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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水阁控规文本丽水水阁控规文本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所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GB50289-98); 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第一章 总 则 9(《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城建[1993]784号; 第1条 为科学合理地指导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的开发建设(以下简称水阁工 10(《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公安部、建设部,(88)公(交管)字90号; 业区或工业区),促进工业区用地的合理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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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水阁控规文本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所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GB50289-98); 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第一章 总 则 9(《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城建[1993]784号; 第1条 为科学合理地指导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的开发建设(以下简称水阁工 10(《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公安部、建设部,(88)公(交管)字90号; 业区或工业区),促进工业区用地的合理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规和《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 12(《丽水市水阁工业区路网规划专题会议纪要》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3(与本规划有关的国家、省、市颁布的规范、规定、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 第2条 规划范围: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位于丽水市区西南的水阁镇辖区, 第7条 规划原则: 南至大溪,北至大溪;东至远期快速干道,西至进城连接线,规划总面积 1(保持工业区的功能与结构完整 13.1平方千米(不包括绕城公路、远期快速干道以及进城连接线的建设用地)。四 工业区是整个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规划与建设必须服从城市总体规都商住地块位于丽水市西部,水阁工业区的西北部。东至绕城公路,南至 划的统一部署,以总体规划为依据,以现状及发展条件为基础,综合确定其规大溪,西至大溪,北至大溪;规划总面积为2.3平方千米。 划结构、路网体系和大型设施的配置;同时,保证工业区中产业园区、居住区第3条 本规划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应,水阁工业区及四都商住 块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功能的充分发挥。 地块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建设活动及管理措施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及意 2(完善工业区的用地配置 图,此外还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法规及规定。 在完善工业区的产业用地结构的同时,应增强为工业区服务的科研、信息、第4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规划图册三部分共同组成。 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等功能用地的综合规划。在保证功能合理的前提下,优先安第5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排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绿化用地。 3(合理控制工业区的人口容量 丽水城市总体规划中虽然已明确规定了工业区合理的人口数量,但是本次第二章 规划依据、规划原则和规划目标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规模有了较大的增加,结合用地现状及工业区发展条 第6条 规划依据: 件,将工业区的规划总人口控制在7.2万人以内。同时,以本规划为依据,及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时做好工业区内农居点的综合调整和居住新区的建设规划。 2(《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丽水市建设局; 4(处理好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灵活性与严肃性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在确保规划严肃性的前提下,尽量使规划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与建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07-90); 设模式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和操作弹性;规划除了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要求 对教师党员的评价套管和固井爆破片与爆破装置仓库管理基本要求三甲医院都需要复审吗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外,还应做到近、远期有机结合,为工业区的分期滚动开发创造有利条件。 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1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所 第8条 规划目标 第二节 用地布局 水阁工业区的建设将是丽水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是丽水工业经济向集团化、第10条 公共设施用地 群体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战略的落实以及形成工业经济中坚力量的核心地区。 在工业区北部的居住区中心集中布置商业、综合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建 水阁工业区在工业结构上要以竹木加工、机械制造、轻纺加工、电子信息、设用地,将此中心建设成为整个工业区的北部生活服务综合中心。 生物制药以及精细化工等高技术含量的一、二类工业为主,在城市总体需要时,经四路与纬六路、纬七路之间,规划商住综合地块,安排商住混合建设用也可以考虑少量三类工业。把工业区建成基础设施完善、技术先进、经济发达、地和办公、市场、学校、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的产业园区。 