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照表
新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对照表
原 暂 行 条 例 修 订 后 暂 行 条 例 修改要点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新条例删除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
了解释性陈述~没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
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有实质变化。 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
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缴纳营业税。
第二条 营业税的税目、税第二条 营业税的税目、1、删除了营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
业税税目税率表目税率表》执行。 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中征收范围一栏~决定。 务院决定。
具体范围由财政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
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
部和国家税务总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
定。 定的幅度内决定。 局规定, 2、
仍保留九个税目
没变。
第三条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第三条 纳税人兼有不1、将“应税行为”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
改为“应当缴纳营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
下简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业税的劳务(以下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
简称应税劳务)、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
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
转让无形资产或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者销售不动产”,
2、将“以下简称
营业额”改为“以
下统称营业额”。
第四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第四条 纳税人提供应参照新企业所得税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
法修改。1、为了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
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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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述一致~体现统一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额计算公式为:
性~将“应纳税额。纳税人以外汇结算营业额应纳税额,营业额×税
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率 以人民币计算”改
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
成,2、将“外汇”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
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
改成“人民币以外
币计算。
的货币”~并删除
“按外汇市场价
格”。
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1、删除原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
例中“对方”~因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在实际经济交情形除外: 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往中往往接受劳
务方并不一定就
是付款方~有的是
因为接受劳务方
与付款方有债权
债务关系等~造成
了从其他人处取
得的款项无法征
税。
,一,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1、将“运输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
企业”调整为“纳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
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税人”。 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后的
2、将所有承余额为营业额。 余额为营业额,
包款、运费等词都
统一修改改为全
部价款和价外费
用。
3、取消过去
联运业务的定义~
按财税[2003]16
号文件关于“交通
运输业”税目征收
营业税的表述,
,二,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将“房费”改成“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
宿费”、“交通”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
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改成“交通费”、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
“门票”直接明确 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
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为“旅游景点门
业额。
票”~这样表述文
字更加准确~避免
产生歧义。
,三,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1、删除了转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
包, 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
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2、将可以扣业额。 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除的价款限定为
单位的分包款。即
将扣除对象由“他
人”调整为“其他
单位”~对分包个
人的不得扣除分
包价款。
,四,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 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
额。
,五,外汇、有价证券、期货,四,外汇、有价证券、1、“外汇、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
有价证券、期货买的余额为营业额。 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
为营业额。 卖业务”改成“外
汇、有价证券、期
货等金融商品买
卖业务”~主要是
因为目前金融衍
生品的形式除包
括期货外~还包括
远期、期权、掉期
等~这些当中不少
也属于营业税的
征税范围。 ,六,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情,五,国务院财政、税务增加了国务
形。 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院税务主管部门
的权限
第六条 纳税人按照本新增条款
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
1、差额征税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项目的难点在于
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
有关扣除费用的额不得扣除。
凭证问题~本条规
定要求纳税人凭
合法有效凭证才
能扣除~与增值税
抵扣凭证管理要
求相一致。
第七条 纳税人提供应新增条款 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
考虑到纳税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
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调整是税务机关关核定其营业额。
管理的重要手段~
借鉴《增值税条
例》的做法~将将
此部分调整到营
业税条例中。
第六条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第八条 下列项目免征 税: 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一,托儿所、幼儿园、保留 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
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保留 务, 的劳务,
指残疾人本
人为社会提供的
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三,医院、诊所和其他保留 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保留 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的劳务, 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五,农业机耕、排灌、保留 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
将执行中定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
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义不清的“植保”
和疾病防治,
概念清晰规定为
“植物保护”。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六,纪念馆、博物馆、保留 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
将享受免税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
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主体“文件保护单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
位”改成“文件保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护单位管理机构”
,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新增条款。
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保留 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
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
项目。 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七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第九条 纳税人兼营免 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
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
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
税、减税。
第八条 纳税人营业额未达第十条 纳税人营业额 到财政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
免征营业税。 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
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
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
纳营业税。
第十一条 营业税扣缴义务 第十一条 营业税扣缴删除了“委托人: 义务人:
