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9武价房字[2005]11号-武征用地盘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举动办法补偿标准
关于印发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的通知
武价房字[2005]11号
各区物价局、国土资源管理局:
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自1995年公布实施以来,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起了重要作用。近几年,随着物价各项综合指数的上涨,征用土地中的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需相应调整。为了保障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第十二条规定,经调查测算、反复论证,现制定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费标准(见附表)。
经依法批准使用国有和集体农用地从事非农用建设的,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本标准适用范围与《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相同,自2005年2月1日起实施。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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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5年2月1日以前已获得批准的,按原规定标准进行补偿。
各远城区根据本区各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状况,可在执行本补偿费标准基础上作适当调整,下浮幅度不得超过20%,具体标准报市物价局、国土局备案。
附件:
1、中心城区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费标准
2、远城区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费标准
二OO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中心城区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的补偿费标准
一、 各类青、鱼苗补偿标准
1.蔬菜类
补偿标准 说明 种类 单位 中期 初期 末期 茄果类 元/亩 1000 810 720
大棚栽培、反根茎类 元/亩 850 760 720 季节菜在此架菜类 元/亩 950 760 720 标准上提高冷食瓜类 元/亩 1000 860 760 20% 水生菜类 元/亩 1000 900 760 叶菜类 元/亩 1000
2.棉、粮、油类:
补偿标准
种类 单位 说明 中期 初期 末期
棉 元/亩 860 570 480
粮 元/亩 780 530
油 元/亩 570 520
绿肥 元/亩 430 240 400
药材 元/亩 由行业部门认定
3.茶、桑、竹类
品种 单位 新建园 3—6年 7年以上 说明 茶 元/亩 3000 4500 6000
桑 元/株 10 15 30
20cm以下 20—30cm 30cm以上 以地上高度1.2M处的围长毛竹 元/支 为准 10—20 20—30 35
按用途定价,如征用竹价格其它竹 元/亩 590 1500 上浮20%,架竹按表中价格
补偿。
4.果树及其他类
7—1011年以品种 单位 新植 3—6年 说明 年 上
密植型果树,如葡萄等,按当年果树 元/株 20 50 40 70 市场购买价格补偿。 杂灌木丛 元/亩 400
芦苇 元/亩 400
绿篱 元/米 35
5.树木类
直径直径直径直径17cm类别 单位 说明 5-8cm 9-12cm 13-16cm 以上
直径以地面高度1.2M处常绿树 元/株 25—40 45—60 65—80 85 为准,5CM以下常绿树
1600元/亩,落叶树1400
元/亩,对自然生长直径
5CM以下的树木,在此标
准基础上,下浮50%进行落叶树 元/株 20—35 40—55 60—75 80 补偿,对特殊树种按当年
市园林局发布的市场价格
30%补偿。
6.苗圃和花卉类
造林城镇绿化类别 单位 经济林苗 花卉 其它 说明 苗 苗
取得苗木生产许可固定苗圃 元/亩 5000 15000 11000 13000 5000 证三年以上。
已取得生产许可临时苗圃 元/亩 2500 7500 5500 8000 2500 证,但未满三年。
7.养殖水面
品种 单位 补偿标准 说明
精养鱼池 元/亩 1100 藕类按3000元/亩计
算;套养鱼类按一般一般鱼池 元/亩 850
元/亩 鱼池另行补偿 自然湖面 450
元/亩 鱼苗种池 1400
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1.粪窖
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 说明
3砖窖 元/M 60 废窖按同类型、同规
3元/M 格补偿标准的70%进土窖 20
3元/M 行补偿 缸窖 40
2.坟墓
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 说明
土葬 元/个 1200 该标准为提供迁葬坟墓补偿标准,补偿范围
含骨灰墓、1990年以前土葬的坟墓、符合
少数民族政策土葬的坟墓。无主坟墓由用地元/个 骨灰缸(盒) 1000
单位代迁或就地深埋,费用由用地单位支付
元/个 其他安葬 200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坟墓
3.猪圈、牛棚、厕所
部分砖墙或说明 类别 单位 全部砖墙 简易 半头砖墙壁
2有顶棚 元/M 100 80 30 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的按此标
2准补偿;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无顶棚 元/M 60 40 20
的按此标准的50%补偿 檐高2.2米按结构、成色补偿
以上的
4.水井
类别 单位 补偿标准 说明 有水水井、有水泥台面 元/个 840 有抽水泵的另增加150元 无水水井 元/个 140
5.大棚、菜(鱼)棚
类别 单位 补偿标准 说明
2大棚 元/M 20 钢架
2元/M 大棚 8 木、竹架