沿经三路、经四路与纬十二路交叉口附近的建设用地规划为商住综合地块。 工业区的建设是长期的过程,规划既要有宏观考虑、统一规划和总体布局,形成南部地块的居住生活和工业生产的服务中心 又要根据人、财、物的具体情况,集中力量先搞好起动区的规划,实现滚动开规划公共设施用地(C)17.43公顷,包括C11、C21、C22、C24、C26、C41、发,做到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收效一片。 C51等公共设施用地。各小类用地详见表3.1: 表3.1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表 用地名称 用地代码 地块编号 地块面积 第三章 规划布局 公共设施用地 C / 17.43 3-13 C11 2.57 第一节 规划结构 行政办公用地 C21 2.66 商业用地 1-5,3-5 第9条 水阁工业区因其自然的地貌条件,在整个狭长的规划地块中形成其 C22 1-7 1.26 金融保险用地 了由两个中心区、三个居住组团和三个综合产业区片所组成的规划结构形态。 C24 1-15 1.17 服务业用地 两个中心区:第一个中心区位于工业区的北部,与规划的北部居住组团一 C26 1-21 1.12 市场用地 同构成。第二个以新老53省道在工业区中部形成的叶状地块为核心,由园林中 C41 3-12 2.56 体育场馆用地 公园、高新产业区、居住与商贸综合区共同组成。 C51 3-14 6.09 医院用地 三个居住组团:工业区北端第一个中心区内的以多层和小高层为主的北部 第11条 居住用地 居住组团;另一个居住组团位于工业区中部中心区地块以二类居住用地和农居 规划形成三个功能完善的居住组团。 点改造为主的中部居住组团。第三个居住组团位于工业区南端以农居点改造和 1、住宅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为主的南部居住组团。 在整个工业区形成三个由小区规模及中心组团规模的住宅建设用地。住宅三个综合产业区片:工业区内部的工业用地比较集中,形成了相对完整的 用地与主要生活性干道相临的采用商住综合用地(RC)形式进行综合建设与开综合性产业片区,其中包括机械制造工业园区、轻纺加工工业园区、新材料工 发,形成层次丰富的城市景观。 业园区、精细化工工业园区、生物制药产业园区和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北部为 工业区内结合现状规划十一片农居用地。进行新村的调整规划,满足农居高新技术综合产业园区片;中部为以二类工业为主,兼有三类工业的综合产业 安置的需要,并与现状建设及基地自然环境相协调。 园区片;南部为一、二类工业兼有的综合产业园区片。 农居安置用地的住宅建设用地主要以三类住宅为主,其余的住宅建设用地 2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所 以二类住宅为主。 第12条 道路、广场和对外交通用地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l、交通组织 为居住生活服务的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沿生活干道布置。 本区交通可分成二个部分,一部分是内部交通流,另一部分过境交通流。 在整个工业区中合理布置教育设施,扩大原有水阁中学的用地规模;同时,绕城公路、进城连接线、远期快速交通组织分成二级,第一级是由快速干道( 合理布置小学和幼儿园,整个工业区的原有小学在生活区块中的服务半径均较干道)构成环线,采取管理措施,在交通高峰时间,引“过境”交通流通过环为合理,但用地面积相对较小,应按国家中小学用地标准予以扩建,并应按合线输导进入相邻区块,环线截流“过境”交通流,环线在工业区中起到交通“保理的服务半径规划托幼合设的幼儿园。 护壳”作用。第二级是核心区四周道路构成环线,保障核心区交通顺畅和环境 3、道路用地 的整洁。 居住区的主干道的红线宽度控制在24,36米左右,干道间距控制在800,2、路网布局 1000米左右;次干道的红线宽度控制在12,20米左右,干道间距控制在300,合理规划主次干道道路的路幅宽度、路网密度,规划区的路网形式以环路500米左右。 和方格网道路结合。 4、绿地 道路长度、宽度、断面形式,详见表3.3水阁工业区道路一览表。 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结合居住小区的开发建设应设置小区集中绿地,面积3、静态交通设施 应控制在0.4公顷以上。 水阁工业区结合街头绿地规划停车场6处。在进出工业区的主要路口均规 规划居住用地(R)312.74公顷,包括R21、R22、R31以及CR等建设用地。划设置社会公共车辆的停车场,停车场每处设50,150辆标准车值。在核心区各小类用地详见表3.2: 结合中心区设置交通性广场用地,集中设置社会公共停车场,其中部分可以采 表3.2 居住用地规划表 用地下停车场库和停车楼的形式。 用地名称 用地代码 地块编号 地块面积 结合绿地、公建设置两个游憩集会广场,在综合商贸中心区规划步行系统 居住用地 R / 312.74 贯通商业、文化、娱乐等核心用地。 1-3,1-16,1-23,1-25,1-27,2-7,城市公共加油站按服务半径0.9,1.2公里布置,在水阁工业区规划3,4R21 156.38 其 二类住宅用地 3-11,4-7,4-9,5-5,5-9,9-5,9-9 个。 R22 9.42 二类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17,2-11,3-4 合理规划工业区的公交线路和公交站点,结合道路建设每个公交站点均应 1-8,1-20,2-3,2-10,2-16,4-5,中 R31 78.89 三类住宅用地 设港湾式停靠站。 5-4,5-10,8-4,8-7,9-10 1-2,1-4,1-6,1-9,1-11,1-14, 1-19,1-22,1-24,1-26,2-8,3-3, CR 68.05 商住用地 3-10,4-1,4-4,5-3,5-8,5-11, 8-6,9-6,9-8,9-11 3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所 表3.3 水阁工业区道路一览表 仓储及货运用地。仓储货运用地安排在经二路以东,纬三路以南地块,形成具 有集约用地规模的物流中心。小型的仓储用地由各工业区各企业自行解决。 序道路长度 道路宽度 工业用地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加强绿化建设,并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原则道路名或编号 断面形式 备注 号 (M) (M) 要求进行用地的详细规划。 1 763 20 4-12-4 经一路 规划工业、仓储用地(M)合计528.39公顷,包括M1、M2、M3、W1建设用2 经二路 8756 24 3-18-3 地。各小类用地详见表3.4。 3 经三路 7951 44 4-14-814-4 表3.4 工业仓储用地规划表 4 经四路 6136 24 5-14-5 5 经五路 5191 24 3-18-3 用地名称 用地代码 地块编号 地块面积 6 966 20 4-12-4 纬一路 工业用地 M / 528.39 7 纬二路 1097 24 5-14-5 一类工业用地 M1 6-1,6-2, 9-3 86.05 8 纬三路 656 20 4-12-4 2-1,2-2,2-15,2-18,3-1,其 9 纬四路 789 24 3-18-3 3-2,3-7,3-8,4-2,5-1, 二类工业用地 M2 389.3 10 纬五路 1258 24 3-18-3 5-2,6-3,6-4, 7-12,7-15, 11 纬六路 1963 36 4.5-5-1.5-14-1.5-5-4.5 8-1,8-2,9-2 中 12 纬七路 1572 24 3-18-3 5-12,5-14,5-16,5-18,53.04 三类工业用地 M3 13 纬八路 1950 36 4.5-5-1.5-14-1.5-5-4.5 7-4 14 纬九路 1170 24 3-18-3 15 纬十路 1703 36 4.5-5-1.5-14-1.5-5-4.5 第11条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6 纬十一路 1327 24 3-18-3 1(给排水规划、电力电讯规划、燃气规划详见第五章。 