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制度
荣县双石镇学校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及教学秩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请假及程序
1、凡教职工因公、因事、因病和工作时间外出等需要请假者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2、担任同一教学班语文、数学课程的教师及同年级同学科教师,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同时请假。
3、请假须由本人提出,由相关领导审批,报常务副校长登记,请假结束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预先办理请假手续,需由他人或电话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
二、权限
请假1天以内由常务副校长批准,一天以上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学校校委会研究,半月以上报教育局批准。
三、 请假的种类和处理
(一)病假
1、零星病假学期累积1-10天每天扣除5元;10天以上每天扣除10元。
2、病假住院治疗期间不扣钱(须提供县医院证明)。大病住院的出院后康复期间(医院证明)未上班每天扣5元。
3、癌症等四类重大疾病不扣钱。
4、所有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病历、处方发票、假条等资料,病假连续一月以上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事假
1、严格控制事假,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同意事假。一月中事假累
计超过15天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2、学期累积请事假1-10天每天扣除20元;10天以上每天扣除30元。
3、请事假一节课、一次会议或集体活动算一天事假处理。
4、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临时外出需要与值周领导请假。
(三)丧假
直系近亲属去世假期为3天,不扣钱,超过按事假处理。
(四)公假
凡因公事学校安排外出学习、进修、出差需请假的教师,不扣钱。
(五)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不扣钱。
(六)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不扣钱。超过规定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上班的经医院证明按病假处理。 (七)旷工
旷工每天扣80元,旷课一节扣款40元,。无故不参加学校的各种会议及集体活动(包括升旗)每次扣款40元。教师私自调课视作双方无故处理。连续旷工15天学校解除聘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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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迟到、早退
上课、各类会议、集体活动、升旗仪式等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扣10元,超过10分钟一次扣20元。
五、 代课及代工补助
1、所有请假三天以内自行调整好课程并报教导处备案,不计代课,否则做无故处理。
2、教师代课由教导处安排的,每节课补助10元。代课语数半月至一月的每节15元;代整个教师课程一月以上的每月680元。
六、特殊情况或未尽事宜,由学校校委会研究处理。
七、该考勤制度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