金融机构发放贷,一,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款~以受托发放贷为扣缴义务人。 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
款的金融机构为 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
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
扣缴义务人。”、 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
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建筑安装业务
为扣缴义务人。
实行分包或转包
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等原先在条例和细则中的规定~鼓励纳税自主申报。
,二,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 删除
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
缴义务人。
,三,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增加了国务扣缴义务人。 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院税务主管部门
的权限
第九条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第十二条 营业税纳税1、强调提供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
应税行为作为前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
凭据的当天。 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臵条件~与权责发
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
生制原则相符合。 款项凭据的当天。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
2、增加营业
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税的扣缴税款义
务发生时间的规
定。
3、增加了特
殊条款“国务院财
政、税务主管部门
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发生
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
务发生的当天。
第十条 营业税由税务机关第十三条 营业税由税 征收。 务机关征收。
第十二条 营业税纳税地点: 第十四条 营业税纳税
地点: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1、调整了纳
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
税地点的表述方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式。为了解决在实
机关申报纳税。 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
际执行中一些应 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
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
税劳务的发生地
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难以确定的问题~
考虑到大多数应
税劳务的的发生
地与机构所在地
是一致的~而且有
些应税劳务的纳
税地点现行政策
已经规定为机构
所在地~将营业税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地点由按劳务发生地原则上确定调整为按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原则确定。
2、设臵了在劳务发生地纳税的特殊条款。
原条例除交通运输业在机构
所在地纳税外~其他应税劳务都是以劳务发生地为原则确认纳税地点的~但在实际执行中~很多应税行为无法判定劳务发生地究竟在哪里~如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中的播映、服务业中代理业、旅游业、广
告业、出租有形动产等~因此大多是根据其机构所在地来确认纳税地点,同时财税
[2003]16号文件也对电信业、出租动产、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工程监理、调试和咨询以及网络服务等其他服务业行为明确在机构所在地纳税。另外娱乐
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文化体育业中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等行为机构所在地和劳务发生地是一致的~其纳税地点也可以认为是机构所在地。综上所述~为了方便征管~我们在考虑纳税地点的时候~把握的
原则是如果能准确界定劳务发生地的纳税地点在劳务发生地~如果不能准确界的~一律在机构所在地纳税。本条的修改更多的是使文字上的表述更符合实际~不会对现行征管格局带来实质性影响~也不会造成更多的税源
转移~因此此次修
订~我们将机构所
在地作为纳税地
点的主要判定原
则~但对建筑业、
出租土地和不动
产等劳务仍明确
在劳务发生地纳
税。
,二,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 ,二,纳税人转让无形资 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
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
务机关申报纳税。 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
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
报纳税。
,三,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三,纳税人销售、出租 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申报纳税。 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
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
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
税款。
第十三条 营业税的纳税期第十五条 营业税的纳现行政策规限~分别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
定银行等金融机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日、,个月或者,个季度。纳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构以及外国企业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
常驻代表机构的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
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
纳税期限都是为
税。
一个季度~因此在
纳税期限中增加
了“一个季度”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纳税人以,个月或者,与增值税条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
例衔接~将纳税申税,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
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报期限从10日适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
长至15日。 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
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
税款。
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保留 比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期限~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执
行。
第十四条 营业税的征收管第十六条 营业税的征保留 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
行。 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对外商投资企业 删除 和外国企业征收营业税~按照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
关决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 删除 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财政部制
定。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 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四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年九月十八日国务院发布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
案,》同时废止。
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 税 率
一、交通运输业 3,
二、建筑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 5--20,
七、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5,
九、销售不动产 5%
新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照表
原细则 修订后的细则 调整理由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 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六条则。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条例规定称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下称应税劳务)。
围的劳务。 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条例规定
加工和修理、修配~不的劳务,以下称非应税劳务,。 属于条例所称应税劳务,以
下简称非应税劳务,。
第四条 条例第一条所第三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称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是指有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简称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应税行为,。但单位或个体雇主提供应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内。
或雇主提供应税劳务~不包前款所称有偿~包括取得货币、货物或其括在内。 他经济利益。
前款所称有偿~包括取
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
益。
第七条 除本细则第八第四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对境内应税劳务进行界定: 条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1、此次境内外行为划分的修订上~之一者~为条例第一条所称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充分考虑到保护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产~是指: 公平竞争~鼓励国内企业劳务出口~将下简称境内,提供应税劳务、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划分的原则做了调整~即从原先的属地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原则调整为属人原则。 产: ,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2、将原先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
,一,所提供的劳务发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使用修改为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生在境内, ,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二,在境内载运旅客在境内,