17 纬十二路 945 24 3-18-3 2(环卫设施规划 18 绕城公路 40 3-12-2-12-11 在纬五路与进城连接线交叉口东北角规划一处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1.2719 进城连接线 40 3-12-2-12-11 公顷。在工业区两个中心区内的垃圾收集点每70米服务半径设一处,并按国家20 远期快速干道 40 3-12-2-12-11 标准均匀布点公共厕所。 3(消防设施 第10条 工业、仓储用地 在工业区中部的中心地块即纬七路与经四路交叉口的西南角规划有消防设在产业的地块安排上,生物医药、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在纬四以北的二类工 施用地1.48公顷,责任区范围13平方千米。 业用地内;机械加工产业园区;新材料、轻纺工业、木制品加工区主要布置在 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合计28.1公顷,包括U12、U22、U29、U3、纬四路和纬八路之间的用地地块的二类工业用地内;电子信息类主要在经四路 U41、U42、U9建设用地。各小类用地详见表3.5。 以东纬七路和纬八路之间以南的一类工业用地内;化工类以及有一定污染的三 类企业主要在经四路以西,纬八路至纬十路之间的三类工业用地内。 根据《丽水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在水阁工业区内规划一个集中的 4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所 表3.5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表 表3.6 绿地规划表 用地名称 用地代码 地块编号 地块面积 用地名称 用地代码 地块编号 地块面积 市政公用设施 绿地 U / G / 33.21 297.52 2-6,7-9 U12 2.89 供电用地 G11 35.34 公园 2-9,2-14,3-9,3-15 其 U22 1-28 20.11 货运交通用地 1-1,7-5,8-8,9-1,其 G12 40.97 街头绿地 9-4,9-7,9-12 U29 2-13 1.74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1-12,5-12,5-14,U3 3-6 1.45 邮政设施用地 中 G22 36.8 防护绿地 5-16,7-3,7-6,7-8,U41 4.27 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1-13,7-7 中 7-11,8-3,8-5 U42 2-5 1.27 垃圾中转站用地 1-18,2-4,2-17,4-3,E4 184.41 林地 U9 5-7 1.48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4-6,4-8,7-1,7-2 第14条 绿地及景观规划 工业区的绿地建设应做到点、线、面结合,绿地率不低于30,。 为了保持丽水市山水城市的整体特色,工业区的建设考虑到了开发建设和第四章 工程设施规划 自然生态景观环境的结合,区内保留大量生态林地,作为山地生态涵养区和工第15条 给水工程 业区公共绿化用地,使得丽水“山水城市”的特色在工业区也得到了体现,形1. 给水标准: 成了现代工业园区新的景观形象,保障了工业区良好的生态环境。 32工业用水标准: 1.2 万M/ KM •d; 为了涵养水源并形成沿江景观,规划在瓯江江边留出100米宽的沿江地带32公建用水标准: 1.5 万M/ KM •d; 作为防护林带。 住宅生活用水标准: 250 L/人 •d; 32市政设施用水标准:0.35 万M/ KM •d; 公共绿地由中心公园绿地和居住组团公共绿地组成。公共绿地总面积113.1 32仓储设施用水标准:0.3 万M/ KM •d; 公顷,公共绿地率为8.66,。公共绿地建设重点为中心公园绿地,并可以结合32道路绿化用水标准: 0.2 万M/ KM •d; 绿地设休息廊以及活动室等小型娱乐设施。 3水阁工业区规划最大日用水量为9.3万M/天。 规划绿地(G)297.52公顷,包括G11、G12、G22、E4等用地。各小类用 2.供水水源: 地详见表3.6: 水阁工业区的供水水源由丽水市城市管网供水。 3.供水管道: 水阁工业区供水管道近期由溪口水厂接入,管径为DN500。远期由规划中 的新建水厂供给,接口管径为DN900。工业区内管网以环状与枝状相结合的方 式布置,环状布置为主,以增加供水的安全可靠性。 5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所 综合径流系数:φ=0.654. 消防系统 第17条 电力工程规划 采用生活与消防合并的低压制消防系统,有关消防水量和室外消火栓布置 1. 工业区的用电负荷约为38200KW,考虑同时系数后,需要电力负荷约为等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执行,室外消火栓均匀布置在道路两 2侧,并尽量布置在十字路口,消防栓与消防栓间距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为22000KW,负荷密度为15.23MVA/KM。 150米。 2. 规划区内设水阁110千伏的变电站2座(具体位置详见电力设施规划图),第16条 排水工程 电源从规划区北侧已建设的220KV的丽水变电站以及南部紧水滩升压站进线,1.排水体制: 双回路供电保证工业区的用电安全。在本规划区内设置10KV电力开闭所9座,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排水体制确定为雨污分流制。 采用三回2XLJ-400相分裂导线10KV电力电缆环网供电。 2.污水量 第18条 电信工程规划 3丽水市水阁工业区日平均污水量预测为74500M/ d。 本规划区内设30000门程控模块局1个,与市局网的连线采用光缆。电信 功能应具有国内外长话、市话、图文传真和数据传输等功能,规划应重视数字3.污水管道: 网络的建设,在详细规划中应结合建筑设计完善宽带接入点以及有线电视的用水阁工业区污水管道以经一路为污废水主干管,采用重力管与压力管相结 房安排。 合,通过污水提升泵站,排至丽水中心城污水处理厂。 第19条 燃气、供热规划 4.污水处理: 1.近期暂无能力做到管道供气,以液化气过渡,供热以各厂自行配套; 工业区内生活污水必须经化粪池处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排至工业 2.远期与城市煤气与热力规划综合考虑本区的燃气与供热规划,在道路规区的集中污水处理厂;进入城市污水管道的工业废水必须符合城市污水进入下 划中预留管位。 水道的水质标准(GB8978-88),不符合标准的废水应在厂内进行预处理。 第20条 环卫设施规划 工业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排至工业区的污水处理厂经污水集中处理,与生 在工业区中部的西侧地块中设立环卫所和垃圾中转站,占地12700平方米。产废水合并污水泵房,集中处理后的污废水需达到国家三级排放标准。经提升 生活综合区片的垃圾收集点每70米服务半径设一处。并按国家标准均匀布点后排至城市污水处理厂。 公共厕所,沿道路每间隔500米左右设置一个公共厕所,每间隔300米需设置5.雨水排除: 一个垃圾箱。 水阁工业区内道路及两侧地块雨水就近排入自然排水体系,低洼地区采用 雨水提升泵站与重力自排相结合的方式。 暴雨强度公式采用温州市暴雨强度公式: 910(1+0.64Lgp) 第五章 平面定位与竖向规划 q, 0.49第21条 平 面 定 位 t 规划区的坐标系统以丽水坐标为基准,通过规划道路网的交叉点坐标为控设计重现期P=1年 地面集雨时间:t1=10分钟 制点,确定规划区内地块的平面位置。其中X为纵坐标,Y为横坐标,单位为 6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所 米。各交叉点的坐标及高程详见道路坐标及高程规划图。 表6.1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要求 第22条 竖 向 规 划 用地类别 住宅 市政公共 公用道路广 本规划的高程以黄海高程为基准高程。 用地 设施工业用地 绿 地 林地 设施场用地 序用地 代码 按《瓯江流域防洪规划》中小水门20年一遇和50年一遇的最高洪水位标用地 号 R C M1 M2 M3 U G12 G22 S E4 准以及石牛街20年一遇的最高洪水位标准推算,白岩,石牛街,下沙溪的50建设项目 年一遇最高洪水位分别为54.46米,59.48米,61.33米。 