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一些思路
围绕乡镇村庄规划建设的工作开展,谈几点思路。
我们的集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按照《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要求,从1990年、1993年就应该开展起来,全国来说,发达一些地方,也相继开展起了这项工作,对于我们云南省,在2008年后,才逐步重视起来,对村庄规划作了试点,并逐年下达了编制计划,于2012年全省才全面完成了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于2011年1月1日制订并实施了《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相继下发多个文件要求各地认真履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
职责
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建筑公司岗位职责下载社工督导职责.docx
。而我们大理州这方面的工作部分还走在省统一部署的前面,2007年就专项补助资金开始试点,在省级统一部署的时候,大量配套州级财政资金,支持各县按时按质完成编制计划,并于2011年7月1日开始施行《大理州村庄规划建设规划条例》,并每年作专项督促检查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县个别乡镇近年也对此项此项作了一定的思考和探索,逐步对村庄规划建设活动进行了规范,开始干涉、审批,有些乡镇基本没有动,没有开展。前个星期,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安排,我和我局、国土局的几个同志,分别对县上的多数乡镇作了调研,和镇上、个别村的领导作了一些交流,也有一些感触。
下面,我结合调研的情况,提出我一些个人思路,供大家参考。(后面,还有国土的领导和其它同志提出要求、县政府领导作统一部署,请认真贯彻执行)我的思路是在不断学习、不断实践,认真践行群众路线的前提下,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
◆工作职责;
◆逐步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
第一部分工作职责
城乡规划是对我们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公共政策的属性。其作用:一是作为宏观经济条件的调控手段;二是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三是协调社会利益,维护公平;四是改善人居环境。我们职责单位或部门,对此要有清析的认识,认识其重要性,这是一个地方发展到一定阶段必须要做的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也是从中央到省州县对我们的政策要求、法律要求,这在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条例等法规中已经作明确的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这是我们的必须履行的职责,不是需不需要履行的问题,是必须履行,是如何履行好的问题。
那我们职责是什么?
按《大理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要求是:
第五条州、县(市)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农业、发展和改革、财政、交通、水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1 / 5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协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乡(镇)设立村庄管理机构,负责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二)实施村庄规划;
(三)制定村庄公共设施建设保护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
(四)监督管理建筑施工队和工匠;
(五)做好村庄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行使本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
我们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都还有相关的要求,大家自行查阅,我不再一一说明。
第二部分逐步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
村庄规划工作的开展,我们乡镇一级政府,涉及着纵向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政策要求、法规要求;横向涉及到发改、国土、水利、农业、环保、林业、建设等等相关行业的要求;还要定位自身实际,考虑本乡镇的发展目标、发展措施;还要考虑老百姓的诉求,工作面很广,涉及协调的东西很多,对我们乡镇来说,工作量很大,在现在缺人缺技术的情况下,压力巨大,要一开始就要做得多完善、多规范,这不现实,我建议:我们乡镇开始开展这项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工作开展必须依法依规
工作中要正确使用法规、政策,积极自我完善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规划编制、规划实施、规划监督管理)
二、必须公平、公正、公开,为民着想,认真践行群众路线
(一)规划编制、修改、修编工作中的利益协调方式
(二)规划实施过程中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的协调
(三)宅基地审批、建房审批的利益协调(建房户与集体,建房户与相邻户)
征求意见、协调当事方、公开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公平合理、切合实际
三、维护公共利益,积极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
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矛盾
本着以上三点原则性的思路,近期我们乡镇要做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大力宣传村庄规划的成果和政策法规
(一)村庄规划成果的宣传。
我们各个村的村庄规划都已编制完成并公布实施,要实施村庄规划、强化村庄规划的公信力、执行力,就要保持我们村庄规划编制调整程序的公开、成果的公开,当然决策要民主,要大多数群众支持同意我们的成果,但首要:我们的规划成果不能束之高
阁,要摆出来、长期张贴宣传,要让群众都知道,有这回事、有这种东西,这种东西起什么作用。
通俗一点:村庄规划我们乡镇对群众宣传,可以这样说:这是我们村的发展蓝图,是按法规政策要求制订的,是公开、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订的,代表着我们村民的共同利益,我们村民、单位都要依法维护、严格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不切实际的内容、不合理不科学的方面,可以依法调整。
(二)法规宣传
建议宣传《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大理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重点放在《大理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上。