或货物出境, ,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
,三,在境内组织旅客内。
出境旅游,
,四,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五,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在境内提供保险劳务:
,一,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劳务~但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除外,
,二,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
保险劳务。
第四条 单位或个人自第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无偿赠送土地使用权纳入征税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范围~是因为不动产和土地使用仅具有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 ,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相同性质~不动产的转移也必然伴随着同提供应税劳务。 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土地使用权而转移,
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 ,二,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同时~增加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者土地使用仅视同销售规定。 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建行为,
售不动产。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
其他情形。
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第六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继续维持对混合销售行为处理的一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般原则~即按照纳税人的主营业务统一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征收增值税或者营业税。但鉴于销售自
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混合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销售行业较为特殊~对其采用分别核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算、分别征收增值税的营业税的
办法
鲁班奖评选办法下载鲁班奖评选办法下载鲁班奖评选办法下载企业年金办法下载企业年金办法下载
。 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业税。 物、增值税应税劳务和营业税应税劳务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 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不分别核应当征收营业税。 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应一并征收增值
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 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税~是否应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局确定。但在执行中~对于此种情形~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容易出现增值税和营业税重复征收的定。 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问题~给纳税人产生额外负担。此次修
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订~将这一规定改为~未分别核算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由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核
气体在内。 定货物、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营
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业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1、删除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确定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 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2、与增值税实施细则衔接~对混合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业的销售额划分问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题作出规定
个体经营者在内。
第七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新增条款。
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
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
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
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
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
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
情形。
第六条 纳税人兼营应第八条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 删除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确定兼营行为征税的规定~原先的“应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不合理~也容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易让纳税人根据自己的情况采取有利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于自己的税收负担~此次修订我们做了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应当调整。
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
业税。
纳税人兼营的应税劳务
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
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
关确定。
第九条 条例第一条所第九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 称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户和其他个人。
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
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有经
营行为的个人。
第十一条 除本细则第第十条 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明确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十二条另有规定外~负有营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不使用“独立核算的单位和不独立核算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的单位”这一概念。 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纳税单位
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
和不独立核算的单位。
第十条 企业租赁或承第十一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 增加承包、承租、挂靠的约定条件。 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
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
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
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
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
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十二条 中央铁路运第十二条 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 删除了原细则第二款“从事水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为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条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款
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构。
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
线管理机构。
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
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
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
务的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
并计算盈亏的单位。
第十三条 立法机关、 财税字[1997]5号“凡经中央及省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收费~级财政部门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不征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无收营业税: 论是行政单位收取的~还是由事业单位
,一,国务院、省级人收取的~均不征收营业税,未纳入预算民政府或其所属财政、物价管理工作或财政专户管理的~一律照章部门以正式文件允许收费~征收营业税。”已对细则十三条作了调而且收费标准符合文件规定整
的,
,二,所收费用由立法
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
自己直接收取的。
第十四条 条例第五条第十三条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1、进一步明确规定了罚息、滞纳金、所称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违约金、赔偿金等在具体征管过程中遇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到比较多的价外收费~可以方便基层税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收管理。
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2、价外费用征税的难点在于代收转
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付的费用上~很多是各级行政部门强制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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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性的委托纳税人代收的~因此纳税人对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一,由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批准设[1997]5号文件要并入营业额征税的规