1 一类住宅 ? ? ? ? ? ? ? ? ? ? 规划区内洪水重现期为50年一遇,最高洪水位为54.46,61.33米。由于2 二类住宅 ? ? ? ? ? ? ? ? ? ? 瓯江大溪岸线的修筑和雨水、污水泵站的修建,因此确定规划区内地块的地面3 三类住宅 ? ? ? ? ? ? ? ? ? ? 高程不得低于55.6米,规划区的基地高程控制在55.6,88.65之间。 4 商业设施 ? ? ? ? ? ? ? ? ? ? 根据本区域地坪现状、排水特点及周边道路情况,以环城路为界,环城路 5 文化设施 ? ? ? ? ? ? ? ? ? ? 以北,地形南高北低,地面坡度大于0.5%;环城路以南,地形北高南低,地面 6 医疗卫生设施 ? ? ? ? ? ? ? ? ? ? 坡度大于0.5%。以工业区主干道为界,工业区主干道以东,地形东高西低,地 7 办公设施 ? ? ? ? ? ? ? ? ? ? 面坡度大于0.5%,工业区主干道以西,地形西高东低,地面坡度大于0.5%。 并以此作为规划区内道路设计时确定坡度及交叉点标高的依据之一。 8 商住综合用地 ? ? ? ? ? ? ? ? ? ? 开发地块场地的竖向规划设计要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时,以地块9 一类工业 ? ? ? ? ? ? ? ? ? ? 周围道路交叉点的高程为基准推算。 10 二类工业 ? ? ? ? ? ? ? ? ? ? 11 三类工业 ? ? ? ? ? ? ? ? ? ? 12 普通储运仓库 ? ? ? ? ? ? ? ? ? ? 第六章 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13 垃圾中转站 ? ? ? ? ? ? ? ? ? ? 14 10KV开闭所 ? ? ? ? ? ? ? ? ? ? 第一节 土地使用分类和建设用地适建要求 第23条 本规划土地使用分类以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15 其它市政用地 ? ? ? ? ? ? ? ? ? ? 准》(GBJ107-90)为准,用地分类以小类为主,部分用地考虑划注:1、“?”表示允许位置; 2、“?”表示不允许设计; 分至中类 3、“?”表示允许或不允许设置,具体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条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要求应按表6.1进行控制。 第24 第25条 表6.1以外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 核定适建范围,或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作出决定。 第26条 对表6.1的规定要求产生重大变更的建设项目,如改变用地的性 质等,应提出调整规划的请求,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 7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所 执行。 最小绿地率等指标作出明确规定,见表6.3. 表6.3 建筑容量控制表 第二节 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绿线、高压走廊距离的规定 最大建筑绿地率 最大建筑最大容积第27条 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的计算,以建筑物底层最突出的外墙边线包序号 建筑类型 密度(%) 高度(米) 率 (%) 括阳台、雨蓬、踏步等突出部分为准。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留出 5.0 45 30 50 商业建筑 的空地主要供绿化及敷设工程管线而用,不得建造建筑物。 3.0 45 30 50 办公建筑 第28条 沿道路两侧新建、改建的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应公共1 2.0 30 40 24 建筑 医疗卫生建筑 按道路的性质、道路宽度、交叉口视线的要求,以及建筑物的性 质确定,并按表6.2控制。 1.2 55 30 4 影剧院建筑 第29条 沿各级公园、河道绿带、防护绿地的建筑物,建筑后退绿线的距 2 3.0 45 30 24 商住 离,依据建筑物性质不同进行确定,并按表6.2控制。 1.2 40 35 15 一类住宅 第30条 用地地块的出入口方位见附表3。工业区主要道路沿线限制设置住宅 1.6 35 45 50 3 二类住宅 地块出入口。主次干道之间的交叉口,主次干路与支路的交叉口建筑 1.4 35 30 18 三类住宅 附近不设地块出入口;住宅地块出入口应结合小区路设置。 1.2 35 45 25 一类工业 表6.2 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绿地最小距离 工业1.2 45 30 18 4 二类工业 建筑物后退最小距离(米) 建筑 类别 红线宽度 1.2 40 35 18 三类工业 高层建筑 多层建筑或裙房 高层建筑后退交叉口 15 10 20 城 40—50 市 10 5 15 24—39 道 第七章 地块划分和规划控制指标 12-23 8 3 8 路 第32条 地块划分 绿 本规划的地块划分依据以下原则进行: 地 / 5 3 / 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划分地块; 以道路、河道界限来划分不同的地块; 依据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的配套要求来划分地块。 第33条 停车车位设置要求 1、 车辆当量换算系数:详见表7.1车辆当量换算系数表; 第三节 建筑容量控制规定 第31条 本规划对各个地块的最大建筑密度、最大容积率、最大建筑高度、 8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所 表7.1 车辆当量换算系数表 附录二 经济技术指标 附表1 规划用地平衡表: 车型 机动车 非机动车 序号 用地类别 用地代号 用地面积(ha) 用地比例(%) 备注 微型车 小型汽车 中型汽车 大型汽车 自行车 三轮车 居住用地 R 244.69 18.73 R21 156.38 二类住宅用地 其 换算系数 0.7 1.0 2.0 2.5 1.0 2.5 1 R22 9.42 二类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 停车位设置 中 R31 78.89 三类住宅用地 公共设施的停车位设置为0.2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自行车停车位 2 商住用地 C/R 68.05 5.21 设置为2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公共设施用地 C 17.43 1.33 工业用地停车位设置为0.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行政办公用地 C11 2.57 具体控制指标详见附表2规划用地控制指标表。 商业用地 C21 2.66 3、 以上停车位可以设置在室内包括楼层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但地面停车位不应少于金融保险用地 C22 1.26 其 3 总停车位的三分之一。 服务业用地 C24 1.17 4、 停车位面积:小型汽车30平方米/车位,自行车1.8平方米/车位。 中 C26 1.12 市场用地 第34条 地块控制指标 C41 2.56 体育设施用地 规划控制指标包括地块性质、用地面积、最大容积率、最大建筑密度、建 C51 6.09 医院用地 筑面积、最大建筑高度(高度控制)、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等,详见附表。 工业用地 M 528.39 40.44 M1 86.05 一类工业用地 4 其 第八章 附则 M2 389.3 二类工业用地 中 M3 53.04 三类工业用地 第35条 本规划自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5 对外交通用地(长途客运站用地) T23 3.22 0.25 附录一 规划控制指标名词解释 不含进城连接线、绕城公路和道路广场用地 S 104.27 7.98 远期快速干道 1、 建筑间距:指前后两列建筑外墙之间水平距离。 