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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法律知识宣传材料之六农民工法律知识宣传材料之六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由于生理和身体条件的原因,我国法律法规对他们给予了特殊的保护。在这里,我们将向您重点介绍女工和未成年工在劳动中应该享有哪些特别的照顾,用人单位的哪些行为侵害了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如果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1、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哪些劳动, ()矿山井下作业; ()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

农民工法律知识宣传材料之六
农民工法律知识宣传材料之六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由于生理和身体条件的原因,我国法律法规对他们给予了特殊的保护。在这里,我们将向您重点介绍女工和未成年工在劳动中应该享有哪些特别的照顾,用人单位的哪些行为侵害了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如果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1、我国法律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女职工禁忌从事哪些劳动, ()矿山井下作业; ()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公斤的作业。 2、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经期禁忌从事哪些劳动, ()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级(含?级)以上的作业。 3、我国法律规定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哪些劳动, ()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 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乙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己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4、我国法律对用人单位安排怀孕女工的工作有哪些规定,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 证明 住所证明下载场所使用证明下载诊断证明下载住所证明下载爱问住所证明下载爱问 ,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5、女职工享受多长时间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 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的流产者,给予42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女职工非婚生育或计划外生育的,不享受上述待遇。 6、我国法律对用人单位安排哺乳期女工的工作是如何规定的,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7、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女职工劳动权益作了哪些规定, (1)保障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利。 (2)保障妇女平等地享受报酬的权利。 (3)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 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4)用人单位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健 康和安全,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使妇女在孕期、经期、产期和哺乳期享受特殊保护。 (5)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 单方解除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 (6)保障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妇女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8、什么是未成年工, 未成年工一般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9、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有哪些内容, (1)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等特别繁重的劳动和对未成年工身体健康特别有害的工作; (2)用人单位录用未成年工时,应对其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能录用,录用后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提供适合未成年工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 (4)组织、指导未成年工的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帮助他们提高文化技术水平; (5)必要时要缩短工作时间,延长年休假的假期; (6)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加点。 10、禁止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就业包括哪些内容, 禁止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包括以下内容: (1)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等使用童工; (2)禁止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 (3)禁止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颁发个体营业执照;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16周岁的子女或被监护人做童工。 对于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由于工作性质和特点,需要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需经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按规定批准招用少年、儿童就业,用人单位应当切实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促进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健康成长,并负责创造条件,保证少年儿童依法享受当地规定的义务教育。 1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哪些工作,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 (8)矿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中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6次以上并每次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50次的流水作业; (17)锅炉司炉。 12、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劳动者怎么办, 劳动者应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国家规定或当地规定,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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