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定意见比较大~我们认为此规定不合
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理~因此此次修订时将纳税人代政府或
事业性收费, 政府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金,不作为价外费用处理。
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第十四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新增条款
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
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
以后的应纳营业税额中减除。
第十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新增条款。是引用财税[2003]16
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号文件“单位和个人在提供营业税应税
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
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
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
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
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减除。”
的规定。
第十七条 运输企业从已全部并入条例第五条 事联运业务的营业额为其实
际取得的营业额。
条例第五条第,六,项
中所称的其他情形~包括旅
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
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
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
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
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
为营业额。
第十八条 纳税人从事第十六条 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1、删除了原细则第十八条第二款
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规定,
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2、将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从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业额中扣除, 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3、同时~考虑到装饰劳务甲方供在内。 材料的比重大~参照财税[2006]114号
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另行规定。
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
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
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
内。
第二十条 条例第五条
第,四,项所称转贷业务~
是指将借人的资金贷与他人
使用的业务。将吸收的单位
或者个人的存款或者自有资
本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
不属于转贷业务。
第二十一条 保险业实
行分保险的~初保业务以全
部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人
的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第二十二条 单位或个
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
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
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
司或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
为营业额。
第二十三条 娱乐业的第十七条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 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娱乐业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茶水、鲜花、小吃等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酒和饮料收费及经营娱乐业其他各项收费。
的其他各项收费。
第二十四条 旅游业已并入条例第五条
务~以全部收费减去为旅游
者付给其他单位的食宿和交
通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旅游企业组织旅客在境
内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
接团的~其销售额比照条例
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确定。
第三条 条例第五条第第十八条 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增加其他金融商品~因为目前金融,五,项所称外汇、有价证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衍生品的形式除包括期货外~还包括远券、期货买卖业务~是指金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期、期权、掉期等~这些当中不少也属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在细则中增加~金融机构,从事的外汇、有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 为以后总局制定规范性文件过一步解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非释提供政策依据。 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外汇~删除了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外有价证券或期货~不征收营汇、有价证券或期货不征收营业税的规业税。 定。
条例第五条第(五)项所称期
货~是指非货物期货。货物
期货不征收营业税。
第十九条 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新增加条款。虽然财税[2003]16
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号文件规定“营业额减除项目支付款项
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发生在境内的~该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凭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证必须是发票或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
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境外的~该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凭证必须
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是外汇付汇凭证、外方公司的签收单据
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或出具的公证证明。”但并没详细说明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何种情形是以发票、何种情形是以合法
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有效凭证~此次修改时~我们在细则中
凭证, 明确具体情形。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
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
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
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
明,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
有效凭证。
第十五条 纳税人提供第二十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增加了第二款“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本细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则第五条所列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定”~以解决过去只以本企业经营情况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来判定的单一性。 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
业额: 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一,按纳税人当月提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
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 ,三,按下列公式核定: 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
,二,按纳税人最近时,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格核定。
,三,按下列公式核定
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
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
/,1-营业税税率,
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润
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
定。
第十六条 根据条例第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 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按外汇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人民币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的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年内不得变更。
间价,。但金融保险企业营
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为上年
度决算报表确定的汇率。
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选
择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
一年内不得变更。
第十九条 本细则第四 条所称自建行为的营业额~
比照本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
确定。
第二十五条 单位将不
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营业
额比照本细则第十五条的规
定确定。
第二十六条 条例第六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部本款没有调整。
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围~限定如下: (一) 第一款第(二)项所称残疾人员
(一)第一款第(二)项所称个人提供的劳务~是指残疾人员本人为社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会提供的劳务。
是指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
供的劳务。
(二)第一款第(三)项所