不含进城连接线、绕城公路和道路用地 S1 101.81 远期快速干道 2、 建筑控制高度:指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外檐顶高度。 6 其交通广场用地 S21 1.48 中 3、 建筑密度:一定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 游憩集会广场用地 S22 0.98 4、 容积率:一定用地范围内各层建筑面积之和与用地面积之比值。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 33.21 2.54 5、 绿地率:一定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面积的总和与 U12 2.89 供电用地 用地面积之比率(%)。 U22 20.11 货运交通用地 6、 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指建筑物4米以下最外缘部分(外墙台阶、雨蓬或围墙)U29 1.74 7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其 离道路红线的距离。 中 U3 1.45 邮政设施用地 7、 U41 4.27 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U42 1.27 粪便垃圾处理用地 9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所 最大容最大U9 1.48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地块用地 用地面积建筑 绿地率停车泊出入口方 积率建筑编号 性质 (ha) 限高 (%) 位 位 备注 绿地 G 113.11 8.66 (%) 密度 1-26 CR 6.08 3.0 45 24 30 D N、W G11 35.34 公园 8 其 1-27 R21 16(56 1.6 35 50 30 M W、S 街头绿地 G12 40.97 物流中心 1-28 U22 15.29 20.11 35 24 30 / S 中 防护绿地 G22 36.8 2-1 M2 19.94 1.2 45 18 30 / S、W 林地 9 E4 184.41 14.11 2-2 M2 19.46 1.2 45 18 30 / S、E 不含进城连接线、绕城公路和总 计 10 1306.72 100 远期快速干道 2-3 R31 7.70 1.4 35 18 30 K N、W 2-4 E4 12.49 / / / 100 / / 2-5 U42 1.27 0.1 3 9 40 / S 附表2 规划用地控制指标表: 2-6 U12 0.99 0.2 5 9 45 / S 地块用地 用地面积最大容最大建筑 绿地率停车泊 2-7 R21 8.71 1.6 35 24 30 M E、N 出入口方编号 性质 (ha) 积率建筑限高 (%) 位(类备注 2-8 CR 1.64 3.0 45 24 30 D W 位 (%) 密度 别) 2-9 G11 8.31 / / 9 100 G E、W / / / / 7 100 1-1 G12 9.24 2-10 R31 5.45 1.4 35 18 30 K E、S 1-2 CR 1.23 3.0 45 24 30 D N、W 小学 2-11 R22 1.06 1.0 30 18 40 I S、W 1-3 R21 5.23 1.6 35 50 30 M E 2-12 T23 3.22 1.2 35 30 25 H N、W 1-4 CR 0.98 3.0 45 24 30 D S 2-13 U29 1.74 0.5 35 20 30 / W 1-5 C21 0.99 5.0 45 50 30 D S、W 2-14 G11 8.15 / / 9 100 G S、E 1-6 CR 1.13 3.0 45 24 30 D N、E 2-15 M2 22.15 1.2 45 18 30 / S、W 1-7 C22 1.26 5.0 45 50 30 D S、E 2-16 R31 4.3 1.4 35 18 30 K E 1-8 R31 7.07 1.4 35 18 30 K N 2-17 E4 4.034 / / / 100 / / 1-9 CR 0.48 3.0 45 24 30 D S 2-18 M2 10.61 1.2 45 18 30 / E 1-10 S22 0.98 0.2 5 9 60 / / 1-11 CR 0.29 3.0 45 24 30 D S 3-1 M2 17.09 1.2 45 18 30 / S、N、W / / / 1-12 G22 1.01 9 100 / 3-2 M2 19.27 1.2 45 18 30 / S、N、W / 1-10 U41 1.92 0.1 3 15 45 / 3-3 CR 5.77 3.5 45 24 30 D W、E 1-11 CR 0.98 3.0 45 24 30 D N 中学 3-4 R22 3.28 1.0 30 18 40 J W、E 1-15 C24 1.17 2.5 40 24 30 B N、W 3-5 C21 1.67 5.0 45 50 30 D S、E 1-16 R21 14.88 1.6 35 50 30 M W 3-6 U3 1.45 3.0 45 24 30 / S、W 中学 1-17 R22 5.08 1.0 30 18 40 J N、W 3-7 M2 23.50 1.2 45 18 30 / S、N、W 1-18 E4 23.70 / / / 100 / / 3-8 M2 17.87 1.2 45 18 30 / N、E 1-19 CR 2.91 3.0 45 24 30 D W 3-9 G11 10.40 / / / 100 G E、W、S 1-20 R31 6.43 1.4 35 18 30 K W 3-10 CR 6.89 3.0 45 24 30 D W、N 1-21 C26 1.12 1.5 35 15 30 N N、E 3-11 R21 15.16 1.6 35 50 30 M E 1-22 CR 0.89 3.0 45 24 30 D N 3-12 C41 2.56 1.2 35 30 35 F W 1-23 R21 10.09 1.6 35 50 30 M E、W、S 3-13 C11 2.57 3.0 45 50 30 C E 1-24 CR 1.36 3.0 45 24 30 D N 3-14 C51 6.09 1.8 30 40 24 F W 1-25 R21 15.59 1.6 35 50 30 M E、S 3-15 G11 8.48 / / / 100 G E、S 10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所 最大容最大最大容最大地块用地 用地面积建筑 绿地率停车泊出入口方 用地 用地面积建筑 绿地率停车泊出入口方 地块积率建筑积率建筑编号 性质 (ha) 限高 (%) 位 位 备注 性质 (ha) 限高 (%) 位 位 备注 编号(%) 密度 (%) 密度 4-1 CR 3.22 3.0 45 24 30 D E 7-5 G12 10.04 / / 9 100 / / 4-2 M2 26.02 1.2 45 18 30 / N、S、W 7-6 G22 5.30 / / / 100 / N / / 4-3 E4 31.42 / / / 100 / / 7-7 U41 2.35 0.1 3 15 45 4-4 CR 5.94 3.5 45 24 30 D E 7-8 G22 1.50 / / / 100 / E 4-5 R31 4.51 1.4 35 18 30 K N 7-9 U12 1.90 0.2 5 9 40 / E / E、S、W、N 4-6 E4 10.92 / / / 100 / / 7-10 M2 19.94 1.2 45 18 30 N 4-7 R21 19.16 1.6 35 24 30 M S、W 7-11 G22 4.07 / / / 100 / / 4-8 E4 24.52 / / / 100 / / 7-12 M2 18.28 1.2 45 18 30 E、W、S 4-9 R21 14.78 1.6 35 24 30 M E / E、S、W、N 5-1 M2 14.02 1.2 45 18 30 / W 8-1 M2 29.33 