2元/M 护菜(鱼)棚 140 砖混(有围护墙)
2元/M 护菜(鱼)棚 100 砖木(有围护墙)
2元/M 简易护菜(鱼)棚 24
菜架 根 0.4
三、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
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 说明
自装水、电表 元/个 按
报价
网络系统运维服务报价消防维保报价说明监控系统维保报价最多跑一次报价方案户外p6全彩显示屏方案
补偿
鱼塘挖工费 元/亩 2400 指水面面积
3排灌沟渠 元/M 按当年工程定额补偿
3沼气池 元/M 1500
3青苗温床 元/M 30 室外部分
3毛石干砌护坡 元/M 99
325#混合砂浆护坡 元/M 157
2围墙12cm 元/M 24
2围墙18cm 元/M 36
2围墙24cm 元/M 47
2元/M 围墙36cm 72
2元/M 水泥砂浆台阶 43
元/M 混凝土明沟 27
3砖砌明沟 元/M 166
2元/M 混凝土散水坡 18
2元/M 砖砌散水坡 18
2元/M 室外地坪 11
2元/M 碎石路 38
2元/M 沥青路 51
2元/M 水泥混凝土路 61
2石灰煤渣路 元/M 23 注:
1、表中未涉及到的部分按行业现行标准补偿。 2、如定额标准有变化,以当年行业定额标准为准。
附2:远城区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的补偿费标准
一、各类青、雨苗补偿标准
1.蔬菜类:
单位 补偿标准 说明 种类 中期 初期 末期 茄果类 元/亩 890 720 640
根茎类 元/亩 770 680 640 大棚栽培、
反季节菜架菜类 元/亩 850 680 650 在此标准
上提高冷食瓜类 元/亩 890 770 680 20%。 水生菜类 元/亩 890 900 680 叶菜类 元/亩 960
2.棉、粮、油类:
补偿标准 种类 单位 说明 中期 初期 末期
棉 元/亩 720 400 480
粮 元/亩 650 400
油 元/亩 480 400
绿肥 元/亩 360 200 400
药材 元/亩 由行业部门认定
3.茶、桑、竹类:
品种 单位 新建园 3—6年 7年以上 说明 茶 元/亩 2700 4000 5400 桑 元/株 10 15 30
20cm以下 20—30cm 30cm以上
毛竹 元/支 以地上高度1.2M处的围长为准
10—20 20—30 35
按用途定价,如征用竹价格上浮20%,其它架竹按表中价格补偿。各区物价局、规划元/亩 540 1300 竹 国土资源管理局可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
体标准。
4.果树及其它类:
品种 单位 新植 3—6年 7—10年 11年以上 说明
密植型果树,如葡萄等,按当年果树 元/株 20 50 30 25 市场购买价格补偿。
杂灌木丛 元/亩 400 芦苇 元/亩 400 绿篱 元/米 35
5.树木类:
直径直径直径类别 单位 直径17cm以上 说明 5-8cm 9-12cm 13-16cm
直径以地面高度1.2M处
为准,5CM以下常绿树常绿树 元/株 25—40 45—60 65—80 85 1600元/亩。落叶树1400
元/亩,对自然生长直径
5CM以下的树木,在此标
准基础上,下浮50%进行
补偿,对特殊树种按当年落叶树 元/株 20—35 40—55 60—75 80 市园林局发布的市场价格
30%补偿。
6.苗圃和花卉类:
类别 单位 造林苗 城镇绿化苗 经济林苗 花卉 其它 说明
取得苗木生产许可固定苗圃 元/亩 5000 15000 11000 13000 5000 证3年以上。
已取得生产许可临时苗圃 元/亩 2500 7500 5500 8000 2500 证,但未满3年。
7.养殖水面:
品种 单位 补偿标准 说明
精养鱼池 元/亩 1100 一般鱼池 元/亩 850 藕类按800—2000元/亩计算,套养鱼类按一般鱼自然鱼池 元/亩 300 池另行补偿。
鱼苗种池 元/亩 1400
二、地面附属物补偿标准
1.粪窖
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 说明
3砖窖 元/M 40 废窖按同类型、同规格补偿标准的70%进行补偿。
3土窖 元/M 10
缸窖 元/个 30
2.坟墓:
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 说明
该标准为提供迁葬坟墓补偿标准。补偿范围含骨灰墓。
1990年以前土葬的坟墓、符合少树民族政策土葬的坟 土葬 元/个500 墓。无主坟墓由用地单位代迁坟或就地深埋,费用由用
地单位支付。
骨灰缸(墓) 元/个 400 其它安葬 元/个 200 不属于上述补偿范围的坟墓。
3.猪圈、牛棚、厕所:
全部部分砖墙或半头类别 单位 简易 说明 砖墙 砖墙壁
2有顶棚 元/M 50 30 15 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的按此标2无顶棚 元/M 30 20 10 准补偿,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
的按此标准的50%补偿 檐高2.2M以上 按结构、成色补偿
4.水井:
类别 单位 补偿标准 说明 有水井、有水泥台面 元/个 840
有抽水泵的另加150元
无水水 元/个 140
5.大棚、菜(鱼)棚:
类别 单位 补偿标准 说明
2大棚 元/M 10 钢架
2大棚 元/M 5 木、竹架
2护菜(鱼)棚 元/M 140 砖泥(有围护墙)
2护菜(鱼)棚 元/M 100 砖木(有围护墙)
2简易护菜(鱼)棚 元/M 24
菜架 根 0.4
三、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
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 说明 自装水、电表 元/个 按报价补偿 鱼塘挖工费 元/亩 1000-2000 指水面面积
3排灌沟渠 元/M 按当年工程定额补偿
3沼气池 元/M 800
3青苗温床 元/M 30 室外部分
3毛石干砌护坡 元/M 99
325#混合砂浆护坡 元/M 157
2围墙12cm 元/M 24
2围墙18cm 元/M 36
2围墙24cm 元/M 47
2围墙36cm 元/M 72
2水泥砂浆台阶 元/M 43 混凝土明沟 元/M 27
3砖砌明沟 元/M 166
2混凝土散水坡 元/M 18
2砖砌散水坡 元/M 18
2室外地坪 元/M 11
2碎石路 元/M 38
2沥青路 元/M 51
2水泥混凝土路 元/M 61
2石灰煤渣路 元/M 23
注:
1、表中未涉及到的部分按行业现行标准补偿。
2、如定额标准有变化,以当年行业定额补偿为准。
二OO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