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
一、 实验室入口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进入实验室的特殊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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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 二、 严禁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等一切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三、 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培养液、废液和产生气溶胶的几率;使用尖锐器具时注意安全操作规程。
四、 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接触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及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五、 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如高压灭活或化学灭活。需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防漏的容器内储存、运输及消毒灭菌。 六、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七、 如有需要,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如卡介苗等)。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八、 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识培训,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人员暴露于致病菌及病毒时,
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
九、 生物安全程序由实验室负责人专门保管及监督执行,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要阅读规范并按照规范要求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