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供电局“四定”实施方案 - 路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四定”方案
(讨论稿)
根据省公司《市、县级供电企业“四定”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浙电人资[2005]1244号)和市局《县级供电企业“四定”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台电人[2005]377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四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四定”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定机构、定编制、定岗位、定岗级的“四定”管理,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三抓一创”为工作思路,建设“一强三优”的现代县级供电企业。
(二)基本原则
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按劳动定员组织生产与追求最佳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兼顾企业管理与生产实际相统一的原则。
二、机构设置
(一)职能科室的设置。
职能科室设办公室、政工科、营销科、生技科、基建科、安全监察科、财务科、人力资源科、工会。
(二)生产单位及二级机构的设置。
生产单位设客户服务中心、调度室、变电工区、修试工区、供电所、车队。
(三)生产班组的设置。
班组的设置,提倡按大工种、多岗位、综合性,班组的专业设置不宜过细、过窄。班组的名称,应按所从事的专业工种来确定。
1、客户服务中心设营业厅、95598热线中心、外勤业务班、外校班、校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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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负控班等班组;
2、调度室设调度班、自动化信息班;
3、变电工区设运行班组若干,修试工区设一次检修班、二次检修班;
4、供电所原则上设线路班、营业班、低压线路班、低压营业班;
5、车队下设驾驶班。
三、人员编制和负责人职数
(一)职能科室编制和负责人的设置。
1、职能科室编制。根据国电公司《供电劳动定员》(以下简称《标准》)中“县供电机构管理人员和党群工作人员定员标准”测算,我局职能科室管理人员定员数(含党群工作人员)为47人。
2、职能科室负责人的设置。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职能科室负责人职数为11人。每一职能科室的负责人原则上按一正配备,一般不设副职。
(二)生产定员和生产单位负责人的设置。
1、生产单位负责人的设置。生产人数在20人及以下的单位,单位负责人的职数按一正一副配置;生产人数在20人以上的单位,按一正二副配置。生产单位负责人称为“所长”或“主任”。
2、生产班组班长的设置。班组人数在6人以下的只设一名班长;班组人数在6人及以上的可增设一名副班长。生产班组的设置和班长任免应报人力资源科批准。
四、岗位设置和要求
(一)职能科室的岗位设置和要求。
根据省公司确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指导性意见和市局补充意见规定,职能科室内部的岗位设置应精干、高效、一岗多职。结合本局的管理体制、科室的职能定位,现制订《椒江供电局职能科室岗位设置表》、《椒江供电局职能科室
岗位职责
总经理岗位职责总经理安全岗位职责工厂保安人员的岗位职责工厂财务部岗位职责工程测量员岗位职责
表》见附表。
(二)生产岗位的设置和要求。
生产岗位(工种)的名称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电力行业燃油值班员等85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中的标准称谓,结合企业生产实际进行设置,以便于岗位培训和技能鉴定。
五、岗级的确定
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岗级按省根据省公司《市、县级供电企业“四定”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浙电人资[2005]1244号)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