减少587.29公顷,方案?未利用土地减少830.47公顷,方案?未利用土地开发力度加大。 (9)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按原规程编写,缺办、镇、乡土地利用的章节,方案?按新规程要求编写,并对方案?文本中的不当和问题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通过对待选方案的产生过程和比较,方案?实质上是方案?的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更符合上级规划要求,也是符合钟山区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可行性更强,因此选定方案?为规划优化推荐方案。 推荐方案经各方协调,征集意见,修改完善后,最后形成《六盘水市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 5、实施规划的条件 钟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在实过程中需具备以下条件,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把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重 要工作内容,并制定任期目标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土地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2)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专项规划,根据近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分解到办、镇、乡。 (3)办、镇、乡土地管理职能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单项规划和计划具体落实措施,把工作布置到村,任务落实到图斑。 (4)根据近期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和投资落实情况,合理安排土地用地指标和布局,制定年度用地计划。 (5)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制定专项用地计划。 (6)根据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制定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计划,落实造地资金,下达到办、镇、乡,由办、镇、乡分解到村,任务落实到人。 (7)建立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检查验收制度,未按规定完成任务的,应停止批地和缴纳造地资金。 (8)各项非农建设用地须得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用地。 (9)每年进行的土地变更调查要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10)对因特殊情况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的, 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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