称的医院、诊所、其他医疗
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是指
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和防
疫、接生、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生育方面的
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
的提供药品、医疗用具、病
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三)第一款第(四)项所(二) 第一款第(四)项所称学校和其本款没有调整。
称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他教育机构~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各类学校。
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
学校。
(四) 第一款第(五)项(三) 第一款第(五)项所称农业机本款没有调整。
所称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排灌~是指收割、脱粒、植保等)的业务,对农田进行灌溉或排涝的业务,病虫害防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或排涝的业务,病虫害防治~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农牧保险~是
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务,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范围~包括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治、植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医疗用具的业务。
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
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
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
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
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提供药品
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五)第一款第(六)项所,四) 第一款第(六)项所称纪念馆、本款没有调整。
称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化活动~是指这些单位在自己的场所举办文化活动~是指这些单位在的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征税范围的文化自己的场所举办的属于文化活动。其门票收入~是指销售第一道门票体育业税目征税范围的文化的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活动。其售票收入~是指销门票收入~是指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售第一道门票的收入。宗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销售门票的收入。 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
售票收入~是指寺庙、宫观、
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
教活动销售门票的收入。
,五,第一款第,七,项所称为出口新增调整内容。
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包括出口货物保险
和出口信用保险。
第二十七条 条例第十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1、明确起征点的范围。过去起征六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点没有明确是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还是用范围限于个人。 征点。 全部营业税的营业额~总立法的原则上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看应该是全部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 定如下: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2、“按期纳税”适用范围是指纳
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一,按期纳税的起~为月营业额税人按月结算价款、按月取得营业收入营业额200,800元, 1000,5000元, 的。除此之外~纳税人一律适用按次纳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税的优惠政策。 次,日,营业额50元。 100元。
纳税人营业额达到起征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点的~应按营业额全额计算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
应纳税额。 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应在规
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
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
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1、新增条款。主要是解决在应税
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行为开始提供到完成期间收到款项什
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么时候征税和应税行为提供后但没有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约定收款时间如何确认纳税义务发生
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时间的问题。
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2、“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是要解决应税行为提供过程的当天。 中~没有付款的问题~一种情况是知道
什么时候付款~一般是合同上注明时
限,另一种情况是没有约定。对这两种
情况如何处理呢,第一种情况可以借
鉴财税[2006]177号文件~按合同规定
的付款日期作为纳税人义务发生时间。
规定合同上注明应会付款项时间明确
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第二种情形~
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在应税行为提
供完成的当天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转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 增加建筑业、租赁纳税义务发生时
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间的规定。
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天。
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纳税人有本细则第四条所称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建行为的~其自建行为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将不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的凭据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的当天。 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自建与他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当天。
第二十九条 条例第十已调整到条例第十一条。
一条所称其他扣缴义务人规定如下: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二,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
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三,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四,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五,个人转让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所称其他无形资产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第三十条 纳税人提供第二十六条 按照条例第十四条规对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纳税~
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什么时候来,市,~应向劳务发生地主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征税款~原细则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这里借鉴了财税[2006]177号文件的规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定~对所有“自应申报之月,含当月,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起6个月内没有申报纳税的”的~由其征税款。 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
关补征税款。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承删除。
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
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
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在
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
内发生应税行为~其纳税地
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
务机关确定。
第三十三条 金融业第二十七条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参照国税发[2009]9号文件“银行、,不包括典当业,的纳税期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一限为一个季度。 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上述金融机构每委
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一度末最后一旬应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可个月。 以在本委度缴纳营业税~也可以在下委
度缴纳营业税、但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
更。”以及财税外[1986]46号文件“对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报缴纳工商
统一税税款的期限~可以暂延长到每季
度终了后15日内缴纳。”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所删除
称“以上”、“以下”~均
含本数或本级。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由根据立法法规定~谁制定谁负责解财政部解释~或者由国家税释~因此细则中已无需再明确由国务院务总局解释。 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从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2009年1月1
条例施行之日起实施。1984日起施行。
年9月28日财政部颁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
例,草案,实施细则》同时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