1.2 45 18 30 E、S、W、N / 5-2 M2 27.80 1.2 45 18 30 / 8-2 M2 32.07 1.2 45 18 30 E、S / 5-3 CR 5.75 3.0 45 24 30 D W 8-3 G22 3.85 / / / 100 N 含水阁小 8-4 R31 4.0 1.4 35 18 30 K E、S 5-4 R31 11.16 1.4 35 18 30 K E、N 学 8-5 G22 4.75 / / / 100 / N 5-5 R21 13.08 1.6 35 50 30 M E、S 8-6 CR 5.31 3.0 45 24 30 D E 5-6 S22 1.48 0.2 5 15 45 / E、N 8-7 R31 13.03 1.4 35 18 30 K E、N 5-7 U9 1.48 0.5 15 24 30 / E、S 8-8 G12 1.83 / / 9 100 / / 5-8 CR 3.65 3.0 45 24 30 D E 5-9 R21 12.69 1.6 35 50 30 M S、E、W 9-1 G12 6.11 / / 9 100 / / 5-10 R31 5.49 1.4 35 18 30 K W E、N、W、S 9-2 M2 19.25 1.2 45 18 30 / 5-11 CR 2.34 3.0 45 24 30 D W E、N、W、S 9-3 M1 25.04 1.2 35 25 45 / 5-12 G22 2.26 / / / 100 / N 9-4 G12 10.86 / / 5 100 / / 5-13 M3 12.97 1.2 40 18 35 / N、W 9-5 R21 9.14 1.6 35 50 30 M E、N 5-14 G22 3.56 / / / 100 / N、E 9-6 CR 2.84 3.0 45 24 30 D E、W N、S、E、W 5-15 M3 12.49 1.2 40 18 35 / 9-7 G12 1.47 / / 5 100 / / 5-16 G22 5.01 / / / 100 / N 9-8 CR 5.51 3.0 45 24 30 D N N、S、E、W 5-17 M3 11.73 1.2 40 18 35 / 9-9 R21 11.39 1.6 35 50 30 M E、W 9-10 R31 9.75 1.4 35 1.8 30 K E / N、S、E、W 6-1 M1 33.05 1.2 35 24 45 9-11 CR 2.86 3.0 45 24 30 D W / 6-2 M1 27.96 1.2 35 24 45 S、E 9-12 G12 1.42 / / 5 100 / / / N、S、E、W 6-3 M2 25.96 1.2 45 18 30 注:本表中为简练,停车泊位按类别表示。具体见下表: / 6-4 M2 28.69 1.2 45 18 30 N、E 7-1 E4 16.95 / / / 100 / / 7-2 E4 24.07 / / / 100 / / 7-3 G22 5.49 / / / 100 / N / E、S、W、N 7-4 M3 12.85 1.2 40 18 35 11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所 附表3:建设工程停车位配建指标表 第九章 四都区块开发规划 机动车泊位 自行车泊位 A 0.3,0.5车位/客房 1.0车位/客房 第一节 总 则 22B 1.5车位/100M建筑面积 4.0车位/100M建筑面积 22C 0.25,0.8车位/100M建筑面积 4.0车位/100M建筑面积 第1条 为科学合理地指导四都区块的开发建设,确保用地的合理布局,依据《中22D 0.6,1.2车位/100M建筑面积 20.0车位/100M建筑面积 华人民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规和《丽水市城市总体E 2.0车位/100座 20.0车位/100座 22规划(2000,2020)》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F 0.3,0.5车位/100M建筑面积 5.0车位/100M建筑面积 G 4车位/公顷游览面积 100车位/公顷游览面积 第2条 规划范围:四都区块位于水阁工业区北部,大溪南岸。东隔绕城公路与水H 2车位/高日千游客 8车位/高峰日千游客 阁工业区北部中心区相邻。北部、西部与大溪相邻,南靠工业区内的山地,I 0.3车位/100学生 20车位/100学生 规划总面积2.3平方千米。 J 0.3车位/100学生 80车位/100学生 K 0.3,1车位/户 1.5,3车位/户 第3条 本规划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应,四都区块内的一切规划设 L 1,1.5车位/户 计、建设活动及管理措施均应符合本规划的意图及规定,此外还应符合国M 0.2,0.5车位/户 3车位/户 家、地方的法规及规定。 22N 0.6车位/100M建筑面积 1.5车位/100M建筑面积 第4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规划图册三部分共同组成。 第5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第二节 规划依据、规划原则和规划目标 第6条 规 划 依 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丽水市建设局;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07-90);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8.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9(《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城建[1993]784号; 10(《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公安部、建设部,(88)公(交管)字90号; 11(《丽水市水阁工业区路网规划专题会议纪要》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2(与本规划有关的国家、省、市颁布的规范、规定、标准; 12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所 第7条 规 划 原 则: 表9.1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表 1(四都区块的功能与结构与总体规划衔接 用地名称 用地代码 地块编号 地块面积 四都区块是整个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规划与建设必须服从城市总体公共设施用地 C / 10.65 规划的统一部署,综合确定其规划结构、路网体系和各类设施的配置。 商业用地 C21 10-13,11-2 2.26 2(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金融保险用地 C22 10-14 1.13 本区块位于大溪边,地块的开发要协调好与景观资源保护的关系,坚持可 其 贸易咨询用地 C23 11-3 1.01 持续开发建设的原则。 3(处理好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灵活性与严肃性 旅馆业用地 C25 11-7 2.85 中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在确保规划严肃性的前提下,尽量使规划方案和建 影剧院用地 C35 11-6 1.50 设模式上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和操作弹性。 游乐用地 C36 10-16 1.90 第9条 规 划 目 标: 四都区块将是丽水市新的城市空间结构中,体现丽水市在新时期住房建设 (二)居住用地 的特色和品位的空间。规划把四都区块建设成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生活方便 (l)住宅用地 并能体现新时期丽水市住宅水平的高档住区。 四都区块的居住组团低层的一类住宅和适量的多层为主的二类住宅,作为 丽水市具有较高品位的商住综合地块。 四都地块内结合现状规划二片农居用地。