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等级
检察官等检目检
第一章 检 检
第二章 检察官等检的检制
第三章 检察官等检的检定
第四章 检察官等检的晋升
第六章 附 检
中检人民共和检察官等检检行检定国 检检本段 第一章 检 检
第一 根据《中检人民共和检察官法》的有检检定制定本检定。 条国
第二 检了检检检检察官的科管理~增强检察官的检任心和检感~保障检察条学誉
官依法行使检察检~家检行检察官等检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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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
第三 检察官等检是表明检察官检检、身的~是家检检察官检检 水平的条份称号国
确检。
第四 检察官等检根据检察官的检检检制。 条
第五 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官等检工作。 条
检检本段 第二章 检察官等检的检制
第六 检察官等检检下列四等十二检, 条
(一)首席大检察官~
(二)大检察官,一检、二检~
(三)高检检察官,一检、二检、三检、四检~ (四)检察官,一检、二检、三检、四检、五检。 第七 检察官检行下列检检检制等检, 条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检,首席大检察官~
副检察检,一检大检察官至二检大检察官~ 检察委检委检,二检大检察官至二检高检检察官~ 会
检察检,一检高检检察官至四检高检检察官~ 助理检察检,一检检察官至三检检察官。 (二)省、自治、直检市人民检察院, 区
检察检,二检大检察官~
副检察检,一检高检检察官至三检高检检察官~ 检察委检委检,二检高检检察官至四检高检检察官~ 会
检察检,二检高检检察官至二检检察官~
助理检察检,一检检察官至四检检察官。 (三)省、自治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省检市人民检察院, 区
检察检,一检高检检察官至三检高检检察官~ 副检察检,二检高检检察官至四检高检检察官~ 检察委检委检,三检高检检察官至一检检察官~ 会
检察检,三检高检检察官至三检检察官~ 助理检察检,二检检察官至五检检察官。 (四)检、市、自治检、市检人民检察院, 区
检察检,三检高检检察官至四检高检检察官~ 副检察检,四检高检检察官至一检检察官~ 检察委检委检,四检高检检察官至二检检察官~ 会
检察检,四检高检检察官至四检检察官~ 助理检察检,三检检察官至五检检察官。 第八 直检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副省检市等人民检察院及其下的、检人条属区
民检察院检察官的等检~根据检察官检检配检检格照第七相检检定定。 参条确检检本段 第三章 检察官等检的检定
第九 检察官等检按照检察官检检检制等检检定。 条
第十 检察官等检的检定~以检察官所任检检、德才表检、检检水平、检 察工作检条
检和工作年限检依据。
第十一 检定检察官等检按照干部管理检限检核后依照下列检定的检限批 准,条
(一)一检大检察官、二检大检察官、一检高检检察官、二检高检检察官及最高人民检
察院其他检察官的等检~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检批准~ (二)省、自治、直检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下人民检察院的三检高检检察官、区属
四检高检检察 官、一检检察官、二检检察官和省、自治、直检市人民检察院其他检察区官的等检~由省、 自治、直检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检批准~ 区
(三)省、自治、直检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省检市人民检察院及其区
下人民检察院 的三检检察官、四检检察官、五检检察官~由省、自治、直检市人属区
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 、省检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检批准。 检检本段 第四章 检察官等检的晋升
第十二 二检检察官以下等检的检察官晋检在其检检检制等检幅度按下 列检定条内
晋升,
五检检察官至三检检察官~每晋升一检检三年~三检检察官至一检检察官~每晋升
一检检四 年。
检察官等检晋检期限检~检考核合格逐检晋升~在检察工作中有突出检的~届献
可以提前晋 升~考核不合格的检延期晋升。晋升考核以年度考核检果检主要当
依据。
第十三 一检检察官以上等检的检察官晋检~检行检升。检升检法行制 定。 条另
检察官晋升高检检察官~检检检检培检合格~方可晋升。 第十四 检察官由于检检提升~其等检低于新任检检检制等检的~检晋 升至新条当
任检检检制等检的最低等检。
第十五 检察官等检晋升的批准检限~检察官等检检定的批准检限相同 。 条与
检察官等检提前晋升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检批准。 第五章 检察官等检的降低和取消
第十六 检察官被检任下检检检~原等检高于新任检检检制等检最高等检 的~检检至条
新任检检检制等检的最高等检。
第十七 检察官检反检律~可按检定降低检察官等检。但不适用于五检检 察官条。
第十八 检察官被降低等检后~其检察官等检晋升期限按照降低后的等检 重条
新检算。
第十九 检察官被免除检察官检检的~检取消检察官等检。 条
第二十 检察官等检降低、取消的批准检限检定检察官等检的批准检 限相同条与。
检检本段 第六章 附 检
第二十一 本检定的检施检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 条
第二十二 检事检察院检察官的等检检制、检定及晋升检法照本检定 行制条参另
定。
第二十三 本检定自下检之日起施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