(三)政策宣传
1.今年7月1日始,所有群众建房、村集体经济建设都要报批,宅基地的审批结合《大理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按国土部门的要求进行审批;建设审批严格按《大理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程序进行审批,核发《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
2.房产证、土地证的核发。今后全县将在农村全面登记核发房产证、土地证(按国家相关不动产登记政策),7月1日以后建房的:有土地审批手续、《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的,且房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的才能申领房产证、土地证。今年7月1日以前建房的:属老宅基上的、新宅基地有相应土地手续的,完善相关手续并全村公示后申领房产证;新宅基地上违法建设的,按相关规定处理、整改后再申领房产证。
3.全县农村统一办理两证后,无两证的不得进行抵押登记,不得进入市场交易。
4.今年7月1日以后农村建房,没有《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的,不得配套国家的相关建房类支持政策。这方面乡镇都有经验,建议多整合、多思考。
二、要保持我们乡镇、村的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人员的相对
稳定,并逐步强化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三、要逐步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
(一)村庄规划的编制、修改、修编机制,注意怎么样编才科学、才合法有效,这些相关条例上都有,参照执行就可以。
(二)村庄规划的实施机制,主要就是我们建设行为的审批机制,老百姓这么报申请、村小组、村委会怎么审核、乡镇上怎么批,主要是明确程序、明确原则要求,各乡镇可以按条例要求,参照县国土、建设部门的建议、乡镇实际、村规民约等因素,自行制订办法。重点是村小组、村委会要公平、公正、公开。
(三)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机制。有建设行为就一定会违法行为,如何查处?我建议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主导、为原则,重点考虑如何动用村民集体的力量来处理,违法建设严重后果的宣传来引导,整合力量综合执法来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这个方面乡镇和村上要多思考、多实践,多想办法、摸索经验,国家没有禁止的方式都可以考虑使用,结合乡镇实际可以制订相关的土政策。
四、要建立村规民约,强化村民对建设活动的自我约束力
很多地方,包括我们鹤庆的村庄,都有村规民约,有些写成条款、有些口头上的、约定俗成的,虽是土规定,很零散,但很有影响力。比如白事上干众帮忙的规定,各村有各村明确的要求;村老协的活动约定,火把节集体活动的约定,等等有很多,各地都
不一样,但都有。我们乡镇要去推动这项工作:要将村规民约合理化、制度化,从推动村庄协调健康发展的角度,在原有基础上,结合村庄规划实施、村级相关事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来完善它,让它又合法合规,且又能顺利实施,约束力又强,能有效维护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将它纸面化、立碑公示,长期执行。条款上可以规定:有违法建设行为的农户,断水断电,红白喜事不能帮忙,村级集体经济产业不能承包经营,不能享受相关政策扶持、补助、分红,严重侵犯村集体利益加倍处罚等等。
五、要引导发展村集体经济、公益事业,强化村级组织对群众建
设活动的约束力
集体经济发展了、群众享受到发展集体经济的红利后,能有效强化村小组、村委会工作能力、号召力。这在经济发达地区,表现得很突出。(华西村)
六、选取试点、抓住重点,强化示范
乡镇工作千头万绪、点多面广,在当前人力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建议乡镇按以下几个方面选取重点和试点村(行政村或自然村),重点开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后,示范推广执行。
(一)村两委工作组织能力强的村
(二)调整建设用地有基础、便于开展的村
(三)国家级传统村落,上级重点或专题支持发展、保护的村
(四)新规划的多数宅基地不占用耕地的村,不调整农田承包多数也能实现的
七、新规划宅基地的实现
(一)以法规为依据,进行土地调整。
《大理州村庄规划建设规划条例》第二十条村庄建设用地应当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村庄建设用地需要调整时,由村民小组提出调整方案,经村民委员会审查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调整建设用地应按国土法规、村庄规划进行,尽量少占耕地,合理确定位置和范围。
调整建设用地需要的经费,建议以成本测算的方式,由乡镇、村先行测算,另行专题解决(新农村建设、全县试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收益来筹集起动资金)。
(二)有偿使用,做到节约用地、集约用地。
依法调整出来的建设用地,要分配使用,首先要依法依规,根据规划来分配使用,要尽量做到节约、集约。宅基地必须有偿使用,要收回成本(土地成本、基础设施公益设施配套成本、管理成本等),超占的可以由村级组织重罚(10倍以上单价)。
八、宅基地的规划管理
(一)、要将村庄规划确定的新宅基地块划成宗地块,光有村庄规划还不够,还要制定各地块的平面规划图和管理规定。
我们确定了要作为宅基的地块后,可以委托地形图测图单位测量地块的地形数据和边界,请测量单位或规划设计单位将地块按村上、镇的要求,政策法规要求,分成宗地块,留设道路,安排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合理确定±0.00,房屋层数和高度要求,滴水留设要求,全部汇总成一张总平面图和管理要求,经村民讨论通过后、报乡镇政府批准执行。有了这张图,村级和乡镇才能审批。
这项工作,有条件可以结合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政策同步开展。
(二)、老宅基地上、边角地上的建房,建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协商、充分征求意见,慎重权衡后审批。
(三)、集镇区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建议各乡镇以乡镇总规为基础,编制村庄规划或制订管理要求,参照以上意见执行。
(四)、集镇区国有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建议各乡镇以总规为依据,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片区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依法管理,受理审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属群众小宗地住房建设的,下一步全县统一发文,明确由乡镇自行审批。
以上这些是我的建议、意见,有些方面还不成熟,部分还是纸上谈兵,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以后还要继续认真领会上级的政策、县领导的指示,和大家继续深入交流学习,一起配合,做好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