住宅用地建设主要以低层、多层第三节 规划布局 住宅为主的住宅区片。 农居安置用地的住宅建设用地主要以三类住宅为主。 第10条 规 划 结 构: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顺应本区块的自然地形条件,沿大溪呈带状的空间内,对用地进行布局。 合理布置教育设施。规划在四都地块内设1所小学和2个幼儿园。 用地规划结构可以表述为“一心两翼”的形态结构。“一心”是指位于本区块 (3)道路用地 弯转处也基本是地块的几何中心集中布置四都区块的公共设施,两侧延伸处为 居住区的主干道的红线宽度控制在24米左右,干道间距控制在200,300居住用地形成“两翼”,预示本区腾飞发展之意。 米左右;次干道的红线宽度控制在12米左右,干道间距控制在150,200米左第 11条 用 地 布 局: 右。 (一)公共设施用地 (4)绿地 公共设施用地集中布置在中环路和二环路围合的地块内。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C)10.65公顷,包括C21、C22、C23、C35、C36等公规划要求结合居住小区的开发建设应设置小区集中绿地,面积应控制在0.4共设施用地。各小类用地详见表9.1: 公顷以上。 规划居住用地(R)108.17公顷,包括R11、R21、R22、R31等建设用地。 13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所 各小类用地详见表9.2: 表9.3 四都区块道路一览表 表9.2 居住用地规划表 序道路名或编道路长度 道路宽度 断面形式 备注 用地名称 用地代码 地块编号 地块面积 号 号 (M) (M) 居住用地 R / 1 2754 24 3-18-3 横1路 108.17 10-3, 10-5,10-6,2 横2路 1782 24 3-18-3 10-7,10-8,10-9,3 横3路 2534 24 3-18-3 R11 72.58 一类住宅用地 11-10,11-12,12-3,4 横4路 595 20 4-12-4 其 12-5 5 纵1路 1410 24 3-18-3 6 1973 24 3-18-3 纵2路 10-11,10-17,11-5,R21 13.63 二类住宅用地 11-8 7 纵3路 455 24 3-18-3 中 二类居住公共服务设8 纵4路 384 24 3-18-3 R22 10-12 2.32 施用地 9 纵5路 443 20 4-12-4 10 纵6路 283 20 4-12-4 R31 19.64 三类住宅用地 11-11,12-6 11 纵7路 120 20 4-12-4 12 环1路 1294 20 3-18-3 (三)道路广场和对外交通用地 13 环2路 759 20 4-12-4 四都区块的交通主要是满足本区块内部和与外部交通的联系,交通组织要 以交通顺畅和环境的整洁为原则,合理进行路网规划。根据四都区块的地形特(四)绿地及景观规划 征和用地结构,规划区内的路网形式以环路和方格网道路结合。 本区块规划为丽水市标志性的居住生活社区,应该非常强调本区块 本区块内规划供居民游憩和集会所用的城市广场一处,面积为0.551公顷。的环境建设。因此本区块规划了相当的公共绿地,并且四都的建设要注道路长度、宽度、断面形式,详见表9.3四都区块道路一览表。 意和自然生态景观环境的结合,充分利用大溪的水景资源形成住区的借 景,同时区内保留大量生态林地,再结合规划在殴江江边留出100米宽 的沿江防护林带四都区块有着层次丰富的景观风貌。 规划绿地(G)80.70公顷,包括G11和G12建设用地。各小类用地 详见表9.4: 14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所 表9.4 绿地规划表 第五节 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用地名称 用地代码 地块编号 地块面积 第14条 本规划土地使用分类以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绿地 G / 80.70 (GBJ107-90)为准,用地分类以小类为主,部分用地考虑划分至中 其 G11 41.57 公园 10-10,11-1,12-2 类 G12 39.13 街头绿地 10-1,10-2,10-4,11-9,第15条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要求应按表9.5进行控制。 中 12-1,12-4 表9.5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要求 用地类别 住宅 市政公 公共设道路广场用设施绿 地 用地 代码 施用地 用地 序号 用地 第四节 平面定位与竖向规划 R C U G12 G22 S 建设项目 第12条 平 面 定 位 1 一类住宅 ? ? ? ? ? ? 规划区的坐标系统以丽水坐标为基准,通过规划道路网的交叉点坐标为控 2 二类住宅 ? ? ? ? ? ? 制点,确定规划区内地块的平面位置。其中X为纵坐标,Y为横坐标,单位为 3 三类住宅 ? ? ? ? ? ? 米。各交叉点的坐标及高程详见道路坐标及高程规划图。 第13条 竖 向 规 划 4 商业设施 ? ? ? ? ? ? 本规划的高程以黄海高程为基准高程。 5 文化设施 ? ? ? ? ? ? 按《瓯江流域防洪规划》中小水门20年一遇和50年一遇的最高洪水位标6 其它市政用地 ? ? ? ? ? ? 准以及石牛街20年一遇的最高洪水位标准推算,白岩,石牛街,下沙溪的50 注:1、“?”表示允许位置; 年一遇最高洪水位分别为54.46米,59.48米,61.33米。 2、“?”表示不允许设计; 3、“?”表示允许或不允许设置,具体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规划区内洪水重现期为50年一遇,最高洪水位为54.46,61.33米。由于 瓯江大溪岸线的修筑和雨水、污水泵站的修建,因此确定规划区内地块的地面第16条 表9.5以外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核定高程不得低于55.6米,规划区的基地高程控制在55.6,88.65之间。 适建范围,或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作出决定。 根据本区域地坪现状、排水特点及周边道路情况,以环城路为界,环城路第17条 对表9.5的规定要求产生重大变更的建设项目,如改变用地的性质以北,地形南高北低,地面坡度大于0.5%;环城路以南,地形北高南低,地面等,应提出调整规划的请求,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坡度大于0.5%。以工业区主干道为界,工业区主干道以东,地形东高西低,地第18条 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的计算,以建筑物底层最突出的外墙边线包括阳面坡度大于0.5%,工业区主干道以西,地形西高东低,地面坡度大于0.5%。台、雨蓬、踏步等突出部分为准。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留出的空地主并以此作为规划区内道路设计时确定坡度及交叉点标高的依据之一。 要供绿化及敷设工程管线而用,不得建造建筑物。 开发地块场地的竖向规划设计要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时,以地块第19条 沿道路两侧新建、改建的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应按道周围道路交叉点的高程为基准推算。 路的性质、道路宽度、交叉口视线的要求,以及建筑物的性质确定, 并按表9.6控制。 15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所 第20条 沿各级公园、河道绿带、防护绿地的建筑物,建筑后退绿线的距离,第23条 地块划分 依据建筑物性质不同进行确定,并按表4.2控制。 本规划的地块划分依据以下原则进行: 第21条 用地地块的出入口方位见附表3。工业区主要道路沿线限制设置地块1. 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划分地块; 出入口。主次干道之间的交叉口,主次干路与支路的交叉口附近不设2. 以道路界限来划分不同的地块; 地块出入口;住宅地块出入口应结合小区路设置。 3. 依据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的配套要求来划分地块。 第24条 停车车位设置要求 表9.6 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绿地最小距离 1. 车辆当量换算系数: 建筑物后退最小距离(米) 表9.8 车辆当量换算系数表 类别 红线宽度 高层建筑 多层建筑或裙房 高层建筑后退交叉口 车型 机动车 非机动车 微型车 小型汽车 中型汽车 大型汽车 自行车 三轮车 15 10 20 40—50 换算系数 0.7 1.0 2.0 2.5 1.0 2.5 10 5 15 24—39 城市道路 绿地 2. 停车位设置: 8 3 8 12—23 公共设施的停车位设置为0.2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自行车停车位/ 5 3 / 设置为2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第22条 本规划对各个地块的最大建筑密度、最大容积率、最大建筑高度、最 工业用地停车位设置为0.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上停车位可以设小绿地率等指标作出明确规定,见表9.7。 置在室内包括楼层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但地面停车位不应少于三分之一。 表9.7 建筑容量控制表 3. 停车位面积:小型汽车35平方米/车位,自行车1.8平方米/车位。 最大建筑绿地率 最大建筑高序号 建筑类型 最大容积率 第25条 地块控制指标 密度(%) 度(米) (%) 规划控制指标包括地块性质、用地面积、最大容积率、最大建筑密度、建6.0 45 30 50 商业建筑 筑面积、最大建筑高度(高度控制)、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等,详见附表。 1.4 55 30 24 影剧院建筑 第26条 本规划自水阁工业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金融保险 6.0 45 30 50 公共 1 附录一 规划控制指标名词解释 贸易咨询 建筑 6.0 45 30 50 1. 建筑间距:指前后两列建筑外墙之间水平距离。 游乐设施 1.4 55 30 24 2. 建筑控制高度:指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外檐顶高度。 医院建筑 2.0 30 40 24 3. 建筑密度:一定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 1.2 40 45 25 一类住宅 4. 容积率:一定用地范围内各层建筑面积之和与用地面积之比值。 住宅 1.6 35 30 50 5. 绿地率:一定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面积的总和与用2 二类住宅 建筑 地面积之比率(%)。 1.4 35 30 18 三类住宅 16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所 6. 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指建筑物4米以下最外缘部分(外墙台阶、雨蓬或围墙)附表2 规划用地控制指标表: 离道路红线的距离。 地块用地 用地面积最大容最大建筑 绿化率 编号 性质 (ha) 积率建筑限高 (%) 停车泊位 出入口方位 备注 (%) 密度 / 5 100 10-1 G12 0.84 / / / / 5 100 10-2 G12 7.18 / / / 附录二 经济技术指标 10-3 R11 6.10 1.2 40 15 35 L N、S 附表1 四都区块规划用地平衡表: / 5 100 10-4 G12 11.29 / / / 序 用地类别 用地 用地面积 用地比例 备注 10-5 R11 2.70 1.2 40 15 35 L N、S 号 代号 (ha) (%) 10-6 R11 4.44 1.2 40 15 35 L N、E 1 R 108.17 46.58 居住用地 10-7 R11 6.34 1.2 40 15 35 L N 10-8 R11 5.76 1.2 40 15 35 L N、S R11 72.58 一类住宅用地 10-9 R11 4.44 1.2 40 15 35 L N、E 其 R21 13.63 二类住宅用地 5 100 10-10 G11 2.72 / / G W 10-11 R21 3.20 1.6 35 50 30 M N、S R31 19.64 三类住宅用地 中 小学 10-12 R22 2.32 1.2 30 18 40 I N、S R22 2.3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0-13 C21 1.23 5.0 45 50 30 D N、E 2 C 公共设施用地 10.65 4.59 10-11 C22 1.13 5.0 45 50 30 D N、W 10-15 S22 0.56 0.2 10 9 45 / W、E C21 商业用地 2.26 10-16 C36 1.90 1.4 55 24 30 B N、W C22 金融保险用地 1.13 10-17 R21 2.77 1.6 35 50 30 M E、W、N 其 C23 服务业用地 1.01 9 100 11-1 G11 2.65 / / G W C25 旅馆业用地 2.85 中 11-2 C21 1.03 5.0 45 50 30 D E、S C35 影剧院用地 1.50 11-3 C23 1.01 5.0 45 50 30 C W、S C36 游乐用地 1.90 11-4 S22 0.52 0.2 10 9 45 / E、W 11-5 R21 2.86 1.6 35 50 30 M N、S 3 32.69 道路广场用地 S 14.08 11-6 C35 1.50 1.4 55 24 30 E E、W S1 31.61 道路用地 其 11-7 C25 2.85 4 30 50 30 A E、W S22 1.08 11-8 R21 4.80 1.6 35 50 30 M W 中 非机动车停车场用地 / 5 100 11-9 G12 7.29 / / / 4 绿地 G 80.70 34.75 11-10 R11 7.42 1.2 40 15 35 L W、E G11 其 公园 41.57 N、S、E、W 11-11 R31 8.45 1.4 35 18 30 K N、S、E、W 11-12 R11 9.97 1.2 40 15 35 L 中 G12 街头绿地 39.13 5 建设用地合计 232.21 100 5 100 12-1 G12 6.29 / / / / 9 100 N、S、E、W 12-2 G11 36.20 / / G 12-3 R11 4.73 1.2 40 15 35 L S、E 5 100 12-4 G12 6.24 / / / / 12-5 R11 15.56 1.2 40 15 35 L N、E、W 12-6 R31 11.19 1.4 35 18 30 K N、E、W 17 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所 注:本表中为简练,停车泊位按类别表示。具体见下表: 附表3:建设工程停车位配建指标表 机动车泊位 自行车泊位 A 0.3,0.5车位/客房 1.0车位/客房 22B 1.5车位/100M建筑面积 4.0车位/100M建筑面积 22C 0.25,0.8车位/100M建筑面积 4.0车位/100M建筑面积 22D 0.6,1.2车位/100M建筑面积 20.0车位/100M建筑面积 E 2.0车位/100座 20.0车位/100座 22F 0.3,0.5车位/100M建筑面积 5.0车位/100M建筑面积 G 4车位/公顷游览面积 100车位/公顷游览面积 H 2车位/高日千游客 8车位/高峰日千游客 I 0.3车位/100学生 20车位/100学生 J 0.3车位/100学生 80车位/100学生 K 0.3,1车位/户 1.5,3车位/户 L 1,1.5车位/户 M 0.2,0.5车位/户 3车位/户 22N 0.6车位/100M建筑面积 1.5车位/100M建筑面积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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